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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工商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领导名录】

        行    长:苏达奇(蒙古族1997年4月离任)

                  张  钰(1997年11月任职)

        副 行 长:贺福元(蒙古族1997年11月任职)

                  张义文

                  娜日苏(女 蒙古族)

                  李宝玲

        纪检组长:王鸿杰(1997年11月任职)

        总会计师:包献忠(蒙古族)

        总经济师:陈万友(蒙古族)

        工会主席:张采廷

    【概况】  1985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和工商银行总行有关规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承担原由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办理的人民币工商信贷、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结算和居民储蓄存款工作任务。高明新任行长、党组书记。机关设办公室、计划处、工业信贷处、商业信贷处、技术改造信贷处、储蓄处、调查信息处、会计处、出纳处、科教处、稽核处、劳动人事处、保卫处、信托投资公司、工会,二级单位有干校。1985年1月1日,接收由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划出的开户单位12.1万个,居民储蓄存款户407万个;各项存款余额29.5亿元,其中对公存款余额14.6亿元,储蓄存款余额14.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0.4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余额45.6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余额4.8亿元。

        1997年,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在各盟市(包括满洲里市)设有13个二级分行,在旗县(市)、城区设有152个支行和办事处(包括二级分行营业部)。全区设有对公营业机构394个,其中办理国际业务机构12个。设有储蓄所(专柜)1 391个,其中可办理本外币储蓄存款、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小额抵押贷款等私人金融业务的综合储蓄所506个,自治区分行直属二级单位有;营业部(国际业务部)、直属支行、干校。分行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保密委员会)、资金计划处(资信贷资产保全处、储蓄管理处、牡丹信用卡处、调查统计处(内蒙古城市金融学会)、财务会计处(财务审查委员会)、政工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纪检组监察室、稽核处、法律事务室、劳动人事处、老干部处、行政处、工会(职工技协)。全行职工17 94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等)277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政工师等)4 229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8 802人;有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学历704人,专科学历3 190人;有少数民族职工2 966人,其中蒙古族2 215人。

    【领导及经营管理体制】  中国工商银行是党中央直属企业,归口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实行统一法人领导体制,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是授权经营。在统一法人体制下,干部管理实行当地党委、政府与工商银行双重领导,以工商银行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经营上实行相对独立的分级“四自”经营和财务核算体制。同时,接受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监管。

    【经营业务】  全行经营业务主要有:1.机关、团体、企事业、部队、学校等单位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业务;居民(包括个体户)人民币、外币定期活期储蓄存款业务。2.各类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技术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住宅建设和居民购买住房抵押贷款;居民、个体户小额抵押贷款;外汇贷款等。3.办理各类开户单位、个体户资金往来结算、居民储蓄户款项汇兑业务;国际结算和结售汇业务;国内外金融机构或其它组织各种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委托代收代付、代缴代交业务;银行信用卡业务;信息咨询业务等。 

    【吸收存款】  全行为实现对公储蓄存款稳存增存,在抓对公存款上采取的主要措施:1. 全面实施对公存款“一把手”工程。各级行长,亲自解决对公存款工作中的疑难问题。2.实行全行抓对公存款的工作机制。以计划公存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对公存款任务。3.改进对公存款服务,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各级行召开企业(系统)存款座谈会、服务承诺会,与大中型企业签订银企协议,加大以贷引存力度。4.积极开辟对公存款新的增长点。狠抓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保险、就业保险、社会服务收费等存款。5.继续对信贷企业执行利息保付专户,加强企业销货款归行率考核。在抓储蓄存款方面:1. 实行领导负责制。2.新建、装修、改造储蓄所116个。3.提高储蓄网点电子化水平。4.拓宽业务领域,增加储蓄服务品种。全行在巩固传统业务基础上增加代收代付、通知存款、牡丹卡、定期存款一本通等服务种类,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服务。5.在全行开展“抓服务、促存款、增效益”竞赛活动。6.实施大所战略,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全年撤并余额小、无发展前途储蓄所66个,清理整顿联办所309个,其中改为自办所115个、改为代办所130个、撤并64个。全行5 000万元以上储蓄所达53个,其中亿元储蓄所13个。人均、所均储蓄余额分别比上年增加34万元和91万元。7.全面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宣传日、宣传月活动。8.增加办理外币储蓄存款网点。至1997年底,全行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90.42亿元,比年初增加34.48亿元。其中对公存款余额78.88亿元,比年初增加10.27亿元;储蓄存款余额211.54亿元,比年初增加24.21亿元。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 540万美元,其中:外币储蓄存款余额807万美元,比年初增加51万美元。

