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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妇联
  •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领导名录】

        主  席:林  瑞(女 蒙古族)

        副主席:刘晚霞(女 蒙古族)

                吴秉先(女)

                格根其其格(女 蒙古族)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1月12日,时称内蒙古民主妇女联合会,主任乌兰(蒙古族)。1953年1月,绥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与内蒙古民主妇女联合会合并。1957年9月,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要求,将内蒙古自治区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自治区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自治区妇联(包括二级事业单位)共有干部职工119名,其中妇联主席、副主席4名。自治区妇联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部、儿童工作部、城乡工作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室,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即内蒙古妇女儿童杂志社、内蒙古科学育儿基地、内蒙古妇女干部学校暨内蒙古女子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两块牌子)。另外,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儿童基金会办公室也设在妇联。  1997年,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18家单位组成的自治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立,各盟市、旗县也相继成立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制定活动规划和1997年活动方案。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优良风气,并把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环境保护和勤劳致富纳入创评内容。通过创评涌现出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五好文明家庭”。自治区妇联表彰100户“五好文明家庭”、13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13对金婚银婚佳侣。其中何国利一家、刘焕梅一家,布和朝禄、金良夫妇,分别被全国妇联授予“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和金婚银婚佳侣称号。全区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巾帼建功”竞赛活动,把脱贫攻坚、帮助下岗女工再就业作为活动重点,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妇女参政的重要意义、参政妇女的成就和优秀妇女干部的业绩,还不失时机地向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妇女人才。自治区各级妇联积极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做好NPA试点工作。自治区妇联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三优”示范旗市工作的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儿童事业发展纲要的实施,并对儿童事业发展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工作。包头市、伊克昭盟、乌兰浩特市被评为全国热爱儿童先进市县,受到国务院妇儿工委的表彰。

     (张秀梅  刘丽贤)

     【组织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妇联干部2 779人,其中少数民族妇干占35.9%;45岁以下2 496人,占妇干总数的89.8%;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 376人,占85.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02人,占干部总数的28.86%。全区乡级以上共有妇联组织1 834个,其中盟市妇联组织12个,旗县妇联组织101个,乡苏木妇联1 721个。全区基层妇代会共有18 074个,个体劳动者协会及专业市场妇代会104个,机关及事业单位妇委会3 459个,团体会员组织4 684人,民主党派妇委会25个。基层妇代会主任素质有明显提  高,全区基层妇代会干部的平均年龄降低,文化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妇代会主任中,农牧民技术员6 307人,占妇代会主任总数的34.9%;进入两委(村委会、党支部委员会)12 717人,占妇代会主任总数的90.13%。基层妇女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妇女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妇代会建会率达99.96%,巩固率100%。

     【双学双比活动】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自治区“两个提高”的奋斗目标,围绕各盟市、旗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目标,在农村、牧区开展并深化适合妇女特点的“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为全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在“双学双比”活动中,各级妇联贯彻“科教兴农”的方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妇女掌握运用科学和生产技术的能力。1997年底,全区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8 642期,培训妇女117万人次,全区已有655万适龄妇女接受各类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其中掌握一门以上技术的占60%;全区共培养女农牧民技术员19 681名,其中村级妇代会主任成为农牧民技术员的有6 307人。1997年,全区有7万名青壮年妇女脱盲,有911名妇女荣获自治区女状元称号,有14名荣获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称号。全区共建“三八”绿色工程9 308个,培训基地3 288个。自治区妇联主动争取国际国内项目累计27个,折合人民币164万元,辐射贫困妇女15 000人。积极组织女能手、女状元与城乡妇女结对子,广泛开展“一帮一带一户,手拉手共同富”活动。几年来,全区各级妇联共建联系户143 789户,已脱贫118 314户。1997年,各级妇联组织树立的女状元共帮助1 l00名贫困妇女脱贫。

