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9卷  /  建设环保

2009卷

  • 城乡建设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名录】

    厅长:李振东

    副厅长:吴龙  范勇  王学军  揭新民

    纪检组长:白劼夫(蒙古族)

    巡视员:余向东

    副巡视员:张晓  朱和平

    【概况】自治区建设厅内设15个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建筑业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城市规划处、勘察设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自治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行政编制79人。

    【城乡一体化建设】

    综合调控2008年,全区城建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80亿元,同比增长14.5%。人均道路铺装面积达11.95平方米,同比提高2.6%;自来水普及率达82.7%,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污水处理率达到55%,同比提高6.52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同比提高5.47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2%,同比提高2.24个百分点。到年底全区城镇化率为51.6%

    规划与编制编制完成《呼包鄂城镇群规划》的初步成果,组织有关专家对乌兰察布市等11个城市的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国家及自治区级开发区规划进行技术论证,完成40个开发区规划的编制和技术论证工作。加强城建档案管理,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对7个盟市和部分旗县进行抽查,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统计局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查,批复近110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减排供热管理方面:论证审批了乌海市等7个地区的供热规划,起草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召开了全区供热研讨会,进一步推动全区供热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公交建设:加强对共交通的指导,完成本年度公共交通燃油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各城市开展“无车日”活动,促进全区城市公共交通正常、平稳的运行。开展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城市的道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包头市被国家检查组初步认定为一等水平,并通过了专家验收。

    污水处理方面:5月份召开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了2008~2009年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分解下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水源地保护任务。建立了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多次对列入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三个水源地保护和三个污水处理、回用项目进行督察,水源地保护项目基本完工,污水处理项目也已按期进行施工。全区新增10个城镇建成污水处理厂10座,新增污水处理总能力25.95万吨/日,新增污水配套管网525.1公里。至年底,全区共有32个城镇建成污水处理厂38个、污水设计处理能力150.45万吨/日,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数占规划建设城镇总数的32.9%,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占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总数的33.9%(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112座)。累计建成污水配套管网5 685.9公里。

    垃圾处理方面:全区共有9个城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1 座,总处理能力达到6 013/日。按照自治区“十一五”规划要求,已建成垃圾处理场的城镇数占规划建设城镇总数的9.7%(规划建设城镇93个),已建成垃圾处理场占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场总数的11.3%(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场97座),完成全区10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级评定工作。

    应急管理方面:加强城市应急救援和防汛工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救灾责任制,认真制定和完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对全区建设系统的防汛减灾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和检查,完成奥运期间防突反恐和城市汛期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强旗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旗县域村庄整治规划工作,指导12个自治区级旗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旗县域村庄整治规划联系点开展规划纲要的编制和评审论证。组织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多伦淖尔镇和赤峰市喀喇沁旗王爷府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两个镇都已被批准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小城镇建设积极开展小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相关工作,全区小城镇基础设施贷款项目获得开发银行资金达30亿元。完成自治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小城镇建设奖励年度评选考核工作,安排小城镇建设奖励资金2 500万元。加大对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两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小城镇的帮扶力度,全力支持受凌汛洪灾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的灾后重建工作。以政府名义召开全区小城镇建设现场会,全面总结近年来小城镇建设工作,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小城镇建设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指导各盟市规划、建设和房管部门积极开展住房建设计划(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完成居住状况调查、居民住房需求预测等工作后,9个地级市完成了住房建设计划(规划)的编制和备案工作,其中呼和浩特市的住房建设计划(规划)已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廉租住房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区101个旗县(市区)已全部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各盟市旗县均完成城市低保家庭和其它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普查工作,并建立档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廉租住房操作规程》,规范了廉租住房的操作过程。开发设计全区廉租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自治区与各盟市旗县(市区)联网运行。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共下达专项补助和建设资金4.28亿元,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约40万平方米、8 436套。当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6.6万户,至2008年底全区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达9.6万户,基本实现对设区城市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旗县(市)城区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划拨土地、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利用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加快城中村、旧城区、工矿棚户区改造步伐。修订《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8年全区建设经济适用房800万平方米,至年底已竣工建筑面积为430万平方米。

    住房公积金管理至2008年底,全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93.24亿元,归集余额210.17亿元。累计向297 740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79亿元,贷款余额104.98亿元。其中,2008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归集63.78亿元,向48 390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1.47亿元。

