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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卷

  • 文化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厅长:高延青(蒙古族 4月离任) 王志诚(4月任职)

    副厅长:明锐(蒙古族) 安泳锝(蒙古族)

    纪检组长:图门乌力吉(蒙古族)

    副巡视员:李鸿英(回族) 程建林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2008年有公务员编制49名,在职46人,离退休70人,设职能处室10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20个,职工1 386人。

    2008年,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文化活动任务。艺术创作又出新成果,文艺演出持续繁荣,各类艺术作品在国内外比赛中频频获奖。编创演出晋剧《大汗骄子》、二人台现代戏《花落花开》、京剧《大漠昭君》、大型历史剧《拓跋鲜卑》等20余部作品,组织开展迎奥运和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承办“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开放30年回顾展览”。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大,民族文化传承、利用和创新发展工作深入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全面推进。组织参加北京奥组委和文化部主办的《中国故事·祥云小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文化市场管理规范、规范市场环境繁荣有序。加强规划指导、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渠道进一步拓宽,草原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使草原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12月底,全区农村牧区共放映电影16万多场次(包括数字放映场次),观众2 800多万人次。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农村牧区院线公司共完成农村牧区数字电影放映1.4万多场。

    【艺术】

      艺术创作和演出按照《2008~2010年全区重点剧节目创作规划》,全区各级艺术团体狠抓艺术创作,相继创作了京剧《大漠昭君》等20余部新剧目。这些作品为自治区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打造艺术精品、繁荣艺术舞台奠定基础。

    围绕迎接奥运,组织区直和地区艺术团体参加了以奥运为主题的全国性演出活动;同时自治区从区直和各盟市选拔140多名演员参加奥运会开幕前的文艺演出,直属乌兰牧骑艺术团赴京参加“迎奥运全国重大文艺演出活动”,通辽《蓝色安代》参加“北京奥运”城市文化活动等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为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自治区文化厅组织编排的专场文艺晚会《永远的春天》于1216日在内蒙古乌兰恰特隆重演出。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艺术月15台节目28场晚会庆祝展演活动在呼和浩特市精彩呈现,为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营造了隆重热烈的喜庆氛围。

    全区各级艺术团体服务社会,开拓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加,演出场次有较大增长。乌兰牧骑工作得到加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据统计,全区各类艺术表演团体演出超过1万场,其中下基层演出超过8 000场。

    【社会文化】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文化馆(群艺馆)的评估验收工作,自治区38个文化馆(群艺馆)被评定为国家3级以上文化馆。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建成 29个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使自治区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达到32个。有关的资源数据库正式通过专家评审,标志着自治区自有资源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牧区数字电影院线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呼和浩特市、包头、鄂尔多斯3个试点地区的农村牧区数字电影院线组建完成,95套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发放到位,数字电影放映已近万场。全区农村牧区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880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到基层。“科普之春”电影汇映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牧区电影放映达16万场。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建设全面推进。国家资助的72个综合文化站已建成33个,地方自筹资金建成56个。为发挥好综合文化站的功能和作用,制定《全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送书下乡任务圆满完成,2007年度7万多册图书如期送达31个国贫旗县并上架流通。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取得新成果。组织自治区群众业余演出团体参加首届全国农民文艺汇演,自治区的长调《圣主成吉思汗》荣获“金穗杯”,民间舞蹈《鲁日格勒》、《沙吾尔登》荣获“银穗杯”,自治区文化厅荣获优秀组织奖。有两个节目被选进京参加了汇报演出。组织推荐优秀节目参加了第六届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戏剧小品《换春联》荣获金奖,好来宝《奥运圣火颂》、舞蹈《为内蒙古自治区喝彩》荣获铜奖,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吉劳庆社区等4个单位荣获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称号,两人荣获全国“社区文化优秀辅导员”称号,包头九原区荣获组织奖。组织参加了全国农村题材小戏调演、全国西部“花儿”歌手邀请赛等,均取得优异的成绩。

