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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卷

  • 档案工作
  • 发布时间:10-14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管理全区档案事业的职能部门,又是其所属部门、群众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保管基地。总编制132名,实有10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08人,实有8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人,实有22人。内设12个处室和2个二级单位,即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法规处、档案馆室业务监督指导处、经济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处、收集整理部、蒙文档案部、科技部、信息技术处、保管利用部、编目编研部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教育与研究中心。

    2018年1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将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对外加挂自治区档案局牌子。自治区档案馆为自治区党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1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变更机构名称的批复》,将自治区档案局(馆)机构名称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2020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为自治区党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受档案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的档案行政工作,涉及研究拟订档案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监督指导全区档案业务工作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等。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实行馆务会领导体制,事业编制共100人,内设11个处室。设置所属事业单位1个,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服务自治区中心工作】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自治区档案馆积极主动介入,发挥档案独特作用,及时把2003年非典时期形成的档案资料汇编呈送自治区防疫指挥部,为领导决策等提供参考。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在闭馆的情况下,采用电话、网络查询等方式继续提供查档服务。及时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指导意见》,派出专业人员进驻自治区防疫指挥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防疫档案应收尽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的公告》《致援鄂医护人员的一封信》,建立援鄂医护人员微信群,与北方新报、援鄂医护人员等召开三次捐赠座谈会,广泛征集防疫一线档案资料。向湖北省档案馆、武汉市档案馆及相关市县档案馆发函,请求协助征集反映内蒙古医护人员援鄂相关资料。到2020年底,共征集整理文件13250件,数码照片5206张,声像资料1186个,疫情网站链接710个,实物323件,微信公众号文章457篇。

    服务涉煤专项整治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倒查20年违规违法专项整治进入核查阶段,自治区档案馆积极参与,组成专门小组,对专项整治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档案接收进馆工作。至2020年底,共接收12个盟市3800多家企业涉煤核查文件6800余盒。共接待“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利用364人次,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1540卷(件),提供档案复印件21329页。以此为契机,2020年11月,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档案工作的意见》,从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对规范和促进全区档案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服务“三大攻坚战”  加大对机构改革中涉改部门和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档案交接安全完整。继续配合自治区扶贫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跟踪指导赤峰市巴林左旗碧流台镇漫撒子沟村等地的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协助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全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档案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完成对12个盟市的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专项验收。

    【依法行政】  清理变相审批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对局、馆内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在管理方式上具有行政许可特征的管理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存在变相行政许可事项。入驻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梳理局、馆权责清单,将其中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其他行政权力类事项共8项入驻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并全部开通网上咨询服务,实现在线申办,方便人民群众。

    【档案利用】  自治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工作按年度计划进行,完成纸质档案611万页数字化任务,已完成馆藏永久档案61.82%。导入数字化成果案卷目录33062条,卷内目录498011条,挂接图片4079942张,约4.5T。建立馆藏零散档案、印章档案、票证档案、徽章档案、袖章档案、日伪档案、宣传品档案数据库,共计导入目录38956条,挂接电子原文1140件。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建设《革命烈士英名录》数据库,收入数据17000余条。

    【档案资源建设】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对蒙古文古籍的搜集、整理和保护,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要求,系统整理馆藏蒙古文档案,完成馆藏蒙古文历史档案整理6万多件,拟写文件目录并翻译、录入蒙、汉文目录64516条,与内蒙古鄂温克研究会合作翻译出版《清代布特哈东、西两路总管衙门满文档案》,与新巴尔虎左旗政协合作出版《新巴尔虎左旗满文档案汇编》,为蒙古文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和进一步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

    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大力推进音像档案抢救与收集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音像档案工作的实施方案》《音像档案征集接收工作实施方案》等,2020年底,已接收自治区民委、自治区人防办、乌兰察布日报社等移交的音像档案。

    举办民间收藏家巴特尔、傅娜英夫妇档案捐赠会,征集到反映内蒙古历史的地图、唱片、照片、藏文经书等1241件。征集兵团档案、家谱档案、文献资料等不同内容、不同种类档案文献资料500余件(册、张)。完成馆藏1600余枚印章档案汇编印制工作,成为自治区档案馆的一张新名片。落实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收集有关满泰将军历史档案资料。

    【档案宣传】  运用新媒体、融媒体技术助力档案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指示精神,开通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微博、抖音公众账号,与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信息网、内蒙古档案信息微信公众号形成立体化档案宣传新媒体平台系统。成立“讲好档案背后的故事”编委会,开辟“档案背后的故事”专栏,选题102个档案故事,已发表13篇,点击量达5641次。

