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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

  • 文化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长:王志诚

    副厅长: *** 安泳锝(蒙古族)赵新民 乔玉光(蒙古族)

    纪检组长:韩 冰(女 )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52名,在职49人,离退休69人,设职能处室11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18个,职工1 285人。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文化重点工程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网络由在巩固县级支中心基础上向乡村基层服务点全面推进。对全区2009年度11个(共15个)县级支中心进行了实地验收。举办全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盟市、旗县两级支中心师资技术人员培训班,共培训盟市、旗县图书馆技术人员230多人,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开展了全区文化共享工程示范县级支中心评比活动,对18个社会效益良好的支中心进行表彰。完成369个苏木乡镇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点建设任务。8月份与自治区发改委共同对全区已建469个苏木乡镇文化站站舍建设、设备利用等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向社会免费开放。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全区免费开放资金各级财政的分担比例、各馆(站)免费开放项目。全区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工作顺利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参评的11个盟市群艺馆、90个旗县(市、区)文化馆中,评估结果经文化审核认定,有60个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占参评馆总数的59%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全区各级公共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社区和村文化室、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的全面调查,并草拟了《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调研报告》。鄂尔多斯市被文化部公布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对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继续开展了2009-2010年全区十佳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民间剧团、文化户(大院)评选命名活动,与建设厅联合开展了第二届全区十佳文化广场、特色文化广场评比活动,与文明办、民政厅联合开展了第三届全区文化先进社区、优秀社区辅导员评选活动。

    文化惠民演出广泛开展送戏下乡和“百团千场”下基层慰问演出活动。“百团千场”慰问演出三个月共下基层演出1 432场,惠及各族各界群众140多万人次。“百团千场”下基层慰问演出活动已经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惠民的品牌活动,受到中宣部、文化部领导的高度评价。全区三级艺术表演院团共演出6 554场。

    【艺术创作和舞台演出】重点剧目创作以打造重点剧节目创作为抓手,以每年重点扶持35台优秀剧节目为目标,对舞蹈轻喜剧《鸿雁》、晋剧《大学生村干部》、京剧《草原小姐妹》、音舞诗画《红山之光》、民族舞蹈集《呼伦贝尔大雪原》等剧目进行了研讨论证,促进了剧目的修改提高和艺术质量的提升。对较为成熟的剧目音舞诗画《鄂尔多斯婚礼》、二人台现代戏《花落花开》、晋剧《满都海》、话剧《拓跋鲜卑》、舞剧《诺恩吉雅》等优秀作品,继续进行了打磨提高。作为优秀保留剧目《鄂尔多斯婚礼》已经演出164场,《花落花开》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剧目。

    舞台艺术创作制度建设起草完成了《加强全区舞台艺术创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初步制定了“十二五”全区舞台艺术创作规划。制定了《全区舞台艺术创作专家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艺术创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推进乌兰牧骑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修改完善全区乌兰牧骑评估办法。加强乌兰牧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先后举办了全区乌兰牧骑舞蹈编导培训班、全区乌兰牧骑作曲培训班和全区乌兰牧骑队长培训班。“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艺术节”荣获第三届“节庆中华奖”。

    舞台演出活跃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开展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内蒙古京剧团与内蒙古师范大学联合举办了“京剧艺术进校园”活动,为高校学子演出了《贵妃醉酒》、《美猴王》的传统经典剧目,邀请知名演员举办京剧知识讲座。组织《草原记忆》、《花落花开》等优秀剧目参加了全国巡演。其中《草原记忆》到10月份已演出50场。圆满完成了第八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优秀剧(节)目展演和中蒙青年友好联欢晚会编创演出任务。

    积极开拓演出市场自治区文化厅与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签约合作经营管理内蒙古乌兰恰特,开发演艺市场。全年演出项目共38个,演出61场。同时,舞剧《草原记忆》、蒙古族青年合唱《白云飘落的故乡》已于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签约。组织自治区艺术院团和优秀剧(节)目先后参加了深圳、天津、广州、上海演出交易洽谈会,推荐宣传剧节目18台,民族舞剧《诺恩吉雅》等剧目在交易会现场演出,与中国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奥地利奥华音乐促进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区文物保护 “十二五”规划,积极争取文物保护事业专项经费投入,确保全区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积极争取财政部、国家文物局下达本年度文物保护、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总计约一亿元。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全区文物保护经费一千万元。内蒙古长城保护、少数民族文物保护、明清古建筑保护等,被列入国家文物局的重点项目。有49项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被列入国家发改委 “十二五”总体规划项目库中。

