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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卷

  • 扶贫开发
  • 发布时间: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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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主任

    么永波(2月任职党组书记)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曹思阳(6月任职  兼丰镇市委书记)

    副主任

    韩建刚(蒙古族)

     

    赵辉(7月任职)

     

    冯爱霞(女  7月任职)

     

    吴忠岩(7月离任)

     

    青格勒图(蒙古族  7月离任)

     

    王幂生(6月离任)

    【概况】  2018年12月29日,自治区机构改革调整方案明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领导职数1正3副,增加2个处室(政策法规处、扶贫开发指导处),更名1个处室(原移民扶贫开发处更名为扶贫协作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4月移交自治区发改委负责,京蒙扶贫协作工作由发改委移交自治区扶贫办)。处级领导职数9正8副。机关内设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开发指导处、社会扶贫处、扶贫协作处、考核评估处和机关党委,机关编制由32人增加到40人,实有30人。所属4个事业单位:自治区扶贫办电子政务中心、革命老区建设与扶贫项目管理站、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扶贫发展中心,事业单位编制38人,实有27人。2005年设立的自治区纪委派驻扶贫办纪检监察室于2015年11月撤销,纪检工作由自治区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综合监管,从2019年1月起改由自治区纪委驻农牧厅纪检组综合监管。办公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82号。2018年,全区实现减贫23.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6%,10个国贫旗县、13个区贫旗县实现摘帽退出。57个贫困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422元,同比增长10.2%。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明显改善,贫困群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省负总责工作落实,坚持省级领导一对一联系贫困旗县工作制度,调整充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增设18个专项推进组,压实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成立自治区派驻贫困旗县工作管理办公室,向57个贫困旗县派驻工作总队,增强一线工作力量。建立主体责任比学赶帮述职交流制度,从2018年4月起,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旗县委书记述职交流视频会,压实责任,推进工作。改进督查考核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修订完善《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组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自治区层面开展的督查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

    【完善政策体系】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明确三年攻坚战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围绕压实攻坚责任、资金项目管理、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和低保政策衔接、京蒙扶贫协作等关键性问题,制定39项配套文件。

    【扶贫投入】  全区各级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01亿元。其中,党中央下达财政扶贫资金23.81亿元;自治区本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9.45亿元,增幅5.6%;盟市旗县安排38.26亿元,增幅28.8%。北京市年内安排帮扶资金9.3亿元,16个区额外投入援助资金2.81亿元。另外,全区整合涉农涉牧资金62.3亿元;全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1.6亿元。

    【建档立卡动态管理】  逐村逐户开展贫困人口再调查再识别,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动态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做到精准识别、应扶尽扶。年内,全区新识别贫困人口1.39万户5.38万人,清退不符合条件5万户15.7万人,动态管理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6.8万户15.3万人。



    内蒙古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免费免费体检政策,图为体检现场(自治区扶贫办 提供)

     

    【驻村帮扶】  向3694个贫困嘎查村和5008个非贫困嘎查村选派驻村工作队,选派驻村干部3.5万余名,为每个贫困户落实1名帮扶责任人,表彰奖励驻村干部1152名,提拔重用331名,召回136名,问责209名。

    【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出台《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纳入盟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资金分配与使用管理成效挂钩。修订《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加大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力度,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和嘎查村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公告公示率100%。制定《完善旗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解决扶贫项目储备不足、资金闲置等问题,全区共审定入库项目76663个,实施41682个、完成39383个,覆盖贫困人口111.43万人。

    【产业扶贫】  推广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园区带动、“菜单式”直补到户、资产收益扶持、旅游产业带动、电商扶贫带动等扶贫模式,发展现代农牧业,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到村到户到人帮扶。实施特色产业扶贫项目7290个,扶持贫困人口60.75万人次,推动14.8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内蒙古四子王旗赛诺集团通过养殖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自治区扶贫办 提供)

     

    【电商扶贫】  全区47个贫困旗县开展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引导贫困户融入电商产业链条,建成旗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38个、乡村电商服务站2688个,实现农副产品网络零售额148亿元,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万人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8239人。