    【巾帼建功活动】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围绕两个文明建设,针对企业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措施后,下岗女工不断增多的现状,重点开展以为下岗女工再就业提供服务和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建功”活动。各级妇联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下岗女工再就业服务。1.在政策上扶持,为下岗女工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妇联积极协调劳动、工商、民政、税务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的意见》,为保护下岗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再就业提供政策保证。2.在思想上引导教育下岗女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各级妇联干部深入下岗女职工中,鼓励她们下岗不落志。同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引导下岗女工树立新的择业观。3.在素质上提高,进行职业培训。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市场营销、实用技术培训。4.在安置上服务,为下岗女工再就业牵线搭桥,拓宽就业门路。一年来,全区各级妇联举办培训班204期,培训下岗女工11 000人,为21 214名妇女重新上岗牵线搭桥。

    【妇女参政】  1997年,全区妇女干部已达27.23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36.98%,越来越多的妇女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在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有1名妇女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8.3%;盟市地厅局级女干部77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8.24%;县处级女干部1 278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3.25%;12个盟市党政领导班子中有10个配备女干部,占83.3%;全区101个旗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中有89个配备女干部,占88.1%;在全区1 565个苏木乡镇党政班子中,有688个配备女干部,占44%,其中担任党委领导职务的364人,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234人。少数民族女干部队伍已具一定规模。1997年底,全区有少数民族女干部6.8万余人,占全区女干部总数的38.83%。妇女科技人才迅速成长。1997年,全区有各类女科技干部23.41万人,占全区同类人员总数的41.02%。其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5 467人,占同类人员的26.75%;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53 666人,占同类人员的38.78%。培养选拔一批素质较高、结构较为合理的妇女后备干部队伍。目前,全区盟市、厅局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妇女干部占14.3%;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妇女干部占14.2%。在各级“一把手”后备干部中,妇女干部均占一定比例。全区女党员发展工作迈出新步伐。1997年底,全区有女党员201 794人,占全区党员总数的18.29%。女性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在自治区八届人大代表和政协七届委员中,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也较上届有所提高,分别提高1.86%和0.93%。

    【两地一体建设】  妇联“两地一体”(活动阵地、经费基地,经济实体),是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工作、举办活动的载体。至1997年,全区有妇女活动阵地15 320个,其中城镇2 258个,乡镇(苏木)1 385个,村(嘎查)11 677个。基层妇女代表会通过活动阵地,对广大妇女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活动,有力地推动农村牧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同时,各级妇联着力抓经费基地建设工作。全区共有9 877个基层妇代会有经费基地。经费基地包括有经费田、经费林、经费畜。经费基地不仅解决基层妇女代表会主任的报酬,而且为活跃基层妇女工作提供活动经费,减轻国家的负担,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

    (张秀梅)

    【妇女 家园 环境活动】  1997年11月27日,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环保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妇女·家园·环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为使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成立宣传教育活动组委会,制定妇女环保二十佳评选方案。评选条件是: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五大有关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环境保护意识强。2.植树种草,搞好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治理环境污染,成效显著。3.积极参与社会净化、美化、绿化环境及便民利民公益活动,事迹突出。4.带头使用并积极倡导“重挎菜篮子、重拿布袋子”,治理白色污染,成绩突出。全区各地按照宣传教育活动组委会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此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妇联开展的“双学双比”、“三八绿色工程”、“五好文明家庭”等经常性的活动结合起来。细化“五好文明家庭”评比条件中“保护环境”的内容,组织妇女开展“妇女·家园·环境”知识竞赛,适时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妇女环境保护行动,如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绿化美化净化家庭及社区等。

    (关  捷)

    【女企业家协会】  是以全区企业中女厂长、女经理为主组成的群众团体,挂靠自治区妇联,是自治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业务上接受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女企业家协会和自治区企业管理协会的指导。现有会员117人。1997年,内蒙古女企业家协会首次表彰十名自治区级优秀女企业家,其中有两名女企业家经推荐受到全国女企协会的表彰。自治区女企协会还邀请受全国表彰的优秀女企业家进行座谈。