    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重点开展了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并取得了突出成绩。落实了元上都遗址保护专项经费5 000万元,重点开展了元上都遗址保护、维修、展示、考古发掘、环境治理等基础工作。完成了接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专家组到元上都遗址考察的各项工作,得到了联合国专家的好评。

    全区博物馆免费开放向财政部、国家文物局争取到全区各级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4 000余万。全区博物馆免费接待观众一千余万人。为加强对民办博物馆的管理,成立了民营博物馆协会。完成对全区各类博物馆的年检工作,重新换发了注册登记证,系统掌握了全区博物馆的状况。开展博物馆评估定级和馆藏文物鉴定与数字化档案建设,积极组织各博物馆参加“全国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展览”的评选活动。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区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1 099处(古遗址15 240处,古墓葬3 160处,古建筑452处,石窟寺及石刻47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 759处,其他16处)。其中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1 482处,复查不可移动文物9 617处。进一步加强文物大遗址考古公园建设,做好配合经济建设的考古发掘和开展长城保护工作。

    全区文物保护行政执法积极配合自治区各级公安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盗掘古墓犯罪的专项斗争,并在全区开展了文物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内蒙古海关文物鉴定站的工作,加强自治区文物专家鉴定工作,继续开展了 “草原神灯”文物安防工程建设,重点对全区30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始安装 “草原神灯”报警装置。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立案的各类文物案件12起,破案10起,破获犯罪团伙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追缴三级文物1件,追缴一般文物26件。加强文物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能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祝赞词等14个项目列入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增加到63项。有10大类48个新增项目和19个扩展项目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胡格吉勒图等49人报送文化部参加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继续开展了蒙古语诵经项目抢救性保护。举办了“依法保护,重在传承· 2011年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比赛”。确定鄂托克旗为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旗县。继续开展保护成果宣传展示活动。编排了中国·内蒙古第八届草原文化节闭幕式——《五彩之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晚会。稳步推进12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6个蒙古族长调民歌、呼麦保护实验基地建设。草拟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指导意见(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长调民歌和蒙古族呼麦传承基地管理办法(草案)》。通辽市库伦旗等10个地区被文化部命名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继续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继4月的中蒙联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机制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之后,914日,中蒙联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机制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部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协议》。

    【文化市场监管】开展两项专项保障行动58月开展了庆祝建党90周年全区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制定了《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方案》,重点清理了演出娱乐、网吧网络音乐、网络游戏市场,查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文化产品和有害信息,打击和严查制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及色情低俗演出活动,大力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为全区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保驾护航。自2010年底至20116月继续开展了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处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电子游戏、卡拉 OK歌曲、电子软件、图书音像制品等侵权盗版行为。

    网吧执法监管集中精力并保证重点时段加强网吧执法监管,抓好上网人员登记,严把“入口关”,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记录、检查频度最底标准、违规案件集体讨论和重大案件查处反馈制度,及时受理“1231824小时举报电话。各地始终保持了严查网吧违规经营的高压态势。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面向社会建立了监督举报奖励机制,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出台了《网吧安全等级化管理办法》。启动了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实施细则》,确定了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两个试点城市。目前,已认定区内网吧连锁公司4家。同时,今年对全区3 096家网吧和1 243家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了重新审核登记,摸清了限制审批的全区两类经营场所的底数,调查和纠正了一些违规审批的问题。

    娱乐场所监管各级文化市场主管部门对各类演出活动,依据行政审批程序及时介入,提前核实演出内容,把执法监管前移,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严格按照职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区共驱除非法演出团体12个,杜绝了农村物资交流会及城乡结合部不健康演出活动的再次发生。

    网络文化市场案件查处工作组织盟市执法骨干集中办了3起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打破了自治区网络文化市场案件查处工作零的记录。完成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硬件建设和培训、录入工作。2011年,全区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520 72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376 266家(次),责令整改11 524家(次),受理举报539件,立案调查1 508件,移交公安等部门38件,办结案件1 441件,行政罚款534.9876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 258家,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5家,没收违法所得11.9761万元。

