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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卷

  • 建设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名录】
        厅      长:李振东             
        副  厅  长:吴  龙             
                   范  勇             
                   余向东             
                   杨仁选             
                   王学军             
                   揭新民(12月任职)   
        纪 检组 长:莫日根高娃(女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张  晓(蒙古族)     
        【概况】全厅编制76人,其中厅长1人,副厅长6人,驻厅纪检组长1人,助理巡视员1人;正处长15人,副处长14人,调研员5人,助理调研员10人,主任科员21人,副主任科员2人。自治区建设厅内设15个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建筑业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城市规划处、勘察设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自治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
        【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
        城镇规划综合调控和检查  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综合调控管理,强化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开展对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等12个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的论证工作。对全区20个城市和69个旗县(镇)规划建设管理及经济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城镇固定资产资金投入  积极支持全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落实建设项目资金,对各盟市国债项目、党中央财政项目和自治区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召开立项项目的情况分析会,对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实施督促检查。全年可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04亿元(包括旗县城镇),极大地拉动社会经济的增长。人均铺装道路9平方米,增长6个百分点,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提高5%,污水处理率达到44%,提高1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48%,提高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6%,提高4%。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呼和浩特、包头和乌海等城市供热、供水行业进行经营改革试点工作,全区城镇供热、供水行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城市园林绿化和公交建设  以创建园林城市为目标,对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的赤峰市和通辽市进行全面指导,完成包头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评审工作,积极协助呼和浩特市实施市容市貌的美化、绿化、净化和亮化提质工作,指导完成公共汽车油改气改装和配套建设工作。
        加强村镇建设  配合建设部完成全国重点镇选定、审查工作,全区有50个镇被列为国家重点镇。研究制定全区国家重点镇建设实施指导意见,有效推动重点镇建设工作的开展。继续支持赤峰市地震灾区重建工作,及时指导对锡林郭勒盟地震灾区救灾和灾后规划建设。
        【工程建设管理】
        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  水利工程项目已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投标,不断扩大有形建筑市场招标投标覆盖面。全年新开工项目2400项,工程造价260亿元,应招标工程2352项,实际招标工程2304项,招标率达98%,应公开招标工程1464项,实际公开招标工程1440项,报建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率达100%。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  以治理住宅质量通病为重点,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测。全年完成质量监督工程2000余项,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报建工程监督覆盖率达100%。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广泛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为管理手段,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与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开展对全区各施工现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16家企业的施工项目333个,受检建筑面积311万平方米,占全年施工面积的10%以上。是年全区共发生施工死亡事故14起,死亡18人,实现年初确定的百亿元产值死亡率6.9人以内的目标,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
        工程造价改革  颁布自治区《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的配套实施办法。部分国有投资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工程造价新标准、新规范、新制度、新办法正在逐步实施。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程序  与自治区监察厅共同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呼和浩特、包头、通辽、赤峰、鄂尔多斯、乌海6个城市进行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50项,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住房制度改革】
        房改和公积金管理  是年下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538.58万平方米,投资51.82亿元,全区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88.37亿元,余额67.09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总额38.66亿元,余额25.74亿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规范工作除个别盟市外都已基本完成。廉租住房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是年以实施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为突破口,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力度,建立资质年检重点企业名单制度。大力推行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房地产评估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
        房屋拆迁管理  成立自治区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部署房屋拆迁专项任务,组织开展全区房屋拆迁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拆迁信访案件大幅度降低,受到建设部的高度好评。
        物业管理  继续开展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活动,全区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4项,自治区级示范优秀项目45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已达59%,比上年增长1.5%,物业管理规范化程度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建筑业改革】
        建筑业企业改革  组织召开全区建筑业改革研究会,提出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办法,引导全区建筑业企业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全区876家企业完成改制,改制面达99%,处于全国的前列。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  根据建设部《关于200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组织完成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经建设部核准全区862家企业通过年检,对8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或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理,对7家企业吊销资质处理。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进一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有效地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完成项目经理衔接过渡  为配合国家实施建筑业执业人员实施执业资格制度,协调自治区人事厅,组织开展一、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的考核认定工作,全区近200名项目经理经建设部核准,认定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设计行业管理  全区勘察设计单位整体实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完成施工图设计投资额约290亿元,建筑面积1313万平方米,营业收入近9亿元,上缴税金3600万元。完成全国首批注册设备师和电气师的考核认定工作,全区共有233人取得资格。
        勘察设计  组织完成全区勘察设计企业“四优”评选工作,评优出优秀工程设计项目29项,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12项、三等项10项;评选出优秀勘察项目13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4项;评选出优秀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5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评选出优秀标准化工程设计一等奖1项。
        【建设科技成果】6月,组织召开全区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全区民用建筑节能试点工作的意见》,协调落实30万平方米节能试点工程项目。全年共完成新技术评估5项,推广转化指南项目39项,新产品登记26项。积极引导建筑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全区评选出自治区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30项。
        【教育培训】组织完成建设行业各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和考试,完成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50人次。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10827人,完成岗位培训3800人,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专项培训,共培训学员约13000人。
        【督查拖欠工程款】建立自治区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召开两次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制定并下发10多份相应文件,组织6个工作小组,分赴全区各地进行督查,对难点和重点案件采取专人负责督办和限时办结的措施。全区累计偿付工程款33.74亿元,达到清欠总额的53.6%。清偿农民工资7.5亿元,达到清偿总额的94.21%。
        【重要会议】9月,在呼和浩特组织召开了全区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重点总结推广呼和浩特市等5个城市的城镇化建设经验,为自治区科学、协调、健康的推进城镇化进程,提供新经验和示范作用。

