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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卷

  • 卫生
  • 发布时间:01-1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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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主任

    欧阳晓晖(1月离任)

     

    许宏智(3月任职)

    副主任

    乌兰(10月离任)

     

    王占国

     

    张小勤

     

    伏瑞峰(蒙古族)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内蒙古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长  张权印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撤销原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12月重新组建而成。共承担18项职能,委机关共有25个处室局(不含驻委纪检组),核定公务员编制102名,实有人数96人,缺编6人,其中,核定委主任1人,副主任6人(包括卫生计生行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副巡视员2人。2015年,自治区医改办由发改委归到卫生计生委,增加医改办主任(副厅级)领导职数1人;2016年,增加行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副厅级)1人。有6名厅级领导,其中,党组书记、主任1人,副主任(包括自治区医改办主任)4人,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人。核定处级领导职务58名(29正,29副),核定处级非领导职务29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保健局局长高配为副厅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共24个,其中参公单位4个,直属医院6个,其他单位14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院长及党委书记、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主任和党委书记、自治区医改办主任为副厅级。直属单位核定编制共6838名,核定副厅级领导职数6名、处级领导职数143名(其中正处级64名,副处级79名)、处级非领导职务7名。

    2018年11月10日,自治区撤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职能12项,重点职责是维护人民健康、人口战略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按照“三定”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设24个处室局(不含驻委纪检组),行政编制102名,有在编人员89人,核定处级干部领导职数52名。直属单位24个,其中自治区人民医院、综合疾控中心、计划生育协会和老龄办为准厅级单位,其他为正处级单位。

    2018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47/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77‰、4.84‰,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健康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20项重点工程和13项规划指标分解到责任部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落实<“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的9项重点工程和8项规划指标落实到责任处室局,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推进“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情况联络制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健康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将健康内蒙古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融合发展。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继续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纳入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对盟市党政班子实绩考核中。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医改联络员会议以及重大改革任务协同推进等制度。共出台医改重要文件39件,其中以政府名义出台文件8件,部门联合发文10件。2018年9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0月,印发深化医改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利用“台账管理、动态信息、医改监测、督察评价和微信工作群”等工具,推进任务落实。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2018版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修订完善1015项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确定605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全部12个盟市。自治区财政厅设立500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奖优罚劣。12个盟市均出台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具体工作方案,101所医院开展章程制定试点工作。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覆盖12个盟市,试点医院扩大至38家。自治区对直属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所有盟市、旗县均制定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财政拨款、医保支付等挂钩。2018年,全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1.2%,公立医院患者满意度提高到98%。兴安盟被国务院授予公立医院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分级诊疗制度  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共建成覆盖内蒙古自治区所有盟市的医联体177个,全区三级医院全部参加医联体建设。出台《有明显成效医疗集团建设参考标准》。全区三级甲等医院全部启动日间手术工作。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验资证明等相关材料,简化三级医院的设置审批。成立自治区远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建自治区远程医疗协作网,为全区81个旗县综合医院配置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为38个贫困旗县综合医院配备远程医疗终端设备,全区143所医疗机构纳入自治区远程医疗系统,远程医疗系统覆盖97个旗县(区)综合医院,实现贫困旗县全覆盖。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将685种基本药物在采购系统进行标识,实行全品种挂网监测。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分级应对和会商联动机制,出台自治区短缺药品清单。部分采购量大的直接挂网药品调整为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平均降幅16.87%。10类高值医用耗材全部实现网上阳光采购,5类耗材限价采购平均降幅20%,启动医用耗材备案采购和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工作。参加14省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47个品规的抗癌药平均降幅17.84%。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完成三批材料的联合界定工作。

    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  开展互联网医疗建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网络硬件和数字化医疗设备由政府投资,软件由社会资本投入,采取合作建设模式,2017年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招标等工作。启动“三库一卡”(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推广居民健康卡)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落实健康医疗大数据工程推进“三库一卡”建设的实施方案》。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制定《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考核评价标准》,印发《关于开展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建设自治区平台和12个盟市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医疗服务管理】

    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2018年,党中央安排专项投资7.8亿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33个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县级医院建设项目18个,党中央投资5.6亿元;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项目3个,党中央投资3220万元;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党中央投资1500万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8个,党中央投资4264万元;血站项目2个,党中央投资3000万元;中医药传承建设项目1个,党中央投资1亿元。开展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十三五”中期评估,2016年至2018年国家安排投资24.57亿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215个项目,其中县医院项目55个,妇幼健康保障项目23个,疾控中心项目40个,盟市和自治区级医院3个,苏木乡镇卫生院91个,其他公共卫生项目3个。对国家计划安排投资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心血管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脑血管中心建设项目,编制建设方案和科研报告。

