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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卷

  • 文化旅游业
  • 发布时间:01-19
  • 来源: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厅长

    贺志亮(11月任职)

    副厅长

    李晓秋(蒙古族  11月任职)

     

    蔚治国(11月任)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局长

    陈永志(蒙古族  11月任职  兼任内蒙古博物院党委书记、院长)

    纪检监察组长

    马万田(11月任职)

    【概况】  2018年11月12日,新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物局正式成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处、艺术处(乌兰牧骑事业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共15个处室。自治区文物局内设综合处、文物督察处(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下设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内蒙古博物馆、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电子政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工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产业研究开发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信息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宣传促进中心16个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编人员51人,文物局在编人员13人,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319人,共计1383人。

    2018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011.37亿元,同比增长16.61%;全区接待旅游者13044万人次,同比增长12.01%。其中,入境游客188.08万人次,同比增长1.72%;实现创汇12.72亿美元,同比增长2.13%。

    【乌兰牧骑事业】  组织乌兰牧骑深入基层演出7000余场次。赴北京航天城、朱日和基地开展慰问演出。举办全区蒙古语汉语小戏小品比赛、乌兰牧骑新人新作比赛,选拔优秀乌兰牧骑进行集中展演。举办乌兰牧骑座谈会、乌兰牧骑发展论坛。创建乌兰牧骑队员实训基地,对乌兰牧骑队员进行轮训。对全区乌兰牧骑进行考核评估。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被授予“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艺术创作演出】  创排话剧《信仰的力量》《乌兰牧骑恋歌》、京剧《大盛魁》、舞剧《驼道》等一批新创剧目。民族歌舞剧《我的乌兰牧骑》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重点扶持剧目。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荣获中国舞蹈最高奖“荷花奖”。

    各级文艺院团主动对接基层群众文化需求,开展惠民演出1万多场次,举办“草原音乐周末”“草原戏剧展演月”专场演出100多场次。举办中国内蒙古国际合唱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草原歌曲展演,承办全国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黑吉辽蒙四省区地方戏展演活动。

    【公共文化服务】  开展送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活动。推进“三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工作,对全区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评估定级。命名32个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为全区民间艺术之乡。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和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内蒙古图书馆获评省级一级图书馆,“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荣获美国图书馆协会颁发国际图书馆创新项目主席大奖。

    【文物保护】  推进辽上京与祖陵遗址等重点文化遗产申遗工作,组织对五当召、新忽热古城、金界壕遗址等重点文物单位实施保护修缮。智慧博物馆建设通过验收。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对重点博物馆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内蒙古博物院《大辽契丹——辽代历史文化陈列》获得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第六批自治区级非遗名录和扩展名录,组织评选第六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组织对3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技艺进行抢救性记录。落实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举办非遗普及培训班24期。设立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13个项目入选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举办“守望相助”56个民族非遗邀请展。开展“多彩非遗·美好生活”非遗展示活动。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文化市场监管】  推进“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全年开展执法检查38.5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2万家次,责令改正576家次、停业整顿50家、吊销营业执照16家、办结案件3023件,有1宗案件获评“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有2宗案件获评“全国文化市场重点案件”。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召开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现场观摩会。组织承办全国网络文化执法以案施训培训班,开展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比武活动。

    【文化产业】  对国家扶持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自治区扶持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组织128家文化企业参展深圳、西安、北京、敦煌文博会以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宣传推介内蒙古文化产品和文化品牌,签订合作项目17个、商品订单105个、现场销售1200万元。召开文化旅游系统民营企业座谈会。搭建文化金融合作平台,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举办2018内蒙古创意设计展。

    【对外文化交流】  选派艺术团组分赴越南、斯洛伐克、德国等11个国家及地区开展“欢乐春节”活动。开展对俄蒙文化交流与合作,组团参加“感知中国”中国内蒙古文化周活动、“贝加尔之声”国际舞台爵士歌手大赛、“蒙古娃”少儿美术作品展活动,持续推进中蒙联合考古项目。与斐济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开展“美丽草原我的家”内蒙古文化年活动。赴澳门开展“衣锦风尚”民族服饰展系列活动。先后接待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人员来访,开展文艺演出、交流座谈活动。