    【旅游扶贫】  结合自治区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和实施“旅游+”战略,大力推进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带动作用强、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项目,让旅游红利更多惠及贫困群众。全区实施旅游扶贫示范创建项目70个,覆盖494个嘎查村,带动3.3万户8.2万贫困人口增收。

    【光伏扶贫】  31个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实现并网发电,项目规模达100万千瓦,覆盖3.9万户无劳动能力贫困户,项目达产后每户每年可增收3000元以上。36.8万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嘎查村925个。

    【易地扶贫搬迁】  投入各类资金23亿元,建设集中安置点354个,3.8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生产生活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搬出来,因户因人施策,落实产业和就业等后续帮扶措施,使广大搬迁群众逐步实现脱贫致富。

    【生态扶贫】  将符合政策条件的贫困嘎查村、贫困户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将70%以上的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建设资金安排到贫困地区,并逐步扩大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建立参与受益机制,让更多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增收。全年投入10.76亿元,实施贫困旗县林业重点工程25.73万公顷,纳入公益林补偿面积0.08亿公顷,补助资金15.7亿元;为1.15万名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性护林员岗位(含当年新增3500个岗位),年人均补贴1万元。

    【就业扶贫】  以技能培训、岗位开发、劳务协作、就业服务为主要抓手,引导贫困群众务工经商、创业就业,有效增加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2018年,全区贫困人口实现就业6.5万人,其中转移就业1.06万人(跨省转移就业2298人)、公益性岗位安置5.34万人;兴办“扶贫车间”197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1万多人;组织3472名贫困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遴选致富带头人1700个,培训4596人次。

    【教育扶贫】  全面落实各学段免补、资助政策,全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5633万元,惠及贫困学生5.5万人次。投入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3.78亿元,用于老少边穷地区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乡村小规模学校、苏木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在31个国贫旗县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健康扶贫】  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全区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签约服务慢病患者31.3万人。贫困旗县全部实现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贫困旗县综合医院达到二级及以上服务水平,87%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和政府支持的嘎查村卫生室硬件建设实现标准化。

    【危房改造】  开展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实行一户一档制度,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全年筛查出贫困户危房3.2万户,对评定为C级的维修加固、D级的原址重建,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2.95万户。

    【社会保障兜底】  将符合条件的16.94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为符合条件的17.48万未脱贫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2.08万人次、支出2241万元;实施重特大疾病贫困人口医疗救助14.73万人次、支出1.28亿元;将6549名贫困人口纳入农村牧区特困人员救助范围。将4.8万名贫困残疾人口纳入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将3.2万名重残贫困人口纳入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为1.6万名贫困残疾人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为2.2万名贫困残疾人代缴意外伤害保险,为3.6万名贫困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

    【攻克深度贫困】  针对15个深度贫困旗县、258个深度贫困嘎查村、12.9万深度贫困人口,加大财政扶贫资金和涉农涉牧资金倾斜力度,优先支持深度贫困旗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农田水利、田间配套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年内,向深度贫困旗县投入资金20.1亿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10%,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其他旗县85.8%。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深度贫困旗县均实现通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苏木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嘎查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加大人才支持力度,选派干部1108名、技术人员249名,帮助深度贫困旗县11170名贫困人口实现就业。

    【京蒙扶贫协作】  两地签署《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和《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协议》,北京市年内安排帮扶资金9.3亿元,16个区额外投入援助资金2.81亿元,共实施项目548个,覆盖7.98万贫困人口。互派干部加强人才交流培养,北京市派出100名挂职干部、464人次技术人才到内蒙古挂职、服务,内蒙古选派162名干部、1264人次技术人才到北京挂职、学习。引导147家企业到31个国贫旗县参与扶贫协作,投资51.46亿元,共建产业园区27个,援建扶贫车间104个,带动1.25万贫困人口脱贫。举办京蒙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49次,帮助2.5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其中区内就业22256人、到北京市就业1331人。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北京市16个区的224个经济强镇、376个村(社区)、451家企业、235所学校、173家医院与31个国贫旗县的221个苏木乡镇、436个贫困嘎查村、263所学校、185家医院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两地培训贫困嘎查村致富带头人2296名,带动贫困人口6221人增收致富。

