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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教育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名录】

        书  记:张树逊

        副书记:张逸忠

                吴培荣

        厅  长;韩永久(蒙古族)

        副厅长:崔守谦

                占布拉(蒙古族)

    【概况】  1946年,绥蒙政府在平地泉(今集宁)成立,下设教育科,当时正值战争时期,教育工作的开展受到很大限制。1948年,绥蒙政府迁往丰镇,成立教育处,下设教育科,主要管理绥东解放区的教育工作。1949年,绥蒙政府教育处改教育厅,11月,教育厅迁往归绥市(现呼和浩特市)同起义后的绥远省教育厅合并。1954年,原绥远省教育厅和自治区政府文教部合并,成立自治区教育部。同年11月17日,教育部改为教育厅。蒙绥合并后,由于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教育厅的业务主管范围也逐步扩大,除中学、小学、师范学校外,还增加内蒙古农牧学院、内蒙古师范学院等高等学校。1966年2月23日,自治区成立五大委,教育厅改为文化教育委员会所属的教育局,8月份又恢复。1966年“文革”开始,教育厅陷于瘫痪。1967年11月,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生建部文教组,取代教育厅党组和行政领导,实行“一元化”领导。1971年4月,生建部文教组更名为革委会文教局,仍实行“一元化”领导。7月,文教再度分家,成立内蒙古革委会教育局,并成立党的领导小组。1969年,自治区实行全面军管,直到1972年6月,教育局军代表离开。1979年5月,为加强对高等学校的管理,成立自治区高教局,同自治区文教办公室合署办公,并成立自治区文教办党组。1982年4月文教办撤销,文教办党组改称高教局党组。1980年7月5日,自治区调整政府各部门机构,教育局恢复为教育厅,教育局党的领导小组也改为教育厅党组。1983年自治区进行机构改革,将高教局并入教育厅,重新建立教育厅党组至现在。1986年,教育厅的内设处室有: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初等教育处、中等教育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处、高等教育一处、高等教育二处、民族教育处、体育卫生处、师资培训处、职工教育处、农牧民教育处、机关党委、自学考试办公室、高校招生办公室、成人大中专招生办公室。厅直属事业单位有:内蒙古教学仪器设备供应站、《内蒙古教育》编辑部和教研室。1988年,教育厅增设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核办公室。1989年,教育厅增设审计监察处。1991年,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会考办公室和教师外语培训中心。1993年,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委员会,将《内蒙古教育》编辑部更名为《内蒙古教育》杂志社。

    1997年,全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一纲四法”和自治区《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紧紧围绕实现“两基”目标,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这一中心任务,面向自治区经济建设加大教育改革的力度,积极推进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这一指导思想,自治区教育厅确定1997年10项重点工作目标;1. 有6个旗县(市区)达到“普九”验收标准,普及人口覆盖率累计达到25.6%。2.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6%。3.培养农牧民家庭技术员26万人,发放“绿色证书”30万个,基本实现为全区300余万农牧户每户培养1名家庭技术员的任务。4.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招生数达到4.5万人。5.保证内蒙古财经学院、蒙医学院、畜牧学院和包头医学院顺利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6.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并轨”。7.普通高校完成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0项。8.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8.8%,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70.5%。9.改造中小学危房40万平方米。10.新建城镇中小学教职工住房18万平方米。

    【教育投入与支出】  1997年,全区地方全口径教育经费支出总额为41.39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33.66亿元。全区地方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23.86亿元,其中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22.43亿元。1997年,全区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为21.59亿元,各级各类教育的分配情况如下:1.高等教育拨款总额为2.60亿元,占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的12.04%。2.基础教育拨款额为15.16亿元,占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的70.22%。3.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拨款1.20亿元,占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的4.72%。4.成人教育拨款0.59亿元,占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的2.76%。上述数据表明,1997年全区教育投入在各级各类教育间的分布结构基本合理,突出基础教育的“基础”地位,是符合教育发展客观要求的。1997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 095亿元,全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33.66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07%。1997年,全区财政支出141.7亿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24.9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7.62%。1997年,全区财政经常性收入为1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4.99%,全区国家预算内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6.51%,增幅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8.48个百分点,未能实现《纲要》提出的“第一个增长”。1997年,全区基础教育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比上年有所增加,按生均占有教育事业费分析:高中生均946.6元,比上年增长4.68%;初中生均621.37元,比上年增长12.55%,其中农村为506.8元,比上年增长14.33%;小学生均437.16元,比上年增长9.34%,其中农村为376.43元,比上年增长9.23%。以上数字表明,实现《纲要》提出的“第二个增长”。1997年,全区教育事业费中公用经费支出4.98亿元,生均公用经费结果为:高中200.46元,比上年增长1.97%;初中118.95元,比上年增长43.73%;小学56.65元,比上年增长37.9%,实现“第三个增长”。1997年全区进一步深化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在确保政府财政主渠道投入有所增加的基础上,积极拓宽筹资渠道,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出台的政策,使筹措教育经费工作取得可喜进展。城乡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入库额进一步增加;社会捐资集资办学力度进一步加大,其它渠道用于办学的经费来源稳步增加,从而使办学经费投入总量明显增长。全区地方性教育经费总支出41.39亿元,比上年增长7.67%。其中:1.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24.97亿元,比上年增长6.53%。2.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支出2.99亿元,比上年增长25.1%(城市教育费附加1.27亿元,增长38.04%;农村教育费附加1.64亿元,增长15.49%;地方教育附加费0.18亿元)。3.企业办学教育经费支出3.86亿元,比上年下降4.69%。4.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支出1.61亿元,比上年增长9.53%。5.社会捐资集资办学经费支出2.04亿元,比上年下降9.73%。6.学费、杂费支出4.53亿元,比上年增长19.84%。7.其它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 301万元,比上年下降28.12%。8.其它用于教育的经费支出8 897.5万元,比上年增长56.14%。以上数字表明,全区教育投入稳步增加,充分体现出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教育投入的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教育投资渠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以国家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办学为辅的教育投资体制正在逐步完善。1997年,全区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支出为3.06亿元,占教育事业费支出的13.39%。其中:改造各级各类学校危房面积50.2万平方米,投资达1.4亿元;购置更新学生课桌凳30.3万单人套,支出金额达2 235.1万元;购置各种教学仪器57.1万台(件),支出金额达1.13亿元;购置图书资料371.6万册,支出金额达2120.2万元。

                                                          (陈  联  张润厚)

