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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技术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局    长:阮景海 
        副 局 长:斯日古楞(蒙古族) 
                  王选龄 
                  马俊英(女) 
                  胡书捷 
                  扎  那(蒙古族) 
        纪检组长:曹福明 
    【概况】  1955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度量衡检定所,开始全区度量衡器的管理。至1990年,机构名称围绕“标准计量”几度变更。1991年8月,自治区标准计量局更名为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其职能为履行全区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质量认证等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此后,全区各盟市及旗县的标准计量机构相继更名,形成从国家到地方完整的技术监督系统。 
        1997年,全区技术监督系统共有职工4 247人,其中行政人员2 122人,技术人员1 343人,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有402人。全区建立自治区级技术监督机构(包括授权建立的站)有35个,其中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直属机构有计量测试研究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局、技术监督信息中心、节能技术监测中心5个,授权建立的质量监督检验站22个,计量站7个。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均建有技术监督局,95个旗县建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盟市技术监督局所属技术机构31个,旗县技术监督机构所属技术机构8个。1997年,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贯彻“以质量为中心,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技术监督工作方针,在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搞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全区技术监督事业取得很大发展。全区技术监督部门固定资产总额为7 740.17万元,其中仪器设备资产为2 671.97万元。全年检验、检定法定收入1 592.27万元,代码、中介服务及其它收入共402.08万元。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检测服务能力的覆盖全区的技术监督保证体系。 加大对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开展“质量兴区”活动,全社会重视质量和抓质量的风气有明显上升。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督的力度,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稳定在70%以上。加大打假力度,假冒伪劣产品受到遏制。开展’97内蒙古质量行活动,配合新闻媒体形成“立体宣传”态势。标准化工作有新的进展,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消灭无标准生产以及农业标准化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计量基础工作全面推进,狠抓以商品量为重点的商贸计量监督,计量器具制造、销售、使用工作纳入法制管理,工业企业计量技术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工作有新起色,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码工作有新发展,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技术监督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技术监督部门自身建设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技术机构改革试点初见成效,科技人员素质有所提高,反腐倡廉、行业风气有显著改善。全区技术监督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1.确立全面履行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两大职能的格局。2.按照“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信赖、社会赞誉”的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抓住政府关心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舆论关注的焦点作为技术监督工作的重点。3.坚持“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4.以重大活动带动全局,提高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性。5.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维护“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质量监督】  生产与流通领域质量监督  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强化质量监督力度,将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农业产品、广大消费者和用户普遍关注的热点产品作为质量监督的重点,完成国家技术监督局下达的瓶装饮用矿泉水、胶粘皮鞋和成品油的全国统检任务。全区技术监督系统共对9 566个企业生产的12 326个批次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为71.9%,比上年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自治区重点跟踪检查40种产品,全年共对1 746个企业生产的2 010个批次的重点产品进行跟踪对比监督检查显示,批次合格率68.2%,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1997年,国家对内蒙古37家企业生产的重熔用铝锭、工业碳酸钠、毛织品、冶炼精煤、冰淇淋、示波器、鞋面用皮革、铡草切碎机等48种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合格42种,抽查合格率为87.5%,高于全国平均合格率9.2个百分点。在流通领域,围绕重大节日,对市场商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农资产品、夏令商品、定量包装商品、珠宝玉石制品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组织重点检查,加强专业市场商品质量监督。1997年,全区技术监督部门共对17 256户商业企业经销的38 125个批次的商品进行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1.1%。自治区级质量监督检验所、站,共对全区2 604家企业的3 226个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合格2 096个批次,合格率为65%。其中,生产领域检查合格率为66.9%,流通领域检查合格率为60.1%。国有企业共抽检1 246个批次,合格率为79.5%;集体企业抽检781个批次,合格率为64.5%;乡镇企业抽检230个批次,合格率为67%;私营个体企业抽检866个批次,合格率为53%;三资及股份制企业抽检103个批次,合格率为88.3%,在这些企业中,大中型企业抽检432个批次,合格率为88.4%。1997年,对质量、计量工作好的17家企业,由自治区技术监督局颁发“质量计量信得过”牌匾。至1997年,全区共77家企业获此荣誉。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程序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将不合格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列为自治区考核盟市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对连续两年自治区统检不合格的企业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对国家监督抽查中的15家不合格企业和自治区监督抽查中的20家不合格企业进行重点查处。  
