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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卷

  • 退役军人事务
  • 发布时间:10-20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于2018年11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建制。厅机关设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规划财务处、移交安置管理处、就业创业处、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处、机关党委(人事处)8个内设机构。下设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保障中心4个所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72人。

    【组织管理】  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共组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21个(含自治区本级),退役军人服务站6243个,核定事业编制3700余名,配备专兼职人员16000余人,配备办公场所38.82万平方米,落实经费2412.89万元,“五有”目标和“全覆盖”要求基本落实,在从“有”到“优”的跨越上取得新进展。

    【健全政策制度体系】  出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的政策措施,各盟市将贯彻落实《意见》和自治区政策措施列为党委常委会或深改委会议审议专题,听取退役军人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规范服务保障机构编制、优抚资金管理、经济补助资金管理等10多个政策性文件,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得到有力的政策支撑。

    【机构改革】  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复同意,对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进行调整,成立1个事业单位、撤销2个事业单位。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保障中心,主要承担厅机关运行支持保障、退役军人宣传引导、全区退役军人有关情况统计分析及厅机关交办的相关工作,协助厅机关开展人事及业务档案管理、厅系统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撤销自治区退伍军人职业技术培训服务中心,取消组织实施对退伍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信息咨询服务、拓展退伍军人就业市场等职责;撤销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取消本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年度注册等工作,协调本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医疗保险、冬季取暖有关事项,指导和协助本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存放,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办理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再就业服务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各项补贴发放等工作的职能职责。撤销的相关职能职责划转到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服务保障体系】  协调自治区编办对苏木乡镇(街道)服务站的机构设置进行统一规范,在苏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悬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全部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兼任,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由人武部部长和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实现以党建带站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2020年全区创建示范型服务中心(站)807家,标杆型服务站34家,3位主任(站长)被评为全国百名优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打造形成大批“退役军人之家”“老兵驿站”“红色兵站”,涌现出不少“兵至如归”的示范典型。

    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东西部片区学互鉴交流培训会,以比促训、以学促建大力培养高质量专业化工作人员队伍。

    通过双拥共建促、东西互鉴推、视频调度查、样板示范引等形式,引导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聚焦主责主业,狠抓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服务创新,并通过明察暗访、全区通报等方式推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真正把服务落实落细。

    【就业创业】  2020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迈出新步伐。出台《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实施意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2020年分类组织3357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对224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576名高校入伍的退役士兵复学,7656名退役士兵招入高职院校。

    搭建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228场次。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3528个,帮助3164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实现上岗再就业。广大退役军人在企业单位敬业奉献,树立良好形象,成为各行各业争相招录地对象。

    举办自治区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推动社会力量成立“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吸纳正大集团等53家品牌效益好、公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企业入会,吸纳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开展困难帮扶、就业援助、社会优待等服务。推动相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政策,1000多个企业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费减免政策,减免税费14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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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赛总决赛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举办

     

    【拥军优抚】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及时下拨发放党中央和自治区优抚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优抚事业单位补助金6.429亿元,连续两年按10%以上幅度提高优抚保障标准。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900余万元。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金融、交通、通讯、医疗等企事业单位深度合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各种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优惠服务更加拓展。推动双拥创建工作,全区67个地区被授予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市区)荣誉称号。

    【褒扬纪念】  2020年,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实施方案》,投入资金3900余万元实施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保护工程,4处国家级和8处自治区级重点烈士陵园改陈布展、提质改造工程、5处旗县级烈士纪念广场改扩建工程陆续启动。对全区242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提前完成国家部署的烈士纪念设施精准普查任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线上线下宣教活动及“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依托烈士纪念设施,广泛组织群众、党员干部、中小学生等开展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组织编纂《内蒙古自治区烈士纪念设施名录》,在各类媒体常态化宣传英雄烈士事迹。

