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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

  • 环境保护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领导名录】

      长:苏青(蒙古族)

    党组书记:安国通(蒙古族 10月任职)

    副厅长:石玉山 高震风(蒙古族) *** ***

    纪检组长:吕志东

    总工程师:杜俊峰(蒙古族)

    【概况】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内设12个处室,辖11个直属事业单位。全厅系统人员编制337名(其中71名公务员编制,25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20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实配厅级干部10名(1名厅长、1名巡视员、3名副厅长、1名驻厅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3名副巡视员)。核定处级干部职数72名,其中55名处级领导职数(24正、31副,含驻厅纪检监察室处级领导专项职数),17名处级非领导职数(8正、9副)。实配处级干部66名。空缺处级干部职数7名(25副)。有博士学历4名,硕士28名,高级工程师36名(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0名)。各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外自主聘用约170名专业技术人员。

    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区均设有独立的环保局。全区环保系统总编制数为4 708人,实有人数5 596人。其中:自治区级443人,盟市和旗县5 153人。人员构成中行政、监察、监测人员各占30%左右,其他人员占10%左右。

    【污染减排】2011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1.89万吨,比上年下降0.25%,其中工业和生活源下降2.08%;氨氮排放量5.38万吨,比上年下降1.05%,其中工业和生活源下降1.95%;二氧化硫排放量140.94万吨,比上年上升0.86%;氮氧化物排放量142.19万吨,比上年上升8.2%2011年,自治区四项减排指标“两升两降”。

    【环境质量】全区空气质量总体评价为二级良好,优良天数平均为342天。除赤峰市、乌海市(海勃湾区)外,其他13个城市均为二级良好。全区重点监测的40条河流64个断面,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断面比例为65.7%。国家考核的17个断面,除西辽河的白市、饮马河的四城洼断面断流外,其它15个断面均达到国家水质考核目标。监测的全区6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100%

    【重点流域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在通过国家“十一五”流域考核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四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自治区成立了“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优先控制单元8个、规划项目182个,计划总投资130.1亿元。完成全区127个旗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调整划定工作,对盟市所在地4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和环境管理状况进行了评估,有效保障了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

    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了“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确定污染源综合治理、落后产能淘汰、清洁生产等七大类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程项目109个,计划总投资23.46亿元。2011年,启动规划项目38个,完成8个。同时,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查制度,上收了涉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严格环境准入。首次将涉铅行业所有企业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监测的全区6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100%

    【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城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了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呼和浩特市通过环保部“创模”考核验收现场检查,包头、鄂尔多斯、牙克石等地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开展了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参加考核的21个城市在全国的排名继续提升,其中,地级市“城考”平均得分94.51分,县级市平均得分77.19分。实施电厂脱硫脱硝改造,组织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减少原煤散烧、清洁能源替代,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部验收,被评为优秀。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重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污水处理,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完成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认真落实国家“以奖促治”政策,争取到党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3 850万元,用于44个旗县62个村庄的环境整治。2011年,21个乡镇和4个村获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生物多样性评价试点项目通过环保部验收,配合环保部完成了2个自然保护区晋级、调整工作。对2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人类活动情况实地核查工作,促进了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环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闸门”控制作用,深化环评管理,优化环评服务。开展规划环评。完成自治区“十二五”规划战略环评,指导督促各盟市积极开展发展战略、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年审查规划环评16项,进一步优化了生产力布局,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项目的分类指导,采取提前介入、主动衔接等方法,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对属于环保部审批的重大项目,积极沟通、汇报,争取加快审批。2011年,环保部审批自治区重大项目环评20个、总投资885.2亿元,自治区环保厅审批环评672个、总投资3 106.4亿元。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部、环保厅环保竣工验收144个,同意试生产60个。强化上市公司环境管理,18家企业通过上市环保核查。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558个存在环境问题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463个项目已整改到位,顺利通过环保部的检查。

    【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建设。逐步完善了现场执法、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处罚、督办落实等制度和办法。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59 577人次,检查企业23 392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企业290家,结案164家,挂牌督办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3起,30家完成整改并摘牌。开展中西部8盟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检查,抽查企业48家,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在首府开展核辐射自动监测,并纳入日常监测活动。加大排污费收缴力度,全区征收排污费11.49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2.82亿元,较上年均有较大增长。重视环境信访工作,自治区本级12369受理环境举报案件104件,办结102件,办结率98.1%。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和风险防范,建立了全区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有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3S空间信息管理技术和3G移动通信等先进技术,提高了应对能力和处置效率,监测数据准确率100%,受到环保部专家的高度评价。2011年,全区共发生14起突发环境事件,均为一般环境突发事件,全部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环保能力建设】环保投入进一步加大。启动基层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三年计划。当年自治区补助42个旗县1.26亿元;国家补助8个盟市、23个旗县0.62亿元,覆盖面61.4%。组建了自治区排污交易中心,增加编制20名。进一步巩固了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成果,全区累计42个环境监测站、66个环境监察机构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完成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二期工程,对400家企业838个监测点位实现污染物排放全程、实时自动监测。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厅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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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领导名录】