    古籍保护工作古籍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全区有23部古籍入选全国第一批珍贵古籍名录,内蒙古图书馆成为全国第一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承办了“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开放三十年回顾展览”。该展览作为自治区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的一项重要内容,于128日在内蒙古展览馆正式开展。

    【文化遗产】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与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全区各盟市和大部分旗县都已成立了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普查经费被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已开展文物普查的面积约16万平方公里,各地共复查不可移动文物点1 555处,新发现文物点1 137处。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魏家窝铺村,发现一处重要的属于红山文化时期的原生态聚落遗址,从而进一步证明了内蒙古是“红山文化”的发祥地。开展了全区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已查明全区共有明代长城1 100公里,比原统计多出300多公里,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受到国家文物局考察组的高度评价。开展对元上都、辽上京、居延、大窑遗址的保护工作,同时对一些重点的文物古迹实施了维修保护工程。

    文物保护配合公安、司法部门,继续开展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走私文物的专项斗争;依法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库伦三大寺的违章、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对清水河县明长城遭受损毁案进行查办,配合公安部门对涉案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判处。为确保文物安全,制定《自治区文物局安防工作应急预案》。

    博物馆建设全面推进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争取国家划拨专款610万元、自治区财政拨款700万元的经费分别用于内蒙古博物院、乌兰夫纪念馆免费开放。自3月下旬正式向社会免费开放以来,共接待观众50多万人次。从6月起,又在全区陆续免费开放74座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使全区各族人民都能享受到免费开放的成果。完成博物馆评审定级工作,全区有1个馆被评为一级博物馆,12个馆被评为二级博物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推进中蒙长调民歌联合保护,中蒙两国专家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签署《中蒙联合开展长调民歌田野调查实施议定书》,制定田野调查大纲。20088月至10月,自治区选派5名专家赴蒙古国境内进行长调田野调查;2009年在中国境内进行田野调查,调查成果将由双方共享。启动“呼麦”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工作。继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自治区推荐申报的《嘎达梅林》、《蒙古象棋》、《蒙医药》、《爬山调》等35个项目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区12个盟市均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评审公布208名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齐·宝力高、宝音德力格尔等10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第二批代表性传承人。继续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活动,评选命名了第四批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36个,使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增加到67个,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增加到15个。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加了文化部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原生态音乐精粹展演”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专场演出。组织参加北京奥组委和文化部主办的《中国故事·祥云小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在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连续展出近60天,参观人次30多万,受到广泛好评,荣获奥组委和文化部颁发的最佳组织奖。在“国家文化遗产日”和自治区“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期间组织了系列宣传展示活动。

    【文化市场】

    文化市场专项行动为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组织开展多次专项行动,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圆满完成奥运保障任务。开展全区文化市场执法大检查,检查经营场所1万多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09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15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4万张,非法书刊10余万册,网吧电脑及附属设备1000余件,电子游戏机板4000余台(块),行政罚款197万元,取消28家单位的经营资格。

    “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重点对治理音像和出版物市场进行治理,查处盗版音像和非法出版物,统一在盟市所在地进行集中销毁。对违法游戏经营活动进行了专项整理,规范了网络文化市场秩序。

