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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卷

  • 公共卫生
  • 发布时间:10-20
  • 来源:
  • 【鼠疫防控】  2020年全区共发生3起、3例人间鼠疫疫情,涉及2个盟市。

    组织专家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制定《鼠疫疫情防控联合研判会商制度》《鼠疫疫情防控“三项报告”制度》《关于加强全区鼠疫防控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及监测旗县鼠防应急装备目录》《大型建设项目和鼠疫自然疫源地内企事业单位鼠疫卫生学评价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鼠疫疫源地高危人群服务管理若干措施》等20项鼠疫防控制度和80余部政策文件,指导各地精准制定防控措施。

    调整组建自治区鼠疫防控专家组,组织召开8次鼠疫防控专家组联合研判会商会议,对全区鼠疫疫情及流行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对鼠疫防控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并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将全区57个鼠疫监测旗县分为高、中、低风险地区,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监测工作方案》和《动物鼠疫疫区灭鼠灭蚤的操作规程》,实行全年全季监测,扩大疫源监测旗县检索范围,对动物疫情处置重新进行规范,最大限度保证疫点处理无死角、全覆盖,防止再次发生人感染病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为人均74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用来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强化基层卫生防疫。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管理等12类项目,重点推动居民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积极稳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全区共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2280.34万人,建档率90%。国家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2.58%,孕产妇产后访视率94.8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7.83%,高血压患者的规范管理率67.75%,糖尿病患者的规范管理率72.0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管理率93.32%,肺结核患者的规则服药率97.2%。

    【传染病防控】  2020年,全年全区报告甲类传染病(鼠疫)3例,报告乙丙类传染病72488例,较2019年(109095例)下降33.55%。全区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9%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100%。全部法定传染病系统报告综合指数达99.92%,与2019年持平。全区共有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6960例,其中现存活6206例,累计死亡754例。2020年,新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944例,新报告病例数同比降低7.7%;全区为5603名艾滋病患者提供免费药品,治疗覆盖率为90.3%,治疗成功率为95.0%;建立3个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完成22家艾滋病实验室的验收工作;12家盟市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艾滋病检测能力验证全部通过;全区实现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一站式”服务全覆盖;12个盟市的53所高校艾滋病尿液传递检测设备实现全覆盖。2020年,全区筛查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数量66884例,占全区人口的2.8‰;全区共登记结核病患者9453例,其中活动性肺结核患者9028例,登记病原学阳性患者4408例,病原学阳性率48.8%;及时对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及时组织处置学校结核病疫情;落实自治区结耐药结核病补助经费1500万元,为患者提供二线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与农牧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联合指导对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一起人间布病暴发疫情规范处置;2020年,全区共报告人间布病病例14606例,较去年增加3.23%,全区布病患者慢性化率5.43%;完成布病重点职业人群的主动监测,共调查重点职业人群218884人。

    【免疫规划】  完成自治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基于追溯码的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与国家药监协同平台、国家全民健保测试平台的全面对接,实现全区冷链监测温度实时跟踪和疫苗全程可追溯。完善与疫苗生产厂家疫苗追溯码和疫苗厂家储运的数据对接工作,实现全区疫苗扫码出入库。全区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2020年,全区共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2035例,无群体心因性反应。全区连续28年维持无脊髓灰质炎,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续27年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脊灰实验室考核。全区白喉连续27年零报告。

    【地方病防治】  2020年,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地方病防治和饮水安全专题会议。将地方病防治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全区103个旗县市区碘缺乏病、18个大骨节病病区旗县、12个克山病病区旗县和28个饮水型砷中毒病区(高砷区)旗县均达到消除标准,消除率100%;全区85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旗县全部达到控制标准,控制达标率100%。全区地方病监测全覆盖。全区旗县级尿碘实验室全部建成并具备碘营养监测能力。完成全区2020年度实验室质控考核。印发《全区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实施方案(2020年)》,自治区9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伤害监测项目工作方案(2020版)》。组织开展第26个肿瘤防治宣传周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活动。组织完成2019年23个旗县创建自治区级慢病示范区现场评估。完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态管理数据审核填报。全区103个旗县区实现自治区级慢病示范区建设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覆盖。全区18个肿瘤登记处的数据被《2019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收录。

