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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卷

  • 总工会
  • 发布时间: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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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名录】

    主席

    吴团英(达斡尔族)

    党组书记、副主席

    冯家举

    副主席

    张宽治

     

    姜言文

     

    王丽红(女)

    经审会主任

    苏日娜(女 蒙古族)

    纪检组长

    海燕(女 蒙古族)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总工会”)设有12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基层工作部、法律工作部、保障工作部、经济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经审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5个驻会产业工会,分别是教科文卫体工会、建筑建材交通机冶工会、财贸轻纺农牧林水工会、国防邮电工会、能源化学地质工会,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传媒信息中心、工会干部学校、工人疗养院、职工维权服务中心、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主线,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用力。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会工作的始终。召开党组会议、机关干部大会、专题座谈会、组织宣讲团等,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制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决议》,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把党的意志主张落实到广大职工行动中去。2018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3次听取自治区总工会工作汇报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0·29”重要讲话精神情况汇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等自治区领导通过讲话、批示和参加活动,为自治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指明方向。

    【参加中国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  821日,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自治区参加中国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内蒙古代表团参加中国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一春于大会召开前夕会见了出席中国工会十七大的内蒙古代表,并要求各位代表不辱使命,履职尽责,以一流业绩、一流作风、一流状态充分展示内蒙古职工和工会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以吴团英为团长、冯家举为副团长的内蒙古代表团由44名正式代表和3名特邀代表组成。大会期间,内蒙古团全体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竭诚履职,积极代表全区职工献言献策,积极代表全区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展示了内蒙古各族职工和工会干部的风采。全体代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从大局,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全总换届人事安排的意图,确保大会选举圆满成功,充分体现内蒙古代表的政治担当。全体代表精神饱满、热情洋溢,主动讲好内蒙古故事、讲好内蒙古工人和工会故事,新华网、人民网、中工网、《工人日报》等党中央媒体以及区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个人专访、专栏访问、高端访谈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对内蒙古代表团活动情况和代表风采进行了宣传报道,吴团英、冯家举、白宏博等6名代表接受了《工人日报》等党中央媒体的约稿或采访,充分展现了内蒙古代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使命担当。

    【宣传贯彻中国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  自治区总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成好工会十七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1026日,中国工会十七大闭幕当天下午,内蒙古代表团即召开会议,就全区各级工会学习宣传落实工会十七大精神做出部署。1031日,自治区总工会召开主席常务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工会十七大精神,研究确定区总学习宣传落实工作具体安排,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重点抓各级工会领导机关,抓工会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把学习的重点聚焦到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学先一步、学深一层,为广大工会干部学习工会十七大精神作表率。认真组织中国工会十七大代表宣讲团,分赴全区宣讲30多场,近万名职工到会听讲。充分利用工会门户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集中宣传讲解,构建起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格局。坚持把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同内蒙古工会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推进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工会建设持续发展。

    【自治区总工会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议】  29日,自治区总工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十届六次全委会议,选举吴团英为自治区总工会主席。427日,自治区总工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十届七次全委会议,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吴团英作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奋力谱写亮丽内蒙古建设新篇章》的工作报告。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冯家举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与全区劳模工匠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作总结讲话。自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苏日娜作经审工作报告。8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吴团英主持召开自治区总工会十届八次全委会议。会上,替补、补选委员,选举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兼)、常委,自治区妇联副主席郑剑虹当选为自治区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兼);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工会代表会议有关材料。

    【弘扬劳模精神  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回信为契机,召开自治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劳模工匠代表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座谈会并与劳模工匠代表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享幸福荣光”主题进行座谈。李纪恒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劳模工匠以及全区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福并要求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举办“工匠精神”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宣传劳模工匠的事迹风采。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职工创新成果网上展馆设,评选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创新潜能和创造活力。截至2018年底,全区创建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1993个,7个创新工作室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共表彰1106项职工创新成果,13项成果获全国职工创新成果奖。