    【扶贫培训教育】  制定《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组织贫困旗县百名党政领导干部“走出去”参加专题培训,实施“千名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党政正职精准脱贫专题培训”和“万名嘎查村党组织负责人集中轮训”。全区共举办各类扶贫干部培训班1033期,培训干部32.4万人次,完成了558个苏木乡镇1100余名党政正职全员轮训、11066名新换届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各级扶贫干部培训教育实现全覆盖。

    【2017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  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7年度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发现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全区脱贫攻坚工作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对账整改、逐项销号。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的7个方面、97个具体问题和自治区自查发现的11大类、797个具体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已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整改的已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党中央第八巡视组于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对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视。期间,采取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指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向自治区党委交办的1610件扶贫领域信访件,至12月底已办复1228件。

     

    4月11日,2018东城区支援合作地区特色农产品展销会(自治区扶贫办 提供)

     

    【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  制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解决扶贫政策落实中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规范督促检查,明确自治区层面每年开展的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行业部门涉及脱贫攻坚的检查考核一律整合、结果共用。全年自治区开展脱贫攻坚暗访和专项督查各1次。加强信访事项办理,各级扶贫部门层层设立“12317”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加大核查力度,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扶贫对象漏评错评、资金使用不规范、挤占挪用等问题,全年受理379件,办结379件。

    【解决饮水安全】  加快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年内开展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现状核查工作,确定7.6万贫困人口未达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已解决5.1万人。

    【交通扶贫】  结合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将80%以上的国家和自治区公路补助资金用于贫困地区资源路、旅游路和产业路建设,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干线公路网络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年内建成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公路5100公里,占全区当年建成农村牧区公路里程的77.2%。

    【电力扶贫】  加大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力度,合理布置电源点,切实解决网架结构薄弱、低压电、供电受限等问题,提高自动化水平。完成29个贫困旗县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涉及投资28.78亿元,59个贫困村实现通动力电(较2017年增加10个),7220户偏远农牧区实现新能源转网电。

    【信息网络扶贫】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统筹推进贫困地区网络覆盖、电子商务、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等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让更多贫困群众利用信息网络实现脱贫致富、提升生活质量。3488个贫困嘎查村通上了宽带(包括无线宽带),3481个贫困嘎查村通上了光纤,其中3168个贫困嘎查村已实现4G网络覆盖。

    【定点扶贫】  26个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内蒙古自治区31个国贫旗县,为内蒙古自治区扶贫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2018年,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到内蒙古自治区帮扶点调研71人次,选派挂职干部33名、驻村第一书记19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2亿元,帮助协调引进项目资金3.8亿元,培训基层干部9200人次、技术人员6230人次,购买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地区农畜产品7850万元,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畜产品3.2亿元。自治区167个厅局单位定点帮扶167个贫困嘎查村,投入直接帮扶资金1.57亿元。

    【社会扶贫】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贫困旗县需求信息对接机制,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志愿帮扶、捐赠帮扶、商贸帮扶、产业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脱贫攻坚,实现贫困人口发展需求与社会帮扶有效对接。在57个贫困旗县推广应用“中国社会扶贫网”,注册用户32.7万个。引导138家自治区级社会组织提供帮扶资金2264.8万元。成立扶贫志愿服务团队116个、发展扶贫志愿者1万人,累计服务时长80万小时。

    【企业扶贫】  持续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全区653家企业与1462个贫困嘎查村结成对子,投入帮扶资金6亿元、实施项目1459个,2.86万户7.9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

    【扶贫宣传】  组织开展宣传文化系统脱贫攻坚扶贫政策宣讲、乌兰牧骑巡演、脱贫典型故事分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学艺术工作者采风创作、励志主题电影展演“六进村”活动,组建200个“草原轻骑兵”服务队,深入到贫困地区开展“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基层综合服务活动,进村入户宣讲扶贫政策、先进人物和典型做法。遴选20个旗县、10个自主脱贫典型、10个驻村工作队典型、10个基层干部典型、10个致富带头人典型,进行专题采访和集中报道,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宣讲、武汉鼎先进事迹报告会2场,36500多人次到场聆听。推广积分换商品、积分分红做法,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两微一网”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内蒙古扶贫动态信息。出台《自治区扶贫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调动各盟市积极性,扶贫宣传截至12月底,在国家级媒体刊发扶贫稿件5118条,自治区级媒体刊发18732条。