    【精神卫生工作】  2020年,全区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116110万人,较2019年底增加2155人。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居民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报告。完成全区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VPN网络数据上传工作。全区12个盟市组建心理援助热线队伍和心理危机干预队,各盟市开通了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为保障疫情期间全区11万名居家精神障碍患者不断药,共为14011人次提供免费邮寄、送药服务。

    【公共卫生和学校卫生】  全区生活饮用水监测完成国家任务的128.40%,总体合格率81.7%。全区饮用水监测苏木乡镇覆盖率和行政嘎查村监测覆盖率均达到100%。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检测完成任务量的138.50%,采集水样合格率为98.28%。在全区10个盟市、29个旗县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总体项目完成率100%。按月完成PM2.5采样及检测工作,发行内蒙古自治区雾霾监测PM2.5采集标准化操作教程视频一部。6个监测盟市公共场所的监测工作各指标任务完成率均达到100%。完成2020年全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干预工作,监测实现全覆盖。全区完成共计146629名学生的近视筛查工作。本次调查近视率58.65%,较2019年升高5.35%。完成全区学校卫生体系建设调查工作,摸清了全区学生卫生管理的情况。举办全区首届中小学生“视觉2020,关注普遍的眼健康”主题征文活动。完成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学生视力影响评估调查,任务完成率204.5%,近视率为55.17%,同比增长10.26%。

    【职业病防治】  2020年,分配2001万元的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职业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五项监测任务,全区职业健康体检333139人,尘肺病主动监测2474人,5家哨点医院筛查12466人。监测2364家企业,完成率114.8%。全区备案职业健康体检机构187家,开展工作123家,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辖区内企业6707家。完成尘肺病攻坚行动和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推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职业健康宣教全区共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87家,试点建设5家尘肺病康复站。

    【尘肺病攻坚行动】  全区逐级签订《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各盟市均出台《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全区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共2544家,已进行粉尘危害申报率95.87%、用人单位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95.24%、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95.49%。用人单位负责人培训率为97%,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为98%,接尘劳动者培训率为99%。重点行业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不满足环保和职业病防治要求的11家企业采取停产整顿措施。治理范围企业监督覆盖率100%,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均按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了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核查全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至2019年底所有职业性尘肺病患者17278人,2020年末全区生存职业性尘肺病患者7759人。

    【卫生应急】  2020年,全年卫生应急工作紧紧围绕鼠疫、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重新调整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成立应急先遣队,组织开展队伍装备及车辆更新换代和运维保障工作,随时准备冲锋一线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六进”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普及《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新冠肺炎、鼠疫等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突发事件自救互救知识等,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组织各盟市对《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实施意见》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妥善处置交通事故、天然气爆炸事故、皮肤炭疽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中毒、诺如病毒感染、流行性出血热等各类突发事件。

    【爱国卫生运动】  印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冠肺炎和鼠疫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启动鼠疫和新冠肺炎疫情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爱国卫生工作日报告、周报送制度。设计制作新冠肺炎防控、鼠疫防治和控烟等宣传海报、折页(蒙、汉文)86种,全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94.95万份。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持续开展,2018—2020周期7个新申报的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国家技术评估,按照国家复审程序对3个国家卫生城市、2个国家卫生旗县组织开展了自治区复查。2017—2019周期全区建成22个国家卫生旗县,43个国家卫生乡镇,已建成的22个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被重新确认命名。2020年自治区命名了32个卫生苏木乡镇,715个卫生嘎查(村)和140个单位。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和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创建成为自治区卫生旗县,自治区卫生城市和自治区卫生旗县均实现全覆盖。

