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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林业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领导名录】

      长:王家祥

    副厅长:张纯良

          高锡林(蒙古族)

           邹立杰

          敖斯尔(蒙古族)

    【概况】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财经部下设内蒙古林矿总局,局长德格吉胡。1948年11月15日,内蒙古林矿总局改称内蒙古林务局,隶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商部。1951年5月4日,内蒙古林务局撤销,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林业总局,隶属关系不变。1952年5月24日,自治区林业总局撤销,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林业部。1949年,成立绥远省农林厅,党组书记杨建林,厅长张立范。1951年9月1日,绥远省农林厅成立林业局,1953年10月20日蒙绥合并后,1954年3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部与绥远省  农林厅林业局合并,仍称内蒙古自治区林业部,地址在归绥市。1954年11月17日,自治区林业部撤销,成立自治区林业厅。1966年1月25日,自治区林业厅撤销,成立自治区林业局,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农牧林委员会。同年10月又恢复原林业厅建制。1968年4月,成立自治区林业厅“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生产建设委员会。1968年10月,自治区成立生产建设指挥部(简称生建部)和毛泽东思想大学校,林业工作由生建部农牧组林业小组负责,林业厅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毛泽东思想大学校三分校三连。1970年6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生建部农林局,下设林业处。1974年成立自治区农林局。1978年11月2日自治区农林局撤销,成立自治区林业局。1980年,撤销自治区林业局,成立林业厅。1985年4月1日,自治区农牧渔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合并组建自治区农业委员会,林业厅改称林业局,隶属农业委员会。1993年,自治区农业委员会撤销,1994年5月6日恢复自治区林业厅。

     1997年,自治区林业厅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组、治沙造林处、资源处、林政处、森林经营处、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处、产业处、科教处、计划财务处、自治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公安局、老干部处、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厅直属单位有:三北防护林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站、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多种经营站、林业杂志社、林业职工中专、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勘察设计院、第二林业勘察设计院、扎兰屯林业学校、林业物资供应公司、林产工业公司。

    【森林资源分布】  全区森林资源水平分布表现出明显的地带性,自东向西相继呈现森林、草原和荒漠三种植被类型。东部因湿润度≥1.0,水分条件好,整个生长季没有明显干旱期,高大乔木生长繁茂,形成森林地带;中部半干旱区湿润度0.3~0.6,整个生长季前期和后期均有干旱期,但无绝对干旱期,水分条件可以满足低矮草本植物所需,形成以低矮草本植物为主的草原群落;西部湿润度很低,低于0.15的地区只能生长超旱生小灌木,呈现出荒漠景观。

    【森林资源特点】

    全区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偏低  森林面积占全国十分之一,居全国第一位,活立木蓄积居全国第五位,人均有林地及人均蓄积量均居全国第二位,人工林面积和人均造林面积均居全国第一位。而有林地覆盖率却居全国第20位(据国家林业部1994年公布的全国第三个周期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复查统计)。

    森林资源地理分布不均  据自治区林业厅1996年度统计资料,全区12个盟市中,锡林郭勒盟以西8个盟市的土地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61.5%,但有林地面积、林分蓄积却分别为全区的25%和2.02%;而东部4个盟市中,仅呼伦贝尔盟(土地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21.2%)的有林地面积、林分蓄积分别占全区的75.4%和88.8%。(详见表1)

    针叶林少且品种单一  据全国第三个周期(1989~1993)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针叶林占有林地面积的50.66%,而同期自治区针叶林面积仅占有林地面积的36.22%。针叶林面积中91.8%是落叶松,其它针叶林极少。

    无林地面积广阔但宜林条件较差  自治区的林业用地和宜林地面积均居全国第一位,具有发展林业的土地资源,但因干旱缺水,条件较差,造成全区林业的发展既有优势又有困难的客观情况。

    【现有森林资源】

    林木资源  据1993年全区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按林分起源分:全区天然林共计1186.27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89.87%,蓄积8.66亿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的96.6%;人工林133.69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10.13%。林分按经营权属分国有、集体、个体(详见表2)。林分按林种分(详见表3),用材林龄组结构及近、成、过熟林蓄积(详见表4)。树种组成比重(详见表5)。林分优势树种中,落叶松最多,其次为白桦(详见表5)。