    【文化产业】政银合作走向深入继续推进文化产业政银合作,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厅与10家银行达成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支持文化企业开展融资工作。目前,已有东联影视动漫科技公司、秦直道文化产业园、呼伦贝尔文化园、阿盟定远营旅游开发等项目获得银行贷款9.3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推荐了16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支持文化产业项目融资。

    扶持文化产业项目发展重点培育了敕勒川文化旅游产业园、《草原豆思》动漫产业等几个重大项目。完成了国家、自治区两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积极为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多项措施推动动漫产业动漫企业和动漫产品的数量大幅度增长,动漫作品质量迅速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内蒙古东联影视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动漫企业通过了国家动漫企业认定,11家动漫企业(单位)的22个项目正在申报国家动漫精品工程,6家动漫企业(单位)的7个奖项正在申报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首届动漫奖。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和主题公园正在逐步规划建设中。

    文化产业区域合作深入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京蒙、沿黄沿线、东北四省、华北五省等区域合作。在重点项目、区域协调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了沟通、交流与合作。

    重点带动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化开展第三批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和摸底考察工作,拟于2012年初报自治区政府命名发布。文化产业协会助力行业发展。为加强以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7月份成立了文化产业协会。

    【文化体制改革】艺术院团体制改革经中宣部、文化部、党中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全区有52个院团保留事业体制。对于区直艺术院团,一方面,积极推进内部机制和管理制度改革。区直6个艺术院团已基本完成了岗位设置和人员首次聘用工作。另一方面,积极筹划组建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目前,在《组建内蒙古演艺集团(草案)》基础上,重新制定的《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组建方案》(讨论稿)已经完成。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在2010年改革的基础上,推动全区12个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12个盟市全部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8个盟市完成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的组建。75个旗县(市区)完成了综合执法大队的组建。

    【对外文化交流】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访问代表团赴欧洲四国巡演代表团一行38人,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会长乌兰和自治区文化厅厅长王志诚率领,于9201010,先后赴马耳他、白俄罗斯、匈牙利、保加利亚等4个国家的6个城市进行文化交流,举办了马耳他内蒙古文化周,参加了白俄罗斯中国文化日演出,在中国驻马耳他、白俄罗斯及匈牙利使馆国庆招待会、友城匈牙利德布勒森市、保加利亚旧扎果拉市及首都索菲亚市等进行演出,签订了一系列文化交流及文化产业项目协议,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加深了欧洲民众对内蒙古的认知和理解,为今后自治区与欧洲国家深入开展经贸、教育等领域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与马耳他中国文化中心开展了大规模的年度合作内蒙古自治区艺术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民族文化培训、草原文化讲座等赴马耳他,开展了系列文化交流活动。在马耳他举办了“内蒙古文化周”活动。

    “艺海流金·草原文化之旅”活动这是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承办的规模较大地对港澳文化交流活动。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以及130余名港澳特区政府文化官员、文化界知名人士参加了活动。活动内容有内蒙古文化推介、“内地与港澳文化合作论坛”、海峡两岸艺术家笔会等,港澳嘉宾参观了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大剧院等文化设施,对内蒙古有了全面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活动对加强内蒙古与港澳地区的沟通理解,密切三地之间的联系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全年派出文化团组30个,300余人次,分别赴美国、日本、韩国、蒙古国、奥地利、匈牙利等国以及香港等地区进行了友好访问交流及演出展览;接待了美国、法国、日本、蒙古、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罗马尼亚、尼日利亚、乌克兰以及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等国外、海外文化艺术团组30个,1 000余人次。9月,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无伴奏合唱《白云飘落的故乡》赴美参加了美国“中国文化节”演出,受到文化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以及美国民众的高度赞赏和热烈欢迎。

    【荣誉】在全国舞蹈大赛中,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的三人舞《月狐吟》获得单双三人组表演三等奖;独舞《苍雁》获得单双三人组表演优秀奖;群舞《盅·碗·筷》获群舞组表演三等奖;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艺术团的群舞《四勇赞》获群舞组表演优秀奖。“荷花奖”舞蹈大赛上,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的群舞《盅·碗·筷》荣获群舞族作品金奖,填补了自治区专业文艺院团在这一奖项上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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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王志诚

