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2卷  /  特载

2002卷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01年2月1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范游恺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0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九五”时期财政工作的简要回顾
        “九五”时期是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经过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自治区财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财政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2000年预算及“九五”计划所确定的目标圆满实现。 
        (一)2000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要求,财政决算需到3月底编成,现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是2000年12月份财政月报统计数。200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155.6亿元,完成汇总全区预算(下同)的101.2%,比上年增加11.9亿元,增长8.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8%,比上年增加9.9亿元,增长9.8%;上划党中央“两税”收入4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5%,比上年增加2亿元,增长4.8%。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95.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9%,比上年增加10亿元,增长11.7%;各类基金收入1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1%,比上年减少0.1亿元,下降0.8%。
        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增值税25%部分和营业税等税收54.6亿元,比上年增加4.4亿元,增长8.7%;企业所得税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12.6亿元,比上年增加3.1亿元,增长32.8%;国有企业亏损补贴0.7亿元,比上年减少0.7亿元,下降50%;农牧业税收12.6亿元,比上年减少0.8亿元,下降6%,其中农业税6.7亿元,比上年减少1.3亿元,下降15.8%,主要是去年我区部分地区旱灾严重,政策性减免减少了一部分收入;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其他收入16亿元,比上年增加2.6亿元,增长19%。
        2000年,全区财政总支出256.4亿元,完成包括党中央专款等补助在内支出预算的91.1%,比上年增加43.5亿元,增长20.5%。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42.7亿元,完成预算的92.1%,比上年增加43.4亿元,增长21.8%;基金预算支出13.7亿元,完成预算的 76.7%,比上年增加0.1亿元,增长0.8%。上述数据在党中央财政批复我区财政决算后还会有些变化。
        在一般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30.9亿元,比上年增加12.7亿元,增长69.7%;企业技术改造支出8.9亿元,增加2.7亿元,增长44.4%;支援农牧业支出23.5亿元,增加1.6亿元,增长7.4%;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支出48.4亿元,增加3.7亿元,增长8.3%,其中:科技支出增长13.5%,教育支出增长8.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4.4亿元,增加5.2亿元,增长57.6%;行政管理及公检法司支出39亿元,增加4.7亿元,增长13.6%;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支出18.6亿元,增加4.6亿元,增长32.8%。由于党中央专款下达较多,基建、社保、公检法司、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支出增幅较大,兑现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技改支出增幅也较大。
        去年,全区各级财政在减收增支因素多、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措施,依靠深化改革,增收节支,调整支出结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收支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二)200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21.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3%,比上年增加2.41亿元,增长12.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22%,比上年增加2.34亿元,增长22.9%;基金收入9.06亿元,完成预算的97.4%,比上年增加0.07亿元,增长0.7%。
        200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支出83.99亿元,完成包括党中央专款等补助在内支出预算的78%,比上年增加20.42亿元,增长32.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75.13亿元,完成预算的77.1%,增加20.16亿元,增长36.7%。完成预算进度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底和今年初党中央下达我区的专项补助支出指标12亿多元,这些补助中的大部分要在今年补助给盟市,2000年暂列在自治区本级,相应增加了区本级的预算数;基金支出8.86亿元,完成预算的87.1%,增加0.26亿元,增长3%。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较多,主要是党中央下达的国债补助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比上年增加12.2亿元,国家要求这些资金在自治区级列支,由各地区使用;去年党中央下划地质勘探等部门、单位经费,自治区上划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经费,增加支出4亿元。
        去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在保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重点支持了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项事业。支援农牧业支出9.42亿元,增长10.6%,主要用于生态建设、科技推广、抗旱救灾、农田水利建设、农牧业“种子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等。教育事业费支出5.0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8.3%,除保证个人工资和公用经费外,专项支出主要用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配套、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学生助学贷款贴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民族教育等。科技三项费和科学事业费支出1.13亿元,增长22.4%,专项支出主要用于支持科研机构转制、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社会保障补助支出6.74亿元,增长1.8倍,重点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基金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再就业支出等。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支出12.35亿元,增长11.5%,用于补充粮食风险基金、地方负担的自营玉米出口补贴等。
        (三)“九五”时期财政工作的简要回顾
        “九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工作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实现“两个提高”为目标,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强化支出管理,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1、财政收支大幅度增长,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过去的五年,是我区财政收支增长较快的五年。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全区财政收入由1995年的76.3亿元增加到去年的155.6亿元,年均递增15.3%。五年累计收入635亿元,比“八五”时期增长1.3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呈逐年提高的趋势,由1995年的9.2%提高到2000年的11.1%,五年提高1.9个百分点。各级政府及财政和税务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在国家分税制改革后,自治区进一步完善了以农牧业税为主的地方税收政策,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将新增农牧业税收入主要用于支持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牧区公益事业发展,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促进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二是实行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加大了收入征收力度。三是在清理预算外资金的基础上,将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规范管理。
