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卷

  • 质量技术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长:张铁网

    副局长:谢绍清(无党派)

    党组成员 副局长:富锡原(蒙古族)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刘波

    党组成员 副局长:张立忠

    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娜日莎(女 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局长:马达

    区局党组成员 计量院院长:吕金华(11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抓重点、抓难点、抓亮点、抓增长点为主线,继续以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为抓手,以强化监管、规范管理为着力点,努力提升质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基础,努力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质量保障。

    全年全系统事业发展收入5.54亿元,同比增长50.9%;基础建设已建成、在建和批准拟建项目总投入累计超过12亿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心质监部门工作,经费支持累计超过2亿元,划拨建设用地近700亩;质量兴区(市)活动蓬勃发展,已覆盖93%的旗县;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查办案件数量之多、力度之大、效果之好,为历史之空前;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标准、计量、认证、法制等基础性工作和质监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

    【质量管理】推动自治区政府召开十年来第一次全区质量工作会议,14个盟市中8个盟市政府召开了质量工作会议,93%的旗县开展了质量兴市活动,质量工作已从单纯部门推动向政府主抓、部门推动转变。自治区政府设立主席质量奖,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对获得主席质量奖的单位奖励100万元。深入推进名牌战略,评选出96个内蒙古名牌产品,名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名牌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自治区政府与各盟市政府签订了质量工作目标责任状;召开了质量兴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组织了声势浩大的“质量月”活动;举办了由质量兴区成员单位、2所高校、200家大中型企业,290人参加的首届高层质量论坛和“质量之光”专题晚会。全社会关注质量、参与质量振兴的氛围已初步形成。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对157家乳制品生产企业所持有的171个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进行了重新审核,重新核发69家乳制品获证企业76张生产许可证,淘汰了56%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发起“放心乳粉从内蒙古做起”行动。636家食品生产企业换发了生产许可证,吊销、撤销食品生产许可证21张,484家食品生产企业领取了新的生产许可证。国家监督抽查自治区酒类样品245个,合格210个样品,合格率为85.71%。对14种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355家企业405种产品,合格372种,抽样合格率为91.9%,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组织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等18项专项整治活动,全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会同经信委签署《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合作协议》。强化对乳制品、饮用水、植物油、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和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管。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建材装饰材料清新居室行动”执法检查和地沟油、熟肉制品、白酒、纸巾纸、儿童用品、网络共享设备、电线电缆、汽车轮胎、液化石油气、家电下乡产品、钢筋混凝土输水管的专项整治。受理产品质量鉴定21起,出具鉴定报告13份。

    开展电线电缆、汽油、柴油、冷轧带肋钢筋、胶合板5类产品的全国联动抽查。共抽查2 822家企业生产的3 44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达90.2%。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后处理。

    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制定印发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实施办法(试行)》。

    【执法打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纸巾产品、建材专项整治和农资执法打假,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6万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 967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5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9 800万元,罚没款5 151万元。

    【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新增第七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13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5个,培育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7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4个。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新农村新牧区脱贫致富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被评为“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优秀示范区”。

    【标准化战略】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组建了内蒙古自治区消防、煤化工、肉制品、饲料工业、稀土5个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机构。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在我区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我区稀土产业标准化工作的报告》。主导修订国际标准1项(《山羊绒纤维外观形态图谱》);制定国家标准1项(《山羊绒细度标准样品》);地方标准立项56个,发布28个。

    【计量监督管理】全面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与加油站等6个重点行业13 000多家企业签订了诚信计量承诺书。走进集贸市场检查在用衡器8万余台,查处计量违法案件680多起;走进卫生医疗单位检查在用计量器具26 000多台(件),查处计量违法案件160多起;检查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2 100多台(件),查处计量违法案件50多起;走进社区学校免费检定计量器具7 500多台件,免费检测眼镜6 400多次,合计人民币30多万元。

    开展过度包装和定量包装国家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对首府呼和浩特市的米、面粉等12种商品192个批次进行了检查,合格145个批次,合格率为75.5%;抽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1 067个批次,合格810个批次,合格率为75.9%