    【森林植物资源】  1.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有上千种种子植物,其中仅乌尔其汉地区的药用植物就有324种,主要有桔梗、铃兰、黎芦、穿龙薯蓣、升麻、黄芪、白芍、地榆、黄榆、石松等。植物种类的分布与生态关系密切,在郁闭的林冠下生长着铃兰、升麻、鹿蹄草等;在开阔地段生长有喜光植物白屈菜、蓬子菜、桔梗、黄蓍、芍药、地榆、黄精、聚花风铃草、长柱金丝桃、金莲花、红轮千里光等;在特别冷湿地段主要有岩高兰和石松;在特别干燥的向阳山坡则见白头翁、苍术、远志、狼毒、石竹等耐旱植物。2.大兴安岭南部次生林区植物种类之多居自治区之首。在山地森林及封育多年的地区主要有鼠李、卫茅、刺五加、蕨菜、北五味子、乌头、升麻、桔梗、沙参、蝙蝠葛、鹿蹄草、铃兰、黄精、藜芦等。林缘及草甸地带主要有问荆、回回蒜、毛根、白屈菜、龙牙菜、委陵菜、地榆、白藓、桔梗、沙参、柳兰、金莲花、聚花风铃草、长柱金丝桃、红轮千里光等。与林地相间的大片平坦或起伏不大的丘陵草地主要有棉团铁线莲、紫花飞燕草、野罂粟、细叶远志、蒙古黄蓍、直立黄、狭叶荨麻、柴胡、防风、黄岑、百里香、知母等。荒山及石质山坡地区主要有卷柏、白头翁、小檗、瞿麦、山杏、欧李、山楂、龙胆、地黄、苍术、百里香、列当、荆条等。撂荒地、田边、道旁及村庄附近生长有马齿苋、扁蓄、猪毛莱、苍耳、牛蒡、蒲公英、柴草、天仙子、益母草、曼陀罗等。低等植物食用蘑菇种类较多,有桦蘑、黄磨、木耳、猴头、白磨、口磨、榛磨、松磨等。还有营养丰富的山菜,如蕨菜、黄花菜等,产量可观。3.阴山次生林区的植物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有500余种,其中饲草较多,主要有茅兰草、赖草、披碱草、矮山黎豆、天兰苜蓿、黄花苜蓿等。蒙古扁桃是本区的特有经济种。此外食用蘑菇近20种。4.贺兰山次生林区有种子植物496种,中药材100余种,主要有贺兰山黄蓍、贺兰山丁香、瞿麦、土三七、叉子圆柏、高山地榆、郁李仁、沙冬青、甘草、苦豆子、远志、酸枣、达乌里龙胆、柴胡、益母草、薄荷、天仙子、枸杞、地黄、车前子、茜草、牛蒡、蒲公英、藜芦、黄精、玉竹、小红菊等。藻类植物也是贺兰山重要资源植物。5.额济纳旗林区主要有肉丛蓉、锁阳、柽柳、沙拐枣、花棒、红砂、芦苇、芨芨草、沙竹、沙米、沙菊、沙芥、毛萎陵菜等。

    【野生动物资源】  据不完全统计,分布于自治区的野生动物达470多种(禽类360多种,兽类110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9种(一类保护动物21种、二类保护动物38种)。全区野生动物主要分布于大兴安岭林区及西部次生林区。大兴安岭林区野生动物主要代表种有马鹿、驼鹿、驯鹿、麝、狍子、野猪、狼、赤狐、猞猁、豹、貂熊、艾虎、黄鼬、貉、雪兔、东北兔、蒙古兔、灰鼠、花鼠、飞鼠、细嘴松鸡、黑琴鸡、花尾榛鸡等。贺兰山、狼山、大青山、乌拉山、蛮汉山等次生林区主要代表种有盘羊、青羊、岩羊、狍子、狐豹、石鸡、斑翅山鹑、岩鸽、大山雀、红尾伯劳等。驯鹿是自治区的特有种,分布于额尔古纳左旗敖鲁古亚鄂温克民族乡,属半野生半饲养动物,当地居民以其为主要交通工具,仅存1 000余只。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表

    1

               项  目

      市

    有林地面积

    (公顷)

    林分蓄积

    (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

    %)

    呼伦贝尔盟

    12 103 196 

    887 863 591 

    49.27  

    兴安盟

    1 261 996 

    39 948 350 

    24.70  

    哲里木盟

    677 902 

    12 564 021 

    19.10  

    赤峰市

    1 148 083 

    30 444 244 

    23.15  

    锡林郭勒盟

    84 363 

    3 355 358 

    1.19  

    乌兰察布盟

    272 528 

    5 096 522 

    7.23  

    巴彦淖尔盟

    108 382 

    7 011 457 

    3.95  

    伊克昭盟

    267 270 

    5 005 971 

    12.80  

    阿拉善盟

    50 433 

    4 443 779 

    1.52  

    呼和浩特市

    132 789 

    3 485 781 

    17.55  

    包头市

    43 183 

    748 550 

    4.60  

    乌海市

    6 424 

    72 425 

    4.58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权属分布情况表

    2

           权  属

      目

      计

      有

      体

      人

    面积(公顷)

