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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组织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领导名录】

        部  长:冯  秦

        副部长:白音德力海(蒙古族)

               周同战

               王长聚

               王  威

      【概况】  19476月,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成立,内蒙古工委组织部随之成立,部长刘春,组织部下设干部科、组织科。194912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内蒙古工委,成立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原组织部部分工作人员随迁,留守人员组成东部区党委组织部。19528月,内蒙古分局与绥远省委合并,改称中共中央蒙绥分局,中共内蒙古分局组织部随之改称中共中央蒙绥分局组织部,部机关随迁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19543月,蒙绥分局改称内蒙古分局,蒙绥分局组织部随之改称内蒙古分局组织部。19557月,内蒙古分局组织部改称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同年11月,随着东部区党委的撤销,东部区党委组织部随之撤销。“文化大革命”期间,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工作秩序遭到破坏。196712月,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批准组织部成立“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取代组织部的领导工作。19688月底9月初,内蒙古革委会政治部组织组取代组织部的工作,“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自然解体,原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大多被送进直属机关“毛泽东思想大学校”学习。196912月,党中央对自治区实行军管后,组织组改为组干组,工作人员多是军队干部。19717月,组干组分为干部组、组织组。197210月,成立自治区人事局,干部组的大部分干部划归人事局,军管人员陆续撤离。19739月,自治区党委决定撤销政治部。10月,自治区党委设立组织部,定编70人,内设l51978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在1973年的基础上,人员编制有所增加,并逐步调整、设置内设处室和所属单位。19792月,增设综合干部处,干部一、二、三处分别改为直属机关干部管理处、盟市干部管理处、老干部管理处。5月,设组织处。19807月,撤销综合干部处,设干部一处、二处、三处、四处(审干处)19812月,设干教处。7月,设青年干部处。19841月,增设秘书长序列。6月,设立人才科学研究所。7月,设机关党总支。

        1997年,部机关定编99人,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干部调配处、盟市干部处、直属机关干部一处、直属机关干部二处、企业干部处、青年干部处、干部教育处、干部调查审理处、组织一处、组织二处、机关党委,二级单位有自治区考核办(准厅级)、党史研究室(准厅级)、人才研究所、电教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科级)

      【组织工作指导思想】  1997年,全区组织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紧紧把握大局,以改革为动力,突出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农村牧区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领导班子建设】  1997年,全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结构得到改善,整体功能不断增强。一年来,共任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764名,其中盟市厅局级干部281名,自治区直属机关正处级干部375名,旗县(市区)党政正职108名。在选拔的115名盟市厅局级干部中,45岁以下的29名,占252%,易地交流24名,占209%。

       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全区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将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摆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各盟市、厅局普遍建立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责任制。在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部署,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一次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全区参加“三讲”教育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达98%以上。

       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对各地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干部考核、参加民主生活会等途径,深入了解当前各级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存在的问题。

       换届工作  为确保1998年初自治区“两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做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工作,制定选举工作预案,对“两会”期间可能发生的问题预先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指导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林学院、自治区科协等单位的换届选举工作,充分体现党委意图,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结构。

      【干部队伍建设】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全区各级党校共培训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1 577名;选送13名县处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和学习培训;组织11名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少数民族干部采取挂职锻炼、扶贫扶困、帮助整顿基层组织等方法,到基层接受锻炼;选拔16名少数民族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培养。

       培养选拔妇女干部  全区各级党校共培训科级以上妇女干部896名;组织5名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妇女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培训或到基层挂职锻炼。

       干部教育  全区共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4 958人次。其中,向党中央党校和国家有关院校选送学员28名;在自治区党校举办盟市厅局、旗县领导干部及区直机关干部进修班5期,培训学员198名;举办盟市、旗县领导干部工业、商业、城市管理专业培训班,参加学员108名;举办区直机关领导干部学习十五大文件读书班,106名干部参加学习;举办企业领导干部工商管理培训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培训班、盟市旗县领导干部金融理论研修班;在北京举办县处级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企业领导干部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57名;向北京、山东、辽宁选派挂职学习干部357名。

       干部挂职锻炼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年轻干部下基层锻炼工作暂行办法》,选派4名盟市厅局级干部、9名县处级干部到党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结合扶贫,选派区直机关53名年轻处级干部到旗县挂职锻炼2年。