    【卫生监督】  派驻465名卫生监督员和感控指导员到医疗机构执行为期两个月“院感+监督”的监管模式。制定七个专业领域的监督检查指引,组织对全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抽查。开展学校复课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指导,执行学校复课检查指导工作台账日报告,期间共检查指导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15181户次。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推动医疗机构、学校、重点场所落实防控要求。制定“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下达涵盖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12个专业的随机抽查任务9121件。按照国家要求按时完成随机抽查任务,完结率100%,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印发《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全年上报查处用人单位违法案件462起,罚款417.25万元。组织全区开展执法稽查和案卷评查,推动各地加大执法力度和提升办案质量。年内全区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3888起,所有监督机构在消除“零办案”的基础上,消除公共卫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零办案”。选取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与自治区网信办、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综合监管专项行动,召开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制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手册》,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选取巴彦淖尔市、兴安盟开展健康证明档案管理系统试点,探索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新模式。

    【食品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全区13个检测机构在103个监测点共采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3950份,其中地产食品2636份,占比66.73%。上报监测数据60000条,完成国家监测任务的185.71%。上报食源性疾病15778例,采集样本1919例,阳性结果325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首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了亚麻籽粉和策格(酸马奶)2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肉苁蓉等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肉苁蓉试点工作。

    【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5件。核查地方法规规章及行政文件946件次,开展有关民法典、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等4项专项清理,提出修改蒙医药中医药条例等法规、规章建议3件,地方病防治条例修改列入自治区人大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列入政府规章修改项目。完善并公布本级权责清单70项。开展36项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并全部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除保密事项外,实行“一门”“一窗”“一网”受理,落实中医(蒙医)诊所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1件次。编制新制修订卫生健康法律设定的30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全区变相审批和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自查。编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30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解读。

    【医疗服务管理】  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2020年,党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领域项目58个,总投资21.49亿元,其中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2个,即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党中央投资2亿元;全民健康保障工程项目12个,党中央投资5.35亿元;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44个,党中央投资4.65亿元。截至2020年年底,自治区本级在建5个卫生重点项目,有2个已竣工,1个基建工程已完工,1个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装修收尾工程,1个未开工。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疗养中心项目和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已竣工。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基建工程已完工,待消防验收后投入使用;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院迁建项目正在进行装修收尾及配套设施工程。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院二期扩建项目正在办理开工前手续,已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

    医疗服务组织开展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改善医疗服务标杆创建活动和全国擂台赛。宁城县中心医院荣获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全国医院擂台赛(县域类)小组赛金、银奖。内蒙古自治区16所试点医院椎管内分娩镇痛率≥40%。三级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工作,97.5%的二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工作,各盟市医疗机构预约种类涵盖门诊预约诊疗、门诊分时段预约诊疗、住院预约诊疗、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择期手术预约多种预约,62%的三级医院、41%的二级医院开展门诊分时段预约诊疗。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估工作。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管理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申领率分别达到98.67%、95.38%、97.77%。建设基于电子病历数据库的医疗服务管理系统,自治区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系统、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组织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推动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全区可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129家,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医疗机构64家,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数7984张。确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赤峰市医院为自治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基地,启动培训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三个城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形式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居家护理服务。

    医疗质量和安全  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持续监测单病种质控指标,发布《2020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依托自治区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重点医疗技术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开展为期2年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产科质控体系及质控指标体系建设,开展产房分娩核查工作,加强产科专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专业人才队伍及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精神医疗质量管理。持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完成“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持续增强麻醉医疗资源供给,拓展麻醉和镇痛服务领域。组织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全区41家医院列入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向国家推荐4家医院分娩镇痛典型案例。全区1386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2085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6238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全区12个单位、5名个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乌海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包头市及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奖,8名个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星级奖,1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

    行业监管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召开全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启动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着力推动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行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开展“黑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全区共排查“黑救护车”线索98条,推行院前医疗急救与非医疗急救服务分类管理。部署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等7种行为。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打击医闹和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违法违规执业、欺诈医疗、诱导消费、强制消费、倒卖号源、术中加价、过度诊疗等医疗乱象,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整治医疗机构废弃物问题。