        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建设  至1997年,全区有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局和16个授权建立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扩大质量监督检验覆盖面,依法新建眼镜、条形码、种畜禽、测绘产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及林木种子6个质量监督检验站。为保证质检机构工作质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全区30%的质检机构进行检查,抽查6个自治区级质检机构和4个盟市级质检机构,进一步完善质检制度,充实检测手段,为产品质量执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 
    【标准化管理】  企业标准化管理  1997年,批准发布自治区地方标准23项,其中强制性标准5项,累计有自治区地方标准558项。编印企业产品注册登记指南,制发注册登记微机软件,培训操作人员,把企业产品标准注册登记工作与企业标准备案、食品标签准印、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进行,加大工作力度。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全年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 878项,历年累计备案企业产品标准8 038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从1997年开始,年内办理产品标准注册登记企业5 411家,产品12 794种。  
        农业标准化  为贯彻第三次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成立以政府副主席张廷武为组长,主席助理郝益东及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局长阮景海为副组长,由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财政、科技和技术监督局分管领导组成的农业标准化协调小组,并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并由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和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九五”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承担国家技术监督局下达的《河套灌区高产优质小麦综合标准化》项目顺利通过验收。项目区3年累计标准化种植面积2.54万公顷,平均单产7 527公斤/公顷,较前3年平均单产增加409.5公斤/公顷,3年增产小麦642.47万公斤,农民增收2 180.32万元。伊克昭盟准格尔旗承担的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准格尔旗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开发综合标准化》项目通过验收。项目区治理面积375平方公里,治理度达83.13%,林草保存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2.5%以上;项目区农民人均收入由治理前的267元增加到1 774.4元,人均粮食由267公斤增加到947.9公斤。自治区承担的临河市春小麦、包头市郊区“菜篮子”工程、赤峰市松山区家畜养殖3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取得阶段性成果。圆满地完成包扶卓资县大榆树乡脑包沟行政村的脱贫任务。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经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编制下达《内蒙古自治区1997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计划》,1997年,全区有34个产品获得采标验收合格证书,72个产品备案使用采标标志,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全区累计454个产品通过国家、自治区或国外权威机构的采标验收、认可或备案使用。采标工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与监督  配合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大庆指挥部联合办公室,在承担接待任务的呼和浩特市及有关盟市所在地的铁路、民航、宾馆、旅行社、旅游景点等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全面实施“标志类图形符号”国家标准,向国内外客人展示内蒙古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文明形象。认真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标签管理办法》和《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确保全区食品标签的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举办宣传贯彻班,组织宣贯GB/T24000环境管理系列国家标准,为全区普遍贯彻实施环保标准,开展环境表现评价与管理体系审核,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起到积极作用。  
        消灭无标生产工作  贯彻全国消灭无标生产工作暨试点县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县以下工业企业消灭无标生产工作意见》,结合自治区旗县以下工业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现状,确定三五年内全区消灭无标准生产的奋斗目标,继包头市郊区以后,1997年,赤峰市翁牛特旗承担的全国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通过验收。 
    【计量监督管理】  商品量计量监督  1997年,市场商品量计量监督的重点之一是贯彻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为使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了解规定的内容,全区举办两期300多人参加的培训班。对区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考核验收细则,到年末已评审验收企业173家,并允许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验收合格标志。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以检查定量包装商品为重点,选择袋装面粉、食用油、啤酒、饮料、水泥、化肥、液化气等十多种商品进行跟踪检查,严厉打击缺斤少两不法行为,使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由1996年的80%提高到82.5%,净含量标注合格率由上年的90%提高到92%。全区加快市场杆秤的淘汰进度,大多数盟市、旗县商店及集贸市场的固定摊位基本淘汰杆秤。各地技术监督部门对宾馆、饭店、酒店经销散啤酒的量杯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啤酒量杯予以没收并责令限期改正。石油成品油市场计量监督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1997年,全区经考核发放成品油销售计量许可证880家,加油机周检率由1996年前不足70%提高到95%以上。经企业申请,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全区有11家加油站被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授予“计量信得过”称号。技术监督部门还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商品房面积、眼镜验光配镜质量、电能计量、煤气计量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拓市场监督的新领域。检查结果引起各地房建、供电等单位的重视。全区眼镜市场从业人员实行上岗资格证书制度,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轻纺工业厅联合分期分批举办验光配镜技术培训班。通过整顿和加强管理,全区眼镜产品合格率已由1996年的36%提高到71.6%。  
