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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卷

  • 政法
  • 发布时间:01-1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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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名录】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9月离任)

    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

    罗永纲(9月任职)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

    刘国君(7月离任)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曲云清(蒙古族7月离任)

     

    石磊(蒙古族7月任职)

     

    李钢(7月任职)

     

    郝玉明(10月任职)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厅长级领导干部

    且国山(10月任职)

    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

    李瑛玲(女10月离任)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厅长级领导干部

    王景仁(10月任职)

     

    张波(10月任职)

    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辉

    【概况】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协调政法各单位职能、统筹指导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监督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设13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执法督查室、信息调研处、宣传处,综治办综合处、一处、二处、三处、四处,维稳办信息综合处、协调督办处。机关下设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比照处级单位管理)。代管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党委防范办)挂靠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8年12月撤销,部分职能划入党委政法委)。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含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核定行政编制58名。现有在编公务员51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4名,副厅长级领导干部3名(副厅级),巡视员1名;处级领导职数27名(15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12副)。机关少数民族干部19人,占机关总人数的33.4%;女性14人,占机关总人数的24.6%;研究生学历10人(其中,党校在职研究生5人),本科46人,大专1人。

    【扫黑除恶】  自治区主要负责人调研谋划、动员部署、督促落实,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4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自治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全体会议、推进会议10次,在全区部署开展集中行动9次,督查调研31次,派出10个由正厅级干部任组长的专项督导组,分赴12个盟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建立完善情况会商、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积极作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2018年,全区共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3245起,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1个,铲除恶势力团伙829个,查封扣押涉案资产31.9亿元;批捕618件1488人,起诉113件823人;一审宣判32件237人。在查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方面,立案222件(其中厅局级3人、县处级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组织处理30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共对近13万名嘎查村“两委”候选人开展资格审查,取消不符合资格人员2743名,排查并限期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566个,依法查处涉黑涉恶嘎查村“两委”干部41人。

    【社会综合治理】

    打击犯罪  重拳出击依法打击整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深化开展“扫黄铲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禁毒2018两打两控”等专项行动,各类案件持续保持稳中有降良好态势。2018年,全区立各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9.8%。其中八类案件同比下降13.1%,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24.6%。

    排查隐患  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对兴安盟、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和赤峰市发生的4起“一杀3人以上命案”进行全区通报和挂牌整治。2018年,全区各级综治组织共通报警示125个地区单位,诫勉约谈86个地区单位,挂牌整治21个地区单位,一票否决25个地区单位。

    公共安全  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管理,下发《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实开箱验视、实名寄递、过机安检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管理,制定2018年度护校安园工作方案,全力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稳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署开展“保平安、促稳定”百日会战等3次大型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现城区路面管控“两提升两降低”目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0人,全区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未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连续保持23年未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命案防控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命案防控工作的通知》,强化命案防控的组织领导,通过月通报、专案通报、实地督导、强化问责等方式,对命案发生地区一律采取“六个必查”,有效防范减少命案。2018年,全区命案发案同比下降12.5%。

    【机关党建】

    政治建设  制定印发《2018年政法委党的工作要点》《2018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政法委领导班子2018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确保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2018年,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集体学习13次108小时,组织专题研讨6次,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带头研讨发言,推进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精准帮扶  出台《政法委关于开展定点帮扶兴安盟扎赉特旗巴达尔胡嘎查脱贫攻坚工作措施》,协调帮扶资金推动组建巴达尔胡嘎查集体经济组织“兴鸿草业合作社”,打造“党支部+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的精准扶贫综合体。协调党中央部委,推动“111国道”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维护稳定】

    维稳信息  完善维稳信息综合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收集、研判预警机制,在重点时段、敏感节点特殊防护期,严格落实维稳日零报告制度和日判制度,综合掌握、汇总分析敌社情动向。全年传递处理各类维稳情报信息2000余件,形成《内蒙古维稳会商研判专报》、重大活动期间《维稳每日专报》47期,其中180多件需要处置的情报信息第一时间全部预警。