    副厅长: *** 安泳锝(蒙古族)赵新民 乔玉光(蒙古族)

    纪检组长:韩 冰(女 )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52名,在职49人,离退休69人,设职能处室11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18个,职工1 285人。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文化重点工程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网络由在巩固县级支中心基础上向乡村基层服务点全面推进。对全区2009年度11个(共15个)县级支中心进行了实地验收。举办全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盟市、旗县两级支中心师资技术人员培训班,共培训盟市、旗县图书馆技术人员230多人,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开展了全区文化共享工程示范县级支中心评比活动,对18个社会效益良好的支中心进行表彰。完成369个苏木乡镇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点建设任务。8月份与自治区发改委共同对全区已建469个苏木乡镇文化站站舍建设、设备利用等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向社会免费开放。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全区免费开放资金各级财政的分担比例、各馆(站)免费开放项目。全区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工作顺利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参评的11个盟市群艺馆、90个旗县(市、区)文化馆中,评估结果经文化审核认定,有60个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占参评馆总数的59%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全区各级公共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社区和村文化室、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的全面调查,并草拟了《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调研报告》。鄂尔多斯市被文化部公布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对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继续开展了2009-2010年全区十佳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民间剧团、文化户(大院)评选命名活动,与建设厅联合开展了第二届全区十佳文化广场、特色文化广场评比活动,与文明办、民政厅联合开展了第三届全区文化先进社区、优秀社区辅导员评选活动。

    文化惠民演出广泛开展送戏下乡和“百团千场”下基层慰问演出活动。“百团千场”慰问演出三个月共下基层演出1 432场,惠及各族各界群众140多万人次。“百团千场”下基层慰问演出活动已经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惠民的品牌活动,受到中宣部、文化部领导的高度评价。全区三级艺术表演院团共演出6 554场。

    【艺术创作和舞台演出】重点剧目创作以打造重点剧节目创作为抓手,以每年重点扶持35台优秀剧节目为目标,对舞蹈轻喜剧《鸿雁》、晋剧《大学生村干部》、京剧《草原小姐妹》、音舞诗画《红山之光》、民族舞蹈集《呼伦贝尔大雪原》等剧目进行了研讨论证,促进了剧目的修改提高和艺术质量的提升。对较为成熟的剧目音舞诗画《鄂尔多斯婚礼》、二人台现代戏《花落花开》、晋剧《满都海》、话剧《拓跋鲜卑》、舞剧《诺恩吉雅》等优秀作品,继续进行了打磨提高。作为优秀保留剧目《鄂尔多斯婚礼》已经演出164场,《花落花开》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剧目。

    舞台艺术创作制度建设起草完成了《加强全区舞台艺术创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初步制定了“十二五”全区舞台艺术创作规划。制定了《全区舞台艺术创作专家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艺术创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推进乌兰牧骑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修改完善全区乌兰牧骑评估办法。加强乌兰牧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先后举办了全区乌兰牧骑舞蹈编导培训班、全区乌兰牧骑作曲培训班和全区乌兰牧骑队长培训班。“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艺术节”荣获第三届“节庆中华奖”。

    舞台演出活跃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开展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内蒙古京剧团与内蒙古师范大学联合举办了“京剧艺术进校园”活动,为高校学子演出了《贵妃醉酒》、《美猴王》的传统经典剧目,邀请知名演员举办京剧知识讲座。组织《草原记忆》、《花落花开》等优秀剧目参加了全国巡演。其中《草原记忆》到10月份已演出50场。圆满完成了第八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优秀剧(节)目展演和中蒙青年友好联欢晚会编创演出任务。

    积极开拓演出市场自治区文化厅与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签约合作经营管理内蒙古乌兰恰特,开发演艺市场。全年演出项目共38个,演出61场。同时,舞剧《草原记忆》、蒙古族青年合唱《白云飘落的故乡》已于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签约。组织自治区艺术院团和优秀剧(节)目先后参加了深圳、天津、广州、上海演出交易洽谈会,推荐宣传剧节目18台,民族舞剧《诺恩吉雅》等剧目在交易会现场演出,与中国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奥地利奥华音乐促进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区文物保护 “十二五”规划,积极争取文物保护事业专项经费投入,确保全区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积极争取财政部、国家文物局下达本年度文物保护、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总计约一亿元。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全区文物保护经费一千万元。内蒙古长城保护、少数民族文物保护、明清古建筑保护等,被列入国家文物局的重点项目。有49项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被列入国家发改委 “十二五”总体规划项目库中。