        计量器具管理  1997年,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下达对电度表等7种计量器具产品562个批次,日用衡器、压力表等9种产品1 071个批次的监督抽查计划,由各盟市组织检查。抽查结果,合格率为89.5%,计量器具产品总体质量有所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自治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配合,加强进口计量器具管理,严把计量器具进口关。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对应该实施强制检定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1997年,全区共完成强检计量标准器816台件,强检工作计量器具61.8万台件,其中标准器的受检率达到100%,工作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90%。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对全区各矿务局、小煤矿的安全防护计量工作进行调研,召开会议,决定通过抓矿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配备率、使用率、完好率、受检率及周检合格率等,降低百万吨煤死亡率,促进煤炭安全生产。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管理,通过抓典型以点带面,已见成效。内蒙古自治区医院的计量工作经考核合格,被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授予“计量信得过医院”荣誉称号。按照国家要求,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对236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授权的计量站、室进行达标考核,有173家通过考核,保证计量器具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对其它不合格单位则提出整改意见。  
        工业计量管理  按照“帮助、指导、服务、监督”的指导思想,坚持企业自愿、分类指导的原则,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抓工业企业计量技术基础工作。1997年,举办一期全区GB/T19022.1—ISO100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标准宣传贯彻班。按照国家关于完善企业计量检测体系的要求,引导企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帮助赤峰啤酒厂、红花沟金矿、内蒙古一机厂等计量基础较好的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对小型企业和乡镇企业等基础薄弱的企业,开展计量评价认可工作,1997年,全区有104家企业通过计量评价认可。 
    【打假】  建立健全执法打假机构开展专项打假  自治区和9个盟市成立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稽查机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公安厅成立联署办公机构,开展联合打假工作。部分盟市也成立技监、公安联合打假机构,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的态势。组织对农资、饮料、珠宝玉石、酒、低压电器和羊绒(毛)制品商品的全区范围内的专项打假活动,查处商品总价值1 546.257元。元旦、春节市场检查,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标值146.9万元,破获制假售假黑窝点25个;春耕秋收期间的农资产品打假,查出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价值483万元,为广大农牧民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六一”期间,查出儿童用品50多种存在质量问题,同时向社会公布质量好的157种儿童商品;自治区50周年大庆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品质量、计量大检查和专项打假活动,为大庆活动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开展整市场清柜台活动  以眼镜等6类商品8个专业市场为重点,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全区专业市场进行质量治理整顿。对全区年销售额5 000万元以上的商场开展“清柜台”活动,帮助商业企业建立内部自律机制,设立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员,把好商品进货关。全年受理技术监督行政案件5 203件,已审理结案5 099件,结案率为98%。全年共受理质量问题投诉1 335件,解决1 265件,商品货值达638.9万元。   
        实施打假保优的“125工程”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实施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125工程”。1997年,确定内蒙古宁城老窖集团、集宁熊猫皮革集团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名优产品为自治区技术监督部门首批重点打假保护产品,推荐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生产的自治区名牌产品为全国第二批重点打假保护产品。 
    【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  至1997年10月31日,经中国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审核,在全国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6 524家企业中,内蒙古有33家,共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103张。经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审核,在全国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2 934家企业中,内蒙古有30家。质量认证审核员队伍在逐步壮大,全区总计有28人取得国家注册审核员资格。技术监督部门还及时组织ISO9000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为企业培训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28人,至年末,全区累计注册内部审核员已达201人。全区有305人参加全国质量认证函授培训班。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还成立质量认证咨询服务中心,对内蒙古河套酒厂进行认证咨询,使其在年内经认证机构审核,一次性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  
        计量认证与实验室认可有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简称质检机构)开展计量认证,并对检验机构进行考核验收与审查认可工作。1997年,对到期的30家质检机构进行计量认证的复查换证,对4家新申请认证的质检机构进行首次计量认证,参与国家各部对区内5家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评审。按照国家标准,对锡林郭勒盟等5个盟市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考核验收,对林木种子站、眼镜公正站等5家质量检验站进行审查认可。 
    【代码条码】  组织机构代码系统建成并得到应用  1997年,全区办理发放代码证书近2万册,采集信息26万余条。全区已初步建成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服务为一体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该系统共拥有14万个组织机构的基本信息单位,库存信息近200万条。代码标识在工商、税务、银行、统计、民政、公安、外贸等部门得到广泛应用。  
        条形码工作  全区新发展条形码系统成员85户,条码复审率达50%以上。全区累计发展条形码系统成员280户,使用条码的商品达2 000多种,商品条形码作为商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为区内产品进入区外和国际市场创造条件,为增加产品出口创汇奠定基础。 