    平安医院建设  卫生健康部门与公安部门共同排查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和涉医矛盾纠纷隐患。将“持续推进医疗领域扫黑除恶”列入平安医院建设考评指标。开展平安医院建设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涉医案件警医联动处置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2020年,全区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391家、开展安检的三级医院7家;公安机关共配合医疗机构出警605人次,现场依法制止“医闹”事件82次;查处非法行医等行业乱象案件226起,罚款136.97万元、吊销执业许可2个、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个。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督办鄂尔多斯市“3.19”伤医事件。兴安盟、阿拉善盟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地区;满洲里市人民医院、准格尔旗中心医院、包头市第八医院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高关心等4名同志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基层服务】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指导全区所有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国家基层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指南要求,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任务,加强科室设置、设备配备,提升医疗服务,逐步做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解决。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完成自评整改的机构1462所,占92.53%,考评完成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1所,其中苏木乡镇卫生院6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所;经自治区复核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所,其中苏木乡镇卫生院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所。

    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利用党中央967万元专项资金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60名骨干全科医生、388名乡村医生和423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员开展了实用技能培训。完成871名基层医务人员线上培训;线下完成45名骨干全科医生,335名乡村医生和361名骨干人员的培训。

    社区医院建设  开展对试点机构的运行、服务提供、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运行监测,全区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开展2020年社区医院评审验收工作,对全区1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定,经自治区初评其中5家机构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由“重签约数量”向“重服务质量”转变,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围绕“世界家庭医生日”开展宣传活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1%。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签约、在线服务,提升管理效果,全区组建家庭医生团队9538个,签约率45.06%,重点人群签约率74.7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到99.14%。

    【计划生育工作】  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机构改革中保留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自治区本级全员人口数据库及服务管理系统采集常住人口信息2436.92万人。全区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人群140370人,特别扶助制度目标人群23232人(伤残家庭9591人,死亡家庭13641人),少生快富目标人群775户。落实国家特别扶助金制度,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扶助金,每个特殊家庭领取相当于上年当地人均收入1至3倍的扶助金,投入公益金1395万元,保险2804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数53.5万人。鼓励按政策生育,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假政策、婚假、产假以及男方护理假政策,母婴设施累计建成252个。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3。

    【婴幼儿照护服务】  建立由自治区16部门组成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指导委员会。推动相关部门在9所专科院校设置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和早期教育专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争取党中央预算内投资1985万元,增加普惠托位1985个。在全国较早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盟市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已建设自治区级示范盟市2个、示范机构15个。2020年,全区注册的托育机构为188家。

    【健康老龄化】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建设成为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内蒙古分中心。鼓励二级以下相对富余的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机构或康复机构,2020年,全区46%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或康复科。建设老年病医院36个,康复医院19个,能够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机构达到110个。启动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会议,全方位干预老年人健康。将老年健康管理和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7.8%。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签约服务率70%以上。确定52个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点。开展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信息核查和照护服务,6.5万人次受益。

    【医养结合】  对养老院内设卫生室、诊室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探索实施医养签约、医中办养、养中设医、居家医养等4种相对成熟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2020年,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17家,医养签约1347对。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市6个、医养结合示范单位23个,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6个,5个地区经验入选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名录。

    【妇幼健康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2020年度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的通知》,对2019年建设的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及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开展交互式评估,自治区、盟市、旗县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印发《爱婴医院复核实施方案》,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及星级评定工作。开展2020年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开展2020年自治区基层产科医师培训项目,开展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防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风险。制定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举办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培训班。组织专家对全区30家申报等级评审的盟市、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对全区115家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印发《2020年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医学检查率74.75%,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6.86%,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6.24%,产前筛查率88.9%。补服叶酸185883万人,服用率94.62%;宫颈癌细胞学筛查21.39万人,完成率126.95%;宫颈癌HPV筛查2万人,完成率100%;乳腺癌筛查5万人,完成率131.67%;两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累计完成1.62万人,筛查率90.3%;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包发放5.76万人,发放率84.4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44万人,完成率1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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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专家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制定《鼠疫疫情防控联合研判会商制度》《鼠疫疫情防控“三项报告”制度》《关于加强全区鼠疫防控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及监测旗县鼠防应急装备目录》《大型建设项目和鼠疫自然疫源地内企事业单位鼠疫卫生学评价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鼠疫疫源地高危人群服务管理若干措施》等20项鼠疫防控制度和80余部政策文件,指导各地精准制定防控措施。

