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卷

  • 工商行政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长:王玉英(8月离任)陈洁(8月任职)

    副局长:李彦 王玉成(蒙古族 8月离任)霍武

    纪检组长:杨建平

    副局长:王爱平

    总会计师:洪宝柱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在职人员80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2名,少数民族35名。 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财务装备处、法规处、宣传调研处、公平交易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市场规范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企业注册管理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商标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基层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监察室等17个职能处室,信息中心、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广告监测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事务所等7个事业单位,2个派出机构为中西部稽查分局和东部稽查分局。管辖全区12个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2个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服务重点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原字号”产品和非资源型产业,主动服务沿黄河沿铁路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促进“双百亿工程”实施,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出台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实施商标战略等多项措施,提高了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引导企业打造自主品牌,一批具有自治区资源禀赋特点、草原文化特色鲜明的商标的知名度快速提升。全区新注册商标8 714件,总数达到4.36万件;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8件,总数达到37件;新认定地理标志3件,总数达到16件;新认定著名商标71件,总数达到384件。商标在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内蒙古美誉度、助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重视。

    【服务企业发展】开展“万名工商干部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服务企业规范成长。全年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各类问题、提供相关咨询2.31万件。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采取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资出质登记、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等方式,办理股权出资登记130亿元,通过股权出质登记帮助企业融资508亿元。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绿色通道,牵头举办就业再就业招聘活动,发布全区市场主体发展分析报告,依托门户网站改进年检方式,推动了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全区市场主体突破百万大关,其中:新登记各类企业30 147户,同比增长5.6%,总量达167 427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00 339户,同比增长8.8%,总量达851 822户。

    【服务农村牧区经济】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全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 601户,累计达15 679户。加大经纪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及家电下乡、农资、建材等市场专项整治,广泛发放农资市场进销商品台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消费警示及农资真假鉴别宣传材料。全年检查农资经营户5 005户,查处假劣农资案件950件,检查涉农涉牧合同29 801份。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工商局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条款设定不全而导致纠纷频发的问题,对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进行了规范,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大宣教培训、质量监测、案件查办力度,严把食品安全监管准入关、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关、不合格食品退市关,开展乳制品、食品添加剂、农村牧区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和“瘦肉精”专项执法检查。全年监测粮油制品、熟肉制品、乳制品、蔬菜以及散装裸装食品3 860个批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 985件,移送司法部门16件,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店3 272个。

    【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把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申诉举报集中的商品品种作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重点,对11大类25个品种的重要商品进行了抽检。钢材专项整治现场查封涉嫌假冒伪劣钢材2 014吨。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突出查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全年查处违法广告案件897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38件,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898条。同时,积极扶持广告业发展,经营单位发展到3 559户,从业人员达到23 654人,经营额实现13.4亿元。

    【公平交易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了防治商业贿赂案件协作联合等机制,共查处各类竞争违法案件1 588件、商业贿赂案件61件。打击传销“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共查处传销案件6起,取缔传销窝点93个,遣散传销人员2 943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24人;深入走访直销企业,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直销行为。

    2011年,全系统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1 311件,案值3.7亿元,结案率达99.2%,维护了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消费维权】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围绕“消费与民生”的主题举办了“3·15”大型系列活动,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营造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全年接受咨询70 951个,受理申诉14 809件、举报3 350件、建议56件,处理率达96.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 303.8万元,有效遏制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文明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创先争优】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履职水平。坚持在科学监管、服务发展中创先进,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中争优秀,增强了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发展的信心。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培育高尚的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积极参与非公党建工作。赤峰市喀喇沁旗和敖汉旗工商局采取摸清底数、分类指导、联合共建、丰富载体等措施,深入推进非公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依托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内部网络资源等各级各类平台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对各级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进行了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培训效果非常明显。同时,推广上线新的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加强数据质量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工作,促进了业务工作更加规范化。

    【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量罚标准,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健全执法内控机制,提高了执法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体制改革】下半年,面对国办48号文件发布后引发的干部职工思想波动、来信来访增多的实际,沉着冷静应对,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化解,统一了思想,稳定了队伍,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的合力进一步增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党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得以全面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纪律保障。注重防控廉政风险,从源头上提高了廉洁自律的水平。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治本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深入推进基层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努力转变政风行风,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形成了勤政廉政的良好风气。

    【荣誉】自治区工商局被评为2011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厅局;被评为自治区党务统计工作先进集体;机关登记大厅被评为自治区“工人先锋号”;机关被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评为“2011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绩突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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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长:王玉英(8月离任)陈洁(8月任职)