    【义务教育】  1997年,按自治区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规划进度,将有6个旗县(市区)“普九”(普及9年义务教育),加上提前“普九”的额尔古纳市、霍林郭勒市、阿巴嘎旗和杭锦后旗4个旗市,共有10个旗县(市区)“普九”。在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上,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韩永久与有关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签订“普九”目标责任状。会后,自治区教育厅派出2个检查指导组分东西两片对上述10个旗县进行摸底检查指导。为解决经费困难,自治区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力度,将义务教育专款和党中央下达的专款700万元集中用于“普九”的旗县,显著地改善“普九”旗县的办学条件。通过学历补偿教育等途径,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普九”旗县的教师学历合格率。到年底,经自治区检查验收,上述10个旗县均完成“普九”任务。全区“普九”旗县累计达到35个,累计人口覆盖率达到27.7%。经自治区检查验收,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林西县、敖汉旗、奈曼旗、开鲁县、察哈尔右翼前旗、正镶白旗、西乌珠穆沁旗、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市、武川县等14个旗县(市区)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全区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以旗县为单位累计达到55个,累计人口覆盖率达到54%;全区绝大多数乡镇苏木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素质教育】  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把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全区基础教育战线一项重大任务,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在烟台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对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学习;成立自治区实施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组织12个盟市教委(教育局)的同志赴湖南汩罗考察学习,开阔眼界,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全面展开、整体规划,区域推进、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稳步提高”的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方针;草拟全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199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通知,向全区推广大坝沟中学的办学经验,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大坝沟中学“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个个成材”的办学指导思想,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大坝沟中学的良好氛围,又涌现出一批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大坝沟中学式的学校。同时,积极宣传、推广区域推进素质教育的典型经验,建立和培育12个区域性实验区。自治区教育厅进一步落实普通高中“分区规划、调整布局、控制规模、提高效益”的办学原则,积极发展综合性、分流性高中,增大职业教育的比重,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各地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和劳动教育,每一所中小学基本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加强音、体、美、劳及活动课的建设。

    【学校管理】  1997年,结合自治区“教育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地继续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内部管理,特别是农村牧区中小学的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逐步得到规范,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得到加强。自治区教育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管理评估制度,出台《义务教育示范学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实验学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和《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全区中小学管理和评估向科学化、规范化又迈进一步。9月,自治区教育厅以上述评估体系为标准,开展第五次学校管理评估,又认定71所义务教育示范学校,17所义务教育实验学校,7所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至1997年底,全区累计共有265所义务教育示范学校,28所义务教育实验学校,43所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通过评估创建,带动一大批中小学向管理高标准迈进,形成讲管理、抓管理、要质量、要效益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管理有特点、办学有特色的先进学校。包头市第一中学通过积极进取,成为自治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不仅在管理工作上逐年上台阶,而且办学有特色,教育质量稳步提高,特别是体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1997年,该校女子排球队代表国家参加芬兰第十三届世界青少年“超霸杯”排球锦标赛,夺得冠军。

    【教师队伍建设】  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召开“全国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盟市、旗县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特别是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各地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树师表形象、创文明校风”活动。根据“普九”工作的需要,自治区教育厅增加师范专科招生计划,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培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8.96%,普通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73.13%。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特级教师下基层巡回讲学活动,为基层学校特别是农村牧区中小学传授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1997年,国家下达4 000个专项指标,自治区政府安排2 500个专项指标,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6 500名。

                                                   (王利生  郭天翔) 

    【职业教育】  1997年,全区职教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使职教工作又取得新的成果。自治区政府专门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区开展第一个“职业教育法宣传月”活动;职业学校开展科技兴农兴牧活动,职业学校特别是职业高中的招生工作出现新的局面。1997年,全区普通中专学校招生2.5万人,技工学校招生1.3万人,职业高中招生3.1万人,其中,普通中专招生比上年增加3 300人,职业高中招生比上年增加5 400人。

    【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12月9~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乌云其木格、自治区副主席宝音德力格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盟市的分管盟市长及教育、经贸、劳动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高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的校长参加会议。会议明确到2000年自治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1.调整教育结构,大力实施以初中后分流为重点的三级教育分流。因地制宜发展初等职业教育,全区1/3的农村牧区初中改办成科尔沁右翼前旗大坝沟中学式的学校。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比例,全区平均达到60%。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全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规模达到自治区高等学校在校生总规模的8%以上。2.把农村牧区职业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要求各级政府特别是旗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统筹发展当地农牧职业教育,从管理体制、结构布局、专业设置、基地建设等多方面深化改革,促进办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3.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使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大多数在岗、转岗职工普遍受到从业岗位需要的职业培训,建成基本能够满足行业、企业需要的职业培训训网络。4.改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兴办职业教育的局面。改革毕业生就业制度,使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1998年,全区中等专业学校全部实行招生“并轨”。5. 加强骨干学校建设。每个旗县要集中力量办好1所综合性职业高中或职业教育中心。全区建成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所,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70所。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自治区政府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

    【开展职业教育法宣传月活动】  1997年5月,是全区第一个“职业教育法宣传月”。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职业教育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同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法)宣传提纲》。各盟市和各类职业学校,在宣传月内组织干部、教师和学生集中学习《职教法》,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为民服务活动。5月10~11日,呼和浩特地区13所中专学校、15所职业高中近3 000名师生走向街头,发放宣传材料,举办文艺演出,开展益民活动,进行法律咨询,共散发传单3万多份,为广大群众做 好事300多件。

    【农牧职业学校开展科技兴农兴牧活动】  1997年,是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农牧业技术推广年”。全区农牧类中等职业学校在年内积极开展科技兴农兴牧活动。具体做法是:1.开展对农牧民的科技培训。农牧职业高中根据所在旗县确定的实用技术推广项目和农牧民致富的实际需要,按照实用、实效原则,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等时间,对当地农牧民开展短期实用技术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358期,培训农牧民近5万人次。2.进行科技试验示范。农牧职业高中和农牧类中专积极争取当地农牧业和科技部门的科技试验项目,充分发挥学校基地的试验示范功能,为科技兴农兴牧作出贡献。呼伦贝尔盟阿荣旗职业中专年内引进各类作物品种207个,经过试验,筛选出适合当地栽种的品种62个,全部向当地农户推广,其中推广15个品种的大豆5.3万斤。3.大力推广实用技术。农牧职业高中通过与当地乡、村及农牧户签订致富合同等形式,推广农牧民致富急需的农牧业实用技术。学校的做法是:一校抓一乡,一班包一村,一人带一户。年内,赤峰市的农牧职业中学与当地贫困乡、村及农牧民签订致富合同302个,创直接经济效益300万元;推广实用技术项目19个,创直接经济效益200多万元。

