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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卷

  • 国税
  • 【领导名录】
    局    长:肖占武(蒙古族)
    副 局 长:王功民
              王月仙(女 蒙古族)
              吴沛
              赵峻平
    纪检组长:叶殿祥
    总会计师:张占斌
    总经济师:李青山
    【税收工作】2001年,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始终把组织收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区累计税收入库70.21亿元(不包括储蓄存款个人利息所得税和海关代征增值税),比上年增收6.57亿元,增长10.32%,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年度税收计划62.47亿元的112.39%。其中,增、消“两税”入库65.8亿元,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年度计划59.02亿元的111.49%,比上年增收6亿元,增长10.05%,超额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下达的超收5.7亿元的任务;营业税入库1.39亿元,比上年减收0.28亿元,下降16.75%,完成年计划1.4亿元的99.6%;企业所得税完成2.3亿元,比上年增收1.02亿元,增长80.51%,完成年计划1.25亿元的184%;涉外企业所得税完成0.74亿元,比上年减收0.17亿元,下降18.78%,完成年计划0.8亿元的92.11%。此外,储蓄存款个人利息所得税完成3.18亿元,比上年增收1.31亿元,增长70.05%。
    【税收特点】2001年自治区国税收入的特点是:增收最多、增幅最大、进度最快,是机构分设以来收入形势最好的一年。收入总额突破70亿元大关,超收6个多亿,特别是“两税”入库情况明显好于往年,后几个月甚至超过时间进度。各盟市局还利用收入形势好的有利时机,按要求全部抵扣完了应抵未抵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从经济与税收之间的比例关系看,国税收入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5.9%,比“九五”时期的平均水平提高了1.4个百分点,国税组织收入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税源分析】西部大开发全面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加快,为全区税收增长提供了坚实的税源基础。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推动和宏观环境好转等各项有利因素综合影响下,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总体发展态势好于上年。GDP完成1 545.49亿元,较上年增长9.6%。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307.22亿元,较上年增长12.9%;来自工业的增、消“两税”完成52.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经济发展对税收增长起了决定性作用。全区14个重点税源品目中,仅电力、煤炭两个行业受经济的直接拉动,增值税入库额较上年增长20%以上,占全区“两税”入库总额的1/3,比上年增收3.5亿元,增收额占到全部税收增收额的60%。税收政策的调整也带来收入的增长。全面清理2000年各项到期减免税政策,认真落实卷烟、酒类产品消费税调整政策,对汇总纳税的党中央企业实行就地预缴所得税政策,都是重要的增收因素。同时各级国税部门积极深化征管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征收管理,大力清理欠税,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挖掘了增收潜力。内蒙古自治区由于加强征管所带来的税收增收占到总增收额的20%左右。
    【税收法制建设】自治区国税局在全系统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治内与治外并举,以治内促治外,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强化税收法制教育 依法治税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通过贯彻落实全区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在全系统大规模地开展新《征管法》教育培训活动,各级国税干部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税工作的认识,明确依法治税的任务和目标,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税收法制观念,增强依法征税意识,坚持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手段处理好依法治税和各项工作的关系,自觉转变以任务治税的做法,全区国税工作正在逐步从传统的组织收入型转向法治导向型,实现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规范执法行为 提高执法水平是年,全区各盟市、旗县国税局结合自身实际,在实行目标化管理的同时,认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一些地方还同时推行行政管理责任制,实现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全面监督、制约,初步形成与税法相配套的依法治税制度保障体系。把目标化管理和执法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落实管理责任和执法责任,确保制度覆盖税收执法全过程。同时,加大检查考核追究力度,将考核结果综合利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和对“两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全区国税系统共有5 682人次因执法过错责任受到追究,追究金额达12.5万元。通过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大考核追究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和管理意识,对解决多年来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和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起到积极作用,使国税部门内部执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2001年自治区国税局按照总局要求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以打击和预防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和出口骗税两大战役,对全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年来的纳税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彻底的检查,特别对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和出口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一年来,严厉查处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取得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呼市广友发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头八环煤炭运销公司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批涉税大要案件。各地对查处的43件涉税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进行曝光。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内蒙古自治区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依法治税工作。
