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卷

  • 就业
  • 发布时间:01-19
  • 来源:
  •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领导名录】

    局长

    王又红(3月离任)

     

    王林(4月任职)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就业管理处、农牧民工管理处、培训处、失业保险处。核定事业编制31名。现有局长(副厅级)1人,副局长1人,处长5人,调研员3人,副处长4人,副调研员1人,主任科员10人,副主任科员3人。

    2018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5.9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9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97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119%和119%;城镇登记失业率3.58%,低于年度目标任务0.42个百分点。农牧民转移就业252.75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206.68万人,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失业保险参保255.53万人,失业保险费收入16.55亿元,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62%和103.41%。

    【拓宽就业渠道】  落实自治区“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经济发展与就业发展的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把发展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依托自治区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传统工艺品加工、家庭服务等自治区优势的生活性服务业,创造新的就业领域,积极扩大城镇就业。

    【就业援助工作】  建立对就业困难群体日常就业援助和专项活动帮助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援助工作的精细化、长效化。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在5月20日助残日前后,联合残联部门组织开展“就业帮扶助残圆梦”为主题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为贫困残疾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帮扶。经申报认定的零就业家庭302户,318人实现就业,实现10个工作日动态清零的目标。

    【农牧民工工作和家庭服务业】  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鼓励农牧民自主创业和农牧民工返乡创业,继续开展以新生代农牧民工为主要培训对象的“春潮行动”。引导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培育和打造自治区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多层次、多渠道举办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家庭服务职业化建设,并与自治区妇联联合举办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截至2018年底,家庭服务企业总数17730个,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30725人。2018年全区认定自治区家庭服务品牌21个,自治区级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示范基地20个。

    【创业带动就业】  推进“创业内蒙古行动”,加强“四众”支撑平台建设,由人社部确定为部级课题,联合人社部劳科院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四众”创业市场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研究。光明日报调研组对自治区“四众”支撑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光明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分别对此项工作予以报道。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将农牧民纳入贷款支持范围,为1.32万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99亿元。创业培训引领创业带动就业,推广网络创业培训,在杭州市举办网络创业培训师资提高研讨班,开展全区创业培训讲师示范教学活动。累计培养创业培训讲师862人。在全区开展全国网络创业培训师选拔活动,推荐4名网创讲师参加全国网络创业培训师选拔,呼和浩特市常蓉以总分排名第五获得通过。创业培训2.86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1.7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5.4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之比为1∶3.16。

    11月8日,自治区就业服务局会同自治区教育培训指导中心建立“内蒙古自治区精准脱贫就业创业在线学习网”,首批选取100门(学时3800分钟)课程,免费开展精准脱贫就业创业网络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商业、家政服务业、农林牧水、旅游业等7个门类。同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精准脱贫就业创业网络培训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8〕286号),对全区分管网络培训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免费进行业务培训。该项工作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选为2018年地方创新事件。

    【就业技能培训】  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推进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组织城乡就业技能培训16.22万人(其中农牧民工7.85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2.96万人(其中农牧民工6.25万人)。围绕区域优势产业、精准扶贫项目打造区域特色培训品牌,公布6个自治区就业技能特色培训品牌、2个知名品牌。组织实施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认定评估工作。

    【公共就业服务】  把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纳入2018年人社部门全面深化改革自主推进改革事项加以推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按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方案,完成就业信息系统全面升级改造和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建设,随着新版信息系统和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的全面推广应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提升。

    【失业保险稳定和促进就业】  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全区累计审核通过3185户企业,核算稳岗补贴43086.44万元,惠及职工741025人。截至2018年12月底,已为2061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9704万元,惠及职工440669人。启动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全年累计为12529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040.6万元。全区共监测企业4502户,其中国家监测样本3378户。报送监测数据12期,撰写分析报告12期,有效对全区就业失业形势进行监测,对分析研判就业形势提供信息支撑。全区实现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保代缴系统经办,开发使用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模块,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人社部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8年6月1日起全部上调10%,即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的90%发放;第13~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的80%发放,调整后,月人均增长166元,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2018年5月9日,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王林深入赤峰市喀喇沁旗牛营子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调研就业扶贫工作 (自治区就业服务局 提供)

     

    【扶贫工作】

    就业扶贫  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配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单位出台打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等配套政策文件。下发《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就业扶贫计划数量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精准识别就业扶贫对象和相关工作措施,保障就业扶贫工作顺利开展。10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岗位,帮助其增收脱贫。活动期间,全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102场,提供岗位77954个,达成意向2795人。走访贫困户4573户,提供政策咨询人数27990人,发放宣传资料15.7万份,提供服务或政策落实人数45897人,其中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数45530人。

    京蒙劳务协作专项扶贫  印发京蒙劳务协作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京蒙劳务协作对接机制,加强与北京对口区精准对接,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京蒙劳务协作交流互访160次,举办京蒙劳务协作培训班115期,培训3172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召开京蒙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50场,提供8.2万个就业岗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赴京就业839人,就近就地转移就业10052人,完成扶贫计划的215%。

    失业保险支持脱贫攻坚  印发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提高深度贫困地区稳岗补贴标准,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为深度贫困地区105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446.63万元,惠及职工13278人。为深度贫困地区101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6.95万元。