    【职业高中招生工作】  1997年,全区职业高中招生31 247人,是近年来招生人数最多的一年(1994年招生22 234人,1995年招22 121人,1996年25 810人)。为遏制职业高中招生滑坡,开辟生源渠道,扩大招生规模,全区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年内进一步采取措施,使职业高中的招生工作出现新局面。主要措施是:1.把职业高中的招生任务列为旗县以上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责任目标,纳入自治区考核目标管理。全国职教工作会议之后,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就职业高中的招生工作,层层签订任务目标责任状,并认真执行督查、奖惩制度;自治区党委考核办公室于1997年正式将职业高中招生任务列为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管理。2.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全区职业高中苦练内功,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使学校的办学水平明显提高。自1996年自治区政府同意将24所职业高中改办为职业中专以来,一定程度上增强学校的吸引力。1997年,仅职业中专招生就达1.06万人,占全区职业高中招生总人数的33.9%。职业中专学校一般招生440人,临河市职业中专招生达到1 065人。3.压缩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要控制压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普通高中的招生都不同程度地采取控制措施,相应地加大职业教育的比重。

                                                                (陈俊杰)

    【高教体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制定并上报全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初步方案。由原海拉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呼伦贝尔盟管理干部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伦贝尔盟分校、呼伦贝尔盟教育学院4校合并成立的呼伦贝尔学院,经国家教委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实地考察、论证,于年初正式批准挂牌,使海拉尔地区高等学校的布局得到优化,实现该地区普通高校与成人院校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各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改革,努力优化校内资源配置,取得积极进展。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内蒙古农牧学院在原萨拉齐分院的基础上组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农牧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加强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内蒙古大学与内蒙古计算中心合作办学,成立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发挥与企业联合办学的优势,继续探索新院新制,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将学院的后勤服务工作全部交由内蒙古电管局创建公司负责管理,减轻学院负担,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211工程建设】  1997年6月21~22日,按照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的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专家组对《内蒙古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和立项审核。专家组由9名教授组成,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农业大学前校长石元春教授担任整体组长,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史美林教授担任仪器设备组长。立项审核期间,专家组听取中国工程院院士、内蒙古大学校长旭日干关于内蒙古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211工程”前期建设情况的汇报,审阅有关文件材料,实地考察蒙古学、生态学与农牧业生物工程两个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以及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经过论证审核,专家组一致通过对《内蒙古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委报请国家计委,内蒙古大学于1997年11月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项目院校。

    【教学合格评价】  1997年,按照国家教委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所属内蒙古财经学院、包头医学院、内蒙古蒙医学院、哲里木畜牧学院以及国家冶金部所属包头钢铁学院于6月和11月接受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1995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上述院校教学合格评价工作,成立以自治区副主席宝音德力格尔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启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合格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统一各校、各部门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几所学校教学评建工作的领导,并对参评院校的“硬件”建设给予3 600万元的经费支持。自治区教育厅及有关部门领导曾多次深入迎评院校,听取学校汇报,分层次召开师生座谈会和动员大会,帮助学校解决评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保证“硬件”建设经费如期到位,并对迎评院校的“软件”建设给予具体指导。在国家教委专家组进校评价前,自治区组织验评专家组,对迎评院校的工作分别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指导。1997年,各迎评院校以教学工作为中心,评建工作为主线,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通过扎实有效的迎评促建工作,使办学思路进一步明确,教学中心地位逐步落实,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国家教委教学评价专家组对几所院校的评建成果给予肯定。11月,国家教委公布,内蒙古财经学院评价结果为合格,其它几所院校评价结果将在1998年6~7月公布。与此同时,自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通知,对照国家教委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广泛开展自评自查,努力加强教育教学的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收到积极的效果。

    【教学基本建设】  自治区教育厅把1996~1997学年度定为“教育管理年”,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1997年,逐步规范有关教学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对高校的宏观管理。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试行辅修制的有关规定》,规范各普通高校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经自治区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区内各高校申报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6个,经批准,增设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1个。引导和促进各高校把专业设置的热点转移到专业建设和改造上来,以适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学生学籍、学历证书管理,经国家教委专家组评估检查,自治区教育厅被国家教委评为“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先进单位”。在年内硕士、博士学位授权专业调整、学位点评估、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审核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管理与建设。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年内组织全区高校开展转变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研讨活动,积极推进面向21世纪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立项一批国家、自治区和校级研究课题。

    【招生并轨改革】  1997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区内外高校在自治区录取新生1 462名。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普通高校全面实行招生“并轨”、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招生“并轨”改革工作。着重加强对此项改革的宣传力度,在全区大中专院校招生工作会议之后,专门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并轨改革新闻发布会”,内蒙古及呼和浩特市各报社、电台、电视台负责人、记者参加会议,会后,全区新闻媒介紧紧围绕招生“并轨”改革和全区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广泛宣传。为使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家长和考生,自治区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编写发行《招生宣传手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调整高校招生报考类别设置,取消原来的区内农林医师普通理科和区内师范普通文科两大报考类别;调整录取批次;增加志愿容量,使一般考生可填报的志愿由1996年的17所学校34个专业增加到21所学校45个专业;农林类、师范类和民族教育类考生实行免缴学费制度,学校免收部分由自治区财政补足。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各普通高等学校都制定专项奖学金发放和困难学生补助等具体办法;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组织生活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对特别困难学生的学费实行减、缓、免措施。部分农林、师范类院校实行定向招生,同定向生和享受免缴学费的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针对“并轨”招生的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的需要,部分高校实行按类招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服务面向,变专业对口为专业适应,实现招生“并轨”改革与教学改革的互相推动。

    【师资队伍建设】  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拟定并实施高等学校“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规划”(简称“111工程”,即:计划在“九五”期间,培养10名在国内本领域研究中处于先进水平、在国际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知名学者;选拔和培养100名在国内或区内本领域研究中有一定影响、处于先进水平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1 000名中青年学术骨干)。“111工程”中知名学者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将以高校博士、硕士学位点和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为基础,进行重点培养,逐步形成合理的学科分布和年龄结构。为改善高校师资队伍的学历、年龄、梯队结构,各高校采取与区外兄弟高校合作的形式,举办一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加快青年教师的学历达标教育。自治区下拨100万元师资培养经费,资助“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各种形式的高校教师培训。根据国家教委《高校教师培训规程》的规定,1997年,对全区普通高校301名新任教师进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基本理论为主的岗前培训。

                                                   (满  达  阎利祥)