       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内蒙古自治区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从区内10所高等院校选拔63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内蒙古党校集中培训后,全部安排到苏木乡镇和企事业等基层单位锻炼培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计委、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在旗县以上党政机关考试录用自治区选调大学生的通知》,将在基层锻炼工作两年以上的选调生纳入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选拔范围。

      【知识分子工作】

      321工程”建设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科委、教育厅、财政厅、计委、科协、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321"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即:根据自治区经济、科技、教育、社会发展及国内外竞争的需要,到本世纪末,在以自然科学为主,对自治区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学术、技术领域,特别是重点学科和优秀学科领域中,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第一层次:30名,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有相当知名度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200名左右,年龄在45岁左右,在自治区处于领先地位,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在区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1 000名,年龄在40岁左右,在各自学术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成绩显著,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各盟市、厅局、高校上报人选298名,经过初选、专家评审和领导小组审核,共评出94名,其中11人报国家人事部作为国有“百千万工程”人选,83人为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人选,报自治区政府审批。

       评选优秀科技人才  开展创建自治区科技先进旗县(市、区)活动。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关于表彰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表彰、奖励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暂行规定》。评选出深入生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00名,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0名;制定选拔培养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实施方案,选拔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名,后备人选40名;评选出第二届全区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0名。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实绩考核  召开全区干部实绩考核工作会议。完成1996年度盟市、厅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12个盟市领导班子,4个被评为实绩突出,8个被评为实绩比较突出;60个厅局领导班子,18个被评为实绩突出,35个被评为实绩比较突出,5个被评为实绩一般,2个被评为实绩较差;101个旗县市区领导班子,42个被评为实绩突出,57个被评为实绩比较突出,2个被评为实绩一般;642个盟市直属局处领导班子,192个被评为实绩突出,336个被评为实绩比较突出,95个被评为实绩一般,19个被评为实绩较差;5 489个乡镇苏木和旗县直属局领导班子,1 735个被评为实绩突出,3 661个被评为实绩比较突出,93个被评为实绩较差;425名盟市、厅局领导班子成员,42名被评为优秀,381名被评为称职,2名被评为不称职;3 628名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不含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630名被评为优秀,2 977名被评为称职,21名被评为不称职;24 361名乡镇苏木及科局领导班子成员,4 970名被评为优秀,19 312名被评为称职,79名被评为不称职。制定1997年度的考核目标,全区总体目标从1996年的72项减少到44项。建立地区、部门目标,制定工作责任制和领导把关负责制。制定出台实绩考核目标《暂行规定》,修订干部实绩考核《暂行规定》、平时考核《实施细则》和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下发《党政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淘汰下岗的暂行规定》。自治区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20名。全区12个盟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78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率先在部机关8个副处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干部监督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党中央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对各盟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基层党组织建设】

       农村牧区党组织建设  提出苏木、乡、镇党委和嘎查、村党支部班子建设的标准,全区共调整苏木、乡、镇班子主要负责人1 285名,其中党委书记210名,苏木、乡、镇长243名;调整嘎查、村班子成员7 170名,其中党支部书记2 102名,嘎查村主任2 238名,基本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至1997年,全区13 827个嘎查、村党支部中,一类党支部达805%,二类减少到195%,三类支部全部实现转化。全区1 569个苏木、乡、镇党委中,一类达931%,二类减少到69%,三类党委全部实现转化。乡村干部培训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的意见》。各地全年培训基层干部58 584人,其中苏木、乡、镇党政正职2 320人,嘎查、村党政正职21 241人。同时,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厦门、张家港、烟台、潍坊、无锡、江阴等地为全区培训贫困地区旗、县、苏木、乡、镇主要领导100人。10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召开农村牧区党员、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会议,总结几年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至1997年底,全区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占80%,万元以下的由1996年的8 522个减少到2 763个,基本上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有8 398个嘎查、村新建和修缮党支部活动室。总结推广包头市委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临河市乌兰图克乡“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和克什克腾旗抓嘎查村干部教育管理的经验,经上报后在全国推广。在全区推广41个典型经验,评选93个先进集体和64名优秀个人,并向中组部推荐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4名。