    【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发展】  为适应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要求:1.积极强化信贷基础工作。按照总行统一制定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标准与办法,对10 104户工商信贷企业(其中工业企业4 711户,商业企业5 393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作为掌握贷款投向的基本依据。先后下发《关于严格按照企业信用等级掌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通知》、《关于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的通知》、《贷后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和专业工作考核办法。2.支持重点企业,优化贷款增量。根据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重点投向有市场、效益好、讲信用、不挤占挪用贷款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和电力、交通、邮电、铁路等基础产业,回笼货币快、信用好、资产质量好、经济效益好的大中型商业企业、集团、股票上市公司和还款来源有保证的食品企业;固定资产贷款重点投向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有影响力的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当年累计发放贷款346.8亿元,全年各项贷款纯增48.22亿元(包括争取总行直贷6.65亿元,剔除转其它资产9.95亿元,核销呆账3.87亿元)。支持国有工业企业增加流动资金贷款18.89亿元,增加固定资产贷款8.86亿元,分别占贷款增加额的68.07%和31.93%,其中对与工商银行签订主办行协议的49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增加贷款20.18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72.72%;支持电力、邮电、铁路、烟草等13大行业系统增加贷款14.59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52.58%;支持列入工商银行全国效益50强的呼和浩特、包头市企业增加贷款16.83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60.65%;支持包头钢铁公司、北方奔驰、国统煤矿等企业增加各类专项贷款9.65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34.77%。1997年,是历史上增加贷款最多的一年,年末各项贷款余额达319.86亿元。据统计,工商银行全区821户开户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税25.9亿元,比上年增长17.97%。贷款支持的839个技改项目投产654个,新增产值49.64亿元,利税5.91亿元,节创汇3 510万美元。通过调整贷款投向和贷款结构,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3.支持企业扭亏提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贷款占用多、有望扭亏搞活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经全行上下共同努力,搞活工交企业55户,盘活存量贷款3.7亿元;搞活商业企业46户,盘活商业存量贷款3.5亿元;清收转化不良客户贷款3.69亿元。

    【支持外向型经济】  全行坚持本外币协调、配套发展的经营方针,加大国际业务的工作力度,支持自治区外向型经济尤其是出口创汇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积极开辟外汇存款新领域,大力组织外汇资金,吸收各类外汇存款;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改进服务手段,开通SWIFT—PCC结算系统,进一步提高国际结算速度和质量,全年办理国际结算量6.78亿美元,增长37.9%,结售汇4.04亿美元,增长85.7%;各类外汇贷款余额达6 700万美元,重点支持包头钢铁公司、伊克昭盟羊绒衫厂、伊化集团和邮电等大企业,加快先进技术引进和吸收,扩大产品出口,增强创汇能力。 

    【支持住房产业开发建设】  围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坚持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并举的经营原则,将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售房资金作为突破口,全面拓展业务,扩大市场占比。房地产贷款市场取向以社会信誉好、经营实力强、销售率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重点,保证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认真做好国家安居工程金融配套服务,制定《安居工程贷款实施意见》,严格项目“三查”,发放贷款2.4亿元,支持开发安居住宅250万平方米,为全区40 000户家庭解决住房。尝试开办固定资产项目验资、审查、预、决算等中介业务。

    【资金结算】  各级行处为开户企业商品交易资金往来清算提供便捷、快速的服务。全年为开户单位办理银行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支票等21 905.4万笔,其中办理同城票据清算431.8万笔;现金结算4 818.2万笔;转账结算16 655.4万笔,保证资金流通渠道的畅通。与此同时,狠抓牡丹信用卡、委托代理、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牡丹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20万张,交易额达67.7亿元,存款达3.3亿元,特约商户达1 551家。储蓄网点代理业务量达3 185万笔、金额50.2亿元,累计代发工资40.56亿元,在全国43个一级分行(包括准一级分行)中名列第7位,受到总行表扬。

    【增收节支】

    财务管理  分行制定出台《财务指标考核体系实施意见》,改变费用分配办法,分别核定保开门费用和与效益挂钩费用,调动各级行处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确定目标成本、责任会计、量本利分析试点行,探索资产负债成本管理新办法。

