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5卷  /  经济

2005卷

  • 银监局
  •     【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领导名录】
        局      长:汤小青                 
        副  局  长:席前进(蒙古族)         
                   陈志韬(12月任职纪委书记)
                   ***(12月任职)       
        局 长助 理:张玉峰                 
        助理巡视员:李增毅                 
        【概况】至2004年末,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下设11个盟市银监分局,80个旗县监管办事处(含6个直辖监管办事处),共有干部职工859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42人,大专学历327人、大专以下9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6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644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36人,中共党员557人。
        银监局机关内设15个处室和1个后勤服务中心,15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法处、工商银行监管处、农业银行监管处、中国银行监管处、建设银行监管处、政策邮储处、股份制银行监管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统计处、财务会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室和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机关共有干部职工151人,其中处长、主任14人,副处长、副主任(含宣传部副部长)15人,副处级监管员7人,正科级44人,副科级27人,科员33人。
        【宏观调控政策】制定下发《关于当前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七条原则,要求各机构全面、正确、积极地理解和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对防止全区信贷投放大起大落,消除无故停贷和无为停贷起到重要的作用;按月进行经济金融运行和不良贷款变化情况分析,特别是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的产业和区域流向及资产运用状况等重要指标的分析,并与全国和西部省份类比,及时分析和掌握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后自治区经济金融发展的运行轨迹和特征;多次组织开展对宏观调控重点行业、项目的检查与调查,了解和掌握银行信贷的投入情况与风险状况;制定下发支持教育助学、三农三牧、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全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助学贷款0.75亿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4亿元,农牧业贷款14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0%、115.4%和24.3%;制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五小”及国家限制、没有立项、土地和环保部门没有批准的项目授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内蒙古银监局的监管要求,提高建立防范风险长效机制的意识,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合理调整信贷结构,积极支持国家瓶颈产业和自治区具有区位优势与资源优势项目的发展,进一步压缩了对限制行业的贷款,加强信贷管理,强化了贷款项目审查,改进了授信管理的操作方式。通过银监局督促和引导商业银行把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相结合,不仅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保持合理的增长速度,防止因大起大落而增加信贷风险,支持了自治区经济发展。全年银行业信贷增长17.3%,比全国平均增长水平高出3.3个百分点。支持煤电油运4个行业贷款340.6亿元,同比增加165.4亿元;对限制类的钢铁、电解铝等7个行业贷款51.4亿元,同比减少5.5亿元。
        【现场检查工作】全系统全年先后派出现场检查组970多个,派出现场检查人员3100多人(次),投入30000多个工作日,检查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3500多个(次);共提出监管意见和整改建议187条,处罚违规机构92个,处分相关责任人102人,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28人。2004年共安排30多项的全面和专项现场检查,其中银监会部署12项,银监局自行安排20余项。特别是在全面综合分析自治区金融运行的总体风险状况和潜在的主要风险源和风险点的基础上,自行安排开展对担保贷款、关联方和关联企业贷款等检查,发现重要空白凭证、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抵押贷款等业务的主要风险特征与风险环节以及管理中的制度性缺陷,提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具体监管意见。
        【非现场监管工作】按银行业现行的各类报表体系初步集合包括经济金融运行和银行经营与风险等重要指标的监管统计报表体系、非现场统计指标体系和风险性指标监测体系,搭建统一的信息采集平台,并进行分析和评价;加强对非现场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分析,从中发现一些被监管机构在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规范监管报告和不良贷款分析报告框架,报告质量有所提高;根据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问题,综合对被监管机构采取约见会谈、高管人员质询、监管提示等监管措施。全年全系统共对被监管机构做出风险提示1121次,违规通报82次,进行约见会谈566次,发出质询书48份。
