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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卷

  • 人民银行
  •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行长:赵志华(蒙古族)

    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张子君

    党委委员 副行长:曹元芳  牧人(蒙古族) 高兰根  额尔德尼(蒙古族)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肖长江

    党委委员 工会主任:包健(蒙古族)

    行级调研员:李江

    【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支持地方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及时加强金融政策指导努力改善宏观调控2008年,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紧密结合自治区经济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内蒙古金融业贯彻落实从紧货币政策,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指导意见》和《金融业支持振兴内蒙古东部五盟市经济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自治区经济总体发展规划和2008年提出的“东联、北开、西出”的发展思路,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把握信贷的投放节奏和力度,促进信贷总量的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着力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按照总行各阶段货币政策的要求,中心支行审时度势,沉着应对,及时调整“窗口指导”工作思路,制定《内蒙古金融业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和《内蒙古金融业支持“三农三牧”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三农三牧”、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完善货币政策协调监测机制确保货币政策有效执行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对试点地区金融机构落实国家信贷政策、产业政策和执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完善全区255户大中型工业企业监测指标数据库和全区经济金融时间序列数据库,构建准确反映自治区经济金融运行状况的货币政策监测体系,为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信息支撑。

    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引导信贷合理投放一是加大对自治区重点行业、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至11月末,新增贷款的16.9%投向农业,农业及农牧业产业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农牧民收入的提高;新增贷款的61%支持了能源、交通等重点行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自治区的投资环境。二是推动自治区经济均衡协调发展。信贷政策积极配合了国家振兴东北的产业政策,促进了东部五盟市的发展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月至10月份,东部五盟市新增贷款占比23.6%,同比增长14.7%。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坚持“绿色信贷”原则,严格限制对“两高一剩”、“两高一资”行业的贷款,加大对科技、环保等可持续发展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及时了解全区节能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资金需求,通过“窗口指导”向金融机构发布地区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引导商业银行在经营中更好地落实国家信贷政策。

    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继续加强再贷款再贴现管理。为加大支农力度,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限额3.5亿元,合理发放支农再贷款,提高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率。至11月末,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56.3亿元,同比多投放1.8亿元,确保了春耕备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二是关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变动情况,强化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操作试行办法》,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以增强其资金实力。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服务工作,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控制机制和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担保基金放大倍数的作用,最大限度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在增加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同时,把重点放在支持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和能还本付息的中小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和资源环境保护政策,防止出现新的“小而全”、不合理重复建设、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现象。四是加强利率管理,完善利率监测体系。积极创新利率工作,研发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利率报备系统,提高利率报备效率。加强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优惠利率政策管理,规范利差补贴程序。加大对全区民间借贷较为活跃地区的990户企业和个人的民间借贷情况的监测力度。按季向各有关金融机构披露利率水平,引导利率市场化,提高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定价能力。

    推动小额贷款业务加大对弱势群体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普通高校利用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形成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助学贷款多层次助学贷款体系。1月至11月份,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 536.8万元,支持了7 773名贫困学生。至11月末,助学贷款余额为3.3亿元。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创建”的联动机制,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1月至11月份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3亿元,支持了13 03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至11月末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余额为6.3亿元,同比增长38.1%。加强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信贷支持,支持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和合伙创业,保证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公平的金融服务机会。

    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作用一是以企业短期融资券推介会为平台,引导大型企业实现直接融资。1月至11月份,全区共有4家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46亿元。二是鼓励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11月份,包商银行顺利发行10亿元次级债券,拓宽了资本筹措渠道,提高资本充足率。三是积极推动票据市场发展。1月至11月份,全区金融机构累计签发商业汇票839.7亿元,累计办理贴现792.9亿元。四是积极推动地方性金融机构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至年底,全区已有11家地方性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融资渠道进一步多样化。

    继续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考核力度进一步开展对已发行专项党中央银行票据农村信用社的现场检查和动态监测工作。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对74家农村信用社专项党中央银行票据兑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总行确定的12家申请专项票据农村信用社进行现场检查。至11月末,全区共对65家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党中央银行票据11.4亿元,占全区发行总额度的70.3%。产权制度改革开始起步,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形成。至年底,全区有1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68家以旗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挂牌营业。

