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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无线电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      任:沈淑济(女)

        副  主  任:王一楠

                    王印清

        常务副主任:张春生

        办公室主任:李生义

    【概况】  1963年3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无线电管理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周明兼任,办事机构设在自治区邮电管理局电信检查处。196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张鲁兼任,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军区司令部通信兵部。1969年4月26日,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隶属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领导,办公室迁址自治区党委办公。1971年5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委员会主任由内蒙古军区副司令员褚传禹兼任,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军区司令部通信处。1984年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军区领导下,统一负责全区党政军民无线电管理工作,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升为正处级单位,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室行政编制7人,实行军地联合办公。同时成立盟、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实行军地联合办公,办事机构设在盟行署、市政府办公室,为正科级建制,编制4~5人。自治区成立无线电监测计算站(事业单位,处级),编制20人,在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1995年3月20日,根据国务院(国发〔1994〕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1995〕39号)文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是自治区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下行使自治区内的无线电管理职能。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单设,负责承办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日常工作。撤销各盟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成立盟市管理处(呼和浩特市除外),作为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派出机构,其业务工作和人事、财务、物资等由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条条管理。呼和浩特市不设派出机构,其无线电管理工作由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承办。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人事工作委托自治区邮电管理局代管,党的工作由自治区邮电管理局机关党委统一管理。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财务上实行收支两条线,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其派出机构所收取的频率占用费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所需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由自治区财政根据需要予以列支核拨。1995年7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定方案,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升为行政副厅级建制。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综合处、业务处和11个盟市派出机构(为正处级建制)。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56名,其中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14名,11个盟市派出机构行政编制42名。1996年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计算站更名“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为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自治区监测站11名,11个盟市管理处各1名,负责当地的无线电监测工作。

        1997年,全区无线电管理系统有干部、职工73名,其中,本科学历18人,占总人数的25%;专科学历27人,占总人数的37.5%;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占总人数的16.6%。

    【无线电通信建设】  1997年,自治区无线电通信呈现出飞速增长的势态,全区各类电台的总数量已达152 088部,其中900MHZ公众移动通信发展最为迅速,移动电话用户已突破127 000户,寻呼基站254座,用户39万,短波电台2 171部,超短波电台20 932部,微波站428座,卫星地球站82座,广播电视发射台(含差转台)1 221座,无线电发射设备总量同比增长67 576部,增长率为79.6%。20多种无线电业务在众多部门得到广泛的应用,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挥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

    【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  1997年,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坚持对无线电频率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鼓励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科学研究,努力推广先进技术,不断开发新频段、新业务,1.在做好无线电波传播和无线电业务间电磁兼容的基础上,根据用户需求,为邮电、电力等37个部门设置的微波、短波、地球站指配无线电频率,办理设台审批手续。2.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对干扰国际卫星示位标专用频率406.1MHZ台站进行专项检查,对使用该频点的海关系统及部分寻呼台的链路发射设备调整工作频率,3.针对全区民航导航台连续发生干扰的实际,对全区108~137MHZ民航专用频段进行清理,有效地保障民航的飞行安全。4.针对一些设台单位无线电频率利用率低,采取兼并、组合、封存等有效措施,收回8个单位的使用频率,避免频率资源浪费。5.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为全面掌握全区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于1997年4~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台站普查。普查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方式,实行统一制表、逐台登记、人机见面,并根据台站使用期限,对10 329个无线电台站换发电台执照。进一步完善设台手续,健全台站技术资料,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微机网络台站管理系统V2.0版》集中组织数据录入,为1998年实现全国计算机联网管理奠定基础。6.坚持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和有偿使用的原则,严格收费标准。1997年,全区无线电管理收取注册登记费、频率占用费和设备检测费490万元,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同比增长236万元。

