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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卷

  • 国有资产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      任:宋振国(12月离任)     
        副  主  任:苏  和(蒙古族)       
                   郎立兴               
                   杨占林(蒙古族)       
        纪 委书 记:邢鸣九(蒙古族12月离任)
                   包  钢(蒙古族12月任职)
       助理巡视员:王  耀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49名,单列编制1名,工勤编制9名。机关65名干部(含国防科工办)中,妇女干部25名,少数民族干部15名,中共党员65名,研究生5名,大学本科43名,大学专科17名。年龄结构方面,35岁及以下6名,36岁至40岁13名,41岁至45岁12名,46岁至50岁15名,51岁至54岁12名,55岁及以上7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以下企业: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内蒙古基本建设咨询投资公司、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内蒙古盐业公司、内蒙古集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内蒙古日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创业发展总公司、内蒙古恒泰证券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公司。
        【企业效益】2004年,国资委监管的12户区直企业总体运营保持稳步发展,收入、效益呈现快速增长态势。1至12月,监管企业中4户工业生产企业(包钢集团、电力集团、北方电力、天野化工)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152.98亿元,同比增长41.14%。12户监管企业累计实现销售(营业)收入433.43亿元,同比增长33.77%,其中,7户企业收入超过亿元。12户监管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2亿元,增长1.66倍,其中,有6户企业累计实现利润超过千万元。
        2004年,12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达1061.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7%;所有者权益322.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累计实现销售(营业)收入433.43亿元,同比增长33.77%;累计实现利润1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2亿元,增长1.66倍。
        2004年12户监管企业中,销售收入增速超30%的企业达到5户,其中基建投资公司、日信集团公司增速超过50%;包钢集团、天野化工公司超过了40%;民航机场集团超过30%。此外,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幅度也超过20%。累计实现销售收入超亿元、利润超千万的“双超”企业达到6户,分别为:包钢集团、电力公司、北方联合电力公司、森工集团、天野化工公司、盐业公司。
        【国有资本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以区直企业为重点,通过“三个一批”,大力推进国有资本的战略性调整。
        通过重组把企业做大  以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由内蒙古电力投资公司出资,引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组建注册资本为100亿元的北方联合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引进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重组天野化工集团公司,并已由中海油公司先行托管;引进中纺集团对日信集团公司增资扩股,日信集团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1亿元增加到1.7亿元。在此基础上,其子公司日信证券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将达到6亿元,达到综合性证券公司的标准,业务范围也将进一步拓展;引进华菱集团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现在的3亿元增加到8亿元;完成机场集团同首都机场集团重组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待民航总局批准后进行操作;提出集通公司调整股权结构的方案,拟将自治区政府所持集通公司股权的80%转让给北方电力集团公司。
        通过改制放活企业  按照2004年确定的重点,组织实施创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基本建设咨询投资公司和森工集团所属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创业集团、国资公司和基本建设投资公司所属的63户独立法人企业已有40户通过转制退出国有序列,9625名职工中已有4972人随企业转制解除国有身份,其余企业将在年底前完成改制任务。森工集团所属68户中小企业已有11户完成改制工作,预计年底将有40户完成转制。
        通过关闭退出一批  2004年国家批准自治区正式实施的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有6家,即:大雁煤业公司三矿、扎赉诺尔煤业公司西山矿、平煤集团元宝山矿和五家矿、赤峰大井子银铜矿、包头市电机厂。其中,大雁煤业公司三矿、扎赉诺尔煤业公司西山矿和平煤集团的元宝山矿、5家矿的党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款计13.5亿元已进入自治区财政专户。另外,经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内蒙古第一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临河化肥工业集团和包头金鹿油脂总公司的三个项目已通过审查,近日可正式列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
        【国有企业“两分”工作】
        分离企业办社会  2004年,全区共分离企业办社会机构290个。其中,学校274所,公安16个,分流职工20971人。盟市属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其中自治区确定的三户试点企业中,霍煤集团在7月正式与地方签署气象站移交协议,分离办社会职能已基本完成;呼煤集团剩余22所中小学、平煤集团所属17所中小学和1个公安机关已同地方政府签署移交协议并正在办理移交手续。区直企业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电力中学和电三建公司中学已顺利移交地方,并做到学校、教师、企业和两级政府“五满意”,为顺利开展区直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开好头。此外,电力中心医院已同包头市政府达成接收协议,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包钢集团分离办社会职能方案已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并同包头市达成初步协议。另外,配合国家圆满完成中石油设在自治区的3所中小学和2个公安机关移交地方工作。
        主辅分离改制  全区已完成39户辅业企业的改制,分流富余人员11410人。其中,盟市属大中型企业完成辅业改制32户,分流富余人员8060人。自治区监管企业中,涉及主辅分离的企业主要是包钢集团、电力集团和森工集团。电力集团的主辅分离方案已经制定并正在完善中,同时对条件成熟的单位进行分离改制,其驻深圳、上海、海南3个机构正在撤销;蒙西硅电厂已进入破产程序。包钢集团的主辅分离方案已经批复正在进行宣传和测算工作。森工集团主辅分离方案于2月批复,并完成31户企业的方案制定,进入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阶段。其中有17户进行改制。
