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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建设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名录】

        厅  长:王富祥

        副厅长:龚维永

                包重建(蒙古族)

                白贵生(回族)

    【概况】  1952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建筑工程局。11月,更名为蒙绥联合建筑工程局。1954年,改称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局。随着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发展,为适应形势,将建筑工程局业务扩大,于1955年改为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建设局。1956年10月,自治区成立建设委员会,与城建局系平行机构,采取合署办公形式。1958年3月,城建局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1966年初,改为计委建设局,9月又恢复建设厅建制。1967年初,由“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代行建设厅职权。1968年,自治区革委会成立,建设厅与其它厅局同时被撤销,其工作由革委会生产建设指挥部计划组负责。1971年,自治区组建基本建设局。1973年,撤销基本建设局,组建基本建设委员会。与此同时,组建建工局、建材局、机械设备成套局、测绘局,归建委领导。之后,又把计委管理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划归建委。1979年,成立自治区城市建设局,归建委领导。1983年,机构改革,建委、城市建设局、人防办、环保办合并组建为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统一协调管理各项城乡建设事业。1994年机构改革,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组建自治区建设厅,原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环保处整建制划出,成立自治区环保局(厅级)。

        1997年,自治区建设厅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体改法规处、科技教育处、建筑业处、勘察设计处(挂抗震办公室牌子)、工程建设处(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牌子)、城市建设处、城市规划处、房地产管理处、村镇建设处、人事处、老干部处、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是自治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制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产业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加强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建设;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行为;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安居工程”等工作。

    (刘文宇)

    【勘察设计】  1997年,自治区共有勘察设计单位267家,其中甲级18家,乙级34家,丙级116家,丁级99家。除航空航天、海洋、电子等行业外,其它行业都有各自的勘察设计单位。全区勘察设计单位每年70亿元投资、600万平方米的勘察设计任务。近年来,勘察设计手段不断更新,各单位技术装备不断提高,至1997年,全区勘察设计单位共有计算机1 200多台,绘图仪150多台。

    质量管理  全区勘察设计行业每年抽查部分盟市的勘察设计质量,每3年进行1次全区性勘察设计质量大检查。各盟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对各自所属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各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程及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执行正常的三级校审制度,严把质量关。全行业特别是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各单位都建立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机构,部分甲级单位贯彻执行ISO—9000族标准,逐步同国际标准接轨。

    行业管理  全区勘察设计行业实行自治区及盟市两级管理。进入勘察设计市场须持有建设部或建设厅颁发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证书,持有证书的单位需严格按照证书注明的行业、范围、级别承担勘察设计任务。任何单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跨行业、超范围、超等级承担勘察设计任务,严禁个人承担勘察设计任务,跨盟市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必须到项目所在盟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外省区进入自治区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证并注册登记。全区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实行自治区级动态管理,每2~3年进行一次全区范围的资质复查,每年进行部分盟市抽查。对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健全、专业人员配套、技术装备良好的单位保留或晋升级别;反之,则降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全区勘察设计市场实行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和勘察设计合同统一文本制度。

    勘察设计评优  全区勘察设计行业每3年进行一次优秀勘察、优秀设计和优秀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优秀QC(质量管理)小组评选工作。1997年3月,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全区“九五”新住宅设计方案竞赛工作。全区共有156个设计方案参加竞赛,经评委4轮评选,共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佳作奖20名。

    (周月生) 

    【抗震防灾】  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建筑物受到破坏或倒塌。因此,减轻地震灾害的最有效措施是增加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及建筑群的综合抗震能力。至1997年,自治区共加固各类建筑726.28万平方米和大量桥梁、烟囱、水塔,完成投资1.27亿元,编制出60个城镇的抗震防灾规划。

    包头市继续完成重建家园工作  1996年,包头市Ms 6.4级地震各类建筑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997年,重建各类建筑物238.2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2.2亿元。其中,完成住宅233.5万平方米,学校11.5万平方米,医院3.26万平方米。另外,完成供水、供热、供气、供电、桥梁等公用设施投资1.56亿元,房屋维修加固68.19万平方米。