    【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  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自治区总工会举办集表彰、技能竞赛、促就业为一体的系列活动。421日,2018年京津冀蒙工会跨区域促进就业创业系列活动暨包头大型人才招聘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会在包头举办。招聘会以切实发挥工会省际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为基础,重点帮助自治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企业分流下岗职工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促进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招聘会期间,举办“拓展就业新空间  推进就业快转型”论坛和2018年京津冀蒙工会促进就业校企洽谈会,邀请了来自不同行业的专家、学者、政府领导和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围绕推动就业转型、扩大就业联动、提升就业质量主题分享各自的观点,为推动自治区促进就业发展工作献计出力。招聘会现场共有36个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现场展示,设置30个招聘专区,十几个省区的1300多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3万多个,吸引近7万人进场求职,现场达成就业意向16800  份,在参与省区、企业和促进就业各个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426日,“中国梦·劳动美”2018年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养路机械检修车间正式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吴团英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2018年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正式启动。技能比赛共有79个工种,涉及机械、医疗、建筑等行业和产业。427日,自治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隆重召开。大会代全总向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奖状和奖章,表彰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和自治区工人先锋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命名8名第二批“北疆工匠”,表彰了全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全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作者,号召全区各族职工,以先进模范为榜样,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力量。

    【协同推进“两项改革”】  自治区总工会把推进旗县(市区)工会完成改革任务、促进工会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和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为年度工作重点。聚焦职工群众新时代多样化维权需求等现实问题,结合推进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用劲发力,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加强跟踪问效,倒查基层工会对工会改革的满意度、职工群众对工会改革的获得感。加强分类指导,制定路线图、时间表,推进各级工会改革有序展开,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工会三级联动。截至2018年底,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完成改革任务。自治区党委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等自治区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自治区总工会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此项改革列入自治区党委年度任务。区总按照自治区党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4月印发。《实施方案》围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引领、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机制、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推动农牧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创新产业工人发展机制、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了24条改革举措。为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自治区建立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机制,成立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吴团英任组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等26家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构建起工会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629日,自治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明确各责任单位参与职责任务及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会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分解表》及《2018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清单》。《任务分解》将《实施方案》中的24项改革举措逐一分解到26个责任单位,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任务、落实举措及进度安排。《任务清单》确定2018年自治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34项重点任务,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完成时限,确保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措施。自治区总工会切实完成好自身承担的牵头和参与任务,制定《关于围绕自治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开展劳动竞赛的方案》,推动产业工人围绕自治区重点工作建功立业。深化职工创新体系建设,制发《内蒙古自治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组建工匠和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专家库。积极参与农牧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每年出资150万元,自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资助农牧民工求学圆梦,切实增加农牧民工受教育培训机会。

    【“大调研”活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有关部署,自治区总工会制发《关于在全区工会系统开展大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举办全区工会调查研究工作培训班。自治区总工会、各盟市、自治区产业、旗县(市区)工会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围绕深化工会改革等10个重点调研课题开展大调研。通过深入调查调研,科学归纳分析,共形成196篇调研报告,从不同角度和层次,全面和系统地总结了全区工会改革实践经验,深入研究和把握新时代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梳理和分析制约工会工作的短板和瓶颈问题,研究和反映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和意愿呼声,为党政部门科学决策和工会工作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提供重要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

    【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  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组织广大职工围绕和林格尔新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等重点园区、重大工程以及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开展重大工程建设竞赛、产业转型升级竞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推动竞赛由国有企业向民营和非公企业延伸。以“百万职工技术大比武”活动为抓手,以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为重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网上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2018年,举办涵盖电力、电信、民航、铁路和新能源等近20个产业(行业),涉及79个工种的自治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全区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单位达到建会企业的80%,参赛职工100万人次以上,2万余名职工提升了技术等级。