    【科技 技改】  1997年初,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科技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目标》,开展技术监督系统第二批科技成果检测鉴定技术机构的认定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区技术监督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加强对全区防伪技术产品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区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公室,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防伪技术产品统一管理办法(试行)》,召开全区防伪技术产品统一管理工作座谈会,认定6家防伪技术产品生产厂家。加强对全区技术监督技术机构的改革试点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列入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技术机构“三所(即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测试、衡器检修)合一”改革试点的乌海市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成立两年来,服务能力增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1997年,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该单位为准县级事业单位,并已被列入国家技术监督局技术机构改革试点。自治区列入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1997年的10个技术改造项目,经多方努力,本年度国家局的补助经费和地方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完成,增强全区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测试能力。 
    【宣传教育】  宣传  1996年12月,国务院颁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对全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提出奋斗目标。为贯彻《纲要》,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宣传。结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开展内蒙古’97质量行活动,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于6月初组成《质量振兴纲要》宣讲团,深入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及部分旗县,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大型报告会14场,包括盟市领导在内,有5 000多人到场听报告,当地新闻媒介及时报道,宣传面进一步扩大。赤峰市、哲里木盟等地举办厂长经理学习班或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纲要》,效果良好。深入开展’97内蒙古质量行活动,是1997年宣传工作的重点。自治区成立由政府副主席沈淑济为名誉主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组成的’97内蒙古质量行组委会,并组成一支集行政执法、宣传报道、咨询服务和调查研究于一体的小分队,从6月初开始,历时4个月, 行程15 000万公里,赴自治区各盟市及40多个旗县,进行质量法制宣传,其规模和影响前所未有。在质量行活动期间,举办“质量振兴论坛”,组织“地方领导话《纲要》,厂长经理谈质量”活动。质量行小分队采访7户自治区重点企业,宣传16种名牌产品。召开地方技术监督部门与企业领导参加的,以质量兴区为主题的座谈会60多次。自治区和各盟市新闻媒体开辟内蒙古质量行专栏,制作专题片,在报纸、电台、电视台播放。年末,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对内蒙古仕奇集团等24家光荣榜企业,满洲里市技术监督局等10个先进集体和马长文等3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除集中性的宣传外,全区各地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日常宣传通过《中国质量报》、《内蒙古技术监督》杂志、《技监信息》及当地的其它报刊进行,发表近300篇文章。全区涌现出包头市技术监督局、赤峰市技术监督局等一批技术监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教育培训  1997年,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举办全区性的培训班22次,培训人数1 189人。其中,旗县技术监督局长岗位培训129人,特殊岗位执业资格培训175人,工人技术等级培训584人,新上岗、换岗进行的适应性培训301人。为加强对各类培训班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印发《技术监督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培训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分期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面授、函授等多种形式进行,使培训工作纳入正规划、规范化管理。为培养技术监督后备人才,1997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所属院校在自治区招考22人(其中大专生2人,中专生20人)进行学历教育。本年末在校人数,大专生6人,中专生48人。1997年,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还组织区内570人参加全国计量管理函授培训,至1997年底,区内参加培训人员累计达8 820人。 
    【法制建设】  技术监督法规体系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配合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政府法制局协调各方面关系,于1997年11月20日经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颁布《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作为自治区第一部产品质量地方法规,为进一步搞好全区质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等10件规范性文件。至1997年,自治区共发布有关技术监督的地方法规2件,自治区政府规章5件。结合国家已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部门规章,自治区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监督法规体系。  
        技术监督行政执法  1997年,全区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9月正式组建行政执法稽查大队,下设3个检查队,分别行使产品质量、计量、纤维检验的行政执法职责。另外,成立自治区东部地区煤质执法稽查队。9个盟市建立不同形式的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国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1996~1997年,全区技术监督系统有2 500多人经过系统培训,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根据工作需要,其中的1 472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领取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政务公开制度(试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五公开十不准规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开展“机关良好形象”工程建设,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根据办理案件工作的需要,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均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明确办事机构的职责,制定案件审理、行政复议等工作制度,并启动工作。根据全国技术监督“三五”普法工作会议的要求,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印发《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计划》及实施办法,组织全区技术监督干部职工学习《技术监督法律知识问答》等普法教材。1997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决定对部分省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全区各盟市首先进行自查。6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哲里木盟和巴彦淖尔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李  义  李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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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    长:阮景海 