        【国有资产监管】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按照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突出重点、稳健起步的原则,积极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
        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管理  把管好企业负责人作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途径,调整充实民航机场集团、电力集团、北方联合电力公司、天野化工集团、日信集团等企业的领导班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制定并由自治区政府印发《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2004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指标并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到实处。为做好派出监事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全部监管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形成《关于包钢等15户监管企业监事会情况的调研报告》。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上报《关于拟向包钢等4户企业派出监事会的报告》。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首先是全面开展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为企业处理大量历史包袱,仅电力集团公司、森工集团和盐业公司3户企业预计可处理各项资产损失近30亿元。部分企业的清产核资已进入收尾阶段。其次是加快企业国有产权管理职能到位的步伐。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自治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监管规范国有资产产权进场交易的通知》,明确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职责范围和对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产、部门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范围。再次是规范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制定出台《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试行办法》,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合并、分立、改制、出售、破产等重大产权变动事项中的资产损失、国有权益认定、核销、核减等工作进行规范。按规定对三大流通集团、创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改制和内蒙古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北方联合电力公司涉及的国有净资产共计47.7万元进行审批,保证企业改制和重组的顺利进行。第四是从建设有形市场入手,加强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与天津、上海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联网,实现资源共享,扩大交易范围。在此基础上,建立自治区产权交易中心的包头、通辽分机构,承担西部盟市和东部盟市产权交易工作,形成以自治区产权交易中心为龙头,辐射周边的全区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同时,大力推进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包括创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三大流通集团在内的19户自治区本级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实现进场交易,成交额6438.4万元。此外,加大督察力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联合自治区监察、财政、工商开展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公开信息等情况的检查,有力促进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操作。第五是加强产权管理、资产评估和产权纠纷调处等基础性工作。为自治区本级企业进行产权登记134项,保证国有资产监管与工商管理的有序衔接;完成资产评估报告核准备案32项,并采取自审与专家审核相结合,有效地遏制不评、漏评、低评等现象。仅通过督促河套酒业公司将商标、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纳入评估范围,使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由原2.24元/股增至4.67元/股,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管理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监管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制定出台《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试行)、《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对改进监管方式、实施依法监管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做好监管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按月调度和分析监管企业财务情况,及时掌握监管企业财务动态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加强企业发展规划工作,指导企业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包钢集团、电力集团等企业的发展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
        指导推动和支持包钢集团深化改革  自9月份开始,利用2个多月的时间,在对华菱集团、鞍钢、本钢、酒钢、宝钢等企业以及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部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包钢集团实现1000万吨钢目标、深化内部改革、主辅分离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工作的方案,形成《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打造新包钢的意见》,11月29日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为加快包钢集团的改革发展步伐奠定良好基础。
        加强对盟市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  3月份组织召开全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研讨会,传达黄菊副总理和国务院国资委李荣融主任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使各盟市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职责职能有更加具体、明确地认识,对盟市做好国资监管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仅上半年,包钢集团共查结案件6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17万元;北方联合电力公司查结案件15件,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森工集团立案13件,处分25人,收回违纪资金12.5万元。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吴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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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资产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      任:宋振国(12月离任)     
