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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卷

  • 银监局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领导名录】

    副局长:陈志韬  ***

    纪委书记:韩雅芳(女)

    【概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于200310月成立,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2008年末,内蒙古银监局在辖内各盟市设11个银监分局和80个旗县监管办事处,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部门,另设后勤服务中心,全局系统共有工作人员863人。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制定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负责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准入(退出)的监督管理;审查和批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并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统计、分析、上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相关数据,依据有关规定指导、监督其信息披露;负责分析、研究辖内银行业金融风险,并独立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置风险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监督辖内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等等。

    【宏观调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中国银监会扩大内需一系列重大决策,积极推动自治区经济和银行业平稳较快发展。期间,会同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迅速出台《内蒙古金融业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灵活运用支农再贷款、加大能源、冶金等特色产业的信贷投入17条指导意见,引导辖内银行业落实“扩内需、防风险”的要求。建立对银行业“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月度信贷进展情况统计机制,及时督促、指导辖内银行业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同时,加强落实情况反映,内蒙古银监局实施按月报告制度,其中上报的《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的报告》,引起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多位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其中储波书记批示“银监局贯彻党中央‘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态度积极、工作主动、有成效”,并以此决定召开有关会议等,为自治区宏观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至200812月末,辖内银行业各项存贷款分别为6 054.07亿元、4 564.22亿元,其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45.2个百分点,尤其是贷款增速高于自治区GDP增速5.7个百分点,其中农业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15.3个百分点。

    【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定本系统2008年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全区银行业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非现场监管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认真做好非现场监管数据审核、监测、分析工作,加强区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向中国银监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了20余篇有分量的分析报告。同时,加强风险防范的电子化使用和非现场预警功能,全面推广运用锡林郭勒分局开发的案件查防监测系统,加强风险预警和提示,依法审核高管人员审核事项成效明显。年内,全系统共向银行业风险提示267次,约见会谈152次,下发监管意见书439份,对41名不符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的坚决未予核准。

    【现场检查工作】开展房地产行业授信、高管履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大额不良贷款、案件防控、内控制度执行、非现场监管数据真实性等63项现场检查,有效集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技术手段,充分运用延伸调查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现场检查质效明显提高,监管权威进一步确立。年内,全局系统共组成902个工作组,派出3 681人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提出2 432条监管意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处罚60件,罚款513万元,取消了13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向辖内银行业作出纪律处分建议12件,涉及69名责任人,警示惩戒作用显著。

    【不良贷款“双降”工作】采取“清收存量、严防新增”的监管思路,狠抓不良贷款清收责任落实,严控新增不良贷款,严防贷款违规挪用或流入股市、房市,努力实现不良贷款“双降”目标。特别是积极向自治区政府汇报,并会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农信联社开展的清理党政、金融系统职工拖欠农信社贷款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多年拖欠不还的2 370万元贷款得到顺利清收。至200812月末,辖内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279亿元,比上年减少126亿元;不良贷款率6.12%,比上年下降4.55个百分点。

    【强化维稳工作】坚持分类重点监管的工作思路,加强了表外业务和流动性风险监管,实施全方位、前瞻性监管;探索处置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新路子,推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信联社对磴口农联社的2家高风险农信社进行兼并重组。加强了银行业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的信访工作应急机制和预案,确保了奥运和世界草地与草原大会期间自治区银行业稳定。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舆论宣传力度,深入排查各地非法集资活动,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妥善处置“万里大造林”案件,切实维护自治区金融稳定。

    【案件防控工作】严厉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了案件防控“自查、自纠、自首、一承诺”、“百日查防专项督查”、突击检查等行动,在1个月内就有15名农信社员工迫于压力坦白自首。共查出各类陈案24起;成功堵截了诈骗、抢劫、盗窃等各类案件16起。督促自治区农信联社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5起,共移送涉案人员41人,有27人被公安部门拘捕。追究159名涉案人员责任,其中追究领导责任的75人。与自治区检察院共同举办了预防银行业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编写了职业道德教育手册和警示教育读本,并组织辖内7万余名银行业员工学习。中国银监会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在全系统介绍内蒙古银监局案件查防工作经验,并在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召开经验交流会上,作为5个发言单位之一,进行介绍。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至2008年末,全区挂牌营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7家,另有2家已提出筹建申请。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起步良好,年末资产总额43 890万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10 614万元,重点支持农牧区生产生活、中小企业、农畜产品加工等资金需要,有效缓解了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政策效应初现。