    加大能源计量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了列入国家级35家、自治区级50家、盟市级293家重点耗能企业的12 000多台(件)能源计量器具,与256家重点耗能单位签订《共同推进节能降耗计量工作责任书》,建立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开展了“打非”和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12 536次,检查使用单位5 987家,检查特种设备近3万台,排查事故隐患1 347项,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765份,取缔土锅炉114台,立案查处145起。

    严格行政许可工作,受理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行政许可239家,行政许可换、发证189 家。注册电站锅炉15家,锅炉设计文件鉴定55套,监督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189次。

    【节能减排】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了自治区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全区工业锅炉节能技改试点单位14家,将工业锅炉节能技改作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的突破口。完成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410台,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呼和浩特白塔机场两台供热锅炉及供暖系统节能改造成果显著,技改后锅炉运行效率均值提高20.14个百分点,年节标煤3 100tce,减排CO27 400SO270吨,飞灰115吨,炉渣1 150吨,减少城市运输量4 070吨。

    2011年,自治区质监局获得自治区“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技术机构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东部中心、自治区西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治区煤炭质量检验中心、自治区质量安全培训中心挂牌运行;内蒙古自治区标准物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马铃薯产品质量监督中心等6个内蒙古检验中心已批准筹建;通辽、乌海、阿拉善盟等5个盟市实验室建设改造工程已顺利竣工;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内蒙古分站的建站问题已与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国家非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和内蒙古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中。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投资1 400万元购置检验设备;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质监总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投资5 644万元用于41个技术单位食品检测基础能力建设,基本解决了“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不快”的问题,科学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

    【认证认可】建立150509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数据库和1 945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监管信息。对乳制品良好生产企业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获证企业认证标志、证书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区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1 548张,占全国获证证书的2.87%

    10家检验机构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组织119家具有食品、141家具有建材产品检验能力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别开展了检验能力验证工作。

    【法制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171日起实行。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检举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自治区质监局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加强法制质监建设指导意见》。对14个盟市局和24个旗县局的363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被评为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队伍建设】自治区编委颁发《关于盟市、旗县(市区)质量技术机关及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盟市局增设总工程师岗位,增加正科级内设机构22个,增设正科级开发区分局2个,呼市、包头开发区分局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处级;旗县局增设纪检组长岗位;增加副处级职数14名,增加正科级领导职数3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5名;自治区局增设内部审计处,自治区计量院升格为副厅级,增加副厅级职数1名,正处级职数3名。

    自治区计量院被人社部和总局评为先进集体, 5名同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创先争优】以“以质取胜,争名升位”为主题,以落实“一年一大步,三年上台阶”为目标,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比武竞赛”、“科技创新”、“党员示范岗”,“放心乳粉从内蒙古做起”等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质监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71日,对创先争优中表现突出的5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0名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质监宣传】开辟多渠道宣传阵地。在《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内蒙古电台“交通之声”、内蒙古电视台经济频道分别开设了“质监看台”、“天天质监”、“质监与民生”专栏;与内蒙古电视台《百姓热线》、《今日观察》栏目合作,录制播出了宣传食品安全等内容的专题节目9期;召开了“放心乳粉从内蒙古做起”行动、《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颁布实施、“质量月”活动安排新闻发布会;在重大节日和“质量月”活动期间在出租车车顶灯箱广告上滚动式宣传质监工作活动内容。

    召开由45家新闻媒体参加的“放心乳粉”首批产品面市新闻发布会;与内蒙古电视台共同录制了“蒙西情”质量之光特别节目;百度引擎搜索“放心乳粉从内蒙古做起”行动宣传报道结果28 500条。2011年,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312篇次,省级1 050篇次,省以下699篇次。区局张铁网局长在“人民日报”“内蒙古日报”“中国质量报”刊发署名文章8篇。

    【荣誉】全国质检系统先进工作者:姜经典(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个人:高平心(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冯向辉(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子秀(赤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萨仁高娃(锡林郭勒盟质量技术监督局)。

    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兴安盟质量技术监督局;锡林郭勒盟质量技术监督局;乌兰察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集宁区分局。

    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周敏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周建华(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李东(赤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徐炳洋(呼伦贝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冀志坚(巴彦淖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全国质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王莉(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李明文(赤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到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表彰的“全区深入生产第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李强(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

    受到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表彰的“定点帮扶兴安盟贫困嘎查村工作先进个人”:虞力平(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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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技术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长:张铁网

