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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卷

  • 信访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领导名录】

    局长:王晓成

    副局长:白占先  连存宝  傅仲宇

    副巡视员:李西林(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负责信访工作的厅级行政机构,业务上接受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局机关内设8个业务处室(办公室、综合处、办信处、来访接待一处、来访接待二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机关党总支)和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行政编制42名,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正厅级),副局长3名(副厅级),副巡视员1名,处级领导职数17名(9正、8副)。

    2008年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实有工作人员42名,其中女同志8名,占19.0%;少数民族干部17名,占40.4%;大学以上文化程度40名,占95.2%29岁以下工作人员2名,30岁至3912名,40岁至4914名,50岁以上14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为45.3岁。

    【信访活动】

    信访分布2008年,全区三级党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3 759件次,比上年减少17.3%。其中受理群众来信24 966件次,比上年增加9.2%;接待群众个体访4 028人次,比上年减少11.1%,接待集体访11 101批次198 504人次,同比分别减少6.1%和12.7%。自治区群众越级进京非正常上访2 138人次,同比下降19.9%,其中个体访1 034人次,同比下降24.4%,集体访99批次、1 104人次,同比上升2.1%

    200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 716件(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4.2%。其中,受理群众来信8 773件次,同比增加19.6%;接待群众来访2 381批次19 943人次,同比分别减少22.0%23.7%。来访中,集体访708批次17 156人次,同比分别减少33.8%16.6%

    盟市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0 812件次,占全区信访总量的34.4%,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4%,其中受理群众来信7 613件次,同比减少5.6%;接待群众来访10 563批,同比增加7.9%。来访中,集体访3 541批次61 886人次,分别减少11.5%和15.3%。

    旗县(市区)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4 231件次,占全区信访总量的54.6%,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1.1%,其中受理群众来信8 580件次,同比增长14.9%;接待群众来访20 946批,同比增加8.4%。来访中,集体访6 852批次119 462人次,同比分别增加1.5%和10.7%。

    信访内容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军队退役人员非正常上访问题、“五七工”老有所养问题、水库移民问题、大中专院校定向毕业生问题、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农村土地征用问题、法院判决后执行不到位或执法不公问题、国有商业银行改制问题等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几个方面。反映各级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也比较普遍。

    信访特点全区信访总量增幅减小,赴京非正常上访总量大幅下降,群众赴自治区非正常上访得到有效遏制,依法信访的格局正在形成,但面临的信访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形势依然严峻。二是重信重访居高不下,信访问题解决难度不断增大。三是过激行为时有发生,组织化倾向更加明显。四是信访重点地区问题仍很突出,信访隐患大量存在。

    信访原因自治区同全国一样正处在人均GDP1 000美元向4 000美元迈进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处在高发态势。主观上,有领导的问题、工作的问题和群众的问题等多方面。

    【信访信息】

     信访统计继续对全区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各级信访情况和信访动态。

    信息传递在坚持以《信访动态》、《信访专报》等形式报送信息的基础上,对突发紧急信访问题及时以《信访信息》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联办、国家信访局报送情况。全年编发专报、动态、信息、通报等300余期,多数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

    综合分析继续坚持信访形势分析制度,准确把握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全年向中联办、国家信访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地区、部门提供综合性情况分析百余条,多次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批示和表扬,对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和信访问题的解决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领导批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领导关于信访工作和信访问题的批示300余件,对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受理工作】

    群众来信的受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了来信呈报制度,加大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障、教育问题以及涉及民生问题的关注程度,加大反映土地问题的调查力度。同时还加强对初信、联名信的交办,紧紧围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为自治区领导提供决策执行情况、落实情况。共办理向“主席信箱”投递的电子邮件267件,通过“网上信访”受理586件,全部进行在线答复或网上受理。

    群众来访的接待一是重点加强初访接待工作,不断提高一次性接访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协调,妥善处理集体访,防止发生越级进京集体上访;三是加强对来访问题跟踪督查;四是集中清理、劝返在京滞留上访人员。

    党委政府信访热线电话进一步加强信访热线电话受理工作,及时协调督办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宣传解释有关政策规定。向来电话的群众宣传解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全年通过“信访热线”电话受理信访事项282件,对每一件上访电话反映的事项都向群众进行了解释和答复。

    【工作会议】

    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第十三次全体会议226日召开。贯彻落实130日召开的全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自治区2008年的信访工作,听取自治区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打算,汇报解决自治区11大类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进展情况,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08年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2个方案和《关于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劝返接回非正常上访人员办法(暂行)》,研究部署自治区信访工作。