    13 199 600 

    12 272 900 

    602 400 

    324 300 

    %

    100 

    92 .98 

    4.56 

    2.46 

    蓄积(立方米)

    896 759 300 

    878 124 500 

    9 729 600 

    8 905 200 

    %

    100 

    97.92 

    1.08 

    1.00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林种结构分布情况表

    3

    林 种

    项 目

      计

    用材林

    防护林

    薪炭林

    特用林

    面积(公顷)

    13 199 600

    11 781 200

    500 200

    222 900

    695 300

    %

    100

    89.25

    3.79

    1.69

    5.27

    蓄积(立方米)

    896 759 300

    797 754 500

    23 206 000

    6 601 500

    69 197 300

    %

    100

    88.96

    2.59

    0.74

    7.71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林种年龄段分布情况

    4

            林  种

     项  目

    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面积(公顷)

    11 781 200

    4 271 400

    4 197 600

    941 600

    1 647 600

    723 000

    %

    100

    36.26

    35.63

    7.99

    13.98

    6.14

    蓄积(立方米)

    797 754 900

    119 936 600

    296 851 200

    93 081 100

    186 259 500

    101 626 100

    %

    100

    15.03

    37.21

    11.67

    23.35

    12.74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树种分布情况表

    5

       树

         种

        目

     

     

     

     

     

     

     

     

     

     

    比重(%)

    100

    0.10

    51.15

    2.50

    0.11

    9.06

    26.12

    4.00

    2.23

    4.15

    0.49

    0.09

    面积(%)

    100

    0.13

    33.25

    1.83

    0.99

    16.15

    18.17

    6.10

    6.53

    5.27

    0.81

    0.77

    蓄积(%)

    100

    0.20

    46.02

    2.69

    0.23

    7.85

    31.78

    3.33

    2.41

    4.85

    0.53

    0.11

    【林业生产】

    造林绿化  1997年,人工造林合格面积达586.57万亩,飞播造林110.04万亩,封山(沙)育林110.34万亩,全民义务植树5 850.36万株,四旁植树4 812.66万株,育苗10.79万亩,采集林木种子160万公斤。其中,封山(沙)育林完成计划的183.9%,全民义务完成计划的146.3%,林木采种完成计划的290.9%。

    森林资源保护  制定《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灌木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工作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区总体上没有超限额采伐。进一步规范国有林区的林地管理,遏制乱征滥占林地的势头,非法占用林地的现象比上年明显减少。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办法》,开展林业专项严打斗争,收到较好效果,全区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1起,受害森林面积2.6万公顷,发生草原火灾62起,受害草原面积40.6万公顷,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分别比上年下降78.4%和66.4%。全区共发生森林病虫鼠害面积762.42万亩,发生率为2.81%,比上年略有下降;有效防治面积529.89万亩,防治率69.5%,比上年略有提高。多年来给全区造成严重危害的松毛虫发生面积已大幅度下降,光肩星天牛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林业产业多种经营  1997年,全区营造经济林132万亩,为人工造林面积的22.5%;农林复合经营面积达450多万亩,生产粮油6亿斤。呼伦贝尔盟、兴安盟的多种经营收入已占到林业总收入的50~70%。林产工业、多种经营的发展,促进以林特产品采集加工为主的山产业和以灌木利用、土地开发为主的沙产业的发展。

    林业场圃脱贫致富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生产模式的影响,国有场圃生产结构单一,林业生产发展缓慢,经济十分困难。随着经营机制的转换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国有场圃逐步焕发生机和活力。至1997年,全区已有三分之一的林场初步走上致富之路,多数贫困林场开始走出低谷,步入稳定脱贫轨道。全区各地积极实施场圃脱贫致富工程。呼伦贝尔盟和兴安盟次生林区大力推广“两自立”经验,加大经营机制和机构改革力度,分流人员不推向社会,男的上山场,女的进工厂,初步走出“两危”困境,实现资源、经济双增长。哲里木盟国有林场一年打机电井380多眼,开发土地7万多亩,实现人均3亩稳产田,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达1 800多元。自治区林业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国有林场脱贫致富“三五”规划,力争全区国有林场3年内基本脱贫,5年内40%以上率先达小康。

    引进GPS卫星导航技术取得成功  飞播造林作业中,导航是最费人力、财力的环节之一。为此,1996年,自治区林业厅应用GPS卫星导航技术进行飞播造林,取得初步成功。据估算,这项导航技术的采用,使成本降低30%,人力节省50%以上。