        在地方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的同时,党中央财政对我区的支持力度也在逐步加大,全区财政支出由1995年的102亿元增加到去年的256.4亿元,年均递增20.2%。五年累计支出926亿元,比“八五”时期增长1.2倍。财政实力的不断壮大,为各级政府更有效地调控经济,支持各项事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2、财政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是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积极财政政策。从1998年以来,自治区先后争取到党中央财政国债转贷及补助资金84.6亿元,其中国债补助资金50.1亿元(含在我区实施的党中央级项目资金17.9亿元),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电网改造、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入。从1999年下半年起,在党中央支持下自治区大幅度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待遇,提高了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低收入者生活保障水平,补发了拖欠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为此自治区先后筹措财政资金38.6亿元。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按40%抵免企业所得税。积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扩大销售,全区累计出口玉米414万吨,创汇4.2亿美元。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对于增加投资、扩大内需、拉动我区经济增长以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为加强政权建设和促进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在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经费,为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权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九五”期间,全区行政管理费和公检法支出153.2 亿元,比“八五”时期增加 79.7亿元。落实科教兴区战略,“九五”期间累计投入科教经费133亿元,比“八五”时期增加64.9亿元。科技教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科研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改革、科研机构转制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三是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围绕改革和脱困两大目标,以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为重点,各级财政通过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和多种形式的财力投入,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九五”期间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支出35亿元,筹集设立了自治区科技风险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企业扩大投融资渠道提供了财政支持。通过税收优惠和技改投入支持了包钢、电力、集通铁路等一些重点企业。对涉及企业和社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清理,累计取消了1182个收费和基金项目,降低了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改善了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积极做好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基础管理工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九五”期间,全区社会保障经费支出28.2亿元,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四是支持旗县经济发展。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配合国家实施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防沙治沙工程,我区进一步加大农牧业投入力度,支持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了农牧业的基础地位。“九五”期间,全区各级财政支援农牧业支出94.8亿元,比“八五”期间增加46.3亿元。从1996年以来,全区财政累计筹集资金3.8亿元,扶持了19个旗县和3600多个村、嘎查发展经济,壮大了集体经济和县乡财政实力,提高了农牧民收入水平。全区到2000年财政收入超亿元的旗县有27个,比1995年增加21个;到1999年财政收入超百万元的苏木乡镇已达921个,比1995年增加740个,其中超千万元的苏木乡镇28个。
        3、积极推进财税改革,提高依法科学理财水平
        一是不断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在全区统一实行“零基预算”的基础上,去年自治区本级实施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早编细编预算,将预算编制的时间提前到上年的4月份,各类预算按照规范的标准和办法细化到个人和具体项目;改变预算编制的组织形式,实行部门预算,将一个部门所有收支纳入年度预算;建立综合财政预算,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资金;规范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追加追减,不得在项目间任意调整;统一财政资金管理,逐步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0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基本上是按照这一新的模式编制的。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自治区本级和伊盟、锡盟、巴盟、呼盟、乌海、赤峰等盟市,推行了财政统发工资办法。自治区制定了政府采购的制度和办法,这项工作已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开,对于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为减轻农牧民负担,规范农村牧区收费行为,自治区从1999年起在6个盟市的8个旗县开展农村牧区费改税试点工作,将原来对农牧民收取的“三提五统”改为农村牧区公益事业建设税。去年,根据国家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方案,自治区政府提出了“三取消、三调整、一改革”的工作思路,又在9个盟市的11个旗县进行了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摸底调研和试点,1个旗已进入实征,1个县进入模拟运行阶段。与此同时,自治区还在全区开展了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和税费情况普查工作。为全面试行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三是大力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不断增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会计工作的质量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实行了会计师协会和审计师协会的联合,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和国债中介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促使其与行政机关脱钩,独立公正地开展业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缺乏新的骨干财源增长点,部分国有企业经营困难,政策性减收因素多等制约着财政收入的进一步增长;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社会保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加,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部分地区仍存在欠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现象;一些地区和部门资金管理不严、损失浪费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外债、国债还本付息及财政隐性赤字的压力较大,财政风险增加。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2001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安排并执行好2001 年预算,对于促进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我区今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六届十一次全委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行“两个转变”,推进“两个创新”,以“两个提高”总揽财政经济工作全局;继续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大力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坚决落实“比例适当、集散有度、收支合理、使用得当”的十六字方针,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确保圆满完成财政预算任务,以优异的成绩为新世纪开好局、起好步。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们拟定了200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并初步编制了全区预算(草案)。待汇总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后全区预算还会有一些变化。
         (一)2001年全区预算(草案)初步编制情况根据自治区确定的2001年全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2001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安排169.5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亿元,增长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19.6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95亿元,增长8.1%;上划党中央“两税”收入安排49.9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5亿元,增长11.2%。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02.8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76亿元,增长8.2%;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9亿元,增长7.6%。