    【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更加关注自治区金融风险隐患,下大气力做好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工作。一是继续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和“一行三局”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合力。二是面对全区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现状,进一步提高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等分行业风险分析水平,提高对跨行业跨系统风险、金融新产品新业务风险的关注和反应能力。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2008)》,真实地反映了内蒙古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状况。三是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的指导意见》,把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作为反映自治区金融稳定状况的主要内容。密切关注突发事件和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监测周报制度,并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金融风险的处置能力。制定《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监测分析金融形势和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两次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对全区金融稳定状况和风险金融机构进行了排查,特别是深入部分高风险金融机构,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有效地发挥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四是继续加强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至11月末,共发放金融稳定再贷款9亿元。大力推进全区原11家高风险城市信用社退出市场后人民银行受偿资产的移交工作。五是全面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金融机构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优化信贷结构,严格授权授信,资产质量不断提高,盈利能力显著增强。1月至11月份,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盈利116亿元,同比增盈27.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6.6%,较年初下降4.1个百分点。地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较年初均有提高。

    【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一是顺利完成支付系统升级换版工作,大小额支付系统运行平稳。制定全区集中代收付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和系统平台建设方案,推动集中代收付系统的上线运行工作。二是制定《全区党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实施细则》,提高支付清算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在南方冰雪和汶川地震救灾过程中,全区大小额支付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及时将1 503.7万元冰雪救灾款和1.8亿元地震救灾款汇划到灾区。三是全面提高全区银行账户管理水平。建立账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责任制,健全账户管理档案制度。至11月末,累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4.6万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 184.1万户。认真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平台系统运行工作,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改善信用环境和执法环境。四是认真落实自治区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至11月末,共破获利用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8起,涉案金额73.6万元。积极推动银商集团在自治区机构延伸工作。至11月末银商集团在自治区共设立分支机构6家。认真开展公务卡推广工作,9月末自治区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改革。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强“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1029日,中心支行在全区开通了农牧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进一步改善自治区农村牧区支付环境。稳步推进在蒙古国开通银联卡受理业务和发行银联标准卡业务。这是中国银联在境外市场拓展中首次实现同步推出受理业务与银联标准卡发行业务。至11月末全区银行卡累计发卡量1 695.4万张,银行卡渗透率为14.3%,同比增长3.3个百分点。

    扎实履行经理国库职能制定监管工作逐级报告和监管案例即发即报制度,加大对代理国库的年审工作力度,组织完成对全区7家代理支库的年审和57家代理乡镇国库的年审报告工作。认真履行国库服务职能,准确、及时地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及地方财政库款的支拨和退付。至11月末,共办理党中央预算收入467.9亿元,自治区级预算收入953.5亿元;办理自治区级预算支出1 216.9亿元。协调财政厅继续推动全区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工程上线申请进度,继续推动全区财税库行联网工作进程。

    货币金银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改革回笼款入库管理模式,推行集束包装入库半自动化操作,提高回笼款入库效率。创新发行基金保管和出入库方式,推行发行基金和成品金银实物库存托盘管理,实现发行基金保管模式的科学化。在跨行政区划调拨、清分发行基金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跨行政区划销毁残损人民币,保证了全区销毁工作进度,节约调运成本,增加销毁工作安全系数。认真开展发行基金调拨电子命令的推广使用工作,顺利实现全区发行基金调拨命令和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的电子化传递。开展对蒙古国人民币现钞供应情况调查,制定《中蒙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供应信息沟通制度》和《中蒙银行人民币现钞供应预约制度》,建立中蒙账户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情况的监测,进一步完善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监测体系。继续扩大反假货币宣传网络覆盖面,研发自治区假币信息查询系统,在全区各盟市中心支行和主要支行建立40个客户端。进一步完善反假货币宣传长效机制。至年底,全区反假宣传站达8 700个,反假宣传知晓率已达80%以上。积极开展打击假币犯罪活动。至11月末,全区共收缴假人民币10.4万张,面额754.1万元。

    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信息采集已经覆盖全区所有金融机构。至11月末,企事业单位信贷数据入库9万户,月均查询突破1.5万次;个人征信系统入库1 289万人,月均查询量达到6.5万笔。除银行信贷信息外,非银行信息也在加紧采集中,一些地区个人和企业公积金缴存账户信息、部分法院诉讼信息、环保执法行政信息以及企业拖欠工资信息已进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积极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新举措,确立了依托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和惠民卡推广进程,分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开展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工作。至11月末已为全区170万农户评定信用等级,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余额达68亿元,比年初增加31亿元。着力推动自治区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至11月末累计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20 059户,已有1 789户企业取得银行授信意向,893户企业取得银行融资,融资金额近50亿元。