    调整组建自治区鼠疫防控专家组,组织召开8次鼠疫防控专家组联合研判会商会议,对全区鼠疫疫情及流行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对鼠疫防控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并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将全区57个鼠疫监测旗县分为高、中、低风险地区,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监测工作方案》和《动物鼠疫疫区灭鼠灭蚤的操作规程》,实行全年全季监测,扩大疫源监测旗县检索范围,对动物疫情处置重新进行规范,最大限度保证疫点处理无死角、全覆盖,防止再次发生人感染病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为人均74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用来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强化基层卫生防疫。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管理等12类项目,重点推动居民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积极稳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全区共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2280.34万人,建档率90%。国家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2.58%,孕产妇产后访视率94.8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7.83%,高血压患者的规范管理率67.75%,糖尿病患者的规范管理率72.0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管理率93.32%,肺结核患者的规则服药率97.2%。

    【传染病防控】  2020年,全年全区报告甲类传染病(鼠疫)3例,报告乙丙类传染病72488例,较2019年(109095例)下降33.55%。全区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9%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100%。全部法定传染病系统报告综合指数达99.92%,与2019年持平。全区共有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6960例,其中现存活6206例,累计死亡754例。2020年,新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944例,新报告病例数同比降低7.7%;全区为5603名艾滋病患者提供免费药品,治疗覆盖率为90.3%,治疗成功率为95.0%;建立3个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完成22家艾滋病实验室的验收工作;12家盟市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艾滋病检测能力验证全部通过;全区实现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一站式”服务全覆盖;12个盟市的53所高校艾滋病尿液传递检测设备实现全覆盖。2020年,全区筛查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数量66884例,占全区人口的2.8‰;全区共登记结核病患者9453例,其中活动性肺结核患者9028例,登记病原学阳性患者4408例,病原学阳性率48.8%;及时对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及时组织处置学校结核病疫情;落实自治区结耐药结核病补助经费1500万元,为患者提供二线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与农牧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联合指导对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一起人间布病暴发疫情规范处置;2020年,全区共报告人间布病病例14606例,较去年增加3.23%,全区布病患者慢性化率5.43%;完成布病重点职业人群的主动监测,共调查重点职业人群218884人。

    【免疫规划】  完成自治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基于追溯码的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与国家药监协同平台、国家全民健保测试平台的全面对接,实现全区冷链监测温度实时跟踪和疫苗全程可追溯。完善与疫苗生产厂家疫苗追溯码和疫苗厂家储运的数据对接工作,实现全区疫苗扫码出入库。全区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2020年,全区共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2035例,无群体心因性反应。全区连续28年维持无脊髓灰质炎,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续27年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脊灰实验室考核。全区白喉连续27年零报告。

    【地方病防治】  2020年,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地方病防治和饮水安全专题会议。将地方病防治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全区103个旗县市区碘缺乏病、18个大骨节病病区旗县、12个克山病病区旗县和28个饮水型砷中毒病区(高砷区)旗县均达到消除标准,消除率100%;全区85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旗县全部达到控制标准,控制达标率100%。全区地方病监测全覆盖。全区旗县级尿碘实验室全部建成并具备碘营养监测能力。完成全区2020年度实验室质控考核。印发《全区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实施方案(2020年)》,自治区9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伤害监测项目工作方案(2020版)》。组织开展第26个肿瘤防治宣传周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活动。组织完成2019年23个旗县创建自治区级慢病示范区现场评估。完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态管理数据审核填报。全区103个旗县区实现自治区级慢病示范区建设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覆盖。全区18个肿瘤登记处的数据被《2019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收录。