    房地产市场监管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配合国家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完成对自治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运行。全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36.08亿元,同比增长49.96%,其中商品住宅开发投资572.09亿元,同比增长49.01%。全区商品房屋和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分别为1 694.07万平方米和1 432.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63%7.81%。商品房屋和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分别为2 141.01万平方米和1 866.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7%3.1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大力推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工作,全面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积极开展住宅产业化工作,对全区24个住宅建设项目进行住宅性能认定,共计约320万平方米。

    房屋拆迁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建立对住宅拆迁不得低于50平方米的最低补偿金额、最小还迁面积两个最低保障制度和同一地段“拆一还一”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制度。及时处理城镇房屋拆迁非正常上访事件,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了重信重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建筑企业管理完善建筑企业管理机制,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下放部分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行政审批权限。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对进入自治区的区外建筑队伍的备案管理,减少了挂靠、非法转包行为,为区内企业公平竞争净化市场环境。积极扶持区内建筑业企业提高资质等级,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08年有 5家企业获得一级资质。至年底,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1 183家,其中总承包企业640家,专业承包企业335家,劳务分包企业208家;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企业中,特级资质企业1家,一级资质企业51家,二级资质企业244家,三级和不分资质等级企业681家。全年全区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760亿元,同比增长13%,创历史最高水平。

    建筑安全生产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和隐患排查工作。共检查工程项目1 320个,受检面积2 303万平方米,下达整改通知825份。全区建筑领域共发生安全事故23起,死亡24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6%40.7%。编制出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图集》。

    招标投标管理强化对招投标各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资格预审、资格后审和中标结果公示等制度,严格招标、投标、开标程序,在全区推广电脑语音自动通知系统,开展无标底招标试点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加强了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作用,拓展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范围,年度全区共完成3 855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中标价579.55亿元,应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率达100%

    工程质量监管对全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举办培训班3期。积极开展2008年度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推荐工作,已获鲁班奖工程1项和国家优质工程5项。开展了全区建筑市场执法大检查,对呼伦贝尔市等8个盟市进行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检查,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呼包二市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市场秩序。

    建筑节能与科技全区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为100%,赤峰、通辽、巴彦淖尔等地开展65%节能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组织各盟市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1 346项,建筑面积1 300万平方米。对既有居住建筑改造任务进行分解,协调财政厅筹措安排3 960万元资金用于试点地区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7月份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帮助各盟市制定节能改造技术方案,解决改造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全区共开展76.8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绝大多数改造项目已经完工,超额完成原计划6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工作,自治区承担的13个国家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项目,已完成财政发展大厦、赤峰国际会展中心两个项目。2008年又有14个项目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专家评审和项目核查。对全区建设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产品实行登记管理。重点推广新型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化学建材、新型墙体材料等技术和产品,共登记建设工业新产品367项。

    勘察设计1.勘察设计管理:推进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促进勘察设计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和支持勘察设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工程设计标准化工作,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等地方规范。

    2.防灾抗震工作:与自治区教育厅共同完成了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全区共排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3 845所,12 508栋学校建筑,摸清了学校建筑抗震设防的情况,查清存在抗震隐患的校舍建筑。组织专家对3个项目进行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总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安排下达了2008年自治区抗震加固补助资金,加固危险建筑20多项,补助抗震防灾规划编制经费50多万元,共安排抗震加固补助资金300万元。

    社会保障费管理全年收缴社会保障费达8亿元左右,超额完成年度筹集收缴目标的52%。关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扩大建筑业企业职工参保覆盖面,提高职工的参保工资基数。建筑劳务基地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建筑劳动力资源地、集散地、使用地,分别组建8家建筑劳务基地,输出劳务16万余人,实现劳务收入16亿多元。

    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模式改革迈出新步伐,计价定额修编工作全面展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快速发展,资质管理、业绩考核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造价管理法规建设取得进展,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讨论稿)》起草工作。

    教育培训管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培训办班行为。2008年完成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培训考试4 000余人,造价员培训考试4 500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 000余人,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3 421人,建筑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格人员25 624人。为了适应自治区城镇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自治区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于200811月中旬,在北京举办了住房保障和城镇建设专题研讨班,全区盟市、旗县(市、区)的115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学习。

    【抗震救灾】5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厅机关迅速召开全体干部及厅属各单位领导大会,动员部署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和发运救援设备,共折合人民币248 700元。组织全区建筑施工企业捐赠设备价值190万元。612日,自治区建设厅吴龙副厅长率设计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赴大邑县县区和乡镇就市政基础设施、城乡房屋隐患排查等工作深入调查了解,厅党组根据自治区《关于对口支援大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启动了灾后援建工作,援建项目总投资33 000万元。