        副  主  任:苏  和(蒙古族)       
                   郎立兴               
                   杨占林(蒙古族)       
        纪 委书 记:邢鸣九(蒙古族12月离任)
                   包  钢(蒙古族12月任职)
       助理巡视员:王  耀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49名,单列编制1名,工勤编制9名。机关65名干部(含国防科工办)中,妇女干部25名,少数民族干部15名,中共党员65名,研究生5名,大学本科43名,大学专科17名。年龄结构方面,35岁及以下6名,36岁至40岁13名,41岁至45岁12名,46岁至50岁15名,51岁至54岁12名,55岁及以上7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以下企业: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内蒙古基本建设咨询投资公司、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内蒙古盐业公司、内蒙古集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内蒙古日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创业发展总公司、内蒙古恒泰证券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公司。
        【企业效益】2004年,国资委监管的12户区直企业总体运营保持稳步发展,收入、效益呈现快速增长态势。1至12月,监管企业中4户工业生产企业(包钢集团、电力集团、北方电力、天野化工)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152.98亿元,同比增长41.14%。12户监管企业累计实现销售(营业)收入433.43亿元,同比增长33.77%,其中,7户企业收入超过亿元。12户监管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2亿元,增长1.66倍,其中,有6户企业累计实现利润超过千万元。
        2004年,12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达1061.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7%;所有者权益322.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累计实现销售(营业)收入433.43亿元,同比增长33.77%;累计实现利润1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2亿元,增长1.66倍。
        2004年12户监管企业中,销售收入增速超30%的企业达到5户,其中基建投资公司、日信集团公司增速超过50%;包钢集团、天野化工公司超过了40%;民航机场集团超过30%。此外,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幅度也超过20%。累计实现销售收入超亿元、利润超千万的“双超”企业达到6户,分别为:包钢集团、电力公司、北方联合电力公司、森工集团、天野化工公司、盐业公司。
        【国有资本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以区直企业为重点,通过“三个一批”,大力推进国有资本的战略性调整。
        通过重组把企业做大  以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由内蒙古电力投资公司出资,引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组建注册资本为100亿元的北方联合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引进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重组天野化工集团公司,并已由中海油公司先行托管;引进中纺集团对日信集团公司增资扩股,日信集团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1亿元增加到1.7亿元。在此基础上,其子公司日信证券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将达到6亿元,达到综合性证券公司的标准,业务范围也将进一步拓展;引进华菱集团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现在的3亿元增加到8亿元;完成机场集团同首都机场集团重组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待民航总局批准后进行操作;提出集通公司调整股权结构的方案,拟将自治区政府所持集通公司股权的80%转让给北方电力集团公司。
        通过改制放活企业  按照2004年确定的重点,组织实施创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基本建设咨询投资公司和森工集团所属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创业集团、国资公司和基本建设投资公司所属的63户独立法人企业已有40户通过转制退出国有序列,9625名职工中已有4972人随企业转制解除国有身份,其余企业将在年底前完成改制任务。森工集团所属68户中小企业已有11户完成改制工作,预计年底将有40户完成转制。
        通过关闭退出一批  2004年国家批准自治区正式实施的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有6家,即:大雁煤业公司三矿、扎赉诺尔煤业公司西山矿、平煤集团元宝山矿和五家矿、赤峰大井子银铜矿、包头市电机厂。其中,大雁煤业公司三矿、扎赉诺尔煤业公司西山矿和平煤集团的元宝山矿、5家矿的党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款计13.5亿元已进入自治区财政专户。另外,经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内蒙古第一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临河化肥工业集团和包头金鹿油脂总公司的三个项目已通过审查,近日可正式列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
        【国有企业“两分”工作】
        分离企业办社会  2004年,全区共分离企业办社会机构290个。其中,学校274所,公安16个,分流职工20971人。盟市属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其中自治区确定的三户试点企业中,霍煤集团在7月正式与地方签署气象站移交协议,分离办社会职能已基本完成;呼煤集团剩余22所中小学、平煤集团所属17所中小学和1个公安机关已同地方政府签署移交协议并正在办理移交手续。区直企业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电力中学和电三建公司中学已顺利移交地方,并做到学校、教师、企业和两级政府“五满意”,为顺利开展区直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开好头。此外,电力中心医院已同包头市政府达成接收协议,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包钢集团分离办社会职能方案已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并同包头市达成初步协议。另外,配合国家圆满完成中石油设在自治区的3所中小学和2个公安机关移交地方工作。
        主辅分离改制  全区已完成39户辅业企业的改制,分流富余人员11410人。其中,盟市属大中型企业完成辅业改制32户,分流富余人员8060人。自治区监管企业中,涉及主辅分离的企业主要是包钢集团、电力集团和森工集团。电力集团的主辅分离方案已经制定并正在完善中,同时对条件成熟的单位进行分离改制,其驻深圳、上海、海南3个机构正在撤销;蒙西硅电厂已进入破产程序。包钢集团的主辅分离方案已经批复正在进行宣传和测算工作。森工集团主辅分离方案于2月批复,并完成31户企业的方案制定,进入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阶段。其中有17户进行改制。