    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重点开展了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并取得了突出成绩。落实了元上都遗址保护专项经费5 000万元,重点开展了元上都遗址保护、维修、展示、考古发掘、环境治理等基础工作。完成了接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专家组到元上都遗址考察的各项工作,得到了联合国专家的好评。

    全区博物馆免费开放向财政部、国家文物局争取到全区各级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4 000余万。全区博物馆免费接待观众一千余万人。为加强对民办博物馆的管理,成立了民营博物馆协会。完成对全区各类博物馆的年检工作,重新换发了注册登记证,系统掌握了全区博物馆的状况。开展博物馆评估定级和馆藏文物鉴定与数字化档案建设,积极组织各博物馆参加“全国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展览”的评选活动。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区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1 099处(古遗址15 240处,古墓葬3 160处,古建筑452处,石窟寺及石刻47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 759处,其他16处)。其中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1 482处,复查不可移动文物9 617处。进一步加强文物大遗址考古公园建设,做好配合经济建设的考古发掘和开展长城保护工作。

    全区文物保护行政执法积极配合自治区各级公安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盗掘古墓犯罪的专项斗争,并在全区开展了文物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内蒙古海关文物鉴定站的工作,加强自治区文物专家鉴定工作,继续开展了 “草原神灯”文物安防工程建设,重点对全区30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始安装 “草原神灯”报警装置。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立案的各类文物案件12起,破案10起,破获犯罪团伙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追缴三级文物1件,追缴一般文物26件。加强文物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能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祝赞词等14个项目列入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增加到63项。有10大类48个新增项目和19个扩展项目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胡格吉勒图等49人报送文化部参加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继续开展了蒙古语诵经项目抢救性保护。举办了“依法保护,重在传承· 2011年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比赛”。确定鄂托克旗为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旗县。继续开展保护成果宣传展示活动。编排了中国·内蒙古第八届草原文化节闭幕式——《五彩之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晚会。稳步推进12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6个蒙古族长调民歌、呼麦保护实验基地建设。草拟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指导意见(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长调民歌和蒙古族呼麦传承基地管理办法(草案)》。通辽市库伦旗等10个地区被文化部命名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继续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继4月的中蒙联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机制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之后,914日,中蒙联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机制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部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协议》。

    【文化市场监管】开展两项专项保障行动58月开展了庆祝建党90周年全区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制定了《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方案》,重点清理了演出娱乐、网吧网络音乐、网络游戏市场,查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文化产品和有害信息,打击和严查制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及色情低俗演出活动,大力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为全区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保驾护航。自2010年底至20116月继续开展了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处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电子游戏、卡拉 OK歌曲、电子软件、图书音像制品等侵权盗版行为。

    网吧执法监管集中精力并保证重点时段加强网吧执法监管,抓好上网人员登记,严把“入口关”,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记录、检查频度最底标准、违规案件集体讨论和重大案件查处反馈制度,及时受理“1231824小时举报电话。各地始终保持了严查网吧违规经营的高压态势。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面向社会建立了监督举报奖励机制,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出台了《网吧安全等级化管理办法》。启动了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实施细则》,确定了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两个试点城市。目前,已认定区内网吧连锁公司4家。同时,今年对全区3 096家网吧和1 243家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了重新审核登记,摸清了限制审批的全区两类经营场所的底数,调查和纠正了一些违规审批的问题。

    娱乐场所监管各级文化市场主管部门对各类演出活动,依据行政审批程序及时介入,提前核实演出内容,把执法监管前移,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严格按照职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区共驱除非法演出团体12个,杜绝了农村物资交流会及城乡结合部不健康演出活动的再次发生。

    网络文化市场案件查处工作组织盟市执法骨干集中办了3起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打破了自治区网络文化市场案件查处工作零的记录。完成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硬件建设和培训、录入工作。2011年,全区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520 72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376 266家(次),责令整改11 524家(次),受理举报539件,立案调查1 508件,移交公安等部门38件,办结案件1 441件,行政罚款534.9876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 258家,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5家,没收违法所得11.9761万元。