    【以工代赈】  国家下达党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880万元,分配到8个自治区深度贫困旗县,用于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条件。党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3260万元,安排在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8个旗县市,用于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片区综合开发等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建设。

    【宣传文化“六进村”活动】  2018年,启动乌兰牧骑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组建200支“草原轻骑兵”,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政策宣讲、乌兰牧骑巡演、脱贫典型故事分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文学艺术工作者采风创作、励志主题电影展演“六进村”活动,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群众中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

    【学习习近平扶贫工作论述】  以党组中心组领学、机关党委每周一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机关集体学习20次,各支部学习60余次。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邀请国务院扶贫办负责同志专题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出版后,征订近6万册,发放到各级扶贫干部手中,并印发通知对学习贯彻提出具体要求。

    【荣誉】

    赤峰市林西县,10月17日,获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

    白晶莹,女,兴安盟科右中旗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10月17日,获全国脱贫攻坚贡献奖。

    刘金锁,通辽市科左中旗代力吉镇东五井子嘎查党支部书记。10月17日,获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

    武汉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退休干部(县畜牧局兽医站原站长)。12月11日,获“全国脱贫攻坚模范”称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月12日获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称号。

    乌兰察布市瑞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10月12日获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称号。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产业扶贫+营养扶贫+定点扶贫助力精准扶贫”模式入选2018年全国企业扶贫50佳案例。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伊利营养2020精准扶贫”模式获2018年全国企业扶贫50佳案例。

    内蒙古健康扶贫“关口前移”入选全国2018年度“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之一。

    敖汉旗健康扶贫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办通报表扬。

    赤峰市喀喇沁旗、通辽市开鲁县、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获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获2018年度全区党委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自治区扶贫办社会扶贫处,获2018年度自治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高凤义,自治区扶贫办综合处副处长。获2018年度自治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

    (撰稿人:高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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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永波(2月任职党组书记)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曹思阳(6月任职  兼丰镇市委书记)

    副主任

    韩建刚(蒙古族)

     

    赵辉(7月任职)

     

    冯爱霞(女  7月任职)

     

    吴忠岩(7月离任)

     

    青格勒图(蒙古族  7月离任)

     

    王幂生(6月离任)

    【概况】  2018年12月29日,自治区机构改革调整方案明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领导职数1正3副,增加2个处室(政策法规处、扶贫开发指导处),更名1个处室(原移民扶贫开发处更名为扶贫协作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4月移交自治区发改委负责,京蒙扶贫协作工作由发改委移交自治区扶贫办)。处级领导职数9正8副。机关内设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开发指导处、社会扶贫处、扶贫协作处、考核评估处和机关党委,机关编制由32人增加到40人,实有30人。所属4个事业单位:自治区扶贫办电子政务中心、革命老区建设与扶贫项目管理站、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扶贫发展中心,事业单位编制38人,实有27人。2005年设立的自治区纪委派驻扶贫办纪检监察室于2015年11月撤销,纪检工作由自治区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综合监管,从2019年1月起改由自治区纪委驻农牧厅纪检组综合监管。办公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82号。2018年,全区实现减贫23.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6%,10个国贫旗县、13个区贫旗县实现摘帽退出。57个贫困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422元,同比增长10.2%。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明显改善,贫困群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省负总责工作落实,坚持省级领导一对一联系贫困旗县工作制度,调整充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增设18个专项推进组,压实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成立自治区派驻贫困旗县工作管理办公室,向57个贫困旗县派驻工作总队,增强一线工作力量。建立主体责任比学赶帮述职交流制度,从2018年4月起,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旗县委书记述职交流视频会,压实责任,推进工作。改进督查考核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修订完善《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组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自治区层面开展的督查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

    【完善政策体系】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明确三年攻坚战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围绕压实攻坚责任、资金项目管理、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和低保政策衔接、京蒙扶贫协作等关键性问题,制定39项配套文件。