    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十四次全体会议523日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党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对在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精神,听取今年以来全区信访工作等有关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全区北京奥运会、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

    全区信访工作会议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经验交流会627日在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召开。安排部署北京奥运会期间信访工作、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对2007年非正常上访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表彰和奖励;签订2008年重大活动期间盟市、企业进京非正常上访及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全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下访工作动员培训电视电话会议 714日召开。贯彻落实党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6·28”会议、自治区第八届党委第34次常委会会议、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第15次全体会议精神,传达党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培训会议主要精神,就自治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工作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下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

    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十六次全体会议86日召开。党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通报第一阶段督导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全区派出的6个工作督导组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督导检查工作和奥运会期间信访工作。

    全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下访第二阶段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820日召开。通报全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下访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全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工作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下访第二阶段工作。

    【工作措施】

    进一步完善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和办理工作机制2008年,自治区信访局在办信工作中严格落实来信呈报制度,强化信息综合分析,及时反应社情民意,加大办理初信和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突出问题的工作力度,督促各盟市和有关部门按期反馈办理情况,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在来访群众接待工作中坚持“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原则,重点加强初访接待工作。对群众的初次来访,做到“问清、讲明、处理到位”,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及时与涉事地区和单位沟通协调,不断提高接访工作水平。对一些反映问题突出、涉及单位多、具有典型性的集体访案件,及时与涉事地区和单位沟通,注重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建立每半年向各级主要领导通报当地群众来信数量、重点问题和办结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反映重大集体访的情况。完成了自治区和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以及首届草原大会期间的来访群众的接待疏导工作。全年共得到储波书记等自治区领导肯定性表扬6次。

    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督查和督办机制2008年,自治区信访局相继建立决策落实分解、决策落实通报、决策落实反馈报告、领导批示和重大信访事项查办等督查制度,对2007年以来的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全区重点重信重访案件、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中的疑难信访案件,加大解决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督查,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的重点督导,解决大量的信访突出问题。继续坚持每月对进京非正常上访次数居全区前6位的盟市和前10位的旗县(市、区)进行通报,加大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共组织5批督导检查组深入到盟市、旗县和部分中直、区属大型企业,就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重信重访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大接访活动和对重信重访案件、重点疑难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

    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综合反馈和报告机制针对信访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向中联办、国家信访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递交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60余篇,并先后筹备召开自治区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区信访工作会议、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电视电话会议、党中央督导检查组工作汇报会议等共30多个全区性的重要会议。为岳福洪副书记、符太增秘书长、连辑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起草重要、大型会议讲话和工作汇报40余篇,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的好评。此外,信访局还承担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排并陪同中联办派往自治区的党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等督导调研组工作,就全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等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保证大接访活动等奥运安保工作的积极有效开展。

    扎实开展大接访活动确保奥运期间非正常上访“零进京”, 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四个集中解决一批”的重点,把大接访和干部下访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制定《关于开展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组织直属机关干部下访及配合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下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奥运前夕和奥运期间先后召开两次全区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加强大接访活动的舆论宣传工作,推进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干部下访活动扎实开展。先后派出的7个信访工作督导组,把党中央和自治区联席办交办信访案件及重大信访事项作为督导工作重点,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党中央和自治区督导组直接督办案件282件,有一半以上实现“案结事了”。

    深入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并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联席会议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召开了全区集中交办重信重访案件工作会议,提出“四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要求。同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重信重访案件交办、办理、督办、审核、上报、归档工作规程》,有力地推进重信重访案件的办理工作。结合大接访活动,组织专门力量,与党中央督导组共同深入盟市、旗县,对重信重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使得一大批重信重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全区实际办理的317件重信重访件中,结案275件,正在办理的42件,结案率87%。

    全面加大进京非正常上访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确保奥运平安紧紧围绕确保奥运平安,更加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实现全区社会稳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驻京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出台《自治区联席会议关于在京处置非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的实施意见》,从区直单位和各盟市、相关企业抽调得力人员进京开展应急处置和劝返接回工作,切实加强驻京工作。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加大专项督导力度,建立全区信访系统情报信息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先后对自治区公安厅等单位、自治区设在呼和浩特和赤峰两地的劝返分流中心、驻京信访工作应急机制启动等情况逐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快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进度,逐步完善全区信访信息系统网络,实现全区三级信访事项网上交办、转办、反馈。