    【文化产业】政银合作走向深入继续推进文化产业政银合作,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厅与10家银行达成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支持文化企业开展融资工作。目前,已有东联影视动漫科技公司、秦直道文化产业园、呼伦贝尔文化园、阿盟定远营旅游开发等项目获得银行贷款9.3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推荐了16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支持文化产业项目融资。

    扶持文化产业项目发展重点培育了敕勒川文化旅游产业园、《草原豆思》动漫产业等几个重大项目。完成了国家、自治区两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积极为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多项措施推动动漫产业动漫企业和动漫产品的数量大幅度增长,动漫作品质量迅速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内蒙古东联影视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动漫企业通过了国家动漫企业认定,11家动漫企业(单位)的22个项目正在申报国家动漫精品工程,6家动漫企业(单位)的7个奖项正在申报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首届动漫奖。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和主题公园正在逐步规划建设中。

    文化产业区域合作深入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京蒙、沿黄沿线、东北四省、华北五省等区域合作。在重点项目、区域协调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了沟通、交流与合作。

    重点带动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化开展第三批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和摸底考察工作,拟于2012年初报自治区政府命名发布。文化产业协会助力行业发展。为加强以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7月份成立了文化产业协会。

    【文化体制改革】艺术院团体制改革经中宣部、文化部、党中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全区有52个院团保留事业体制。对于区直艺术院团,一方面,积极推进内部机制和管理制度改革。区直6个艺术院团已基本完成了岗位设置和人员首次聘用工作。另一方面,积极筹划组建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目前,在《组建内蒙古演艺集团(草案)》基础上,重新制定的《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组建方案》(讨论稿)已经完成。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在2010年改革的基础上,推动全区12个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12个盟市全部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8个盟市完成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的组建。75个旗县(市区)完成了综合执法大队的组建。

    【对外文化交流】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访问代表团赴欧洲四国巡演代表团一行38人,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会长乌兰和自治区文化厅厅长王志诚率领,于9201010,先后赴马耳他、白俄罗斯、匈牙利、保加利亚等4个国家的6个城市进行文化交流,举办了马耳他内蒙古文化周,参加了白俄罗斯中国文化日演出,在中国驻马耳他、白俄罗斯及匈牙利使馆国庆招待会、友城匈牙利德布勒森市、保加利亚旧扎果拉市及首都索菲亚市等进行演出,签订了一系列文化交流及文化产业项目协议,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加深了欧洲民众对内蒙古的认知和理解,为今后自治区与欧洲国家深入开展经贸、教育等领域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与马耳他中国文化中心开展了大规模的年度合作内蒙古自治区艺术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民族文化培训、草原文化讲座等赴马耳他,开展了系列文化交流活动。在马耳他举办了“内蒙古文化周”活动。

    “艺海流金·草原文化之旅”活动这是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承办的规模较大地对港澳文化交流活动。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以及130余名港澳特区政府文化官员、文化界知名人士参加了活动。活动内容有内蒙古文化推介、“内地与港澳文化合作论坛”、海峡两岸艺术家笔会等,港澳嘉宾参观了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大剧院等文化设施,对内蒙古有了全面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活动对加强内蒙古与港澳地区的沟通理解,密切三地之间的联系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全年派出文化团组30个,300余人次,分别赴美国、日本、韩国、蒙古国、奥地利、匈牙利等国以及香港等地区进行了友好访问交流及演出展览;接待了美国、法国、日本、蒙古、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罗马尼亚、尼日利亚、乌克兰以及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等国外、海外文化艺术团组30个,1 000余人次。9月,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无伴奏合唱《白云飘落的故乡》赴美参加了美国“中国文化节”演出,受到文化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以及美国民众的高度赞赏和热烈欢迎。

    【荣誉】在全国舞蹈大赛中,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的三人舞《月狐吟》获得单双三人组表演三等奖;独舞《苍雁》获得单双三人组表演优秀奖;群舞《盅·碗·筷》获群舞组表演三等奖;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艺术团的群舞《四勇赞》获群舞组表演优秀奖。“荷花奖”舞蹈大赛上,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的群舞《盅·碗·筷》荣获群舞族作品金奖,填补了自治区专业文艺院团在这一奖项上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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