    【文化产业】制定《内蒙古2008~2010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未来三年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结构布局、发展重点和主要扶持措施。为尽快培养一批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人才,自治区文化厅与文化部产业司共同在呼伦贝尔市举办第五期中国(西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西部(西安)文化产业博览会,向组委会推介自治区11家单位30多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其中民族歌舞乐《天堂草原》、杂技剧《成吉思汗风》、民族音像、民族服饰、工艺美术作品等项目受到中外代表的青睐,仅演出项目就与国内外文化机构签订近20项商演协议,宣传和推介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全区代表团获优秀组织奖和最佳设计奖两项最高大奖。是年,包头乐园、呼和浩特市昭君博物院两家单位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第三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对外文化交流】对外文化交流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不断拓展交流的渠道和范围。全区各类文化团体分别赴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蒙古、德国、法国等14个国家进行访问、演出学术交流和展览。对外文化交流项目26起,328人次。对港澳台交流项目8起,159人次。邀请10个国家和地区的艺术表演团(组)到自治区进行了文化交流和演出。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赴意大利罗马参加中意文化节闭幕式演出,赴英国伦敦参加内蒙古文化周演出,“安达”组合演出小组赴美国进行为期40天的巡回演出,共演出65场,观众人数达3万多人次。内蒙古杂技团全年赴8个国家演出220场,观众达20万人次。直属乌兰牧骑赴韩国参加国际舞蹈比赛演出活动。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随文化部赴蒙古国进行为期11天的中蒙艺术交流活动。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大型歌舞乐《天堂草原》赴台参加“2008海峡两岸中秋晚会”的交流演出,在台北掀起内蒙古民族文化热潮。内蒙古博物馆赴日本举办“成吉思汗—中国古代北方草原游牧文化展”文物专题展览也取得成功。

    【帮扶工作】在支援四川汶川抗震救灾活动中,文化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踊跃捐款50多万元;完成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帮扶工作,先后投资139万多元,捐赠27.6万元,办了11件实事,使村民人均年收入从三年前的680元提高到是年的2 730元。启动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文化建设帮扶工作。

    【荣誉】

    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参加华北五省的舞蹈比赛获得三个表演一等奖,一个编创一等奖和两个编剧二等奖;直属乌兰牧骑艺术团的舞蹈《簸炒米》获全国第七届舞蹈比赛创作三等奖;内蒙古杂技团的《高椅》获第八届中国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铜奖;内蒙古京剧团的新编历史京剧《大漠昭君》获第五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二等奖;赤峰市的现代评剧《杏花盛开的地方》获第六届中国评剧艺术节最高奖—优秀剧目奖和多个单项奖;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团的剧目《白杨树下》和《手足情深》在第五届中国小戏艺术节上,分别获剧目优秀推荐奖和4项个人优秀表演奖。  

    艺术研究成果丰硕内蒙古艺术研究所承担编撰的《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化志》已基本完成。启动了国家及自治区艺术科研课题《蒙古族(当代)艺术沿革与发展》、《中国戏曲·民间舞蹈·民间音乐现状调查》以及《东路二人台—从无意识发生到介入式延续》等。出版了大型画册《内蒙古文化艺术集锦》等。

    【重要活动】119日至20日,国家文物局长城资源调查领导小组派员到自治区检查明代长城调查工作。全区在2006~2007年,共分七个调查队进行明代长城的专题调查,总计发现明长城1 100公里,比过去初步统计的800公里多出300公里。413日至15日,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艺术团的歌舞《青春舞韵》,参加了由国家文化部主办的“迎奥运全国重大文艺演出活动”,在北京民族文化宫演出后受到欢迎和好评。67日至8日,受文化部委派,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蒙古族青年合唱团代表中国赴意大利罗马参加了在意大利举办的中国文化节闭幕式演出,受到了意大利观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

    【“扫黄打非”】420日,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举行全区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全区共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2万张、盗版软件及电子出版物5.5万张、盗版及非法书报刊11万册。710日至88日,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部署,开展了奥运前30天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为奥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2008年“扫黄打非”工作,将集中行动和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93 439人次,检查音像、书报刊等经营单位和印刷企业20 660家次,查办案件929件。各类专项行动中共收缴非法出版物115万余件,“扫黄打非”行动取得显著成果。

    【对外交流】827日至93日,应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部邀请,受国家文化部委派,内蒙古演出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伊旗乌兰牧骑艺术团,赴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及达尔罕乌拉省开展了为期8天的文化交流演出。