    【成人高等教育】  1997年,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的工作方针是:调整、挖潜、转轨、增效。根据国家教委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自治区教育厅重点抓4项工作:1.对全区各成人高校进行评估检查。通过两个月的评估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成人高校的各项建设,拓宽办学思路,规范办学行为,明确办学方向。2.通过在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干部学院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各成人高校办学思想的转变,使学校的专业设置更加符合需求,人才培养规格更加切合实际,为今后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取得经验。3.继续试行电大“注册视听生”制度,拓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渠道,更大范围地满足社会各界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4.通过参加国家教委成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调研活动,使各成人高校了解全国成人教育的发展动态,充分认识到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调整和学校布局调整做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岗位培训】  1997年,全区各类成人大中专院校、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自治区级各类教育培训中心,根据行业、部门、地区和社会的需求,不同程度地承担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各级各类成人院校、各行业系统、厂矿企业进行岗位培训达70万人次,其中担负下岗职工的转岗、再就业培训达9万人次。

    【社会力量办学】  1997年,全区共有经自治区和盟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社会力量办学单位102个(不含幼儿园、中小学),在校学生2.6万人,为社会培养输送各类人才近万名。为进一步促进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健康发展,自治区教育厅认真组织《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力量办学的影响,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同时,开展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确定自治区首批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并开展具体工作。

    【成人教育理论研究】  自治区成人教育协会于8月7~10日在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召开1997年年会暨第三届理事会议。会议选举产生协会新的领导机构,评选表彰30篇优秀论文及作者,确定“九五”期间成人教育理论研究课题计划和工作任务。年内,自治区成人教育协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已有成员单位108个,包括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各有关厅局、大厂矿企业、各类教育培训中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明显的群众性。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成人教育协会共同主办的《内蒙古成人教育》杂志(季刊)已出刊40期。

    【扫盲教育】  1997年,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教委扫盲工作会议精神,全区排除青壮年文盲9万多人,青壮年非文盲率由1996年的95.2%上升到96%。年内,自治区教育厅划拨扫盲经费250万元,编印蒙汉两种文字的扫盲教材10万册,无偿发到基层用于扫盲教学。为准确掌握扫盲工作的新情况,自治区教育厅抽调专人组成调查组对全区青壮年文盲状况、普及小学五年教育、小学生辍学状况进行抽样调查。通过对4个盟市、8个旗县、14个乡苏木的调查,进一步核实文盲和非文盲人数。暑假期间,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委组织3 000多名大学生进行扫盲现状调查,设立扫盲调查点1 000多个,收回调查报告2 000多份,为制定全区扫盲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农牧民家庭技术员培训】  随着科学技术的普及,培养实用技术人才已成为农村、牧区成人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从1989年开始,为全区316万农牧户每户培养一名赖以发家致富,有一技之长的家庭技术员。1997年,全区又培养家庭技术员26万人,为家庭技术员全部颁发“绿色证书”,从而完成为全区农牧户每户培养一名家庭技术员的任务。

                                                (杨惠良  刘振基  陈立君)

    【民族教育】  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力量对自治区成立50年来的民族教育事业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总结。同时,在“双语教学”(蒙古语文、汉语文)的基础上,把“三语教学”(蒙古语、汉语和外语)作为教学改革的突破口,拟定深化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的《“三语教学”方案》;召开8省、区民族教育专业协作会议,加强民族教育协作;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大中专蒙文教材编审委员会及办公室,并召开普通中小学蒙古语文教材审查暨优秀教材评奖会议;进一步加强北京——内蒙古教育对口支援协作工作。

    【民族教育50年发展成就】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年来,自治区各级各民族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落后状况。同时,随着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积累发展民族教育的宝贵经验:1.在事业发展上,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2.在学校设置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设置民族学校。3.在授课用语的选择上,坚持贯彻党的民族语文政策。4.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坚持“师资先行”的方针。5.在蒙古语文教材建设上,坚持从民族地区需要出发,设立专门编译出版各级各类学校蒙文教材的内蒙古教育出版社。6.在办学形式上,坚持“四结合、四为主”(公办与民办相结合以公办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寄宿与走读相结合以寄宿为主;全日制与半日制相结合以全日制为主)和“两主一公”(助学金为主、寄宿制为主的公办学校)的办学原则。7.在经费筹措上,坚持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民族教育经费。1997年,全区有少数民族中小学3 385所,在校生77.2万人,与1947年相比,中小学在校生增长334倍。有12所普通高等院校的30多个专业招收蒙语授课学生。在全区每万人口中,平均有大学生16.25人,蒙古族每万人口中的大学生平均达22.21人。民族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也都从无到有,发展到一定规模。

    【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  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经过进一步调查研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本世纪末、下世纪初,全区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其总目标是:基本建立起能够适应自治区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具有民族特点和地区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民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力争使各类民族教育的发展水平超过全区平均教育水平,争取走到全国民族教育的前列。

    【三语教学改革】  为促进民族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把少数民族学生培养成适应现代化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新世纪要求的新一代,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采取以下措施强化“三语教学”(蒙语、汉语、外语)改革。1.逐步在蒙语授课学生中推行中国汉语水平考试,拟定《中国汉语水平考试在内蒙古地区试行方案》,首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设立中国汉语水平考试点,经试点后,逐步推进。2.改革高等院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考试制度和记分办法,即逐步将蒙语文授课考生的蒙语文和外语成绩按100%记入总分,汉语文要参加国家推行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用汉语水平考试成绩代替高考汉语文成绩;汉语授课加授蒙语文的考生,汉语文和蒙语文(乙)成绩各记入50%作为一门语文成绩,外语按100%记入总分。

    【民族教育协作工作】  根据8省、自治区蒙古语文协作小组会议的要求,协作小组办公室与自治区教育厅在沈阳联合召开民族教育协作会议。会议对“八五”期间八省、自治区民族教育的协作情况作总结,通过《八省、区蒙古语文授课大、中专院校对换培养招生计划编制暂行办法》,并对协作培养中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普通高等院校实行“并轨”招生后交换学生的学费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协议。会议还对今后5年的民族教育协作规划作出安排,形成《民族教育专业协作会会议纪要》。

    【教材建设】  1997年,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自治区教育厅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大中专蒙文教材编审委员会”及办公室,把自治区原来分设的大、中专蒙文教材编审委员会统一起来,负责编译大中专院校的各科蒙文教材,同时,审查大中专院校和普通中小学的蒙文教材。年内,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中小学蒙文教材审查暨优秀教材评奖会议,对自治区蒙古族中小学的58种、500多万字的蒙文教材进行审查评议,评出优秀教材。

    【对口支援协作工作】  1997年,北京市教委派员专程赴哲里木盟奈曼旗,对北京为内蒙古援建的“希望工程”项目——奈曼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教学楼落成典礼隆重剪彩。剪彩仪式后,北京市教委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就今后进一步开展对口支援协作进行协商,部分项目达成意向性协议。

    (乌兰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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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名录】