        【新的监督管理念手段方式】按照中国银监会新的监督管理念要求,结合银行监管实际,建立健全了4大类15项监管制度,基本覆盖了市场准入、退出和持续监管等业务范围。按照“提高贷款五级分类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性监管思路,深入推进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进行贷款风险分类,加大拨备提取和核销的力度,增强利润的真实性,制定和落实资本充足率达标计划。特别是针对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法人机构,督促其切实增加拨备提取,核销呆账,增加资本金。截至2004年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增扩股金4.27亿元,比上年增长37.22%,资本充足率达到4.83%,比上年提高3.27个百分点;提取呆账准备金1.87亿元,同比增长1.22亿元,比2003年增长2倍;当年核销呆账近1亿元,是2000年至2003年核销总和的1.4倍。加强对内控制度和“三项业务”等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检查,整改率达92%。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不仅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整改,还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在新业务审批方面,重点评估申请机构是否有严密的内部风险评价系统、从事该类业务的技术人员、产品定价系统和风险控制补偿系统。
        【金融风险处置】银监局通过由组建单位接收的方式,成功处置辖内高风险机构育财城市信用社的风险;查处包头“6.8”金融违法违规案件。对2003年度23家新增不良贷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检查,对相关联社和信用社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查处信托投资公司违规办理信托业务的行为。
        【银行业改革】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筹建并开业;北方电力集团公司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改革进展顺利,剥离、核销不良资产工作有序开展。
        【支持“三农三牧”】全年各类业务、监管和支农17项重要指标持续好转。至2004年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总额314.99亿元,较年初增长23.32%;各项贷款余额211.15亿元,较年初增长21.27%。累计发放各项贷款255.79亿元,同比增加54.07亿元;累计发放农牧业贷款160亿元,同比多投放49.57亿元;累计发放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90.74亿元,同比多投放45.74亿元;发放农牧户小额担保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户数达175万户,贷款受益面达49.86%,两类贷款的累计投放量占农村信用社农牧业贷款累计投放量的56.71%。
        【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盈利】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经营风险度降低,抵御风险能力提高,金融秩序更加规范。至2004年末,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2616亿元,同比增长22.9%;各项贷款2278.5亿元,同比增长17.3%,贷款增长速度分别比全国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高3.3和1.9个百分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实现盈利7.4亿元,比上年增盈减亏23.7亿元。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政策性银行)不良贷款比年初下降55.35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1.66个百分点。

        (王喆)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银监局
  •     【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领导名录】
        局      长:汤小青                 
        副  局  长:席前进(蒙古族)         
                   陈志韬(12月任职纪委书记)
                   ***(12月任职)       
        局 长助 理:张玉峰                 
        助理巡视员:李增毅                 
        【概况】至2004年末,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下设11个盟市银监分局,80个旗县监管办事处(含6个直辖监管办事处),共有干部职工859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42人,大专学历327人、大专以下9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6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644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36人,中共党员557人。
        银监局机关内设15个处室和1个后勤服务中心,15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法处、工商银行监管处、农业银行监管处、中国银行监管处、建设银行监管处、政策邮储处、股份制银行监管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统计处、财务会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室和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机关共有干部职工151人,其中处长、主任14人,副处长、副主任(含宣传部副部长)15人,副处级监管员7人,正科级44人,副科级27人,科员33人。
        【宏观调控政策】制定下发《关于当前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七条原则,要求各机构全面、正确、积极地理解和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对防止全区信贷投放大起大落,消除无故停贷和无为停贷起到重要的作用;按月进行经济金融运行和不良贷款变化情况分析,特别是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的产业和区域流向及资产运用状况等重要指标的分析,并与全国和西部省份类比,及时分析和掌握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后自治区经济金融发展的运行轨迹和特征;多次组织开展对宏观调控重点行业、项目的检查与调查,了解和掌握银行信贷的投入情况与风险状况;制定下发支持教育助学、三农三牧、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全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助学贷款0.75亿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4亿元,农牧业贷款14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0%、115.4%和24.3%;制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五小”及国家限制、没有立项、土地和环保部门没有批准的项目授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内蒙古银监局的监管要求,提高建立防范风险长效机制的意识,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合理调整信贷结构,积极支持国家瓶颈产业和自治区具有区位优势与资源优势项目的发展,进一步压缩了对限制行业的贷款,加强信贷管理,强化了贷款项目审查,改进了授信管理的操作方式。通过银监局督促和引导商业银行把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相结合,不仅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保持合理的增长速度,防止因大起大落而增加信贷风险,支持了自治区经济发展。全年银行业信贷增长17.3%,比全国平均增长水平高出3.3个百分点。支持煤电油运4个行业贷款340.6亿元,同比增加165.4亿元;对限制类的钢铁、电解铝等7个行业贷款51.4亿元,同比减少5.5亿元。