    巴彦淖尔盟地区5.0级地震  1997年10月21日,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交界地区发生Ms5.0级地震。震中位于陕坝镇北30公里的团结乡附近,东经107°17′,北纬41°08′。震中烈度6度,局部7度。6度区200平方公里,5度区1 100平方公里。地震时出现喷沙冒水,地面出现长达1 000米大裂缝,总排干渠上呈现白色雾带,经久不散。地震造成24个乡(镇)苏木、88所学校、7所医院不同程度的破坏,受灾人数达21万人。大量房屋严重开裂,农田水利设施、机电井、通讯线路受损。据有关部门统计,这次地震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73亿元。

    抗震加固  1997年,全区加固各类建筑物5.37万平方米,投资397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拨给抗震加固补助经费181万元,各单位自筹资金216万元。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  1997年,完成乌拉特后旗、库伦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察哈尔右翼后旗、扎赉特旗等5个旗县的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审查商都县和阿荣旗抗震防灾的规划基础资料。

     (李铭嵩)

    【工程建设】

    招标投标  1997年,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以加强法制建设为核心,以建设项目执法监察为手段,积极推广应用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以规范化、科学化为方法,加大推动招标投标工作的力度。至1997年,已建立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伊克昭盟、乌兰察布盟等有形建筑市场。1997年自治区招标办被建设部评为先进集体。1997年,全区报建工程1 692个,建筑面积589.7万平方米,投资440 638万元。在建工程2 008个,建筑面积676.6万平方米,投资561 316万元。新开工程1 428个,建筑面积476万平方米,投资343 462万元。招标投标工程1 005个,建筑面积381.8万平方米,中标价270 895万元。招标投标率按个数计算为73.88%,按面积计算为80.21%,按中标价计算为78.87%。

    工程建设监理  自治区建设监理工作从1992年开始起步,全国第六次建设监理工作会议后逐步全面推行。1997年,全区在建项目3 752项,委托监理的138项,占总数的3.68%,占总投资额的5.04%。凡是委托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交工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达60.2%以上。至1997年,全区批准成立工程建设监理单位44家,从业人员800多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近600人。为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从1994年起,已经组织4期自治区建设监理工程师培训班,近1 000人受到监理知识培训。

     (张  来  龚艳敏)

    【建筑施工】

    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为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健全建筑施工安全法规,1997年5月3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并颁布实施。《条例》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职责。重点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同时规范建设单位(业主)和设计单位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行为,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从工程建设中的工程设计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都有章可循。

    召开内蒙古自治区 山西省建筑冬期施工技术交流会  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建筑冬期施工技术交流会于1997年10月14~17日在山西省大同市召开。会议收到施工技术交流论文70多篇。其中自治区提供51篇,在大会上进行交流的15篇。

    受表彰企业  在1997年11月25~28日召开的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年会上,6治区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兴安盟建筑工程公司被评为1996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查  莎)

    【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管理  全区工程质量监督站通过质量监督、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工程质量抽查等多种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1997年,监督工程3 381个,建筑面积1 068万平方米,报建工程的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过程中,共发现质量隐患257起,其中结构隐患71起,装饰隐患76起,使用功能隐患110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467.1万元。查处劣质工程33项,均已作出处理。

    施工质量  1997年,全区各地开展施工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和落实《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制》等工作,施工质量稳中有升。据统计,全区有2 136个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05万平方米)竣工交付使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其中557个(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优良率达到26.1%。赤峰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等20项工程被评为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

    国家鲁班奖工程  赤峰市工商银行投资建设、赤峰市建筑设计院设计、赤峰市警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赤峰金融大厦工程被国家建筑业协会评为1997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工程质量投诉  1997年,全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案件199起,其中189起得到妥善处理。

     (鄂志宏)

    【工程造价】

    定额换届  1997年,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人员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的编修工作,对与其配套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及《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进行同步编修。为政府宏观调控和求得合理建设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资质管理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1997年,自治区制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并完成全区首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评审工作,58家咨询单位取得相应资质。

    资格管理  1997年,先后在包头市、赤峰市等6个盟市举办培训班,培训人员680名。经过资格认定考试,其中500人取得预算员资格证书,各盟市对持证预算员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加强管理力度。

    (刘晓渡)