    【调整征管机构】从年初开始,全区国税系统启动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对基层征管机构进行全面调整,机构减幅达16.8%;进一步分解、上收和规范基层执法权,部分盟市局初步建立“征收、管理、稽查”的专业化征管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移交管户,重组优化征管业务,调整和明确岗位职责,并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全区国税系统14个盟市局征管改革大大向前推进一步,初步建立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格局,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化手段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优势。此外,还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开展多元化申报和纳税评估试点,提高办税效率和征管质量。至年底,全区已有6个地区的21 000多“双定户”试行电话申报和税银一体化申报纳税,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征管基础工作】1.全区国税系统进一步严格户籍管理,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和税务登记验证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了漏管户和税款流失,全区共清理出漏管户8 747户。2.全区范围内启动税控加油机安装工作,至年底全区共安装税控加油机3 186台,有11个盟市已完成安装工作。3.进一步强化普通发票管理,推广应用发票管理软件。4.加大征管质量检查考核力度,开发并应用征管质量考核软件,提高考核效率和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在总局开展的征管质量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优胜单位。
    【税务稽查】全区国税系统继续加强稽查部门自身建设,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骗、抗税等违法活动,努力实现税务稽查由收入型向执法打击型的转变。14个盟市局全部实行盟市所在地的一级稽查,其中,有4个盟市局实现全盟市的一级稽查。通过实行一级稽查,集中稽查力量,形成稽查整体合力与“规模效应”,增强执法刚性,为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创造条件。各级稽查部门认真开展案件复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稽查监督。在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同时,还组织开展对铁道部、中国工商银行、联通集团等所属共384户企业的所得税专项检查;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对内蒙古电力集团、包钢集团公司和大兴安岭森工集团等3户大型企业及其所属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这些企业的纳税行为,收到好的效果。至11月底,全区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户4 039户,查出有问题户2 602户,查补税款8 175万元,加收滞纳金972万元,罚款1 362万元,共计10 509万元。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国税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和鼓励外商投资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降低金融保险营业税税率政策和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认真清理2000年底到期的各项减免税政策,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和符合产业政策的产品或行业继续给予税收优惠。通过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税收调整政策,增强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出口退税管理】全区国税系统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出口退税政策,在认真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的同时,积极争取出口退税指标,运用电子化手段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格审核把关,适时加快退税进度。并把退税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大中型国有企业和西部开发重点企业的退税,有效地缓解外贸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是年自治区争取出口退税计划指标8.45亿元,是上年的2.36倍。至年底,全区共为243户各类企业办理退、免税,全部退完下达指标,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出口增长。
    【车购税管理】车购税出台后,自治区各级国税部门积极与交通征费部门协调联系,认真解决征收过程中计税价格不准确、车价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加强对车购税税基的管理,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实现车购税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平稳运行。全年车购税实际入库3.62亿元,比上年车购费收入增长8.3%。
    【税收信息化建设】自治区国税局坚持贯彻落实“科技加管理”方针,制定《内蒙古国家税务局“十五”时期税务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以金税工程建设为龙头,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进税收信息化。1.加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工作,自治区国税局模拟运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为下一步试点做必要的准备工作。2.自行开发《内蒙古国税发票管理系统》、《内蒙古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和《内蒙古国税系统内部网页》等应用软件,开通内蒙古国税内部WEB服务,包括广域网络报表、国税论坛、电子邮件等,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3.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在旗县局建立独立的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自治区国税局从机构设置、职称评审、培训和待遇等多方面考虑,制定一些特殊政策,初步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为留住、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稳定信息化队伍奠定基础。此外,由自治区国税局统一组织从系统内考录部分助征员,送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计算机知识,同时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2名计算机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计算机工作岗位,较好地满足税收信息化人才需求。
    【金税工程】在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基础设备相对落后的不利条件下,各级国税部门加快实施网络改造项目,经过广大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的艰苦努力,全区国税系统于7月1日按时实现金税工程与全国联网,正式投入使用,并实现安全稳定运行。7至12月份,全区共采集销项发票139 205份,通过稽核发现涉嫌违规发票8份;全区累计认证进项发票177 840份,发现涉嫌违规的发票86份,占全部认证发票的比例为0.0484%。发现涉嫌违规发票的比例逐月下降,由7月份的0.15%下降至11月份的0.0027%,12月份没有发现违规发票。金税工程四个子系统的全面开通,使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得到严密监控,有效地防范虚开现象,促进企业依法申报纳税,避免国家税款的流失,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精神文明建设】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和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和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达标竞赛活动,争创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基本实现“文明行业”三年规划确定的目标。