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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卷

  • 打赢脱贫攻坚战
  • 发布时间:10-14
  • 来源:

  •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十三五”以来,全区累计完成脱贫任务80.2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标注脱贫,3681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31个国贫旗县、26个区贫旗县全部摘帽退出,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解决。收入保障方面,全区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9612元增加到2019年的13793元,年均增长9.4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收入由2015年的3019元增加到2019年的10473元,年均增长36.6%。义务教育方面,建立控辍保学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测。2087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完成改造,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全部实现。基本医疗方面,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符合救治条件的贫困患者做到应治尽治,贫困慢病患者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住房安全方面,“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13.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住房安全。安全饮水方面,全面实施农村牧区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累计解决了18.3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得到全面保障。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全区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所有贫困嘎查村全部通动力电,所有贫困户全部通生活用电,超过99%的贫困嘎查村通了宽带和光纤。所有贫困嘎查村均配齐卫生室、村医、文化室、文化广场和超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所有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均有稳定收入且实现递增。通过采取生态扶贫、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进一步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贫困地区发展动力和活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四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60.3亿元,整合其他涉农涉牧资金111.2亿元。产业扶贫方面,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5万个,累计投入394.1亿元,带动79.6%的贫困人口脱贫。就业扶贫方面,打造培训基地,搭建服务平台,拓展就业渠道。2016年以来,累计实现贫困人口就业52.5万人次。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全区12.48万贫困人口、5.31万套安置住房的搬迁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累计投入19.5亿元用于解决后续产业发展、稳定就业和配套建设。光伏扶贫方面,建成光伏扶贫电站518座,覆盖53个贫困旗县、2322个贫困村,可为每个贫困嘎查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5—25万元,持续收益20年。电商扶贫方面,55个国家电商进农村示范县网络零售额达127.2亿元,累计服务贫困人口52.9万人次。旅游扶贫方面,支持贫困嘎查村发展旅游扶贫示范项目255个,带动1.2万贫困户增收。贫困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干部在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中工作能力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巩固了扶贫工作基础。2016年以来,累计向脱贫攻坚一线选派优秀党员干部8.5万名,2020年底全区有8689个驻村工作队、32180名驻村干部。在防疫抗灾过程中,驻村干部冲在前、干在前,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对口帮扶质量明显提高。2016年以来,京蒙两地共同推动社会各界资源参与内蒙古脱贫攻坚,累计超过46万人次贫困群众受益。北京市投入的各级财政援助资金50.2亿元,有70%以上用于发展产业项目,累计实施扶贫协作项目2419个,涵盖产业扶贫、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引进北京市企业190家,完成投资127亿元。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北京市累计采购自治区农畜产品和认定的扶贫产品94.92亿元,带动11.75万名贫困人口增收。强化与北京的劳务协作,累计帮助8.9万名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结对帮扶,自治区167个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市169个贫困嘎查村,22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定点帮扶呼伦贝尔市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党中央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6.8亿元,“万企帮万村”行动累计投入37.9亿元,带动贫困人口38.2万。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祁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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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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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十三五”以来,全区累计完成脱贫任务80.2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标注脱贫,3681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31个国贫旗县、26个区贫旗县全部摘帽退出,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解决。收入保障方面,全区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9612元增加到2019年的13793元,年均增长9.4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收入由2015年的3019元增加到2019年的10473元,年均增长36.6%。义务教育方面,建立控辍保学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测。2087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完成改造,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全部实现。基本医疗方面,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符合救治条件的贫困患者做到应治尽治,贫困慢病患者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住房安全方面,“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13.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住房安全。安全饮水方面,全面实施农村牧区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累计解决了18.3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得到全面保障。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全区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所有贫困嘎查村全部通动力电,所有贫困户全部通生活用电,超过99%的贫困嘎查村通了宽带和光纤。所有贫困嘎查村均配齐卫生室、村医、文化室、文化广场和超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所有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均有稳定收入且实现递增。通过采取生态扶贫、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进一步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贫困地区发展动力和活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四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60.3亿元,整合其他涉农涉牧资金111.2亿元。产业扶贫方面,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5万个,累计投入394.1亿元,带动79.6%的贫困人口脱贫。就业扶贫方面,打造培训基地,搭建服务平台,拓展就业渠道。2016年以来,累计实现贫困人口就业52.5万人次。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全区12.48万贫困人口、5.31万套安置住房的搬迁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累计投入19.5亿元用于解决后续产业发展、稳定就业和配套建设。光伏扶贫方面,建成光伏扶贫电站518座,覆盖53个贫困旗县、2322个贫困村,可为每个贫困嘎查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5—25万元,持续收益20年。电商扶贫方面,55个国家电商进农村示范县网络零售额达127.2亿元,累计服务贫困人口52.9万人次。旅游扶贫方面,支持贫困嘎查村发展旅游扶贫示范项目255个,带动1.2万贫困户增收。贫困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干部在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中工作能力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巩固了扶贫工作基础。2016年以来,累计向脱贫攻坚一线选派优秀党员干部8.5万名,2020年底全区有8689个驻村工作队、32180名驻村干部。在防疫抗灾过程中,驻村干部冲在前、干在前,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对口帮扶质量明显提高。2016年以来,京蒙两地共同推动社会各界资源参与内蒙古脱贫攻坚,累计超过46万人次贫困群众受益。北京市投入的各级财政援助资金50.2亿元,有70%以上用于发展产业项目,累计实施扶贫协作项目2419个,涵盖产业扶贫、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引进北京市企业190家,完成投资127亿元。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北京市累计采购自治区农畜产品和认定的扶贫产品94.92亿元,带动11.75万名贫困人口增收。强化与北京的劳务协作,累计帮助8.9万名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结对帮扶,自治区167个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市169个贫困嘎查村,22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定点帮扶呼伦贝尔市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党中央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6.8亿元,“万企帮万村”行动累计投入37.9亿元,带动贫困人口38.2万。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祁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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