    【城市规划】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1997年,自治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盟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设市城市、旗县所在地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部完成。自治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成果经建设部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在全国各省、自治区中名列前茅。乌海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阿尔山市、霍林郭勒市城市总体规划经自治区政府审查通过。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建设部有关专家审查论证。巴彦淖尔盟盟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乌拉特前旗西山咀镇、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拉特后旗赛乌素镇、五原县隆兴昌镇、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鄂托克旗乌兰镇、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阿拉善右旗额肯呼都格镇、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等旗县所地地镇,新一轮跨世纪城市总体规划经自治区建设厅审批完成。

    城建档案  自治区建设厅组织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城建档案馆共同完成筹备1998年全国城建档案展览工作。

    (赵立志)

    【城市建设】

    市政工程  1997年,市政工程建设抓住机遇,多渠道筹集市政建设资金,建成一批市政工程项目。其中,呼和浩特市鼓楼立交桥是自治区首座大型3层互通式立交桥,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57亿元人民币。至1997年底,自治区20个设市城市已建成城市道路高级路面2 512万平方米(2 646公里)、城市桥梁242座、立交桥19座、路灯48 777盏、排水管道2 303公里、污水处理厂4座(日处理污水能力18.7万立方米)、防洪堤424公里。

    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  为节约能源,改造城市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区各城市抓紧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工作。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利用第四批日元贷款建设城市煤气和集中供热4个项目的扩初设计都已批复,赤峰市“热、电、气”三联产项目完成报批手续,乌海市的煤气利用项目和热电厂建设已开始前期工作。1997年,全区用气普及率49.78%,用气人口214.89万人,集中供热面积3 425.39万平方米。

    公共交通  全区20个设市城市,其中15个城市公交职工人数4 886人,拥有公共汽车、公共营运车辆1 613台;营运路线155条,长度3 225.35公里;全年客运17 836万人,营运收入10 528万元。1997年,城市公交行业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园林绿化  1997年,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全区各地园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20个设市城市已拥有园林绿地8 03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21.4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33平方米。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各地抓紧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1997年,东胜市、包头市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通过自治区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扎兰屯风景区已上报国务院,列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通过建设部组织的专家论证。

    环境卫生  1997年,自治区党委文明办、建设厅在全区分别组织开展创建星级文明城市(区)和创建整洁、优美城市环境活动,治理城市脏、乱、差效果显著。通过评比检查,表彰14个三星级文明城市(区)、9个二星级文明城市(区)、4个一星级文明城市(区)和58个“创建整洁、优美城市环境活动”的先进单位。至1997年,全区城市环境卫生机械达到1 240台(辆),公共厕所3 775座(水冲公厕320座),密封式垃圾转运站110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8座,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8座,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7.28%。

    环卫工人节  为发扬环卫工人“以一人脏换万人洁”的崇高精神,在自治区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呼和浩特市、乌海市、满洲里市、乌兰浩特市、东胜市于1997年先后举办首届环卫工人节。

    城建监察  1997年,自治区建设厅对旗县城建监察队伍进行第一期培训,并表彰4个先进集体。至1997年,全区城建监察队伍达2 600人。

    城市供水  1997年,全区城市供水工程投资额为9 746万元,日供水能力达到233.94万立方米,城市供水管道3 797公里,用水人口399.13万人,人均日用水量143.8升,居民生活用水普及率已达到86.58%。

    呼和浩特市引黄供水工程  1997年,完成呼和浩特市引黄供水工程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工程投资175 894万元(一期工程投资136 558万元),其中,利用日元贷款5 500万日元。建设总规模40万立方米/日(一期工程20万立方米/日),预计2003年竣工。这一项目的建成将大幅度地缓解呼和浩特市供水紧张状况。

    (王常生  赵  军  冯瑾瑜  李凯军  步慧杰  杨宝峰  张光峰)

    【村镇规划和建设】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村镇建设工作以乡村城市化为方向,以提高村镇建设整体水平为目标,以经济发达区、大中城市郊区、工矿区、林区、交通干线和沿边口岸小城镇为重点,坚持为农牧民达小康服务,走科学规划、依法管理、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路子。广泛开展1个乡村城市化示范区、10个文明示范镇、100个中心小城镇、1 000个小康示范村的工程建设试点活动,开创全区村镇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村镇规划  1997年,全区完成乡镇总体规划64个、集镇建设规划调整完善129个、村庄建设规划调整完善494个。至年底,全区累计完成建制镇总体规划112个,占建制镇的51.85%,镇区建设规划194个,占建制镇的89.81%;集镇建设规划1 186个,占集镇的91.58%;村庄建设规划26 140个,占村庄的56.39%。

