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9卷  /  教育

2009卷

  • 综 述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厅长 高校工委书记:李东升

    党组成员 副厅长 高校工委副书记:布和(蒙古族)

    党组成员副厅长 高校工委委员:何成保 何瑞芝(女)满达(蒙古族) 奇锦玉(蒙古族 11月任职)

    厅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 高校纪工委书记:程哲(蒙古族)

    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董方成

    副巡视员:秦政奇(3月离任)刘勤(3月离任)王培英(10月任职)

    【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年内共下达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5.2亿元,较上年增加5.6亿元;下达免费教科书资金2.03亿元,较上年增加6 572万元。

    【贫困生资助制度】全年共发放普通高校和高职学校国家奖、助学金2.168亿元,资助8.9万余人,资助覆盖面达31.3%。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2.2735亿元,资助19万余人,覆盖面达到90%以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国教育电视台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中贫困学生项目,受益幅度均比上年有所提高。为应对物价上涨,自治区先后拨付4 000多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区高校学生食堂给予临时补贴,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伙食补贴。

    【阳光工程】首家在全国把实时在线网上填报志愿扩大到本专科全部批次,做到了招生录取中所有信息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印发《关于明确职能职责加强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监察工作的意见》,协调成立自治区“高考移民”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卓有成效地开展查堵“高考移民”工作。

    【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2008年,全区高校毕业生为75 764人,较上年增加7 263人。至当年91日统计,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75.06%,较上年提高2.57个百分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在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自治区教育厅2002年以来制定形成的近300条政府信息。年内共受理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时办复。

    【基础教育】

    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建设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同时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2009~2015年)》。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5个项目旗县39所项目学校全部开工,年内竣工4所。有35所中小学校被纳入国家新农村卫生新校园试点项目。争取到明德项目10个、逸夫基础教育项目学校6所。顺利完成国家三部委实施的农村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积极推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20万校外寄宿生生活用房建设工作。

    加强“两基”巩固提高督导评估工作开展“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先进旗县督导评估,有7个旗县(市区)被评为2008年度自治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先进地区。

    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印发《关于做好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举办培训班。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编制《全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082015年总体规划》。

    深入实施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召开全区校本教研现场会议,推动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年内全区所有旗县区均将体育测试列入中考科目。全面完成85个农村牧区旗县“33211工程”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成功举办全区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

    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组织开展“学校管理先进县(旗市区)”创建活动,对6个申报旗县(市区)进行前期指导,对赤峰市林西县进行评估验收。

    【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研究制订《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20092015年)》。建设完成重点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国家和自治区项目19个,国家级实训基地项目8个。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共派出210名专业课教师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骨干教师培训,500人参加自治区骨干教师培训。

    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全区有10所学校参加试点。在多数学校推广学生顶岗实习一年的经验。与天津、北京、山东、黑龙江等地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招生数达到6 000多人。全区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2.55万人,就业率达94%以上。建立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及时掌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全面信息和国家助学金发放等工作奠定基础。

    积极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扩大招生规模,2008年招生人数为10.63万人,在校生人数达26.93万人(以上数字均不包括技工学校)

    【成人教育】

    组织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4.3万人,培训进城务工农牧民1万多人,全区城镇职工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90万人。

    【民办教育】

    经教育部审批,成立两所民办本科独立学院——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和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并于当年安排招生,实现了自治区独立学院设置零的突破。开展了民办学校年检评估工作,指导民办学校健康发展,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

    【高等教育】

    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直属高校本科生均拨付定额从2007年的3 970元增至4 200元,高教专项补助经费从2007年的2 500万元增至4 000万元,安排自治区直属高校建设贷款贴息经费2亿元。全区有普通高校39所(办学实体42个)、成人高校3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3%,全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人数达31.67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籍生6.93万人。经教育部批准,新建1所高职院校——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并于当年安排招生。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本科和乌兰察布卫校升专科通过国家院校设置评审专家委员会的审核。