    林业基础建设  1997年,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切实抓紧苏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三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关键一年。自治区林业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各盟市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全区苏木乡镇林业站落实“三定”工作的重点,并派员会同自治区编办负责人深入到旗县、苏木乡镇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经过努力,全区苏木乡镇林业站“三定”工作基本得到落实。至年底,全区已建立苏木乡镇林业站1 202个,比“三定”前增加209个,核定事业编制4 686个,人员5 596人,其中,林业专业技术干部1 999人。多年困扰基层站的编制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基层林业站合格县建设取得新进展。至年底,全区共有31个旗县的540个乡站通过自治区验收,其中有17个旗县的258个乡站通过林业部验收。全区林业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林业部、公安部召开的“福州会议”上,自治区有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林业公安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在江苏仪征召开的百强县装备达标会议上,自治区有8个单位列入全国百强县装备行列,受到林业部表彰。

    【林业工作基本特点】  1.以完善林业政策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林业工作的领导。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林业“要加快建设步伐,加大工作力度,再接再厉,为全区农牧业稳中有增做出新贡献”。8月中旬,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分别对生态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后,在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倡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赤峰市召开全区沙区山区生态建设现场会,制定《关于加快沙区山区生态建设步伐的决定》,《决定》在许多方面突破以往的条框束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对生态建设给予重点扶持。会后,各地迅速行动,制定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赤峰市出台加快生态建设的决定,并将提高森林覆盖率作为全市四大奋斗目标之一;伊克昭盟提出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大盟和林业产业大盟,将生态建设列为鄂尔多斯最大的形象工程;乌兰察布盟从以工代赈等项资金中,拿出800多万元用于生态建设。2.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调动全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全区继续以实施林业“八项调整”、“四项改革”为中心,深化林业改革。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以国有林场、乡村林场为依托,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等界限,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制林业;坚持贯彻“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改变单纯依赖上级投资造林的传统方式,形成国家、集体、个人多种形式的生态建设投资模式;挖掘林业自身潜力,加大宜林“三荒”拍卖和租赁力度,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用于林业项目建设。3.以重点工程为龙头,带动造林绿化全面发展。全区在建的“三北”防护林、平原绿化、防沙治沙、黄河中上游防护林、西辽河防护林五大重点工程,1997年,在完成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新的提高。新启动的以京包——包兰铁路和110国道两侧绿色通道建设工程为重点的窗口工程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1997年,完  成人工造林面积17.2万亩,合格率86%,完成封育林4.9万亩。同时,大青山林业生态工程也已顺利启动。此外,各地还启动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新工程。所有这些重点工程都较好地发挥了示范、辐射和骨干作用,推动全区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进程。4.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林业部和自治区关于发展林业产业的精神和要求,立足本地优势,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林产工业、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使产业结构日趋合理。5. 以提质增效为目的,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全区林业工作,紧紧抓住生态建设中出现的技术难题,进行科研选项;同时,加大科技推广力度。1997年,全区新上林业科研课题38项,其中,自治区科委科研课题6项、林业部科研课题2项。全年有28项林业科研成果分别获林业部、自治区和林业厅科技进步奖。科技推广方面,在全区林业系统开展“农牧业技术推广年”活动,年初确定的9项指令性推广技术,按照四位一体促成果转化的办法,列入自治区林业厅年度计划与生产任务同时下达,并及时编制技术标准,对推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据统计,全年综合应用9项技术造林的面积达360万亩,占同期造林任务的60%以上,超额完成计划推广任务。为提高林业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素质,全区举办两期旗县林业局长培训班和一期国标《造林技术规程》培训班。各盟市旗县也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层层培训干部群众,并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承包,从而提高生态建设和林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存在问题】  1.从整体上看,造林绿化的速度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造林合格率、保存率仍较低,有些地区的环境治理步伐仍落后于环境恶化的速度。2.资源保护和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地方仍存在着乱占林地、乱捕滥猎、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没有足够重视,措施不落实,人为火源控制不严。3.种苗生产仍是影响林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长期以来,林木种苗供不应求的局面一直未彻底扭转,特别是飞播用种、柠条种子、农防林用苗严重不足。此外,种苗品种不对路、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仍未解决。4.林业生产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弱,这方面在种苗生产和林产品销售中表现的尤为明显。5.资金紧张。随着造林绿化进程的推进,造林重点逐步伸向远山大山、远沙大沙,治理难度越来越大,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所需投入越来越多,而国家和地方的造林补助却增加很少,因而资金需求与投入间的矛盾日趋尖锐。6.林业基础工作仍较薄弱,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齐  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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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王家祥