    房屋建设  1997年,全区房屋建设投资17.05亿元,竣工面积646.8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设投资11.26亿元,竣工525.3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投资3.46亿元,竣工66.28万平方米;生产建筑投资2.3亿元,竣工55.29万平方米。全区村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5平方米,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基础设施建设  1997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较快,共投资2.25亿元。全区村镇累计筑路总长111 949公里,面积859 643万平方米,其中高级、次高级路面长3 931公里,面积5 331万平方米;安装路灯16 944盏;9来水受益建制镇114个、集镇441个、村庄3 923个、人口334.46万人。

    村镇建设管理  为加强村镇建设管理,1997年自治区政府第82号令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自治区建设厅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村镇规划设计队伍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使全区村镇建设管理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李更生)

    【房地产业】

    房地产行业管理  1997年,对自治区直属的4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年检,取消其中2家企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审查批准50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18家拆迁单位的行业资格。

    物业管理  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全区已有物业管理企业60家,实施物业管理的城市住宅小区达30%。1997年,全区达到国家级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4家,国家级示范大厦1家,自治区级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13家。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自治区建设厅会同自治区物价局联合进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调查研究工作,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业务培训  1997年,培训房地产估价初级  专业人才150名,并对全区30名房地产开发统计人员进行微机软件业务培训。

    (张艳梅)

    【住房制度改革】  1997年,全区房改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为主线,积极推进全区房改工作,在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租金改革、公房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

    住房公积金制度  经过努力,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5.4亿元,归集率达41%。在住房资金管理上,采取先进的现代化管理手段,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财政监督,银行专户”的原则,安全、有序运行。1997年,全区继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呼伦贝尔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之后,又有兴安盟、哲里木盟、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

    租金改革  1997年,住房租金已由1994年的每平方米不足0.2元提高到1元左右,占双职工家庭年收入的6%。

    安居工程进展顺利  1997年,完成国家安居工程225万平方米,其中优良品率35%以上,全部达到合格工程指标。

     (郭俊生)

    【建设科技】  1997年,自治区建设科技工作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方针,继续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自治区实际,努力促进建设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依靠科技进步来推动建设行业的发展。科研领域不断扩大,科技成果水平明显提高。建设科技进步对建设事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较高的水平。

    科技体制改革  全区建设科技人员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寻找开发研究课题,积极开展科技成果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活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初步形成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新机制。建设科技队伍不断扩大,专业和学科基本配套,科技研究和开发机构网络逐步形成,技术装备和手段已适应开展各方面科技研究活动。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  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推广率有所提高,科技对建设事业的贡献份额显著提高。自治区建设科技进步对建设事业发展的贡献率为30%。

    建筑节能  加强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和管理工作。为规范全区建筑节能检测工作,提高节能建筑建造水平和质量,组织成立内蒙古建筑节能检测中心。为落实国家提出“九五”期间建筑节能50%的第二步目标,组织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构造图集》。

    准用认证  为限制和淘汰旧的过时建设技术和产品,鼓励和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进入建设市场,进一步加强建设技术与产品准用认证制度,1997年,共完成认定推广项目18项。

    科技奖励  为表彰和鼓励在自治区建设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评选自治区建设科技进步奖。共评选出奖励项目19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1项。

    科技立项与成果验收  根据自治区建设科技“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对自治区建设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进行立项。1997年,科研立项6项,投入科研经费18万元。同时对已完成的科技项目进行鉴定,1997年,完成鉴定项目8项。

    (聂海俊)

    【住宅】

    住宅建设  1997年,全区各类住宅总建成面积557万平方米。其中,国家安居工程225万平方米,创历史最高规模。城镇住宅商品化进程  随着全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步伐的加快,各地通过集资合作建房等多种方法,不断提高住宅的自有化率,促成包头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霍林郭勒市的全部住宅按成本价销售。

    居民居住条件  全区各地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调动国家、集体、个人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住房建设发展。近年来,全区城镇每年建成住宅500多万平方米,1997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8.08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

    明显改善。

    (郭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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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名录】

