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5卷  /  经济

2005卷

  • 财政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领导名录】
        厅      长:符太增         
        副  厅  长:王玉明         
                   常军政         
                   云宗元(蒙古族) 
                   张  华         
        纪 检组 长:海风云(女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陈文平         
                   崔更发         
                   吴守普         
        【概况】内蒙古财政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厅机关下设23个处室,公务员编制191名,实际在编187名。财政厅下设财政信息中心、国库收付中心等13个事业单位,挂靠有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学会、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学会等协会、学会7个。
        【财政收支情况】2004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入库237.4亿元,完成预算的126.7%,比上年增加74.7亿元,增长45.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96.2亿元,完成预算的122.5%,比上年增加57.5亿元,增长41.5%;基金预算收入41.2亿元(不含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下同),完成预算的151.6%,比上年增加17.2亿元,增长71.6%。当年上划党中央税收收入入库12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比上年增加30.4亿元,增长31.9%。汇总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党中央税收收入,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363.1亿元,比上年增加105.1亿元,增长40.7%。2004年全区财政总支出598.2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比上年增加127.2亿元,增长2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60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1%,比上年增加112.7亿元,增长25.2%;基金预算支出38.3亿元,完成预算的90.5%,比上年增加14.5亿元,增长60.6%。全区财政收支增加额首次双双突破100亿元。
        【增收亮点】2004年,自治区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加强煤、电、油、运等薄弱环节的机遇,发挥资源优势,集中新增一批重点项目,前几年度开工的项目也陆续投产或达产,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继续提升,形成许多新的财源增长点。财政总收入增长40%以上,为近十年来最高水平。分项目看,增值税完成122.7亿元,增长35.7%;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完成39亿元,增长23.9%,三项党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共计增收39.9亿元,占财政收入增加总额的38%。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等地方骨干税种共计完成90.3亿元,增加28.3亿元,增长45.6%,占财政收入增加总额的27%。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行政性收费、专营收入和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共计完成53亿元,增加20.2亿元,增长60.6%,占财政收入增加总额的19%。
        从地区看,优势地区继续快速发展,原来一度发展较慢的盟市和旗县后来居上。8个盟市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速超过30%,其中有5个盟市增速超过50%。尽管2004年有减免农业税和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等减收政策,全区财政收入超亿元的旗县仍达到63个,比2003年增加16个,其中有4个旗(区)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
        【支持经济建设】2004年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完成75亿元,重点加强农林水利、生态环境、城市交通和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筹资3亿多元,支持重点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针对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各级财政加大对企业和工矿区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财政支持企业技改支出19.3亿元,比上年增长35.4%;城市建设支出24.9亿元,比上年增长37.8%。自治区筹集资金8500万元,支持“走出去”战略,对赴境外森林采伐、投资办厂给予补贴或贴息。落实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全区减免税收22.4亿元,出口退税13.2亿元。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自治区政府对财政收入总量、增量、增速位列全区第一的旗县和财政收入上亿元台阶的旗县分别给予重奖。统筹区域发展,自治区对盟市和旗县实施转移支付和财力性补助103.4亿元,比上年增加14.2亿元,增长18.2%,重点支持困难地区。
        【支持“三农”】2004年是各级政府解决“三农”问题工作力度最大、政策落实最快、农牧民受益最多的一年。继续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除烟叶外)、牧业税;自治区政府确定锡林郭勒盟全部免征农业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自行免征农业税,其余6个盟市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当年减免涉农税收9.2亿元,农牧民人均减负68元。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兑付直补资金5.2亿元,人均补贴39元。筹措资金5800万元,对种粮农民购买良种和农机具给予补贴。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安排财政专项资金6.6亿元,重点支持了2300多个重点嘎查村的扶贫工程建设,支持27个旗县的移民搬迁,支持11万名农牧民就业转移培训。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党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投入43.5亿元。筹资2.3亿元,用于农牧业救灾、疫病防疫和地震灾后重建。
        【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生活】自治区各级政府征集社会保险费65亿元,比上年增加10亿元,增长19%。各级财政拨补社会保障资金和抚恤福利救济费53.3亿元,比上年增加22.6亿元,其中党中央财政下拨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生活补助费增加13.5亿元,当年已拨付到相关企业2.8亿元。筹措资金5.97亿元,支持推进就业和再就业。经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74.7万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71万城镇低保人员领取最低生活补助。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3万人。从2004年7月份起,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8元,增加财政支出1.5亿元;从10月份起,每月提高城市低保财政补差标准10元,增加财政支出0.9亿元。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各级政府不同程度地出台一些提高公教人员收入的政策。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2004年,教育事业费支出66.4亿元,比上年增加12.1亿元,增长22.2%。重点支持实施二期义教工程、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和农村牧区“两基”攻坚工程;累计投入1.5亿元,建设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工程,全区8000余所农牧区中小学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从2004年秋季开始,对农牧区中低收入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制度(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交杂费,对住宿学生给予补助),自治区下拨补助资金1.3亿元,纳入实施范围的有75个旗县,使130多万中小学生受益。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2.8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增长21.4%,抢修、保护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文物,电视节目的覆盖范围提高到87.9%。对城乡公共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全年卫生事业费支出17.6亿元,扣除上年非典因素,实际增长34%。公检法支出28.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基层派出所、法庭、检察院的办公、办案条件和监狱设施得以改善。
