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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卷

  • 人民银行
  •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领导名录】
        党 委书 记                
        行      长:赵志华(蒙古族) 
        副  行  长:王中新(蒙古族) 
        党委副书记                
        副  行  长:张子君         
        副  行  长:牧  人(蒙古族) 
                   高兰根         
                   额尔德尼(蒙古族)
        纪 委书 记:于成龙         
        工 会主 任:张树模         
        【概况】2004年末,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全辖机构7个,实有职工661人,女职工267人,占职工总数的40.4%;党员355人,占53.7%;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278人,占42%;大专文化程度的221人,占33%;中专及以下162人,占25%。其中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一个,职工497人;旗县支行6个,职工164人。
        12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576.4亿元,比年初增长23.2%,人民币贷款余额2239.8亿元,比年初增长18.1%,存贷款增长速度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7和3.8个百分点。在341.6亿元新增贷款中,中长期贷款新增263.4亿元,占77.1%。其中电力增加125亿元,交通86.7亿元,城市建设13.9亿元,煤炭4.3亿元,合计占中长期新增贷款的87.3%;农牧业贷款增加66.3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19.4%,而同期钢铁、水泥、电解铝的贷款余额则比年初下降5.6亿元。各项助学贷款余额9007.3万元,其中国家助学贷款6707.3万元,比年初增加726.3万元;累计发放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6297万元,比年初增加12859万元,当年支持了9201名下岗职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累计发放中小金融机构专项借款12.4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的问题。“有保有压”的调控政策见到成效,全区GDP增长20%,人均GDP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扶持“三农”】2004年,全区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6.7亿元。规范和发展再贴现业务:全区累计办理再贴现5.5亿元,累计收回11.7亿元,12月末再贴现余额为1.6亿元。加强地方政府向党中央银行专项借款的管理:对2003年地方政府向党中央银行专项借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全区累计发放地方政府向党中央银行专项借款1.3亿元。灵活运用短期头寸贷款及时调剂金融机构临时资金需求:全区累计发放短期头寸贷款9.8亿元,对解决商业银行临时资金不足,确保其正常运营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紧急贷款管理,重点做好对高风险城市信用社和信托投资公司的监测工作:开展对自办金融机构和紧急贷款清理情况的检查,确保党中央银行资金安全。累计向信托投资公司发放紧急贷款2.05亿元,有效防范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
        【调研工作】为实施货币政策服务,制定下发《全区人民银行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重点课题管理办法》,对2004年全区人民银行调查研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成重点调研课题128项,重点开展对自治区钢铁、水泥、电解铝三大行业发展状况、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农村信用社利率浮动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就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拓展、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信用社资金利率等向自治区领导专题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总行制定货币政策和自治区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总行和自治区领导对中心支行的调研信息批示达20件次。加强对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坚持季度经济金融例会制度,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及时反映货币政策在全区的实施效果,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
        【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以及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党中央银行资金支持方案精神,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将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和考核细则》,抓紧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人民银行资金支持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做好农村信用社资金状况的摸底测算和业务培训工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与自治区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就建立“一行三局”模式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达成共识,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育财信用社进行联合处置。研究探索内蒙古金融风险预警、评价机制和工作程序,逐步实现人民银行与各金融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对金融机构潜在风险的分析、预测和判断能力。开展对全区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的摸底调查,建立金融风险档案。部署全区已停业整顿的11家城市信用社资产清收工作。
        【改进金融服务】本着面向基层、面向金融机构、面向社会的原则,结合人民银行行业特点,努力探索金融服务业务创新的新途径,经过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制定了会计财务、国库、货币金银、科技、保卫业务标准。制定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按照统一业务规范、统一技术标准和统一联网通用标识的要求,成立中国银联商务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推广“银联”标识卡,扩大银行卡联网通用覆盖面,改善银行卡市场受理环境。制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区域票据交换及清算工程实施方案》和《区域票据交换及清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0月8日,实现自治区跨区域票据交换和资金清算,为提高三地社会资金效益,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活跃经济往来起到推动作用。组织召开推进财税库行横向联网联席会议,提出财税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加快内蒙古、呼市两级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的实施步伐。