    【移交安置】  推行阳光安置办法。2020年,全区共接收安置100余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700余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30余名复员干部、111名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打分排序选岗阳光安置办法,安置任务全部完成,全区退役军人安置率100%,其中,安置到行政(含参公)单位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93.9%,安置到事业单位的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94.8%。为9000多名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办理落户手续,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4.12亿元,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军人子女教育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推进解决退役军人社保接续问题,于2020年7月15日提前完成党中央部署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集中补缴任务,全区办结养老保险58000余人,办结率100%。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对全区25个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及军休工作人员、军休人员住房信息、无军籍职工住房信息等数据资料进行收集审核和数据录入,对全区所有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

    【思想政治】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达标专项行动,着力推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制度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营造尊崇退役军人良好氛围,常态化宣传时代楷模张富清、北疆楷模阿迪雅以及全国、全区模范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开展“致敬新时代内蒙古最美退役军人”网络宣传活动,参与人数21.3万人次,传播量872.5万次。组织“退役军人红色文化展”,参观人数近万人。开展“全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评选出“全区最美退役军人”20名个人和1个集体。制作“永不褪色的军魂”抗击疫情公益宣传片和“最美退役军人事迹”展播。组织“走进新时代退役军人——不忘兵之初、模范兵支书”微视频作品征集,选送的《草莓兵支书》获评全国一等奖、《草原上的军歌》获评全国二等奖。开展抗美援朝70周年宣传活动,认真做好抗美援朝纪念章发放工作,全区两批次发放抗美援朝纪念章4401枚。

    【权益维护】  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查督导程序规定,压紧压实首办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推动矛盾问题的有效化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做好联系退役军人信息系统线上运行工作,积极开展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谈话活动,全区各级重点联系功勋模范、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退役军人8000余人;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13000余人,投入帮扶援助资金3700余万元。自治区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解困专项资金并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全区退役军人群体总体稳定。

    【全国双拥模范】  2020年10月20日,全国双拥模范成(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乌兰浩特市、额济纳旗等13个市和旗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旗县、市区),额济纳旗东风镇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5861部队政治工作部组织处被评为全国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张立洁(内蒙古金葫芦大数据产业有限公司总裁)、王淑华(包头市军供站站长)等2人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李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政治工作部保卫处干事)被评为全国拥政爱民模范。(李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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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于2018年11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建制。厅机关设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规划财务处、移交安置管理处、就业创业处、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处、机关党委(人事处)8个内设机构。下设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保障中心4个所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72人。

    【组织管理】  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共组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21个(含自治区本级),退役军人服务站6243个,核定事业编制3700余名,配备专兼职人员16000余人,配备办公场所38.82万平方米,落实经费2412.89万元,“五有”目标和“全覆盖”要求基本落实,在从“有”到“优”的跨越上取得新进展。

    【健全政策制度体系】  出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的政策措施,各盟市将贯彻落实《意见》和自治区政策措施列为党委常委会或深改委会议审议专题,听取退役军人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规范服务保障机构编制、优抚资金管理、经济补助资金管理等10多个政策性文件,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得到有力的政策支撑。

    【机构改革】  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复同意,对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进行调整,成立1个事业单位、撤销2个事业单位。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保障中心,主要承担厅机关运行支持保障、退役军人宣传引导、全区退役军人有关情况统计分析及厅机关交办的相关工作,协助厅机关开展人事及业务档案管理、厅系统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撤销自治区退伍军人职业技术培训服务中心,取消组织实施对退伍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信息咨询服务、拓展退伍军人就业市场等职责;撤销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取消本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年度注册等工作,协调本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医疗保险、冬季取暖有关事项,指导和协助本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存放,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办理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再就业服务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各项补贴发放等工作的职能职责。撤销的相关职能职责划转到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服务保障体系】  协调自治区编办对苏木乡镇(街道)服务站的机构设置进行统一规范,在苏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悬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全部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兼任,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由人武部部长和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实现以党建带站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2020年全区创建示范型服务中心(站)807家,标杆型服务站34家,3位主任(站长)被评为全国百名优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打造形成大批“退役军人之家”“老兵驿站”“红色兵站”,涌现出不少“兵至如归”的示范典型。

    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东西部片区学互鉴交流培训会,以比促训、以学促建大力培养高质量专业化工作人员队伍。