        副 局 长:斯日古楞(蒙古族) 
                  王选龄 
                  马俊英(女) 
                  胡书捷 
                  扎  那(蒙古族) 
        纪检组长:曹福明 
    【概况】  1955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度量衡检定所,开始全区度量衡器的管理。至1990年,机构名称围绕“标准计量”几度变更。1991年8月,自治区标准计量局更名为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其职能为履行全区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质量认证等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此后,全区各盟市及旗县的标准计量机构相继更名,形成从国家到地方完整的技术监督系统。 
        1997年,全区技术监督系统共有职工4 247人,其中行政人员2 122人,技术人员1 343人,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有402人。全区建立自治区级技术监督机构(包括授权建立的站)有35个,其中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直属机构有计量测试研究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局、技术监督信息中心、节能技术监测中心5个,授权建立的质量监督检验站22个,计量站7个。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均建有技术监督局,95个旗县建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盟市技术监督局所属技术机构31个,旗县技术监督机构所属技术机构8个。1997年,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贯彻“以质量为中心,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技术监督工作方针,在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搞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全区技术监督事业取得很大发展。全区技术监督部门固定资产总额为7 740.17万元,其中仪器设备资产为2 671.97万元。全年检验、检定法定收入1 592.27万元,代码、中介服务及其它收入共402.08万元。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检测服务能力的覆盖全区的技术监督保证体系。 加大对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开展“质量兴区”活动,全社会重视质量和抓质量的风气有明显上升。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督的力度,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稳定在70%以上。加大打假力度,假冒伪劣产品受到遏制。开展’97内蒙古质量行活动,配合新闻媒体形成“立体宣传”态势。标准化工作有新的进展,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消灭无标准生产以及农业标准化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计量基础工作全面推进,狠抓以商品量为重点的商贸计量监督,计量器具制造、销售、使用工作纳入法制管理,工业企业计量技术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工作有新起色,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码工作有新发展,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技术监督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技术监督部门自身建设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技术机构改革试点初见成效,科技人员素质有所提高,反腐倡廉、行业风气有显著改善。全区技术监督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1.确立全面履行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两大职能的格局。2.按照“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信赖、社会赞誉”的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抓住政府关心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舆论关注的焦点作为技术监督工作的重点。3.坚持“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4.以重大活动带动全局,提高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性。5.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维护“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质量监督】  生产与流通领域质量监督  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强化质量监督力度,将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农业产品、广大消费者和用户普遍关注的热点产品作为质量监督的重点,完成国家技术监督局下达的瓶装饮用矿泉水、胶粘皮鞋和成品油的全国统检任务。全区技术监督系统共对9 566个企业生产的12 326个批次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为71.9%,比上年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自治区重点跟踪检查40种产品,全年共对1 746个企业生产的2 010个批次的重点产品进行跟踪对比监督检查显示,批次合格率68.2%,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1997年,国家对内蒙古37家企业生产的重熔用铝锭、工业碳酸钠、毛织品、冶炼精煤、冰淇淋、示波器、鞋面用皮革、铡草切碎机等48种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合格42种,抽查合格率为87.5%,高于全国平均合格率9.2个百分点。在流通领域,围绕重大节日,对市场商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农资产品、夏令商品、定量包装商品、珠宝玉石制品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组织重点检查,加强专业市场商品质量监督。1997年,全区技术监督部门共对17 256户商业企业经销的38 125个批次的商品进行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1.1%。自治区级质量监督检验所、站,共对全区2 604家企业的3 226个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合格2 096个批次,合格率为65%。其中,生产领域检查合格率为66.9%,流通领域检查合格率为60.1%。国有企业共抽检1 246个批次,合格率为79.5%;集体企业抽检781个批次,合格率为64.5%;乡镇企业抽检230个批次,合格率为67%;私营个体企业抽检866个批次,合格率为53%;三资及股份制企业抽检103个批次,合格率为88.3%,在这些企业中,大中型企业抽检432个批次,合格率为88.4%。1997年,对质量、计量工作好的17家企业,由自治区技术监督局颁发“质量计量信得过”牌匾。至1997年,全区共77家企业获此荣誉。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程序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将不合格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列为自治区考核盟市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对连续两年自治区统检不合格的企业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对国家监督抽查中的15家不合格企业和自治区监督抽查中的20家不合格企业进行重点查处。  