    【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  以开展“货车司机入会集中行动”为牵引,推动货车司机、快递员、家政服务员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人日报》分两个版面介绍了自治区的经验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对此予以表扬,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作动态》3次刊登了自治区的做法。推进农牧民工入会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覆盖更多新型就业群体。指导乌兰察布市总工会成立驻呼和浩特外出务工人员服务总站及各分站,并逐步推广到包头等地。截至2018年底,全区货车司机等群体有5.2万人入会,全区农牧民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70%以上。开展百人以上企业摸排建会专项行动,不断健全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5.8万个基层工会开展了“会员评家”活动。加强基层工会人员力量,939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成为开展基层工会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坚持工会经费向基层倾斜,将基层工会经费返还比例提升至60%以上。推进“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形成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会服务工作新格局。截至2018年底,全区85个旗县(市区)工会开展普惠性服务工作,受惠会员100多万人。

    【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  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将以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目标考核,与有关厅局联合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制定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区共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1300余家;全区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2.5万余份,覆盖企业3.9万余家。加大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力度,全区开展服务农牧民工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180场次,为农牧民工提供法律服务2.3万人次。加强与人社、工商联等劳动关系三方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深化集体协商工作五年规划的落实,制发盟市工会集体协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通过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推进区域行业协商、召开现场观摩会、加强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等形式,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体协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典型事例,及时向企业发出要约提示函,派出工作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深入企业宣传指导、培训职工协商代表、约谈企业负责人,推动形成“调整工资要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靠协商”的社会共识。以呼和浩特和包头为试点,推进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

    【困难职工帮扶】  与自治区政府召开第十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支持自治区总工会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有关事项。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到自治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自治区脱贫攻坚大局,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内容,为自治区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自治区总工会制定《自治区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筹建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首期投入1800万元,全面启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切实帮助广大职工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截至2018年底,全区在档困难职工下降至8542户。持续做强送温暖、金秋助学、跨区域促就业等帮扶品牌。“两节”期间,全区各级工会共筹集送温暖慰问款物6750.92万元,走访慰问困难职工62826户;共筹集助学资金2258万元,对5000余名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实施救助。2018年,全区各级工会共组织专场招聘会283场,为13.3万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加大关爱特殊群体工作力度,截至年底,全区累计建设环卫工人爱心驿站近4000家,累计建成“爱心妈咪小屋”400余家,建成母婴室1.5万家,覆盖女职工29万人。

    【民主管理工作】  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的落实。贯彻《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坚持把提高企业民主管理建制率、扩大工作覆盖面作为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实现“建会、协商、建制”三同步。推动国有企业带头落实好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在小型、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推行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细则、操作办法,制发《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自治区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推动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落实,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工会系统予以推广。加强建制情况督查监控,全区已建工会的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建制率保持在95%以上。指导和督促改制企业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等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裁减和分流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引导职工正确对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转岗安置和再就业等实际问题,通过民主管理渠道,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动员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指导企事业单位通过开展“民主管理建新功、职工代表在行动”“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金点子”“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职工代表大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工会维稳和防范抵御渗透工作】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培育建设工会“网军”队伍,定期开展职工舆情分析研判,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职工队伍稳定调研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社会敏感期重点排查,先后参与赤峰、巴彦淖尔市吊车司机、货车司机等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积极参与治欠保支以及职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制发职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

    【党务建设】  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行工会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责清单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专题培训、专家辅导、主题党日等多种活动,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创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召开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对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人员聘任等敏感事项的部门领导,开展廉政谈话。开展“四官”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发挥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检部门的作用,让广大工会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推进工会干部与党政部门、企业之间、工会系统内部交流,改善工会干部队伍结构。继续推动地方工会及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推进一线劳动模范担任工会兼职副主席。截至年底,包括区总在内三级地方工会共配备兼职副主席159名,其中一线劳模38名、挂职副主席14名。43名盟市、旗县(市区)工会主席实现高配。将工会干部培训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全区各级工会全年共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20余万人次。完善和落实工会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等制度,密切机关党员干部与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联系。

