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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200911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是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自治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新成绩,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为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自治区实际,加强立法工作

    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提高立法质量的总体要求,常委会从自治区实际需要出发,科学规划本届立法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共制定、修改、批准地方性法规10件,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

    继续加强经济立法。针对政府非税收入增长较快的实际,从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出发,制定了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为推动公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公路事业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修订了自治区公路条例。坚持法制统一原则,根据物权法和国务院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相应修改了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为加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湿地资源永续利用,批准了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为加强燃气行业管理,维护燃气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批准修订了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深入发展,增强公民体质,制定了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针对我区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动人口大幅增加、人口出生率基本稳定的实际,修订了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了自治区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保障妇女权益的规定和措施。为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强化治理措施和保障机制,批准修订了包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规范公民殡葬行为、推进殡葬改革,批准修订了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

    常委会把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作为规划的主要内容,适时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对落实立法规划,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二是坚持立改废并重。注意根据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现行有效的法规,立法规划中属于修改完善的项目达到52%,常委会去年通过的10件法规中6件是修改的。三是扩大立法民主。完善立法咨询顾问制度,发挥专家学者的优势和特长,进一步加强立法论证工作;向社会公布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草案,将法规草案印发人大代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四是加强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三个自治旗的联系沟通,提前介入拟审查批准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对修改三个自治旗自治条例的工作进行了研究指导。

    二、以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为重点,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执法调研8项,有效地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从保障和促进自治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常委会进一步强化计划、预算监督职能。依法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首次开展了部门决算审查工作,批准了自治区年度财政决算,对自治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就认真执行国家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把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保持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向政府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有关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矿业秩序整顿情况报告,要求政府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提高矿产资源开发规划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对税收征管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要求政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偷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为促进电力产业健康发展,开展了电力法执法检查,就完善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加大农网改造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

    常委会把促进解决“三农三牧”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在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情况报告,就健全农牧业支持保障体系,加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牧民增收,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对草原法、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要求政府依法加大草原保护建设管理力度,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轮牧措施,进一步规范草原家庭承包和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基础建设等方面采取措施、改进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有关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健全三级卫生网络,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投入增长保障机制;调整城市卫生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功能,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营投入不足问题。房地产业是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民生产业。常委会有重点地开展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执法检查,要求政府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为重点,把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市场监管,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制度。交通安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执法检查后,常委会就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畅通率提出了审议意见。

    常委会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气象法和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建议政府依法加强防震减灾和气象灾害预防工作,切实提高灾害应急能力。为推动科普事业发展,开展了自治区科普条例、科协条例执法检查,就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常委会还开展了自治区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爱国卫生条例、文物保护条例、档案条例执法调研,就依法加强有关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坚持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常委会有重点地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监狱狱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情况报告,对司法机关坚持文明公开公正执法,进一步强化职能、改进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加强信访工作,召开会议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全区人大信访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加强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加大信访件督办工作力度。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 215件(次),促进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开展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加强事前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加强事后的跟踪问效,对一些地区造纸企业水污染问题进行连续监督,督促企业采取措施防治污染,取得了明显成效。增强监督工作的公开性,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活动,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财经专家组协助开展计划、预算审查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加强同自治区“一府两院”的协调沟通,共同促进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常委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接受了自治区主席的辞职请求,决定了自治区代主席;决定任命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5人,为新一届政府依法履行职责、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接受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辞职1人,任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盟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51人,任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48人。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人事意图的实现。

    三、加强代表工作,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着力加强代表工作,积极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一是加强代表培训工作。针对刚刚换届、新当选代表比较多的实际,常委会加大代表培训工作力度,分三期培训自治区人大代表238名,促进代表尽快熟悉工作、有效履行职责。同时,组织我区36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举办的培训。二是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完成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4件议案、469件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和督办工作,围绕代表建议反映集中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以及民生方面的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了专题视察,对重点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三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将每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名额增加到13人;更多地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四是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组织代表就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就保护草原生态、推进城乡一体化、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促进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民族教育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发挥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通过代表搜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专报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了以人大代表为重要渠道的民意表达机制。

    四、加强同各级人大的联系,推动全区人大工作深入发展

    加强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的联系,主动取得工作上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完成了有关立法、监督、调研工作任务,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在我区召开了“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研讨会。