    【文化扶贫工作】  组织制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争取财政3.23亿元,用以支持贫困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举办文化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班,扶持雪君灯笼、御绣轩等贫困地区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当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落实《京蒙扶贫三年行动框架协议》,选派贫困地区非遗工作人员参加北京市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组织贫困旗县参与北京文博会展览等具体协作工作。

    【全域旅游】  推进区域旅游协同发展,编制呼包鄂、乌阿海满旅游发展规划,组织举办呼包鄂旅游一体化发展高峰论坛,召开乌阿海满旅游工作推进会。大力实施“旅游+”战略,与交通、体育、农牧、卫生、住建、金融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旅游新业态不断涌现。根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3家单位入选国家第二批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协调推进红色旅游发展,编制大青山红色旅游规划。制定并实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厕所革命”从旅游景区向全域拓展,2018年新建和改扩建厕所959座。

    【品牌景区】  克什克腾石阵景区成功晋升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全区AAAAA级旅游景区达到5个。推动额尔古纳湿地景区、呼伦贝尔大草原旅游区、元上都遗址旅游区、昭君博物院、黄河大峡谷老牛湾旅游区、鄂尔多斯七星湖旅游区A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A级旅游景区和自治区旅游度假区评审工作,乌兰夫纪念馆等13家旅游景区获批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黄河谣文化旅游区等12家旅游景区获批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乌海湖旅游区获批为自治区级度假区。

    【四季旅游】  推动以草原旅游为主的夏季旅游提档升级,重点指导和支持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呼伦贝尔草原旅游区、乌拉盖草原旅游区提档升级。做热冬季旅游,因地制宜挖掘自然和文化资源,丰富冬季旅游产品,培育冰雪旅游品牌。创新开展花季旅游,依托各具特色的自然景观、民族风情、历史文化,推出花季旅游系列活动。在花季旅游系列活动中,深度嵌人民族文化艺术元素,将第十五届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打造成“永不落幕的艺术节”。推出“内蒙古味道”美食嘉年华系列活动,成为2018年内蒙古旅游新亮点。

    【旅游市场监管】  组织开展“拉网行动”“草原猎鹰”“冰雪风暴”三大专项行动,对全区旅游市场开展专项检查150余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27件、下达督办函10件。全面推广应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实现旅行社和导游相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四个全覆盖”。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文明旅游,相继开展“优质服务、诚信经营”“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主题活动。全面落实旅游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联合公安、交通、质检、食药监、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60余次,检查旅游企业900余家,消除安全隐患372个,全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乡村旅游】  制定并实施《内蒙古乡村(牧区)旅游星级接待户评定标准》,评选确定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铭欣庄园等63家五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推动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创建工作,评选确定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吉恒太农家院等70个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召开全区旅游扶贫推进会,制订旅游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确定旅游产业扶贫重点任务。组织对全区旅游产业扶贫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据统计,2018年,通过发展旅游产业,带动345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举办全区乡村旅游培训班,组织专家下基层就乡村旅游开展咨询和规划指导。

    【旅游宣传】  2018年,加大电视广告投放,在央视1套和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前15秒单日并机播出“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形象广告,在内蒙古电视台卫视频道投放旅游宣传广告片。组织在长三角、珠三角和内蒙古周边等主要旅游客源地城市投放“亮丽内蒙古”旅游宣传广告,并同步在APP移动端、社交媒体推送内蒙古旅游信息。举办首届内蒙古旅游产业博览会,参加内蒙古港澳经贸交流合作活动、中国西北旅游营销大会、第十四届海峡旅游博览会,赴泰国、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宣传营销,全方位展示内蒙古的旅游资源和产品。

    【旅游对外开放】  发挥“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秘书处作用,配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完成第三届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筹备工作。参加中俄蒙三国五地旅游联席会议,组团参加加拿大国际旅游展、俄蒙旅游交易会博览会,组团赴俄蒙多地举办旅游专题推介,开展中俄蒙哈青少年旅游夏令营、自驾、骑行旅游等跨境旅游活动。满洲里获批为全国首批边境旅游试验区。第二批赴俄免签社获批,免签旅行社由原来22家增加到66家。