    (刘麾军)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城乡建设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名录】

    厅长:李振东

    副厅长:吴龙  范勇  王学军  揭新民

    纪检组长:白劼夫(蒙古族)

    巡视员:余向东

    副巡视员:张晓  朱和平

    【概况】自治区建设厅内设15个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建筑业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城市规划处、勘察设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自治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行政编制79人。

    【城乡一体化建设】

    综合调控2008年,全区城建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80亿元,同比增长14.5%。人均道路铺装面积达11.95平方米,同比提高2.6%;自来水普及率达82.7%,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污水处理率达到55%,同比提高6.52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同比提高5.47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2%,同比提高2.24个百分点。到年底全区城镇化率为51.6%

    规划与编制编制完成《呼包鄂城镇群规划》的初步成果,组织有关专家对乌兰察布市等11个城市的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国家及自治区级开发区规划进行技术论证,完成40个开发区规划的编制和技术论证工作。加强城建档案管理,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对7个盟市和部分旗县进行抽查,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统计局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查,批复近110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减排供热管理方面:论证审批了乌海市等7个地区的供热规划,起草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召开了全区供热研讨会,进一步推动全区供热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公交建设:加强对共交通的指导,完成本年度公共交通燃油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各城市开展“无车日”活动,促进全区城市公共交通正常、平稳的运行。开展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城市的道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包头市被国家检查组初步认定为一等水平,并通过了专家验收。

    污水处理方面:5月份召开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了2008~2009年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分解下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水源地保护任务。建立了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多次对列入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三个水源地保护和三个污水处理、回用项目进行督察,水源地保护项目基本完工,污水处理项目也已按期进行施工。全区新增10个城镇建成污水处理厂10座,新增污水处理总能力25.95万吨/日,新增污水配套管网525.1公里。至年底,全区共有32个城镇建成污水处理厂38个、污水设计处理能力150.45万吨/日,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数占规划建设城镇总数的32.9%,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占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总数的33.9%(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112座)。累计建成污水配套管网5 685.9公里。

    垃圾处理方面:全区共有9个城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1 座,总处理能力达到6 013/日。按照自治区“十一五”规划要求,已建成垃圾处理场的城镇数占规划建设城镇总数的9.7%(规划建设城镇93个),已建成垃圾处理场占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场总数的11.3%(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场97座),完成全区10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级评定工作。

    应急管理方面:加强城市应急救援和防汛工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救灾责任制,认真制定和完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对全区建设系统的防汛减灾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和检查,完成奥运期间防突反恐和城市汛期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强旗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旗县域村庄整治规划工作,指导12个自治区级旗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旗县域村庄整治规划联系点开展规划纲要的编制和评审论证。组织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多伦淖尔镇和赤峰市喀喇沁旗王爷府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两个镇都已被批准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小城镇建设积极开展小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相关工作,全区小城镇基础设施贷款项目获得开发银行资金达30亿元。完成自治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小城镇建设奖励年度评选考核工作,安排小城镇建设奖励资金2 500万元。加大对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两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小城镇的帮扶力度,全力支持受凌汛洪灾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的灾后重建工作。以政府名义召开全区小城镇建设现场会,全面总结近年来小城镇建设工作,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小城镇建设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指导各盟市规划、建设和房管部门积极开展住房建设计划(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完成居住状况调查、居民住房需求预测等工作后,9个地级市完成了住房建设计划(规划)的编制和备案工作,其中呼和浩特市的住房建设计划(规划)已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廉租住房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区101个旗县(市区)已全部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各盟市旗县均完成城市低保家庭和其它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普查工作,并建立档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廉租住房操作规程》,规范了廉租住房的操作过程。开发设计全区廉租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自治区与各盟市旗县(市区)联网运行。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共下达专项补助和建设资金4.28亿元,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约40万平方米、8 436套。当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6.6万户,至2008年底全区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达9.6万户,基本实现对设区城市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旗县(市)城区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划拨土地、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利用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加快城中村、旧城区、工矿棚户区改造步伐。修订《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8年全区建设经济适用房800万平方米,至年底已竣工建筑面积为430万平方米。

    住房公积金管理至2008年底,全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93.24亿元,归集余额210.17亿元。累计向297 740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79亿元,贷款余额104.98亿元。其中,2008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归集63.78亿元,向48 390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1.47亿元。