    【自治区优秀妇联干部】  为建设一支有较高素质的跨世纪的妇联干部队伍,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妇联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和完成“两大历史性任务”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997年12月25日自治区妇联表彰101名全区优秀妇联干部、30个妇联先进集体,同时树立10大妇联干部标兵,并号召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以先进集体、优秀妇联干部、妇联干部标兵为楷模,热爱妇女工作,献身妇女事业。

    【实施春蕾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从1994年实施“春蕾计划”,各级妇联和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基金会广泛宣传实施“春蕾计划”的重大意义,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发展女童教育,将“春蕾计划”的实施纳入《自治区儿童事业发展“九五”计划纲要》。各级妇联积极为贫困女童牵线搭桥,发动社会开展“伸出一双手,奉献一颗爱心”的捐助活动。几年来,“春蕾计划”已使6 995名女童重返校园,建起春蕾女童班34个,其中受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香港周洁冰女士救助的有1 425名。1997年,自治区妇联党组决定救助女童先从自己做起,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共捐款8 400元,救助女童42名,并将所捐物品及现款亲自送到女童手中。1997年9月,全区仍有失辍学儿童5万多名,其中女童占60%以上。为解决大龄女童失辍学问题,自治区妇联向国家关工委专家委员会申请,在伊克昭盟达拉特旗建起内蒙古鄂尔多斯希望初级职业学校,培养贫困地区因家庭辍学的学龄青少年,使他们毕业后成为农牧区脱贫致富的技术骨干。首批学员招收伊克昭盟地区小学毕业辍  学或初中贫困辍学孤儿、单亲或贫困家庭子女100名,其中女童52名,年龄在13~17岁,学制3年。这一办学模式已开始在全区推广。

    【两纲两法贯彻实施】  为促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区的贯彻实施,1997年,自治区妇联扎实有效地开展以下几项工作:1.利用“三八”妇女节活动,在全区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宣传男女平等和两个纲要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日、宣传周活动。2.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区第四次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活动。3.确定赤峰市喀喇沁旗、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包头市郊区为全国实施儿童纲要的示范旗县。

    (包秀春)

    【巾帼服务中心】  1997年2月成立,是自治区妇联领导的、公益性的职业介绍服务实体,其职责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促进就业的政策规定,在就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区内企业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及其他人员就业提供帮  助和服务。开展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传递等方面的服务。同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规定,在婚姻家庭方面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调解家庭纠纷等服务。为帮助更多的妇女就业,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班,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生产技能。

    【妇女干部学校】  是自治区唯一的一所培养妇女干部和女性人才的学校。1995年附设内蒙古女子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该校现有教职工38人,其中教师2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6人。至1997年,共举办不同类型的班119期,培训妇干7 400余人次,其中少数民族妇女干部3 300人次。

    【三五普法规划】  为全面实施全国、自治区和全国妇联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结合全区妇女工作实际,自治区妇联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各族妇女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并于1997年4月下发各盟市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重点组织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与妇女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及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权利、义务观念,提高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及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全面推进妇女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在学习的基础上,自治区妇联对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进行考试,参考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7%,平均考试成绩95分。年末对全会的普法工作进行总结,较好地完成“三五”普法年度任务。各盟市、旗县也都相应制定本地区的普法规划。自治区妇联还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各地还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自治区妇联制定下发《妇联信访工作办法》,各级妇联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一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74 921件,结案率达94.8%。

    【妇女儿童杂志社】  目前有三种妇女儿童期刊:《内蒙古妇女》(蒙文)、《中外妇女文摘》、《中外童话画刊》。至1997年12月,已分别出版发行201期、97期、96期。这三个刊物始终坚持贴近妇女儿童、贴近生活的原则,以知识性、趣味性、可读性取胜,赢得越来越多的读者,多次获得全国和自治区的奖励。

    【少儿艺术团】  成立于1997年3月15日,是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文化厅和自治区儿童基金会共同创办的,现有舞蹈、声乐、器乐3个专业,学员由蒙、汉、回、达、满、壮等民族组成。组团以来,已参加喜迎香港回归、自治区成立50周年那达慕大会开幕式等大型活动的演出。1997年,少儿艺术团共招收各类学员38人,预备学员57人。