    副厅长:张纯良

          高锡林(蒙古族)

           邹立杰

          敖斯尔(蒙古族)

    【概况】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财经部下设内蒙古林矿总局,局长德格吉胡。1948年11月15日,内蒙古林矿总局改称内蒙古林务局,隶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商部。1951年5月4日,内蒙古林务局撤销,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林业总局,隶属关系不变。1952年5月24日,自治区林业总局撤销,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林业部。1949年,成立绥远省农林厅,党组书记杨建林,厅长张立范。1951年9月1日,绥远省农林厅成立林业局,1953年10月20日蒙绥合并后,1954年3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部与绥远省  农林厅林业局合并,仍称内蒙古自治区林业部,地址在归绥市。1954年11月17日,自治区林业部撤销,成立自治区林业厅。1966年1月25日,自治区林业厅撤销,成立自治区林业局,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农牧林委员会。同年10月又恢复原林业厅建制。1968年4月,成立自治区林业厅“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生产建设委员会。1968年10月,自治区成立生产建设指挥部(简称生建部)和毛泽东思想大学校,林业工作由生建部农牧组林业小组负责,林业厅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毛泽东思想大学校三分校三连。1970年6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生建部农林局,下设林业处。1974年成立自治区农林局。1978年11月2日自治区农林局撤销,成立自治区林业局。1980年,撤销自治区林业局,成立林业厅。1985年4月1日,自治区农牧渔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合并组建自治区农业委员会,林业厅改称林业局,隶属农业委员会。1993年,自治区农业委员会撤销,1994年5月6日恢复自治区林业厅。

     1997年,自治区林业厅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组、治沙造林处、资源处、林政处、森林经营处、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处、产业处、科教处、计划财务处、自治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公安局、老干部处、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厅直属单位有:三北防护林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站、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多种经营站、林业杂志社、林业职工中专、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勘察设计院、第二林业勘察设计院、扎兰屯林业学校、林业物资供应公司、林产工业公司。

    【森林资源分布】  全区森林资源水平分布表现出明显的地带性,自东向西相继呈现森林、草原和荒漠三种植被类型。东部因湿润度≥1.0,水分条件好,整个生长季没有明显干旱期,高大乔木生长繁茂,形成森林地带;中部半干旱区湿润度0.3~0.6,整个生长季前期和后期均有干旱期,但无绝对干旱期,水分条件可以满足低矮草本植物所需,形成以低矮草本植物为主的草原群落;西部湿润度很低,低于0.15的地区只能生长超旱生小灌木,呈现出荒漠景观。

    【森林资源特点】

    全区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偏低  森林面积占全国十分之一,居全国第一位,活立木蓄积居全国第五位,人均有林地及人均蓄积量均居全国第二位,人工林面积和人均造林面积均居全国第一位。而有林地覆盖率却居全国第20位(据国家林业部1994年公布的全国第三个周期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复查统计)。

    森林资源地理分布不均  据自治区林业厅1996年度统计资料,全区12个盟市中,锡林郭勒盟以西8个盟市的土地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61.5%,但有林地面积、林分蓄积却分别为全区的25%和2.02%;而东部4个盟市中,仅呼伦贝尔盟(土地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21.2%)的有林地面积、林分蓄积分别占全区的75.4%和88.8%。(详见表1)

    针叶林少且品种单一  据全国第三个周期(1989~1993)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针叶林占有林地面积的50.66%,而同期自治区针叶林面积仅占有林地面积的36.22%。针叶林面积中91.8%是落叶松,其它针叶林极少。

    无林地面积广阔但宜林条件较差  自治区的林业用地和宜林地面积均居全国第一位,具有发展林业的土地资源,但因干旱缺水,条件较差,造成全区林业的发展既有优势又有困难的客观情况。

    【现有森林资源】

    林木资源  据1993年全区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按林分起源分:全区天然林共计1186.27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89.87%,蓄积8.66亿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的96.6%;人工林133.69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10.13%。林分按经营权属分国有、集体、个体(详见表2)。林分按林种分(详见表3),用材林龄组结构及近、成、过熟林蓄积(详见表4)。树种组成比重(详见表5)。林分优势树种中,落叶松最多,其次为白桦(详见表5)。