    深入实施“质量工程”,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开展第二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15名教师荣获教学名师称号。两所高校的2个教学团队荣获国家级教学团队称号。评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10门,其中4门课程获评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0个,其中8个专业获得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资助。8所高校的10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1个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内新增26个本科专业、73个高职(专科)专业。4所高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全部荣获“优秀”等次,7所高职高专院校接受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积极成效。

    继续推进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分别达87个和34个,全区高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分别达52个和352个,在学研究生15 2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0 701人(博士742人、硕士9 959人)。

    高校科技工作取得显著进步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全区高校科技工作会议,制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工作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确定全区高校科技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技工作争名进位五年发展初步计划”。年内,全区高校共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00余项,科研项目经费突破3亿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区高校获自治区自然科学奖15项、科学技术进步奖20项,有4人荣获自治区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内蒙古大学罗辽复教授荣获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由神华集团牵头、内蒙古农业大学参加的关于“荒漠化地区大型煤炭基地生态环境综合防治技术”研究项目,被评为200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内蒙古科技大学研制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开始批量生产。年内,校办产业完成工业产值约达1.3亿元。

    高等职业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全区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达到28所,占普通高校总数的2/3;在校生达15.8万人,占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的49.9%。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新增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新增1个党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

    思想政治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了全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会议。19所驻呼民办高校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全区高校大学生中党员比例达到11.2%。3个基层党组织被自治区党委授予高校党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3名同志荣获自治区模范共产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称号。13所驻呼直属高校及教育厅系统1.5万多名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252万元支援四川灾区。内蒙古大学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分别被确定为“党代会常任制”和“公推直选”试点院校。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内蒙古党校联合举办了两期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研修班,160多人参加培训。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工作方案》,对9所本科院校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这些院校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高校校园稳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保持全区高校连续20年的稳定。

    【民族教育】

    继续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活动。2008年,自治区下达2 00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投入,连同2007年的2 000万元专项经费一并下达,支持89所民族中小学校的有关项目建设。

    加大“双语”师资和校长培训力度会同教育部民教司、宋庆龄基金会、盟市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举办多期“双语”师资和校长培训班。委托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蒙古语授课中小学各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班,2 000多名教师参加培训。

    加强民族文字教材审查工作组织研制《蒙古语授课高级中学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和《蒙古族中小学蒙古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组织审查蒙古文中小学教材76645万字;审查《儿童歌曲专集》CD60首。根据教育部批准的《蒙古文版本教育资源建设计划书》要求,组织编制现代远程教育学科教学资源11种、通用专题教育资源22种、蒙古族特色教育资源9种,率先在少数民族地区实现多学科、全方位、高标准的现代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教师队伍建设】

    推动城镇教师支援农村牧区教育工作与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团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牧区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城镇学校支援农村牧区学校的长效机制。

    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取得成效承办全国农村寄宿制学校校长专题示范培训班。分别举办北师大内蒙古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幼儿园园长培训班和中国移动内蒙古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共培训校长850多人。

    推动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组织专家组对莫力达瓦旗、奈曼旗和锡林浩特市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国家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对尚未评估的15所旗县教师培训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评出自治区示范校7所,达标校8所。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转发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与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联合转发了《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自治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具体意见。

    提高退养民办教师待遇与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民办教师退养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民办教师退养费按不低于当地公办教师退休费收入2/3的标准执行。

    【语言文字工作】

    依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指导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提前两年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年内有近4万余名在校大学生接受普通话培训测试。举办全区第二期少数民族汉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比赛,10万余人参加活动。

    【对外合作与交流】

    加强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扩大与蒙古国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向蒙古国提供100名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选派55名对外汉语志愿者教师赴国外任教。公派30名“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人员出国留学。举办对外汉语教师培训班和中外合作办学干部培训研讨会。指导内蒙古大学与俄罗斯联邦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合作建立 “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孔子学院”。接待了来自古巴和中国香港、台湾等4个教育代表团。年内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共聘请外国专家200多名,在校外籍学生达到1 900多名。

    【重要活动】54日至10日,以教育部总督学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陶西平为组长的教育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调研组在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开展调研工作。

    911,在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召开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优秀教师表彰大会,自治区副主席、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协会副理事长连辑出席会议。