    风险评估  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和刚性门槛,做到应评尽评。2018年,全区共备案涉及涉环保问题、城市规划、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公益事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等重大事项1567件,特别是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决策前全部充分进行论证,其中准予实施1482件,暂缓实施85件,不予实施7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排查化解  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列入自治区级清单管理的9大类39件化解率超过70%。落实重点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省级领导包案的重点信访事项已全部化解。统筹落实军队退役人员安置就业、社会保障、帮扶救济等政策,有效解决了退役士兵的安置遗留问题,累计发放待安置、待岗期间生活费、补缴社会保险金6.2亿多元。开展政府债务化解和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妥善做好20世纪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民办教师、银行协解人员、失独群体等群体稳定工作。

    多元化解  开展常态化摸排调研工作,乡镇每周、旗县每半个月、盟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摸排。持续开展“大接访、大下访”活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下大力解决信访问题。全年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率91.3%,全区三级信访总量人次同比下降15.5%,赴国家信访总局上访批次人次同比下降9.9%、17.2%,进京非接待场所人员同比下降52.6%,党中央交办、转送的到期信访事项全部办结。

    【政法综治基础】

    “雪亮工程”  完成2018年“雪亮工程”国家重点支持城市项目申报工作,党中央支持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各280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位。召开2019—2020年“雪亮工程”项目建设方案论证会,确定包头市、兴安盟为2019年重点支持城市,阿拉善盟为2020年重点支持城市。完成兴安盟扎赉特旗4个乡镇61路监控信号的汇集,实现扎赉特旗、兴安盟、自治区及党中央政法委四级综治视频监控平台地对接。

    综治中心  2018年,按照国家标准完成省级综治中心建设工作,12个盟市建成盟市级综治中心10个,覆盖率83%;103个旗县(市、区)建成了88个,覆盖率85.4%;1055个苏木乡镇(街道)建成1036个,覆盖率98.2%;13490个嘎查村(社区)建成综治中心11960个,覆盖率88.7%。锡林郭勒盟推进建设综治“乌日特”(蒙古语,驿站之意)1000个。兴安盟推进景区、流动综治中心建设,整合公检法司和工商、城管、旅游、食药等资源力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包头市开展非公经济组织综治中心试点工作,在商圈、楼宇、工业园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建设综治中心,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网格化管理  2018年,共划分网格67785个,配备网格员152441名,其中专职网格员22926名、兼职网格员129485名,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100%。将意识形态、扫黑除恶、消防安全、打击传销等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范围。

    平安创建  推进爱民固边战略,推进边境地区平安建设水平,命名四子王旗、二连浩特市、阿尔山市、乌拉特后旗等4个边境旗市为全区“爱民固边模范旗(市)”。召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暨平安医院示范单位表彰活动,对全区20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100名先进工作者,59家平安医院示范单位进行表彰。

    群防群治  大力推进边、牧、农、林、城“五大区块”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综合管理平台,规范治安卡点建设。推进基层平安创建,继续完善包括警群联勤、草原110联动、联户联防、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在内的具有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执法监督】

    涉法涉诉信访  全面整合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资源,强化各级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职能建设,畅通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渠道,维护正常有序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2018年,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3003件,其中,法院系统6217件,检察系统4133件,公安系统2624件,司法行政系统29件。

    律师化解代理  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用。2018年值班律师共接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873件,化解案件349件,代理申诉案件416件,形成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司法救助  2018年,全区各级共实际使用资金3314.5847万元,救助案件653件,为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1217人依法进行救助,解决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以促其息诉罢访。

    【政法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  举办《自治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在全区政法系统掀起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的热潮。组织由厅级领导干部带队的5个督查组,开展全区政法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及重点工作的情况专项督查,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选树先进典型,号召认真学习宝音德力格尔、蒋青春、春华等一批全国全区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履职能力建设  围绕建设正规划、专业化、职业化队伍目标,举办全区综治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专题培训班、全区政法系统“三同步”培训班、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等系列专题培训。推选8名律师为自治区第九批“草原英才”工程法治类人才。配合党中央政法委举办“扎赉特旗政法干部服务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近600名政法干警参加。组织委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各类理论研讨、业务能力培训、“双休日讲座”46人(次)。