    【森林植物资源】  1.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有上千种种子植物,其中仅乌尔其汉地区的药用植物就有324种,主要有桔梗、铃兰、黎芦、穿龙薯蓣、升麻、黄芪、白芍、地榆、黄榆、石松等。植物种类的分布与生态关系密切,在郁闭的林冠下生长着铃兰、升麻、鹿蹄草等;在开阔地段生长有喜光植物白屈菜、蓬子菜、桔梗、黄蓍、芍药、地榆、黄精、聚花风铃草、长柱金丝桃、金莲花、红轮千里光等;在特别冷湿地段主要有岩高兰和石松;在特别干燥的向阳山坡则见白头翁、苍术、远志、狼毒、石竹等耐旱植物。2.大兴安岭南部次生林区植物种类之多居自治区之首。在山地森林及封育多年的地区主要有鼠李、卫茅、刺五加、蕨菜、北五味子、乌头、升麻、桔梗、沙参、蝙蝠葛、鹿蹄草、铃兰、黄精、藜芦等。林缘及草甸地带主要有问荆、回回蒜、毛根、白屈菜、龙牙菜、委陵菜、地榆、白藓、桔梗、沙参、柳兰、金莲花、聚花风铃草、长柱金丝桃、红轮千里光等。与林地相间的大片平坦或起伏不大的丘陵草地主要有棉团铁线莲、紫花飞燕草、野罂粟、细叶远志、蒙古黄蓍、直立黄、狭叶荨麻、柴胡、防风、黄岑、百里香、知母等。荒山及石质山坡地区主要有卷柏、白头翁、小檗、瞿麦、山杏、欧李、山楂、龙胆、地黄、苍术、百里香、列当、荆条等。撂荒地、田边、道旁及村庄附近生长有马齿苋、扁蓄、猪毛莱、苍耳、牛蒡、蒲公英、柴草、天仙子、益母草、曼陀罗等。低等植物食用蘑菇种类较多,有桦蘑、黄磨、木耳、猴头、白磨、口磨、榛磨、松磨等。还有营养丰富的山菜,如蕨菜、黄花菜等,产量可观。3.阴山次生林区的植物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有500余种,其中饲草较多,主要有茅兰草、赖草、披碱草、矮山黎豆、天兰苜蓿、黄花苜蓿等。蒙古扁桃是本区的特有经济种。此外食用蘑菇近20种。4.贺兰山次生林区有种子植物496种,中药材100余种,主要有贺兰山黄蓍、贺兰山丁香、瞿麦、土三七、叉子圆柏、高山地榆、郁李仁、沙冬青、甘草、苦豆子、远志、酸枣、达乌里龙胆、柴胡、益母草、薄荷、天仙子、枸杞、地黄、车前子、茜草、牛蒡、蒲公英、藜芦、黄精、玉竹、小红菊等。藻类植物也是贺兰山重要资源植物。5.额济纳旗林区主要有肉丛蓉、锁阳、柽柳、沙拐枣、花棒、红砂、芦苇、芨芨草、沙竹、沙米、沙菊、沙芥、毛萎陵菜等。

    【野生动物资源】  据不完全统计,分布于自治区的野生动物达470多种(禽类360多种,兽类110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9种(一类保护动物21种、二类保护动物38种)。全区野生动物主要分布于大兴安岭林区及西部次生林区。大兴安岭林区野生动物主要代表种有马鹿、驼鹿、驯鹿、麝、狍子、野猪、狼、赤狐、猞猁、豹、貂熊、艾虎、黄鼬、貉、雪兔、东北兔、蒙古兔、灰鼠、花鼠、飞鼠、细嘴松鸡、黑琴鸡、花尾榛鸡等。贺兰山、狼山、大青山、乌拉山、蛮汉山等次生林区主要代表种有盘羊、青羊、岩羊、狍子、狐豹、石鸡、斑翅山鹑、岩鸽、大山雀、红尾伯劳等。驯鹿是自治区的特有种,分布于额尔古纳左旗敖鲁古亚鄂温克民族乡,属半野生半饲养动物,当地居民以其为主要交通工具,仅存1 000余只。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表

    1

               项  目

      市

    有林地面积

    (公顷)

    林分蓄积

    (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

    %)

    呼伦贝尔盟

    12 103 196 

    887 863 591 

    49.27  

    兴安盟

    1 261 996 

    39 948 350 

    24.70  

    哲里木盟

    677 902 

    12 564 021 

    19.10  

    赤峰市

    1 148 083 

    30 444 244 

    23.15  

    锡林郭勒盟

    84 363 

    3 355 358 

    1.19  

    乌兰察布盟

    272 528 

    5 096 522 

    7.23  

    巴彦淖尔盟

    108 382 

    7 011 457 

    3.95  

    伊克昭盟

    267 270 

    5 005 971 

    12.80  

    阿拉善盟

    50 433 

    4 443 779 

    1.52  

    呼和浩特市

    132 789 

    3 485 781 

    17.55  

    包头市

    43 183 

    748 550 

    4.60  

    乌海市

    6 424 

    72 425 

    4.58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权属分布情况表

    2

           权  属

      目

      计

      有

      体

      人

    面积(公顷)