        书  记:张树逊

        副书记:张逸忠

                吴培荣

        厅  长;韩永久(蒙古族)

        副厅长:崔守谦

                占布拉(蒙古族)

    【概况】  1946年,绥蒙政府在平地泉(今集宁)成立,下设教育科,当时正值战争时期,教育工作的开展受到很大限制。1948年,绥蒙政府迁往丰镇,成立教育处,下设教育科,主要管理绥东解放区的教育工作。1949年,绥蒙政府教育处改教育厅,11月,教育厅迁往归绥市(现呼和浩特市)同起义后的绥远省教育厅合并。1954年,原绥远省教育厅和自治区政府文教部合并,成立自治区教育部。同年11月17日,教育部改为教育厅。蒙绥合并后,由于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教育厅的业务主管范围也逐步扩大,除中学、小学、师范学校外,还增加内蒙古农牧学院、内蒙古师范学院等高等学校。1966年2月23日,自治区成立五大委,教育厅改为文化教育委员会所属的教育局,8月份又恢复。1966年“文革”开始,教育厅陷于瘫痪。1967年11月,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生建部文教组,取代教育厅党组和行政领导,实行“一元化”领导。1971年4月,生建部文教组更名为革委会文教局,仍实行“一元化”领导。7月,文教再度分家,成立内蒙古革委会教育局,并成立党的领导小组。1969年,自治区实行全面军管,直到1972年6月,教育局军代表离开。1979年5月,为加强对高等学校的管理,成立自治区高教局,同自治区文教办公室合署办公,并成立自治区文教办党组。1982年4月文教办撤销,文教办党组改称高教局党组。1980年7月5日,自治区调整政府各部门机构,教育局恢复为教育厅,教育局党的领导小组也改为教育厅党组。1983年自治区进行机构改革,将高教局并入教育厅,重新建立教育厅党组至现在。1986年,教育厅的内设处室有: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初等教育处、中等教育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处、高等教育一处、高等教育二处、民族教育处、体育卫生处、师资培训处、职工教育处、农牧民教育处、机关党委、自学考试办公室、高校招生办公室、成人大中专招生办公室。厅直属事业单位有:内蒙古教学仪器设备供应站、《内蒙古教育》编辑部和教研室。1988年,教育厅增设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核办公室。1989年,教育厅增设审计监察处。1991年,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会考办公室和教师外语培训中心。1993年,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委员会,将《内蒙古教育》编辑部更名为《内蒙古教育》杂志社。

    1997年,全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一纲四法”和自治区《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紧紧围绕实现“两基”目标,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这一中心任务,面向自治区经济建设加大教育改革的力度,积极推进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这一指导思想,自治区教育厅确定1997年10项重点工作目标;1. 有6个旗县(市区)达到“普九”验收标准,普及人口覆盖率累计达到25.6%。2.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6%。3.培养农牧民家庭技术员26万人,发放“绿色证书”30万个,基本实现为全区300余万农牧户每户培养1名家庭技术员的任务。4.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招生数达到4.5万人。5.保证内蒙古财经学院、蒙医学院、畜牧学院和包头医学院顺利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6.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并轨”。7.普通高校完成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0项。8.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8.8%,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70.5%。9.改造中小学危房40万平方米。10.新建城镇中小学教职工住房18万平方米。

    【教育投入与支出】  1997年,全区地方全口径教育经费支出总额为41.39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33.66亿元。全区地方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23.86亿元,其中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22.43亿元。1997年,全区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为21.59亿元,各级各类教育的分配情况如下:1.高等教育拨款总额为2.60亿元,占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的12.04%。2.基础教育拨款额为15.16亿元,占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的70.22%。3.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拨款1.20亿元,占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的4.72%。4.成人教育拨款0.59亿元,占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的2.76%。上述数据表明,1997年全区教育投入在各级各类教育间的分布结构基本合理,突出基础教育的“基础”地位,是符合教育发展客观要求的。1997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 095亿元,全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33.66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07%。1997年,全区财政支出141.7亿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24.9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7.62%。1997年,全区财政经常性收入为1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4.99%,全区国家预算内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6.51%,增幅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8.48个百分点,未能实现《纲要》提出的“第一个增长”。1997年,全区基础教育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比上年有所增加,按生均占有教育事业费分析:高中生均946.6元,比上年增长4.68%;初中生均621.37元,比上年增长12.55%,其中农村为506.8元,比上年增长14.33%;小学生均437.16元,比上年增长9.34%,其中农村为376.43元,比上年增长9.23%。以上数字表明,实现《纲要》提出的“第二个增长”。1997年,全区教育事业费中公用经费支出4.98亿元,生均公用经费结果为:高中200.46元,比上年增长1.97%;初中118.95元,比上年增长43.73%;小学56.65元,比上年增长37.9%,实现“第三个增长”。1997年全区进一步深化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在确保政府财政主渠道投入有所增加的基础上,积极拓宽筹资渠道,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出台的政策,使筹措教育经费工作取得可喜进展。城乡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入库额进一步增加;社会捐资集资办学力度进一步加大,其它渠道用于办学的经费来源稳步增加,从而使办学经费投入总量明显增长。全区地方性教育经费总支出41.39亿元,比上年增长7.67%。其中:1.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24.97亿元,比上年增长6.53%。2.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支出2.99亿元,比上年增长25.1%(城市教育费附加1.27亿元,增长38.04%;农村教育费附加1.64亿元,增长15.49%;地方教育附加费0.18亿元)。3.企业办学教育经费支出3.86亿元,比上年下降4.69%。4.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支出1.61亿元,比上年增长9.53%。5.社会捐资集资办学经费支出2.04亿元,比上年下降9.73%。6.学费、杂费支出4.53亿元,比上年增长19.84%。7.其它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 301万元,比上年下降28.12%。8.其它用于教育的经费支出8 897.5万元,比上年增长56.14%。以上数字表明,全区教育投入稳步增加,充分体现出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教育投入的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教育投资渠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以国家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办学为辅的教育投资体制正在逐步完善。1997年,全区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支出为3.06亿元,占教育事业费支出的13.39%。其中:改造各级各类学校危房面积50.2万平方米,投资达1.4亿元;购置更新学生课桌凳30.3万单人套,支出金额达2 235.1万元;购置各种教学仪器57.1万台(件),支出金额达1.13亿元;购置图书资料371.6万册,支出金额达2120.2万元。

                                                          (陈  联  张润厚)