    通过双拥共建促、东西互鉴推、视频调度查、样板示范引等形式,引导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聚焦主责主业,狠抓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服务创新,并通过明察暗访、全区通报等方式推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真正把服务落实落细。

    【就业创业】  2020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迈出新步伐。出台《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实施意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2020年分类组织3357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对224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576名高校入伍的退役士兵复学,7656名退役士兵招入高职院校。

    搭建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228场次。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3528个,帮助3164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实现上岗再就业。广大退役军人在企业单位敬业奉献,树立良好形象,成为各行各业争相招录地对象。

    举办自治区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推动社会力量成立“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吸纳正大集团等53家品牌效益好、公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企业入会,吸纳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开展困难帮扶、就业援助、社会优待等服务。推动相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政策,1000多个企业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费减免政策,减免税费14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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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赛总决赛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举办

     

    【拥军优抚】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及时下拨发放党中央和自治区优抚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优抚事业单位补助金6.429亿元,连续两年按10%以上幅度提高优抚保障标准。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900余万元。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金融、交通、通讯、医疗等企事业单位深度合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各种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优惠服务更加拓展。推动双拥创建工作,全区67个地区被授予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市区)荣誉称号。

    【褒扬纪念】  2020年,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实施方案》,投入资金3900余万元实施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保护工程,4处国家级和8处自治区级重点烈士陵园改陈布展、提质改造工程、5处旗县级烈士纪念广场改扩建工程陆续启动。对全区242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提前完成国家部署的烈士纪念设施精准普查任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线上线下宣教活动及“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依托烈士纪念设施,广泛组织群众、党员干部、中小学生等开展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组织编纂《内蒙古自治区烈士纪念设施名录》,在各类媒体常态化宣传英雄烈士事迹。

    【移交安置】  推行阳光安置办法。2020年,全区共接收安置100余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700余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30余名复员干部、111名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打分排序选岗阳光安置办法,安置任务全部完成,全区退役军人安置率100%,其中,安置到行政(含参公)单位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93.9%,安置到事业单位的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94.8%。为9000多名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办理落户手续,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4.12亿元,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军人子女教育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推进解决退役军人社保接续问题,于2020年7月15日提前完成党中央部署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集中补缴任务,全区办结养老保险58000余人,办结率100%。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对全区25个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及军休工作人员、军休人员住房信息、无军籍职工住房信息等数据资料进行收集审核和数据录入,对全区所有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

    【思想政治】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达标专项行动,着力推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制度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营造尊崇退役军人良好氛围,常态化宣传时代楷模张富清、北疆楷模阿迪雅以及全国、全区模范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开展“致敬新时代内蒙古最美退役军人”网络宣传活动,参与人数21.3万人次,传播量872.5万次。组织“退役军人红色文化展”,参观人数近万人。开展“全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评选出“全区最美退役军人”20名个人和1个集体。制作“永不褪色的军魂”抗击疫情公益宣传片和“最美退役军人事迹”展播。组织“走进新时代退役军人——不忘兵之初、模范兵支书”微视频作品征集,选送的《草莓兵支书》获评全国一等奖、《草原上的军歌》获评全国二等奖。开展抗美援朝70周年宣传活动,认真做好抗美援朝纪念章发放工作,全区两批次发放抗美援朝纪念章4401枚。

    【权益维护】  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查督导程序规定,压紧压实首办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推动矛盾问题的有效化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做好联系退役军人信息系统线上运行工作,积极开展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谈话活动,全区各级重点联系功勋模范、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退役军人8000余人;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13000余人,投入帮扶援助资金3700余万元。自治区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解困专项资金并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全区退役军人群体总体稳定。

    【全国双拥模范】  2020年10月20日,全国双拥模范成(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乌兰浩特市、额济纳旗等13个市和旗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旗县、市区),额济纳旗东风镇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5861部队政治工作部组织处被评为全国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张立洁(内蒙古金葫芦大数据产业有限公司总裁)、王淑华(包头市军供站站长)等2人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李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政治工作部保卫处干事)被评为全国拥政爱民模范。(李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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