    (关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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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长:高延青(蒙古族 4月离任) 王志诚(4月任职)

    副厅长:明锐(蒙古族) 安泳锝(蒙古族)

    纪检组长:图门乌力吉(蒙古族)

    副巡视员:李鸿英(回族) 程建林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2008年有公务员编制49名,在职46人,离退休70人,设职能处室10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20个,职工1 386人。

    2008年,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文化活动任务。艺术创作又出新成果,文艺演出持续繁荣,各类艺术作品在国内外比赛中频频获奖。编创演出晋剧《大汗骄子》、二人台现代戏《花落花开》、京剧《大漠昭君》、大型历史剧《拓跋鲜卑》等20余部作品,组织开展迎奥运和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承办“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开放30年回顾展览”。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大,民族文化传承、利用和创新发展工作深入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全面推进。组织参加北京奥组委和文化部主办的《中国故事·祥云小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文化市场管理规范、规范市场环境繁荣有序。加强规划指导、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渠道进一步拓宽,草原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使草原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12月底,全区农村牧区共放映电影16万多场次(包括数字放映场次),观众2 800多万人次。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农村牧区院线公司共完成农村牧区数字电影放映1.4万多场。

    【艺术】

      艺术创作和演出按照《2008~2010年全区重点剧节目创作规划》,全区各级艺术团体狠抓艺术创作,相继创作了京剧《大漠昭君》等20余部新剧目。这些作品为自治区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打造艺术精品、繁荣艺术舞台奠定基础。

    围绕迎接奥运,组织区直和地区艺术团体参加了以奥运为主题的全国性演出活动;同时自治区从区直和各盟市选拔140多名演员参加奥运会开幕前的文艺演出,直属乌兰牧骑艺术团赴京参加“迎奥运全国重大文艺演出活动”,通辽《蓝色安代》参加“北京奥运”城市文化活动等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为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自治区文化厅组织编排的专场文艺晚会《永远的春天》于1216日在内蒙古乌兰恰特隆重演出。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艺术月15台节目28场晚会庆祝展演活动在呼和浩特市精彩呈现,为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营造了隆重热烈的喜庆氛围。

    全区各级艺术团体服务社会,开拓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加,演出场次有较大增长。乌兰牧骑工作得到加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据统计,全区各类艺术表演团体演出超过1万场,其中下基层演出超过8 000场。

    【社会文化】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文化馆(群艺馆)的评估验收工作,自治区38个文化馆(群艺馆)被评定为国家3级以上文化馆。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建成 29个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使自治区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达到32个。有关的资源数据库正式通过专家评审,标志着自治区自有资源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牧区数字电影院线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呼和浩特市、包头、鄂尔多斯3个试点地区的农村牧区数字电影院线组建完成,95套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发放到位,数字电影放映已近万场。全区农村牧区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880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到基层。“科普之春”电影汇映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牧区电影放映达16万场。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建设全面推进。国家资助的72个综合文化站已建成33个,地方自筹资金建成56个。为发挥好综合文化站的功能和作用,制定《全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送书下乡任务圆满完成,2007年度7万多册图书如期送达31个国贫旗县并上架流通。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取得新成果。组织自治区群众业余演出团体参加首届全国农民文艺汇演,自治区的长调《圣主成吉思汗》荣获“金穗杯”,民间舞蹈《鲁日格勒》、《沙吾尔登》荣获“银穗杯”,自治区文化厅荣获优秀组织奖。有两个节目被选进京参加了汇报演出。组织推荐优秀节目参加了第六届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戏剧小品《换春联》荣获金奖,好来宝《奥运圣火颂》、舞蹈《为内蒙古自治区喝彩》荣获铜奖,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吉劳庆社区等4个单位荣获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称号,两人荣获全国“社区文化优秀辅导员”称号,包头九原区荣获组织奖。组织参加了全国农村题材小戏调演、全国西部“花儿”歌手邀请赛等,均取得优异的成绩。