    副局长:谢绍清(无党派)

    党组成员 副局长:富锡原(蒙古族)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刘波

    党组成员 副局长:张立忠

    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娜日莎(女 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局长:马达

    区局党组成员 计量院院长:吕金华(11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抓重点、抓难点、抓亮点、抓增长点为主线,继续以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为抓手,以强化监管、规范管理为着力点,努力提升质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基础,努力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质量保障。

    全年全系统事业发展收入5.54亿元,同比增长50.9%;基础建设已建成、在建和批准拟建项目总投入累计超过12亿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心质监部门工作,经费支持累计超过2亿元,划拨建设用地近700亩;质量兴区(市)活动蓬勃发展,已覆盖93%的旗县;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查办案件数量之多、力度之大、效果之好,为历史之空前;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标准、计量、认证、法制等基础性工作和质监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

    【质量管理】推动自治区政府召开十年来第一次全区质量工作会议,14个盟市中8个盟市政府召开了质量工作会议,93%的旗县开展了质量兴市活动,质量工作已从单纯部门推动向政府主抓、部门推动转变。自治区政府设立主席质量奖,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对获得主席质量奖的单位奖励100万元。深入推进名牌战略,评选出96个内蒙古名牌产品,名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名牌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自治区政府与各盟市政府签订了质量工作目标责任状;召开了质量兴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组织了声势浩大的“质量月”活动;举办了由质量兴区成员单位、2所高校、200家大中型企业,290人参加的首届高层质量论坛和“质量之光”专题晚会。全社会关注质量、参与质量振兴的氛围已初步形成。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对157家乳制品生产企业所持有的171个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进行了重新审核,重新核发69家乳制品获证企业76张生产许可证,淘汰了56%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发起“放心乳粉从内蒙古做起”行动。636家食品生产企业换发了生产许可证,吊销、撤销食品生产许可证21张,484家食品生产企业领取了新的生产许可证。国家监督抽查自治区酒类样品245个,合格210个样品,合格率为85.71%。对14种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355家企业405种产品,合格372种,抽样合格率为91.9%,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组织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等18项专项整治活动,全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会同经信委签署《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合作协议》。强化对乳制品、饮用水、植物油、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和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管。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建材装饰材料清新居室行动”执法检查和地沟油、熟肉制品、白酒、纸巾纸、儿童用品、网络共享设备、电线电缆、汽车轮胎、液化石油气、家电下乡产品、钢筋混凝土输水管的专项整治。受理产品质量鉴定21起,出具鉴定报告13份。

    开展电线电缆、汽油、柴油、冷轧带肋钢筋、胶合板5类产品的全国联动抽查。共抽查2 822家企业生产的3 44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达90.2%。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后处理。

    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制定印发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实施办法(试行)》。

    【执法打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纸巾产品、建材专项整治和农资执法打假,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6万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 967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5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9 800万元,罚没款5 151万元。

    【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新增第七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13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5个,培育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7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4个。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新农村新牧区脱贫致富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被评为“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优秀示范区”。

    【标准化战略】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组建了内蒙古自治区消防、煤化工、肉制品、饲料工业、稀土5个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机构。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在我区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我区稀土产业标准化工作的报告》。主导修订国际标准1项(《山羊绒纤维外观形态图谱》);制定国家标准1项(《山羊绒细度标准样品》);地方标准立项56个,发布28个。

    【计量监督管理】全面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与加油站等6个重点行业13 000多家企业签订了诚信计量承诺书。走进集贸市场检查在用衡器8万余台,查处计量违法案件680多起;走进卫生医疗单位检查在用计量器具26 000多台(件),查处计量违法案件160多起;检查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2 100多台(件),查处计量违法案件50多起;走进社区学校免费检定计量器具7 500多台件,免费检测眼镜6 400多次,合计人民币30多万元。

    开展过度包装和定量包装国家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对首府呼和浩特市的米、面粉等12种商品192个批次进行了检查,合格145个批次,合格率为75.5%;抽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1 067个批次,合格810个批次,合格率为75.9%