    加强对全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全区各级人大深入学习贯彻吴邦国委员长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干部培训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对我区130余名盟市、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举办了全区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加强工作研究,就强化盟人大工委职能、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总结交流了农牧业法制建设、旗县人大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加强同兄弟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各地的有益经验。加强对外交往,接待了德国、蒙古国等国议会访问团和欧洲议会对华关系核心小组的来访,增进了同国外议会的友好往来。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为了使组成人员尽快熟悉工作、更好履行职责,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自觉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修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对组成人员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提出要求。着力建设学习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人大实际,把“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活动主题,坚持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着力改进工作,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明确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思路措施。二是加强组织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委员的积极性,确定委员分工联系各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立法、监督、调研工作。三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机关建设。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集中修订完善了32项工作制度,内容涉及常委会领导决策、组成人员履行职责、会议组织服务、机关政务运转、干部职工学习、干部人事管理、机关党建以及后勤管理等方面,推进了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能力素质建设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常委会机关的集体参谋服务职能。

    过去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区各级人大和各族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自治区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全区各级人大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科学民主的立法工作机制需要完善,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重点需要进一步突出,实效有待增强;常委会联系代表的途径需要拓宽,代表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的公开性需要增强,联系指导全区人大工作的职能需要进一步强化。对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各位代表!2009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保持来之不易的好形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精神,把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为根本职责,把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作为基本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营造有利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全面实施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统一,统筹兼顾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的立法。根据自治区实际需要,今年常委会拟制定法规5件,包括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坚持立改废并举,拟修改法规4件,包括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农作物种子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实施代表法办法;拟废止法规2件。同时,就制定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实施监督法办法、民族教育条例等14个立法项目,开展前期调研论证起草工作。做好审查批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地方性法规的工作,坚持提前介入,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维护法制统一与体现特色相结合,准确把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实际需要,确保法律规范科学、合理、公正,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创新管理方式,科学合理地设置法律责任,防止部门利益倾向。扩大立法民主,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更加注重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积极探索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有效方式;完善法规案审议机制,加强初审与统一审议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法规案审议质量。

    第二,坚持抓重点、求实效,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今年,常委会拟就“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产品质量监管、就业再就业、法律援助、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法和自治区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解决“执行难”问题以及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立足于保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工作,依法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进一步规范监督方式和程序。加强法律监督,拟就中小企业促进法、土地管理法、水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城乡规划法、药品管理法、森林法及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代表法及自治区实施代表法办法、残疾人保障法及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加强跟踪监督,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对政府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解决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自治区科普条例和科协条例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就自治区境内黄河流域和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开展内蒙古环保世纪行活动。

    着力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一要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内容要更加明确具体,执法检查、执法调研要抓住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来进行,切实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在抓住关键问题、找准问题根源上下功夫。二要提高各项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质量。对常委会安排听取审议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相关委员会要提前做好协调沟通和审查把关工作;执法检查报告的重点要放在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上来;常委会审议意见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要增强监督工作的公开性。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向代表通报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四要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作为监督工作的根本目的,加强协调沟通,共同促进解决问题。

    第三,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建立健全代表执行职务的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常委会要在过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保障和支持代表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工作,结合会议议题,邀请拟列席会议的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活动,为代表了解情况、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坚持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组成人员要通过通信、座谈、走访等方式联系代表,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质量,把办理代表议案与立法工作更加有效地结合起来,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动改进工作更加有效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工作力度,对重点建议内容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继续搞好代表培训工作,着重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健全和落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的各项措施,及时向代表通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情况,协调“一府两院”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方面的情况。改进代表活动的组织方式,加强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工作,增强活动的实效性。适时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总结代表工作经验。

    第四,强化联系指导职能,提高全区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对推动人大工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常委会要更加主动地加强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的联系,把指导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有重点地加强对全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就各级人大贯彻落实党中央9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情况、各级人大加强自身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工作研究和业务指导,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人大干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培训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促进干部拓宽视野、更新知识、提高素质。

    今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30年来,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历届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回顾总结新时期我区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与经验,深入研究新阶段加强人大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第五,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证

    加强自身建设,对于充分有效地发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至关重要。常委会要继续把自身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不断充实各方面知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职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经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注重调查研究,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提高机关工作的整体效能。

    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坚持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机制、确保成效上下功夫,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自治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大局。