    古籍保护工作古籍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全区有23部古籍入选全国第一批珍贵古籍名录,内蒙古图书馆成为全国第一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承办了“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开放三十年回顾展览”。该展览作为自治区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的一项重要内容,于128日在内蒙古展览馆正式开展。

    【文化遗产】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与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全区各盟市和大部分旗县都已成立了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普查经费被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已开展文物普查的面积约16万平方公里,各地共复查不可移动文物点1 555处,新发现文物点1 137处。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魏家窝铺村,发现一处重要的属于红山文化时期的原生态聚落遗址,从而进一步证明了内蒙古是“红山文化”的发祥地。开展了全区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已查明全区共有明代长城1 100公里,比原统计多出300多公里,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受到国家文物局考察组的高度评价。开展对元上都、辽上京、居延、大窑遗址的保护工作,同时对一些重点的文物古迹实施了维修保护工程。

    文物保护配合公安、司法部门,继续开展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走私文物的专项斗争;依法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库伦三大寺的违章、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对清水河县明长城遭受损毁案进行查办,配合公安部门对涉案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判处。为确保文物安全,制定《自治区文物局安防工作应急预案》。

    博物馆建设全面推进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争取国家划拨专款610万元、自治区财政拨款700万元的经费分别用于内蒙古博物院、乌兰夫纪念馆免费开放。自3月下旬正式向社会免费开放以来,共接待观众50多万人次。从6月起,又在全区陆续免费开放74座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使全区各族人民都能享受到免费开放的成果。完成博物馆评审定级工作,全区有1个馆被评为一级博物馆,12个馆被评为二级博物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推进中蒙长调民歌联合保护,中蒙两国专家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签署《中蒙联合开展长调民歌田野调查实施议定书》,制定田野调查大纲。20088月至10月,自治区选派5名专家赴蒙古国境内进行长调田野调查;2009年在中国境内进行田野调查,调查成果将由双方共享。启动“呼麦”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工作。继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自治区推荐申报的《嘎达梅林》、《蒙古象棋》、《蒙医药》、《爬山调》等35个项目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区12个盟市均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评审公布208名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齐·宝力高、宝音德力格尔等10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第二批代表性传承人。继续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活动,评选命名了第四批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36个,使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增加到67个,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增加到15个。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加了文化部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原生态音乐精粹展演”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专场演出。组织参加北京奥组委和文化部主办的《中国故事·祥云小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在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连续展出近60天,参观人次30多万,受到广泛好评,荣获奥组委和文化部颁发的最佳组织奖。在“国家文化遗产日”和自治区“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期间组织了系列宣传展示活动。

    【文化市场】

    文化市场专项行动为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组织开展多次专项行动,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圆满完成奥运保障任务。开展全区文化市场执法大检查,检查经营场所1万多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09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15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4万张,非法书刊10余万册,网吧电脑及附属设备1000余件,电子游戏机板4000余台(块),行政罚款197万元,取消28家单位的经营资格。

    “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重点对治理音像和出版物市场进行治理,查处盗版音像和非法出版物,统一在盟市所在地进行集中销毁。对违法游戏经营活动进行了专项整理,规范了网络文化市场秩序。