    【义务教育】  1997年,按自治区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规划进度,将有6个旗县(市区)“普九”(普及9年义务教育),加上提前“普九”的额尔古纳市、霍林郭勒市、阿巴嘎旗和杭锦后旗4个旗市,共有10个旗县(市区)“普九”。在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上,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韩永久与有关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签订“普九”目标责任状。会后,自治区教育厅派出2个检查指导组分东西两片对上述10个旗县进行摸底检查指导。为解决经费困难,自治区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力度,将义务教育专款和党中央下达的专款700万元集中用于“普九”的旗县,显著地改善“普九”旗县的办学条件。通过学历补偿教育等途径,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普九”旗县的教师学历合格率。到年底,经自治区检查验收,上述10个旗县均完成“普九”任务。全区“普九”旗县累计达到35个,累计人口覆盖率达到27.7%。经自治区检查验收,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林西县、敖汉旗、奈曼旗、开鲁县、察哈尔右翼前旗、正镶白旗、西乌珠穆沁旗、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市、武川县等14个旗县(市区)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全区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以旗县为单位累计达到55个,累计人口覆盖率达到54%;全区绝大多数乡镇苏木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素质教育】  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把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全区基础教育战线一项重大任务,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在烟台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对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学习;成立自治区实施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组织12个盟市教委(教育局)的同志赴湖南汩罗考察学习,开阔眼界,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全面展开、整体规划,区域推进、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稳步提高”的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方针;草拟全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199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通知,向全区推广大坝沟中学的办学经验,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大坝沟中学“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个个成材”的办学指导思想,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大坝沟中学的良好氛围,又涌现出一批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大坝沟中学式的学校。同时,积极宣传、推广区域推进素质教育的典型经验,建立和培育12个区域性实验区。自治区教育厅进一步落实普通高中“分区规划、调整布局、控制规模、提高效益”的办学原则,积极发展综合性、分流性高中,增大职业教育的比重,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各地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和劳动教育,每一所中小学基本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加强音、体、美、劳及活动课的建设。

    【学校管理】  1997年,结合自治区“教育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地继续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内部管理,特别是农村牧区中小学的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逐步得到规范,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得到加强。自治区教育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管理评估制度,出台《义务教育示范学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实验学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和《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全区中小学管理和评估向科学化、规范化又迈进一步。9月,自治区教育厅以上述评估体系为标准,开展第五次学校管理评估,又认定71所义务教育示范学校,17所义务教育实验学校,7所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至1997年底,全区累计共有265所义务教育示范学校,28所义务教育实验学校,43所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通过评估创建,带动一大批中小学向管理高标准迈进,形成讲管理、抓管理、要质量、要效益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管理有特点、办学有特色的先进学校。包头市第一中学通过积极进取,成为自治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不仅在管理工作上逐年上台阶,而且办学有特色,教育质量稳步提高,特别是体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1997年,该校女子排球队代表国家参加芬兰第十三届世界青少年“超霸杯”排球锦标赛,夺得冠军。

    【教师队伍建设】  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召开“全国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盟市、旗县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特别是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各地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树师表形象、创文明校风”活动。根据“普九”工作的需要,自治区教育厅增加师范专科招生计划,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培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8.96%,普通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73.13%。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特级教师下基层巡回讲学活动,为基层学校特别是农村牧区中小学传授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1997年,国家下达4 000个专项指标,自治区政府安排2 500个专项指标,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6 500名。

                                                   (王利生  郭天翔) 

    【职业教育】  1997年,全区职教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使职教工作又取得新的成果。自治区政府专门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区开展第一个“职业教育法宣传月”活动;职业学校开展科技兴农兴牧活动,职业学校特别是职业高中的招生工作出现新的局面。1997年,全区普通中专学校招生2.5万人,技工学校招生1.3万人,职业高中招生3.1万人,其中,普通中专招生比上年增加3 300人,职业高中招生比上年增加5 400人。

    【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12月9~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乌云其木格、自治区副主席宝音德力格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盟市的分管盟市长及教育、经贸、劳动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高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的校长参加会议。会议明确到2000年自治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1.调整教育结构,大力实施以初中后分流为重点的三级教育分流。因地制宜发展初等职业教育,全区1/3的农村牧区初中改办成科尔沁右翼前旗大坝沟中学式的学校。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比例,全区平均达到60%。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全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规模达到自治区高等学校在校生总规模的8%以上。2.把农村牧区职业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要求各级政府特别是旗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统筹发展当地农牧职业教育,从管理体制、结构布局、专业设置、基地建设等多方面深化改革,促进办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3.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使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大多数在岗、转岗职工普遍受到从业岗位需要的职业培训,建成基本能够满足行业、企业需要的职业培训训网络。4.改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兴办职业教育的局面。改革毕业生就业制度,使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1998年,全区中等专业学校全部实行招生“并轨”。5. 加强骨干学校建设。每个旗县要集中力量办好1所综合性职业高中或职业教育中心。全区建成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所,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70所。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自治区政府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

    【开展职业教育法宣传月活动】  1997年5月,是全区第一个“职业教育法宣传月”。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职业教育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同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法)宣传提纲》。各盟市和各类职业学校,在宣传月内组织干部、教师和学生集中学习《职教法》,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为民服务活动。5月10~11日,呼和浩特地区13所中专学校、15所职业高中近3 000名师生走向街头,发放宣传材料,举办文艺演出,开展益民活动,进行法律咨询,共散发传单3万多份,为广大群众做 好事300多件。

    【农牧职业学校开展科技兴农兴牧活动】  1997年,是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农牧业技术推广年”。全区农牧类中等职业学校在年内积极开展科技兴农兴牧活动。具体做法是:1.开展对农牧民的科技培训。农牧职业高中根据所在旗县确定的实用技术推广项目和农牧民致富的实际需要,按照实用、实效原则,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等时间,对当地农牧民开展短期实用技术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358期,培训农牧民近5万人次。2.进行科技试验示范。农牧职业高中和农牧类中专积极争取当地农牧业和科技部门的科技试验项目,充分发挥学校基地的试验示范功能,为科技兴农兴牧作出贡献。呼伦贝尔盟阿荣旗职业中专年内引进各类作物品种207个,经过试验,筛选出适合当地栽种的品种62个,全部向当地农户推广,其中推广15个品种的大豆5.3万斤。3.大力推广实用技术。农牧职业高中通过与当地乡、村及农牧户签订致富合同等形式,推广农牧民致富急需的农牧业实用技术。学校的做法是:一校抓一乡,一班包一村,一人带一户。年内,赤峰市的农牧职业中学与当地贫困乡、村及农牧民签订致富合同302个,创直接经济效益300万元;推广实用技术项目19个,创直接经济效益200多万元。