        厅  长:王富祥

        副厅长:龚维永

                包重建(蒙古族)

                白贵生(回族)

    【概况】  1952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建筑工程局。11月,更名为蒙绥联合建筑工程局。1954年,改称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局。随着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发展,为适应形势,将建筑工程局业务扩大,于1955年改为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建设局。1956年10月,自治区成立建设委员会,与城建局系平行机构,采取合署办公形式。1958年3月,城建局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1966年初,改为计委建设局,9月又恢复建设厅建制。1967年初,由“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代行建设厅职权。1968年,自治区革委会成立,建设厅与其它厅局同时被撤销,其工作由革委会生产建设指挥部计划组负责。1971年,自治区组建基本建设局。1973年,撤销基本建设局,组建基本建设委员会。与此同时,组建建工局、建材局、机械设备成套局、测绘局,归建委领导。之后,又把计委管理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划归建委。1979年,成立自治区城市建设局,归建委领导。1983年,机构改革,建委、城市建设局、人防办、环保办合并组建为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统一协调管理各项城乡建设事业。1994年机构改革,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组建自治区建设厅,原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环保处整建制划出,成立自治区环保局(厅级)。

        1997年,自治区建设厅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体改法规处、科技教育处、建筑业处、勘察设计处(挂抗震办公室牌子)、工程建设处(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牌子)、城市建设处、城市规划处、房地产管理处、村镇建设处、人事处、老干部处、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是自治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制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产业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加强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建设;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行为;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安居工程”等工作。

    (刘文宇)

    【勘察设计】  1997年,自治区共有勘察设计单位267家,其中甲级18家,乙级34家,丙级116家,丁级99家。除航空航天、海洋、电子等行业外,其它行业都有各自的勘察设计单位。全区勘察设计单位每年70亿元投资、600万平方米的勘察设计任务。近年来,勘察设计手段不断更新,各单位技术装备不断提高,至1997年,全区勘察设计单位共有计算机1 200多台,绘图仪150多台。

    质量管理  全区勘察设计行业每年抽查部分盟市的勘察设计质量,每3年进行1次全区性勘察设计质量大检查。各盟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对各自所属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各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程及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执行正常的三级校审制度,严把质量关。全行业特别是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各单位都建立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机构,部分甲级单位贯彻执行ISO—9000族标准,逐步同国际标准接轨。

    行业管理  全区勘察设计行业实行自治区及盟市两级管理。进入勘察设计市场须持有建设部或建设厅颁发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证书,持有证书的单位需严格按照证书注明的行业、范围、级别承担勘察设计任务。任何单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跨行业、超范围、超等级承担勘察设计任务,严禁个人承担勘察设计任务,跨盟市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必须到项目所在盟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外省区进入自治区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证并注册登记。全区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实行自治区级动态管理,每2~3年进行一次全区范围的资质复查,每年进行部分盟市抽查。对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健全、专业人员配套、技术装备良好的单位保留或晋升级别;反之,则降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全区勘察设计市场实行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和勘察设计合同统一文本制度。

    勘察设计评优  全区勘察设计行业每3年进行一次优秀勘察、优秀设计和优秀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优秀QC(质量管理)小组评选工作。1997年3月,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全区“九五”新住宅设计方案竞赛工作。全区共有156个设计方案参加竞赛,经评委4轮评选,共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佳作奖20名。

    (周月生) 

    【抗震防灾】  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建筑物受到破坏或倒塌。因此,减轻地震灾害的最有效措施是增加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及建筑群的综合抗震能力。至1997年,自治区共加固各类建筑726.28万平方米和大量桥梁、烟囱、水塔,完成投资1.27亿元,编制出60个城镇的抗震防灾规划。

    包头市继续完成重建家园工作  1996年,包头市Ms 6.4级地震各类建筑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997年,重建各类建筑物238.2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2.2亿元。其中,完成住宅233.5万平方米,学校11.5万平方米,医院3.26万平方米。另外,完成供水、供热、供气、供电、桥梁等公用设施投资1.56亿元,房屋维修加固68.19万平方米。