    (撰稿人:吉艳敏  刘沫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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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厅长

    贺志亮(11月任职)

    副厅长

    李晓秋(蒙古族  11月任职)

     

    蔚治国(11月任)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局长

    陈永志(蒙古族  11月任职  兼任内蒙古博物院党委书记、院长)

    纪检监察组长

    马万田(11月任职)

    【概况】  2018年11月12日,新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物局正式成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处、艺术处(乌兰牧骑事业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共15个处室。自治区文物局内设综合处、文物督察处(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下设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内蒙古博物馆、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电子政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工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产业研究开发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信息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宣传促进中心16个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编人员51人,文物局在编人员13人,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319人,共计1383人。

    2018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011.37亿元,同比增长16.61%;全区接待旅游者13044万人次,同比增长12.01%。其中,入境游客188.08万人次,同比增长1.72%;实现创汇12.72亿美元,同比增长2.13%。

    【乌兰牧骑事业】  组织乌兰牧骑深入基层演出7000余场次。赴北京航天城、朱日和基地开展慰问演出。举办全区蒙古语汉语小戏小品比赛、乌兰牧骑新人新作比赛,选拔优秀乌兰牧骑进行集中展演。举办乌兰牧骑座谈会、乌兰牧骑发展论坛。创建乌兰牧骑队员实训基地,对乌兰牧骑队员进行轮训。对全区乌兰牧骑进行考核评估。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被授予“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艺术创作演出】  创排话剧《信仰的力量》《乌兰牧骑恋歌》、京剧《大盛魁》、舞剧《驼道》等一批新创剧目。民族歌舞剧《我的乌兰牧骑》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重点扶持剧目。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荣获中国舞蹈最高奖“荷花奖”。

    各级文艺院团主动对接基层群众文化需求,开展惠民演出1万多场次,举办“草原音乐周末”“草原戏剧展演月”专场演出100多场次。举办中国内蒙古国际合唱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草原歌曲展演,承办全国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黑吉辽蒙四省区地方戏展演活动。

    【公共文化服务】  开展送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活动。推进“三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工作,对全区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评估定级。命名32个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为全区民间艺术之乡。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和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内蒙古图书馆获评省级一级图书馆,“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荣获美国图书馆协会颁发国际图书馆创新项目主席大奖。

    【文物保护】  推进辽上京与祖陵遗址等重点文化遗产申遗工作,组织对五当召、新忽热古城、金界壕遗址等重点文物单位实施保护修缮。智慧博物馆建设通过验收。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对重点博物馆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内蒙古博物院《大辽契丹——辽代历史文化陈列》获得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第六批自治区级非遗名录和扩展名录,组织评选第六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组织对3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技艺进行抢救性记录。落实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举办非遗普及培训班24期。设立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13个项目入选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举办“守望相助”56个民族非遗邀请展。开展“多彩非遗·美好生活”非遗展示活动。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文化市场监管】  推进“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全年开展执法检查38.5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2万家次,责令改正576家次、停业整顿50家、吊销营业执照16家、办结案件3023件,有1宗案件获评“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有2宗案件获评“全国文化市场重点案件”。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召开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现场观摩会。组织承办全国网络文化执法以案施训培训班,开展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比武活动。

    【文化产业】  对国家扶持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自治区扶持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组织128家文化企业参展深圳、西安、北京、敦煌文博会以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宣传推介内蒙古文化产品和文化品牌,签订合作项目17个、商品订单105个、现场销售1200万元。召开文化旅游系统民营企业座谈会。搭建文化金融合作平台,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举办2018内蒙古创意设计展。

    【对外文化交流】  选派艺术团组分赴越南、斯洛伐克、德国等11个国家及地区开展“欢乐春节”活动。开展对俄蒙文化交流与合作,组团参加“感知中国”中国内蒙古文化周活动、“贝加尔之声”国际舞台爵士歌手大赛、“蒙古娃”少儿美术作品展活动,持续推进中蒙联合考古项目。与斐济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开展“美丽草原我的家”内蒙古文化年活动。赴澳门开展“衣锦风尚”民族服饰展系列活动。先后接待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人员来访,开展文艺演出、交流座谈活动。