        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建设  至1997年,全区有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局和16个授权建立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扩大质量监督检验覆盖面,依法新建眼镜、条形码、种畜禽、测绘产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及林木种子6个质量监督检验站。为保证质检机构工作质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全区30%的质检机构进行检查,抽查6个自治区级质检机构和4个盟市级质检机构,进一步完善质检制度,充实检测手段,为产品质量执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 
    【标准化管理】  企业标准化管理  1997年,批准发布自治区地方标准23项,其中强制性标准5项,累计有自治区地方标准558项。编印企业产品注册登记指南,制发注册登记微机软件,培训操作人员,把企业产品标准注册登记工作与企业标准备案、食品标签准印、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进行,加大工作力度。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全年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 878项,历年累计备案企业产品标准8 038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从1997年开始,年内办理产品标准注册登记企业5 411家,产品12 794种。  
        农业标准化  为贯彻第三次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成立以政府副主席张廷武为组长,主席助理郝益东及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局长阮景海为副组长,由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财政、科技和技术监督局分管领导组成的农业标准化协调小组,并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并由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和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九五”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承担国家技术监督局下达的《河套灌区高产优质小麦综合标准化》项目顺利通过验收。项目区3年累计标准化种植面积2.54万公顷,平均单产7 527公斤/公顷,较前3年平均单产增加409.5公斤/公顷,3年增产小麦642.47万公斤,农民增收2 180.32万元。伊克昭盟准格尔旗承担的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准格尔旗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开发综合标准化》项目通过验收。项目区治理面积375平方公里,治理度达83.13%,林草保存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2.5%以上;项目区农民人均收入由治理前的267元增加到1 774.4元,人均粮食由267公斤增加到947.9公斤。自治区承担的临河市春小麦、包头市郊区“菜篮子”工程、赤峰市松山区家畜养殖3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取得阶段性成果。圆满地完成包扶卓资县大榆树乡脑包沟行政村的脱贫任务。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经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编制下达《内蒙古自治区1997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计划》,1997年,全区有34个产品获得采标验收合格证书,72个产品备案使用采标标志,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全区累计454个产品通过国家、自治区或国外权威机构的采标验收、认可或备案使用。采标工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与监督  配合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大庆指挥部联合办公室,在承担接待任务的呼和浩特市及有关盟市所在地的铁路、民航、宾馆、旅行社、旅游景点等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全面实施“标志类图形符号”国家标准,向国内外客人展示内蒙古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文明形象。认真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标签管理办法》和《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确保全区食品标签的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举办宣传贯彻班,组织宣贯GB/T24000环境管理系列国家标准,为全区普遍贯彻实施环保标准,开展环境表现评价与管理体系审核,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起到积极作用。  
        消灭无标生产工作  贯彻全国消灭无标生产工作暨试点县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县以下工业企业消灭无标生产工作意见》,结合自治区旗县以下工业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现状,确定三五年内全区消灭无标准生产的奋斗目标,继包头市郊区以后,1997年,赤峰市翁牛特旗承担的全国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通过验收。 
    【计量监督管理】  商品量计量监督  1997年,市场商品量计量监督的重点之一是贯彻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为使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了解规定的内容,全区举办两期300多人参加的培训班。对区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考核验收细则,到年末已评审验收企业173家,并允许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验收合格标志。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以检查定量包装商品为重点,选择袋装面粉、食用油、啤酒、饮料、水泥、化肥、液化气等十多种商品进行跟踪检查,严厉打击缺斤少两不法行为,使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由1996年的80%提高到82.5%,净含量标注合格率由上年的90%提高到92%。全区加快市场杆秤的淘汰进度,大多数盟市、旗县商店及集贸市场的固定摊位基本淘汰杆秤。各地技术监督部门对宾馆、饭店、酒店经销散啤酒的量杯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啤酒量杯予以没收并责令限期改正。石油成品油市场计量监督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1997年,全区经考核发放成品油销售计量许可证880家,加油机周检率由1996年前不足70%提高到95%以上。经企业申请,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全区有11家加油站被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授予“计量信得过”称号。技术监督部门还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商品房面积、眼镜验光配镜质量、电能计量、煤气计量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拓市场监督的新领域。检查结果引起各地房建、供电等单位的重视。全区眼镜市场从业人员实行上岗资格证书制度,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轻纺工业厅联合分期分批举办验光配镜技术培训班。通过整顿和加强管理,全区眼镜产品合格率已由1996年的36%提高到71.6%。  