    做好收息工作  全行坚持收息工作行长负责制,财务会计、工商信贷、资金计划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专户收息、协议收息、搞活收息、依法收息等措施,提高收入水平,收到较好效果。全年实现各项收入28.66亿元,收息率达73.3%。

    财务管理  为规范财务行为,建立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机制,下发《财务审查委员会暂行工作细则》和《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财务管理二十条意见》,有效地控制费用支出的增长。全年各项实际支出34.19亿元,比上年下降2.81%,较好地完成全年财务计划。

    【金融监督】

    强化稽核  全面贯彻工商银行总行《关于改革稽核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完善总稽核负责制,取消旗县支行、城市办事处稽核建制,实行一、二级分行直接稽核和派驻制稽核。1997年,组织345人次70个检查组,重点围绕执行《中国工商银行经营管理禁令》、资金调度、贷款发放、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外汇业务、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证券、财务收支等经营活动开展常规及专项稽核919次,提出稽核整改建议1 787条,挽回经济损失155万元。

    执法监察  分行制定下发《1997年度执法监察实施方案》,围绕新增贷款执行规章制度情况,会计、储蓄事后监督和检查员、管库员、守库员等履行职责情况,抽调业务骨干71人,组成11个工作组,对辖内42个独立核算营业机构开展执法监察。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监察建议218条,下发建议书65份,对73名责任人进行查处。

    【电子化建设】  全区各级行始终把科技作为开拓业务、改进服务、提高同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加大科技投入力度,1997年,电子化建设资金达4 500万元。扩展ES/9000大机功能,实施呼和浩特对公、储蓄、牡丹信用卡工程,组织向集宁市延伸工程,扩大通存通兑面。在建成帧中继子网的基础上,完成电子邮件局域网工程,开通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信息高速公路;组建呼和浩特、包头市无线数据通信备份网;二次开发《储蓄前台业务处理系统》,扩充牡丹信用卡、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小额抵押贷款业务处理功能;进行会计业务系统软件的更新换版试点工作;完成其它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系统、贷后稽核管理系统的开发。全行对公营业机构有268个运用计算机处理业务,电子化覆盖率达69%;有947个储蓄所(专柜)配备计算机,电子化覆盖率达67.7%,各二级分行辖区内主要网点实现计算机联网、存款通存通兑;此外,已在呼和浩特、包头、赤峰、海拉尔、临河、东胜等城市配备ATM(自动柜员机)45台;全区联行实时电子汇兑系统与全国联网,企业资金款项汇划24小时内到达。

    【金融教育】

    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  为继续做好培养跨世纪后备干部工作,对入围“百千万人才工程”的200名(其中;“百名人才”10名;“千名人才”46名;“万名人才”144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总行“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组织进行金融理论、专业知识、计算机、外语等方面的培训。

    岗位培训  全行职工教育坚持以岗位培训为中心,本着“新、精、短、快”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全年共完成岗位培训24 091人次,岗位资格培训287人。举办各种业务、法律、法规及计算机应用软件推广脱产培训班14期,培训570人。对旗县行长、办事处主任和业务骨干593人组织函授培训。

    业务技能竞赛  全行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基础上,举行全区工行系统第四届业务技术比赛,各二级分行、二级单位15个代表队共派出207名选手,参加会计、出纳、储蓄、牡丹卡、统计和科技专业15个项目的角逐。包头市、呼伦贝尔盟、呼和浩特市3个二级分行代表队分获团体前三名。本届比赛中,有56人次分别达到总行、分行业务技术能手标准。

    【向商业银行转变】  全行认真贯彻总行“九五”发展规划,实施“两个根本转变”的战略,积极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市行的经营和管理双重职能,发挥其在全行经营中的骨干作用,在信贷、财务、劳动人事制度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区别经营情况,进行转授权。2.继续深化旗县支行机构改革,巩固两部一室的体制,对连续3年亏损的18个旗县行实行明留暗降。3.清理改建39个牡丹信用卡部、房地产信贷部、国际业务部,改制后机构总量减少8个。4.积极推进统一会计管理改革,在对全行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手续和会计软件全面清理的前提下,稳步推行“三统一、四集中、两综合”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5.积极精减分流人员,采取冻结系统外调入,控制政策性增人,鼓励提前退休等各种措施,全年分流人员375名,其中纯减302名。6.在赤峰市喀喇沁旗支行进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点,探索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的路子。7.完善二级分行行长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突出经营效益;建立分行机关处室、二级单位工作实绩目标责任制,强化约束激励机制。