    各位代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求实创新,为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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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200911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是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自治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新成绩,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为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自治区实际,加强立法工作

    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提高立法质量的总体要求,常委会从自治区实际需要出发,科学规划本届立法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共制定、修改、批准地方性法规10件,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

    继续加强经济立法。针对政府非税收入增长较快的实际,从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出发,制定了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为推动公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公路事业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修订了自治区公路条例。坚持法制统一原则,根据物权法和国务院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相应修改了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为加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湿地资源永续利用,批准了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为加强燃气行业管理,维护燃气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批准修订了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深入发展,增强公民体质,制定了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针对我区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动人口大幅增加、人口出生率基本稳定的实际,修订了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了自治区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保障妇女权益的规定和措施。为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强化治理措施和保障机制,批准修订了包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规范公民殡葬行为、推进殡葬改革,批准修订了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

    常委会把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作为规划的主要内容,适时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对落实立法规划,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二是坚持立改废并重。注意根据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现行有效的法规,立法规划中属于修改完善的项目达到52%,常委会去年通过的10件法规中6件是修改的。三是扩大立法民主。完善立法咨询顾问制度,发挥专家学者的优势和特长,进一步加强立法论证工作;向社会公布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草案,将法规草案印发人大代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四是加强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三个自治旗的联系沟通,提前介入拟审查批准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对修改三个自治旗自治条例的工作进行了研究指导。

    二、以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为重点,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执法调研8项,有效地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从保障和促进自治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常委会进一步强化计划、预算监督职能。依法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首次开展了部门决算审查工作,批准了自治区年度财政决算,对自治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就认真执行国家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把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保持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向政府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有关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矿业秩序整顿情况报告,要求政府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提高矿产资源开发规划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对税收征管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要求政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偷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为促进电力产业健康发展,开展了电力法执法检查,就完善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加大农网改造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

    常委会把促进解决“三农三牧”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在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情况报告,就健全农牧业支持保障体系,加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牧民增收,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对草原法、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要求政府依法加大草原保护建设管理力度,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轮牧措施,进一步规范草原家庭承包和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基础建设等方面采取措施、改进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有关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健全三级卫生网络,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投入增长保障机制;调整城市卫生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功能,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营投入不足问题。房地产业是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民生产业。常委会有重点地开展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执法检查,要求政府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为重点,把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市场监管,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制度。交通安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执法检查后,常委会就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畅通率提出了审议意见。

    常委会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气象法和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建议政府依法加强防震减灾和气象灾害预防工作,切实提高灾害应急能力。为推动科普事业发展,开展了自治区科普条例、科协条例执法检查,就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常委会还开展了自治区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爱国卫生条例、文物保护条例、档案条例执法调研,就依法加强有关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坚持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常委会有重点地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监狱狱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情况报告,对司法机关坚持文明公开公正执法,进一步强化职能、改进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加强信访工作,召开会议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全区人大信访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加强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加大信访件督办工作力度。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 215件(次),促进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开展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加强事前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加强事后的跟踪问效,对一些地区造纸企业水污染问题进行连续监督,督促企业采取措施防治污染,取得了明显成效。增强监督工作的公开性,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活动,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财经专家组协助开展计划、预算审查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加强同自治区“一府两院”的协调沟通,共同促进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常委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接受了自治区主席的辞职请求,决定了自治区代主席;决定任命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5人,为新一届政府依法履行职责、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接受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辞职1人,任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盟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51人,任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48人。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人事意图的实现。

    三、加强代表工作,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着力加强代表工作,积极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一是加强代表培训工作。针对刚刚换届、新当选代表比较多的实际,常委会加大代表培训工作力度,分三期培训自治区人大代表238名,促进代表尽快熟悉工作、有效履行职责。同时,组织我区36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举办的培训。二是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完成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4件议案、469件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和督办工作,围绕代表建议反映集中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以及民生方面的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了专题视察,对重点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三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将每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名额增加到13人;更多地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四是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组织代表就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就保护草原生态、推进城乡一体化、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促进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民族教育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发挥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通过代表搜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专报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了以人大代表为重要渠道的民意表达机制。

    四、加强同各级人大的联系,推动全区人大工作深入发展

    加强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的联系,主动取得工作上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完成了有关立法、监督、调研工作任务,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在我区召开了“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研讨会。