        计量器具管理  1997年,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下达对电度表等7种计量器具产品562个批次,日用衡器、压力表等9种产品1 071个批次的监督抽查计划,由各盟市组织检查。抽查结果,合格率为89.5%,计量器具产品总体质量有所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自治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配合,加强进口计量器具管理,严把计量器具进口关。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对应该实施强制检定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1997年,全区共完成强检计量标准器816台件,强检工作计量器具61.8万台件,其中标准器的受检率达到100%,工作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90%。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对全区各矿务局、小煤矿的安全防护计量工作进行调研,召开会议,决定通过抓矿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配备率、使用率、完好率、受检率及周检合格率等,降低百万吨煤死亡率,促进煤炭安全生产。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管理,通过抓典型以点带面,已见成效。内蒙古自治区医院的计量工作经考核合格,被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授予“计量信得过医院”荣誉称号。按照国家要求,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对236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授权的计量站、室进行达标考核,有173家通过考核,保证计量器具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对其它不合格单位则提出整改意见。  
        工业计量管理  按照“帮助、指导、服务、监督”的指导思想,坚持企业自愿、分类指导的原则,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抓工业企业计量技术基础工作。1997年,举办一期全区GB/T19022.1—ISO100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标准宣传贯彻班。按照国家关于完善企业计量检测体系的要求,引导企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帮助赤峰啤酒厂、红花沟金矿、内蒙古一机厂等计量基础较好的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对小型企业和乡镇企业等基础薄弱的企业,开展计量评价认可工作,1997年,全区有104家企业通过计量评价认可。 
    【打假】  建立健全执法打假机构开展专项打假  自治区和9个盟市成立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稽查机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公安厅成立联署办公机构,开展联合打假工作。部分盟市也成立技监、公安联合打假机构,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的态势。组织对农资、饮料、珠宝玉石、酒、低压电器和羊绒(毛)制品商品的全区范围内的专项打假活动,查处商品总价值1 546.257元。元旦、春节市场检查,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标值146.9万元,破获制假售假黑窝点25个;春耕秋收期间的农资产品打假,查出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价值483万元,为广大农牧民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六一”期间,查出儿童用品50多种存在质量问题,同时向社会公布质量好的157种儿童商品;自治区50周年大庆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品质量、计量大检查和专项打假活动,为大庆活动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开展整市场清柜台活动  以眼镜等6类商品8个专业市场为重点,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全区专业市场进行质量治理整顿。对全区年销售额5 000万元以上的商场开展“清柜台”活动,帮助商业企业建立内部自律机制,设立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员,把好商品进货关。全年受理技术监督行政案件5 203件,已审理结案5 099件,结案率为98%。全年共受理质量问题投诉1 335件,解决1 265件,商品货值达638.9万元。   
        实施打假保优的“125工程”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实施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125工程”。1997年,确定内蒙古宁城老窖集团、集宁熊猫皮革集团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名优产品为自治区技术监督部门首批重点打假保护产品,推荐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生产的自治区名牌产品为全国第二批重点打假保护产品。 
    【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  至1997年10月31日,经中国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审核,在全国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6 524家企业中,内蒙古有33家,共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103张。经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审核,在全国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2 934家企业中,内蒙古有30家。质量认证审核员队伍在逐步壮大,全区总计有28人取得国家注册审核员资格。技术监督部门还及时组织ISO9000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为企业培训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28人,至年末,全区累计注册内部审核员已达201人。全区有305人参加全国质量认证函授培训班。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还成立质量认证咨询服务中心,对内蒙古河套酒厂进行认证咨询,使其在年内经认证机构审核,一次性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  
        计量认证与实验室认可有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简称质检机构)开展计量认证,并对检验机构进行考核验收与审查认可工作。1997年,对到期的30家质检机构进行计量认证的复查换证,对4家新申请认证的质检机构进行首次计量认证,参与国家各部对区内5家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评审。按照国家标准,对锡林郭勒盟等5个盟市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考核验收,对林木种子站、眼镜公正站等5家质量检验站进行审查认可。 
    【代码条码】  组织机构代码系统建成并得到应用  1997年,全区办理发放代码证书近2万册,采集信息26万余条。全区已初步建成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服务为一体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该系统共拥有14万个组织机构的基本信息单位,库存信息近200万条。代码标识在工商、税务、银行、统计、民政、公安、外贸等部门得到广泛应用。  
        条形码工作  全区新发展条形码系统成员85户,条码复审率达50%以上。全区累计发展条形码系统成员280户,使用条码的商品达2 000多种,商品条形码作为商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为区内产品进入区外和国际市场创造条件,为增加产品出口创汇奠定基础。 