    【安全防范工作】  加强基础防范设施建设,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全行投资1 416万元,更新改造运钞车81辆,加固改造营业网点325个,安装和扩容电视监控系统14套。推进安全防范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和教育,提高防盗窃、防诈骗、防抢劫、保安全的意识,同时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全区67个支行、259个营业网点、43个业务库守库室进行全面检查,有效防范各类经济案件的发生。全区共堵截诈骗冒领案件14起、涉及金额2 986.3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包头市环城路办事处民航第二储蓄所、呼伦贝尔盟扎兰屯市支行第四储蓄所各成功地遏制一起持枪抢劫案件,银行资金和员工生命安全得以保护。会计部门堵住假汇票、假支票11笔,避免经济损失1 921.6万元。全行实现第四个安全年,其中:赤峰市、伊克昭盟、哲里木盟二级分行实现第13个安全年。赤峰市分行保卫科、包头市分行保卫科、乌兰察布盟丰镇市支行保卫科被总行评为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有10名安全保卫干部被评为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受到总行表彰。

    【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各级行结合“三大迎庆活动”(香港回归、自治区成立50周年、党的十五大召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在干部中开展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法制、职业道德教育,爱国、爱行、爱岗教育。

    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中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工商银行总行有关反腐倡廉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坚持三项任务格局,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量化管理试点,狠抓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重点纠正科级以上干部超标准住房、为亲属朋友经商提供优惠条件、非法集资行为和以贷谋私等行业不正之风,立案查处2000元以上经济案件一起。在全行树立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勤俭办行的观念,制定《移动电话暂行管理规定》、《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接受上级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良好形象工程  分行机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良好形象工程”活动的精神,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分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意见》、《分行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工程实施意见》和《加强分行作风纪律建设、树立和保持机关良好形象若干规定》,从抓基础建设入手,整顿办公秩序,严格劳动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个人仪表,实行承诺服务,开展争创文明处室、争当文明职工、优秀公仆活动,机关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优质文明服务  全行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优质文明服务活动,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优质文明规范高效服务十项措施》,进一步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工作规范。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行向社会推出优质文明服务示范“窗口”38个,表彰优质文明服务先进集体18个,先进个人22名。哲里木盟霍林河支行、包头市昆都仑区办事处等10个旗县支行、办事处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杯”竞赛优胜单位;有10人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系统“青年岗位能手”,其中兴安盟分行李维新还被授予全国金融系统“青年岗位能手”;呼和浩特分行段海峰等10人被评为内蒙古分行第二届“十佳青年”,托克托县支行史剑斌被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命名为“舍己救人英雄”称号。

    扶贫济困献爱心  全行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扶贫工作的战略部署和要求,集中力量,加大力度,上下结合,采取派住扶贫工作组、开展宣传教育、加大贷款投入、捐款投资、科技扶持、资助小学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乌兰察布盟察哈尔右翼后旗西勒乡西泉子行政村的定点扶贫济困工作。经过努力,托克托县和察哈尔右翼后旗西勒乡西泉子行政村实现提前脱贫的目标。托克托县脱贫工作通过自治区扶贫检查验收;察哈尔右翼后旗西勒乡西泉子行政村实现人均水浇地1.44亩、人均纯收入 1 299.52元,人均口粮921.5公斤,摘掉贫困村的帽子。自治区工商行被自治区连续第二次评为扶贫先进单位。与此同时,分行机关积极开展为受灾地区人民、贫困地区失学儿童献爱心活动。分行及二级单位干部职工为巴彦淖尔盟地震灾区捐款1.1万元。

    【存在问题】

    资产负债比例不合理 超负荷经营严重  由于自治区经济基础薄弱,存款增长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资金自给能力较低,全行资产负债比例高达110.14%,当年存贷增量比例为80.48%,累计向总行借入资金达24.85亿元,借用人行资金2.2亿元,超占联行汇差最高时达15.7亿元,1997年底为4.9亿元。

    信贷资产质量低风险大  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资金使用问题多,企业信用行为扭曲,银行信贷管理偏松等主客观原因,信贷资产风险加大,全行有问题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继续上升。与此同时,因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不严,潜在的风险进一步暴露。

    扭亏提效不理想 经营效益差  受企业大面积亏损、停息挂贷、逃废银行贷款本息的影响,全行收息率比上年下降0.63个百分点,而同时全行应收未收利息已上升到40.2亿元,比年初增加9.15亿元,全行亏损局面没有改观。