        2001年全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增长9%,这是在综合分析今年经济发展和财税政策后安排的。由于经济结构的原因,近两年我区财政收入增幅趋缓;国家为推动经济增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又出台了一些减少地方财政收入的政策,比如,国家规定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省区,对鼓励发展产品生产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降到1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停止征收筵席税;企业“债转股”减少银行计税利息收入;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减免所得税等政策,都将直接影响我区的财政收入。因此,全区财政收入的增幅按略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安排。
        财政收入计划作上述安排后,按分税制财政体制,2001年全区财政当年可用财力为183.97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2.83亿元,党中央体制补助收入18.42亿元,党中央税收返还补助收入31.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亿元,调整工资和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77亿元,党中央各项结算补助收入7.78亿元,专项上解党中央支出0.73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全区一般预算支出183.9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8.7%。在支出安排上,首先确保国家规定的编制内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必要的运转经费;其次尽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教育事业费安排30.3亿元,比上年增长9.8%;科技支出安排2.9亿元,增长10.2%;农牧业支出安排14.8亿元,增长10%;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安排8.8亿元,增长8.1%;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支出安排8.4亿元,增长4.5%。教育、科技、农牧业支出安排均达到了法定增长的要求。与基金预算收入相对应,2001年全区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8亿元。(二)200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根据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200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从去年4月份着手编制,实行了部门预算、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我们向大会提交了较为详细的政府预算(草案)和4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草案),并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供了政府预算(草案)、综合预算(草案)、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草案)及25个政府组成部门的部门预算(草案)。预算(草案)已尽可能细化,做到了人员经费按人、按标准核定,公用经费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业务特点和工作量按分类分档定额分别核定。专项支出除预留与党中央项目配套的资金和规定比例内的项目前期费外,都编制了项目预算,使预算编制进一步科学、公正和透明。各位代表可以看出,同往年相比,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显著变化,过去是按大类编制的预算,现在改为按部门、按单位、按项目编制的预算;过去将预算指标切块到部门,由部门进行二次分配,现在改为预算一次分配,一步到位。这些改革便于代表进行审议和监督。关于今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的政策和具体收支计划,已在《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及全区政府预算(草案)》中作了说明。200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22.3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75亿元,增长3.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3.68亿元,增加1.12亿元,增长8.9%;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69亿元,减少0.37亿元,下降4.1%。基金预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停征电力建设基金和降低了供电贴费征收标准。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作上述安排后,2001年自治区本级当年可用财力为50.3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3.68亿元,党中央体制补助收入3.93亿元;党中央税收返还补助收入8.9亿元;党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4亿元;调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2亿元;党中央各项结算补助收入4.12亿元;收大于支盟市体制上解自治区收入3.89亿元;盟市专项上解自治区收入8.2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0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50.33亿元,剔除党中央和自治区上下划单位经费和有专项用途资金等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7.3%。今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进一步体现了“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理财思想和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首先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和必要的运转经费,重点保证了教育、科技、农牧业支出,保证了社会保障、粮食风险基金配套、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资金投入。总体安排情况是:个人部分17.05亿元,占预算支出的33.9%;公用经费8.98亿元,占预算支出的17.8%;支持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23.3亿元,占预算支出的46.3%;自治区政府总预备费1亿元,占预算支出的2%。
        与基金预算收入相对应,2001年自治区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69亿元。
        自治区本级重点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教育事业费安排4.25亿元,同口径增长8.5%。
        ——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安排1.25亿元,同口径增长9.5%。
        ——支援农牧业支出安排4.13亿元,同口径增长14.5%。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再就业等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安排0.42亿元,增长23.7%。
        ——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支出安排6.43亿元,增长7.4%。
        上述教育、科技、农牧业支出安排达到了法定的增长比例要求。
        三、认真做好财税工作,确保完成2001年预算任务
        面对新世纪、新形势和新的任务,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必须牢牢把握财税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进一步转变职能、更新观念,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加大财税改革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完成2001 年预算收支任务。 
       (一)促进经济发展,努力培植财源
        各级政府要正确运用预算、税收、国债、转移支付、补贴等财政手段,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一是继续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千方百计争取国家增加在我区的国债投资,重点支持交通通讯、城市基础设施、农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等,改善我区的投资环境;认真实行国债资金重点项目责任制,严格项目预决算管理,对国债项目试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当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二是把以工代赈、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牧业“种子工程”等方面的资金相对集中起来,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农村牧区“五通”、小康住房、扶贫移民等三项“为民工程”,加速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三是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巩固改革和脱困成果,鼓励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促进工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推动工业经济增速、提效。四是进一步充实科技风险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在消化吸收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的同时,大力发展我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资源优势的高新技术。 