    (撰稿人:王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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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领导名录】

    局长

    王又红(3月离任)

     

    王林(4月任职)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就业管理处、农牧民工管理处、培训处、失业保险处。核定事业编制31名。现有局长(副厅级)1人,副局长1人,处长5人,调研员3人,副处长4人,副调研员1人,主任科员10人,副主任科员3人。

    2018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5.9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9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97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119%和119%;城镇登记失业率3.58%,低于年度目标任务0.42个百分点。农牧民转移就业252.75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206.68万人,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失业保险参保255.53万人,失业保险费收入16.55亿元,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62%和103.41%。

    【拓宽就业渠道】  落实自治区“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经济发展与就业发展的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把发展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依托自治区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传统工艺品加工、家庭服务等自治区优势的生活性服务业,创造新的就业领域,积极扩大城镇就业。

    【就业援助工作】  建立对就业困难群体日常就业援助和专项活动帮助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援助工作的精细化、长效化。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在5月20日助残日前后,联合残联部门组织开展“就业帮扶助残圆梦”为主题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为贫困残疾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帮扶。经申报认定的零就业家庭302户,318人实现就业,实现10个工作日动态清零的目标。

    【农牧民工工作和家庭服务业】  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鼓励农牧民自主创业和农牧民工返乡创业,继续开展以新生代农牧民工为主要培训对象的“春潮行动”。引导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培育和打造自治区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多层次、多渠道举办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家庭服务职业化建设,并与自治区妇联联合举办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截至2018年底,家庭服务企业总数17730个,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30725人。2018年全区认定自治区家庭服务品牌21个,自治区级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示范基地20个。

    【创业带动就业】  推进“创业内蒙古行动”,加强“四众”支撑平台建设,由人社部确定为部级课题,联合人社部劳科院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四众”创业市场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研究。光明日报调研组对自治区“四众”支撑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光明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分别对此项工作予以报道。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将农牧民纳入贷款支持范围,为1.32万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99亿元。创业培训引领创业带动就业,推广网络创业培训,在杭州市举办网络创业培训师资提高研讨班,开展全区创业培训讲师示范教学活动。累计培养创业培训讲师862人。在全区开展全国网络创业培训师选拔活动,推荐4名网创讲师参加全国网络创业培训师选拔,呼和浩特市常蓉以总分排名第五获得通过。创业培训2.86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1.7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5.4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之比为1∶3.16。

    11月8日,自治区就业服务局会同自治区教育培训指导中心建立“内蒙古自治区精准脱贫就业创业在线学习网”,首批选取100门(学时3800分钟)课程,免费开展精准脱贫就业创业网络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商业、家政服务业、农林牧水、旅游业等7个门类。同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精准脱贫就业创业网络培训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8〕286号),对全区分管网络培训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免费进行业务培训。该项工作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选为2018年地方创新事件。

    【就业技能培训】  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推进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组织城乡就业技能培训16.22万人(其中农牧民工7.85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2.96万人(其中农牧民工6.25万人)。围绕区域优势产业、精准扶贫项目打造区域特色培训品牌,公布6个自治区就业技能特色培训品牌、2个知名品牌。组织实施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认定评估工作。

    【公共就业服务】  把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纳入2018年人社部门全面深化改革自主推进改革事项加以推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按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方案,完成就业信息系统全面升级改造和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建设,随着新版信息系统和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的全面推广应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提升。

    【失业保险稳定和促进就业】  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全区累计审核通过3185户企业,核算稳岗补贴43086.44万元,惠及职工741025人。截至2018年12月底,已为2061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9704万元,惠及职工440669人。启动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全年累计为12529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040.6万元。全区共监测企业4502户,其中国家监测样本3378户。报送监测数据12期,撰写分析报告12期,有效对全区就业失业形势进行监测,对分析研判就业形势提供信息支撑。全区实现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保代缴系统经办,开发使用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模块,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人社部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8年6月1日起全部上调10%,即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的90%发放;第13~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的80%发放,调整后,月人均增长166元,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2018年5月9日,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王林深入赤峰市喀喇沁旗牛营子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调研就业扶贫工作 (自治区就业服务局 提供)

     

    【扶贫工作】

    就业扶贫  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配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单位出台打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等配套政策文件。下发《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就业扶贫计划数量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精准识别就业扶贫对象和相关工作措施,保障就业扶贫工作顺利开展。10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岗位,帮助其增收脱贫。活动期间,全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102场,提供岗位77954个,达成意向2795人。走访贫困户4573户,提供政策咨询人数27990人,发放宣传资料15.7万份,提供服务或政策落实人数45897人,其中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数45530人。

    京蒙劳务协作专项扶贫  印发京蒙劳务协作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京蒙劳务协作对接机制,加强与北京对口区精准对接,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京蒙劳务协作交流互访160次,举办京蒙劳务协作培训班115期,培训3172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召开京蒙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50场,提供8.2万个就业岗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赴京就业839人,就近就地转移就业10052人,完成扶贫计划的215%。

    失业保险支持脱贫攻坚  印发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提高深度贫困地区稳岗补贴标准,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为深度贫困地区105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446.63万元,惠及职工13278人。为深度贫困地区101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6.95万元。

    (撰稿人:王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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