    (奇锦玉 张喜荣 肖彦辉)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综 述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厅长 高校工委书记:李东升

    党组成员 副厅长 高校工委副书记:布和(蒙古族)

    党组成员副厅长 高校工委委员:何成保 何瑞芝(女)满达(蒙古族) 奇锦玉(蒙古族 11月任职)

    厅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 高校纪工委书记:程哲(蒙古族)

    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董方成

    副巡视员:秦政奇(3月离任)刘勤(3月离任)王培英(10月任职)

    【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年内共下达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5.2亿元,较上年增加5.6亿元;下达免费教科书资金2.03亿元,较上年增加6 572万元。

    【贫困生资助制度】全年共发放普通高校和高职学校国家奖、助学金2.168亿元,资助8.9万余人,资助覆盖面达31.3%。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2.2735亿元,资助19万余人,覆盖面达到90%以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国教育电视台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中贫困学生项目,受益幅度均比上年有所提高。为应对物价上涨,自治区先后拨付4 000多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区高校学生食堂给予临时补贴,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伙食补贴。

    【阳光工程】首家在全国把实时在线网上填报志愿扩大到本专科全部批次,做到了招生录取中所有信息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印发《关于明确职能职责加强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监察工作的意见》,协调成立自治区“高考移民”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卓有成效地开展查堵“高考移民”工作。

    【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2008年,全区高校毕业生为75 764人,较上年增加7 263人。至当年91日统计,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75.06%,较上年提高2.57个百分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在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自治区教育厅2002年以来制定形成的近300条政府信息。年内共受理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时办复。

    【基础教育】

    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建设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同时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2009~2015年)》。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5个项目旗县39所项目学校全部开工,年内竣工4所。有35所中小学校被纳入国家新农村卫生新校园试点项目。争取到明德项目10个、逸夫基础教育项目学校6所。顺利完成国家三部委实施的农村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积极推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20万校外寄宿生生活用房建设工作。

    加强“两基”巩固提高督导评估工作开展“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先进旗县督导评估,有7个旗县(市区)被评为2008年度自治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先进地区。

    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印发《关于做好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举办培训班。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编制《全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082015年总体规划》。

    深入实施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召开全区校本教研现场会议,推动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年内全区所有旗县区均将体育测试列入中考科目。全面完成85个农村牧区旗县“33211工程”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成功举办全区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

    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组织开展“学校管理先进县(旗市区)”创建活动,对6个申报旗县(市区)进行前期指导,对赤峰市林西县进行评估验收。

    【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研究制订《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20092015年)》。建设完成重点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国家和自治区项目19个,国家级实训基地项目8个。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共派出210名专业课教师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骨干教师培训,500人参加自治区骨干教师培训。

    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全区有10所学校参加试点。在多数学校推广学生顶岗实习一年的经验。与天津、北京、山东、黑龙江等地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招生数达到6 000多人。全区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2.55万人,就业率达94%以上。建立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及时掌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全面信息和国家助学金发放等工作奠定基础。

    积极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扩大招生规模,2008年招生人数为10.63万人,在校生人数达26.93万人(以上数字均不包括技工学校)

    【成人教育】

    组织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4.3万人,培训进城务工农牧民1万多人,全区城镇职工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90万人。

    【民办教育】

    经教育部审批,成立两所民办本科独立学院——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和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并于当年安排招生,实现了自治区独立学院设置零的突破。开展了民办学校年检评估工作,指导民办学校健康发展,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

    【高等教育】

    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直属高校本科生均拨付定额从2007年的3 970元增至4 200元,高教专项补助经费从2007年的2 500万元增至4 000万元,安排自治区直属高校建设贷款贴息经费2亿元。全区有普通高校39所(办学实体42个)、成人高校3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3%,全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人数达31.67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籍生6.93万人。经教育部批准,新建1所高职院校——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并于当年安排招生。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本科和乌兰察布卫校升专科通过国家院校设置评审专家委员会的审核。

    深入实施“质量工程”,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开展第二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15名教师荣获教学名师称号。两所高校的2个教学团队荣获国家级教学团队称号。评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10门,其中4门课程获评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0个,其中8个专业获得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资助。8所高校的10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1个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内新增26个本科专业、73个高职(专科)专业。4所高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全部荣获“优秀”等次,7所高职高专院校接受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积极成效。