       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  19971月中旬,召开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19971999年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通过督促检查、推广典型、调研指导进行贯彻落实。至1997年底,全区3 501户国有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有3 378户,其中一类党组织1 457个,占4314%,三类党组织降到675个,占1998%;3 125户国有小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3 002户,占9606%;16 397名企业党政班子成员中,参加培训的有10 500名,占6404%。均超额完成《内蒙古自治区19971999年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规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继续抓在非国有企业设立党组织工作,建立党委2个,党总支11个,党支部157个,党小组132个。有的已由建立组织、规范工作转向发展党员、扩大积极分子队伍。总结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呼和浩特市抓私营企业党的建设的经验。

       机关党组织建设  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的“机关良好形象工程”活动,在自治区直属机关总结推广自治区文化厅机关党委和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党委的先进经验,其中文化厅机关党委的经验在全国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在盟市总结推广乌兰浩特市开展党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和翁牛特旗实施以“五个好”为目标的机关党建堡垒工程等经验。

       街道党组织建设  重点抓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办事处的典型,并在全区宣传赤峰市红山区把握活动主题、加大领导力度、推动街道党建上水平的经验。

       高校党组织建设工作  会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对全区19所高等院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表彰199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全区已有的20多所民办院校进行调研,发出《关于在民办院校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意见》。

       发展党员  党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坚持把在农村牧区、企业生产工作一线和少数民族、妇女中发展党员作为工作重点,严把质量关,突出抓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在1997年度发展的新党员中,妇女占2777%;少数民族占208l%;35岁以下的占6675%;高中以上文化的占7490%;工人和农牧民占4597%。党员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及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对照党章和准则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至1997年底,全区有47 230个党支部和708 931名党员结束民主评议。有54 888名党员受到表彰,占参评党员的728%,其中被授予优秀党员称号的40 545名,占参评党员的538%。有744名不合格党员受到处分。

       党员学理论学党章活动  按照中共中央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活动的意见》要求,在全区党员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党员学理论、学党章活动。全区共有1 039 685名党员参加学习,有1 007 857名党员参加各级党校举办的邓小平理论和党章知识培训班。为加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在党政机关重点解放思想作风问题,在企业重点解决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的问题,在农村牧区重点解决带领农牧民群众共同致富的问题。

    (赵建平 蔺建军 李玉林 孙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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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领导名录】

        部  长:冯  秦

        副部长:白音德力海(蒙古族)

               周同战

               王长聚

               王  威

      【概况】  19476月,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成立,内蒙古工委组织部随之成立,部长刘春,组织部下设干部科、组织科。194912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内蒙古工委,成立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原组织部部分工作人员随迁,留守人员组成东部区党委组织部。19528月,内蒙古分局与绥远省委合并,改称中共中央蒙绥分局,中共内蒙古分局组织部随之改称中共中央蒙绥分局组织部,部机关随迁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19543月,蒙绥分局改称内蒙古分局,蒙绥分局组织部随之改称内蒙古分局组织部。19557月,内蒙古分局组织部改称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同年11月,随着东部区党委的撤销,东部区党委组织部随之撤销。“文化大革命”期间,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工作秩序遭到破坏。196712月,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批准组织部成立“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取代组织部的领导工作。19688月底9月初,内蒙古革委会政治部组织组取代组织部的工作,“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自然解体,原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大多被送进直属机关“毛泽东思想大学校”学习。196912月,党中央对自治区实行军管后,组织组改为组干组,工作人员多是军队干部。19717月,组干组分为干部组、组织组。197210月,成立自治区人事局,干部组的大部分干部划归人事局,军管人员陆续撤离。19739月,自治区党委决定撤销政治部。10月,自治区党委设立组织部,定编70人,内设l51978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在1973年的基础上,人员编制有所增加,并逐步调整、设置内设处室和所属单位。19792月,增设综合干部处,干部一、二、三处分别改为直属机关干部管理处、盟市干部管理处、老干部管理处。5月,设组织处。19807月,撤销综合干部处,设干部一处、二处、三处、四处(审干处)19812月,设干教处。7月,设青年干部处。19841月,增设秘书长序列。6月,设立人才科学研究所。7月,设机关党总支。

        1997年,部机关定编99人,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干部调配处、盟市干部处、直属机关干部一处、直属机关干部二处、企业干部处、青年干部处、干部教育处、干部调查审理处、组织一处、组织二处、机关党委,二级单位有自治区考核办(准厅级)、党史研究室(准厅级)、人才研究所、电教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科级)