        【反洗钱和信贷征信管理】提请自治区政府成立全区反洗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建立反洗钱部门间协调制度和运行机制,8月初组织召开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协调会议,12月初组织召开全区反洗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初对商业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商业银行及时、准确报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是年共向自治区公安厅移送18笔,金额2.4亿元。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治区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遏制洗钱犯罪。12月末,共收录区内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9.9万个,入库的贷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97%以上,系统月均查询500次,一些金融机构已把对该系统查询纳入信贷风险管理之中。开展全区征信业和社会对信贷征信业务需求的调查,探讨内蒙古信贷征信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为自治区经济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加强外汇管理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推动边境地区商业银行开办双边本币兑换业务,鼓励边境地区商业银行与俄蒙毗邻地区商业银行继续发展账户行关系,自治区商业银行与俄蒙两国商业银行建立13个账户关系。至12月末,全区边贸进出口额分别达156215万美元和13147万美元,同比增长27.2%和45.7%,边贸进出口实现连续两年高增长,进一步强化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非贸易外汇收支和保险外汇业务管理。切实加强进出口收付汇贸易真实性审核,深入开展进出口逾期未核销清理工作,促进核销监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规范国际收支申报操作程序,制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算制度》,全面提高申报质量。至12月末,全区发生涉外收支申报61706笔、金额416153万元,全区涉外收入、支出笔数、金额申报率多年来首次均达到100%。加大对进出口逾期未核销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收汇结汇专项检查的处罚、整改和收尾工作,对全区74家单位和个人的外汇业务进行检查,对9家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立案金额1681.2万美元,累计结案10家,当期结案率100%,累计罚没款10.5万美元,当期结案率、收缴率100%。对跨境资金流动方面的异常情况和国际收支项下需关注的问题进行调研。探索研究在贯彻执行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和为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灵活运用外汇管理政策,为蒙牛等自治区重点企业增加出口创汇提供及时服务,有效地促进和支持自治区经济发展。
        (王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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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 委书 记                
        行      长:赵志华(蒙古族) 
        副  行  长:王中新(蒙古族) 
        党委副书记                
        副  行  长:张子君         
        副  行  长:牧  人(蒙古族) 
                   高兰根         
                   额尔德尼(蒙古族)
        纪 委书 记:于成龙         
        工 会主 任:张树模         
        【概况】2004年末,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全辖机构7个,实有职工661人,女职工267人,占职工总数的40.4%;党员355人,占53.7%;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278人,占42%;大专文化程度的221人,占33%;中专及以下162人,占25%。其中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一个,职工497人;旗县支行6个,职工164人。
        12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576.4亿元,比年初增长23.2%,人民币贷款余额2239.8亿元,比年初增长18.1%,存贷款增长速度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7和3.8个百分点。在341.6亿元新增贷款中,中长期贷款新增263.4亿元,占77.1%。其中电力增加125亿元,交通86.7亿元,城市建设13.9亿元,煤炭4.3亿元,合计占中长期新增贷款的87.3%;农牧业贷款增加66.3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19.4%,而同期钢铁、水泥、电解铝的贷款余额则比年初下降5.6亿元。各项助学贷款余额9007.3万元,其中国家助学贷款6707.3万元,比年初增加726.3万元;累计发放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6297万元,比年初增加12859万元,当年支持了9201名下岗职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累计发放中小金融机构专项借款12.4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的问题。“有保有压”的调控政策见到成效,全区GDP增长20%,人均GDP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扶持“三农”】2004年,全区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6.7亿元。规范和发展再贴现业务:全区累计办理再贴现5.5亿元,累计收回11.7亿元,12月末再贴现余额为1.6亿元。加强地方政府向党中央银行专项借款的管理:对2003年地方政府向党中央银行专项借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全区累计发放地方政府向党中央银行专项借款1.3亿元。灵活运用短期头寸贷款及时调剂金融机构临时资金需求:全区累计发放短期头寸贷款9.8亿元,对解决商业银行临时资金不足,确保其正常运营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紧急贷款管理,重点做好对高风险城市信用社和信托投资公司的监测工作:开展对自办金融机构和紧急贷款清理情况的检查,确保党中央银行资金安全。累计向信托投资公司发放紧急贷款2.05亿元,有效防范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