    (撰稿人:任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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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吴团英(达斡尔族)

    党组书记、副主席

    冯家举

    副主席

    张宽治

     

    姜言文

     

    王丽红(女)

    经审会主任

    苏日娜(女 蒙古族)

    纪检组长

    海燕(女 蒙古族)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总工会”)设有12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基层工作部、法律工作部、保障工作部、经济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经审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5个驻会产业工会,分别是教科文卫体工会、建筑建材交通机冶工会、财贸轻纺农牧林水工会、国防邮电工会、能源化学地质工会,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传媒信息中心、工会干部学校、工人疗养院、职工维权服务中心、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主线,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用力。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会工作的始终。召开党组会议、机关干部大会、专题座谈会、组织宣讲团等,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制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决议》,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把党的意志主张落实到广大职工行动中去。2018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3次听取自治区总工会工作汇报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0·29”重要讲话精神情况汇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等自治区领导通过讲话、批示和参加活动,为自治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指明方向。

    【参加中国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  821日,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自治区参加中国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内蒙古代表团参加中国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一春于大会召开前夕会见了出席中国工会十七大的内蒙古代表,并要求各位代表不辱使命,履职尽责,以一流业绩、一流作风、一流状态充分展示内蒙古职工和工会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以吴团英为团长、冯家举为副团长的内蒙古代表团由44名正式代表和3名特邀代表组成。大会期间,内蒙古团全体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竭诚履职,积极代表全区职工献言献策,积极代表全区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展示了内蒙古各族职工和工会干部的风采。全体代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从大局,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全总换届人事安排的意图,确保大会选举圆满成功,充分体现内蒙古代表的政治担当。全体代表精神饱满、热情洋溢,主动讲好内蒙古故事、讲好内蒙古工人和工会故事,新华网、人民网、中工网、《工人日报》等党中央媒体以及区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个人专访、专栏访问、高端访谈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对内蒙古代表团活动情况和代表风采进行了宣传报道,吴团英、冯家举、白宏博等6名代表接受了《工人日报》等党中央媒体的约稿或采访,充分展现了内蒙古代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使命担当。

    【宣传贯彻中国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  自治区总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成好工会十七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1026日,中国工会十七大闭幕当天下午,内蒙古代表团即召开会议,就全区各级工会学习宣传落实工会十七大精神做出部署。1031日,自治区总工会召开主席常务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工会十七大精神,研究确定区总学习宣传落实工作具体安排,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重点抓各级工会领导机关,抓工会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把学习的重点聚焦到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学先一步、学深一层,为广大工会干部学习工会十七大精神作表率。认真组织中国工会十七大代表宣讲团,分赴全区宣讲30多场,近万名职工到会听讲。充分利用工会门户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集中宣传讲解,构建起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格局。坚持把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同内蒙古工会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推进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工会建设持续发展。

    【自治区总工会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议】  29日,自治区总工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十届六次全委会议,选举吴团英为自治区总工会主席。427日,自治区总工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十届七次全委会议,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吴团英作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奋力谱写亮丽内蒙古建设新篇章》的工作报告。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冯家举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与全区劳模工匠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作总结讲话。自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苏日娜作经审工作报告。8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吴团英主持召开自治区总工会十届八次全委会议。会上,替补、补选委员,选举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兼)、常委,自治区妇联副主席郑剑虹当选为自治区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兼);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工会代表会议有关材料。

    【弘扬劳模精神  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回信为契机,召开自治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劳模工匠代表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座谈会并与劳模工匠代表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享幸福荣光”主题进行座谈。李纪恒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劳模工匠以及全区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福并要求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举办“工匠精神”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宣传劳模工匠的事迹风采。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职工创新成果网上展馆设,评选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创新潜能和创造活力。截至2018年底,全区创建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1993个,7个创新工作室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共表彰1106项职工创新成果,13项成果获全国职工创新成果奖。