    巴彦淖尔盟地区5.0级地震  1997年10月21日,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交界地区发生Ms5.0级地震。震中位于陕坝镇北30公里的团结乡附近,东经107°17′,北纬41°08′。震中烈度6度,局部7度。6度区200平方公里,5度区1 100平方公里。地震时出现喷沙冒水,地面出现长达1 000米大裂缝,总排干渠上呈现白色雾带,经久不散。地震造成24个乡(镇)苏木、88所学校、7所医院不同程度的破坏,受灾人数达21万人。大量房屋严重开裂,农田水利设施、机电井、通讯线路受损。据有关部门统计,这次地震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73亿元。

    抗震加固  1997年,全区加固各类建筑物5.37万平方米,投资397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拨给抗震加固补助经费181万元,各单位自筹资金216万元。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  1997年,完成乌拉特后旗、库伦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察哈尔右翼后旗、扎赉特旗等5个旗县的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审查商都县和阿荣旗抗震防灾的规划基础资料。

     (李铭嵩)

    【工程建设】

    招标投标  1997年,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以加强法制建设为核心,以建设项目执法监察为手段,积极推广应用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以规范化、科学化为方法,加大推动招标投标工作的力度。至1997年,已建立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伊克昭盟、乌兰察布盟等有形建筑市场。1997年自治区招标办被建设部评为先进集体。1997年,全区报建工程1 692个,建筑面积589.7万平方米,投资440 638万元。在建工程2 008个,建筑面积676.6万平方米,投资561 316万元。新开工程1 428个,建筑面积476万平方米,投资343 462万元。招标投标工程1 005个,建筑面积381.8万平方米,中标价270 895万元。招标投标率按个数计算为73.88%,按面积计算为80.21%,按中标价计算为78.87%。

    工程建设监理  自治区建设监理工作从1992年开始起步,全国第六次建设监理工作会议后逐步全面推行。1997年,全区在建项目3 752项,委托监理的138项,占总数的3.68%,占总投资额的5.04%。凡是委托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交工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达60.2%以上。至1997年,全区批准成立工程建设监理单位44家,从业人员800多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近600人。为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从1994年起,已经组织4期自治区建设监理工程师培训班,近1 000人受到监理知识培训。

     (张  来  龚艳敏)

    【建筑施工】

    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为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健全建筑施工安全法规,1997年5月3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并颁布实施。《条例》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职责。重点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同时规范建设单位(业主)和设计单位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行为,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从工程建设中的工程设计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都有章可循。

    召开内蒙古自治区 山西省建筑冬期施工技术交流会  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建筑冬期施工技术交流会于1997年10月14~17日在山西省大同市召开。会议收到施工技术交流论文70多篇。其中自治区提供51篇,在大会上进行交流的15篇。

    受表彰企业  在1997年11月25~28日召开的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年会上,6治区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兴安盟建筑工程公司被评为1996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查  莎)

    【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管理  全区工程质量监督站通过质量监督、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工程质量抽查等多种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1997年,监督工程3 381个,建筑面积1 068万平方米,报建工程的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过程中,共发现质量隐患257起,其中结构隐患71起,装饰隐患76起,使用功能隐患110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467.1万元。查处劣质工程33项,均已作出处理。

    施工质量  1997年,全区各地开展施工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和落实《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制》等工作,施工质量稳中有升。据统计,全区有2 136个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05万平方米)竣工交付使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其中557个(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优良率达到26.1%。赤峰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等20项工程被评为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

    国家鲁班奖工程  赤峰市工商银行投资建设、赤峰市建筑设计院设计、赤峰市警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赤峰金融大厦工程被国家建筑业协会评为1997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工程质量投诉  1997年,全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案件199起,其中189起得到妥善处理。

     (鄂志宏)

    【工程造价】

    定额换届  1997年,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人员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的编修工作,对与其配套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及《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进行同步编修。为政府宏观调控和求得合理建设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资质管理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1997年,自治区制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并完成全区首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评审工作,58家咨询单位取得相应资质。

    资格管理  1997年,先后在包头市、赤峰市等6个盟市举办培训班,培训人员680名。经过资格认定考试,其中500人取得预算员资格证书,各盟市对持证预算员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加强管理力度。

    (刘晓渡)