    【扶贫投入】  全区各级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01亿元。其中,党中央下达财政扶贫资金23.81亿元;自治区本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9.45亿元,增幅5.6%;盟市旗县安排38.26亿元,增幅28.8%。北京市年内安排帮扶资金9.3亿元,16个区额外投入援助资金2.81亿元。另外,全区整合涉农涉牧资金62.3亿元;全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1.6亿元。

    【建档立卡动态管理】  逐村逐户开展贫困人口再调查再识别,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动态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做到精准识别、应扶尽扶。年内,全区新识别贫困人口1.39万户5.38万人,清退不符合条件5万户15.7万人,动态管理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6.8万户15.3万人。



    内蒙古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免费免费体检政策,图为体检现场(自治区扶贫办 提供)

     

    【驻村帮扶】  向3694个贫困嘎查村和5008个非贫困嘎查村选派驻村工作队,选派驻村干部3.5万余名,为每个贫困户落实1名帮扶责任人,表彰奖励驻村干部1152名,提拔重用331名,召回136名,问责209名。

    【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出台《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纳入盟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资金分配与使用管理成效挂钩。修订《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加大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力度,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和嘎查村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公告公示率100%。制定《完善旗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解决扶贫项目储备不足、资金闲置等问题,全区共审定入库项目76663个,实施41682个、完成39383个,覆盖贫困人口111.43万人。

    【产业扶贫】  推广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园区带动、“菜单式”直补到户、资产收益扶持、旅游产业带动、电商扶贫带动等扶贫模式,发展现代农牧业,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到村到户到人帮扶。实施特色产业扶贫项目7290个,扶持贫困人口60.75万人次,推动14.8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内蒙古四子王旗赛诺集团通过养殖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自治区扶贫办 提供)

     

    【电商扶贫】  全区47个贫困旗县开展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引导贫困户融入电商产业链条,建成旗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38个、乡村电商服务站2688个,实现农副产品网络零售额148亿元,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万人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8239人。

    【旅游扶贫】  结合自治区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和实施“旅游+”战略,大力推进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带动作用强、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项目,让旅游红利更多惠及贫困群众。全区实施旅游扶贫示范创建项目70个,覆盖494个嘎查村,带动3.3万户8.2万贫困人口增收。

    【光伏扶贫】  31个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实现并网发电,项目规模达100万千瓦,覆盖3.9万户无劳动能力贫困户,项目达产后每户每年可增收3000元以上。36.8万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嘎查村925个。

    【易地扶贫搬迁】  投入各类资金23亿元,建设集中安置点354个,3.8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生产生活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搬出来,因户因人施策,落实产业和就业等后续帮扶措施,使广大搬迁群众逐步实现脱贫致富。

    【生态扶贫】  将符合政策条件的贫困嘎查村、贫困户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将70%以上的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建设资金安排到贫困地区,并逐步扩大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建立参与受益机制,让更多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增收。全年投入10.76亿元,实施贫困旗县林业重点工程25.73万公顷,纳入公益林补偿面积0.08亿公顷,补助资金15.7亿元;为1.15万名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性护林员岗位(含当年新增3500个岗位),年人均补贴1万元。

    【就业扶贫】  以技能培训、岗位开发、劳务协作、就业服务为主要抓手,引导贫困群众务工经商、创业就业,有效增加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2018年,全区贫困人口实现就业6.5万人,其中转移就业1.06万人(跨省转移就业2298人)、公益性岗位安置5.34万人;兴办“扶贫车间”197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1万多人;组织3472名贫困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遴选致富带头人1700个,培训4596人次。

    【教育扶贫】  全面落实各学段免补、资助政策,全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5633万元,惠及贫困学生5.5万人次。投入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3.78亿元,用于老少边穷地区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乡村小规模学校、苏木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在31个国贫旗县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健康扶贫】  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全区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签约服务慢病患者31.3万人。贫困旗县全部实现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贫困旗县综合医院达到二级及以上服务水平,87%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和政府支持的嘎查村卫生室硬件建设实现标准化。

    【危房改造】  开展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实行一户一档制度,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全年筛查出贫困户危房3.2万户,对评定为C级的维修加固、D级的原址重建,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2.95万户。

