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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

  • 直属机关党建工作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名录】

      记:符太增

    常务副书记:李华(女)

    副书记:李宝昌 赵奎元 张琛(女 蒙古族)君 孙艾芳(女 3月任职)

    【概况】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是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指导自治区盟市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工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16名。现有纪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工会工委(妇工委)、团工委、机关党委、工委党校(事业编制)9个内设机构,1个临时机构帮扶办,负责区直机关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和区域帮扶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工作。工委现有工作人员62名,其中处级干部30名。党的关系隶属工委的单位有121个,基层党组织3 408个,共有党员49 989名。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安排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中心组的引领作用,通过“一把手”带头讲党课,中心组成员作表率,带动机关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组织召开学习型党组织经验交流会,积极选树典型,表彰了“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和“十佳学习型个人”。举办了孟志春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和贯彻国务院《意见》的专题报告会。充分发挥工委党校的阵地作用,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专兼职党务干部和新党员1 142名。充分发挥《内蒙古机关党建》杂志和机关党建网的媒体作用,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开展评选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奖11项,进一步推动了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围绕中心,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组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和岗位竞赛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坚持“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和“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党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在服务党员中创先争优。进一步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各厅局各单位在“七一”期间和春节前,普遍开展了慰问工作。工委两次对区直机关的89名老党员和185名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慰问,共发放慰问金49.95万元。

    【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各厅局各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声势较大的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集中展示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发展成就和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风采。会同党委组织部召开庆祝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对党建工作先进厅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配合党委宣传部举办了“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为主题的群众大合唱。

    【“两深入、两促进”】组织区直机关继续开展深入农村牧区、深入社区,促进农牧民脱贫致富、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即“两深入、两促进”工作。新一轮帮扶工作启动以来,105个帮扶厅局(单位)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帮扶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工委认真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建立分片联系旗县市制度、调度会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帮扶工作和社区教育基地建设有序推进。2011年,105个厅局(单位)围绕“226”目标任务,共投入兴安盟帮扶资金9 195.15万元(帮扶点上投入6 654.65万元,延伸帮扶资金2 540.5万元)。一些综合经济部门充分发挥职责优势,搞好延伸帮扶,在政策措施、重大项目、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民生问题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给予倾斜。

    19个帮扶厅局在呼伦贝尔市鄂莫两旗组织实施帮扶项目158个,落实资金11.8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6.04亿元。在呼和浩特市社区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建设中,厅局领导深入社区333人次,深入社区党员2 712人次,各项投入资金(包括物资)255万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49个。

    【《条例》贯彻落实】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深化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了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并向基层延伸,逐步形成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和述职评议“三位一体”的机关党建工作新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工委在年底组成6个调研组,深入到78个单位进行调研督查。多数单位都比较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党组(党委)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从编制、人力、财力上给予积极支持,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有18个单位完成了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新建改建机关党组织2个,新任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6名。组织召开了区直机关党代会,充分发扬基层党内民主,选举产生了出席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分解主要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领导和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围绕 “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建设,认真开展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小金库”治理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实施政务公开,压缩“三公”支出,大力改进文风会风,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及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规定,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全年,区直机关单位受理来信来访230件(次),其中纪工委收到信访举报9件,全部进行了初核。纪工委自办案件3件,给予6名处级干部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

    【群团工作】继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按照要求进行换届选举,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劳模评选活动,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困难职工办实事,扎实做好总工会下拨的40万元解困专项资金发放工作。努力创新团组织活动形式,推动区直部分单位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小组等机构。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党90周年“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征文活动和“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奋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我成长”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积极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过评选推荐、复查验收等环节,评选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6个,文明单位标兵5个,区直机关文明单位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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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属机关党建工作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名录】

      记:符太增

    常务副书记:李华(女)

    副书记:李宝昌 赵奎元 张琛(女 蒙古族)君 孙艾芳(女 3月任职)

    【概况】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是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指导自治区盟市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工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16名。现有纪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工会工委(妇工委)、团工委、机关党委、工委党校(事业编制)9个内设机构,1个临时机构帮扶办,负责区直机关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和区域帮扶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工作。工委现有工作人员62名,其中处级干部30名。党的关系隶属工委的单位有121个,基层党组织3 408个,共有党员49 989名。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安排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中心组的引领作用,通过“一把手”带头讲党课,中心组成员作表率,带动机关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组织召开学习型党组织经验交流会,积极选树典型,表彰了“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和“十佳学习型个人”。举办了孟志春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和贯彻国务院《意见》的专题报告会。充分发挥工委党校的阵地作用,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专兼职党务干部和新党员1 142名。充分发挥《内蒙古机关党建》杂志和机关党建网的媒体作用,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开展评选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奖11项,进一步推动了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围绕中心,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组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和岗位竞赛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坚持“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和“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党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在服务党员中创先争优。进一步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各厅局各单位在“七一”期间和春节前,普遍开展了慰问工作。工委两次对区直机关的89名老党员和185名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慰问,共发放慰问金49.95万元。

    【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各厅局各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声势较大的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集中展示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发展成就和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风采。会同党委组织部召开庆祝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对党建工作先进厅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配合党委宣传部举办了“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为主题的群众大合唱。

    【“两深入、两促进”】组织区直机关继续开展深入农村牧区、深入社区,促进农牧民脱贫致富、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即“两深入、两促进”工作。新一轮帮扶工作启动以来,105个帮扶厅局(单位)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帮扶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工委认真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建立分片联系旗县市制度、调度会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帮扶工作和社区教育基地建设有序推进。2011年,105个厅局(单位)围绕“226”目标任务,共投入兴安盟帮扶资金9 195.15万元(帮扶点上投入6 654.65万元,延伸帮扶资金2 540.5万元)。一些综合经济部门充分发挥职责优势,搞好延伸帮扶,在政策措施、重大项目、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民生问题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给予倾斜。

    19个帮扶厅局在呼伦贝尔市鄂莫两旗组织实施帮扶项目158个,落实资金11.8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6.04亿元。在呼和浩特市社区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建设中,厅局领导深入社区333人次,深入社区党员2 712人次,各项投入资金(包括物资)255万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49个。

    【《条例》贯彻落实】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深化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了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并向基层延伸,逐步形成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和述职评议“三位一体”的机关党建工作新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工委在年底组成6个调研组,深入到78个单位进行调研督查。多数单位都比较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党组(党委)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从编制、人力、财力上给予积极支持,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有18个单位完成了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新建改建机关党组织2个,新任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6名。组织召开了区直机关党代会,充分发扬基层党内民主,选举产生了出席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分解主要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领导和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围绕 “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建设,认真开展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小金库”治理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实施政务公开,压缩“三公”支出,大力改进文风会风,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及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规定,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全年,区直机关单位受理来信来访230件(次),其中纪工委收到信访举报9件,全部进行了初核。纪工委自办案件3件,给予6名处级干部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

    【群团工作】继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按照要求进行换届选举,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劳模评选活动,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困难职工办实事,扎实做好总工会下拨的40万元解困专项资金发放工作。努力创新团组织活动形式,推动区直部分单位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小组等机构。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党90周年“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征文活动和“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奋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我成长”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积极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过评选推荐、复查验收等环节,评选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6个,文明单位标兵5个,区直机关文明单位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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