       (二)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能否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财政收入任务,直接关系到财政预算能否圆满实现。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各种形式的骗税、偷税、逃税、欠税以及越权减免税、缓税等问题还比较严重。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组织收入的力度。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税收法规,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切实清理地方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制止擅自减税、免税、缓税行为。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坚决打击涉税犯罪活动,大力清理压缩欠税,努力挖掘税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保证及时足额入库。
       (三)认真落实工资政策,确保职工工资足额发放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政策,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是今年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并把按时足额发放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作为考核各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的重要性,在安排预算时一定要保证这项重点支出的需要。自治区和各盟市要进一步加大对财政困难旗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帮助旗县提高保发工资的能力。各级财政要设立工资专户,将工资性经费纳入工资专户管理。凡拖欠工资的地区一律不得兴建楼堂馆所、购买高档办公用品及交通工具。下半年,自治区要开展专项检查,对仍欠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当年工资的地方,将坚决采取行政、财政等手段予以硬性调控,性质严重的要予以财政性处罚。今年国家将继续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实施奖金制度,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级政府要按规定兑现。 
       (四)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缓解政府事权过多和财力不足的矛盾,必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财政的公共性特征。在确保工资性支出的前提下,保证社会保障、政权建设、科技、教育、农业、生态和环保等重点支出。各地要抓住地方机构改革特别是撤乡并镇的有利时机,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尤其是人员经费,着力解决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包揽过宽的问题。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财政监督是实现财政政策目标,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跟踪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指标,及时发现解决影响财政收支的问题。加强对征收机关、执法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的监督,规范经济秩序。抓好国有资产营运监督,逐步健全企业财务社会化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对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寓监督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加强对全社会的会计监督,整顿规范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加大会计委派试点工作力度,结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试行会计集中核算制。进一步搞好财政自身监督,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廉政建设。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把法制真正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违法违纪行为一定要依法惩处,严肃财经纪律。
       (五)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改革的重点,必须抓紧抓好。一是加快实行部门预算改革步伐。对今年自治区本级已实行的部门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完善;按照进一步细化和精编预算的要求,扩大明年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通过建立项目库,逐步实现项目预算的滚动管理。各盟市要根据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积极推进这项改革。二是做好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工作。今年自治区将进一步完善财政委托银行统发工资办法,以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这项工作今年要在全区普遍推开。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覆盖范围。三是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各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使政府采购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各级财政要规范操作,加强监督管理,使政府采购行为更加公开、公正、透明,节约财政开支,促进廉政建设。四是加快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制度,加强和改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六)全面试行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 
        实行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2001 年在全区范围内试行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这项改革,有利于规范农牧民与国家、集体之间的分配关系,减轻农牧民负担;有利于促进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精简机构,密切农村牧区的干群关系,从而有利于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农村牧区的稳定和农牧民收入的增加。自治区各级政府,一定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搞好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改革的配套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制定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方案,要把减轻农牧民负担作为税费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后,农牧民只承担缴纳农牧业税及其附加和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的义务,对村集体只承担“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其他形式的收费、摊派、集资等一律取消。同时,要建立健全农牧民负担监督机制,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二是要把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压缩人员、节约开支作为这次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的重点工作。坚决清退编外和临时招聘人员。在此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精简苏木乡镇机构,核定苏木乡镇政府人员编制,进一步压缩苏木乡镇干部队伍和事业单位人员。合理调整农村牧区教育布局,逐步精简、优化教师队伍,辞退农村牧区代课教师,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同时,要压缩嘎查村、组干部人数,嘎查村干部尽量交叉任职,组干部尽量由村干部兼任。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三是要认真解决好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后因减轻农牧民负担形成的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的财力缺口。解决收支缺口,要立足于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财政支出,调整支出结构。在自行消化的基础上,党中央和自治区、盟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自治区对各旗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照统一规范、公正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定。四是要完善苏木乡镇财政体制,规范旗县和苏木乡镇之间的分配关系。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划分旗县、苏木乡镇政府的事权范围,赋予苏木乡镇政府与其承担的事权相一致的财权。五是要认真解决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总之,自治区各级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确保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各位代表,今年我区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做好这些工作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服务全局,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区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01年2月1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范游恺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0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九五”时期财政工作的简要回顾