    【社会保障兜底】  将符合条件的16.94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为符合条件的17.48万未脱贫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2.08万人次、支出2241万元;实施重特大疾病贫困人口医疗救助14.73万人次、支出1.28亿元;将6549名贫困人口纳入农村牧区特困人员救助范围。将4.8万名贫困残疾人口纳入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将3.2万名重残贫困人口纳入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为1.6万名贫困残疾人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为2.2万名贫困残疾人代缴意外伤害保险,为3.6万名贫困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

    【攻克深度贫困】  针对15个深度贫困旗县、258个深度贫困嘎查村、12.9万深度贫困人口,加大财政扶贫资金和涉农涉牧资金倾斜力度,优先支持深度贫困旗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农田水利、田间配套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年内,向深度贫困旗县投入资金20.1亿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10%,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其他旗县85.8%。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深度贫困旗县均实现通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苏木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嘎查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加大人才支持力度,选派干部1108名、技术人员249名,帮助深度贫困旗县11170名贫困人口实现就业。

    【京蒙扶贫协作】  两地签署《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和《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协议》,北京市年内安排帮扶资金9.3亿元,16个区额外投入援助资金2.81亿元,共实施项目548个,覆盖7.98万贫困人口。互派干部加强人才交流培养,北京市派出100名挂职干部、464人次技术人才到内蒙古挂职、服务,内蒙古选派162名干部、1264人次技术人才到北京挂职、学习。引导147家企业到31个国贫旗县参与扶贫协作,投资51.46亿元,共建产业园区27个,援建扶贫车间104个,带动1.25万贫困人口脱贫。举办京蒙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49次,帮助2.5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其中区内就业22256人、到北京市就业1331人。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北京市16个区的224个经济强镇、376个村(社区)、451家企业、235所学校、173家医院与31个国贫旗县的221个苏木乡镇、436个贫困嘎查村、263所学校、185家医院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两地培训贫困嘎查村致富带头人2296名,带动贫困人口6221人增收致富。

    【扶贫培训教育】  制定《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组织贫困旗县百名党政领导干部“走出去”参加专题培训,实施“千名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党政正职精准脱贫专题培训”和“万名嘎查村党组织负责人集中轮训”。全区共举办各类扶贫干部培训班1033期,培训干部32.4万人次,完成了558个苏木乡镇1100余名党政正职全员轮训、11066名新换届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各级扶贫干部培训教育实现全覆盖。

    【2017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  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7年度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发现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全区脱贫攻坚工作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对账整改、逐项销号。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的7个方面、97个具体问题和自治区自查发现的11大类、797个具体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已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整改的已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党中央第八巡视组于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对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视。期间,采取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指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向自治区党委交办的1610件扶贫领域信访件,至12月底已办复1228件。

     

    4月11日,2018东城区支援合作地区特色农产品展销会(自治区扶贫办 提供)

     

    【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  制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解决扶贫政策落实中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规范督促检查,明确自治区层面每年开展的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行业部门涉及脱贫攻坚的检查考核一律整合、结果共用。全年自治区开展脱贫攻坚暗访和专项督查各1次。加强信访事项办理,各级扶贫部门层层设立“12317”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加大核查力度,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扶贫对象漏评错评、资金使用不规范、挤占挪用等问题,全年受理379件,办结379件。

    【解决饮水安全】  加快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年内开展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现状核查工作,确定7.6万贫困人口未达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已解决5.1万人。

    【交通扶贫】  结合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将80%以上的国家和自治区公路补助资金用于贫困地区资源路、旅游路和产业路建设,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干线公路网络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年内建成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公路5100公里,占全区当年建成农村牧区公路里程的77.2%。

    【电力扶贫】  加大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力度,合理布置电源点,切实解决网架结构薄弱、低压电、供电受限等问题,提高自动化水平。完成29个贫困旗县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涉及投资28.78亿元,59个贫困村实现通动力电(较2017年增加10个),7220户偏远农牧区实现新能源转网电。