    【城市规划】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1997年,自治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盟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设市城市、旗县所在地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部完成。自治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成果经建设部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在全国各省、自治区中名列前茅。乌海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阿尔山市、霍林郭勒市城市总体规划经自治区政府审查通过。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建设部有关专家审查论证。巴彦淖尔盟盟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乌拉特前旗西山咀镇、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拉特后旗赛乌素镇、五原县隆兴昌镇、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鄂托克旗乌兰镇、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阿拉善右旗额肯呼都格镇、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等旗县所地地镇,新一轮跨世纪城市总体规划经自治区建设厅审批完成。

    城建档案  自治区建设厅组织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城建档案馆共同完成筹备1998年全国城建档案展览工作。

    (赵立志)

    【城市建设】

    市政工程  1997年,市政工程建设抓住机遇,多渠道筹集市政建设资金,建成一批市政工程项目。其中,呼和浩特市鼓楼立交桥是自治区首座大型3层互通式立交桥,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57亿元人民币。至1997年底,自治区20个设市城市已建成城市道路高级路面2 512万平方米(2 646公里)、城市桥梁242座、立交桥19座、路灯48 777盏、排水管道2 303公里、污水处理厂4座(日处理污水能力18.7万立方米)、防洪堤424公里。

    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  为节约能源,改造城市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区各城市抓紧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工作。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利用第四批日元贷款建设城市煤气和集中供热4个项目的扩初设计都已批复,赤峰市“热、电、气”三联产项目完成报批手续,乌海市的煤气利用项目和热电厂建设已开始前期工作。1997年,全区用气普及率49.78%,用气人口214.89万人,集中供热面积3 425.39万平方米。

    公共交通  全区20个设市城市,其中15个城市公交职工人数4 886人,拥有公共汽车、公共营运车辆1 613台;营运路线155条,长度3 225.35公里;全年客运17 836万人,营运收入10 528万元。1997年,城市公交行业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园林绿化  1997年,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全区各地园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20个设市城市已拥有园林绿地8 03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21.4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33平方米。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各地抓紧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1997年,东胜市、包头市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通过自治区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扎兰屯风景区已上报国务院,列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通过建设部组织的专家论证。

    环境卫生  1997年,自治区党委文明办、建设厅在全区分别组织开展创建星级文明城市(区)和创建整洁、优美城市环境活动,治理城市脏、乱、差效果显著。通过评比检查,表彰14个三星级文明城市(区)、9个二星级文明城市(区)、4个一星级文明城市(区)和58个“创建整洁、优美城市环境活动”的先进单位。至1997年,全区城市环境卫生机械达到1 240台(辆),公共厕所3 775座(水冲公厕320座),密封式垃圾转运站110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8座,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8座,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7.28%。

    环卫工人节  为发扬环卫工人“以一人脏换万人洁”的崇高精神,在自治区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呼和浩特市、乌海市、满洲里市、乌兰浩特市、东胜市于1997年先后举办首届环卫工人节。

    城建监察  1997年,自治区建设厅对旗县城建监察队伍进行第一期培训,并表彰4个先进集体。至1997年,全区城建监察队伍达2 600人。

    城市供水  1997年,全区城市供水工程投资额为9 746万元,日供水能力达到233.94万立方米,城市供水管道3 797公里,用水人口399.13万人,人均日用水量143.8升,居民生活用水普及率已达到86.58%。

    呼和浩特市引黄供水工程  1997年,完成呼和浩特市引黄供水工程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工程投资175 894万元(一期工程投资136 558万元),其中,利用日元贷款5 500万日元。建设总规模40万立方米/日(一期工程20万立方米/日),预计2003年竣工。这一项目的建成将大幅度地缓解呼和浩特市供水紧张状况。

    (王常生  赵  军  冯瑾瑜  李凯军  步慧杰  杨宝峰  张光峰)

    【村镇规划和建设】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村镇建设工作以乡村城市化为方向,以提高村镇建设整体水平为目标,以经济发达区、大中城市郊区、工矿区、林区、交通干线和沿边口岸小城镇为重点,坚持为农牧民达小康服务,走科学规划、依法管理、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路子。广泛开展1个乡村城市化示范区、10个文明示范镇、100个中心小城镇、1 000个小康示范村的工程建设试点活动,开创全区村镇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村镇规划  1997年,全区完成乡镇总体规划64个、集镇建设规划调整完善129个、村庄建设规划调整完善494个。至年底,全区累计完成建制镇总体规划112个,占建制镇的51.85%,镇区建设规划194个,占建制镇的89.81%;集镇建设规划1 186个,占集镇的91.58%;村庄建设规划26 140个,占村庄的56.39%。