    副局长:李彦 王玉成(蒙古族 8月离任)霍武

    纪检组长:杨建平

    副局长:王爱平

    总会计师:洪宝柱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在职人员80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2名,少数民族35名。 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财务装备处、法规处、宣传调研处、公平交易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市场规范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企业注册管理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商标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基层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监察室等17个职能处室,信息中心、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广告监测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事务所等7个事业单位,2个派出机构为中西部稽查分局和东部稽查分局。管辖全区12个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2个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服务重点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原字号”产品和非资源型产业,主动服务沿黄河沿铁路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促进“双百亿工程”实施,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出台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实施商标战略等多项措施,提高了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引导企业打造自主品牌,一批具有自治区资源禀赋特点、草原文化特色鲜明的商标的知名度快速提升。全区新注册商标8 714件,总数达到4.36万件;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8件,总数达到37件;新认定地理标志3件,总数达到16件;新认定著名商标71件,总数达到384件。商标在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内蒙古美誉度、助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重视。

    【服务企业发展】开展“万名工商干部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服务企业规范成长。全年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各类问题、提供相关咨询2.31万件。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采取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资出质登记、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等方式,办理股权出资登记130亿元,通过股权出质登记帮助企业融资508亿元。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绿色通道,牵头举办就业再就业招聘活动,发布全区市场主体发展分析报告,依托门户网站改进年检方式,推动了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全区市场主体突破百万大关,其中:新登记各类企业30 147户,同比增长5.6%,总量达167 427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00 339户,同比增长8.8%,总量达851 822户。

    【服务农村牧区经济】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全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 601户,累计达15 679户。加大经纪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及家电下乡、农资、建材等市场专项整治,广泛发放农资市场进销商品台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消费警示及农资真假鉴别宣传材料。全年检查农资经营户5 005户,查处假劣农资案件950件,检查涉农涉牧合同29 801份。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工商局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条款设定不全而导致纠纷频发的问题,对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进行了规范,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大宣教培训、质量监测、案件查办力度,严把食品安全监管准入关、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关、不合格食品退市关,开展乳制品、食品添加剂、农村牧区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和“瘦肉精”专项执法检查。全年监测粮油制品、熟肉制品、乳制品、蔬菜以及散装裸装食品3 860个批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 985件,移送司法部门16件,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店3 272个。

    【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把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申诉举报集中的商品品种作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重点,对11大类25个品种的重要商品进行了抽检。钢材专项整治现场查封涉嫌假冒伪劣钢材2 014吨。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突出查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全年查处违法广告案件897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38件,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898条。同时,积极扶持广告业发展,经营单位发展到3 559户,从业人员达到23 654人,经营额实现13.4亿元。

    【公平交易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了防治商业贿赂案件协作联合等机制,共查处各类竞争违法案件1 588件、商业贿赂案件61件。打击传销“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共查处传销案件6起,取缔传销窝点93个,遣散传销人员2 943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24人;深入走访直销企业,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直销行为。

    2011年,全系统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1 311件,案值3.7亿元,结案率达99.2%,维护了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消费维权】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围绕“消费与民生”的主题举办了“3·15”大型系列活动,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营造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全年接受咨询70 951个,受理申诉14 809件、举报3 350件、建议56件,处理率达96.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 303.8万元,有效遏制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文明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创先争优】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履职水平。坚持在科学监管、服务发展中创先进,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中争优秀,增强了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发展的信心。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培育高尚的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积极参与非公党建工作。赤峰市喀喇沁旗和敖汉旗工商局采取摸清底数、分类指导、联合共建、丰富载体等措施,深入推进非公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依托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内部网络资源等各级各类平台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对各级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进行了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培训效果非常明显。同时,推广上线新的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加强数据质量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工作,促进了业务工作更加规范化。

    【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量罚标准,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健全执法内控机制,提高了执法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体制改革】下半年,面对国办48号文件发布后引发的干部职工思想波动、来信来访增多的实际,沉着冷静应对,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化解,统一了思想,稳定了队伍,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的合力进一步增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党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得以全面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纪律保障。注重防控廉政风险,从源头上提高了廉洁自律的水平。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治本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深入推进基层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努力转变政风行风,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形成了勤政廉政的良好风气。

    【荣誉】自治区工商局被评为2011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厅局;被评为自治区党务统计工作先进集体;机关登记大厅被评为自治区“工人先锋号”;机关被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评为“2011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绩突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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