    医疗服务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考核方》案。开展全区“新时代改善医疗服务标杆”创建活动,全区三级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部分医院实现通过手机APP实现预约挂号、移动支付、床旁结算。发布全区卒中急救地图,有32家医院列入自治区卒中急救地图。开展呼包鄂一体化三级医院室内、室间质控等工作,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搭建自治区《住院病案首页采集系统》和《基于DRGs的医疗服务绩效评价系统》,组织开展二级以上医院病案首页数据采集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级质控中心增至61个,依托各专业质控中心开展质控培训、督导检查等60余期(次),编纂并发布《2018年自治区医疗质量安全报告》。印发《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全区患者安全管理。印发《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阶段性评估方案》,全区共有154家医疗机构参加评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立了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处方点评工作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多学科专业协作管理的模式逐渐形成。印发《关于做好2018—2020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换发工作的通知》,实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电子化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

    【基层服务工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实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9247个,建立“送医配药送健教+转诊咨询协助+医疗保险咨询与服务”“一病一方、一家一法”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处方”式服务模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实施方案》,2018年5月19日“世界家庭医生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月活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90%,社会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92%。

    2018年,全区完成签约1062万人,签约率42.16%,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70.48%,残疾人签约率67.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97.6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愿签约率80.9%。在呼和浩特、包头、赤峰的社区机构实施“六师协同”家庭医生服务试点。

    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利用党中央1168万元专项资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409名、骨干全科医生33名、护士1949名、乡村医生4090名、骨干乡村医生57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1635名进行培训。

    内蒙古家庭医生签约APP管理服务系统  有15593名医生完成线上注册,近320万居民线上签约。以线上网络医学教育为工具,以医护“三基训练”、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人文为重点,通过“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年一赛”模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开展全天候线上理论、线下实操培训。截至2018年,全区累计注册31364人,完成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13314人。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  共200余人获得国家及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入选政府特殊津贴10人,“草原英才工程”团队31个、个人51名,获得奖补资金1018万元。各级医疗机构累计从区外引进博士15人,硕士170余人,副高以上120人,“985、211”等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104人,公开招聘2500余人,紧缺急需招聘190余人。国外研修资助培训计划资助出国人员67人。资助培养博士89人,硕士620人,进修1500余人。

    毕业后医学教育及继续医学教  完成年度考核及两次结业考核工作,全区共27个专业的1600余名考生参加结业考核,按照国家合格线,上半年理论考核通过率92.16%,技能考核通过率89.91%。2018年招收学员1284人,住培人数4614人。助理全科医生共招生22人,培训人数176人。新增普通外科等6个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基地,试点专业基地8个,已招收学员17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举办国家级继教项目79项、自治区级项目1486项,注册人数由期初7万余人上升到14万人。

    全科医生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意见》,出台11项政策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完成2018年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180人的招生任务,281名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无违约,全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编制219人。首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236名订单生全部赴定向单位履约,共覆盖197个苏木乡镇卫生院,该项目已累计招收订单生2063人。共招收转岗培训人员339人,招收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职免费医学生520人。

    科技创新  投入资金共720万元,支持12个学科建设。投入科研立项引导资金98万元。获科技计划项目16项,下达资金620万元。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奖3项、科技进步奖18项、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3项。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自然基金51项,下达资金151万元。获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7项,下达资金650万元。获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38个,资金支持2047万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评审认定8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投入资金5647万元。共评选出38项适宜技术向基层医疗机构推广。

    【健康扶贫工程】

    政策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将健康扶贫列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人民健康状况指数考核指标,层层签订责任落实保证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2018年共投入1.29亿元用于参保补贴,实现全覆盖,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91.6%,人均自付医疗费用900元左右。开通“内蒙古健康扶贫”微信公众号,为贫困人口发放健康扶贫工作手册,实现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到医疗机构、到结算窗口、到嘎查村、到贫困户、到贫困人口。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利用党中央投资3.36亿元,支持贫困旗县县级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18个项目。自治区投入6300万元,新建扩建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卫生院33个,利用地方债券列支3亿元,为贫困旗县305所中心卫生院配备“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等设备。实施卫生室“三个一”工程,即每个村有1个60平方米三室分开的房舍、有1套健康一体机、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为群众服务,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得到有效落实。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显示,2018年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92%。

    “三个一批”分类  累计核准患病贫困人口253547户、347769人,患病贫困人口核准率100%,实现贫困人口就医精准识别、信息动态掌握、费用实时监控。实施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的分类救治策略,对已核准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胃癌等9种大病累计救治5913人,实现应治尽治;新纳入的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等14种大病累计救治11267人,救治率97.7%,全区34.3万贫困患者入院治疗或享受签约服务,总体救治率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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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主任