    房屋建设  1997年,全区房屋建设投资17.05亿元,竣工面积646.8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设投资11.26亿元,竣工525.3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投资3.46亿元,竣工66.28万平方米;生产建筑投资2.3亿元,竣工55.29万平方米。全区村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5平方米,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基础设施建设  1997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较快,共投资2.25亿元。全区村镇累计筑路总长111 949公里,面积859 643万平方米,其中高级、次高级路面长3 931公里,面积5 331万平方米;安装路灯16 944盏;9来水受益建制镇114个、集镇441个、村庄3 923个、人口334.46万人。

    村镇建设管理  为加强村镇建设管理,1997年自治区政府第82号令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自治区建设厅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村镇规划设计队伍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使全区村镇建设管理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李更生)

    【房地产业】

    房地产行业管理  1997年,对自治区直属的4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年检,取消其中2家企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审查批准50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18家拆迁单位的行业资格。

    物业管理  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全区已有物业管理企业60家,实施物业管理的城市住宅小区达30%。1997年,全区达到国家级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4家,国家级示范大厦1家,自治区级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13家。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自治区建设厅会同自治区物价局联合进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调查研究工作,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业务培训  1997年,培训房地产估价初级  专业人才150名,并对全区30名房地产开发统计人员进行微机软件业务培训。

    (张艳梅)

    【住房制度改革】  1997年,全区房改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为主线,积极推进全区房改工作,在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租金改革、公房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

    住房公积金制度  经过努力,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5.4亿元,归集率达41%。在住房资金管理上,采取先进的现代化管理手段,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财政监督,银行专户”的原则,安全、有序运行。1997年,全区继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呼伦贝尔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之后,又有兴安盟、哲里木盟、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

    租金改革  1997年,住房租金已由1994年的每平方米不足0.2元提高到1元左右,占双职工家庭年收入的6%。

    安居工程进展顺利  1997年,完成国家安居工程225万平方米,其中优良品率35%以上,全部达到合格工程指标。

     (郭俊生)

    【建设科技】  1997年,自治区建设科技工作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方针,继续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自治区实际,努力促进建设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依靠科技进步来推动建设行业的发展。科研领域不断扩大,科技成果水平明显提高。建设科技进步对建设事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较高的水平。

    科技体制改革  全区建设科技人员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寻找开发研究课题,积极开展科技成果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活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初步形成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新机制。建设科技队伍不断扩大,专业和学科基本配套,科技研究和开发机构网络逐步形成,技术装备和手段已适应开展各方面科技研究活动。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  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推广率有所提高,科技对建设事业的贡献份额显著提高。自治区建设科技进步对建设事业发展的贡献率为30%。

    建筑节能  加强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和管理工作。为规范全区建筑节能检测工作,提高节能建筑建造水平和质量,组织成立内蒙古建筑节能检测中心。为落实国家提出“九五”期间建筑节能50%的第二步目标,组织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构造图集》。

    准用认证  为限制和淘汰旧的过时建设技术和产品,鼓励和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进入建设市场,进一步加强建设技术与产品准用认证制度,1997年,共完成认定推广项目18项。

    科技奖励  为表彰和鼓励在自治区建设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评选自治区建设科技进步奖。共评选出奖励项目19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1项。

    科技立项与成果验收  根据自治区建设科技“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对自治区建设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进行立项。1997年,科研立项6项,投入科研经费18万元。同时对已完成的科技项目进行鉴定,1997年,完成鉴定项目8项。

    (聂海俊)

    【住宅】

    住宅建设  1997年,全区各类住宅总建成面积557万平方米。其中,国家安居工程225万平方米,创历史最高规模。城镇住宅商品化进程  随着全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步伐的加快,各地通过集资合作建房等多种方法,不断提高住宅的自有化率,促成包头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霍林郭勒市的全部住宅按成本价销售。

    居民居住条件  全区各地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调动国家、集体、个人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住房建设发展。近年来,全区城镇每年建成住宅500多万平方米,1997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8.08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

    明显改善。

    (郭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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