     (刘丽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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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领导名录】

        主  席:林  瑞(女 蒙古族)

        副主席:刘晚霞(女 蒙古族)

                吴秉先(女)

                格根其其格(女 蒙古族)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1月12日,时称内蒙古民主妇女联合会,主任乌兰(蒙古族)。1953年1月,绥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与内蒙古民主妇女联合会合并。1957年9月,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要求,将内蒙古自治区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自治区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自治区妇联(包括二级事业单位)共有干部职工119名,其中妇联主席、副主席4名。自治区妇联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部、儿童工作部、城乡工作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室,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即内蒙古妇女儿童杂志社、内蒙古科学育儿基地、内蒙古妇女干部学校暨内蒙古女子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两块牌子)。另外,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儿童基金会办公室也设在妇联。  1997年,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18家单位组成的自治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立,各盟市、旗县也相继成立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制定活动规划和1997年活动方案。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优良风气,并把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环境保护和勤劳致富纳入创评内容。通过创评涌现出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五好文明家庭”。自治区妇联表彰100户“五好文明家庭”、13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13对金婚银婚佳侣。其中何国利一家、刘焕梅一家,布和朝禄、金良夫妇,分别被全国妇联授予“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和金婚银婚佳侣称号。全区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巾帼建功”竞赛活动,把脱贫攻坚、帮助下岗女工再就业作为活动重点,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妇女参政的重要意义、参政妇女的成就和优秀妇女干部的业绩,还不失时机地向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妇女人才。自治区各级妇联积极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做好NPA试点工作。自治区妇联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三优”示范旗市工作的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儿童事业发展纲要的实施,并对儿童事业发展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工作。包头市、伊克昭盟、乌兰浩特市被评为全国热爱儿童先进市县,受到国务院妇儿工委的表彰。

     (张秀梅  刘丽贤)

     【组织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妇联干部2 779人,其中少数民族妇干占35.9%;45岁以下2 496人,占妇干总数的89.8%;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 376人,占85.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02人,占干部总数的28.86%。全区乡级以上共有妇联组织1 834个,其中盟市妇联组织12个,旗县妇联组织101个,乡苏木妇联1 721个。全区基层妇代会共有18 074个,个体劳动者协会及专业市场妇代会104个,机关及事业单位妇委会3 459个,团体会员组织4 684人,民主党派妇委会25个。基层妇代会主任素质有明显提  高,全区基层妇代会干部的平均年龄降低,文化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妇代会主任中,农牧民技术员6 307人,占妇代会主任总数的34.9%;进入两委(村委会、党支部委员会)12 717人,占妇代会主任总数的90.13%。基层妇女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妇女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妇代会建会率达99.96%,巩固率100%。

     【双学双比活动】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自治区“两个提高”的奋斗目标,围绕各盟市、旗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目标,在农村、牧区开展并深化适合妇女特点的“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为全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在“双学双比”活动中,各级妇联贯彻“科教兴农”的方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妇女掌握运用科学和生产技术的能力。1997年底,全区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8 642期,培训妇女117万人次,全区已有655万适龄妇女接受各类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其中掌握一门以上技术的占60%;全区共培养女农牧民技术员19 681名,其中村级妇代会主任成为农牧民技术员的有6 307人。1997年,全区有7万名青壮年妇女脱盲,有911名妇女荣获自治区女状元称号,有14名荣获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称号。全区共建“三八”绿色工程9 308个,培训基地3 288个。自治区妇联主动争取国际国内项目累计27个,折合人民币164万元,辐射贫困妇女15 000人。积极组织女能手、女状元与城乡妇女结对子,广泛开展“一帮一带一户,手拉手共同富”活动。几年来,全区各级妇联共建联系户143 789户,已脱贫118 314户。1997年,各级妇联组织树立的女状元共帮助1 l00名贫困妇女脱贫。

