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5卷  /  经济

2005卷

  • 扶贫
  •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录】
        党 组  书 记                
        扶 贫办主 任:云才晓(蒙古族) 
        党 组  成 员                
        扶贫办副主任:白长江(蒙古族) 
                     周立群         
                     杜  古(鄂温克族)
        助 理巡视 员:杨秉谦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独立的正厅级单位,列入政府序列。行政编制26名,内设4个处,分别为综合处、项目管理处、社会扶贫处和计划财务审计处。下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扶贫培训中心、扶贫开发中心、扶贫基金会共4个事业单位。
        2004年,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三农”问题的重要精神,按照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巩固温饱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为主要任务,立足实际,围绕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力度,全年解决1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继续加大2002年启动的231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的项目建设力度,按照已确定的村级规划,重点改善嘎查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实施种养业项目。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为每个重点嘎查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万元,使每个重点嘎查村累计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总数增加到20万元以上。自治区发改委投入586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重点建设156个嘎查村的扶贫项目。农行信贷扶贫资金以支持农牧业扶贫龙头企业加强基地建设的方式扶持了一定数量的重点嘎查村。全区各级扶贫部门也积极协调,确保社会帮扶资金及其它各项支农资金向重点嘎查村倾斜。二是确保项目建设周期和实施进度。在扶贫资金尚未下达之前,为不误农时和项目建设期,各级扶贫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用赊欠、拆借、担保等办法,努力筹措资金,如期开展扶贫项目建设。三是全面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和公告公示制。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求,完善和加强了重点嘎查村扶贫项目责任人制和公告公示制。至年末,重点嘎查村的立碑挂牌和公告公示工作基本完成。
        【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切实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全区安排300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用于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培训对象涉及全区60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及鄂伦春、鄂温克两旗的三少民族共11.25万人,培训内容以职业技能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知识培训为主。至年底,全区已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90320人,完成任务的80.28%,实现转移62921人,占培训人数的70%,安排资金数额和完成转移培训任务两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已审核认定并报自治区扶贫办、阳光办备案的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124家,从事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专兼职人员1100多人。主要做法: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实行专人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责任制,并按要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细则。二是认真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实行微机动态跟踪管理。三是本着自愿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相互协商的形式,审核认定了一批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并在媒体公告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四是对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全部实行专户直拨和报账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核定的补贴标准。五是通过设点培训、订单培训、人才储备等形式落实培训任务。积极与就业部门、用工单位合作,努力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搭建就业平台,实现稳定就业。
        【产业化扶贫】为推动产业化扶贫的深入开展,管好用好扶贫贴息贷款,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认真做好扶贫贴息贷款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工作的意见》,加强了产业化扶贫项目筛选审批论证和项目库建设。经审核论证,2004年共向农行推荐了36个产业化扶贫项目,可利用信贷扶贫资金10亿多元。抓住养羊业投资小、周期短、见效快、风险小、适合一家一户饲养的特点,依托“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移民扩镇工程”等的实施,建立和培育了一批集养殖、科技服务、销售为一体的标准化、规范化养羊小区和示范户,农牧业龙头企业和农畜产品基地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资金管理】2004年,国家投入自治区的三项扶贫资金总计为13495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4436万元,以工代赈资金3.72亿元,扶贫信贷资金6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332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确定的重点嘎查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种养业项目。扶贫资金管理继续推行“三专一封闭”报账制管理制度。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了全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会议,在全区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增加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全部按要求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公众媒体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区各级扶贫部门也转变方式,创新机制,努力探索和尝试加大扶贫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新路子。
        【社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与实施“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相结合,继续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产”的帮扶责任制,帮扶方式已从简单的帮钱帮物转变到为被帮扶嘎查村理思路、定规划、帮技术、供信息的新型帮扶关系。特别是在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医疗卫生条件、资助贫困子女入学和保证春耕备耕生产方面,各帮扶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中直、北京市、有关部门和全区各级帮扶单位和干部职工已投入帮扶资金、物质折款近4.5亿元。社会扶贫工作正由政府主导逐步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乌兰察布市扶贫办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集体”。
        【移民扩镇】2004年继续在26个试点旗县实施移民扩镇项目,投入扶贫资金3200万元,两年累计投入5200万元,解决1.04万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各项目区按照既定的规划,加大项目建设的力度,努力解决移民入住后的生产生活问题,并立足地区实际,积极扶持和引导移民发展能解决温饱,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主导产业。积极与“千村扶贫开发工程”,产业化扶贫项目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相衔接,探索出了有土安置、无土安置等多种灵活的移民方式和途径。