    纪律作风建设  组织开展全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大调研大起底活动和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专项活动,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自治区政法干警若干铁规禁令,驰而不息整作风、强队伍、树形象。全年累计查处违法违纪政法干警610人,从严治警氛围更加浓厚。

    【政法综治宣传】  开展第三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作品评选组织推荐活动,推荐的7部作品获8个奖项,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连续三届获优秀组织奖。与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第十六届“年度十大法治和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成立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内蒙古长安网、内蒙古长安网微博、“内蒙古政法”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宣传阵地。联合中国长安网制作网红景区响沙湾直播,向全国展示基层派出所打造平安景区的典型。创新宣传月活动方式,与自治区护路办共同开展“5·26”爱路宣传日活动。开展2017年度全区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共评选出政法综治“好新闻”奖作品54件,优秀编辑、记者和通讯记者共28名,优秀长安网站6个,优秀政法新媒体7个,优秀组织奖6个,微电影10个,微视频12个,微电影微视频评选活动组织奖7个。

    【见义勇为】

    评选推荐  组织开展全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评选活动,对75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共颁发奖金64.2万元。斯钦朝格图、白福龙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评选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呼伦贝尔市和乌兰察布市分别获得“城市奖”和“组织奖”。齐栓红、刘存喜2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被评选为“内蒙古道德模范”,刘保占获“内蒙古道德模范提名奖”。推荐张金彪等4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参评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模评选表彰活动。推动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评定烈士工作,2名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被补评为烈士。推荐2名见义勇为人员受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爱心圆梦工程”项目救助。

    “安居工程”  在呼伦贝尔市举行“安居工程”捐助仪式,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及党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参加捐助仪式。2018年,全区获批的12户见义勇为英模困难家庭中有10户家庭补助款拨付到位,其中8户喜迁新居,2户对原有住房进行修缮装修。

    【政法领域改革】

    司法责任制  加快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建立员额法官检察官动态调整增补机制,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基本建立,审判、检察辅助人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改革有序开展,惩戒委员会实体运作,实现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化、常态化。科学设置审判团队类型和数量,全区已组建审判团队2260个、检察院建立办案组626个,85%的人员配置在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诉讼效率显著提高,法官检察官受理案件数、结案率、人均结案数持续增加,办案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办案质效稳步向好。

    职业保障机制  协调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落实司改增加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法官检察官职业尊荣感和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自治区以下法检两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一步到位,全部上划为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成立政法财物管理中心并出台15个配套措施。探索研发案件难度系数评估系统,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更加突出办案质量、数量、效率和效果。

    政法机构改革  牵头制定10项制度措施,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政法委与综治、维稳、防范职责划转、机构撤并、人员转隶。推动落实居住证“放管服”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农牧业转移人口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即可“零门槛”落户,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制度,居住证制发权限统一下放到旗县,申领时限缩短为5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效能。2018年,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共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1368个,共登记流动人口3635058人。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形成集五级法律服务网点、内蒙古法网、“12348”热线、电视、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六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法律服务全时覆盖、全域覆盖。实施蒙汉双语青年律师培育“”,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力度。

    公益诉讼改革  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立体化生态检察模式,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相统一。推进生态保护联盟建设,与蒙古国磋商建立跨国境河流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与河北、山西等6个相邻省区共同签署实施意见和协作文件,逐步构建内外合作联动的生态保护联防联控机制。2018年,已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草原11.53万余公顷,治理被污染土壤644.67公顷、水源面积7.67万公顷,清理各类生活垃圾8.8万余吨,督促整改违法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企业485家,《人民日报》等多家国家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全国、自治区两级人大代表52人次现场考察观摩并给予高度评价。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关怀帮教体系建设,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全区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撰稿人:田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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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名录】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9月离任)