    【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  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自治区总工会举办集表彰、技能竞赛、促就业为一体的系列活动。421日,2018年京津冀蒙工会跨区域促进就业创业系列活动暨包头大型人才招聘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会在包头举办。招聘会以切实发挥工会省际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为基础,重点帮助自治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企业分流下岗职工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促进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招聘会期间,举办“拓展就业新空间  推进就业快转型”论坛和2018年京津冀蒙工会促进就业校企洽谈会,邀请了来自不同行业的专家、学者、政府领导和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围绕推动就业转型、扩大就业联动、提升就业质量主题分享各自的观点,为推动自治区促进就业发展工作献计出力。招聘会现场共有36个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现场展示,设置30个招聘专区,十几个省区的1300多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3万多个,吸引近7万人进场求职,现场达成就业意向16800  份,在参与省区、企业和促进就业各个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426日,“中国梦·劳动美”2018年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养路机械检修车间正式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吴团英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2018年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正式启动。技能比赛共有79个工种,涉及机械、医疗、建筑等行业和产业。427日,自治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隆重召开。大会代全总向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奖状和奖章,表彰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和自治区工人先锋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命名8名第二批“北疆工匠”,表彰了全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全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作者,号召全区各族职工,以先进模范为榜样,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力量。

    【协同推进“两项改革”】  自治区总工会把推进旗县(市区)工会完成改革任务、促进工会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和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为年度工作重点。聚焦职工群众新时代多样化维权需求等现实问题,结合推进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用劲发力,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加强跟踪问效,倒查基层工会对工会改革的满意度、职工群众对工会改革的获得感。加强分类指导,制定路线图、时间表,推进各级工会改革有序展开,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工会三级联动。截至2018年底,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完成改革任务。自治区党委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等自治区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自治区总工会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此项改革列入自治区党委年度任务。区总按照自治区党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4月印发。《实施方案》围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引领、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机制、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推动农牧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创新产业工人发展机制、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了24条改革举措。为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自治区建立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机制,成立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吴团英任组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等26家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构建起工会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629日,自治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明确各责任单位参与职责任务及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会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分解表》及《2018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清单》。《任务分解》将《实施方案》中的24项改革举措逐一分解到26个责任单位,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任务、落实举措及进度安排。《任务清单》确定2018年自治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34项重点任务,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完成时限,确保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措施。自治区总工会切实完成好自身承担的牵头和参与任务,制定《关于围绕自治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开展劳动竞赛的方案》,推动产业工人围绕自治区重点工作建功立业。深化职工创新体系建设,制发《内蒙古自治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组建工匠和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专家库。积极参与农牧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每年出资150万元,自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资助农牧民工求学圆梦,切实增加农牧民工受教育培训机会。

    【“大调研”活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有关部署,自治区总工会制发《关于在全区工会系统开展大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举办全区工会调查研究工作培训班。自治区总工会、各盟市、自治区产业、旗县(市区)工会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围绕深化工会改革等10个重点调研课题开展大调研。通过深入调查调研,科学归纳分析,共形成196篇调研报告,从不同角度和层次,全面和系统地总结了全区工会改革实践经验,深入研究和把握新时代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梳理和分析制约工会工作的短板和瓶颈问题,研究和反映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和意愿呼声,为党政部门科学决策和工会工作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提供重要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

    【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  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组织广大职工围绕和林格尔新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等重点园区、重大工程以及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开展重大工程建设竞赛、产业转型升级竞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推动竞赛由国有企业向民营和非公企业延伸。以“百万职工技术大比武”活动为抓手,以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为重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网上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2018年,举办涵盖电力、电信、民航、铁路和新能源等近20个产业(行业),涉及79个工种的自治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全区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单位达到建会企业的80%,参赛职工100万人次以上,2万余名职工提升了技术等级。