        【外资项目】世行贷款扶贫项目继续在8个盟市21个旗县实施农牧业开发、灌溉开发、农村企业等项目。各项目区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做好债务确认、提款报账和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截至年末,世行贷款扶贫项目已完成投资9.2亿元,占全部投资的92%。已报账回补资金5319万美元,占贷款总额的89.9%。世行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五年来,项目实施质量、工作进度、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工作均居国内同类项目前列,多次受到世行专家的一致好评。世行贷款扶贫项目为全区185个乡、16万项目户、62万贫困人口稳定解决温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项目实施和运作过程中的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正逐步被借鉴运用到其它扶贫项目中。
        【区域扶贫】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兴安盟各级党委、政府继续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扶持“南三苏木,北八乡”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南三苏木,北八乡”基本解决温饱人口3.49万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7.7%,完成计划目标的87.3%。自治区及各有关部门已累计投入资金1.6亿元,“南三北八”群众的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2003年国务院扶贫办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等4个少数民族人口集中地区列入国家重点扶持对象。2003年首批启动了鄂伦春旗、阿荣旗、额尔古纳市所属的3个试点村的示范项目,解决了1700人的温饱问题。2004年又启动了呼伦贝尔市8个旗市共10个试点村的扶贫开发项目,覆盖农牧户1813户,7256人。投入资金713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力争通过三年的扶持,使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人均收入提高1倍以上,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目标,为小康建设创造条件。
        【科技扶贫】全年自治区共安排各类科技扶贫资金近亿元,在农区大力推广节水灌溉、秸秆转化、优质牧草种植、畜种改良、疫病防治等实用技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区畜牧业;牧区以发展灌溉草场、推行舍饲、半舍饲以及轮牧禁牧为主,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通过采取集中设点培训、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送科技宣传资料、鼓励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承包、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调动贫困群众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主动性。
        【政策调研】一是进行政策跟踪调研,与自治区政协共同开展了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调研,调研内容以自治区政协九届六次常委会提案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引起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抽调专人,先后两次深入到扶贫开发重点旗县,认真开展了粮食安全和粮食直补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深入了解和分析粮食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并争取支持。二是进行整村推进专题调研,选取了22个不同经济类型的贫困嘎查村逐村逐户调研,并逐一填写个人调查表、住户调查表、村级调查表,走访农牧民942户、3558人,为2005年实施整村推进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创新机制调研,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制订及不断发展变化的扶贫形势和特点,集中研究改进扶贫方式、提高扶贫效果等重大问题。

        (韩建刚 云利燕)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扶贫
  •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录】
        党 组  书 记                
        扶 贫办主 任:云才晓(蒙古族) 
        党 组  成 员                
        扶贫办副主任:白长江(蒙古族) 
                     周立群         
                     杜  古(鄂温克族)
        助 理巡视 员:杨秉谦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独立的正厅级单位,列入政府序列。行政编制26名,内设4个处,分别为综合处、项目管理处、社会扶贫处和计划财务审计处。下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扶贫培训中心、扶贫开发中心、扶贫基金会共4个事业单位。
        2004年,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三农”问题的重要精神,按照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巩固温饱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为主要任务,立足实际,围绕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力度,全年解决1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继续加大2002年启动的231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的项目建设力度,按照已确定的村级规划,重点改善嘎查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实施种养业项目。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为每个重点嘎查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万元,使每个重点嘎查村累计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总数增加到20万元以上。自治区发改委投入586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重点建设156个嘎查村的扶贫项目。农行信贷扶贫资金以支持农牧业扶贫龙头企业加强基地建设的方式扶持了一定数量的重点嘎查村。全区各级扶贫部门也积极协调,确保社会帮扶资金及其它各项支农资金向重点嘎查村倾斜。二是确保项目建设周期和实施进度。在扶贫资金尚未下达之前,为不误农时和项目建设期,各级扶贫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用赊欠、拆借、担保等办法,努力筹措资金,如期开展扶贫项目建设。三是全面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和公告公示制。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求,完善和加强了重点嘎查村扶贫项目责任人制和公告公示制。至年末,重点嘎查村的立碑挂牌和公告公示工作基本完成。
        【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切实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全区安排300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用于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培训对象涉及全区60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及鄂伦春、鄂温克两旗的三少民族共11.25万人,培训内容以职业技能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知识培训为主。至年底,全区已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90320人,完成任务的80.28%,实现转移62921人,占培训人数的70%,安排资金数额和完成转移培训任务两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已审核认定并报自治区扶贫办、阳光办备案的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124家,从事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专兼职人员1100多人。主要做法: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实行专人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责任制,并按要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细则。二是认真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实行微机动态跟踪管理。三是本着自愿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相互协商的形式,审核认定了一批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并在媒体公告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四是对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全部实行专户直拨和报账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核定的补贴标准。五是通过设点培训、订单培训、人才储备等形式落实培训任务。积极与就业部门、用工单位合作,努力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搭建就业平台,实现稳定就业。