      长:苏青(蒙古族)

    党组书记:安国通(蒙古族 10月任职)

    副厅长:石玉山 高震风(蒙古族) *** ***

    纪检组长:吕志东

    总工程师:杜俊峰(蒙古族)

    【概况】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内设12个处室,辖11个直属事业单位。全厅系统人员编制337名(其中71名公务员编制,25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20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实配厅级干部10名(1名厅长、1名巡视员、3名副厅长、1名驻厅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3名副巡视员)。核定处级干部职数72名,其中55名处级领导职数(24正、31副,含驻厅纪检监察室处级领导专项职数),17名处级非领导职数(8正、9副)。实配处级干部66名。空缺处级干部职数7名(25副)。有博士学历4名,硕士28名,高级工程师36名(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0名)。各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外自主聘用约170名专业技术人员。

    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区均设有独立的环保局。全区环保系统总编制数为4 708人,实有人数5 596人。其中:自治区级443人,盟市和旗县5 153人。人员构成中行政、监察、监测人员各占30%左右,其他人员占10%左右。

    【污染减排】2011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1.89万吨,比上年下降0.25%,其中工业和生活源下降2.08%;氨氮排放量5.38万吨,比上年下降1.05%,其中工业和生活源下降1.95%;二氧化硫排放量140.94万吨,比上年上升0.86%;氮氧化物排放量142.19万吨,比上年上升8.2%2011年,自治区四项减排指标“两升两降”。

    【环境质量】全区空气质量总体评价为二级良好,优良天数平均为342天。除赤峰市、乌海市(海勃湾区)外,其他13个城市均为二级良好。全区重点监测的40条河流64个断面,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断面比例为65.7%。国家考核的17个断面,除西辽河的白市、饮马河的四城洼断面断流外,其它15个断面均达到国家水质考核目标。监测的全区6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100%

    【重点流域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在通过国家“十一五”流域考核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四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自治区成立了“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优先控制单元8个、规划项目182个,计划总投资130.1亿元。完成全区127个旗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调整划定工作,对盟市所在地4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和环境管理状况进行了评估,有效保障了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

    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了“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确定污染源综合治理、落后产能淘汰、清洁生产等七大类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程项目109个,计划总投资23.46亿元。2011年,启动规划项目38个,完成8个。同时,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查制度,上收了涉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严格环境准入。首次将涉铅行业所有企业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监测的全区6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100%

    【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城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了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呼和浩特市通过环保部“创模”考核验收现场检查,包头、鄂尔多斯、牙克石等地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开展了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参加考核的21个城市在全国的排名继续提升,其中,地级市“城考”平均得分94.51分,县级市平均得分77.19分。实施电厂脱硫脱硝改造,组织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减少原煤散烧、清洁能源替代,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部验收,被评为优秀。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重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污水处理,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完成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认真落实国家“以奖促治”政策,争取到党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3 850万元,用于44个旗县62个村庄的环境整治。2011年,21个乡镇和4个村获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生物多样性评价试点项目通过环保部验收,配合环保部完成了2个自然保护区晋级、调整工作。对2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人类活动情况实地核查工作,促进了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环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闸门”控制作用,深化环评管理,优化环评服务。开展规划环评。完成自治区“十二五”规划战略环评,指导督促各盟市积极开展发展战略、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年审查规划环评16项,进一步优化了生产力布局,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项目的分类指导,采取提前介入、主动衔接等方法,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对属于环保部审批的重大项目,积极沟通、汇报,争取加快审批。2011年,环保部审批自治区重大项目环评20个、总投资885.2亿元,自治区环保厅审批环评672个、总投资3 106.4亿元。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部、环保厅环保竣工验收144个,同意试生产60个。强化上市公司环境管理,18家企业通过上市环保核查。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558个存在环境问题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463个项目已整改到位,顺利通过环保部的检查。

    【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建设。逐步完善了现场执法、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处罚、督办落实等制度和办法。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59 577人次,检查企业23 392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企业290家,结案164家,挂牌督办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3起,30家完成整改并摘牌。开展中西部8盟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检查,抽查企业48家,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在首府开展核辐射自动监测,并纳入日常监测活动。加大排污费收缴力度,全区征收排污费11.49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2.82亿元,较上年均有较大增长。重视环境信访工作,自治区本级12369受理环境举报案件104件,办结102件,办结率98.1%。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和风险防范,建立了全区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有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3S空间信息管理技术和3G移动通信等先进技术,提高了应对能力和处置效率,监测数据准确率100%,受到环保部专家的高度评价。2011年,全区共发生14起突发环境事件,均为一般环境突发事件,全部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环保能力建设】环保投入进一步加大。启动基层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三年计划。当年自治区补助42个旗县1.26亿元;国家补助8个盟市、23个旗县0.62亿元,覆盖面61.4%。组建了自治区排污交易中心,增加编制20名。进一步巩固了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成果,全区累计42个环境监测站、66个环境监察机构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完成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二期工程,对400家企业838个监测点位实现污染物排放全程、实时自动监测。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厅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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