    【文化产业】制定《内蒙古2008~2010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未来三年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结构布局、发展重点和主要扶持措施。为尽快培养一批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人才,自治区文化厅与文化部产业司共同在呼伦贝尔市举办第五期中国(西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西部(西安)文化产业博览会,向组委会推介自治区11家单位30多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其中民族歌舞乐《天堂草原》、杂技剧《成吉思汗风》、民族音像、民族服饰、工艺美术作品等项目受到中外代表的青睐,仅演出项目就与国内外文化机构签订近20项商演协议,宣传和推介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全区代表团获优秀组织奖和最佳设计奖两项最高大奖。是年,包头乐园、呼和浩特市昭君博物院两家单位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第三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对外文化交流】对外文化交流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不断拓展交流的渠道和范围。全区各类文化团体分别赴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蒙古、德国、法国等14个国家进行访问、演出学术交流和展览。对外文化交流项目26起,328人次。对港澳台交流项目8起,159人次。邀请10个国家和地区的艺术表演团(组)到自治区进行了文化交流和演出。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赴意大利罗马参加中意文化节闭幕式演出,赴英国伦敦参加内蒙古文化周演出,“安达”组合演出小组赴美国进行为期40天的巡回演出,共演出65场,观众人数达3万多人次。内蒙古杂技团全年赴8个国家演出220场,观众达20万人次。直属乌兰牧骑赴韩国参加国际舞蹈比赛演出活动。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随文化部赴蒙古国进行为期11天的中蒙艺术交流活动。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大型歌舞乐《天堂草原》赴台参加“2008海峡两岸中秋晚会”的交流演出,在台北掀起内蒙古民族文化热潮。内蒙古博物馆赴日本举办“成吉思汗—中国古代北方草原游牧文化展”文物专题展览也取得成功。

    【帮扶工作】在支援四川汶川抗震救灾活动中,文化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踊跃捐款50多万元;完成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帮扶工作,先后投资139万多元,捐赠27.6万元,办了11件实事,使村民人均年收入从三年前的680元提高到是年的2 730元。启动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文化建设帮扶工作。

    【荣誉】

    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参加华北五省的舞蹈比赛获得三个表演一等奖,一个编创一等奖和两个编剧二等奖;直属乌兰牧骑艺术团的舞蹈《簸炒米》获全国第七届舞蹈比赛创作三等奖;内蒙古杂技团的《高椅》获第八届中国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铜奖;内蒙古京剧团的新编历史京剧《大漠昭君》获第五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二等奖;赤峰市的现代评剧《杏花盛开的地方》获第六届中国评剧艺术节最高奖—优秀剧目奖和多个单项奖;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团的剧目《白杨树下》和《手足情深》在第五届中国小戏艺术节上,分别获剧目优秀推荐奖和4项个人优秀表演奖。  

    艺术研究成果丰硕内蒙古艺术研究所承担编撰的《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化志》已基本完成。启动了国家及自治区艺术科研课题《蒙古族(当代)艺术沿革与发展》、《中国戏曲·民间舞蹈·民间音乐现状调查》以及《东路二人台—从无意识发生到介入式延续》等。出版了大型画册《内蒙古文化艺术集锦》等。

    【重要活动】119日至20日,国家文物局长城资源调查领导小组派员到自治区检查明代长城调查工作。全区在2006~2007年,共分七个调查队进行明代长城的专题调查,总计发现明长城1 100公里,比过去初步统计的800公里多出300公里。413日至15日,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艺术团的歌舞《青春舞韵》,参加了由国家文化部主办的“迎奥运全国重大文艺演出活动”,在北京民族文化宫演出后受到欢迎和好评。67日至8日,受文化部委派,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蒙古族青年合唱团代表中国赴意大利罗马参加了在意大利举办的中国文化节闭幕式演出,受到了意大利观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

    【“扫黄打非”】420日,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举行全区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全区共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2万张、盗版软件及电子出版物5.5万张、盗版及非法书报刊11万册。710日至88日,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部署,开展了奥运前30天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为奥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2008年“扫黄打非”工作,将集中行动和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93 439人次,检查音像、书报刊等经营单位和印刷企业20 660家次,查办案件929件。各类专项行动中共收缴非法出版物115万余件,“扫黄打非”行动取得显著成果。

    【对外交流】827日至93日,应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部邀请,受国家文化部委派,内蒙古演出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伊旗乌兰牧骑艺术团,赴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及达尔罕乌拉省开展了为期8天的文化交流演出。

    (关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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