    房地产市场监管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配合国家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完成对自治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运行。全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36.08亿元,同比增长49.96%,其中商品住宅开发投资572.09亿元,同比增长49.01%。全区商品房屋和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分别为1 694.07万平方米和1 432.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63%7.81%。商品房屋和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分别为2 141.01万平方米和1 866.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7%3.1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大力推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工作,全面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积极开展住宅产业化工作,对全区24个住宅建设项目进行住宅性能认定,共计约320万平方米。

    房屋拆迁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建立对住宅拆迁不得低于50平方米的最低补偿金额、最小还迁面积两个最低保障制度和同一地段“拆一还一”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制度。及时处理城镇房屋拆迁非正常上访事件,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了重信重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建筑企业管理完善建筑企业管理机制,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下放部分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行政审批权限。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对进入自治区的区外建筑队伍的备案管理,减少了挂靠、非法转包行为,为区内企业公平竞争净化市场环境。积极扶持区内建筑业企业提高资质等级,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08年有 5家企业获得一级资质。至年底,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1 183家,其中总承包企业640家,专业承包企业335家,劳务分包企业208家;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企业中,特级资质企业1家,一级资质企业51家,二级资质企业244家,三级和不分资质等级企业681家。全年全区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760亿元,同比增长13%,创历史最高水平。

    建筑安全生产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和隐患排查工作。共检查工程项目1 320个,受检面积2 303万平方米,下达整改通知825份。全区建筑领域共发生安全事故23起,死亡24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6%40.7%。编制出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图集》。

    招标投标管理强化对招投标各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资格预审、资格后审和中标结果公示等制度,严格招标、投标、开标程序,在全区推广电脑语音自动通知系统,开展无标底招标试点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加强了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作用,拓展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范围,年度全区共完成3 855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中标价579.55亿元,应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率达100%

    工程质量监管对全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举办培训班3期。积极开展2008年度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推荐工作,已获鲁班奖工程1项和国家优质工程5项。开展了全区建筑市场执法大检查,对呼伦贝尔市等8个盟市进行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检查,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呼包二市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市场秩序。

    建筑节能与科技全区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为100%,赤峰、通辽、巴彦淖尔等地开展65%节能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组织各盟市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1 346项,建筑面积1 300万平方米。对既有居住建筑改造任务进行分解,协调财政厅筹措安排3 960万元资金用于试点地区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7月份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帮助各盟市制定节能改造技术方案,解决改造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全区共开展76.8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绝大多数改造项目已经完工,超额完成原计划6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工作,自治区承担的13个国家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项目,已完成财政发展大厦、赤峰国际会展中心两个项目。2008年又有14个项目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专家评审和项目核查。对全区建设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产品实行登记管理。重点推广新型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化学建材、新型墙体材料等技术和产品,共登记建设工业新产品367项。

    勘察设计1.勘察设计管理:推进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促进勘察设计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和支持勘察设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工程设计标准化工作,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等地方规范。

    2.防灾抗震工作:与自治区教育厅共同完成了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全区共排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3 845所,12 508栋学校建筑,摸清了学校建筑抗震设防的情况,查清存在抗震隐患的校舍建筑。组织专家对3个项目进行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总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安排下达了2008年自治区抗震加固补助资金,加固危险建筑20多项,补助抗震防灾规划编制经费50多万元,共安排抗震加固补助资金300万元。

    社会保障费管理全年收缴社会保障费达8亿元左右,超额完成年度筹集收缴目标的52%。关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扩大建筑业企业职工参保覆盖面,提高职工的参保工资基数。建筑劳务基地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建筑劳动力资源地、集散地、使用地,分别组建8家建筑劳务基地,输出劳务16万余人,实现劳务收入16亿多元。

    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模式改革迈出新步伐,计价定额修编工作全面展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快速发展,资质管理、业绩考核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造价管理法规建设取得进展,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讨论稿)》起草工作。

    教育培训管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培训办班行为。2008年完成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培训考试4 000余人,造价员培训考试4 500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 000余人,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3 421人,建筑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格人员25 624人。为了适应自治区城镇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自治区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于200811月中旬,在北京举办了住房保障和城镇建设专题研讨班,全区盟市、旗县(市、区)的115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学习。

    【抗震救灾】5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厅机关迅速召开全体干部及厅属各单位领导大会,动员部署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和发运救援设备,共折合人民币248 700元。组织全区建筑施工企业捐赠设备价值190万元。612日,自治区建设厅吴龙副厅长率设计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赴大邑县县区和乡镇就市政基础设施、城乡房屋隐患排查等工作深入调查了解,厅党组根据自治区《关于对口支援大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启动了灾后援建工作,援建项目总投资33 000万元。

    (刘麾军)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