    欧阳晓晖(1月离任)

     

    许宏智(3月任职)

    副主任

    乌兰(10月离任)

     

    王占国

     

    张小勤

     

    伏瑞峰(蒙古族)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内蒙古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长  张权印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撤销原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12月重新组建而成。共承担18项职能,委机关共有25个处室局(不含驻委纪检组),核定公务员编制102名,实有人数96人,缺编6人,其中,核定委主任1人,副主任6人(包括卫生计生行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副巡视员2人。2015年,自治区医改办由发改委归到卫生计生委,增加医改办主任(副厅级)领导职数1人;2016年,增加行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副厅级)1人。有6名厅级领导,其中,党组书记、主任1人,副主任(包括自治区医改办主任)4人,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人。核定处级领导职务58名(29正,29副),核定处级非领导职务29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保健局局长高配为副厅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共24个,其中参公单位4个,直属医院6个,其他单位14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院长及党委书记、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主任和党委书记、自治区医改办主任为副厅级。直属单位核定编制共6838名,核定副厅级领导职数6名、处级领导职数143名(其中正处级64名,副处级79名)、处级非领导职务7名。

    2018年11月10日,自治区撤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职能12项,重点职责是维护人民健康、人口战略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按照“三定”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设24个处室局(不含驻委纪检组),行政编制102名,有在编人员89人,核定处级干部领导职数52名。直属单位24个,其中自治区人民医院、综合疾控中心、计划生育协会和老龄办为准厅级单位,其他为正处级单位。

    2018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47/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77‰、4.84‰,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健康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20项重点工程和13项规划指标分解到责任部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落实<“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的9项重点工程和8项规划指标落实到责任处室局,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推进“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情况联络制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健康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将健康内蒙古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融合发展。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继续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纳入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对盟市党政班子实绩考核中。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医改联络员会议以及重大改革任务协同推进等制度。共出台医改重要文件39件,其中以政府名义出台文件8件,部门联合发文10件。2018年9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0月,印发深化医改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利用“台账管理、动态信息、医改监测、督察评价和微信工作群”等工具,推进任务落实。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2018版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修订完善1015项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确定605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全部12个盟市。自治区财政厅设立500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奖优罚劣。12个盟市均出台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具体工作方案,101所医院开展章程制定试点工作。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覆盖12个盟市,试点医院扩大至38家。自治区对直属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所有盟市、旗县均制定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财政拨款、医保支付等挂钩。2018年,全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1.2%,公立医院患者满意度提高到98%。兴安盟被国务院授予公立医院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分级诊疗制度  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共建成覆盖内蒙古自治区所有盟市的医联体177个,全区三级医院全部参加医联体建设。出台《有明显成效医疗集团建设参考标准》。全区三级甲等医院全部启动日间手术工作。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验资证明等相关材料,简化三级医院的设置审批。成立自治区远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建自治区远程医疗协作网,为全区81个旗县综合医院配置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为38个贫困旗县综合医院配备远程医疗终端设备,全区143所医疗机构纳入自治区远程医疗系统,远程医疗系统覆盖97个旗县(区)综合医院,实现贫困旗县全覆盖。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将685种基本药物在采购系统进行标识,实行全品种挂网监测。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分级应对和会商联动机制,出台自治区短缺药品清单。部分采购量大的直接挂网药品调整为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平均降幅16.87%。10类高值医用耗材全部实现网上阳光采购,5类耗材限价采购平均降幅20%,启动医用耗材备案采购和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工作。参加14省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47个品规的抗癌药平均降幅17.84%。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完成三批材料的联合界定工作。

    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  开展互联网医疗建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网络硬件和数字化医疗设备由政府投资,软件由社会资本投入,采取合作建设模式,2017年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招标等工作。启动“三库一卡”(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推广居民健康卡)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落实健康医疗大数据工程推进“三库一卡”建设的实施方案》。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制定《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考核评价标准》,印发《关于开展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建设自治区平台和12个盟市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医疗服务管理】

    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2018年,党中央安排专项投资7.8亿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33个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县级医院建设项目18个,党中央投资5.6亿元;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项目3个,党中央投资3220万元;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党中央投资1500万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8个,党中央投资4264万元;血站项目2个,党中央投资3000万元;中医药传承建设项目1个,党中央投资1亿元。开展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十三五”中期评估,2016年至2018年国家安排投资24.57亿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215个项目,其中县医院项目55个,妇幼健康保障项目23个,疾控中心项目40个,盟市和自治区级医院3个,苏木乡镇卫生院91个,其他公共卫生项目3个。对国家计划安排投资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心血管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脑血管中心建设项目,编制建设方案和科研报告。