    (张  钰  王玉和  张新军  刘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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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    长:苏达奇(蒙古族1997年4月离任)

                  张  钰(1997年11月任职)

        副 行 长:贺福元(蒙古族1997年11月任职)

                  张义文

                  娜日苏(女 蒙古族)

                  李宝玲

        纪检组长:王鸿杰(1997年11月任职)

        总会计师:包献忠(蒙古族)

        总经济师:陈万友(蒙古族)

        工会主席:张采廷

    【概况】  1985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和工商银行总行有关规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承担原由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办理的人民币工商信贷、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结算和居民储蓄存款工作任务。高明新任行长、党组书记。机关设办公室、计划处、工业信贷处、商业信贷处、技术改造信贷处、储蓄处、调查信息处、会计处、出纳处、科教处、稽核处、劳动人事处、保卫处、信托投资公司、工会,二级单位有干校。1985年1月1日,接收由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划出的开户单位12.1万个,居民储蓄存款户407万个;各项存款余额29.5亿元,其中对公存款余额14.6亿元,储蓄存款余额14.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0.4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余额45.6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余额4.8亿元。

        1997年,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在各盟市(包括满洲里市)设有13个二级分行,在旗县(市)、城区设有152个支行和办事处(包括二级分行营业部)。全区设有对公营业机构394个,其中办理国际业务机构12个。设有储蓄所(专柜)1 391个,其中可办理本外币储蓄存款、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小额抵押贷款等私人金融业务的综合储蓄所506个,自治区分行直属二级单位有;营业部(国际业务部)、直属支行、干校。分行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保密委员会)、资金计划处(资信贷资产保全处、储蓄管理处、牡丹信用卡处、调查统计处(内蒙古城市金融学会)、财务会计处(财务审查委员会)、政工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纪检组监察室、稽核处、法律事务室、劳动人事处、老干部处、行政处、工会(职工技协)。全行职工17 94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等)277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政工师等)4 229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8 802人;有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学历704人,专科学历3 190人;有少数民族职工2 966人,其中蒙古族2 215人。

    【领导及经营管理体制】  中国工商银行是党中央直属企业,归口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实行统一法人领导体制,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是授权经营。在统一法人体制下,干部管理实行当地党委、政府与工商银行双重领导,以工商银行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经营上实行相对独立的分级“四自”经营和财务核算体制。同时,接受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监管。

    【经营业务】  全行经营业务主要有:1.机关、团体、企事业、部队、学校等单位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业务;居民(包括个体户)人民币、外币定期活期储蓄存款业务。2.各类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技术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住宅建设和居民购买住房抵押贷款;居民、个体户小额抵押贷款;外汇贷款等。3.办理各类开户单位、个体户资金往来结算、居民储蓄户款项汇兑业务;国际结算和结售汇业务;国内外金融机构或其它组织各种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委托代收代付、代缴代交业务;银行信用卡业务;信息咨询业务等。 

    【吸收存款】  全行为实现对公储蓄存款稳存增存,在抓对公存款上采取的主要措施:1. 全面实施对公存款“一把手”工程。各级行长,亲自解决对公存款工作中的疑难问题。2.实行全行抓对公存款的工作机制。以计划公存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对公存款任务。3.改进对公存款服务,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各级行召开企业(系统)存款座谈会、服务承诺会,与大中型企业签订银企协议,加大以贷引存力度。4.积极开辟对公存款新的增长点。狠抓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保险、就业保险、社会服务收费等存款。5.继续对信贷企业执行利息保付专户,加强企业销货款归行率考核。在抓储蓄存款方面:1. 实行领导负责制。2.新建、装修、改造储蓄所116个。3.提高储蓄网点电子化水平。4.拓宽业务领域,增加储蓄服务品种。全行在巩固传统业务基础上增加代收代付、通知存款、牡丹卡、定期存款一本通等服务种类,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服务。5.在全行开展“抓服务、促存款、增效益”竞赛活动。6.实施大所战略,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全年撤并余额小、无发展前途储蓄所66个,清理整顿联办所309个,其中改为自办所115个、改为代办所130个、撤并64个。全行5 000万元以上储蓄所达53个,其中亿元储蓄所13个。人均、所均储蓄余额分别比上年增加34万元和91万元。7.全面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宣传日、宣传月活动。8.增加办理外币储蓄存款网点。至1997年底,全行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90.42亿元,比年初增加34.48亿元。其中对公存款余额78.88亿元,比年初增加10.27亿元;储蓄存款余额211.54亿元,比年初增加24.21亿元。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 540万美元,其中:外币储蓄存款余额807万美元,比年初增加51万美元。

