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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卷

  • 监督执纪
  • 发布时间:10-14
  • 来源:

  • 【政治监督】  完善政治监督台账,加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政府债务化解、“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减税降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冒名顶替上大学、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等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全区立案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02件,同比增长129.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0人,组织处理88人。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靠前监督,推动整改问题20191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30份,督促完善制度536个。加强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监督检查,全区经济呈现稳步复苏态势。

    【案件查办】  坚持严的主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4451件,初步核实24924件次,立案10265件,结案107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35人,移送司法机关641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588人次,厅局级干部立案数同比增长58.3%,县处级干部立案数同比增长34.2%,307名干部主动投案,1546人主动交代问题。自治区本级立案1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0人,坚决查处了杜学军、 ***等厅局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百名红通人员”白静贪污违法所得依法罚没,是2020年全国唯一一起,也是全区首次对外逃人员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外逃人员产生了强大震慑。制定《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协助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煤炭领域倒查20年】  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全区共立案涉煤案件599件86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1人、县处级干部203人,结案40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3人,组织处理687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推动挽回煤炭资源领域经济损失337.9亿元。制定《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移交问题线索追责问责办法》,追责问责1247人。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参与矿产资源开发行为的规定(试行)》。督促涉煤地区部门企业完善监管措施,堵塞制度漏洞,促进煤炭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倒查20年”入选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0年度十大反腐热词。

    【专项治理】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1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73件391人,结案6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4人,移送司法机关101人,坚决查处了苏和、 ***等12名厅局级干部“保护伞”,推动通辽市科尔沁区试点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深挖彻查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缴费、出租、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1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督促追缴易地建设费30.18亿元;严肃查处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立案1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严肃查处了薛纪宁、 ***、 ***、 ***等一批金融监管部门和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原包商银行违纪违法案,采取留置措施和司法强制措施36人,督促达成还款协议、收回现金、查封扣押冻结资产266亿元;全面清扫基层“微腐败”,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乡、村两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深入起底排查、分期交办清扫,立案16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04人,化解信访问题2685个。

    【作风建设】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治歪风树新风扬正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区立案18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58起。深入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区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9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57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区共开展监督检查967批次,发现问题388个,约谈360人,发送提醒函、反馈意见函、整改通知书240份。印发《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落实容错纠错、“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为46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推动基层“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全区共评选19.5万人,选出“十大标兵”。

    【精准监督】  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不断提升监督效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完善廉政档案系统,收纳67.3万名党员干部的496万余条廉政信息,录入16.9万余条问题线索。以廉政档案系统为依托,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区共回复组织人事等部门党风廉政意见19.8万人次,暂缓、否定性回复1044人,将防止边腐边升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持续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连环拳”,形成净化政治生态常态化机制。对全区政治生态情况及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的地区、行业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画像,提升净化政治生态的针对性、精准性。制定执行《重大监督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四办”机制、领导干部联点包案机制、专题督导机制,把监督任务一抓到底。推行“末端工作法”,做到责任压实到末端、统筹调度到末端、监督下沉到末端、跟踪处置到末端。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全区共立案1209件,问责1716人。通过以事立案,严肃追究巴图孟和、王韵虹“纸面服刑”问题相关责任人员187人,其中区管干部22人。

    【数据监督】  部署推广检举举报平台,实现信访举报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利用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作用,开展37项课题研究。推广运用大数据信息查询、挂图作战、廉政档案、安全监管、专案宝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业务系统,推行大数据监督执纪执法“18种战法”。在全区范围推行“三务”公开再监督机制,实现公开、监督、反馈、预警、分析相互联动,提升基层数字治理能力。建设煤炭资源专项整治综合数据信息查询系统,精准发现全区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入股涉煤公司问题线索。(高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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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治监督】  完善政治监督台账,加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政府债务化解、“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减税降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冒名顶替上大学、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等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全区立案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02件,同比增长129.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0人,组织处理88人。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靠前监督,推动整改问题20191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30份,督促完善制度536个。加强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监督检查,全区经济呈现稳步复苏态势。

    【案件查办】  坚持严的主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4451件,初步核实24924件次,立案10265件,结案107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35人,移送司法机关641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588人次,厅局级干部立案数同比增长58.3%,县处级干部立案数同比增长34.2%,307名干部主动投案,1546人主动交代问题。自治区本级立案1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0人,坚决查处了杜学军、 ***等厅局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百名红通人员”白静贪污违法所得依法罚没,是2020年全国唯一一起,也是全区首次对外逃人员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外逃人员产生了强大震慑。制定《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协助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煤炭领域倒查20年】  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全区共立案涉煤案件599件86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1人、县处级干部203人,结案40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3人,组织处理687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推动挽回煤炭资源领域经济损失337.9亿元。制定《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移交问题线索追责问责办法》,追责问责1247人。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参与矿产资源开发行为的规定(试行)》。督促涉煤地区部门企业完善监管措施,堵塞制度漏洞,促进煤炭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倒查20年”入选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0年度十大反腐热词。

    【专项治理】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1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73件391人,结案6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4人,移送司法机关101人,坚决查处了苏和、 ***等12名厅局级干部“保护伞”,推动通辽市科尔沁区试点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深挖彻查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缴费、出租、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1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督促追缴易地建设费30.18亿元;严肃查处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立案1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严肃查处了薛纪宁、 ***、 ***、 ***等一批金融监管部门和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原包商银行违纪违法案,采取留置措施和司法强制措施36人,督促达成还款协议、收回现金、查封扣押冻结资产266亿元;全面清扫基层“微腐败”,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乡、村两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深入起底排查、分期交办清扫,立案16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04人,化解信访问题2685个。

    【作风建设】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治歪风树新风扬正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区立案18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58起。深入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区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9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57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区共开展监督检查967批次,发现问题388个,约谈360人,发送提醒函、反馈意见函、整改通知书240份。印发《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落实容错纠错、“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为46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推动基层“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全区共评选19.5万人,选出“十大标兵”。

    【精准监督】  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不断提升监督效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完善廉政档案系统,收纳67.3万名党员干部的496万余条廉政信息,录入16.9万余条问题线索。以廉政档案系统为依托,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区共回复组织人事等部门党风廉政意见19.8万人次,暂缓、否定性回复1044人,将防止边腐边升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持续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连环拳”,形成净化政治生态常态化机制。对全区政治生态情况及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的地区、行业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画像,提升净化政治生态的针对性、精准性。制定执行《重大监督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四办”机制、领导干部联点包案机制、专题督导机制,把监督任务一抓到底。推行“末端工作法”,做到责任压实到末端、统筹调度到末端、监督下沉到末端、跟踪处置到末端。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全区共立案1209件,问责1716人。通过以事立案,严肃追究巴图孟和、王韵虹“纸面服刑”问题相关责任人员187人,其中区管干部22人。

    【数据监督】  部署推广检举举报平台,实现信访举报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利用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作用,开展37项课题研究。推广运用大数据信息查询、挂图作战、廉政档案、安全监管、专案宝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业务系统,推行大数据监督执纪执法“18种战法”。在全区范围推行“三务”公开再监督机制,实现公开、监督、反馈、预警、分析相互联动,提升基层数字治理能力。建设煤炭资源专项整治综合数据信息查询系统,精准发现全区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入股涉煤公司问题线索。(高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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