        【财政管理和监督】自治区政府制定下发《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对7类专项资金建立项目库,并实行滚动管理;对4类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和公示制度;对9类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对具备条件的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财政、审计的监督检查力度。适当处理历史欠账,逐步化解财政风险。自治区补助解决2001年以前旗县拖欠教师国标工资1亿元;解决大化肥、集通公司世行债务1.8亿元;消化处理以前年度本级财政挂账6500万元;解决部分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历年欠账。
        2004年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归口由财政监督检查局协调组织,新组建财政监督检查中心,充实财政监督检查的力量。先后开展非税收入、会计信息质量、中介机构和领导干部拖欠公款等财政检查工作,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54亿元,已追缴财政3300万元,纠正归位1.84亿元。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对外检查的同时,对财政厅机关2个处室和4个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也进行检查。
        【财政改革】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梳理和规范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库,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政府采购范围扩展到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全区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3.8亿元,比上年增加11.6亿元,增长52.3%;节约资金4.3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2%。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顺利,自治区本级有5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集中支付资金达到38.5亿元,月平均减少部门单位的沉淀积压资金5~6亿元。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取得新进展,试点范围扩大到自治区本级30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集中收缴额达到11.1亿元。
        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加快企业剥离办社会工作,全区完成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275个,仅工资一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3亿多元。

        (史圣平)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财政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领导名录】
        厅      长:符太增         
        副  厅  长:王玉明         
                   常军政         
                   云宗元(蒙古族) 
                   张  华         
        纪 检组 长:海风云(女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陈文平         
                   崔更发         
                   吴守普         
        【概况】内蒙古财政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厅机关下设23个处室,公务员编制191名,实际在编187名。财政厅下设财政信息中心、国库收付中心等13个事业单位,挂靠有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学会、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学会等协会、学会7个。
        【财政收支情况】2004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入库237.4亿元,完成预算的126.7%,比上年增加74.7亿元,增长45.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96.2亿元,完成预算的122.5%,比上年增加57.5亿元,增长41.5%;基金预算收入41.2亿元(不含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下同),完成预算的151.6%,比上年增加17.2亿元,增长71.6%。当年上划党中央税收收入入库12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比上年增加30.4亿元,增长31.9%。汇总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党中央税收收入,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363.1亿元,比上年增加105.1亿元,增长40.7%。2004年全区财政总支出598.2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比上年增加127.2亿元,增长2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60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1%,比上年增加112.7亿元,增长25.2%;基金预算支出38.3亿元,完成预算的90.5%,比上年增加14.5亿元,增长60.6%。全区财政收支增加额首次双双突破100亿元。
        【增收亮点】2004年,自治区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加强煤、电、油、运等薄弱环节的机遇,发挥资源优势,集中新增一批重点项目,前几年度开工的项目也陆续投产或达产,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继续提升,形成许多新的财源增长点。财政总收入增长40%以上,为近十年来最高水平。分项目看,增值税完成122.7亿元,增长35.7%;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完成39亿元,增长23.9%,三项党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共计增收39.9亿元,占财政收入增加总额的38%。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等地方骨干税种共计完成90.3亿元,增加28.3亿元,增长45.6%,占财政收入增加总额的27%。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行政性收费、专营收入和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共计完成53亿元,增加20.2亿元,增长60.6%,占财政收入增加总额的19%。
        从地区看,优势地区继续快速发展,原来一度发展较慢的盟市和旗县后来居上。8个盟市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速超过30%,其中有5个盟市增速超过50%。尽管2004年有减免农业税和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等减收政策,全区财政收入超亿元的旗县仍达到63个,比2003年增加16个,其中有4个旗(区)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