    13 199 600 

    12 272 900 

    602 400 

    324 300 

    %

    100 

    92 .98 

    4.56 

    2.46 

    蓄积(立方米)

    896 759 300 

    878 124 500 

    9 729 600 

    8 905 200 

    %

    100 

    97.92 

    1.08 

    1.00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林种结构分布情况表

    3

    林 种

    项 目

      计

    用材林

    防护林

    薪炭林

    特用林

    面积(公顷)

    13 199 600

    11 781 200

    500 200

    222 900

    695 300

    %

    100

    89.25

    3.79

    1.69

    5.27

    蓄积(立方米)

    896 759 300

    797 754 500

    23 206 000

    6 601 500

    69 197 300

    %

    100

    88.96

    2.59

    0.74

    7.71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林种年龄段分布情况

    4

            林  种

     项  目

    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面积(公顷)

    11 781 200

    4 271 400

    4 197 600

    941 600

    1 647 600

    723 000

    %

    100

    36.26

    35.63

    7.99

    13.98

    6.14

    蓄积(立方米)

    797 754 900

    119 936 600

    296 851 200

    93 081 100

    186 259 500

    101 626 100

    %

    100

    15.03

    37.21

    11.67

    23.35

    12.74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树种分布情况表

    5

       树

         种

        目

     

     

     

     

     

     

     

     

     

     

    比重(%)

    100

    0.10

    51.15

    2.50

    0.11

    9.06

    26.12

    4.00

    2.23

    4.15

    0.49

    0.09

    面积(%)

    100

    0.13

    33.25

    1.83

    0.99

    16.15

    18.17

    6.10

    6.53

    5.27

    0.81

    0.77

    蓄积(%)

    100

    0.20

    46.02

    2.69

    0.23

    7.85

    31.78

    3.33

    2.41

    4.85

    0.53

    0.11

    【林业生产】

    造林绿化  1997年,人工造林合格面积达586.57万亩,飞播造林110.04万亩,封山(沙)育林110.34万亩,全民义务植树5 850.36万株,四旁植树4 812.66万株,育苗10.79万亩,采集林木种子160万公斤。其中,封山(沙)育林完成计划的183.9%,全民义务完成计划的146.3%,林木采种完成计划的290.9%。

    森林资源保护  制定《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灌木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工作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区总体上没有超限额采伐。进一步规范国有林区的林地管理,遏制乱征滥占林地的势头,非法占用林地的现象比上年明显减少。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办法》,开展林业专项严打斗争,收到较好效果,全区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1起,受害森林面积2.6万公顷,发生草原火灾62起,受害草原面积40.6万公顷,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分别比上年下降78.4%和66.4%。全区共发生森林病虫鼠害面积762.42万亩,发生率为2.81%,比上年略有下降;有效防治面积529.89万亩,防治率69.5%,比上年略有提高。多年来给全区造成严重危害的松毛虫发生面积已大幅度下降,光肩星天牛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林业产业多种经营  1997年,全区营造经济林132万亩,为人工造林面积的22.5%;农林复合经营面积达450多万亩,生产粮油6亿斤。呼伦贝尔盟、兴安盟的多种经营收入已占到林业总收入的50~70%。林产工业、多种经营的发展,促进以林特产品采集加工为主的山产业和以灌木利用、土地开发为主的沙产业的发展。

    林业场圃脱贫致富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生产模式的影响,国有场圃生产结构单一,林业生产发展缓慢,经济十分困难。随着经营机制的转换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国有场圃逐步焕发生机和活力。至1997年,全区已有三分之一的林场初步走上致富之路,多数贫困林场开始走出低谷,步入稳定脱贫轨道。全区各地积极实施场圃脱贫致富工程。呼伦贝尔盟和兴安盟次生林区大力推广“两自立”经验,加大经营机制和机构改革力度,分流人员不推向社会,男的上山场,女的进工厂,初步走出“两危”困境,实现资源、经济双增长。哲里木盟国有林场一年打机电井380多眼,开发土地7万多亩,实现人均3亩稳产田,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达1 800多元。自治区林业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国有林场脱贫致富“三五”规划,力争全区国有林场3年内基本脱贫,5年内40%以上率先达小康。

    引进GPS卫星导航技术取得成功  飞播造林作业中,导航是最费人力、财力的环节之一。为此,1996年,自治区林业厅应用GPS卫星导航技术进行飞播造林,取得初步成功。据估算,这项导航技术的采用,使成本降低30%,人力节省50%以上。