    继续推进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分别达87个和34个,全区高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分别达52个和352个,在学研究生15 2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0 701人(博士742人、硕士9 959人)。

    高校科技工作取得显著进步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全区高校科技工作会议,制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工作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确定全区高校科技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技工作争名进位五年发展初步计划”。年内,全区高校共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00余项,科研项目经费突破3亿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区高校获自治区自然科学奖15项、科学技术进步奖20项,有4人荣获自治区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内蒙古大学罗辽复教授荣获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由神华集团牵头、内蒙古农业大学参加的关于“荒漠化地区大型煤炭基地生态环境综合防治技术”研究项目,被评为200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内蒙古科技大学研制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开始批量生产。年内,校办产业完成工业产值约达1.3亿元。

    高等职业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全区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达到28所,占普通高校总数的2/3;在校生达15.8万人,占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的49.9%。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新增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新增1个党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

    思想政治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了全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会议。19所驻呼民办高校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全区高校大学生中党员比例达到11.2%。3个基层党组织被自治区党委授予高校党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3名同志荣获自治区模范共产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称号。13所驻呼直属高校及教育厅系统1.5万多名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252万元支援四川灾区。内蒙古大学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分别被确定为“党代会常任制”和“公推直选”试点院校。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内蒙古党校联合举办了两期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研修班,160多人参加培训。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工作方案》,对9所本科院校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这些院校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高校校园稳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保持全区高校连续20年的稳定。

    【民族教育】

    继续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活动。2008年,自治区下达2 00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投入,连同2007年的2 000万元专项经费一并下达,支持89所民族中小学校的有关项目建设。

    加大“双语”师资和校长培训力度会同教育部民教司、宋庆龄基金会、盟市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举办多期“双语”师资和校长培训班。委托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蒙古语授课中小学各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班,2 000多名教师参加培训。

    加强民族文字教材审查工作组织研制《蒙古语授课高级中学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和《蒙古族中小学蒙古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组织审查蒙古文中小学教材76645万字;审查《儿童歌曲专集》CD60首。根据教育部批准的《蒙古文版本教育资源建设计划书》要求,组织编制现代远程教育学科教学资源11种、通用专题教育资源22种、蒙古族特色教育资源9种,率先在少数民族地区实现多学科、全方位、高标准的现代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教师队伍建设】

    推动城镇教师支援农村牧区教育工作与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团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牧区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城镇学校支援农村牧区学校的长效机制。

    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取得成效承办全国农村寄宿制学校校长专题示范培训班。分别举办北师大内蒙古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幼儿园园长培训班和中国移动内蒙古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共培训校长850多人。

    推动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组织专家组对莫力达瓦旗、奈曼旗和锡林浩特市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国家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对尚未评估的15所旗县教师培训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评出自治区示范校7所,达标校8所。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转发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与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联合转发了《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自治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具体意见。

    提高退养民办教师待遇与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民办教师退养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民办教师退养费按不低于当地公办教师退休费收入2/3的标准执行。

    【语言文字工作】

    依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指导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提前两年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年内有近4万余名在校大学生接受普通话培训测试。举办全区第二期少数民族汉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比赛,10万余人参加活动。

    【对外合作与交流】

    加强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扩大与蒙古国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向蒙古国提供100名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选派55名对外汉语志愿者教师赴国外任教。公派30名“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人员出国留学。举办对外汉语教师培训班和中外合作办学干部培训研讨会。指导内蒙古大学与俄罗斯联邦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合作建立 “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孔子学院”。接待了来自古巴和中国香港、台湾等4个教育代表团。年内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共聘请外国专家200多名,在校外籍学生达到1 900多名。

    【重要活动】54日至10日,以教育部总督学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陶西平为组长的教育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调研组在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开展调研工作。

    911,在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召开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优秀教师表彰大会,自治区副主席、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协会副理事长连辑出席会议。

    (奇锦玉 张喜荣 肖彦辉)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