    【无线电监测】  随着无线电台站数量的不断增长,对频率的需求量迅速增加,可利用的无线电频谱资源越来越难于满足不断增加的需求,电磁环境污染也日趋严重,电台之间互相干扰逐渐增多。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开展常规监测外,还加强技术审查和电磁兼容分析。1997年,自治区抽查检测电台3 091部,占设台总数的2.03%,同时受理并帮助设台单位消除有害干扰205起,有效地保障各类无线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为频率指配提供技术依据,促进了自治区无线电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检查  1997年,为保障自治区50周年大庆期间无线电通讯畅通,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采取走访用户、查处有害干扰、取缔非法电台等有力措施,在治理电磁环境上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共查处非法设置使用大功率无绳电话机182部,为无线电通讯安全消除隐患。

    无线寻呼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开展对寻呼经营单位违章设台、转让和乱用频率、擅自加大发射功率及改变核定台站技术参数等进行清理和整改,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全区162座寻呼台进行专项检查。全区清理违章设台12例,检查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要求的发射机33台,责其使用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和设备更新,并于年底前全面完成复查工作。同时针对呼和浩特地区高山寻呼台对航空通信多次造成严重干扰的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呼和浩特市已建立的5家寻呼台进行整顿,为彻底清除隐患,确保民航通信安全,要求限期无条件地迁移下山。通过开展寻呼台专项检查,整顿无线电寻呼中的混乱现象和不规范行为,也为今后加强对寻呼台站的管理积累经验。

    【技术设施建设】  为抓紧落实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九五”规划,积极筹措资金,重点配置急需监测设备,适应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要,1997年,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入专项建设经费67万元,购置无线电移动监测车及随车配置监测设备,监测车配置有较先进的微机监测系统,这对于加强无线电超短波电台监测、查处非法设置使用电台、排除有害干扰、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填补自治区没有移动监测设施的空白。

    【存在问题】

    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滞后  由于专项建设经费不足,监测设备和技术保障工作不适应当前无线电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对无线电有害干扰源不能及时消除,隐藏着安全隐患。

    非法设台和违章设台现象依然存在  由于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混乱和执法不严等诸多因素,使个别单位和个人无视无线电管理法规,擅自购买使用电台现象比较严重,有的部门片面强调工作的特殊性,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缴纳无线电管理费,擅自使用频率、擅自设置并使用电台、擅自改变核定的技术特性等,造成电磁环境恶化。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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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      任:沈淑济(女)

        副  主  任:王一楠

                    王印清

        常务副主任:张春生

        办公室主任:李生义

    【概况】  1963年3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无线电管理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周明兼任,办事机构设在自治区邮电管理局电信检查处。196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张鲁兼任,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军区司令部通信兵部。1969年4月26日,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隶属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领导,办公室迁址自治区党委办公。1971年5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委员会主任由内蒙古军区副司令员褚传禹兼任,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军区司令部通信处。1984年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军区领导下,统一负责全区党政军民无线电管理工作,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升为正处级单位,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室行政编制7人,实行军地联合办公。同时成立盟、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实行军地联合办公,办事机构设在盟行署、市政府办公室,为正科级建制,编制4~5人。自治区成立无线电监测计算站(事业单位,处级),编制20人,在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1995年3月20日,根据国务院(国发〔1994〕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1995〕39号)文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是自治区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下行使自治区内的无线电管理职能。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单设,负责承办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日常工作。撤销各盟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成立盟市管理处(呼和浩特市除外),作为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派出机构,其业务工作和人事、财务、物资等由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条条管理。呼和浩特市不设派出机构,其无线电管理工作由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承办。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人事工作委托自治区邮电管理局代管,党的工作由自治区邮电管理局机关党委统一管理。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财务上实行收支两条线,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其派出机构所收取的频率占用费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所需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由自治区财政根据需要予以列支核拨。1995年7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定方案,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升为行政副厅级建制。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综合处、业务处和11个盟市派出机构(为正处级建制)。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56名,其中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14名,11个盟市派出机构行政编制42名。1996年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计算站更名“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为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自治区监测站11名,11个盟市管理处各1名,负责当地的无线电监测工作。

        1997年,全区无线电管理系统有干部、职工73名,其中,本科学历18人,占总人数的25%;专科学历27人,占总人数的37.5%;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占总人数的16.6%。