    加强对全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全区各级人大深入学习贯彻吴邦国委员长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干部培训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对我区130余名盟市、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举办了全区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加强工作研究,就强化盟人大工委职能、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总结交流了农牧业法制建设、旗县人大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加强同兄弟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各地的有益经验。加强对外交往,接待了德国、蒙古国等国议会访问团和欧洲议会对华关系核心小组的来访,增进了同国外议会的友好往来。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为了使组成人员尽快熟悉工作、更好履行职责,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自觉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修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对组成人员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提出要求。着力建设学习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人大实际,把“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活动主题,坚持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着力改进工作,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明确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思路措施。二是加强组织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委员的积极性,确定委员分工联系各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立法、监督、调研工作。三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机关建设。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集中修订完善了32项工作制度,内容涉及常委会领导决策、组成人员履行职责、会议组织服务、机关政务运转、干部职工学习、干部人事管理、机关党建以及后勤管理等方面,推进了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能力素质建设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常委会机关的集体参谋服务职能。

    过去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区各级人大和各族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自治区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全区各级人大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科学民主的立法工作机制需要完善,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重点需要进一步突出,实效有待增强;常委会联系代表的途径需要拓宽,代表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的公开性需要增强,联系指导全区人大工作的职能需要进一步强化。对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各位代表!2009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保持来之不易的好形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精神,把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为根本职责,把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作为基本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营造有利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全面实施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统一,统筹兼顾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的立法。根据自治区实际需要,今年常委会拟制定法规5件,包括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坚持立改废并举,拟修改法规4件,包括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农作物种子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实施代表法办法;拟废止法规2件。同时,就制定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实施监督法办法、民族教育条例等14个立法项目,开展前期调研论证起草工作。做好审查批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地方性法规的工作,坚持提前介入,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维护法制统一与体现特色相结合,准确把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实际需要,确保法律规范科学、合理、公正,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创新管理方式,科学合理地设置法律责任,防止部门利益倾向。扩大立法民主,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更加注重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积极探索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有效方式;完善法规案审议机制,加强初审与统一审议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法规案审议质量。

    第二,坚持抓重点、求实效,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今年,常委会拟就“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产品质量监管、就业再就业、法律援助、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法和自治区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解决“执行难”问题以及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立足于保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工作,依法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进一步规范监督方式和程序。加强法律监督,拟就中小企业促进法、土地管理法、水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城乡规划法、药品管理法、森林法及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代表法及自治区实施代表法办法、残疾人保障法及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加强跟踪监督,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对政府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解决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自治区科普条例和科协条例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就自治区境内黄河流域和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开展内蒙古环保世纪行活动。

    着力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一要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内容要更加明确具体,执法检查、执法调研要抓住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来进行,切实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在抓住关键问题、找准问题根源上下功夫。二要提高各项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质量。对常委会安排听取审议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相关委员会要提前做好协调沟通和审查把关工作;执法检查报告的重点要放在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上来;常委会审议意见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要增强监督工作的公开性。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向代表通报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四要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作为监督工作的根本目的,加强协调沟通,共同促进解决问题。

    第三,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建立健全代表执行职务的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常委会要在过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保障和支持代表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工作,结合会议议题,邀请拟列席会议的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活动,为代表了解情况、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坚持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组成人员要通过通信、座谈、走访等方式联系代表,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质量,把办理代表议案与立法工作更加有效地结合起来,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动改进工作更加有效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工作力度,对重点建议内容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继续搞好代表培训工作,着重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健全和落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的各项措施,及时向代表通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情况,协调“一府两院”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方面的情况。改进代表活动的组织方式,加强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工作,增强活动的实效性。适时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总结代表工作经验。

    第四,强化联系指导职能,提高全区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对推动人大工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常委会要更加主动地加强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的联系,把指导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有重点地加强对全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就各级人大贯彻落实党中央9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情况、各级人大加强自身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工作研究和业务指导,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人大干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培训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促进干部拓宽视野、更新知识、提高素质。

    今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30年来,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历届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回顾总结新时期我区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与经验,深入研究新阶段加强人大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第五,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证

    加强自身建设,对于充分有效地发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至关重要。常委会要继续把自身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不断充实各方面知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职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经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注重调查研究,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提高机关工作的整体效能。

    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坚持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机制、确保成效上下功夫,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自治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大局。

    各位代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求实创新,为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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