    医疗服务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考核方》案。开展全区“新时代改善医疗服务标杆”创建活动,全区三级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部分医院实现通过手机APP实现预约挂号、移动支付、床旁结算。发布全区卒中急救地图,有32家医院列入自治区卒中急救地图。开展呼包鄂一体化三级医院室内、室间质控等工作,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搭建自治区《住院病案首页采集系统》和《基于DRGs的医疗服务绩效评价系统》,组织开展二级以上医院病案首页数据采集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级质控中心增至61个,依托各专业质控中心开展质控培训、督导检查等60余期(次),编纂并发布《2018年自治区医疗质量安全报告》。印发《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全区患者安全管理。印发《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阶段性评估方案》,全区共有154家医疗机构参加评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立了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处方点评工作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多学科专业协作管理的模式逐渐形成。印发《关于做好2018—2020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换发工作的通知》,实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电子化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

    【基层服务工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实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9247个,建立“送医配药送健教+转诊咨询协助+医疗保险咨询与服务”“一病一方、一家一法”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处方”式服务模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实施方案》,2018年5月19日“世界家庭医生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月活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90%,社会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92%。

    2018年,全区完成签约1062万人,签约率42.16%,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70.48%,残疾人签约率67.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97.6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愿签约率80.9%。在呼和浩特、包头、赤峰的社区机构实施“六师协同”家庭医生服务试点。

    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利用党中央1168万元专项资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409名、骨干全科医生33名、护士1949名、乡村医生4090名、骨干乡村医生57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1635名进行培训。

    内蒙古家庭医生签约APP管理服务系统  有15593名医生完成线上注册,近320万居民线上签约。以线上网络医学教育为工具,以医护“三基训练”、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人文为重点,通过“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年一赛”模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开展全天候线上理论、线下实操培训。截至2018年,全区累计注册31364人,完成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13314人。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  共200余人获得国家及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入选政府特殊津贴10人,“草原英才工程”团队31个、个人51名,获得奖补资金1018万元。各级医疗机构累计从区外引进博士15人,硕士170余人,副高以上120人,“985、211”等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104人,公开招聘2500余人,紧缺急需招聘190余人。国外研修资助培训计划资助出国人员67人。资助培养博士89人,硕士620人,进修1500余人。

    毕业后医学教育及继续医学教  完成年度考核及两次结业考核工作,全区共27个专业的1600余名考生参加结业考核,按照国家合格线,上半年理论考核通过率92.16%,技能考核通过率89.91%。2018年招收学员1284人,住培人数4614人。助理全科医生共招生22人,培训人数176人。新增普通外科等6个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基地,试点专业基地8个,已招收学员17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举办国家级继教项目79项、自治区级项目1486项,注册人数由期初7万余人上升到14万人。

    全科医生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意见》,出台11项政策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完成2018年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180人的招生任务,281名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无违约,全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编制219人。首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236名订单生全部赴定向单位履约,共覆盖197个苏木乡镇卫生院,该项目已累计招收订单生2063人。共招收转岗培训人员339人,招收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职免费医学生520人。

    科技创新  投入资金共720万元,支持12个学科建设。投入科研立项引导资金98万元。获科技计划项目16项,下达资金620万元。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奖3项、科技进步奖18项、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3项。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自然基金51项,下达资金151万元。获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7项,下达资金650万元。获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38个,资金支持2047万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评审认定8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投入资金5647万元。共评选出38项适宜技术向基层医疗机构推广。

    【健康扶贫工程】

    政策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将健康扶贫列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人民健康状况指数考核指标,层层签订责任落实保证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2018年共投入1.29亿元用于参保补贴,实现全覆盖,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91.6%,人均自付医疗费用900元左右。开通“内蒙古健康扶贫”微信公众号,为贫困人口发放健康扶贫工作手册,实现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到医疗机构、到结算窗口、到嘎查村、到贫困户、到贫困人口。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利用党中央投资3.36亿元,支持贫困旗县县级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18个项目。自治区投入6300万元,新建扩建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卫生院33个,利用地方债券列支3亿元,为贫困旗县305所中心卫生院配备“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等设备。实施卫生室“三个一”工程,即每个村有1个60平方米三室分开的房舍、有1套健康一体机、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为群众服务,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得到有效落实。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显示,2018年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92%。

    “三个一批”分类  累计核准患病贫困人口253547户、347769人,患病贫困人口核准率100%,实现贫困人口就医精准识别、信息动态掌握、费用实时监控。实施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的分类救治策略,对已核准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胃癌等9种大病累计救治5913人,实现应治尽治;新纳入的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等14种大病累计救治11267人,救治率97.7%,全区34.3万贫困患者入院治疗或享受签约服务,总体救治率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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