    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

    罗永纲(9月任职)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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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

    刘国君(7月离任)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曲云清(蒙古族7月离任)

     

    石磊(蒙古族7月任职)

     

    李钢(7月任职)

     

    郝玉明(10月任职)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厅长级领导干部

    且国山(10月任职)

    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

    李瑛玲(女10月离任)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厅长级领导干部

    王景仁(10月任职)

     

    张波(10月任职)

    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辉

    【概况】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协调政法各单位职能、统筹指导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监督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设13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执法督查室、信息调研处、宣传处,综治办综合处、一处、二处、三处、四处,维稳办信息综合处、协调督办处。机关下设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比照处级单位管理)。代管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党委防范办)挂靠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8年12月撤销,部分职能划入党委政法委)。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含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核定行政编制58名。现有在编公务员51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4名,副厅长级领导干部3名(副厅级),巡视员1名;处级领导职数27名(15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12副)。机关少数民族干部19人,占机关总人数的33.4%;女性14人,占机关总人数的24.6%;研究生学历10人(其中,党校在职研究生5人),本科46人,大专1人。

    【扫黑除恶】  自治区主要负责人调研谋划、动员部署、督促落实,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4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自治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全体会议、推进会议10次,在全区部署开展集中行动9次,督查调研31次,派出10个由正厅级干部任组长的专项督导组,分赴12个盟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建立完善情况会商、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积极作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2018年,全区共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3245起,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1个,铲除恶势力团伙829个,查封扣押涉案资产31.9亿元;批捕618件1488人,起诉113件823人;一审宣判32件237人。在查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方面,立案222件(其中厅局级3人、县处级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组织处理30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共对近13万名嘎查村“两委”候选人开展资格审查,取消不符合资格人员2743名,排查并限期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566个,依法查处涉黑涉恶嘎查村“两委”干部41人。

    【社会综合治理】

    打击犯罪  重拳出击依法打击整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深化开展“扫黄铲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禁毒2018两打两控”等专项行动,各类案件持续保持稳中有降良好态势。2018年,全区立各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9.8%。其中八类案件同比下降13.1%,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24.6%。

    排查隐患  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对兴安盟、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和赤峰市发生的4起“一杀3人以上命案”进行全区通报和挂牌整治。2018年,全区各级综治组织共通报警示125个地区单位,诫勉约谈86个地区单位,挂牌整治21个地区单位,一票否决25个地区单位。

    公共安全  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管理,下发《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实开箱验视、实名寄递、过机安检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管理,制定2018年度护校安园工作方案,全力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稳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署开展“保平安、促稳定”百日会战等3次大型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现城区路面管控“两提升两降低”目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0人,全区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未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连续保持23年未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命案防控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命案防控工作的通知》,强化命案防控的组织领导,通过月通报、专案通报、实地督导、强化问责等方式,对命案发生地区一律采取“六个必查”,有效防范减少命案。2018年,全区命案发案同比下降12.5%。

    【机关党建】

    政治建设  制定印发《2018年政法委党的工作要点》《2018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政法委领导班子2018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确保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2018年,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集体学习13次108小时,组织专题研讨6次,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带头研讨发言,推进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精准帮扶  出台《政法委关于开展定点帮扶兴安盟扎赉特旗巴达尔胡嘎查脱贫攻坚工作措施》,协调帮扶资金推动组建巴达尔胡嘎查集体经济组织“兴鸿草业合作社”,打造“党支部+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的精准扶贫综合体。协调党中央部委,推动“111国道”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维护稳定】

    维稳信息  完善维稳信息综合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收集、研判预警机制,在重点时段、敏感节点特殊防护期,严格落实维稳日零报告制度和日判制度,综合掌握、汇总分析敌社情动向。全年传递处理各类维稳情报信息2000余件,形成《内蒙古维稳会商研判专报》、重大活动期间《维稳每日专报》47期,其中180多件需要处置的情报信息第一时间全部预警。