        【国有资产监管】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按照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突出重点、稳健起步的原则,积极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
        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管理  把管好企业负责人作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途径,调整充实民航机场集团、电力集团、北方联合电力公司、天野化工集团、日信集团等企业的领导班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制定并由自治区政府印发《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2004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指标并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到实处。为做好派出监事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全部监管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形成《关于包钢等15户监管企业监事会情况的调研报告》。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上报《关于拟向包钢等4户企业派出监事会的报告》。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首先是全面开展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为企业处理大量历史包袱,仅电力集团公司、森工集团和盐业公司3户企业预计可处理各项资产损失近30亿元。部分企业的清产核资已进入收尾阶段。其次是加快企业国有产权管理职能到位的步伐。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自治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监管规范国有资产产权进场交易的通知》,明确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职责范围和对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产、部门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范围。再次是规范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制定出台《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试行办法》,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合并、分立、改制、出售、破产等重大产权变动事项中的资产损失、国有权益认定、核销、核减等工作进行规范。按规定对三大流通集团、创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改制和内蒙古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北方联合电力公司涉及的国有净资产共计47.7万元进行审批,保证企业改制和重组的顺利进行。第四是从建设有形市场入手,加强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与天津、上海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联网,实现资源共享,扩大交易范围。在此基础上,建立自治区产权交易中心的包头、通辽分机构,承担西部盟市和东部盟市产权交易工作,形成以自治区产权交易中心为龙头,辐射周边的全区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同时,大力推进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包括创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三大流通集团在内的19户自治区本级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实现进场交易,成交额6438.4万元。此外,加大督察力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联合自治区监察、财政、工商开展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公开信息等情况的检查,有力促进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操作。第五是加强产权管理、资产评估和产权纠纷调处等基础性工作。为自治区本级企业进行产权登记134项,保证国有资产监管与工商管理的有序衔接;完成资产评估报告核准备案32项,并采取自审与专家审核相结合,有效地遏制不评、漏评、低评等现象。仅通过督促河套酒业公司将商标、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纳入评估范围,使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由原2.24元/股增至4.67元/股,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管理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监管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制定出台《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试行)、《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对改进监管方式、实施依法监管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做好监管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按月调度和分析监管企业财务情况,及时掌握监管企业财务动态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加强企业发展规划工作,指导企业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包钢集团、电力集团等企业的发展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
        指导推动和支持包钢集团深化改革  自9月份开始,利用2个多月的时间,在对华菱集团、鞍钢、本钢、酒钢、宝钢等企业以及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部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包钢集团实现1000万吨钢目标、深化内部改革、主辅分离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工作的方案,形成《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打造新包钢的意见》,11月29日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为加快包钢集团的改革发展步伐奠定良好基础。
        加强对盟市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  3月份组织召开全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研讨会,传达黄菊副总理和国务院国资委李荣融主任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使各盟市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职责职能有更加具体、明确地认识,对盟市做好国资监管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仅上半年,包钢集团共查结案件6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17万元;北方联合电力公司查结案件15件,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森工集团立案13件,处分25人,收回违纪资金12.5万元。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吴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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