    【精神卫生工作】  2020年,全区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116110万人,较2019年底增加2155人。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居民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报告。完成全区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VPN网络数据上传工作。全区12个盟市组建心理援助热线队伍和心理危机干预队,各盟市开通了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为保障疫情期间全区11万名居家精神障碍患者不断药,共为14011人次提供免费邮寄、送药服务。

    【公共卫生和学校卫生】  全区生活饮用水监测完成国家任务的128.40%,总体合格率81.7%。全区饮用水监测苏木乡镇覆盖率和行政嘎查村监测覆盖率均达到100%。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检测完成任务量的138.50%,采集水样合格率为98.28%。在全区10个盟市、29个旗县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总体项目完成率100%。按月完成PM2.5采样及检测工作,发行内蒙古自治区雾霾监测PM2.5采集标准化操作教程视频一部。6个监测盟市公共场所的监测工作各指标任务完成率均达到100%。完成2020年全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干预工作,监测实现全覆盖。全区完成共计146629名学生的近视筛查工作。本次调查近视率58.65%,较2019年升高5.35%。完成全区学校卫生体系建设调查工作,摸清了全区学生卫生管理的情况。举办全区首届中小学生“视觉2020,关注普遍的眼健康”主题征文活动。完成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学生视力影响评估调查,任务完成率204.5%,近视率为55.17%,同比增长10.26%。

    【职业病防治】  2020年,分配2001万元的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职业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五项监测任务,全区职业健康体检333139人,尘肺病主动监测2474人,5家哨点医院筛查12466人。监测2364家企业,完成率114.8%。全区备案职业健康体检机构187家,开展工作123家,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辖区内企业6707家。完成尘肺病攻坚行动和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推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职业健康宣教全区共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87家,试点建设5家尘肺病康复站。

    【尘肺病攻坚行动】  全区逐级签订《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各盟市均出台《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全区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共2544家,已进行粉尘危害申报率95.87%、用人单位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95.24%、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95.49%。用人单位负责人培训率为97%,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为98%,接尘劳动者培训率为99%。重点行业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不满足环保和职业病防治要求的11家企业采取停产整顿措施。治理范围企业监督覆盖率100%,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均按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了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核查全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至2019年底所有职业性尘肺病患者17278人,2020年末全区生存职业性尘肺病患者7759人。

    【卫生应急】  2020年,全年卫生应急工作紧紧围绕鼠疫、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重新调整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成立应急先遣队,组织开展队伍装备及车辆更新换代和运维保障工作,随时准备冲锋一线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六进”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普及《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新冠肺炎、鼠疫等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突发事件自救互救知识等,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组织各盟市对《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实施意见》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妥善处置交通事故、天然气爆炸事故、皮肤炭疽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中毒、诺如病毒感染、流行性出血热等各类突发事件。

    【爱国卫生运动】  印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冠肺炎和鼠疫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启动鼠疫和新冠肺炎疫情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爱国卫生工作日报告、周报送制度。设计制作新冠肺炎防控、鼠疫防治和控烟等宣传海报、折页(蒙、汉文)86种,全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94.95万份。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持续开展,2018—2020周期7个新申报的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国家技术评估,按照国家复审程序对3个国家卫生城市、2个国家卫生旗县组织开展了自治区复查。2017—2019周期全区建成22个国家卫生旗县,43个国家卫生乡镇,已建成的22个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被重新确认命名。2020年自治区命名了32个卫生苏木乡镇,715个卫生嘎查(村)和140个单位。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和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创建成为自治区卫生旗县,自治区卫生城市和自治区卫生旗县均实现全覆盖。