年底,全区14个盟市国税系统全部进入“文明行业”,116个旗县(市)以上的国税局建成了盟市级“文明单位”,3个盟市局机关、10个旗县局已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区局机关、10个盟市局机关和19个旗县局已通过自治区“文明单位”验收。全区国税系统有3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被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分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有18个先进集体和18名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人事厅和自治区国税局的表彰奖励。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自治区国税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各盟市局在对基层征管机构进行调整时,多数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任用干部。年初,区局机关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使7名同志走上处级领导岗位,竞争上岗的范围首次由科级扩大到处级。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各级国税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择优选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威信较高的年轻干部,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得到进一步的优化,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是年,区局任命本级机关处级领导职务9人,任命盟市局局长4人;重新任免和调整(局)处级干部62人,其中办理试用期满重新任职2人;晋升职务57人,交流轮岗及个别单位因机构名称变化重新任命3人;调整和任免旗县市局长、人事科长、监察室主任共69人。各级国税部门还加快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步伐,通过群众推举,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后备干部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为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系统突出抓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个权力”的监督制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狠抓纠风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对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区局对受理的60件(次)群众举报信访全部进行核查。通过建立健全廉洁自律制度和落实制度的机制,有效地防止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干部还认真执行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艰苦奋斗,进一步巩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是年,全区国税系统共取消和压缩基建项目2个,合并召开全区性会议2次,取消庆典活动11个,共节约经费597.3万元。全系统行风建设14个先进集体、23名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政府纠风办的表彰。
    【教育培训】是年,各级国税部门按照《全区国税系统“十五”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全年投入培训经费500多万元,狠抓干部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学历教育。重点加强了计算机技术与税务管理信息化、新《征管法》和依法治税教育培训工作。在基层征管机构调整过程中,各地坚持按需施教原则,因地制宜及时开展岗位培训,使变更工作岗位的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区局还进一步拓展委托办学的路子。委托天津财院举办的财政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顺利结业,180多名干部接受高层次培训。自治区国税局从全系统助征员中考录420名同志,委托两所院校举办为期1年半的计算机专修班。委托办学的各类函授教育辅导站也不断加强教学管理,积极组织生源,拓展学科专业,加快干部学历教育的步伐。
    【表彰奖励】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分别被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评为全区党委系统和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6月,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委被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7月1日,金税工程顺利投入运行,并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表扬。
    8月,自治区国税局被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蒙古直属机关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授予“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12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乌海市海南区国税局、乌盟化德县国税局、包头市国税局管理局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通辽市科尔沁区国税局局长赵文君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12月,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国税局决定表彰呼和浩特市国税局稽查局等18个“全区国税系统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国税局高敏等18名“全区国税系统先进个人”。
    2001年,全区国税系统提前实现了自治区文明委和国税局共同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规划》
        所确定的目标,14个盟市国税系统全部进入“文明行业”;全系统116个旗县(市)以上的国税局全部建成盟市级“文明单位”或“文明单位标兵”;自治区国税局机关、13个盟市局、28个旗县(市)局共42个单位建成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其中有2个“文明单位标兵”),全系统有28个办税服务厅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和“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
        自治区国税局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人事厅、档案局评为“全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被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评为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双特优单位”。
        自治区国税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2001年度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最佳组织奖”。税法宣传展览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最佳项目奖”。
        2001年度在自治区纠风办组织的全区12个行业行风测评中,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获总分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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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税