        “九五”时期是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经过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自治区财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财政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2000年预算及“九五”计划所确定的目标圆满实现。 
        (一)2000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要求,财政决算需到3月底编成,现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是2000年12月份财政月报统计数。200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155.6亿元,完成汇总全区预算(下同)的101.2%,比上年增加11.9亿元,增长8.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8%,比上年增加9.9亿元,增长9.8%;上划党中央“两税”收入4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5%,比上年增加2亿元,增长4.8%。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95.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9%,比上年增加10亿元,增长11.7%;各类基金收入1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1%,比上年减少0.1亿元,下降0.8%。
        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增值税25%部分和营业税等税收54.6亿元,比上年增加4.4亿元,增长8.7%;企业所得税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12.6亿元,比上年增加3.1亿元,增长32.8%;国有企业亏损补贴0.7亿元,比上年减少0.7亿元,下降50%;农牧业税收12.6亿元,比上年减少0.8亿元,下降6%,其中农业税6.7亿元,比上年减少1.3亿元,下降15.8%,主要是去年我区部分地区旱灾严重,政策性减免减少了一部分收入;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其他收入16亿元,比上年增加2.6亿元,增长19%。
        2000年,全区财政总支出256.4亿元,完成包括党中央专款等补助在内支出预算的91.1%,比上年增加43.5亿元,增长20.5%。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42.7亿元,完成预算的92.1%,比上年增加43.4亿元,增长21.8%;基金预算支出13.7亿元,完成预算的 76.7%,比上年增加0.1亿元,增长0.8%。上述数据在党中央财政批复我区财政决算后还会有些变化。
        在一般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30.9亿元,比上年增加12.7亿元,增长69.7%;企业技术改造支出8.9亿元,增加2.7亿元,增长44.4%;支援农牧业支出23.5亿元,增加1.6亿元,增长7.4%;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支出48.4亿元,增加3.7亿元,增长8.3%,其中:科技支出增长13.5%,教育支出增长8.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4.4亿元,增加5.2亿元,增长57.6%;行政管理及公检法司支出39亿元,增加4.7亿元,增长13.6%;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支出18.6亿元,增加4.6亿元,增长32.8%。由于党中央专款下达较多,基建、社保、公检法司、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支出增幅较大,兑现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技改支出增幅也较大。
        去年,全区各级财政在减收增支因素多、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措施,依靠深化改革,增收节支,调整支出结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收支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二)200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21.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3%,比上年增加2.41亿元,增长12.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22%,比上年增加2.34亿元,增长22.9%;基金收入9.06亿元,完成预算的97.4%,比上年增加0.07亿元,增长0.7%。
        200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支出83.99亿元,完成包括党中央专款等补助在内支出预算的78%,比上年增加20.42亿元,增长32.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75.13亿元,完成预算的77.1%,增加20.16亿元,增长36.7%。完成预算进度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底和今年初党中央下达我区的专项补助支出指标12亿多元,这些补助中的大部分要在今年补助给盟市,2000年暂列在自治区本级,相应增加了区本级的预算数;基金支出8.86亿元,完成预算的87.1%,增加0.26亿元,增长3%。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较多,主要是党中央下达的国债补助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比上年增加12.2亿元,国家要求这些资金在自治区级列支,由各地区使用;去年党中央下划地质勘探等部门、单位经费,自治区上划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经费,增加支出4亿元。
        去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在保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重点支持了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项事业。支援农牧业支出9.42亿元,增长10.6%,主要用于生态建设、科技推广、抗旱救灾、农田水利建设、农牧业“种子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等。教育事业费支出5.0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8.3%,除保证个人工资和公用经费外,专项支出主要用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配套、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学生助学贷款贴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民族教育等。科技三项费和科学事业费支出1.13亿元,增长22.4%,专项支出主要用于支持科研机构转制、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社会保障补助支出6.74亿元,增长1.8倍,重点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基金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再就业支出等。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支出12.35亿元,增长11.5%,用于补充粮食风险基金、地方负担的自营玉米出口补贴等。
        (三)“九五”时期财政工作的简要回顾
        “九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工作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实现“两个提高”为目标,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强化支出管理,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1、财政收支大幅度增长,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过去的五年,是我区财政收支增长较快的五年。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全区财政收入由1995年的76.3亿元增加到去年的155.6亿元,年均递增15.3%。五年累计收入635亿元,比“八五”时期增长1.3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呈逐年提高的趋势,由1995年的9.2%提高到2000年的11.1%,五年提高1.9个百分点。各级政府及财政和税务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在国家分税制改革后,自治区进一步完善了以农牧业税为主的地方税收政策,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将新增农牧业税收入主要用于支持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牧区公益事业发展,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促进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二是实行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加大了收入征收力度。三是在清理预算外资金的基础上,将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规范管理。
