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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

  • 巡视工作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机构领导名录】

    内蒙古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王亚

    内蒙古党委巡视一组

      长:云荣布扎木苏(蒙古族)

    副组长:郭荣祥

    巡视专员:陈华(女 蒙古族 11月任职)白德全(蒙古族 6月离任)

    内蒙古党委巡视二组

      长:冀秉峰

    副组长:金平(蒙古族)

    巡视专员:杜子洲(9月任职)

    内蒙古党委巡视三组

      长:陶克(蒙古族)

    副组长:叶占魁

    巡视专员:包铁强(蒙古族)

    内蒙古党委巡视四组

      长:曹树山

    副组长:王迎希(11月离任)

    巡视专员:吕志东(女 11月离任)

    内蒙古党委巡视五组

      长:刘秀清(女)

    副组长:李晓峰

    巡视专员:侯秉权(女)

    内蒙古党委巡视六组

      长:张文清(蒙古族 11月任职)

    副组长:朝鲁(蒙古族 8月任职)

    巡视专员:王俊(11月任职)

    【概况】完成对自治区三级党委换届指导检查和对有关旗县进行巡视和回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完成了全国部分省(区)巡视工作座谈会承办任务。

    【三级党委换届指导检查工作】3月,为加强对市、旗县(市)、苏木乡镇三级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派出12个指导检查组,对盟市“一对一”进行指导检查。根据自治区党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五个巡视组分成9个指导检查组分赴9个盟市指导检查党委换届工作。9个指导检查组紧紧围绕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换届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和督促各地严格换届程序,把握关键环节,认真落实换届工作的政策要求。重点对各地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换届动态,接待有关换届的来信来访,对普遍性、敏感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9个指导检查组接待群众来访24人次,受理群众来信32件,提出意见、建议25条。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向联系地区传达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新精神新要求,向领导小组反映联系地区的情况。9个指导检查组向换届领导小组报送有关材料20多份,《内蒙古巡视工作》刊登13篇。经过认真的指导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区三级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旗县巡视】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各巡视组对自治区31个旗县进行了历时2个月左右的集中巡视。各巡视组采取“大组分小组、小组包干负责”的方式,充分发挥自治区、盟市、旗县巡视工作三级协调机制的作用,从盟()、旗县有关部门抽调得力干部,充实巡视力量,集中对31个旗县开展巡视。巡视中,各巡视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对县(市、区、旗)巡视意见》提出的规定和要求,坚持把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巡视重点对象;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二五”规划、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选人用人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等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巡视回访工作】为确保巡视工作实效,各巡视组分别对2010年巡视的呼伦贝尔市及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锡林郭勒盟及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鄂尔多斯市及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自治区交通厅、司法厅、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盐业公司等单位进行巡视回访。回访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形式,重点监督检查上述地区和单位一年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是否专门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是否就有关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是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等。从巡视回访情况看,被巡视地区、单位对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比较好。回访期间,共召开座谈会13次,个别谈话100多人次,查阅有关文件资料80余件,有的组还实地考察了重点项目、在建工程等。

    【承办巡视工作座谈会】20115912日,党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在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召开了“部分省(区)巡视工作座谈会”、“内蒙古党委巡视组负责同志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部分被巡视旗县(区)负责同志座谈会”等3个会议。为完成好党中央巡视办赋予的任务,巡视机构确保3个会议的顺利召开,得到与会领导和来宾的一致好评。会议结束后,党中央巡视办《巡视参考》、《实践》分两期刊登了5位巡视组长和6位旗县委书记的发言,巡视工作的影响力得到有效提高。

    【自身建设】推进巡视工作制度创新。研究制定了“两个规定”、“两个办法”,即《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党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内蒙古党委巡视机构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做好巡视工作中相关事项整改督办工作的暂行办法》和《内蒙古党委巡视机构干部职工休假实施办法》。承担了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审核修改巡视报告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总结巡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全年编发信息13期,有20多篇理论研讨文章和工作体会分别被《巡视参考》、《中国纪检监察报》、《内蒙古日报》、《实践》刊用,增强巡视监督在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中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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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王亚