    【卫生监督】  派驻465名卫生监督员和感控指导员到医疗机构执行为期两个月“院感+监督”的监管模式。制定七个专业领域的监督检查指引,组织对全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抽查。开展学校复课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指导,执行学校复课检查指导工作台账日报告,期间共检查指导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15181户次。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推动医疗机构、学校、重点场所落实防控要求。制定“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下达涵盖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12个专业的随机抽查任务9121件。按照国家要求按时完成随机抽查任务,完结率100%,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印发《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全年上报查处用人单位违法案件462起,罚款417.25万元。组织全区开展执法稽查和案卷评查,推动各地加大执法力度和提升办案质量。年内全区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3888起,所有监督机构在消除“零办案”的基础上,消除公共卫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零办案”。选取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与自治区网信办、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综合监管专项行动,召开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制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手册》,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选取巴彦淖尔市、兴安盟开展健康证明档案管理系统试点,探索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新模式。

    【食品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全区13个检测机构在103个监测点共采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3950份,其中地产食品2636份,占比66.73%。上报监测数据60000条,完成国家监测任务的185.71%。上报食源性疾病15778例,采集样本1919例,阳性结果325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首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了亚麻籽粉和策格(酸马奶)2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肉苁蓉等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肉苁蓉试点工作。

    【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5件。核查地方法规规章及行政文件946件次,开展有关民法典、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等4项专项清理,提出修改蒙医药中医药条例等法规、规章建议3件,地方病防治条例修改列入自治区人大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列入政府规章修改项目。完善并公布本级权责清单70项。开展36项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并全部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除保密事项外,实行“一门”“一窗”“一网”受理,落实中医(蒙医)诊所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1件次。编制新制修订卫生健康法律设定的30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全区变相审批和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自查。编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30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解读。

    【医疗服务管理】  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2020年,党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领域项目58个,总投资21.49亿元,其中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2个,即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党中央投资2亿元;全民健康保障工程项目12个,党中央投资5.35亿元;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44个,党中央投资4.65亿元。截至2020年年底,自治区本级在建5个卫生重点项目,有2个已竣工,1个基建工程已完工,1个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装修收尾工程,1个未开工。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疗养中心项目和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已竣工。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基建工程已完工,待消防验收后投入使用;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院迁建项目正在进行装修收尾及配套设施工程。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院二期扩建项目正在办理开工前手续,已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

    医疗服务组织开展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改善医疗服务标杆创建活动和全国擂台赛。宁城县中心医院荣获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全国医院擂台赛(县域类)小组赛金、银奖。内蒙古自治区16所试点医院椎管内分娩镇痛率≥40%。三级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工作,97.5%的二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工作,各盟市医疗机构预约种类涵盖门诊预约诊疗、门诊分时段预约诊疗、住院预约诊疗、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择期手术预约多种预约,62%的三级医院、41%的二级医院开展门诊分时段预约诊疗。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估工作。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管理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申领率分别达到98.67%、95.38%、97.77%。建设基于电子病历数据库的医疗服务管理系统,自治区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系统、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组织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推动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全区可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129家,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医疗机构64家,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数7984张。确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赤峰市医院为自治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基地,启动培训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三个城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形式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居家护理服务。

    医疗质量和安全  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持续监测单病种质控指标,发布《2020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依托自治区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重点医疗技术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开展为期2年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产科质控体系及质控指标体系建设,开展产房分娩核查工作,加强产科专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专业人才队伍及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精神医疗质量管理。持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完成“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持续增强麻醉医疗资源供给,拓展麻醉和镇痛服务领域。组织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全区41家医院列入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向国家推荐4家医院分娩镇痛典型案例。全区1386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2085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6238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全区12个单位、5名个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乌海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包头市及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奖,8名个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星级奖,1人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

    行业监管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召开全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启动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着力推动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行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开展“黑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全区共排查“黑救护车”线索98条,推行院前医疗急救与非医疗急救服务分类管理。部署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等7种行为。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打击医闹和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违法违规执业、欺诈医疗、诱导消费、强制消费、倒卖号源、术中加价、过度诊疗等医疗乱象,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整治医疗机构废弃物问题。