    【职业高中招生工作】  1997年,全区职业高中招生31 247人,是近年来招生人数最多的一年(1994年招生22 234人,1995年招22 121人,1996年25 810人)。为遏制职业高中招生滑坡,开辟生源渠道,扩大招生规模,全区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年内进一步采取措施,使职业高中的招生工作出现新局面。主要措施是:1.把职业高中的招生任务列为旗县以上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责任目标,纳入自治区考核目标管理。全国职教工作会议之后,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就职业高中的招生工作,层层签订任务目标责任状,并认真执行督查、奖惩制度;自治区党委考核办公室于1997年正式将职业高中招生任务列为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管理。2.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全区职业高中苦练内功,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使学校的办学水平明显提高。自1996年自治区政府同意将24所职业高中改办为职业中专以来,一定程度上增强学校的吸引力。1997年,仅职业中专招生就达1.06万人,占全区职业高中招生总人数的33.9%。职业中专学校一般招生440人,临河市职业中专招生达到1 065人。3.压缩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要控制压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普通高中的招生都不同程度地采取控制措施,相应地加大职业教育的比重。

                                                                (陈俊杰)

    【高教体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制定并上报全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初步方案。由原海拉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呼伦贝尔盟管理干部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伦贝尔盟分校、呼伦贝尔盟教育学院4校合并成立的呼伦贝尔学院,经国家教委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实地考察、论证,于年初正式批准挂牌,使海拉尔地区高等学校的布局得到优化,实现该地区普通高校与成人院校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各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改革,努力优化校内资源配置,取得积极进展。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内蒙古农牧学院在原萨拉齐分院的基础上组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农牧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加强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内蒙古大学与内蒙古计算中心合作办学,成立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发挥与企业联合办学的优势,继续探索新院新制,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将学院的后勤服务工作全部交由内蒙古电管局创建公司负责管理,减轻学院负担,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211工程建设】  1997年6月21~22日,按照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的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专家组对《内蒙古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和立项审核。专家组由9名教授组成,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农业大学前校长石元春教授担任整体组长,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史美林教授担任仪器设备组长。立项审核期间,专家组听取中国工程院院士、内蒙古大学校长旭日干关于内蒙古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211工程”前期建设情况的汇报,审阅有关文件材料,实地考察蒙古学、生态学与农牧业生物工程两个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以及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经过论证审核,专家组一致通过对《内蒙古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委报请国家计委,内蒙古大学于1997年11月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项目院校。

    【教学合格评价】  1997年,按照国家教委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所属内蒙古财经学院、包头医学院、内蒙古蒙医学院、哲里木畜牧学院以及国家冶金部所属包头钢铁学院于6月和11月接受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1995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上述院校教学合格评价工作,成立以自治区副主席宝音德力格尔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启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合格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统一各校、各部门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几所学校教学评建工作的领导,并对参评院校的“硬件”建设给予3 600万元的经费支持。自治区教育厅及有关部门领导曾多次深入迎评院校,听取学校汇报,分层次召开师生座谈会和动员大会,帮助学校解决评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保证“硬件”建设经费如期到位,并对迎评院校的“软件”建设给予具体指导。在国家教委专家组进校评价前,自治区组织验评专家组,对迎评院校的工作分别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指导。1997年,各迎评院校以教学工作为中心,评建工作为主线,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通过扎实有效的迎评促建工作,使办学思路进一步明确,教学中心地位逐步落实,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国家教委教学评价专家组对几所院校的评建成果给予肯定。11月,国家教委公布,内蒙古财经学院评价结果为合格,其它几所院校评价结果将在1998年6~7月公布。与此同时,自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通知,对照国家教委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广泛开展自评自查,努力加强教育教学的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收到积极的效果。

    【教学基本建设】  自治区教育厅把1996~1997学年度定为“教育管理年”,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1997年,逐步规范有关教学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对高校的宏观管理。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试行辅修制的有关规定》,规范各普通高校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经自治区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区内各高校申报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6个,经批准,增设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1个。引导和促进各高校把专业设置的热点转移到专业建设和改造上来,以适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学生学籍、学历证书管理,经国家教委专家组评估检查,自治区教育厅被国家教委评为“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先进单位”。在年内硕士、博士学位授权专业调整、学位点评估、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审核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管理与建设。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年内组织全区高校开展转变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研讨活动,积极推进面向21世纪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立项一批国家、自治区和校级研究课题。

    【招生并轨改革】  1997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区内外高校在自治区录取新生1 462名。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普通高校全面实行招生“并轨”、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招生“并轨”改革工作。着重加强对此项改革的宣传力度,在全区大中专院校招生工作会议之后,专门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并轨改革新闻发布会”,内蒙古及呼和浩特市各报社、电台、电视台负责人、记者参加会议,会后,全区新闻媒介紧紧围绕招生“并轨”改革和全区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广泛宣传。为使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家长和考生,自治区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编写发行《招生宣传手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调整高校招生报考类别设置,取消原来的区内农林医师普通理科和区内师范普通文科两大报考类别;调整录取批次;增加志愿容量,使一般考生可填报的志愿由1996年的17所学校34个专业增加到21所学校45个专业;农林类、师范类和民族教育类考生实行免缴学费制度,学校免收部分由自治区财政补足。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各普通高等学校都制定专项奖学金发放和困难学生补助等具体办法;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组织生活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对特别困难学生的学费实行减、缓、免措施。部分农林、师范类院校实行定向招生,同定向生和享受免缴学费的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针对“并轨”招生的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的需要,部分高校实行按类招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服务面向,变专业对口为专业适应,实现招生“并轨”改革与教学改革的互相推动。

    【师资队伍建设】  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拟定并实施高等学校“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规划”(简称“111工程”,即:计划在“九五”期间,培养10名在国内本领域研究中处于先进水平、在国际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知名学者;选拔和培养100名在国内或区内本领域研究中有一定影响、处于先进水平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1 000名中青年学术骨干)。“111工程”中知名学者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将以高校博士、硕士学位点和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为基础,进行重点培养,逐步形成合理的学科分布和年龄结构。为改善高校师资队伍的学历、年龄、梯队结构,各高校采取与区外兄弟高校合作的形式,举办一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加快青年教师的学历达标教育。自治区下拨100万元师资培养经费,资助“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各种形式的高校教师培训。根据国家教委《高校教师培训规程》的规定,1997年,对全区普通高校301名新任教师进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基本理论为主的岗前培训。

                                                   (满  达  阎利祥)