    【文化扶贫工作】  组织制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争取财政3.23亿元,用以支持贫困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举办文化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班,扶持雪君灯笼、御绣轩等贫困地区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当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落实《京蒙扶贫三年行动框架协议》,选派贫困地区非遗工作人员参加北京市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组织贫困旗县参与北京文博会展览等具体协作工作。

    【全域旅游】  推进区域旅游协同发展,编制呼包鄂、乌阿海满旅游发展规划,组织举办呼包鄂旅游一体化发展高峰论坛,召开乌阿海满旅游工作推进会。大力实施“旅游+”战略,与交通、体育、农牧、卫生、住建、金融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旅游新业态不断涌现。根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3家单位入选国家第二批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协调推进红色旅游发展,编制大青山红色旅游规划。制定并实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厕所革命”从旅游景区向全域拓展,2018年新建和改扩建厕所959座。

    【品牌景区】  克什克腾石阵景区成功晋升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全区AAAAA级旅游景区达到5个。推动额尔古纳湿地景区、呼伦贝尔大草原旅游区、元上都遗址旅游区、昭君博物院、黄河大峡谷老牛湾旅游区、鄂尔多斯七星湖旅游区A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A级旅游景区和自治区旅游度假区评审工作,乌兰夫纪念馆等13家旅游景区获批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黄河谣文化旅游区等12家旅游景区获批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乌海湖旅游区获批为自治区级度假区。

    【四季旅游】  推动以草原旅游为主的夏季旅游提档升级,重点指导和支持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呼伦贝尔草原旅游区、乌拉盖草原旅游区提档升级。做热冬季旅游,因地制宜挖掘自然和文化资源,丰富冬季旅游产品,培育冰雪旅游品牌。创新开展花季旅游,依托各具特色的自然景观、民族风情、历史文化,推出花季旅游系列活动。在花季旅游系列活动中,深度嵌人民族文化艺术元素,将第十五届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打造成“永不落幕的艺术节”。推出“内蒙古味道”美食嘉年华系列活动,成为2018年内蒙古旅游新亮点。

    【旅游市场监管】  组织开展“拉网行动”“草原猎鹰”“冰雪风暴”三大专项行动,对全区旅游市场开展专项检查150余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27件、下达督办函10件。全面推广应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实现旅行社和导游相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四个全覆盖”。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文明旅游,相继开展“优质服务、诚信经营”“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主题活动。全面落实旅游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联合公安、交通、质检、食药监、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60余次,检查旅游企业900余家,消除安全隐患372个,全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乡村旅游】  制定并实施《内蒙古乡村(牧区)旅游星级接待户评定标准》,评选确定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铭欣庄园等63家五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推动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创建工作,评选确定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吉恒太农家院等70个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召开全区旅游扶贫推进会,制订旅游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确定旅游产业扶贫重点任务。组织对全区旅游产业扶贫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据统计,2018年,通过发展旅游产业,带动345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举办全区乡村旅游培训班,组织专家下基层就乡村旅游开展咨询和规划指导。

    【旅游宣传】  2018年,加大电视广告投放,在央视1套和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前15秒单日并机播出“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形象广告,在内蒙古电视台卫视频道投放旅游宣传广告片。组织在长三角、珠三角和内蒙古周边等主要旅游客源地城市投放“亮丽内蒙古”旅游宣传广告,并同步在APP移动端、社交媒体推送内蒙古旅游信息。举办首届内蒙古旅游产业博览会,参加内蒙古港澳经贸交流合作活动、中国西北旅游营销大会、第十四届海峡旅游博览会,赴泰国、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宣传营销,全方位展示内蒙古的旅游资源和产品。

    【旅游对外开放】  发挥“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秘书处作用,配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完成第三届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筹备工作。参加中俄蒙三国五地旅游联席会议,组团参加加拿大国际旅游展、俄蒙旅游交易会博览会,组团赴俄蒙多地举办旅游专题推介,开展中俄蒙哈青少年旅游夏令营、自驾、骑行旅游等跨境旅游活动。满洲里获批为全国首批边境旅游试验区。第二批赴俄免签社获批,免签旅行社由原来22家增加到66家。

    (撰稿人:吉艳敏  刘沫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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