        在地方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的同时,党中央财政对我区的支持力度也在逐步加大,全区财政支出由1995年的102亿元增加到去年的256.4亿元,年均递增20.2%。五年累计支出926亿元,比“八五”时期增长1.2倍。财政实力的不断壮大,为各级政府更有效地调控经济,支持各项事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2、财政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是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积极财政政策。从1998年以来,自治区先后争取到党中央财政国债转贷及补助资金84.6亿元,其中国债补助资金50.1亿元(含在我区实施的党中央级项目资金17.9亿元),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电网改造、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入。从1999年下半年起,在党中央支持下自治区大幅度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待遇,提高了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低收入者生活保障水平,补发了拖欠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为此自治区先后筹措财政资金38.6亿元。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按40%抵免企业所得税。积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扩大销售,全区累计出口玉米414万吨,创汇4.2亿美元。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对于增加投资、扩大内需、拉动我区经济增长以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为加强政权建设和促进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在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经费,为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权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九五”期间,全区行政管理费和公检法支出153.2 亿元,比“八五”时期增加 79.7亿元。落实科教兴区战略,“九五”期间累计投入科教经费133亿元,比“八五”时期增加64.9亿元。科技教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科研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改革、科研机构转制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三是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围绕改革和脱困两大目标,以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为重点,各级财政通过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和多种形式的财力投入,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九五”期间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支出35亿元,筹集设立了自治区科技风险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企业扩大投融资渠道提供了财政支持。通过税收优惠和技改投入支持了包钢、电力、集通铁路等一些重点企业。对涉及企业和社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清理,累计取消了1182个收费和基金项目,降低了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改善了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积极做好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基础管理工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九五”期间,全区社会保障经费支出28.2亿元,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四是支持旗县经济发展。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配合国家实施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防沙治沙工程,我区进一步加大农牧业投入力度,支持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了农牧业的基础地位。“九五”期间,全区各级财政支援农牧业支出94.8亿元,比“八五”期间增加46.3亿元。从1996年以来,全区财政累计筹集资金3.8亿元,扶持了19个旗县和3600多个村、嘎查发展经济,壮大了集体经济和县乡财政实力,提高了农牧民收入水平。全区到2000年财政收入超亿元的旗县有27个,比1995年增加21个;到1999年财政收入超百万元的苏木乡镇已达921个,比1995年增加740个,其中超千万元的苏木乡镇28个。
        3、积极推进财税改革,提高依法科学理财水平
        一是不断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在全区统一实行“零基预算”的基础上,去年自治区本级实施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早编细编预算,将预算编制的时间提前到上年的4月份,各类预算按照规范的标准和办法细化到个人和具体项目;改变预算编制的组织形式,实行部门预算,将一个部门所有收支纳入年度预算;建立综合财政预算,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资金;规范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追加追减,不得在项目间任意调整;统一财政资金管理,逐步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0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基本上是按照这一新的模式编制的。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自治区本级和伊盟、锡盟、巴盟、呼盟、乌海、赤峰等盟市,推行了财政统发工资办法。自治区制定了政府采购的制度和办法,这项工作已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开,对于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为减轻农牧民负担,规范农村牧区收费行为,自治区从1999年起在6个盟市的8个旗县开展农村牧区费改税试点工作,将原来对农牧民收取的“三提五统”改为农村牧区公益事业建设税。去年,根据国家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方案,自治区政府提出了“三取消、三调整、一改革”的工作思路,又在9个盟市的11个旗县进行了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摸底调研和试点,1个旗已进入实征,1个县进入模拟运行阶段。与此同时,自治区还在全区开展了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和税费情况普查工作。为全面试行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三是大力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不断增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会计工作的质量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实行了会计师协会和审计师协会的联合,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和国债中介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促使其与行政机关脱钩,独立公正地开展业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缺乏新的骨干财源增长点,部分国有企业经营困难,政策性减收因素多等制约着财政收入的进一步增长;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社会保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加,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部分地区仍存在欠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现象;一些地区和部门资金管理不严、损失浪费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外债、国债还本付息及财政隐性赤字的压力较大,财政风险增加。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2001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安排并执行好2001 年预算,对于促进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我区今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六届十一次全委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行“两个转变”,推进“两个创新”,以“两个提高”总揽财政经济工作全局;继续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大力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坚决落实“比例适当、集散有度、收支合理、使用得当”的十六字方针,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确保圆满完成财政预算任务,以优异的成绩为新世纪开好局、起好步。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们拟定了200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并初步编制了全区预算(草案)。待汇总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后全区预算还会有一些变化。
         (一)2001年全区预算(草案)初步编制情况根据自治区确定的2001年全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2001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安排169.5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亿元,增长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19.6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95亿元,增长8.1%;上划党中央“两税”收入安排49.9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5亿元,增长11.2%。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02.8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76亿元,增长8.2%;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9亿元,增长7.6%。