    【成人高等教育】  1997年,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的工作方针是:调整、挖潜、转轨、增效。根据国家教委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自治区教育厅重点抓4项工作:1.对全区各成人高校进行评估检查。通过两个月的评估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成人高校的各项建设,拓宽办学思路,规范办学行为,明确办学方向。2.通过在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干部学院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各成人高校办学思想的转变,使学校的专业设置更加符合需求,人才培养规格更加切合实际,为今后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取得经验。3.继续试行电大“注册视听生”制度,拓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渠道,更大范围地满足社会各界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4.通过参加国家教委成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调研活动,使各成人高校了解全国成人教育的发展动态,充分认识到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调整和学校布局调整做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岗位培训】  1997年,全区各类成人大中专院校、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自治区级各类教育培训中心,根据行业、部门、地区和社会的需求,不同程度地承担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各级各类成人院校、各行业系统、厂矿企业进行岗位培训达70万人次,其中担负下岗职工的转岗、再就业培训达9万人次。

    【社会力量办学】  1997年,全区共有经自治区和盟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社会力量办学单位102个(不含幼儿园、中小学),在校学生2.6万人,为社会培养输送各类人才近万名。为进一步促进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健康发展,自治区教育厅认真组织《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力量办学的影响,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同时,开展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确定自治区首批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并开展具体工作。

    【成人教育理论研究】  自治区成人教育协会于8月7~10日在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召开1997年年会暨第三届理事会议。会议选举产生协会新的领导机构,评选表彰30篇优秀论文及作者,确定“九五”期间成人教育理论研究课题计划和工作任务。年内,自治区成人教育协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已有成员单位108个,包括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各有关厅局、大厂矿企业、各类教育培训中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明显的群众性。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成人教育协会共同主办的《内蒙古成人教育》杂志(季刊)已出刊40期。

    【扫盲教育】  1997年,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教委扫盲工作会议精神,全区排除青壮年文盲9万多人,青壮年非文盲率由1996年的95.2%上升到96%。年内,自治区教育厅划拨扫盲经费250万元,编印蒙汉两种文字的扫盲教材10万册,无偿发到基层用于扫盲教学。为准确掌握扫盲工作的新情况,自治区教育厅抽调专人组成调查组对全区青壮年文盲状况、普及小学五年教育、小学生辍学状况进行抽样调查。通过对4个盟市、8个旗县、14个乡苏木的调查,进一步核实文盲和非文盲人数。暑假期间,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委组织3 000多名大学生进行扫盲现状调查,设立扫盲调查点1 000多个,收回调查报告2 000多份,为制定全区扫盲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农牧民家庭技术员培训】  随着科学技术的普及,培养实用技术人才已成为农村、牧区成人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从1989年开始,为全区316万农牧户每户培养一名赖以发家致富,有一技之长的家庭技术员。1997年,全区又培养家庭技术员26万人,为家庭技术员全部颁发“绿色证书”,从而完成为全区农牧户每户培养一名家庭技术员的任务。

                                                (杨惠良  刘振基  陈立君)

    【民族教育】  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力量对自治区成立50年来的民族教育事业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总结。同时,在“双语教学”(蒙古语文、汉语文)的基础上,把“三语教学”(蒙古语、汉语和外语)作为教学改革的突破口,拟定深化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的《“三语教学”方案》;召开8省、区民族教育专业协作会议,加强民族教育协作;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大中专蒙文教材编审委员会及办公室,并召开普通中小学蒙古语文教材审查暨优秀教材评奖会议;进一步加强北京——内蒙古教育对口支援协作工作。

    【民族教育50年发展成就】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年来,自治区各级各民族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落后状况。同时,随着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积累发展民族教育的宝贵经验:1.在事业发展上,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2.在学校设置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设置民族学校。3.在授课用语的选择上,坚持贯彻党的民族语文政策。4.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坚持“师资先行”的方针。5.在蒙古语文教材建设上,坚持从民族地区需要出发,设立专门编译出版各级各类学校蒙文教材的内蒙古教育出版社。6.在办学形式上,坚持“四结合、四为主”(公办与民办相结合以公办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寄宿与走读相结合以寄宿为主;全日制与半日制相结合以全日制为主)和“两主一公”(助学金为主、寄宿制为主的公办学校)的办学原则。7.在经费筹措上,坚持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民族教育经费。1997年,全区有少数民族中小学3 385所,在校生77.2万人,与1947年相比,中小学在校生增长334倍。有12所普通高等院校的30多个专业招收蒙语授课学生。在全区每万人口中,平均有大学生16.25人,蒙古族每万人口中的大学生平均达22.21人。民族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也都从无到有,发展到一定规模。

    【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  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经过进一步调查研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本世纪末、下世纪初,全区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其总目标是:基本建立起能够适应自治区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具有民族特点和地区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民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力争使各类民族教育的发展水平超过全区平均教育水平,争取走到全国民族教育的前列。

    【三语教学改革】  为促进民族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把少数民族学生培养成适应现代化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新世纪要求的新一代,1997年,自治区教育厅采取以下措施强化“三语教学”(蒙语、汉语、外语)改革。1.逐步在蒙语授课学生中推行中国汉语水平考试,拟定《中国汉语水平考试在内蒙古地区试行方案》,首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设立中国汉语水平考试点,经试点后,逐步推进。2.改革高等院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考试制度和记分办法,即逐步将蒙语文授课考生的蒙语文和外语成绩按100%记入总分,汉语文要参加国家推行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用汉语水平考试成绩代替高考汉语文成绩;汉语授课加授蒙语文的考生,汉语文和蒙语文(乙)成绩各记入50%作为一门语文成绩,外语按100%记入总分。

    【民族教育协作工作】  根据8省、自治区蒙古语文协作小组会议的要求,协作小组办公室与自治区教育厅在沈阳联合召开民族教育协作会议。会议对“八五”期间八省、自治区民族教育的协作情况作总结,通过《八省、区蒙古语文授课大、中专院校对换培养招生计划编制暂行办法》,并对协作培养中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普通高等院校实行“并轨”招生后交换学生的学费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协议。会议还对今后5年的民族教育协作规划作出安排,形成《民族教育专业协作会会议纪要》。

    【教材建设】  1997年,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自治区教育厅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大中专蒙文教材编审委员会”及办公室,把自治区原来分设的大、中专蒙文教材编审委员会统一起来,负责编译大中专院校的各科蒙文教材,同时,审查大中专院校和普通中小学的蒙文教材。年内,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中小学蒙文教材审查暨优秀教材评奖会议,对自治区蒙古族中小学的58种、500多万字的蒙文教材进行审查评议,评出优秀教材。

    【对口支援协作工作】  1997年,北京市教委派员专程赴哲里木盟奈曼旗,对北京为内蒙古援建的“希望工程”项目——奈曼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教学楼落成典礼隆重剪彩。剪彩仪式后,北京市教委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就今后进一步开展对口支援协作进行协商,部分项目达成意向性协议。

    (乌兰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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