    (孙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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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访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领导名录】

    局长:王晓成

    副局长:白占先  连存宝  傅仲宇

    副巡视员:李西林(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负责信访工作的厅级行政机构,业务上接受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局机关内设8个业务处室(办公室、综合处、办信处、来访接待一处、来访接待二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机关党总支)和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行政编制42名,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正厅级),副局长3名(副厅级),副巡视员1名,处级领导职数17名(9正、8副)。

    2008年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实有工作人员42名,其中女同志8名,占19.0%;少数民族干部17名,占40.4%;大学以上文化程度40名,占95.2%29岁以下工作人员2名,30岁至3912名,40岁至4914名,50岁以上14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为45.3岁。

    【信访活动】

    信访分布2008年,全区三级党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3 759件次,比上年减少17.3%。其中受理群众来信24 966件次,比上年增加9.2%;接待群众个体访4 028人次,比上年减少11.1%,接待集体访11 101批次198 504人次,同比分别减少6.1%和12.7%。自治区群众越级进京非正常上访2 138人次,同比下降19.9%,其中个体访1 034人次,同比下降24.4%,集体访99批次、1 104人次,同比上升2.1%

    200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 716件(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4.2%。其中,受理群众来信8 773件次,同比增加19.6%;接待群众来访2 381批次19 943人次,同比分别减少22.0%23.7%。来访中,集体访708批次17 156人次,同比分别减少33.8%16.6%

    盟市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0 812件次,占全区信访总量的34.4%,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4%,其中受理群众来信7 613件次,同比减少5.6%;接待群众来访10 563批,同比增加7.9%。来访中,集体访3 541批次61 886人次,分别减少11.5%和15.3%。

    旗县(市区)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4 231件次,占全区信访总量的54.6%,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1.1%,其中受理群众来信8 580件次,同比增长14.9%;接待群众来访20 946批,同比增加8.4%。来访中,集体访6 852批次119 462人次,同比分别增加1.5%和10.7%。

    信访内容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军队退役人员非正常上访问题、“五七工”老有所养问题、水库移民问题、大中专院校定向毕业生问题、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农村土地征用问题、法院判决后执行不到位或执法不公问题、国有商业银行改制问题等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几个方面。反映各级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也比较普遍。

    信访特点全区信访总量增幅减小,赴京非正常上访总量大幅下降,群众赴自治区非正常上访得到有效遏制,依法信访的格局正在形成,但面临的信访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形势依然严峻。二是重信重访居高不下,信访问题解决难度不断增大。三是过激行为时有发生,组织化倾向更加明显。四是信访重点地区问题仍很突出,信访隐患大量存在。

    信访原因自治区同全国一样正处在人均GDP1 000美元向4 000美元迈进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处在高发态势。主观上,有领导的问题、工作的问题和群众的问题等多方面。

    【信访信息】

     信访统计继续对全区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各级信访情况和信访动态。

    信息传递在坚持以《信访动态》、《信访专报》等形式报送信息的基础上,对突发紧急信访问题及时以《信访信息》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联办、国家信访局报送情况。全年编发专报、动态、信息、通报等300余期,多数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

    综合分析继续坚持信访形势分析制度,准确把握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全年向中联办、国家信访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地区、部门提供综合性情况分析百余条,多次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批示和表扬,对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和信访问题的解决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领导批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领导关于信访工作和信访问题的批示300余件,对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受理工作】

    群众来信的受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了来信呈报制度,加大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障、教育问题以及涉及民生问题的关注程度,加大反映土地问题的调查力度。同时还加强对初信、联名信的交办,紧紧围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为自治区领导提供决策执行情况、落实情况。共办理向“主席信箱”投递的电子邮件267件,通过“网上信访”受理586件,全部进行在线答复或网上受理。

    群众来访的接待一是重点加强初访接待工作,不断提高一次性接访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协调,妥善处理集体访,防止发生越级进京集体上访;三是加强对来访问题跟踪督查;四是集中清理、劝返在京滞留上访人员。

    党委政府信访热线电话进一步加强信访热线电话受理工作,及时协调督办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宣传解释有关政策规定。向来电话的群众宣传解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全年通过“信访热线”电话受理信访事项282件,对每一件上访电话反映的事项都向群众进行了解释和答复。

    【工作会议】

    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第十三次全体会议226日召开。贯彻落实130日召开的全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自治区2008年的信访工作,听取自治区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打算,汇报解决自治区11大类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进展情况,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08年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2个方案和《关于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劝返接回非正常上访人员办法(暂行)》,研究部署自治区信访工作。