    风险评估  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和刚性门槛,做到应评尽评。2018年,全区共备案涉及涉环保问题、城市规划、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公益事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等重大事项1567件,特别是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决策前全部充分进行论证,其中准予实施1482件,暂缓实施85件,不予实施7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排查化解  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列入自治区级清单管理的9大类39件化解率超过70%。落实重点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省级领导包案的重点信访事项已全部化解。统筹落实军队退役人员安置就业、社会保障、帮扶救济等政策,有效解决了退役士兵的安置遗留问题,累计发放待安置、待岗期间生活费、补缴社会保险金6.2亿多元。开展政府债务化解和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妥善做好20世纪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民办教师、银行协解人员、失独群体等群体稳定工作。

    多元化解  开展常态化摸排调研工作,乡镇每周、旗县每半个月、盟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摸排。持续开展“大接访、大下访”活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下大力解决信访问题。全年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率91.3%,全区三级信访总量人次同比下降15.5%,赴国家信访总局上访批次人次同比下降9.9%、17.2%,进京非接待场所人员同比下降52.6%,党中央交办、转送的到期信访事项全部办结。

    【政法综治基础】

    “雪亮工程”  完成2018年“雪亮工程”国家重点支持城市项目申报工作,党中央支持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各280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位。召开2019—2020年“雪亮工程”项目建设方案论证会,确定包头市、兴安盟为2019年重点支持城市,阿拉善盟为2020年重点支持城市。完成兴安盟扎赉特旗4个乡镇61路监控信号的汇集,实现扎赉特旗、兴安盟、自治区及党中央政法委四级综治视频监控平台地对接。

    综治中心  2018年,按照国家标准完成省级综治中心建设工作,12个盟市建成盟市级综治中心10个,覆盖率83%;103个旗县(市、区)建成了88个,覆盖率85.4%;1055个苏木乡镇(街道)建成1036个,覆盖率98.2%;13490个嘎查村(社区)建成综治中心11960个,覆盖率88.7%。锡林郭勒盟推进建设综治“乌日特”(蒙古语,驿站之意)1000个。兴安盟推进景区、流动综治中心建设,整合公检法司和工商、城管、旅游、食药等资源力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包头市开展非公经济组织综治中心试点工作,在商圈、楼宇、工业园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建设综治中心,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网格化管理  2018年,共划分网格67785个,配备网格员152441名,其中专职网格员22926名、兼职网格员129485名,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100%。将意识形态、扫黑除恶、消防安全、打击传销等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范围。

    平安创建  推进爱民固边战略,推进边境地区平安建设水平,命名四子王旗、二连浩特市、阿尔山市、乌拉特后旗等4个边境旗市为全区“爱民固边模范旗(市)”。召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暨平安医院示范单位表彰活动,对全区20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100名先进工作者,59家平安医院示范单位进行表彰。

    群防群治  大力推进边、牧、农、林、城“五大区块”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综合管理平台,规范治安卡点建设。推进基层平安创建,继续完善包括警群联勤、草原110联动、联户联防、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在内的具有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执法监督】

    涉法涉诉信访  全面整合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资源,强化各级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职能建设,畅通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渠道,维护正常有序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2018年,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3003件,其中,法院系统6217件,检察系统4133件,公安系统2624件,司法行政系统29件。

    律师化解代理  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用。2018年值班律师共接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873件,化解案件349件,代理申诉案件416件,形成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司法救助  2018年,全区各级共实际使用资金3314.5847万元,救助案件653件,为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1217人依法进行救助,解决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以促其息诉罢访。

    【政法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  举办《自治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在全区政法系统掀起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的热潮。组织由厅级领导干部带队的5个督查组,开展全区政法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及重点工作的情况专项督查,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选树先进典型,号召认真学习宝音德力格尔、蒋青春、春华等一批全国全区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履职能力建设  围绕建设正规划、专业化、职业化队伍目标,举办全区综治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专题培训班、全区政法系统“三同步”培训班、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等系列专题培训。推选8名律师为自治区第九批“草原英才”工程法治类人才。配合党中央政法委举办“扎赉特旗政法干部服务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近600名政法干警参加。组织委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各类理论研讨、业务能力培训、“双休日讲座”46人(次)。