      【组织工作指导思想】  1997年,全区组织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紧紧把握大局,以改革为动力,突出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农村牧区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领导班子建设】  1997年,全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结构得到改善,整体功能不断增强。一年来,共任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764名,其中盟市厅局级干部281名,自治区直属机关正处级干部375名,旗县(市区)党政正职108名。在选拔的115名盟市厅局级干部中,45岁以下的29名,占252%,易地交流24名,占209%。

       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全区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将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摆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各盟市、厅局普遍建立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责任制。在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部署,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一次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全区参加“三讲”教育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达98%以上。

       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对各地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干部考核、参加民主生活会等途径,深入了解当前各级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存在的问题。

       换届工作  为确保1998年初自治区“两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做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工作,制定选举工作预案,对“两会”期间可能发生的问题预先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指导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林学院、自治区科协等单位的换届选举工作,充分体现党委意图,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结构。

      【干部队伍建设】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全区各级党校共培训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1 577名;选送13名县处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和学习培训;组织11名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少数民族干部采取挂职锻炼、扶贫扶困、帮助整顿基层组织等方法,到基层接受锻炼;选拔16名少数民族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培养。

       培养选拔妇女干部  全区各级党校共培训科级以上妇女干部896名;组织5名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妇女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培训或到基层挂职锻炼。

       干部教育  全区共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4 958人次。其中,向党中央党校和国家有关院校选送学员28名;在自治区党校举办盟市厅局、旗县领导干部及区直机关干部进修班5期,培训学员198名;举办盟市、旗县领导干部工业、商业、城市管理专业培训班,参加学员108名;举办区直机关领导干部学习十五大文件读书班,106名干部参加学习;举办企业领导干部工商管理培训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培训班、盟市旗县领导干部金融理论研修班;在北京举办县处级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企业领导干部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57名;向北京、山东、辽宁选派挂职学习干部357名。

       干部挂职锻炼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年轻干部下基层锻炼工作暂行办法》,选派4名盟市厅局级干部、9名县处级干部到党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结合扶贫,选派区直机关53名年轻处级干部到旗县挂职锻炼2年。

       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内蒙古自治区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从区内10所高等院校选拔63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内蒙古党校集中培训后,全部安排到苏木乡镇和企事业等基层单位锻炼培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计委、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在旗县以上党政机关考试录用自治区选调大学生的通知》,将在基层锻炼工作两年以上的选调生纳入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选拔范围。

      【知识分子工作】

      321工程”建设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科委、教育厅、财政厅、计委、科协、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321"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即:根据自治区经济、科技、教育、社会发展及国内外竞争的需要,到本世纪末,在以自然科学为主,对自治区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学术、技术领域,特别是重点学科和优秀学科领域中,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第一层次:30名,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有相当知名度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200名左右,年龄在45岁左右,在自治区处于领先地位,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在区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1 000名,年龄在40岁左右,在各自学术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成绩显著,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各盟市、厅局、高校上报人选298名,经过初选、专家评审和领导小组审核,共评出94名,其中11人报国家人事部作为国有“百千万工程”人选,83人为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人选,报自治区政府审批。

       评选优秀科技人才  开展创建自治区科技先进旗县(市、区)活动。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关于表彰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表彰、奖励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暂行规定》。评选出深入生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00名,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0名;制定选拔培养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实施方案,选拔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名,后备人选40名;评选出第二届全区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0名。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实绩考核  召开全区干部实绩考核工作会议。完成1996年度盟市、厅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12个盟市领导班子,4个被评为实绩突出,8个被评为实绩比较突出;60个厅局领导班子,18个被评为实绩突出,35个被评为实绩比较突出,5个被评为实绩一般,2个被评为实绩较差;101个旗县市区领导班子,42个被评为实绩突出,57个被评为实绩比较突出,2个被评为实绩一般;642个盟市直属局处领导班子,192个被评为实绩突出,336个被评为实绩比较突出,95个被评为实绩一般,19个被评为实绩较差;5 489个乡镇苏木和旗县直属局领导班子,1 735个被评为实绩突出,3 661个被评为实绩比较突出,93个被评为实绩较差;425名盟市、厅局领导班子成员,42名被评为优秀,381名被评为称职,2名被评为不称职;3 628名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不含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630名被评为优秀,2 977名被评为称职,21名被评为不称职;24 361名乡镇苏木及科局领导班子成员,4 970名被评为优秀,19 312名被评为称职,79名被评为不称职。制定1997年度的考核目标,全区总体目标从1996年的72项减少到44项。建立地区、部门目标,制定工作责任制和领导把关负责制。制定出台实绩考核目标《暂行规定》,修订干部实绩考核《暂行规定》、平时考核《实施细则》和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下发《党政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淘汰下岗的暂行规定》。自治区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20名。全区12个盟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78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率先在部机关8个副处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干部监督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党中央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对各盟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基层党组织建设】