        【现场检查工作】全系统全年先后派出现场检查组970多个,派出现场检查人员3100多人(次),投入30000多个工作日,检查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3500多个(次);共提出监管意见和整改建议187条,处罚违规机构92个,处分相关责任人102人,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28人。2004年共安排30多项的全面和专项现场检查,其中银监会部署12项,银监局自行安排20余项。特别是在全面综合分析自治区金融运行的总体风险状况和潜在的主要风险源和风险点的基础上,自行安排开展对担保贷款、关联方和关联企业贷款等检查,发现重要空白凭证、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抵押贷款等业务的主要风险特征与风险环节以及管理中的制度性缺陷,提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具体监管意见。
        【非现场监管工作】按银行业现行的各类报表体系初步集合包括经济金融运行和银行经营与风险等重要指标的监管统计报表体系、非现场统计指标体系和风险性指标监测体系,搭建统一的信息采集平台,并进行分析和评价;加强对非现场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分析,从中发现一些被监管机构在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规范监管报告和不良贷款分析报告框架,报告质量有所提高;根据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问题,综合对被监管机构采取约见会谈、高管人员质询、监管提示等监管措施。全年全系统共对被监管机构做出风险提示1121次,违规通报82次,进行约见会谈566次,发出质询书48份。
        【新的监督管理念手段方式】按照中国银监会新的监督管理念要求,结合银行监管实际,建立健全了4大类15项监管制度,基本覆盖了市场准入、退出和持续监管等业务范围。按照“提高贷款五级分类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性监管思路,深入推进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进行贷款风险分类,加大拨备提取和核销的力度,增强利润的真实性,制定和落实资本充足率达标计划。特别是针对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法人机构,督促其切实增加拨备提取,核销呆账,增加资本金。截至2004年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增扩股金4.27亿元,比上年增长37.22%,资本充足率达到4.83%,比上年提高3.27个百分点;提取呆账准备金1.87亿元,同比增长1.22亿元,比2003年增长2倍;当年核销呆账近1亿元,是2000年至2003年核销总和的1.4倍。加强对内控制度和“三项业务”等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检查,整改率达92%。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不仅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整改,还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在新业务审批方面,重点评估申请机构是否有严密的内部风险评价系统、从事该类业务的技术人员、产品定价系统和风险控制补偿系统。
        【金融风险处置】银监局通过由组建单位接收的方式,成功处置辖内高风险机构育财城市信用社的风险;查处包头“6.8”金融违法违规案件。对2003年度23家新增不良贷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检查,对相关联社和信用社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查处信托投资公司违规办理信托业务的行为。
        【银行业改革】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筹建并开业;北方电力集团公司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改革进展顺利,剥离、核销不良资产工作有序开展。
        【支持“三农三牧”】全年各类业务、监管和支农17项重要指标持续好转。至2004年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总额314.99亿元,较年初增长23.32%;各项贷款余额211.15亿元,较年初增长21.27%。累计发放各项贷款255.79亿元,同比增加54.07亿元;累计发放农牧业贷款160亿元,同比多投放49.57亿元;累计发放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90.74亿元,同比多投放45.74亿元;发放农牧户小额担保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户数达175万户,贷款受益面达49.86%,两类贷款的累计投放量占农村信用社农牧业贷款累计投放量的56.71%。
        【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盈利】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经营风险度降低,抵御风险能力提高,金融秩序更加规范。至2004年末,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2616亿元,同比增长22.9%;各项贷款2278.5亿元,同比增长17.3%,贷款增长速度分别比全国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高3.3和1.9个百分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实现盈利7.4亿元,比上年增盈减亏23.7亿元。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政策性银行)不良贷款比年初下降55.35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1.66个百分点。

        (王喆)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