    平安医院建设  卫生健康部门与公安部门共同排查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和涉医矛盾纠纷隐患。将“持续推进医疗领域扫黑除恶”列入平安医院建设考评指标。开展平安医院建设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涉医案件警医联动处置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2020年,全区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391家、开展安检的三级医院7家;公安机关共配合医疗机构出警605人次,现场依法制止“医闹”事件82次;查处非法行医等行业乱象案件226起,罚款136.97万元、吊销执业许可2个、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个。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督办鄂尔多斯市“3.19”伤医事件。兴安盟、阿拉善盟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地区;满洲里市人民医院、准格尔旗中心医院、包头市第八医院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高关心等4名同志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基层服务】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指导全区所有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国家基层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指南要求,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任务,加强科室设置、设备配备,提升医疗服务,逐步做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解决。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完成自评整改的机构1462所,占92.53%,考评完成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1所,其中苏木乡镇卫生院6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所;经自治区复核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所,其中苏木乡镇卫生院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所。

    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利用党中央967万元专项资金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60名骨干全科医生、388名乡村医生和423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员开展了实用技能培训。完成871名基层医务人员线上培训;线下完成45名骨干全科医生,335名乡村医生和361名骨干人员的培训。

    社区医院建设  开展对试点机构的运行、服务提供、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运行监测,全区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开展2020年社区医院评审验收工作,对全区1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定,经自治区初评其中5家机构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由“重签约数量”向“重服务质量”转变,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围绕“世界家庭医生日”开展宣传活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1%。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签约、在线服务,提升管理效果,全区组建家庭医生团队9538个,签约率45.06%,重点人群签约率74.7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到99.14%。

    【计划生育工作】  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机构改革中保留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自治区本级全员人口数据库及服务管理系统采集常住人口信息2436.92万人。全区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人群140370人,特别扶助制度目标人群23232人(伤残家庭9591人,死亡家庭13641人),少生快富目标人群775户。落实国家特别扶助金制度,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扶助金,每个特殊家庭领取相当于上年当地人均收入1至3倍的扶助金,投入公益金1395万元,保险2804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数53.5万人。鼓励按政策生育,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假政策、婚假、产假以及男方护理假政策,母婴设施累计建成252个。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3。

    【婴幼儿照护服务】  建立由自治区16部门组成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指导委员会。推动相关部门在9所专科院校设置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和早期教育专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争取党中央预算内投资1985万元,增加普惠托位1985个。在全国较早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盟市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已建设自治区级示范盟市2个、示范机构15个。2020年,全区注册的托育机构为188家。

    【健康老龄化】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建设成为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内蒙古分中心。鼓励二级以下相对富余的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机构或康复机构,2020年,全区46%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或康复科。建设老年病医院36个,康复医院19个,能够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机构达到110个。启动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会议,全方位干预老年人健康。将老年健康管理和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7.8%。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签约服务率70%以上。确定52个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点。开展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信息核查和照护服务,6.5万人次受益。

    【医养结合】  对养老院内设卫生室、诊室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探索实施医养签约、医中办养、养中设医、居家医养等4种相对成熟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2020年,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17家,医养签约1347对。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市6个、医养结合示范单位23个,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6个,5个地区经验入选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名录。

    【妇幼健康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2020年度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的通知》,对2019年建设的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及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开展交互式评估,自治区、盟市、旗县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印发《爱婴医院复核实施方案》,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及星级评定工作。开展2020年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开展2020年自治区基层产科医师培训项目,开展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防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风险。制定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举办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培训班。组织专家对全区30家申报等级评审的盟市、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对全区115家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印发《2020年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医学检查率74.75%,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6.86%,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6.24%,产前筛查率88.9%。补服叶酸185883万人,服用率94.62%;宫颈癌细胞学筛查21.39万人,完成率126.95%;宫颈癌HPV筛查2万人,完成率100%;乳腺癌筛查5万人,完成率131.67%;两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累计完成1.62万人,筛查率90.3%;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包发放5.76万人,发放率84.4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44万人,完成率1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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