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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卷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发布时间:10-14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机关现有行政编制55个,配置委领导职数5个(不含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内设处室11个、处级领导职数24个(11正、13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在编人员46人,其中委领导4人(不含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处长9人。直属事业单位1个(自治区国资监管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1名,有在编人员19人。

    4月,自治区编办批复设立国资委党委巡察机构,在国资委党建工作处加挂国资委党委巡察办牌子,增核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专门负责巡察办工作;增核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用于国资委党委巡察事务性工作。调整后,党建工作处增加“负责对监管企业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管理,协助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监管企业的巡视工作”等职责。7月10日,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2020年第17次会议研究决定,巡察办证式组建。

    12月,自治区编办批复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服务中心相关职能和6名人员编制划转至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其余人员编制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国资监管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1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6正3副)。

    【疫情防控】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一时间向企业下拨党费411万元,系统企业配套600多万元,发动党员干部职工自愿捐款940多万元,组建党员先锋队、志愿者服务队360余支,帮助基层社区缓解疫情防控缺钱缺人问题。监管企业为抗击疫情捐赠1060万元现金、1900多万元物资、减免3610万元房屋租金,国资系统30万干部职工及家属“零感染”。电力公司在保供电基础上主动降电价,全年电力让价9.36亿元;蒙能集团确保了6个盟市居民供暖供热安全;高路和公交投减免通行费23.8亿元。民航机场呼市分公司党委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稳增长】  2020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59亿元,同比增长0.7%;受疫情影响,在高路公司亏损19.1亿元、民航机场亏损3亿元、航旅集团亏损2.5亿元情况下,监管企业整体盈利13.8亿元。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利润总额分别达到22.4亿元和13.8亿元,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利润总额分别增长138.6%、43.8%,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同比分别减亏7.9亿元和5585万元。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监管企业2020年完成投资458.7亿元、同比增长19.6%,金山二期2×66万千瓦热电、上海庙2×100万千瓦火电、旗下营2×35万千瓦热电和集大高铁开工建设,赤峰至京沈客专喀左站建成通车,呼和浩特新机场、“引绰济辽”项目顺利推进。盟市、旗县级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利润总额较2019年减亏17.3亿元,锡林郭勒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等地利润实现正增长。

    【国企改革】  市场化经营机制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探索对部分所属子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全年压减94户法人单位,电力、能建的9户5级企业全部处置完毕后监管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4级以内。在11户监管企业中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治理。

    混合所有制改革  利用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发布监管企业第二批混改项目47个。包钢和电力蒙能物业、蒙能兴安热电深入推进国家第三批、第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包钢铁捷物流公司等混改企业深入转换经营机制,运营效率和发展活力大幅提升。

    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  全力推动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年内组织2次集中培训、10次座谈交流和12次现场推进会,会同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开展两轮督查,整体完成率达到99.8%(国家要求的年度目标为80%)。协调推动解决森工集团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森工享受事业待遇的8000多名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了森工积攒16年的信访积案。国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经验入选全国国企“双百行动”改革案例集,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2户科改示范企业积极推进改革方案落地。

    【国资监管】  制定实施国资监管工作提示函和通报工作规则,及时发现和处置企业风险隐患。全区国资监管与国企服务大数据平台建成并试运行,实现对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财务、产权、投资等方面的在线监管。基本完成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交投、公交投等企业交由国资委直接监管,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占应脱钩企业资产的99.7%以上,走在全国前列。乌兰察布市将市属7家企业出资人全部变更为国资委,呼伦贝尔市制定了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监管企业全部设立了法务部门,10户配备了总法律顾问,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

    12个盟市国资监管业务指导,盟市国资监管能力水平大幅提升,全区国资监管“一盘棋、大格局”正在加快形成。

    【参与全区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4月起,自治区国资委抽调30名业务骨干参与问题排查、核查、综合研判、集中整治和追损挽损工作。共排查国企改制、国资监管方面涉煤项目253个、发现问题189个;完成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三地408户煤炭企业和53个规划主体的核查任务;对398户涉煤改制企业的462个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在69.5%的项目涉损、57.7%的项目涉案的情况下,整治完成率达70%以上。

    【第二轮巡察工作】  8月13日至9月5日,国资委党委组成2个巡察组,对国资运营公司、产权交易中心、威信押运公司、恒基审图公司和蒙达宾馆5户委管企业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查阅各类档案资料3401份,发放问卷调查表201份,个别谈话107人次,列席相关会议6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7件次,开展明察暗访5次,下沉了解7次,督促立行立改事项11个,发现“四个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73项、线索6条。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召开】  8月1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艾丽华主持会议,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金亮汇报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自治区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及驻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直属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统一监管】  上海内蒙古白云宾馆和内蒙古兴源(香港)有限公司纳入自治区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内蒙古交投集团划转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交通运输厅划转国资委直接监管。(赵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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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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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机关现有行政编制55个,配置委领导职数5个(不含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内设处室11个、处级领导职数24个(11正、13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在编人员46人,其中委领导4人(不含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处长9人。直属事业单位1个(自治区国资监管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1名,有在编人员19人。