        【支持经济建设】2004年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完成75亿元,重点加强农林水利、生态环境、城市交通和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筹资3亿多元,支持重点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针对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各级财政加大对企业和工矿区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财政支持企业技改支出19.3亿元,比上年增长35.4%;城市建设支出24.9亿元,比上年增长37.8%。自治区筹集资金8500万元,支持“走出去”战略,对赴境外森林采伐、投资办厂给予补贴或贴息。落实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全区减免税收22.4亿元,出口退税13.2亿元。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自治区政府对财政收入总量、增量、增速位列全区第一的旗县和财政收入上亿元台阶的旗县分别给予重奖。统筹区域发展,自治区对盟市和旗县实施转移支付和财力性补助103.4亿元,比上年增加14.2亿元,增长18.2%,重点支持困难地区。
        【支持“三农”】2004年是各级政府解决“三农”问题工作力度最大、政策落实最快、农牧民受益最多的一年。继续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除烟叶外)、牧业税;自治区政府确定锡林郭勒盟全部免征农业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自行免征农业税,其余6个盟市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当年减免涉农税收9.2亿元,农牧民人均减负68元。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兑付直补资金5.2亿元,人均补贴39元。筹措资金5800万元,对种粮农民购买良种和农机具给予补贴。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安排财政专项资金6.6亿元,重点支持了2300多个重点嘎查村的扶贫工程建设,支持27个旗县的移民搬迁,支持11万名农牧民就业转移培训。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党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投入43.5亿元。筹资2.3亿元,用于农牧业救灾、疫病防疫和地震灾后重建。
        【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生活】自治区各级政府征集社会保险费65亿元,比上年增加10亿元,增长19%。各级财政拨补社会保障资金和抚恤福利救济费53.3亿元,比上年增加22.6亿元,其中党中央财政下拨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生活补助费增加13.5亿元,当年已拨付到相关企业2.8亿元。筹措资金5.97亿元,支持推进就业和再就业。经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74.7万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71万城镇低保人员领取最低生活补助。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3万人。从2004年7月份起,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8元,增加财政支出1.5亿元;从10月份起,每月提高城市低保财政补差标准10元,增加财政支出0.9亿元。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各级政府不同程度地出台一些提高公教人员收入的政策。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2004年,教育事业费支出66.4亿元,比上年增加12.1亿元,增长22.2%。重点支持实施二期义教工程、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和农村牧区“两基”攻坚工程;累计投入1.5亿元,建设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工程,全区8000余所农牧区中小学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从2004年秋季开始,对农牧区中低收入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制度(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交杂费,对住宿学生给予补助),自治区下拨补助资金1.3亿元,纳入实施范围的有75个旗县,使130多万中小学生受益。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2.8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增长21.4%,抢修、保护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文物,电视节目的覆盖范围提高到87.9%。对城乡公共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全年卫生事业费支出17.6亿元,扣除上年非典因素,实际增长34%。公检法支出28.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基层派出所、法庭、检察院的办公、办案条件和监狱设施得以改善。
        【财政管理和监督】自治区政府制定下发《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对7类专项资金建立项目库,并实行滚动管理;对4类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和公示制度;对9类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对具备条件的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财政、审计的监督检查力度。适当处理历史欠账,逐步化解财政风险。自治区补助解决2001年以前旗县拖欠教师国标工资1亿元;解决大化肥、集通公司世行债务1.8亿元;消化处理以前年度本级财政挂账6500万元;解决部分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历年欠账。
        2004年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归口由财政监督检查局协调组织,新组建财政监督检查中心,充实财政监督检查的力量。先后开展非税收入、会计信息质量、中介机构和领导干部拖欠公款等财政检查工作,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54亿元,已追缴财政3300万元,纠正归位1.84亿元。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对外检查的同时,对财政厅机关2个处室和4个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也进行检查。
        【财政改革】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梳理和规范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库,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政府采购范围扩展到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全区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3.8亿元,比上年增加11.6亿元,增长52.3%;节约资金4.3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2%。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顺利,自治区本级有5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集中支付资金达到38.5亿元,月平均减少部门单位的沉淀积压资金5~6亿元。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取得新进展,试点范围扩大到自治区本级30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集中收缴额达到11.1亿元。
        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加快企业剥离办社会工作,全区完成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275个,仅工资一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3亿多元。

        (史圣平)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