    【信息网络扶贫】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统筹推进贫困地区网络覆盖、电子商务、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等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让更多贫困群众利用信息网络实现脱贫致富、提升生活质量。3488个贫困嘎查村通上了宽带(包括无线宽带),3481个贫困嘎查村通上了光纤,其中3168个贫困嘎查村已实现4G网络覆盖。

    【定点扶贫】  26个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内蒙古自治区31个国贫旗县,为内蒙古自治区扶贫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2018年,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到内蒙古自治区帮扶点调研71人次,选派挂职干部33名、驻村第一书记19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2亿元,帮助协调引进项目资金3.8亿元,培训基层干部9200人次、技术人员6230人次,购买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地区农畜产品7850万元,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畜产品3.2亿元。自治区167个厅局单位定点帮扶167个贫困嘎查村,投入直接帮扶资金1.57亿元。

    【社会扶贫】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贫困旗县需求信息对接机制,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志愿帮扶、捐赠帮扶、商贸帮扶、产业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脱贫攻坚,实现贫困人口发展需求与社会帮扶有效对接。在57个贫困旗县推广应用“中国社会扶贫网”,注册用户32.7万个。引导138家自治区级社会组织提供帮扶资金2264.8万元。成立扶贫志愿服务团队116个、发展扶贫志愿者1万人,累计服务时长80万小时。

    【企业扶贫】  持续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全区653家企业与1462个贫困嘎查村结成对子,投入帮扶资金6亿元、实施项目1459个,2.86万户7.9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

    【扶贫宣传】  组织开展宣传文化系统脱贫攻坚扶贫政策宣讲、乌兰牧骑巡演、脱贫典型故事分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学艺术工作者采风创作、励志主题电影展演“六进村”活动,组建200个“草原轻骑兵”服务队,深入到贫困地区开展“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基层综合服务活动,进村入户宣讲扶贫政策、先进人物和典型做法。遴选20个旗县、10个自主脱贫典型、10个驻村工作队典型、10个基层干部典型、10个致富带头人典型,进行专题采访和集中报道,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宣讲、武汉鼎先进事迹报告会2场,36500多人次到场聆听。推广积分换商品、积分分红做法,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两微一网”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内蒙古扶贫动态信息。出台《自治区扶贫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调动各盟市积极性,扶贫宣传截至12月底,在国家级媒体刊发扶贫稿件5118条,自治区级媒体刊发18732条。

    【以工代赈】  国家下达党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880万元,分配到8个自治区深度贫困旗县,用于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条件。党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3260万元,安排在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8个旗县市,用于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片区综合开发等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建设。

    【宣传文化“六进村”活动】  2018年,启动乌兰牧骑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组建200支“草原轻骑兵”,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政策宣讲、乌兰牧骑巡演、脱贫典型故事分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文学艺术工作者采风创作、励志主题电影展演“六进村”活动,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群众中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

    【学习习近平扶贫工作论述】  以党组中心组领学、机关党委每周一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机关集体学习20次,各支部学习60余次。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邀请国务院扶贫办负责同志专题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出版后,征订近6万册,发放到各级扶贫干部手中,并印发通知对学习贯彻提出具体要求。

    【荣誉】

    赤峰市林西县,10月17日,获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

    白晶莹,女,兴安盟科右中旗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10月17日,获全国脱贫攻坚贡献奖。

    刘金锁,通辽市科左中旗代力吉镇东五井子嘎查党支部书记。10月17日,获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

    武汉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退休干部(县畜牧局兽医站原站长)。12月11日,获“全国脱贫攻坚模范”称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月12日获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称号。

    乌兰察布市瑞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10月12日获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称号。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产业扶贫+营养扶贫+定点扶贫助力精准扶贫”模式入选2018年全国企业扶贫50佳案例。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伊利营养2020精准扶贫”模式获2018年全国企业扶贫50佳案例。

    内蒙古健康扶贫“关口前移”入选全国2018年度“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之一。

    敖汉旗健康扶贫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办通报表扬。

    赤峰市喀喇沁旗、通辽市开鲁县、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获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获2018年度全区党委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自治区扶贫办社会扶贫处,获2018年度自治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高凤义,自治区扶贫办综合处副处长。获2018年度自治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

    (撰稿人:高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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