    林业基础建设  1997年,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切实抓紧苏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三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关键一年。自治区林业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各盟市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全区苏木乡镇林业站落实“三定”工作的重点,并派员会同自治区编办负责人深入到旗县、苏木乡镇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经过努力,全区苏木乡镇林业站“三定”工作基本得到落实。至年底,全区已建立苏木乡镇林业站1 202个,比“三定”前增加209个,核定事业编制4 686个,人员5 596人,其中,林业专业技术干部1 999人。多年困扰基层站的编制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基层林业站合格县建设取得新进展。至年底,全区共有31个旗县的540个乡站通过自治区验收,其中有17个旗县的258个乡站通过林业部验收。全区林业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林业部、公安部召开的“福州会议”上,自治区有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林业公安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在江苏仪征召开的百强县装备达标会议上,自治区有8个单位列入全国百强县装备行列,受到林业部表彰。

    【林业工作基本特点】  1.以完善林业政策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林业工作的领导。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林业“要加快建设步伐,加大工作力度,再接再厉,为全区农牧业稳中有增做出新贡献”。8月中旬,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分别对生态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后,在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倡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赤峰市召开全区沙区山区生态建设现场会,制定《关于加快沙区山区生态建设步伐的决定》,《决定》在许多方面突破以往的条框束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对生态建设给予重点扶持。会后,各地迅速行动,制定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赤峰市出台加快生态建设的决定,并将提高森林覆盖率作为全市四大奋斗目标之一;伊克昭盟提出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大盟和林业产业大盟,将生态建设列为鄂尔多斯最大的形象工程;乌兰察布盟从以工代赈等项资金中,拿出800多万元用于生态建设。2.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调动全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全区继续以实施林业“八项调整”、“四项改革”为中心,深化林业改革。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以国有林场、乡村林场为依托,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等界限,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制林业;坚持贯彻“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改变单纯依赖上级投资造林的传统方式,形成国家、集体、个人多种形式的生态建设投资模式;挖掘林业自身潜力,加大宜林“三荒”拍卖和租赁力度,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用于林业项目建设。3.以重点工程为龙头,带动造林绿化全面发展。全区在建的“三北”防护林、平原绿化、防沙治沙、黄河中上游防护林、西辽河防护林五大重点工程,1997年,在完成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新的提高。新启动的以京包——包兰铁路和110国道两侧绿色通道建设工程为重点的窗口工程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1997年,完  成人工造林面积17.2万亩,合格率86%,完成封育林4.9万亩。同时,大青山林业生态工程也已顺利启动。此外,各地还启动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新工程。所有这些重点工程都较好地发挥了示范、辐射和骨干作用,推动全区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进程。4.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林业部和自治区关于发展林业产业的精神和要求,立足本地优势,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林产工业、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使产业结构日趋合理。5. 以提质增效为目的,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全区林业工作,紧紧抓住生态建设中出现的技术难题,进行科研选项;同时,加大科技推广力度。1997年,全区新上林业科研课题38项,其中,自治区科委科研课题6项、林业部科研课题2项。全年有28项林业科研成果分别获林业部、自治区和林业厅科技进步奖。科技推广方面,在全区林业系统开展“农牧业技术推广年”活动,年初确定的9项指令性推广技术,按照四位一体促成果转化的办法,列入自治区林业厅年度计划与生产任务同时下达,并及时编制技术标准,对推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据统计,全年综合应用9项技术造林的面积达360万亩,占同期造林任务的60%以上,超额完成计划推广任务。为提高林业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素质,全区举办两期旗县林业局长培训班和一期国标《造林技术规程》培训班。各盟市旗县也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层层培训干部群众,并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承包,从而提高生态建设和林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存在问题】  1.从整体上看,造林绿化的速度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造林合格率、保存率仍较低,有些地区的环境治理步伐仍落后于环境恶化的速度。2.资源保护和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地方仍存在着乱占林地、乱捕滥猎、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没有足够重视,措施不落实,人为火源控制不严。3.种苗生产仍是影响林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长期以来,林木种苗供不应求的局面一直未彻底扭转,特别是飞播用种、柠条种子、农防林用苗严重不足。此外,种苗品种不对路、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仍未解决。4.林业生产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弱,这方面在种苗生产和林产品销售中表现的尤为明显。5.资金紧张。随着造林绿化进程的推进,造林重点逐步伸向远山大山、远沙大沙,治理难度越来越大,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所需投入越来越多,而国家和地方的造林补助却增加很少,因而资金需求与投入间的矛盾日趋尖锐。6.林业基础工作仍较薄弱,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齐  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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