    反洗钱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全区反洗钱信息通报制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洗钱协作规定》和《反洗钱反恐融资合作规定》。组织召开2008年冀辽蒙三地(市)人民银行区域性反洗钱协作机制建设座谈会,正式启动跨区域反洗钱协作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反洗钱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反洗钱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反洗钱监管新方式,研究建立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等级评定体系,大力推动反洗钱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边疆类型试点工作进程。加大对洗钱犯罪活动的严打力度,继续推进“天网、雷霆反洗钱专项行动”。至11月末共对16起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涉及金额17.4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对12起案件进行协查,涉案金额2.7亿元;向公安部门报案6起,案值11.1亿元。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全面提高货币政策分析水平2008年,针对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的特点及各个时期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经济金融运行分析,认真撰写自治区经济金融运行报告。坚持“研究立行”的理念,适时开展特色研究。通过整合调研资源、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特色研究,形成一批质量较高、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1月至11月份共完成全区重点调研课题36项。特别是组织开展对蒙边境贸易运行情况的“一揽子”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得到总分行及自治区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进一步统筹全区人民银行调研信息资源。至11月末共上报金融信息297条,被国办采用2条、被总分行、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171条,被自治区领导批示1件。

    【外汇管理】

    加大国际收支统计分析和外汇检查力度至11月末,全区发生涉外收支109.1亿美元,同比增长26.6%。全区银行结售汇85.9亿美元,同比增长17.7%,结售汇顺差17.5亿美元。全区涉外收支申报率一直保持100%。积极开展人民币跨境转汇申报方案监督工作,保证了人民币跨境转汇数据全部被纳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切实开展边境地区货币监测,重点对通过账户行跨境流动人民币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监测。在边境贸易发展较快的口岸设立5家外汇管理支局,进一步完善边境外汇管理体制。继续加强外汇检查工作。紧密结合外汇收支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10项外汇业务专项检查。积极开展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和“地下钱庄”专项行动,通过非现场分析比对,将19个大额可疑交易线索移交自治区公安部门。至11月末,全区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40件,累计罚款79万元,较上年增长28%,有力地维护了自治区外汇市场秩序。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至11月末进口核销39.6亿美元,同比下降6.8%;出口核销33.1亿美元,同比增长22.5%。切实加强个人外汇管理,满足居民个人用汇需求。积极引导全区银行与俄蒙商业银行建立账户行关系。至年底,自治区与毗邻国家账户行关系已达30个。继续开展进出口逾期未核销清理工作,努力降低逾期未核销率。不断完善关注企业的核定和管理。至11月末新增“关注企业”27家。制定《外汇局内蒙古分局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完善区内保税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积极探索转口贸易监管新方式,加强对相关企业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

    切实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认真做好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推广工作,除试点单位外率先完成信息系统的推广任务,得到总局的通报表彰。加大企业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力度。通过政策宣传、开展培训和实地指导,全区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收货款等四个模块均已顺利上线。至11月末全区共有585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外汇年检,参检率达到103.2%。加强对俄蒙两国境外投资监测和境外投资年检工作。建立边境地区境外投资监测体系,不断完善监测指标和程序,得到总局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并在全国进行推广。

    【抗震救灾】528日上午,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举行全体党员交纳“特殊党费”,为支援灾区“献爱心”活动仪式。来自辖区34个党支部、400名在职党员踊跃交纳“特殊党费”, 为支援抗震救灾献出一份爱心。党委书记、行长赵志华同志,党委委员、副行长牧人、高兰根、额尔德尼,纪委书记肖长江、工会主任包健同志出席“献爱心”活动仪式,并带头交纳了“特殊党费”。党员干部自觉排起长队,踊跃奉献爱心,短短半个小时,党员交纳“特殊党费”421 566元。

    6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共向地震灾区捐款2 634 665元,其中,职工捐款819 316元;单位捐款277 155元;“特殊党费”1 538 194元(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共向地震灾区捐款791 472元,其中,职工捐款147 856元;单位捐款135 000元;“特殊党费”508 616元)。

    【全国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内蒙古启动仪式】616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在办公楼前举办了“全国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内蒙古启动仪式”。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黄慕东,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布小林,自治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区内各金融机构等单位的负责人,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等新闻媒体参加了启动仪式。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黄慕东、自治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长赵志华在启动仪式上致辞。以“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为主题的内蒙古自治区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正式拉开序幕。随着征信知识宣传月在自治区的全面启动,全区各地展开了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征信知识宣传活动。  