  • 【领导名录】
    局    长:肖占武(蒙古族)
    副 局 长:王功民
              王月仙(女 蒙古族)
              吴沛
              赵峻平
    纪检组长:叶殿祥
    总会计师:张占斌
    总经济师:李青山
    【税收工作】2001年,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始终把组织收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区累计税收入库70.21亿元(不包括储蓄存款个人利息所得税和海关代征增值税),比上年增收6.57亿元,增长10.32%,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年度税收计划62.47亿元的112.39%。其中,增、消“两税”入库65.8亿元,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年度计划59.02亿元的111.49%,比上年增收6亿元,增长10.05%,超额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下达的超收5.7亿元的任务;营业税入库1.39亿元,比上年减收0.28亿元,下降16.75%,完成年计划1.4亿元的99.6%;企业所得税完成2.3亿元,比上年增收1.02亿元,增长80.51%,完成年计划1.25亿元的184%;涉外企业所得税完成0.74亿元,比上年减收0.17亿元,下降18.78%,完成年计划0.8亿元的92.11%。此外,储蓄存款个人利息所得税完成3.18亿元,比上年增收1.31亿元,增长70.05%。
    【税收特点】2001年自治区国税收入的特点是:增收最多、增幅最大、进度最快,是机构分设以来收入形势最好的一年。收入总额突破70亿元大关,超收6个多亿,特别是“两税”入库情况明显好于往年,后几个月甚至超过时间进度。各盟市局还利用收入形势好的有利时机,按要求全部抵扣完了应抵未抵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从经济与税收之间的比例关系看,国税收入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5.9%,比“九五”时期的平均水平提高了1.4个百分点,国税组织收入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税源分析】西部大开发全面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加快,为全区税收增长提供了坚实的税源基础。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推动和宏观环境好转等各项有利因素综合影响下,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总体发展态势好于上年。GDP完成1 545.49亿元,较上年增长9.6%。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307.22亿元,较上年增长12.9%;来自工业的增、消“两税”完成52.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经济发展对税收增长起了决定性作用。全区14个重点税源品目中,仅电力、煤炭两个行业受经济的直接拉动,增值税入库额较上年增长20%以上,占全区“两税”入库总额的1/3,比上年增收3.5亿元,增收额占到全部税收增收额的60%。税收政策的调整也带来收入的增长。全面清理2000年各项到期减免税政策,认真落实卷烟、酒类产品消费税调整政策,对汇总纳税的党中央企业实行就地预缴所得税政策,都是重要的增收因素。同时各级国税部门积极深化征管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征收管理,大力清理欠税,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挖掘了增收潜力。内蒙古自治区由于加强征管所带来的税收增收占到总增收额的20%左右。
    【税收法制建设】自治区国税局在全系统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治内与治外并举,以治内促治外,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强化税收法制教育 依法治税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通过贯彻落实全区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在全系统大规模地开展新《征管法》教育培训活动,各级国税干部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税工作的认识,明确依法治税的任务和目标,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税收法制观念,增强依法征税意识,坚持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手段处理好依法治税和各项工作的关系,自觉转变以任务治税的做法,全区国税工作正在逐步从传统的组织收入型转向法治导向型,实现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规范执法行为 提高执法水平是年,全区各盟市、旗县国税局结合自身实际,在实行目标化管理的同时,认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一些地方还同时推行行政管理责任制,实现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全面监督、制约,初步形成与税法相配套的依法治税制度保障体系。把目标化管理和执法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落实管理责任和执法责任,确保制度覆盖税收执法全过程。同时,加大检查考核追究力度,将考核结果综合利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和对“两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全区国税系统共有5 682人次因执法过错责任受到追究,追究金额达12.5万元。通过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大考核追究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和管理意识,对解决多年来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和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起到积极作用,使国税部门内部执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2001年自治区国税局按照总局要求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以打击和预防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和出口骗税两大战役,对全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年来的纳税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彻底的检查,特别对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和出口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一年来,严厉查处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取得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呼市广友发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头八环煤炭运销公司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批涉税大要案件。各地对查处的43件涉税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进行曝光。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内蒙古自治区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依法治税工作。