        2001年全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增长9%,这是在综合分析今年经济发展和财税政策后安排的。由于经济结构的原因,近两年我区财政收入增幅趋缓;国家为推动经济增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又出台了一些减少地方财政收入的政策,比如,国家规定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省区,对鼓励发展产品生产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降到1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停止征收筵席税;企业“债转股”减少银行计税利息收入;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减免所得税等政策,都将直接影响我区的财政收入。因此,全区财政收入的增幅按略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安排。
        财政收入计划作上述安排后,按分税制财政体制,2001年全区财政当年可用财力为183.97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2.83亿元,党中央体制补助收入18.42亿元,党中央税收返还补助收入31.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亿元,调整工资和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77亿元,党中央各项结算补助收入7.78亿元,专项上解党中央支出0.73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全区一般预算支出183.9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8.7%。在支出安排上,首先确保国家规定的编制内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必要的运转经费;其次尽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教育事业费安排30.3亿元,比上年增长9.8%;科技支出安排2.9亿元,增长10.2%;农牧业支出安排14.8亿元,增长10%;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安排8.8亿元,增长8.1%;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支出安排8.4亿元,增长4.5%。教育、科技、农牧业支出安排均达到了法定增长的要求。与基金预算收入相对应,2001年全区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8亿元。(二)200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根据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200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从去年4月份着手编制,实行了部门预算、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我们向大会提交了较为详细的政府预算(草案)和4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草案),并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供了政府预算(草案)、综合预算(草案)、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草案)及25个政府组成部门的部门预算(草案)。预算(草案)已尽可能细化,做到了人员经费按人、按标准核定,公用经费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业务特点和工作量按分类分档定额分别核定。专项支出除预留与党中央项目配套的资金和规定比例内的项目前期费外,都编制了项目预算,使预算编制进一步科学、公正和透明。各位代表可以看出,同往年相比,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显著变化,过去是按大类编制的预算,现在改为按部门、按单位、按项目编制的预算;过去将预算指标切块到部门,由部门进行二次分配,现在改为预算一次分配,一步到位。这些改革便于代表进行审议和监督。关于今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的政策和具体收支计划,已在《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及全区政府预算(草案)》中作了说明。200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22.3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75亿元,增长3.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3.68亿元,增加1.12亿元,增长8.9%;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69亿元,减少0.37亿元,下降4.1%。基金预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停征电力建设基金和降低了供电贴费征收标准。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作上述安排后,2001年自治区本级当年可用财力为50.3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3.68亿元,党中央体制补助收入3.93亿元;党中央税收返还补助收入8.9亿元;党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4亿元;调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2亿元;党中央各项结算补助收入4.12亿元;收大于支盟市体制上解自治区收入3.89亿元;盟市专项上解自治区收入8.2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0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50.33亿元,剔除党中央和自治区上下划单位经费和有专项用途资金等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7.3%。今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进一步体现了“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理财思想和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首先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和必要的运转经费,重点保证了教育、科技、农牧业支出,保证了社会保障、粮食风险基金配套、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资金投入。总体安排情况是:个人部分17.05亿元,占预算支出的33.9%;公用经费8.98亿元,占预算支出的17.8%;支持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23.3亿元,占预算支出的46.3%;自治区政府总预备费1亿元,占预算支出的2%。
        与基金预算收入相对应,2001年自治区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69亿元。
        自治区本级重点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教育事业费安排4.25亿元,同口径增长8.5%。
        ——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安排1.25亿元,同口径增长9.5%。
        ——支援农牧业支出安排4.13亿元,同口径增长14.5%。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再就业等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安排0.42亿元,增长23.7%。
        ——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支出安排6.43亿元,增长7.4%。
        上述教育、科技、农牧业支出安排达到了法定的增长比例要求。
        三、认真做好财税工作,确保完成2001年预算任务
        面对新世纪、新形势和新的任务,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必须牢牢把握财税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进一步转变职能、更新观念,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加大财税改革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完成2001 年预算收支任务。 
       (一)促进经济发展,努力培植财源
        各级政府要正确运用预算、税收、国债、转移支付、补贴等财政手段,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一是继续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千方百计争取国家增加在我区的国债投资,重点支持交通通讯、城市基础设施、农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等,改善我区的投资环境;认真实行国债资金重点项目责任制,严格项目预决算管理,对国债项目试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当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二是把以工代赈、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牧业“种子工程”等方面的资金相对集中起来,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农村牧区“五通”、小康住房、扶贫移民等三项“为民工程”,加速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三是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巩固改革和脱困成果,鼓励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促进工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推动工业经济增速、提效。四是进一步充实科技风险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在消化吸收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的同时,大力发展我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资源优势的高新技术。 