    【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发展】  为适应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要求:1.积极强化信贷基础工作。按照总行统一制定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标准与办法,对10 104户工商信贷企业(其中工业企业4 711户,商业企业5 393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作为掌握贷款投向的基本依据。先后下发《关于严格按照企业信用等级掌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通知》、《关于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的通知》、《贷后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和专业工作考核办法。2.支持重点企业,优化贷款增量。根据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重点投向有市场、效益好、讲信用、不挤占挪用贷款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和电力、交通、邮电、铁路等基础产业,回笼货币快、信用好、资产质量好、经济效益好的大中型商业企业、集团、股票上市公司和还款来源有保证的食品企业;固定资产贷款重点投向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有影响力的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当年累计发放贷款346.8亿元,全年各项贷款纯增48.22亿元(包括争取总行直贷6.65亿元,剔除转其它资产9.95亿元,核销呆账3.87亿元)。支持国有工业企业增加流动资金贷款18.89亿元,增加固定资产贷款8.86亿元,分别占贷款增加额的68.07%和31.93%,其中对与工商银行签订主办行协议的49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增加贷款20.18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72.72%;支持电力、邮电、铁路、烟草等13大行业系统增加贷款14.59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52.58%;支持列入工商银行全国效益50强的呼和浩特、包头市企业增加贷款16.83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60.65%;支持包头钢铁公司、北方奔驰、国统煤矿等企业增加各类专项贷款9.65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34.77%。1997年,是历史上增加贷款最多的一年,年末各项贷款余额达319.86亿元。据统计,工商银行全区821户开户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税25.9亿元,比上年增长17.97%。贷款支持的839个技改项目投产654个,新增产值49.64亿元,利税5.91亿元,节创汇3 510万美元。通过调整贷款投向和贷款结构,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3.支持企业扭亏提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贷款占用多、有望扭亏搞活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经全行上下共同努力,搞活工交企业55户,盘活存量贷款3.7亿元;搞活商业企业46户,盘活商业存量贷款3.5亿元;清收转化不良客户贷款3.69亿元。

    【支持外向型经济】  全行坚持本外币协调、配套发展的经营方针,加大国际业务的工作力度,支持自治区外向型经济尤其是出口创汇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积极开辟外汇存款新领域,大力组织外汇资金,吸收各类外汇存款;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改进服务手段,开通SWIFT—PCC结算系统,进一步提高国际结算速度和质量,全年办理国际结算量6.78亿美元,增长37.9%,结售汇4.04亿美元,增长85.7%;各类外汇贷款余额达6 700万美元,重点支持包头钢铁公司、伊克昭盟羊绒衫厂、伊化集团和邮电等大企业,加快先进技术引进和吸收,扩大产品出口,增强创汇能力。 

    【支持住房产业开发建设】  围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坚持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并举的经营原则,将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售房资金作为突破口,全面拓展业务,扩大市场占比。房地产贷款市场取向以社会信誉好、经营实力强、销售率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重点,保证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认真做好国家安居工程金融配套服务,制定《安居工程贷款实施意见》,严格项目“三查”,发放贷款2.4亿元,支持开发安居住宅250万平方米,为全区40 000户家庭解决住房。尝试开办固定资产项目验资、审查、预、决算等中介业务。

    【资金结算】  各级行处为开户企业商品交易资金往来清算提供便捷、快速的服务。全年为开户单位办理银行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支票等21 905.4万笔,其中办理同城票据清算431.8万笔;现金结算4 818.2万笔;转账结算16 655.4万笔,保证资金流通渠道的畅通。与此同时,狠抓牡丹信用卡、委托代理、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牡丹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20万张,交易额达67.7亿元,存款达3.3亿元,特约商户达1 551家。储蓄网点代理业务量达3 185万笔、金额50.2亿元,累计代发工资40.56亿元,在全国43个一级分行(包括准一级分行)中名列第7位,受到总行表扬。

    【增收节支】

    财务管理  分行制定出台《财务指标考核体系实施意见》,改变费用分配办法,分别核定保开门费用和与效益挂钩费用,调动各级行处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确定目标成本、责任会计、量本利分析试点行,探索资产负债成本管理新办法。

    做好收息工作  全行坚持收息工作行长负责制,财务会计、工商信贷、资金计划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专户收息、协议收息、搞活收息、依法收息等措施,提高收入水平,收到较好效果。全年实现各项收入28.66亿元,收息率达73.3%。