    【调整征管机构】从年初开始,全区国税系统启动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对基层征管机构进行全面调整,机构减幅达16.8%;进一步分解、上收和规范基层执法权,部分盟市局初步建立“征收、管理、稽查”的专业化征管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移交管户,重组优化征管业务,调整和明确岗位职责,并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全区国税系统14个盟市局征管改革大大向前推进一步,初步建立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格局,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化手段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优势。此外,还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开展多元化申报和纳税评估试点,提高办税效率和征管质量。至年底,全区已有6个地区的21 000多“双定户”试行电话申报和税银一体化申报纳税,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征管基础工作】1.全区国税系统进一步严格户籍管理,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和税务登记验证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了漏管户和税款流失,全区共清理出漏管户8 747户。2.全区范围内启动税控加油机安装工作,至年底全区共安装税控加油机3 186台,有11个盟市已完成安装工作。3.进一步强化普通发票管理,推广应用发票管理软件。4.加大征管质量检查考核力度,开发并应用征管质量考核软件,提高考核效率和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在总局开展的征管质量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优胜单位。
    【税务稽查】全区国税系统继续加强稽查部门自身建设,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骗、抗税等违法活动,努力实现税务稽查由收入型向执法打击型的转变。14个盟市局全部实行盟市所在地的一级稽查,其中,有4个盟市局实现全盟市的一级稽查。通过实行一级稽查,集中稽查力量,形成稽查整体合力与“规模效应”,增强执法刚性,为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创造条件。各级稽查部门认真开展案件复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稽查监督。在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同时,还组织开展对铁道部、中国工商银行、联通集团等所属共384户企业的所得税专项检查;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对内蒙古电力集团、包钢集团公司和大兴安岭森工集团等3户大型企业及其所属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这些企业的纳税行为,收到好的效果。至11月底,全区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户4 039户,查出有问题户2 602户,查补税款8 175万元,加收滞纳金972万元,罚款1 362万元,共计10 509万元。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国税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和鼓励外商投资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降低金融保险营业税税率政策和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认真清理2000年底到期的各项减免税政策,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和符合产业政策的产品或行业继续给予税收优惠。通过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税收调整政策,增强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出口退税管理】全区国税系统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出口退税政策,在认真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的同时,积极争取出口退税指标,运用电子化手段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格审核把关,适时加快退税进度。并把退税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大中型国有企业和西部开发重点企业的退税,有效地缓解外贸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是年自治区争取出口退税计划指标8.45亿元,是上年的2.36倍。至年底,全区共为243户各类企业办理退、免税,全部退完下达指标,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出口增长。
    【车购税管理】车购税出台后,自治区各级国税部门积极与交通征费部门协调联系,认真解决征收过程中计税价格不准确、车价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加强对车购税税基的管理,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实现车购税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平稳运行。全年车购税实际入库3.62亿元,比上年车购费收入增长8.3%。
    【税收信息化建设】自治区国税局坚持贯彻落实“科技加管理”方针,制定《内蒙古国家税务局“十五”时期税务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以金税工程建设为龙头,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进税收信息化。1.加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工作,自治区国税局模拟运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为下一步试点做必要的准备工作。2.自行开发《内蒙古国税发票管理系统》、《内蒙古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和《内蒙古国税系统内部网页》等应用软件,开通内蒙古国税内部WEB服务,包括广域网络报表、国税论坛、电子邮件等,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3.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在旗县局建立独立的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自治区国税局从机构设置、职称评审、培训和待遇等多方面考虑,制定一些特殊政策,初步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为留住、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稳定信息化队伍奠定基础。此外,由自治区国税局统一组织从系统内考录部分助征员,送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计算机知识,同时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2名计算机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计算机工作岗位,较好地满足税收信息化人才需求。
    【金税工程】在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基础设备相对落后的不利条件下,各级国税部门加快实施网络改造项目,经过广大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的艰苦努力,全区国税系统于7月1日按时实现金税工程与全国联网,正式投入使用,并实现安全稳定运行。7至12月份,全区共采集销项发票139 205份,通过稽核发现涉嫌违规发票8份;全区累计认证进项发票177 840份,发现涉嫌违规的发票86份,占全部认证发票的比例为0.0484%。发现涉嫌违规发票的比例逐月下降,由7月份的0.15%下降至11月份的0.0027%,12月份没有发现违规发票。金税工程四个子系统的全面开通,使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得到严密监控,有效地防范虚开现象,促进企业依法申报纳税,避免国家税款的流失,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精神文明建设】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和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和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达标竞赛活动,争创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基本实现“文明行业”三年规划确定的目标。