    纪律作风建设  组织开展全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大调研大起底活动和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专项活动,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自治区政法干警若干铁规禁令,驰而不息整作风、强队伍、树形象。全年累计查处违法违纪政法干警610人,从严治警氛围更加浓厚。

    【政法综治宣传】  开展第三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作品评选组织推荐活动,推荐的7部作品获8个奖项,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连续三届获优秀组织奖。与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第十六届“年度十大法治和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成立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内蒙古长安网、内蒙古长安网微博、“内蒙古政法”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宣传阵地。联合中国长安网制作网红景区响沙湾直播,向全国展示基层派出所打造平安景区的典型。创新宣传月活动方式,与自治区护路办共同开展“5·26”爱路宣传日活动。开展2017年度全区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共评选出政法综治“好新闻”奖作品54件,优秀编辑、记者和通讯记者共28名,优秀长安网站6个,优秀政法新媒体7个,优秀组织奖6个,微电影10个,微视频12个,微电影微视频评选活动组织奖7个。

    【见义勇为】

    评选推荐  组织开展全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评选活动,对75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共颁发奖金64.2万元。斯钦朝格图、白福龙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评选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呼伦贝尔市和乌兰察布市分别获得“城市奖”和“组织奖”。齐栓红、刘存喜2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被评选为“内蒙古道德模范”,刘保占获“内蒙古道德模范提名奖”。推荐张金彪等4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参评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模评选表彰活动。推动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评定烈士工作,2名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被补评为烈士。推荐2名见义勇为人员受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爱心圆梦工程”项目救助。

    “安居工程”  在呼伦贝尔市举行“安居工程”捐助仪式,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及党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参加捐助仪式。2018年,全区获批的12户见义勇为英模困难家庭中有10户家庭补助款拨付到位,其中8户喜迁新居,2户对原有住房进行修缮装修。

    【政法领域改革】

    司法责任制  加快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建立员额法官检察官动态调整增补机制,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基本建立,审判、检察辅助人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改革有序开展,惩戒委员会实体运作,实现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化、常态化。科学设置审判团队类型和数量,全区已组建审判团队2260个、检察院建立办案组626个,85%的人员配置在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诉讼效率显著提高,法官检察官受理案件数、结案率、人均结案数持续增加,办案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办案质效稳步向好。

    职业保障机制  协调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落实司改增加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法官检察官职业尊荣感和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自治区以下法检两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一步到位,全部上划为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成立政法财物管理中心并出台15个配套措施。探索研发案件难度系数评估系统,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更加突出办案质量、数量、效率和效果。

    政法机构改革  牵头制定10项制度措施,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政法委与综治、维稳、防范职责划转、机构撤并、人员转隶。推动落实居住证“放管服”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农牧业转移人口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即可“零门槛”落户,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制度,居住证制发权限统一下放到旗县,申领时限缩短为5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效能。2018年,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共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1368个,共登记流动人口3635058人。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形成集五级法律服务网点、内蒙古法网、“12348”热线、电视、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六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法律服务全时覆盖、全域覆盖。实施蒙汉双语青年律师培育“”,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力度。

    公益诉讼改革  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立体化生态检察模式,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相统一。推进生态保护联盟建设,与蒙古国磋商建立跨国境河流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与河北、山西等6个相邻省区共同签署实施意见和协作文件,逐步构建内外合作联动的生态保护联防联控机制。2018年,已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草原11.53万余公顷,治理被污染土壤644.67公顷、水源面积7.67万公顷,清理各类生活垃圾8.8万余吨,督促整改违法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企业485家,《人民日报》等多家国家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全国、自治区两级人大代表52人次现场考察观摩并给予高度评价。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关怀帮教体系建设,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全区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撰稿人:田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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