    财务管理  为规范财务行为,建立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机制,下发《财务审查委员会暂行工作细则》和《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财务管理二十条意见》,有效地控制费用支出的增长。全年各项实际支出34.19亿元,比上年下降2.81%,较好地完成全年财务计划。

    【金融监督】

    强化稽核  全面贯彻工商银行总行《关于改革稽核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完善总稽核负责制,取消旗县支行、城市办事处稽核建制,实行一、二级分行直接稽核和派驻制稽核。1997年,组织345人次70个检查组,重点围绕执行《中国工商银行经营管理禁令》、资金调度、贷款发放、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外汇业务、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证券、财务收支等经营活动开展常规及专项稽核919次,提出稽核整改建议1 787条,挽回经济损失155万元。

    执法监察  分行制定下发《1997年度执法监察实施方案》,围绕新增贷款执行规章制度情况,会计、储蓄事后监督和检查员、管库员、守库员等履行职责情况,抽调业务骨干71人,组成11个工作组,对辖内42个独立核算营业机构开展执法监察。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监察建议218条,下发建议书65份,对73名责任人进行查处。

    【电子化建设】  全区各级行始终把科技作为开拓业务、改进服务、提高同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加大科技投入力度,1997年,电子化建设资金达4 500万元。扩展ES/9000大机功能,实施呼和浩特对公、储蓄、牡丹信用卡工程,组织向集宁市延伸工程,扩大通存通兑面。在建成帧中继子网的基础上,完成电子邮件局域网工程,开通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信息高速公路;组建呼和浩特、包头市无线数据通信备份网;二次开发《储蓄前台业务处理系统》,扩充牡丹信用卡、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小额抵押贷款业务处理功能;进行会计业务系统软件的更新换版试点工作;完成其它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系统、贷后稽核管理系统的开发。全行对公营业机构有268个运用计算机处理业务,电子化覆盖率达69%;有947个储蓄所(专柜)配备计算机,电子化覆盖率达67.7%,各二级分行辖区内主要网点实现计算机联网、存款通存通兑;此外,已在呼和浩特、包头、赤峰、海拉尔、临河、东胜等城市配备ATM(自动柜员机)45台;全区联行实时电子汇兑系统与全国联网,企业资金款项汇划24小时内到达。

    【金融教育】

    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  为继续做好培养跨世纪后备干部工作,对入围“百千万人才工程”的200名(其中;“百名人才”10名;“千名人才”46名;“万名人才”144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总行“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组织进行金融理论、专业知识、计算机、外语等方面的培训。

    岗位培训  全行职工教育坚持以岗位培训为中心,本着“新、精、短、快”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全年共完成岗位培训24 091人次,岗位资格培训287人。举办各种业务、法律、法规及计算机应用软件推广脱产培训班14期,培训570人。对旗县行长、办事处主任和业务骨干593人组织函授培训。

    业务技能竞赛  全行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基础上,举行全区工行系统第四届业务技术比赛,各二级分行、二级单位15个代表队共派出207名选手,参加会计、出纳、储蓄、牡丹卡、统计和科技专业15个项目的角逐。包头市、呼伦贝尔盟、呼和浩特市3个二级分行代表队分获团体前三名。本届比赛中,有56人次分别达到总行、分行业务技术能手标准。

    【向商业银行转变】  全行认真贯彻总行“九五”发展规划,实施“两个根本转变”的战略,积极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市行的经营和管理双重职能,发挥其在全行经营中的骨干作用,在信贷、财务、劳动人事制度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区别经营情况,进行转授权。2.继续深化旗县支行机构改革,巩固两部一室的体制,对连续3年亏损的18个旗县行实行明留暗降。3.清理改建39个牡丹信用卡部、房地产信贷部、国际业务部,改制后机构总量减少8个。4.积极推进统一会计管理改革,在对全行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手续和会计软件全面清理的前提下,稳步推行“三统一、四集中、两综合”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5.积极精减分流人员,采取冻结系统外调入,控制政策性增人,鼓励提前退休等各种措施,全年分流人员375名,其中纯减302名。6.在赤峰市喀喇沁旗支行进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点,探索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的路子。7.完善二级分行行长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突出经营效益;建立分行机关处室、二级单位工作实绩目标责任制,强化约束激励机制。