       农村牧区党组织建设  提出苏木、乡、镇党委和嘎查、村党支部班子建设的标准,全区共调整苏木、乡、镇班子主要负责人1 285名,其中党委书记210名,苏木、乡、镇长243名;调整嘎查、村班子成员7 170名,其中党支部书记2 102名,嘎查村主任2 238名,基本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至1997年,全区13 827个嘎查、村党支部中,一类党支部达805%,二类减少到195%,三类支部全部实现转化。全区1 569个苏木、乡、镇党委中,一类达931%,二类减少到69%,三类党委全部实现转化。乡村干部培训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的意见》。各地全年培训基层干部58 584人,其中苏木、乡、镇党政正职2 320人,嘎查、村党政正职21 241人。同时,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厦门、张家港、烟台、潍坊、无锡、江阴等地为全区培训贫困地区旗、县、苏木、乡、镇主要领导100人。10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召开农村牧区党员、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会议,总结几年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至1997年底,全区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占80%,万元以下的由1996年的8 522个减少到2 763个,基本上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有8 398个嘎查、村新建和修缮党支部活动室。总结推广包头市委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临河市乌兰图克乡“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和克什克腾旗抓嘎查村干部教育管理的经验,经上报后在全国推广。在全区推广41个典型经验,评选93个先进集体和64名优秀个人,并向中组部推荐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4名。

       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  19971月中旬,召开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19971999年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通过督促检查、推广典型、调研指导进行贯彻落实。至1997年底,全区3 501户国有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有3 378户,其中一类党组织1 457个,占4314%,三类党组织降到675个,占1998%;3 125户国有小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3 002户,占9606%;16 397名企业党政班子成员中,参加培训的有10 500名,占6404%。均超额完成《内蒙古自治区19971999年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规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继续抓在非国有企业设立党组织工作,建立党委2个,党总支11个,党支部157个,党小组132个。有的已由建立组织、规范工作转向发展党员、扩大积极分子队伍。总结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呼和浩特市抓私营企业党的建设的经验。

       机关党组织建设  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的“机关良好形象工程”活动,在自治区直属机关总结推广自治区文化厅机关党委和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党委的先进经验,其中文化厅机关党委的经验在全国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在盟市总结推广乌兰浩特市开展党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和翁牛特旗实施以“五个好”为目标的机关党建堡垒工程等经验。

       街道党组织建设  重点抓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办事处的典型,并在全区宣传赤峰市红山区把握活动主题、加大领导力度、推动街道党建上水平的经验。

       高校党组织建设工作  会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对全区19所高等院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表彰199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全区已有的20多所民办院校进行调研,发出《关于在民办院校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意见》。

       发展党员  党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坚持把在农村牧区、企业生产工作一线和少数民族、妇女中发展党员作为工作重点,严把质量关,突出抓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在1997年度发展的新党员中,妇女占2777%;少数民族占208l%;35岁以下的占6675%;高中以上文化的占7490%;工人和农牧民占4597%。党员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及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对照党章和准则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至1997年底,全区有47 230个党支部和708 931名党员结束民主评议。有54 888名党员受到表彰,占参评党员的728%,其中被授予优秀党员称号的40 545名,占参评党员的538%。有744名不合格党员受到处分。

       党员学理论学党章活动  按照中共中央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活动的意见》要求,在全区党员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党员学理论、学党章活动。全区共有1 039 685名党员参加学习,有1 007 857名党员参加各级党校举办的邓小平理论和党章知识培训班。为加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在党政机关重点解放思想作风问题,在企业重点解决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的问题,在农村牧区重点解决带领农牧民群众共同致富的问题。

    (赵建平 蔺建军 李玉林 孙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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