    【银行业改革发展工作】继续积极引进各类机构,不断完善辖内银行业组织体系。渣打银行在自治区设立村镇银行,实现了自治区外资银行投资入股设机构零的突破;推动组建全区邮储银行任务全部完成;支持交通、招商、浦发、中信、华夏银行等拓展服务网络,其在呼、包、鄂地区新设立了5家分支机构;中国华能财务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获准成立;兴业银行也就设立自治区级分行达成意向性协议;鼓励包商银行跨地区、跨省区经营,深圳分行获准筹建,宁波分行开业运营,北京设立分行的申请已上报中国银监会;支持东胜农村商业银行在河南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研究提出自治区农信社深化改革工作思路,年内,全区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至2008年末,全区88家旗县农信联社,已开业的统一法人社76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3家,占拟组建统一法人社91%

    【作风建设工作】开展“作风建设落实年”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成立并有效发挥党委巡视办的作用,查处个别分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其认真整改。同时,加大履职问责、离任审计和监管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并适时全面开展查摆监管工作不足活动,并严肃追究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人和事,加强了通报表扬或批评,树立良好的会风、文风、学风、工作作风等,在监管工作、案件查处和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均有突破性发展,受到中国银监会的充分肯定。

    【荣誉】200812月,内蒙古银监局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授予“金融环境建设奖”;内蒙古银监局原合作监管处 ***被评为自治区金融工作先进个人;内蒙古银监局锡林郭勒银监分局赵国瑞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内蒙古银监局政策法规处鲍振中、乌兰察布银监分局张玉山、赤峰银监分局刘志强被银监会评为2008年度监管标兵。

    (雷占云 王刚 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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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监局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领导名录】

    副局长:陈志韬  ***

    纪委书记:韩雅芳(女)

    【概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于200310月成立,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2008年末,内蒙古银监局在辖内各盟市设11个银监分局和80个旗县监管办事处,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部门,另设后勤服务中心,全局系统共有工作人员863人。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制定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负责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准入(退出)的监督管理;审查和批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并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统计、分析、上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相关数据,依据有关规定指导、监督其信息披露;负责分析、研究辖内银行业金融风险,并独立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置风险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监督辖内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等等。

    【宏观调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中国银监会扩大内需一系列重大决策,积极推动自治区经济和银行业平稳较快发展。期间,会同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迅速出台《内蒙古金融业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灵活运用支农再贷款、加大能源、冶金等特色产业的信贷投入17条指导意见,引导辖内银行业落实“扩内需、防风险”的要求。建立对银行业“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月度信贷进展情况统计机制,及时督促、指导辖内银行业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同时,加强落实情况反映,内蒙古银监局实施按月报告制度,其中上报的《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的报告》,引起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多位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其中储波书记批示“银监局贯彻党中央‘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态度积极、工作主动、有成效”,并以此决定召开有关会议等,为自治区宏观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至200812月末,辖内银行业各项存贷款分别为6 054.07亿元、4 564.22亿元,其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45.2个百分点,尤其是贷款增速高于自治区GDP增速5.7个百分点,其中农业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15.3个百分点。

    【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定本系统2008年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全区银行业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非现场监管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认真做好非现场监管数据审核、监测、分析工作,加强区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向中国银监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了20余篇有分量的分析报告。同时,加强风险防范的电子化使用和非现场预警功能,全面推广运用锡林郭勒分局开发的案件查防监测系统,加强风险预警和提示,依法审核高管人员审核事项成效明显。年内,全系统共向银行业风险提示267次,约见会谈152次,下发监管意见书439份,对41名不符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的坚决未予核准。