    (王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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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书记 行长:赵志华(蒙古族)

    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张子君

    党委委员 副行长:曹元芳  牧人(蒙古族) 高兰根  额尔德尼(蒙古族)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肖长江

    党委委员 工会主任:包健(蒙古族)

    行级调研员:李江

    【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支持地方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及时加强金融政策指导努力改善宏观调控2008年,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紧密结合自治区经济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内蒙古金融业贯彻落实从紧货币政策,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指导意见》和《金融业支持振兴内蒙古东部五盟市经济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自治区经济总体发展规划和2008年提出的“东联、北开、西出”的发展思路,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把握信贷的投放节奏和力度,促进信贷总量的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着力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按照总行各阶段货币政策的要求,中心支行审时度势,沉着应对,及时调整“窗口指导”工作思路,制定《内蒙古金融业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和《内蒙古金融业支持“三农三牧”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三农三牧”、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完善货币政策协调监测机制确保货币政策有效执行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对试点地区金融机构落实国家信贷政策、产业政策和执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完善全区255户大中型工业企业监测指标数据库和全区经济金融时间序列数据库,构建准确反映自治区经济金融运行状况的货币政策监测体系,为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信息支撑。

    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引导信贷合理投放一是加大对自治区重点行业、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至11月末,新增贷款的16.9%投向农业,农业及农牧业产业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农牧民收入的提高;新增贷款的61%支持了能源、交通等重点行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自治区的投资环境。二是推动自治区经济均衡协调发展。信贷政策积极配合了国家振兴东北的产业政策,促进了东部五盟市的发展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月至10月份,东部五盟市新增贷款占比23.6%,同比增长14.7%。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坚持“绿色信贷”原则,严格限制对“两高一剩”、“两高一资”行业的贷款,加大对科技、环保等可持续发展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及时了解全区节能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资金需求,通过“窗口指导”向金融机构发布地区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引导商业银行在经营中更好地落实国家信贷政策。

    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继续加强再贷款再贴现管理。为加大支农力度,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限额3.5亿元,合理发放支农再贷款,提高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率。至11月末,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56.3亿元,同比多投放1.8亿元,确保了春耕备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二是关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变动情况,强化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操作试行办法》,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以增强其资金实力。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服务工作,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控制机制和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担保基金放大倍数的作用,最大限度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在增加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同时,把重点放在支持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和能还本付息的中小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和资源环境保护政策,防止出现新的“小而全”、不合理重复建设、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现象。四是加强利率管理,完善利率监测体系。积极创新利率工作,研发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利率报备系统,提高利率报备效率。加强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优惠利率政策管理,规范利差补贴程序。加大对全区民间借贷较为活跃地区的990户企业和个人的民间借贷情况的监测力度。按季向各有关金融机构披露利率水平,引导利率市场化,提高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定价能力。

    推动小额贷款业务加大对弱势群体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普通高校利用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形成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助学贷款多层次助学贷款体系。1月至11月份,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 536.8万元,支持了7 773名贫困学生。至11月末,助学贷款余额为3.3亿元。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创建”的联动机制,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1月至11月份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3亿元,支持了13 03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至11月末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余额为6.3亿元,同比增长38.1%。加强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信贷支持,支持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和合伙创业,保证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公平的金融服务机会。

    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作用一是以企业短期融资券推介会为平台,引导大型企业实现直接融资。1月至11月份,全区共有4家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46亿元。二是鼓励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11月份,包商银行顺利发行10亿元次级债券,拓宽了资本筹措渠道,提高资本充足率。三是积极推动票据市场发展。1月至11月份,全区金融机构累计签发商业汇票839.7亿元,累计办理贴现792.9亿元。四是积极推动地方性金融机构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至年底,全区已有11家地方性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融资渠道进一步多样化。

    继续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考核力度进一步开展对已发行专项党中央银行票据农村信用社的现场检查和动态监测工作。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对74家农村信用社专项党中央银行票据兑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总行确定的12家申请专项票据农村信用社进行现场检查。至11月末,全区共对65家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党中央银行票据11.4亿元,占全区发行总额度的70.3%。产权制度改革开始起步,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形成。至年底,全区有1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68家以旗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挂牌营业。