    【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  以开展“货车司机入会集中行动”为牵引,推动货车司机、快递员、家政服务员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人日报》分两个版面介绍了自治区的经验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对此予以表扬,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作动态》3次刊登了自治区的做法。推进农牧民工入会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覆盖更多新型就业群体。指导乌兰察布市总工会成立驻呼和浩特外出务工人员服务总站及各分站,并逐步推广到包头等地。截至2018年底,全区货车司机等群体有5.2万人入会,全区农牧民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70%以上。开展百人以上企业摸排建会专项行动,不断健全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5.8万个基层工会开展了“会员评家”活动。加强基层工会人员力量,939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成为开展基层工会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坚持工会经费向基层倾斜,将基层工会经费返还比例提升至60%以上。推进“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形成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会服务工作新格局。截至2018年底,全区85个旗县(市区)工会开展普惠性服务工作,受惠会员100多万人。

    【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  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将以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目标考核,与有关厅局联合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制定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区共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1300余家;全区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2.5万余份,覆盖企业3.9万余家。加大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力度,全区开展服务农牧民工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180场次,为农牧民工提供法律服务2.3万人次。加强与人社、工商联等劳动关系三方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深化集体协商工作五年规划的落实,制发盟市工会集体协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通过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推进区域行业协商、召开现场观摩会、加强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等形式,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体协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典型事例,及时向企业发出要约提示函,派出工作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深入企业宣传指导、培训职工协商代表、约谈企业负责人,推动形成“调整工资要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靠协商”的社会共识。以呼和浩特和包头为试点,推进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

    【困难职工帮扶】  与自治区政府召开第十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支持自治区总工会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有关事项。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到自治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自治区脱贫攻坚大局,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内容,为自治区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自治区总工会制定《自治区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筹建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首期投入1800万元,全面启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切实帮助广大职工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截至2018年底,全区在档困难职工下降至8542户。持续做强送温暖、金秋助学、跨区域促就业等帮扶品牌。“两节”期间,全区各级工会共筹集送温暖慰问款物6750.92万元,走访慰问困难职工62826户;共筹集助学资金2258万元,对5000余名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实施救助。2018年,全区各级工会共组织专场招聘会283场,为13.3万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加大关爱特殊群体工作力度,截至年底,全区累计建设环卫工人爱心驿站近4000家,累计建成“爱心妈咪小屋”400余家,建成母婴室1.5万家,覆盖女职工29万人。

    【民主管理工作】  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的落实。贯彻《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坚持把提高企业民主管理建制率、扩大工作覆盖面作为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实现“建会、协商、建制”三同步。推动国有企业带头落实好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在小型、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推行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细则、操作办法,制发《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自治区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推动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落实,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工会系统予以推广。加强建制情况督查监控,全区已建工会的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建制率保持在95%以上。指导和督促改制企业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等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裁减和分流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引导职工正确对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转岗安置和再就业等实际问题,通过民主管理渠道,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动员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指导企事业单位通过开展“民主管理建新功、职工代表在行动”“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金点子”“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职工代表大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工会维稳和防范抵御渗透工作】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培育建设工会“网军”队伍,定期开展职工舆情分析研判,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职工队伍稳定调研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社会敏感期重点排查,先后参与赤峰、巴彦淖尔市吊车司机、货车司机等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积极参与治欠保支以及职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制发职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

    【党务建设】  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行工会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责清单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专题培训、专家辅导、主题党日等多种活动,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创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召开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对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人员聘任等敏感事项的部门领导,开展廉政谈话。开展“四官”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发挥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检部门的作用,让广大工会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推进工会干部与党政部门、企业之间、工会系统内部交流,改善工会干部队伍结构。继续推动地方工会及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推进一线劳动模范担任工会兼职副主席。截至年底,包括区总在内三级地方工会共配备兼职副主席159名,其中一线劳模38名、挂职副主席14名。43名盟市、旗县(市区)工会主席实现高配。将工会干部培训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全区各级工会全年共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20余万人次。完善和落实工会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等制度,密切机关党员干部与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联系。

    (撰稿人:任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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