    4月,自治区编办批复设立国资委党委巡察机构,在国资委党建工作处加挂国资委党委巡察办牌子,增核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专门负责巡察办工作;增核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用于国资委党委巡察事务性工作。调整后,党建工作处增加“负责对监管企业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管理,协助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监管企业的巡视工作”等职责。7月10日,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2020年第17次会议研究决定,巡察办证式组建。

    12月,自治区编办批复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服务中心相关职能和6名人员编制划转至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其余人员编制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国资监管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1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6正3副)。

    【疫情防控】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一时间向企业下拨党费411万元,系统企业配套600多万元,发动党员干部职工自愿捐款940多万元,组建党员先锋队、志愿者服务队360余支,帮助基层社区缓解疫情防控缺钱缺人问题。监管企业为抗击疫情捐赠1060万元现金、1900多万元物资、减免3610万元房屋租金,国资系统30万干部职工及家属“零感染”。电力公司在保供电基础上主动降电价,全年电力让价9.36亿元;蒙能集团确保了6个盟市居民供暖供热安全;高路和公交投减免通行费23.8亿元。民航机场呼市分公司党委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稳增长】  2020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59亿元,同比增长0.7%;受疫情影响,在高路公司亏损19.1亿元、民航机场亏损3亿元、航旅集团亏损2.5亿元情况下,监管企业整体盈利13.8亿元。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利润总额分别达到22.4亿元和13.8亿元,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利润总额分别增长138.6%、43.8%,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同比分别减亏7.9亿元和5585万元。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监管企业2020年完成投资458.7亿元、同比增长19.6%,金山二期2×66万千瓦热电、上海庙2×100万千瓦火电、旗下营2×35万千瓦热电和集大高铁开工建设,赤峰至京沈客专喀左站建成通车,呼和浩特新机场、“引绰济辽”项目顺利推进。盟市、旗县级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利润总额较2019年减亏17.3亿元,锡林郭勒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等地利润实现正增长。

    【国企改革】  市场化经营机制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探索对部分所属子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全年压减94户法人单位,电力、能建的9户5级企业全部处置完毕后监管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4级以内。在11户监管企业中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治理。

    混合所有制改革  利用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发布监管企业第二批混改项目47个。包钢和电力蒙能物业、蒙能兴安热电深入推进国家第三批、第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包钢铁捷物流公司等混改企业深入转换经营机制,运营效率和发展活力大幅提升。

    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  全力推动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年内组织2次集中培训、10次座谈交流和12次现场推进会,会同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开展两轮督查,整体完成率达到99.8%(国家要求的年度目标为80%)。协调推动解决森工集团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森工享受事业待遇的8000多名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了森工积攒16年的信访积案。国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经验入选全国国企“双百行动”改革案例集,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2户科改示范企业积极推进改革方案落地。

    【国资监管】  制定实施国资监管工作提示函和通报工作规则,及时发现和处置企业风险隐患。全区国资监管与国企服务大数据平台建成并试运行,实现对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财务、产权、投资等方面的在线监管。基本完成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交投、公交投等企业交由国资委直接监管,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占应脱钩企业资产的99.7%以上,走在全国前列。乌兰察布市将市属7家企业出资人全部变更为国资委,呼伦贝尔市制定了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监管企业全部设立了法务部门,10户配备了总法律顾问,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

    12个盟市国资监管业务指导,盟市国资监管能力水平大幅提升,全区国资监管“一盘棋、大格局”正在加快形成。

    【参与全区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4月起,自治区国资委抽调30名业务骨干参与问题排查、核查、综合研判、集中整治和追损挽损工作。共排查国企改制、国资监管方面涉煤项目253个、发现问题189个;完成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三地408户煤炭企业和53个规划主体的核查任务;对398户涉煤改制企业的462个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在69.5%的项目涉损、57.7%的项目涉案的情况下,整治完成率达70%以上。

    【第二轮巡察工作】  8月13日至9月5日,国资委党委组成2个巡察组,对国资运营公司、产权交易中心、威信押运公司、恒基审图公司和蒙达宾馆5户委管企业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查阅各类档案资料3401份,发放问卷调查表201份,个别谈话107人次,列席相关会议6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7件次,开展明察暗访5次,下沉了解7次,督促立行立改事项11个,发现“四个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73项、线索6条。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召开】  8月1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艾丽华主持会议,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金亮汇报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自治区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及驻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直属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统一监管】  上海内蒙古白云宾馆和内蒙古兴源(香港)有限公司纳入自治区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内蒙古交投集团划转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交通运输厅划转国资委直接监管。(赵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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