    【巾帼建功活动】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围绕两个文明建设,针对企业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措施后,下岗女工不断增多的现状,重点开展以为下岗女工再就业提供服务和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建功”活动。各级妇联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下岗女工再就业服务。1.在政策上扶持,为下岗女工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妇联积极协调劳动、工商、民政、税务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的意见》,为保护下岗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再就业提供政策保证。2.在思想上引导教育下岗女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各级妇联干部深入下岗女职工中,鼓励她们下岗不落志。同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引导下岗女工树立新的择业观。3.在素质上提高,进行职业培训。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市场营销、实用技术培训。4.在安置上服务,为下岗女工再就业牵线搭桥,拓宽就业门路。一年来,全区各级妇联举办培训班204期,培训下岗女工11 000人,为21 214名妇女重新上岗牵线搭桥。

    【妇女参政】  1997年,全区妇女干部已达27.23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36.98%,越来越多的妇女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在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有1名妇女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8.3%;盟市地厅局级女干部77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8.24%;县处级女干部1 278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3.25%;12个盟市党政领导班子中有10个配备女干部,占83.3%;全区101个旗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中有89个配备女干部,占88.1%;在全区1 565个苏木乡镇党政班子中,有688个配备女干部,占44%,其中担任党委领导职务的364人,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234人。少数民族女干部队伍已具一定规模。1997年底,全区有少数民族女干部6.8万余人,占全区女干部总数的38.83%。妇女科技人才迅速成长。1997年,全区有各类女科技干部23.41万人,占全区同类人员总数的41.02%。其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5 467人,占同类人员的26.75%;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53 666人,占同类人员的38.78%。培养选拔一批素质较高、结构较为合理的妇女后备干部队伍。目前,全区盟市、厅局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妇女干部占14.3%;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妇女干部占14.2%。在各级“一把手”后备干部中,妇女干部均占一定比例。全区女党员发展工作迈出新步伐。1997年底,全区有女党员201 794人,占全区党员总数的18.29%。女性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在自治区八届人大代表和政协七届委员中,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也较上届有所提高,分别提高1.86%和0.93%。

    【两地一体建设】  妇联“两地一体”(活动阵地、经费基地,经济实体),是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工作、举办活动的载体。至1997年,全区有妇女活动阵地15 320个,其中城镇2 258个,乡镇(苏木)1 385个,村(嘎查)11 677个。基层妇女代表会通过活动阵地,对广大妇女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活动,有力地推动农村牧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同时,各级妇联着力抓经费基地建设工作。全区共有9 877个基层妇代会有经费基地。经费基地包括有经费田、经费林、经费畜。经费基地不仅解决基层妇女代表会主任的报酬,而且为活跃基层妇女工作提供活动经费,减轻国家的负担,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

    (张秀梅)

    【妇女 家园 环境活动】  1997年11月27日,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环保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妇女·家园·环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为使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成立宣传教育活动组委会,制定妇女环保二十佳评选方案。评选条件是: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五大有关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环境保护意识强。2.植树种草,搞好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治理环境污染,成效显著。3.积极参与社会净化、美化、绿化环境及便民利民公益活动,事迹突出。4.带头使用并积极倡导“重挎菜篮子、重拿布袋子”,治理白色污染,成绩突出。全区各地按照宣传教育活动组委会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此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妇联开展的“双学双比”、“三八绿色工程”、“五好文明家庭”等经常性的活动结合起来。细化“五好文明家庭”评比条件中“保护环境”的内容,组织妇女开展“妇女·家园·环境”知识竞赛,适时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妇女环境保护行动,如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绿化美化净化家庭及社区等。

    (关  捷)

    【女企业家协会】  是以全区企业中女厂长、女经理为主组成的群众团体,挂靠自治区妇联,是自治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业务上接受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女企业家协会和自治区企业管理协会的指导。现有会员117人。1997年,内蒙古女企业家协会首次表彰十名自治区级优秀女企业家,其中有两名女企业家经推荐受到全国女企协会的表彰。自治区女企协会还邀请受全国表彰的优秀女企业家进行座谈。