    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十四次全体会议523日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党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对在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精神,听取今年以来全区信访工作等有关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全区北京奥运会、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

    全区信访工作会议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经验交流会627日在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召开。安排部署北京奥运会期间信访工作、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对2007年非正常上访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表彰和奖励;签订2008年重大活动期间盟市、企业进京非正常上访及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全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下访工作动员培训电视电话会议 714日召开。贯彻落实党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6·28”会议、自治区第八届党委第34次常委会会议、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第15次全体会议精神,传达党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培训会议主要精神,就自治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工作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下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

    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十六次全体会议86日召开。党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通报第一阶段督导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全区派出的6个工作督导组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督导检查工作和奥运会期间信访工作。

    全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下访第二阶段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820日召开。通报全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下访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全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工作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下访第二阶段工作。

    【工作措施】

    进一步完善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和办理工作机制2008年,自治区信访局在办信工作中严格落实来信呈报制度,强化信息综合分析,及时反应社情民意,加大办理初信和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突出问题的工作力度,督促各盟市和有关部门按期反馈办理情况,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在来访群众接待工作中坚持“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原则,重点加强初访接待工作。对群众的初次来访,做到“问清、讲明、处理到位”,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及时与涉事地区和单位沟通协调,不断提高接访工作水平。对一些反映问题突出、涉及单位多、具有典型性的集体访案件,及时与涉事地区和单位沟通,注重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建立每半年向各级主要领导通报当地群众来信数量、重点问题和办结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反映重大集体访的情况。完成了自治区和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以及首届草原大会期间的来访群众的接待疏导工作。全年共得到储波书记等自治区领导肯定性表扬6次。

    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督查和督办机制2008年,自治区信访局相继建立决策落实分解、决策落实通报、决策落实反馈报告、领导批示和重大信访事项查办等督查制度,对2007年以来的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全区重点重信重访案件、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中的疑难信访案件,加大解决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督查,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的重点督导,解决大量的信访突出问题。继续坚持每月对进京非正常上访次数居全区前6位的盟市和前10位的旗县(市、区)进行通报,加大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共组织5批督导检查组深入到盟市、旗县和部分中直、区属大型企业,就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重信重访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大接访活动和对重信重访案件、重点疑难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

    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综合反馈和报告机制针对信访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向中联办、国家信访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递交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60余篇,并先后筹备召开自治区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区信访工作会议、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电视电话会议、党中央督导检查组工作汇报会议等共30多个全区性的重要会议。为岳福洪副书记、符太增秘书长、连辑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起草重要、大型会议讲话和工作汇报40余篇,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的好评。此外,信访局还承担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排并陪同中联办派往自治区的党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等督导调研组工作,就全区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等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保证大接访活动等奥运安保工作的积极有效开展。

    扎实开展大接访活动确保奥运期间非正常上访“零进京”, 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四个集中解决一批”的重点,把大接访和干部下访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制定《关于开展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组织直属机关干部下访及配合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下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奥运前夕和奥运期间先后召开两次全区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加强大接访活动的舆论宣传工作,推进旗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干部下访活动扎实开展。先后派出的7个信访工作督导组,把党中央和自治区联席办交办信访案件及重大信访事项作为督导工作重点,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党中央和自治区督导组直接督办案件282件,有一半以上实现“案结事了”。

    深入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并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联席会议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召开了全区集中交办重信重访案件工作会议,提出“四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要求。同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重信重访案件交办、办理、督办、审核、上报、归档工作规程》,有力地推进重信重访案件的办理工作。结合大接访活动,组织专门力量,与党中央督导组共同深入盟市、旗县,对重信重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使得一大批重信重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全区实际办理的317件重信重访件中,结案275件,正在办理的42件,结案率87%。

    全面加大进京非正常上访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确保奥运平安紧紧围绕确保奥运平安,更加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实现全区社会稳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驻京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出台《自治区联席会议关于在京处置非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的实施意见》,从区直单位和各盟市、相关企业抽调得力人员进京开展应急处置和劝返接回工作,切实加强驻京工作。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加大专项督导力度,建立全区信访系统情报信息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先后对自治区公安厅等单位、自治区设在呼和浩特和赤峰两地的劝返分流中心、驻京信访工作应急机制启动等情况逐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快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进度,逐步完善全区信访信息系统网络,实现全区三级信访事项网上交办、转办、反馈。

    (孙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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