    结合纪念抗战胜利75周年,配合党中央电视台、内蒙古电视台开展馆藏革命历史档案宣传报道。党中央电视台13套新闻直播间报道了题为“内蒙古:揭露日军侵华罪行,千余件档案完成编译”新闻。(郭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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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档案工作
  • 发布时间: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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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管理全区档案事业的职能部门,又是其所属部门、群众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保管基地。总编制132名,实有10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08人,实有8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人,实有22人。内设12个处室和2个二级单位,即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法规处、档案馆室业务监督指导处、经济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处、收集整理部、蒙文档案部、科技部、信息技术处、保管利用部、编目编研部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教育与研究中心。

    2018年1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将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对外加挂自治区档案局牌子。自治区档案馆为自治区党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1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变更机构名称的批复》,将自治区档案局(馆)机构名称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2020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为自治区党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受档案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的档案行政工作,涉及研究拟订档案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监督指导全区档案业务工作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等。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实行馆务会领导体制,事业编制共100人,内设11个处室。设置所属事业单位1个,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服务自治区中心工作】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自治区档案馆积极主动介入,发挥档案独特作用,及时把2003年非典时期形成的档案资料汇编呈送自治区防疫指挥部,为领导决策等提供参考。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在闭馆的情况下,采用电话、网络查询等方式继续提供查档服务。及时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指导意见》,派出专业人员进驻自治区防疫指挥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防疫档案应收尽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的公告》《致援鄂医护人员的一封信》,建立援鄂医护人员微信群,与北方新报、援鄂医护人员等召开三次捐赠座谈会,广泛征集防疫一线档案资料。向湖北省档案馆、武汉市档案馆及相关市县档案馆发函,请求协助征集反映内蒙古医护人员援鄂相关资料。到2020年底,共征集整理文件13250件,数码照片5206张,声像资料1186个,疫情网站链接710个,实物323件,微信公众号文章457篇。

    服务涉煤专项整治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倒查20年违规违法专项整治进入核查阶段,自治区档案馆积极参与,组成专门小组,对专项整治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档案接收进馆工作。至2020年底,共接收12个盟市3800多家企业涉煤核查文件6800余盒。共接待“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利用364人次,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1540卷(件),提供档案复印件21329页。以此为契机,2020年11月,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档案工作的意见》,从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对规范和促进全区档案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服务“三大攻坚战”  加大对机构改革中涉改部门和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档案交接安全完整。继续配合自治区扶贫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跟踪指导赤峰市巴林左旗碧流台镇漫撒子沟村等地的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协助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全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档案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完成对12个盟市的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专项验收。

    【依法行政】  清理变相审批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对局、馆内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在管理方式上具有行政许可特征的管理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存在变相行政许可事项。入驻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梳理局、馆权责清单,将其中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其他行政权力类事项共8项入驻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并全部开通网上咨询服务,实现在线申办,方便人民群众。

    【档案利用】  自治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工作按年度计划进行,完成纸质档案611万页数字化任务,已完成馆藏永久档案61.82%。导入数字化成果案卷目录33062条,卷内目录498011条,挂接图片4079942张,约4.5T。建立馆藏零散档案、印章档案、票证档案、徽章档案、袖章档案、日伪档案、宣传品档案数据库,共计导入目录38956条,挂接电子原文1140件。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建设《革命烈士英名录》数据库,收入数据17000余条。

    【档案资源建设】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对蒙古文古籍的搜集、整理和保护,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要求,系统整理馆藏蒙古文档案,完成馆藏蒙古文历史档案整理6万多件,拟写文件目录并翻译、录入蒙、汉文目录64516条,与内蒙古鄂温克研究会合作翻译出版《清代布特哈东、西两路总管衙门满文档案》,与新巴尔虎左旗政协合作出版《新巴尔虎左旗满文档案汇编》,为蒙古文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和进一步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

    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大力推进音像档案抢救与收集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音像档案工作的实施方案》《音像档案征集接收工作实施方案》等,2020年底,已接收自治区民委、自治区人防办、乌兰察布日报社等移交的音像档案。

    举办民间收藏家巴特尔、傅娜英夫妇档案捐赠会,征集到反映内蒙古历史的地图、唱片、照片、藏文经书等1241件。征集兵团档案、家谱档案、文献资料等不同内容、不同种类档案文献资料500余件(册、张)。完成馆藏1600余枚印章档案汇编印制工作,成为自治区档案馆的一张新名片。落实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收集有关满泰将军历史档案资料。

    【档案宣传】  运用新媒体、融媒体技术助力档案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指示精神,开通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微博、抖音公众账号,与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信息网、内蒙古档案信息微信公众号形成立体化档案宣传新媒体平台系统。成立“讲好档案背后的故事”编委会,开辟“档案背后的故事”专栏,选题102个档案故事,已发表13篇,点击量达5641次。

    结合纪念抗战胜利75周年,配合党中央电视台、内蒙古电视台开展馆藏革命历史档案宣传报道。党中央电视台13套新闻直播间报道了题为“内蒙古:揭露日军侵华罪行,千余件档案完成编译”新闻。(郭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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