    【安全防范工作】  加强基础防范设施建设,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全行投资1 416万元,更新改造运钞车81辆,加固改造营业网点325个,安装和扩容电视监控系统14套。推进安全防范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和教育,提高防盗窃、防诈骗、防抢劫、保安全的意识,同时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全区67个支行、259个营业网点、43个业务库守库室进行全面检查,有效防范各类经济案件的发生。全区共堵截诈骗冒领案件14起、涉及金额2 986.3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包头市环城路办事处民航第二储蓄所、呼伦贝尔盟扎兰屯市支行第四储蓄所各成功地遏制一起持枪抢劫案件,银行资金和员工生命安全得以保护。会计部门堵住假汇票、假支票11笔,避免经济损失1 921.6万元。全行实现第四个安全年,其中:赤峰市、伊克昭盟、哲里木盟二级分行实现第13个安全年。赤峰市分行保卫科、包头市分行保卫科、乌兰察布盟丰镇市支行保卫科被总行评为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有10名安全保卫干部被评为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受到总行表彰。

    【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各级行结合“三大迎庆活动”(香港回归、自治区成立50周年、党的十五大召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在干部中开展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法制、职业道德教育,爱国、爱行、爱岗教育。

    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中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工商银行总行有关反腐倡廉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坚持三项任务格局,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量化管理试点,狠抓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重点纠正科级以上干部超标准住房、为亲属朋友经商提供优惠条件、非法集资行为和以贷谋私等行业不正之风,立案查处2000元以上经济案件一起。在全行树立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勤俭办行的观念,制定《移动电话暂行管理规定》、《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接受上级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良好形象工程  分行机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良好形象工程”活动的精神,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分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意见》、《分行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工程实施意见》和《加强分行作风纪律建设、树立和保持机关良好形象若干规定》,从抓基础建设入手,整顿办公秩序,严格劳动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个人仪表,实行承诺服务,开展争创文明处室、争当文明职工、优秀公仆活动,机关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优质文明服务  全行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优质文明服务活动,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优质文明规范高效服务十项措施》,进一步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工作规范。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行向社会推出优质文明服务示范“窗口”38个,表彰优质文明服务先进集体18个,先进个人22名。哲里木盟霍林河支行、包头市昆都仑区办事处等10个旗县支行、办事处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杯”竞赛优胜单位;有10人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系统“青年岗位能手”,其中兴安盟分行李维新还被授予全国金融系统“青年岗位能手”;呼和浩特分行段海峰等10人被评为内蒙古分行第二届“十佳青年”,托克托县支行史剑斌被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命名为“舍己救人英雄”称号。

    扶贫济困献爱心  全行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扶贫工作的战略部署和要求,集中力量,加大力度,上下结合,采取派住扶贫工作组、开展宣传教育、加大贷款投入、捐款投资、科技扶持、资助小学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乌兰察布盟察哈尔右翼后旗西勒乡西泉子行政村的定点扶贫济困工作。经过努力,托克托县和察哈尔右翼后旗西勒乡西泉子行政村实现提前脱贫的目标。托克托县脱贫工作通过自治区扶贫检查验收;察哈尔右翼后旗西勒乡西泉子行政村实现人均水浇地1.44亩、人均纯收入 1 299.52元,人均口粮921.5公斤,摘掉贫困村的帽子。自治区工商行被自治区连续第二次评为扶贫先进单位。与此同时,分行机关积极开展为受灾地区人民、贫困地区失学儿童献爱心活动。分行及二级单位干部职工为巴彦淖尔盟地震灾区捐款1.1万元。

    【存在问题】

    资产负债比例不合理 超负荷经营严重  由于自治区经济基础薄弱,存款增长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资金自给能力较低,全行资产负债比例高达110.14%,当年存贷增量比例为80.48%,累计向总行借入资金达24.85亿元,借用人行资金2.2亿元,超占联行汇差最高时达15.7亿元,1997年底为4.9亿元。

    信贷资产质量低风险大  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资金使用问题多,企业信用行为扭曲,银行信贷管理偏松等主客观原因,信贷资产风险加大,全行有问题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继续上升。与此同时,因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不严,潜在的风险进一步暴露。

    扭亏提效不理想 经营效益差  受企业大面积亏损、停息挂贷、逃废银行贷款本息的影响,全行收息率比上年下降0.63个百分点,而同时全行应收未收利息已上升到40.2亿元,比年初增加9.15亿元,全行亏损局面没有改观。

    (张  钰  王玉和  张新军  刘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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