       (二)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能否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财政收入任务,直接关系到财政预算能否圆满实现。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各种形式的骗税、偷税、逃税、欠税以及越权减免税、缓税等问题还比较严重。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组织收入的力度。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税收法规,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切实清理地方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制止擅自减税、免税、缓税行为。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坚决打击涉税犯罪活动,大力清理压缩欠税,努力挖掘税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保证及时足额入库。
       (三)认真落实工资政策,确保职工工资足额发放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政策,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是今年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并把按时足额发放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作为考核各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的重要性,在安排预算时一定要保证这项重点支出的需要。自治区和各盟市要进一步加大对财政困难旗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帮助旗县提高保发工资的能力。各级财政要设立工资专户,将工资性经费纳入工资专户管理。凡拖欠工资的地区一律不得兴建楼堂馆所、购买高档办公用品及交通工具。下半年,自治区要开展专项检查,对仍欠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当年工资的地方,将坚决采取行政、财政等手段予以硬性调控,性质严重的要予以财政性处罚。今年国家将继续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实施奖金制度,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级政府要按规定兑现。 
       (四)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缓解政府事权过多和财力不足的矛盾,必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财政的公共性特征。在确保工资性支出的前提下,保证社会保障、政权建设、科技、教育、农业、生态和环保等重点支出。各地要抓住地方机构改革特别是撤乡并镇的有利时机,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尤其是人员经费,着力解决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包揽过宽的问题。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财政监督是实现财政政策目标,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跟踪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指标,及时发现解决影响财政收支的问题。加强对征收机关、执法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的监督,规范经济秩序。抓好国有资产营运监督,逐步健全企业财务社会化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对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寓监督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加强对全社会的会计监督,整顿规范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加大会计委派试点工作力度,结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试行会计集中核算制。进一步搞好财政自身监督,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廉政建设。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把法制真正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违法违纪行为一定要依法惩处,严肃财经纪律。
       (五)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改革的重点,必须抓紧抓好。一是加快实行部门预算改革步伐。对今年自治区本级已实行的部门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完善;按照进一步细化和精编预算的要求,扩大明年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通过建立项目库,逐步实现项目预算的滚动管理。各盟市要根据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积极推进这项改革。二是做好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工作。今年自治区将进一步完善财政委托银行统发工资办法,以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这项工作今年要在全区普遍推开。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覆盖范围。三是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各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使政府采购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各级财政要规范操作,加强监督管理,使政府采购行为更加公开、公正、透明,节约财政开支,促进廉政建设。四是加快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制度,加强和改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六)全面试行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 
        实行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2001 年在全区范围内试行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这项改革,有利于规范农牧民与国家、集体之间的分配关系,减轻农牧民负担;有利于促进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精简机构,密切农村牧区的干群关系,从而有利于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农村牧区的稳定和农牧民收入的增加。自治区各级政府,一定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搞好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改革的配套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制定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方案,要把减轻农牧民负担作为税费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后,农牧民只承担缴纳农牧业税及其附加和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的义务,对村集体只承担“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其他形式的收费、摊派、集资等一律取消。同时,要建立健全农牧民负担监督机制,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二是要把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压缩人员、节约开支作为这次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的重点工作。坚决清退编外和临时招聘人员。在此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精简苏木乡镇机构,核定苏木乡镇政府人员编制,进一步压缩苏木乡镇干部队伍和事业单位人员。合理调整农村牧区教育布局,逐步精简、优化教师队伍,辞退农村牧区代课教师,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同时,要压缩嘎查村、组干部人数,嘎查村干部尽量交叉任职,组干部尽量由村干部兼任。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三是要认真解决好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后因减轻农牧民负担形成的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的财力缺口。解决收支缺口,要立足于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财政支出,调整支出结构。在自行消化的基础上,党中央和自治区、盟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自治区对各旗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照统一规范、公正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定。四是要完善苏木乡镇财政体制,规范旗县和苏木乡镇之间的分配关系。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划分旗县、苏木乡镇政府的事权范围,赋予苏木乡镇政府与其承担的事权相一致的财权。五是要认真解决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总之,自治区各级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确保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各位代表,今年我区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做好这些工作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服务全局,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区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