        【调研工作】为实施货币政策服务,制定下发《全区人民银行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重点课题管理办法》,对2004年全区人民银行调查研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成重点调研课题128项,重点开展对自治区钢铁、水泥、电解铝三大行业发展状况、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农村信用社利率浮动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就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拓展、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信用社资金利率等向自治区领导专题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总行制定货币政策和自治区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总行和自治区领导对中心支行的调研信息批示达20件次。加强对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坚持季度经济金融例会制度,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及时反映货币政策在全区的实施效果,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
        【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以及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党中央银行资金支持方案精神,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将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和考核细则》,抓紧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人民银行资金支持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做好农村信用社资金状况的摸底测算和业务培训工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与自治区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就建立“一行三局”模式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达成共识,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育财信用社进行联合处置。研究探索内蒙古金融风险预警、评价机制和工作程序,逐步实现人民银行与各金融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对金融机构潜在风险的分析、预测和判断能力。开展对全区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的摸底调查,建立金融风险档案。部署全区已停业整顿的11家城市信用社资产清收工作。
        【改进金融服务】本着面向基层、面向金融机构、面向社会的原则,结合人民银行行业特点,努力探索金融服务业务创新的新途径,经过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制定了会计财务、国库、货币金银、科技、保卫业务标准。制定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按照统一业务规范、统一技术标准和统一联网通用标识的要求,成立中国银联商务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推广“银联”标识卡,扩大银行卡联网通用覆盖面,改善银行卡市场受理环境。制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区域票据交换及清算工程实施方案》和《区域票据交换及清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0月8日,实现自治区跨区域票据交换和资金清算,为提高三地社会资金效益,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活跃经济往来起到推动作用。组织召开推进财税库行横向联网联席会议,提出财税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加快内蒙古、呼市两级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的实施步伐。
        【反洗钱和信贷征信管理】提请自治区政府成立全区反洗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建立反洗钱部门间协调制度和运行机制,8月初组织召开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协调会议,12月初组织召开全区反洗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初对商业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商业银行及时、准确报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是年共向自治区公安厅移送18笔,金额2.4亿元。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治区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遏制洗钱犯罪。12月末,共收录区内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9.9万个,入库的贷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97%以上,系统月均查询500次,一些金融机构已把对该系统查询纳入信贷风险管理之中。开展全区征信业和社会对信贷征信业务需求的调查,探讨内蒙古信贷征信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为自治区经济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加强外汇管理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推动边境地区商业银行开办双边本币兑换业务,鼓励边境地区商业银行与俄蒙毗邻地区商业银行继续发展账户行关系,自治区商业银行与俄蒙两国商业银行建立13个账户关系。至12月末,全区边贸进出口额分别达156215万美元和13147万美元,同比增长27.2%和45.7%,边贸进出口实现连续两年高增长,进一步强化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非贸易外汇收支和保险外汇业务管理。切实加强进出口收付汇贸易真实性审核,深入开展进出口逾期未核销清理工作,促进核销监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规范国际收支申报操作程序,制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算制度》,全面提高申报质量。至12月末,全区发生涉外收支申报61706笔、金额416153万元,全区涉外收入、支出笔数、金额申报率多年来首次均达到100%。加大对进出口逾期未核销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收汇结汇专项检查的处罚、整改和收尾工作,对全区74家单位和个人的外汇业务进行检查,对9家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立案金额1681.2万美元,累计结案10家,当期结案率100%,累计罚没款10.5万美元,当期结案率、收缴率100%。对跨境资金流动方面的异常情况和国际收支项下需关注的问题进行调研。探索研究在贯彻执行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和为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灵活运用外汇管理政策,为蒙牛等自治区重点企业增加出口创汇提供及时服务,有效地促进和支持自治区经济发展。
        (王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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