        (闫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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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名录】
        厅      长:李振东             
        副  厅  长:吴  龙             
                   范  勇             
                   余向东             
                   杨仁选             
                   王学军             
                   揭新民(12月任职)   
        纪 检组 长:莫日根高娃(女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张  晓(蒙古族)     
        【概况】全厅编制76人,其中厅长1人,副厅长6人,驻厅纪检组长1人,助理巡视员1人;正处长15人,副处长14人,调研员5人,助理调研员10人,主任科员21人,副主任科员2人。自治区建设厅内设15个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建筑业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城市规划处、勘察设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自治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
        【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
        城镇规划综合调控和检查  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综合调控管理,强化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开展对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等12个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的论证工作。对全区20个城市和69个旗县(镇)规划建设管理及经济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城镇固定资产资金投入  积极支持全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落实建设项目资金,对各盟市国债项目、党中央财政项目和自治区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召开立项项目的情况分析会,对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实施督促检查。全年可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04亿元(包括旗县城镇),极大地拉动社会经济的增长。人均铺装道路9平方米,增长6个百分点,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提高5%,污水处理率达到44%,提高1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48%,提高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6%,提高4%。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呼和浩特、包头和乌海等城市供热、供水行业进行经营改革试点工作,全区城镇供热、供水行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城市园林绿化和公交建设  以创建园林城市为目标,对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的赤峰市和通辽市进行全面指导,完成包头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评审工作,积极协助呼和浩特市实施市容市貌的美化、绿化、净化和亮化提质工作,指导完成公共汽车油改气改装和配套建设工作。
        加强村镇建设  配合建设部完成全国重点镇选定、审查工作,全区有50个镇被列为国家重点镇。研究制定全区国家重点镇建设实施指导意见,有效推动重点镇建设工作的开展。继续支持赤峰市地震灾区重建工作,及时指导对锡林郭勒盟地震灾区救灾和灾后规划建设。
        【工程建设管理】
        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  水利工程项目已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投标,不断扩大有形建筑市场招标投标覆盖面。全年新开工项目2400项,工程造价260亿元,应招标工程2352项,实际招标工程2304项,招标率达98%,应公开招标工程1464项,实际公开招标工程1440项,报建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率达100%。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  以治理住宅质量通病为重点,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测。全年完成质量监督工程2000余项,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报建工程监督覆盖率达100%。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广泛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为管理手段,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与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开展对全区各施工现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16家企业的施工项目333个,受检建筑面积311万平方米,占全年施工面积的10%以上。是年全区共发生施工死亡事故14起,死亡18人,实现年初确定的百亿元产值死亡率6.9人以内的目标,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
        工程造价改革  颁布自治区《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的配套实施办法。部分国有投资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工程造价新标准、新规范、新制度、新办法正在逐步实施。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程序  与自治区监察厅共同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呼和浩特、包头、通辽、赤峰、鄂尔多斯、乌海6个城市进行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50项,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住房制度改革】
        房改和公积金管理  是年下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538.58万平方米,投资51.82亿元,全区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88.37亿元,余额67.09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总额38.66亿元,余额25.74亿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规范工作除个别盟市外都已基本完成。廉租住房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是年以实施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为突破口,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力度,建立资质年检重点企业名单制度。大力推行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房地产评估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
        房屋拆迁管理  成立自治区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部署房屋拆迁专项任务,组织开展全区房屋拆迁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拆迁信访案件大幅度降低,受到建设部的高度好评。
        物业管理  继续开展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活动,全区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4项,自治区级示范优秀项目45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已达59%,比上年增长1.5%,物业管理规范化程度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建筑业改革】
        建筑业企业改革  组织召开全区建筑业改革研究会,提出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办法,引导全区建筑业企业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全区876家企业完成改制,改制面达99%,处于全国的前列。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  根据建设部《关于200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组织完成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经建设部核准全区862家企业通过年检,对8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或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理,对7家企业吊销资质处理。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进一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有效地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完成项目经理衔接过渡  为配合国家实施建筑业执业人员实施执业资格制度,协调自治区人事厅,组织开展一、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的考核认定工作,全区近200名项目经理经建设部核准,认定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设计行业管理  全区勘察设计单位整体实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完成施工图设计投资额约290亿元,建筑面积1313万平方米,营业收入近9亿元,上缴税金3600万元。完成全国首批注册设备师和电气师的考核认定工作,全区共有233人取得资格。
        勘察设计  组织完成全区勘察设计企业“四优”评选工作,评优出优秀工程设计项目29项,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12项、三等项10项;评选出优秀勘察项目13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4项;评选出优秀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5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评选出优秀标准化工程设计一等奖1项。
        【建设科技成果】6月,组织召开全区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全区民用建筑节能试点工作的意见》,协调落实30万平方米节能试点工程项目。全年共完成新技术评估5项,推广转化指南项目39项,新产品登记26项。积极引导建筑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全区评选出自治区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30项。
        【教育培训】组织完成建设行业各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和考试,完成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50人次。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10827人,完成岗位培训3800人,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专项培训,共培训学员约13000人。
        【督查拖欠工程款】建立自治区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召开两次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制定并下发10多份相应文件,组织6个工作小组,分赴全区各地进行督查,对难点和重点案件采取专人负责督办和限时办结的措施。全区累计偿付工程款33.74亿元,达到清欠总额的53.6%。清偿农民工资7.5亿元,达到清偿总额的94.21%。
        【重要会议】9月,在呼和浩特组织召开了全区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重点总结推广呼和浩特市等5个城市的城镇化建设经验,为自治区科学、协调、健康的推进城镇化进程,提供新经验和示范作用。

        (闫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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