    【无线电通信建设】  1997年,自治区无线电通信呈现出飞速增长的势态,全区各类电台的总数量已达152 088部,其中900MHZ公众移动通信发展最为迅速,移动电话用户已突破127 000户,寻呼基站254座,用户39万,短波电台2 171部,超短波电台20 932部,微波站428座,卫星地球站82座,广播电视发射台(含差转台)1 221座,无线电发射设备总量同比增长67 576部,增长率为79.6%。20多种无线电业务在众多部门得到广泛的应用,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挥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

    【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  1997年,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坚持对无线电频率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鼓励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科学研究,努力推广先进技术,不断开发新频段、新业务,1.在做好无线电波传播和无线电业务间电磁兼容的基础上,根据用户需求,为邮电、电力等37个部门设置的微波、短波、地球站指配无线电频率,办理设台审批手续。2.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对干扰国际卫星示位标专用频率406.1MHZ台站进行专项检查,对使用该频点的海关系统及部分寻呼台的链路发射设备调整工作频率,3.针对全区民航导航台连续发生干扰的实际,对全区108~137MHZ民航专用频段进行清理,有效地保障民航的飞行安全。4.针对一些设台单位无线电频率利用率低,采取兼并、组合、封存等有效措施,收回8个单位的使用频率,避免频率资源浪费。5.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为全面掌握全区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于1997年4~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台站普查。普查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方式,实行统一制表、逐台登记、人机见面,并根据台站使用期限,对10 329个无线电台站换发电台执照。进一步完善设台手续,健全台站技术资料,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微机网络台站管理系统V2.0版》集中组织数据录入,为1998年实现全国计算机联网管理奠定基础。6.坚持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和有偿使用的原则,严格收费标准。1997年,全区无线电管理收取注册登记费、频率占用费和设备检测费490万元,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同比增长236万元。

    【无线电监测】  随着无线电台站数量的不断增长,对频率的需求量迅速增加,可利用的无线电频谱资源越来越难于满足不断增加的需求,电磁环境污染也日趋严重,电台之间互相干扰逐渐增多。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开展常规监测外,还加强技术审查和电磁兼容分析。1997年,自治区抽查检测电台3 091部,占设台总数的2.03%,同时受理并帮助设台单位消除有害干扰205起,有效地保障各类无线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为频率指配提供技术依据,促进了自治区无线电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检查  1997年,为保障自治区50周年大庆期间无线电通讯畅通,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采取走访用户、查处有害干扰、取缔非法电台等有力措施,在治理电磁环境上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共查处非法设置使用大功率无绳电话机182部,为无线电通讯安全消除隐患。

    无线寻呼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开展对寻呼经营单位违章设台、转让和乱用频率、擅自加大发射功率及改变核定台站技术参数等进行清理和整改,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全区162座寻呼台进行专项检查。全区清理违章设台12例,检查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要求的发射机33台,责其使用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和设备更新,并于年底前全面完成复查工作。同时针对呼和浩特地区高山寻呼台对航空通信多次造成严重干扰的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呼和浩特市已建立的5家寻呼台进行整顿,为彻底清除隐患,确保民航通信安全,要求限期无条件地迁移下山。通过开展寻呼台专项检查,整顿无线电寻呼中的混乱现象和不规范行为,也为今后加强对寻呼台站的管理积累经验。

    【技术设施建设】  为抓紧落实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九五”规划,积极筹措资金,重点配置急需监测设备,适应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要,1997年,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入专项建设经费67万元,购置无线电移动监测车及随车配置监测设备,监测车配置有较先进的微机监测系统,这对于加强无线电超短波电台监测、查处非法设置使用电台、排除有害干扰、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填补自治区没有移动监测设施的空白。

    【存在问题】

    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滞后  由于专项建设经费不足,监测设备和技术保障工作不适应当前无线电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对无线电有害干扰源不能及时消除,隐藏着安全隐患。

    非法设台和违章设台现象依然存在  由于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混乱和执法不严等诸多因素,使个别单位和个人无视无线电管理法规,擅自购买使用电台现象比较严重,有的部门片面强调工作的特殊性,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缴纳无线电管理费,擅自使用频率、擅自设置并使用电台、擅自改变核定的技术特性等,造成电磁环境恶化。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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