年底,全区14个盟市国税系统全部进入“文明行业”,116个旗县(市)以上的国税局建成了盟市级“文明单位”,3个盟市局机关、10个旗县局已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区局机关、10个盟市局机关和19个旗县局已通过自治区“文明单位”验收。全区国税系统有3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被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分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有18个先进集体和18名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人事厅和自治区国税局的表彰奖励。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自治区国税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各盟市局在对基层征管机构进行调整时,多数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任用干部。年初,区局机关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使7名同志走上处级领导岗位,竞争上岗的范围首次由科级扩大到处级。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各级国税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择优选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威信较高的年轻干部,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得到进一步的优化,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是年,区局任命本级机关处级领导职务9人,任命盟市局局长4人;重新任免和调整(局)处级干部62人,其中办理试用期满重新任职2人;晋升职务57人,交流轮岗及个别单位因机构名称变化重新任命3人;调整和任免旗县市局长、人事科长、监察室主任共69人。各级国税部门还加快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步伐,通过群众推举,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后备干部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为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系统突出抓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个权力”的监督制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狠抓纠风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对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区局对受理的60件(次)群众举报信访全部进行核查。通过建立健全廉洁自律制度和落实制度的机制,有效地防止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干部还认真执行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艰苦奋斗,进一步巩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是年,全区国税系统共取消和压缩基建项目2个,合并召开全区性会议2次,取消庆典活动11个,共节约经费597.3万元。全系统行风建设14个先进集体、23名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政府纠风办的表彰。
    【教育培训】是年,各级国税部门按照《全区国税系统“十五”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全年投入培训经费500多万元,狠抓干部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学历教育。重点加强了计算机技术与税务管理信息化、新《征管法》和依法治税教育培训工作。在基层征管机构调整过程中,各地坚持按需施教原则,因地制宜及时开展岗位培训,使变更工作岗位的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区局还进一步拓展委托办学的路子。委托天津财院举办的财政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顺利结业,180多名干部接受高层次培训。自治区国税局从全系统助征员中考录420名同志,委托两所院校举办为期1年半的计算机专修班。委托办学的各类函授教育辅导站也不断加强教学管理,积极组织生源,拓展学科专业,加快干部学历教育的步伐。
    【表彰奖励】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分别被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评为全区党委系统和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6月,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委被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7月1日,金税工程顺利投入运行,并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表扬。
    8月,自治区国税局被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蒙古直属机关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授予“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12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乌海市海南区国税局、乌盟化德县国税局、包头市国税局管理局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通辽市科尔沁区国税局局长赵文君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12月,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国税局决定表彰呼和浩特市国税局稽查局等18个“全区国税系统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国税局高敏等18名“全区国税系统先进个人”。
    2001年,全区国税系统提前实现了自治区文明委和国税局共同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规划》
        所确定的目标,14个盟市国税系统全部进入“文明行业”;全系统116个旗县(市)以上的国税局全部建成盟市级“文明单位”或“文明单位标兵”;自治区国税局机关、13个盟市局、28个旗县(市)局共42个单位建成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其中有2个“文明单位标兵”),全系统有28个办税服务厅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和“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
        自治区国税局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人事厅、档案局评为“全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被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评为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双特优单位”。
        自治区国税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2001年度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最佳组织奖”。税法宣传展览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最佳项目奖”。
        2001年度在自治区纠风办组织的全区12个行业行风测评中,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获总分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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