    【自治区优秀妇联干部】  为建设一支有较高素质的跨世纪的妇联干部队伍,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妇联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和完成“两大历史性任务”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997年12月25日自治区妇联表彰101名全区优秀妇联干部、30个妇联先进集体,同时树立10大妇联干部标兵,并号召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以先进集体、优秀妇联干部、妇联干部标兵为楷模,热爱妇女工作,献身妇女事业。

    【实施春蕾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从1994年实施“春蕾计划”,各级妇联和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基金会广泛宣传实施“春蕾计划”的重大意义,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发展女童教育,将“春蕾计划”的实施纳入《自治区儿童事业发展“九五”计划纲要》。各级妇联积极为贫困女童牵线搭桥,发动社会开展“伸出一双手,奉献一颗爱心”的捐助活动。几年来,“春蕾计划”已使6 995名女童重返校园,建起春蕾女童班34个,其中受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香港周洁冰女士救助的有1 425名。1997年,自治区妇联党组决定救助女童先从自己做起,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共捐款8 400元,救助女童42名,并将所捐物品及现款亲自送到女童手中。1997年9月,全区仍有失辍学儿童5万多名,其中女童占60%以上。为解决大龄女童失辍学问题,自治区妇联向国家关工委专家委员会申请,在伊克昭盟达拉特旗建起内蒙古鄂尔多斯希望初级职业学校,培养贫困地区因家庭辍学的学龄青少年,使他们毕业后成为农牧区脱贫致富的技术骨干。首批学员招收伊克昭盟地区小学毕业辍  学或初中贫困辍学孤儿、单亲或贫困家庭子女100名,其中女童52名,年龄在13~17岁,学制3年。这一办学模式已开始在全区推广。

    【两纲两法贯彻实施】  为促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区的贯彻实施,1997年,自治区妇联扎实有效地开展以下几项工作:1.利用“三八”妇女节活动,在全区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宣传男女平等和两个纲要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日、宣传周活动。2.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区第四次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活动。3.确定赤峰市喀喇沁旗、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包头市郊区为全国实施儿童纲要的示范旗县。

    (包秀春)

    【巾帼服务中心】  1997年2月成立,是自治区妇联领导的、公益性的职业介绍服务实体,其职责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促进就业的政策规定,在就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区内企业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及其他人员就业提供帮  助和服务。开展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传递等方面的服务。同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规定,在婚姻家庭方面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调解家庭纠纷等服务。为帮助更多的妇女就业,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班,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生产技能。

    【妇女干部学校】  是自治区唯一的一所培养妇女干部和女性人才的学校。1995年附设内蒙古女子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该校现有教职工38人,其中教师2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6人。至1997年,共举办不同类型的班119期,培训妇干7 400余人次,其中少数民族妇女干部3 300人次。

    【三五普法规划】  为全面实施全国、自治区和全国妇联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结合全区妇女工作实际,自治区妇联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各族妇女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并于1997年4月下发各盟市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重点组织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与妇女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及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权利、义务观念,提高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及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全面推进妇女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在学习的基础上,自治区妇联对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进行考试,参考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7%,平均考试成绩95分。年末对全会的普法工作进行总结,较好地完成“三五”普法年度任务。各盟市、旗县也都相应制定本地区的普法规划。自治区妇联还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各地还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自治区妇联制定下发《妇联信访工作办法》,各级妇联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一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74 921件,结案率达94.8%。

    【妇女儿童杂志社】  目前有三种妇女儿童期刊:《内蒙古妇女》(蒙文)、《中外妇女文摘》、《中外童话画刊》。至1997年12月,已分别出版发行201期、97期、96期。这三个刊物始终坚持贴近妇女儿童、贴近生活的原则,以知识性、趣味性、可读性取胜,赢得越来越多的读者,多次获得全国和自治区的奖励。

    【少儿艺术团】  成立于1997年3月15日,是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文化厅和自治区儿童基金会共同创办的,现有舞蹈、声乐、器乐3个专业,学员由蒙、汉、回、达、满、壮等民族组成。组团以来,已参加喜迎香港回归、自治区成立50周年那达慕大会开幕式等大型活动的演出。1997年,少儿艺术团共招收各类学员38人,预备学员57人。

     (刘丽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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