    【现场检查工作】开展房地产行业授信、高管履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大额不良贷款、案件防控、内控制度执行、非现场监管数据真实性等63项现场检查,有效集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技术手段,充分运用延伸调查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现场检查质效明显提高,监管权威进一步确立。年内,全局系统共组成902个工作组,派出3 681人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提出2 432条监管意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处罚60件,罚款513万元,取消了13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向辖内银行业作出纪律处分建议12件,涉及69名责任人,警示惩戒作用显著。

    【不良贷款“双降”工作】采取“清收存量、严防新增”的监管思路,狠抓不良贷款清收责任落实,严控新增不良贷款,严防贷款违规挪用或流入股市、房市,努力实现不良贷款“双降”目标。特别是积极向自治区政府汇报,并会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农信联社开展的清理党政、金融系统职工拖欠农信社贷款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多年拖欠不还的2 370万元贷款得到顺利清收。至200812月末,辖内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279亿元,比上年减少126亿元;不良贷款率6.12%,比上年下降4.55个百分点。

    【强化维稳工作】坚持分类重点监管的工作思路,加强了表外业务和流动性风险监管,实施全方位、前瞻性监管;探索处置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新路子,推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信联社对磴口农联社的2家高风险农信社进行兼并重组。加强了银行业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的信访工作应急机制和预案,确保了奥运和世界草地与草原大会期间自治区银行业稳定。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舆论宣传力度,深入排查各地非法集资活动,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妥善处置“万里大造林”案件,切实维护自治区金融稳定。

    【案件防控工作】严厉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了案件防控“自查、自纠、自首、一承诺”、“百日查防专项督查”、突击检查等行动,在1个月内就有15名农信社员工迫于压力坦白自首。共查出各类陈案24起;成功堵截了诈骗、抢劫、盗窃等各类案件16起。督促自治区农信联社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5起,共移送涉案人员41人,有27人被公安部门拘捕。追究159名涉案人员责任,其中追究领导责任的75人。与自治区检察院共同举办了预防银行业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编写了职业道德教育手册和警示教育读本,并组织辖内7万余名银行业员工学习。中国银监会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在全系统介绍内蒙古银监局案件查防工作经验,并在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召开经验交流会上,作为5个发言单位之一,进行介绍。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至2008年末,全区挂牌营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7家,另有2家已提出筹建申请。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起步良好,年末资产总额43 890万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10 614万元,重点支持农牧区生产生活、中小企业、农畜产品加工等资金需要,有效缓解了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政策效应初现。

    【银行业改革发展工作】继续积极引进各类机构,不断完善辖内银行业组织体系。渣打银行在自治区设立村镇银行,实现了自治区外资银行投资入股设机构零的突破;推动组建全区邮储银行任务全部完成;支持交通、招商、浦发、中信、华夏银行等拓展服务网络,其在呼、包、鄂地区新设立了5家分支机构;中国华能财务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获准成立;兴业银行也就设立自治区级分行达成意向性协议;鼓励包商银行跨地区、跨省区经营,深圳分行获准筹建,宁波分行开业运营,北京设立分行的申请已上报中国银监会;支持东胜农村商业银行在河南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研究提出自治区农信社深化改革工作思路,年内,全区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至2008年末,全区88家旗县农信联社,已开业的统一法人社76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3家,占拟组建统一法人社91%

    【作风建设工作】开展“作风建设落实年”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成立并有效发挥党委巡视办的作用,查处个别分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其认真整改。同时,加大履职问责、离任审计和监管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并适时全面开展查摆监管工作不足活动,并严肃追究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人和事,加强了通报表扬或批评,树立良好的会风、文风、学风、工作作风等,在监管工作、案件查处和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均有突破性发展,受到中国银监会的充分肯定。

    【荣誉】200812月,内蒙古银监局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授予“金融环境建设奖”;内蒙古银监局原合作监管处 ***被评为自治区金融工作先进个人;内蒙古银监局锡林郭勒银监分局赵国瑞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内蒙古银监局政策法规处鲍振中、乌兰察布银监分局张玉山、赤峰银监分局刘志强被银监会评为2008年度监管标兵。

    (雷占云 王刚 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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