    【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更加关注自治区金融风险隐患,下大气力做好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工作。一是继续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和“一行三局”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合力。二是面对全区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现状,进一步提高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等分行业风险分析水平,提高对跨行业跨系统风险、金融新产品新业务风险的关注和反应能力。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2008)》,真实地反映了内蒙古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状况。三是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的指导意见》,把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作为反映自治区金融稳定状况的主要内容。密切关注突发事件和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监测周报制度,并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金融风险的处置能力。制定《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监测分析金融形势和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两次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对全区金融稳定状况和风险金融机构进行了排查,特别是深入部分高风险金融机构,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有效地发挥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四是继续加强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至11月末,共发放金融稳定再贷款9亿元。大力推进全区原11家高风险城市信用社退出市场后人民银行受偿资产的移交工作。五是全面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金融机构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优化信贷结构,严格授权授信,资产质量不断提高,盈利能力显著增强。1月至11月份,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盈利116亿元,同比增盈27.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6.6%,较年初下降4.1个百分点。地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较年初均有提高。

    【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一是顺利完成支付系统升级换版工作,大小额支付系统运行平稳。制定全区集中代收付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和系统平台建设方案,推动集中代收付系统的上线运行工作。二是制定《全区党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实施细则》,提高支付清算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在南方冰雪和汶川地震救灾过程中,全区大小额支付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及时将1 503.7万元冰雪救灾款和1.8亿元地震救灾款汇划到灾区。三是全面提高全区银行账户管理水平。建立账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责任制,健全账户管理档案制度。至11月末,累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4.6万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 184.1万户。认真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平台系统运行工作,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改善信用环境和执法环境。四是认真落实自治区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至11月末,共破获利用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8起,涉案金额73.6万元。积极推动银商集团在自治区机构延伸工作。至11月末银商集团在自治区共设立分支机构6家。认真开展公务卡推广工作,9月末自治区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改革。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强“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1029日,中心支行在全区开通了农牧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进一步改善自治区农村牧区支付环境。稳步推进在蒙古国开通银联卡受理业务和发行银联标准卡业务。这是中国银联在境外市场拓展中首次实现同步推出受理业务与银联标准卡发行业务。至11月末全区银行卡累计发卡量1 695.4万张,银行卡渗透率为14.3%,同比增长3.3个百分点。

    扎实履行经理国库职能制定监管工作逐级报告和监管案例即发即报制度,加大对代理国库的年审工作力度,组织完成对全区7家代理支库的年审和57家代理乡镇国库的年审报告工作。认真履行国库服务职能,准确、及时地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及地方财政库款的支拨和退付。至11月末,共办理党中央预算收入467.9亿元,自治区级预算收入953.5亿元;办理自治区级预算支出1 216.9亿元。协调财政厅继续推动全区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工程上线申请进度,继续推动全区财税库行联网工作进程。

    货币金银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改革回笼款入库管理模式,推行集束包装入库半自动化操作,提高回笼款入库效率。创新发行基金保管和出入库方式,推行发行基金和成品金银实物库存托盘管理,实现发行基金保管模式的科学化。在跨行政区划调拨、清分发行基金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跨行政区划销毁残损人民币,保证了全区销毁工作进度,节约调运成本,增加销毁工作安全系数。认真开展发行基金调拨电子命令的推广使用工作,顺利实现全区发行基金调拨命令和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的电子化传递。开展对蒙古国人民币现钞供应情况调查,制定《中蒙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供应信息沟通制度》和《中蒙银行人民币现钞供应预约制度》,建立中蒙账户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情况的监测,进一步完善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监测体系。继续扩大反假货币宣传网络覆盖面,研发自治区假币信息查询系统,在全区各盟市中心支行和主要支行建立40个客户端。进一步完善反假货币宣传长效机制。至年底,全区反假宣传站达8 700个,反假宣传知晓率已达80%以上。积极开展打击假币犯罪活动。至11月末,全区共收缴假人民币10.4万张,面额754.1万元。

    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信息采集已经覆盖全区所有金融机构。至11月末,企事业单位信贷数据入库9万户,月均查询突破1.5万次;个人征信系统入库1 289万人,月均查询量达到6.5万笔。除银行信贷信息外,非银行信息也在加紧采集中,一些地区个人和企业公积金缴存账户信息、部分法院诉讼信息、环保执法行政信息以及企业拖欠工资信息已进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积极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新举措,确立了依托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和惠民卡推广进程,分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开展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工作。至11月末已为全区170万农户评定信用等级,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余额达68亿元,比年初增加31亿元。着力推动自治区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至11月末累计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20 059户,已有1 789户企业取得银行授信意向,893户企业取得银行融资,融资金额近50亿元。