        【产业化扶贫】为推动产业化扶贫的深入开展,管好用好扶贫贴息贷款,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认真做好扶贫贴息贷款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工作的意见》,加强了产业化扶贫项目筛选审批论证和项目库建设。经审核论证,2004年共向农行推荐了36个产业化扶贫项目,可利用信贷扶贫资金10亿多元。抓住养羊业投资小、周期短、见效快、风险小、适合一家一户饲养的特点,依托“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移民扩镇工程”等的实施,建立和培育了一批集养殖、科技服务、销售为一体的标准化、规范化养羊小区和示范户,农牧业龙头企业和农畜产品基地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资金管理】2004年,国家投入自治区的三项扶贫资金总计为13495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4436万元,以工代赈资金3.72亿元,扶贫信贷资金6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332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确定的重点嘎查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种养业项目。扶贫资金管理继续推行“三专一封闭”报账制管理制度。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了全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会议,在全区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增加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全部按要求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公众媒体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区各级扶贫部门也转变方式,创新机制,努力探索和尝试加大扶贫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新路子。
        【社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与实施“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相结合,继续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产”的帮扶责任制,帮扶方式已从简单的帮钱帮物转变到为被帮扶嘎查村理思路、定规划、帮技术、供信息的新型帮扶关系。特别是在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医疗卫生条件、资助贫困子女入学和保证春耕备耕生产方面,各帮扶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中直、北京市、有关部门和全区各级帮扶单位和干部职工已投入帮扶资金、物质折款近4.5亿元。社会扶贫工作正由政府主导逐步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乌兰察布市扶贫办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集体”。
        【移民扩镇】2004年继续在26个试点旗县实施移民扩镇项目,投入扶贫资金3200万元,两年累计投入5200万元,解决1.04万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各项目区按照既定的规划,加大项目建设的力度,努力解决移民入住后的生产生活问题,并立足地区实际,积极扶持和引导移民发展能解决温饱,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主导产业。积极与“千村扶贫开发工程”,产业化扶贫项目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相衔接,探索出了有土安置、无土安置等多种灵活的移民方式和途径。
        【外资项目】世行贷款扶贫项目继续在8个盟市21个旗县实施农牧业开发、灌溉开发、农村企业等项目。各项目区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做好债务确认、提款报账和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截至年末,世行贷款扶贫项目已完成投资9.2亿元,占全部投资的92%。已报账回补资金5319万美元,占贷款总额的89.9%。世行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五年来,项目实施质量、工作进度、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工作均居国内同类项目前列,多次受到世行专家的一致好评。世行贷款扶贫项目为全区185个乡、16万项目户、62万贫困人口稳定解决温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项目实施和运作过程中的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正逐步被借鉴运用到其它扶贫项目中。
        【区域扶贫】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兴安盟各级党委、政府继续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扶持“南三苏木,北八乡”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南三苏木,北八乡”基本解决温饱人口3.49万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7.7%,完成计划目标的87.3%。自治区及各有关部门已累计投入资金1.6亿元,“南三北八”群众的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2003年国务院扶贫办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等4个少数民族人口集中地区列入国家重点扶持对象。2003年首批启动了鄂伦春旗、阿荣旗、额尔古纳市所属的3个试点村的示范项目,解决了1700人的温饱问题。2004年又启动了呼伦贝尔市8个旗市共10个试点村的扶贫开发项目,覆盖农牧户1813户,7256人。投入资金713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力争通过三年的扶持,使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人均收入提高1倍以上,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目标,为小康建设创造条件。
        【科技扶贫】全年自治区共安排各类科技扶贫资金近亿元,在农区大力推广节水灌溉、秸秆转化、优质牧草种植、畜种改良、疫病防治等实用技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区畜牧业;牧区以发展灌溉草场、推行舍饲、半舍饲以及轮牧禁牧为主,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通过采取集中设点培训、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送科技宣传资料、鼓励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承包、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调动贫困群众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主动性。
        【政策调研】一是进行政策跟踪调研,与自治区政协共同开展了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调研,调研内容以自治区政协九届六次常委会提案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引起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抽调专人,先后两次深入到扶贫开发重点旗县,认真开展了粮食安全和粮食直补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深入了解和分析粮食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并争取支持。二是进行整村推进专题调研,选取了22个不同经济类型的贫困嘎查村逐村逐户调研,并逐一填写个人调查表、住户调查表、村级调查表,走访农牧民942户、3558人,为2005年实施整村推进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创新机制调研,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制订及不断发展变化的扶贫形势和特点,集中研究改进扶贫方式、提高扶贫效果等重大问题。

        (韩建刚 云利燕)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