    内蒙古党委巡视一组

      长:云荣布扎木苏(蒙古族)

    副组长:郭荣祥

    巡视专员:陈华(女 蒙古族 11月任职)白德全(蒙古族 6月离任)

    内蒙古党委巡视二组

      长:冀秉峰

    副组长:金平(蒙古族)

    巡视专员:杜子洲(9月任职)

    内蒙古党委巡视三组

      长:陶克(蒙古族)

    副组长:叶占魁

    巡视专员:包铁强(蒙古族)

    内蒙古党委巡视四组

      长:曹树山

    副组长:王迎希(11月离任)

    巡视专员:吕志东(女 11月离任)

    内蒙古党委巡视五组

      长:刘秀清(女)

    副组长:李晓峰

    巡视专员:侯秉权(女)

    内蒙古党委巡视六组

      长:张文清(蒙古族 11月任职)

    副组长:朝鲁(蒙古族 8月任职)

    巡视专员:王俊(11月任职)

    【概况】完成对自治区三级党委换届指导检查和对有关旗县进行巡视和回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完成了全国部分省(区)巡视工作座谈会承办任务。

    【三级党委换届指导检查工作】3月,为加强对市、旗县(市)、苏木乡镇三级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派出12个指导检查组,对盟市“一对一”进行指导检查。根据自治区党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五个巡视组分成9个指导检查组分赴9个盟市指导检查党委换届工作。9个指导检查组紧紧围绕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换届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和督促各地严格换届程序,把握关键环节,认真落实换届工作的政策要求。重点对各地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换届动态,接待有关换届的来信来访,对普遍性、敏感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9个指导检查组接待群众来访24人次,受理群众来信32件,提出意见、建议25条。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向联系地区传达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新精神新要求,向领导小组反映联系地区的情况。9个指导检查组向换届领导小组报送有关材料20多份,《内蒙古巡视工作》刊登13篇。经过认真的指导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区三级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旗县巡视】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各巡视组对自治区31个旗县进行了历时2个月左右的集中巡视。各巡视组采取“大组分小组、小组包干负责”的方式,充分发挥自治区、盟市、旗县巡视工作三级协调机制的作用,从盟()、旗县有关部门抽调得力干部,充实巡视力量,集中对31个旗县开展巡视。巡视中,各巡视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对县(市、区、旗)巡视意见》提出的规定和要求,坚持把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巡视重点对象;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二五”规划、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选人用人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等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巡视回访工作】为确保巡视工作实效,各巡视组分别对2010年巡视的呼伦贝尔市及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锡林郭勒盟及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鄂尔多斯市及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自治区交通厅、司法厅、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盐业公司等单位进行巡视回访。回访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形式,重点监督检查上述地区和单位一年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是否专门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是否就有关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是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等。从巡视回访情况看,被巡视地区、单位对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比较好。回访期间,共召开座谈会13次,个别谈话100多人次,查阅有关文件资料80余件,有的组还实地考察了重点项目、在建工程等。

    【承办巡视工作座谈会】20115912日,党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在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召开了“部分省(区)巡视工作座谈会”、“内蒙古党委巡视组负责同志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部分被巡视旗县(区)负责同志座谈会”等3个会议。为完成好党中央巡视办赋予的任务,巡视机构确保3个会议的顺利召开,得到与会领导和来宾的一致好评。会议结束后,党中央巡视办《巡视参考》、《实践》分两期刊登了5位巡视组长和6位旗县委书记的发言,巡视工作的影响力得到有效提高。

    【自身建设】推进巡视工作制度创新。研究制定了“两个规定”、“两个办法”,即《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党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内蒙古党委巡视机构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做好巡视工作中相关事项整改督办工作的暂行办法》和《内蒙古党委巡视机构干部职工休假实施办法》。承担了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审核修改巡视报告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总结巡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全年编发信息13期,有20多篇理论研讨文章和工作体会分别被《巡视参考》、《中国纪检监察报》、《内蒙古日报》、《实践》刊用,增强巡视监督在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中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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