    反洗钱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全区反洗钱信息通报制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洗钱协作规定》和《反洗钱反恐融资合作规定》。组织召开2008年冀辽蒙三地(市)人民银行区域性反洗钱协作机制建设座谈会,正式启动跨区域反洗钱协作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反洗钱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反洗钱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反洗钱监管新方式,研究建立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等级评定体系,大力推动反洗钱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边疆类型试点工作进程。加大对洗钱犯罪活动的严打力度,继续推进“天网、雷霆反洗钱专项行动”。至11月末共对16起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涉及金额17.4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对12起案件进行协查,涉案金额2.7亿元;向公安部门报案6起,案值11.1亿元。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全面提高货币政策分析水平2008年,针对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的特点及各个时期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经济金融运行分析,认真撰写自治区经济金融运行报告。坚持“研究立行”的理念,适时开展特色研究。通过整合调研资源、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特色研究,形成一批质量较高、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1月至11月份共完成全区重点调研课题36项。特别是组织开展对蒙边境贸易运行情况的“一揽子”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得到总分行及自治区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进一步统筹全区人民银行调研信息资源。至11月末共上报金融信息297条,被国办采用2条、被总分行、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171条,被自治区领导批示1件。

    【外汇管理】

    加大国际收支统计分析和外汇检查力度至11月末,全区发生涉外收支109.1亿美元,同比增长26.6%。全区银行结售汇85.9亿美元,同比增长17.7%,结售汇顺差17.5亿美元。全区涉外收支申报率一直保持100%。积极开展人民币跨境转汇申报方案监督工作,保证了人民币跨境转汇数据全部被纳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切实开展边境地区货币监测,重点对通过账户行跨境流动人民币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监测。在边境贸易发展较快的口岸设立5家外汇管理支局,进一步完善边境外汇管理体制。继续加强外汇检查工作。紧密结合外汇收支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10项外汇业务专项检查。积极开展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和“地下钱庄”专项行动,通过非现场分析比对,将19个大额可疑交易线索移交自治区公安部门。至11月末,全区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40件,累计罚款79万元,较上年增长28%,有力地维护了自治区外汇市场秩序。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至11月末进口核销39.6亿美元,同比下降6.8%;出口核销33.1亿美元,同比增长22.5%。切实加强个人外汇管理,满足居民个人用汇需求。积极引导全区银行与俄蒙商业银行建立账户行关系。至年底,自治区与毗邻国家账户行关系已达30个。继续开展进出口逾期未核销清理工作,努力降低逾期未核销率。不断完善关注企业的核定和管理。至11月末新增“关注企业”27家。制定《外汇局内蒙古分局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完善区内保税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积极探索转口贸易监管新方式,加强对相关企业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

    切实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认真做好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推广工作,除试点单位外率先完成信息系统的推广任务,得到总局的通报表彰。加大企业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力度。通过政策宣传、开展培训和实地指导,全区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收货款等四个模块均已顺利上线。至11月末全区共有585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外汇年检,参检率达到103.2%。加强对俄蒙两国境外投资监测和境外投资年检工作。建立边境地区境外投资监测体系,不断完善监测指标和程序,得到总局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并在全国进行推广。

    【抗震救灾】528日上午,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举行全体党员交纳“特殊党费”,为支援灾区“献爱心”活动仪式。来自辖区34个党支部、400名在职党员踊跃交纳“特殊党费”, 为支援抗震救灾献出一份爱心。党委书记、行长赵志华同志,党委委员、副行长牧人、高兰根、额尔德尼,纪委书记肖长江、工会主任包健同志出席“献爱心”活动仪式,并带头交纳了“特殊党费”。党员干部自觉排起长队,踊跃奉献爱心,短短半个小时,党员交纳“特殊党费”421 566元。

    6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共向地震灾区捐款2 634 665元,其中,职工捐款819 316元;单位捐款277 155元;“特殊党费”1 538 194元(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共向地震灾区捐款791 472元,其中,职工捐款147 856元;单位捐款135 000元;“特殊党费”508 616元)。

    【全国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内蒙古启动仪式】616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在办公楼前举办了“全国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内蒙古启动仪式”。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黄慕东,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布小林,自治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区内各金融机构等单位的负责人,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等新闻媒体参加了启动仪式。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黄慕东、自治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长赵志华在启动仪式上致辞。以“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为主题的内蒙古自治区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正式拉开序幕。随着征信知识宣传月在自治区的全面启动,全区各地展开了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征信知识宣传活动。  

    (王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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