    【科技 技改】  1997年初,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科技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目标》,开展技术监督系统第二批科技成果检测鉴定技术机构的认定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区技术监督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加强对全区防伪技术产品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区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公室,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防伪技术产品统一管理办法(试行)》,召开全区防伪技术产品统一管理工作座谈会,认定6家防伪技术产品生产厂家。加强对全区技术监督技术机构的改革试点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列入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技术机构“三所(即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测试、衡器检修)合一”改革试点的乌海市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成立两年来,服务能力增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1997年,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该单位为准县级事业单位,并已被列入国家技术监督局技术机构改革试点。自治区列入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1997年的10个技术改造项目,经多方努力,本年度国家局的补助经费和地方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完成,增强全区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测试能力。 
    【宣传教育】  宣传  1996年12月,国务院颁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对全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提出奋斗目标。为贯彻《纲要》,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宣传。结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开展内蒙古’97质量行活动,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于6月初组成《质量振兴纲要》宣讲团,深入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及部分旗县,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大型报告会14场,包括盟市领导在内,有5 000多人到场听报告,当地新闻媒介及时报道,宣传面进一步扩大。赤峰市、哲里木盟等地举办厂长经理学习班或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纲要》,效果良好。深入开展’97内蒙古质量行活动,是1997年宣传工作的重点。自治区成立由政府副主席沈淑济为名誉主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组成的’97内蒙古质量行组委会,并组成一支集行政执法、宣传报道、咨询服务和调查研究于一体的小分队,从6月初开始,历时4个月, 行程15 000万公里,赴自治区各盟市及40多个旗县,进行质量法制宣传,其规模和影响前所未有。在质量行活动期间,举办“质量振兴论坛”,组织“地方领导话《纲要》,厂长经理谈质量”活动。质量行小分队采访7户自治区重点企业,宣传16种名牌产品。召开地方技术监督部门与企业领导参加的,以质量兴区为主题的座谈会60多次。自治区和各盟市新闻媒体开辟内蒙古质量行专栏,制作专题片,在报纸、电台、电视台播放。年末,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对内蒙古仕奇集团等24家光荣榜企业,满洲里市技术监督局等10个先进集体和马长文等3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除集中性的宣传外,全区各地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日常宣传通过《中国质量报》、《内蒙古技术监督》杂志、《技监信息》及当地的其它报刊进行,发表近300篇文章。全区涌现出包头市技术监督局、赤峰市技术监督局等一批技术监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教育培训  1997年,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举办全区性的培训班22次,培训人数1 189人。其中,旗县技术监督局长岗位培训129人,特殊岗位执业资格培训175人,工人技术等级培训584人,新上岗、换岗进行的适应性培训301人。为加强对各类培训班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印发《技术监督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培训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分期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面授、函授等多种形式进行,使培训工作纳入正规划、规范化管理。为培养技术监督后备人才,1997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所属院校在自治区招考22人(其中大专生2人,中专生20人)进行学历教育。本年末在校人数,大专生6人,中专生48人。1997年,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还组织区内570人参加全国计量管理函授培训,至1997年底,区内参加培训人员累计达8 820人。 
    【法制建设】  技术监督法规体系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配合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政府法制局协调各方面关系,于1997年11月20日经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颁布《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作为自治区第一部产品质量地方法规,为进一步搞好全区质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等10件规范性文件。至1997年,自治区共发布有关技术监督的地方法规2件,自治区政府规章5件。结合国家已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部门规章,自治区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监督法规体系。  
        技术监督行政执法  1997年,全区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9月正式组建行政执法稽查大队,下设3个检查队,分别行使产品质量、计量、纤维检验的行政执法职责。另外,成立自治区东部地区煤质执法稽查队。9个盟市建立不同形式的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国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1996~1997年,全区技术监督系统有2 500多人经过系统培训,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根据工作需要,其中的1 472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领取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政务公开制度(试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五公开十不准规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开展“机关良好形象”工程建设,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根据办理案件工作的需要,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均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明确办事机构的职责,制定案件审理、行政复议等工作制度,并启动工作。根据全国技术监督“三五”普法工作会议的要求,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印发《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计划》及实施办法,组织全区技术监督干部职工学习《技术监督法律知识问答》等普法教材。1997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决定对部分省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全区各盟市首先进行自查。6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哲里木盟和巴彦淖尔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李  义  李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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