    加大能源计量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了列入国家级35家、自治区级50家、盟市级293家重点耗能企业的12 000多台(件)能源计量器具,与256家重点耗能单位签订《共同推进节能降耗计量工作责任书》,建立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开展了“打非”和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12 536次,检查使用单位5 987家,检查特种设备近3万台,排查事故隐患1 347项,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765份,取缔土锅炉114台,立案查处145起。

    严格行政许可工作,受理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行政许可239家,行政许可换、发证189 家。注册电站锅炉15家,锅炉设计文件鉴定55套,监督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189次。

    【节能减排】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了自治区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全区工业锅炉节能技改试点单位14家,将工业锅炉节能技改作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的突破口。完成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410台,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呼和浩特白塔机场两台供热锅炉及供暖系统节能改造成果显著,技改后锅炉运行效率均值提高20.14个百分点,年节标煤3 100tce,减排CO27 400SO270吨,飞灰115吨,炉渣1 150吨,减少城市运输量4 070吨。

    2011年,自治区质监局获得自治区“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技术机构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东部中心、自治区西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治区煤炭质量检验中心、自治区质量安全培训中心挂牌运行;内蒙古自治区标准物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马铃薯产品质量监督中心等6个内蒙古检验中心已批准筹建;通辽、乌海、阿拉善盟等5个盟市实验室建设改造工程已顺利竣工;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内蒙古分站的建站问题已与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国家非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和内蒙古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中。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投资1 400万元购置检验设备;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质监总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投资5 644万元用于41个技术单位食品检测基础能力建设,基本解决了“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不快”的问题,科学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

    【认证认可】建立150509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数据库和1 945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监管信息。对乳制品良好生产企业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获证企业认证标志、证书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区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1 548张,占全国获证证书的2.87%

    10家检验机构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组织119家具有食品、141家具有建材产品检验能力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别开展了检验能力验证工作。

    【法制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171日起实行。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检举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自治区质监局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加强法制质监建设指导意见》。对14个盟市局和24个旗县局的363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被评为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队伍建设】自治区编委颁发《关于盟市、旗县(市区)质量技术机关及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盟市局增设总工程师岗位,增加正科级内设机构22个,增设正科级开发区分局2个,呼市、包头开发区分局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处级;旗县局增设纪检组长岗位;增加副处级职数14名,增加正科级领导职数3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5名;自治区局增设内部审计处,自治区计量院升格为副厅级,增加副厅级职数1名,正处级职数3名。

    自治区计量院被人社部和总局评为先进集体, 5名同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创先争优】以“以质取胜,争名升位”为主题,以落实“一年一大步,三年上台阶”为目标,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比武竞赛”、“科技创新”、“党员示范岗”,“放心乳粉从内蒙古做起”等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质监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71日,对创先争优中表现突出的5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0名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质监宣传】开辟多渠道宣传阵地。在《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内蒙古电台“交通之声”、内蒙古电视台经济频道分别开设了“质监看台”、“天天质监”、“质监与民生”专栏;与内蒙古电视台《百姓热线》、《今日观察》栏目合作,录制播出了宣传食品安全等内容的专题节目9期;召开了“放心乳粉从内蒙古做起”行动、《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颁布实施、“质量月”活动安排新闻发布会;在重大节日和“质量月”活动期间在出租车车顶灯箱广告上滚动式宣传质监工作活动内容。

    召开由45家新闻媒体参加的“放心乳粉”首批产品面市新闻发布会;与内蒙古电视台共同录制了“蒙西情”质量之光特别节目;百度引擎搜索“放心乳粉从内蒙古做起”行动宣传报道结果28 500条。2011年,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312篇次,省级1 050篇次,省以下699篇次。区局张铁网局长在“人民日报”“内蒙古日报”“中国质量报”刊发署名文章8篇。

    【荣誉】全国质检系统先进工作者:姜经典(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个人:高平心(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冯向辉(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子秀(赤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萨仁高娃(锡林郭勒盟质量技术监督局)。

    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兴安盟质量技术监督局;锡林郭勒盟质量技术监督局;乌兰察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集宁区分局。

    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周敏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周建华(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李东(赤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徐炳洋(呼伦贝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冀志坚(巴彦淖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全国质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王莉(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李明文(赤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到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表彰的“全区深入生产第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李强(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

    受到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表彰的“定点帮扶兴安盟贫困嘎查村工作先进个人”:虞力平(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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