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2卷  /  经济

2002卷

  • 保险监督
  • 【领导名录】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智鹏飞
    副 主 任 纪检书记:刘甄
    【成立办事处】2001年1月10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保监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简称呼和浩特保监办,副厅级)正式成立。2月16日,呼和浩特保监办召开成立大会,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易智竣为呼和浩特保监办成立揭牌并讲话,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成立大会。
        内设综合管理处、机构管理处、稽核检查处3个处,基本职责是: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拟定辖区有关商业保险的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公司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监管工作】呼和浩特保监办成立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打好基础起好步的工作思路,一手抓自身建设,一手抓市场监管,以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为契机,切实加大对辖内保险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努力开创内蒙古保险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规范保险机构管理 解决近年监管遗留问题 针对近年保险监管断档,保险市场上存在证、照、牌、章不规范以及无证代理等问题,呼和浩特保监办从3月7日至20日,以非现场检查为主要形式,对辖内保险机构进行非现场年检,准确掌握主要监管资料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摸清市场底数。在此基础上,先后完成辖内8个盟市分公司营业部的设立初审、上报工作,55家保险分支机构的更名审批工作,198家旗县支公司的名称规范工作。批准兼业代理机构1 240家,审核、换发了9 818本个人代理人资格证书,基本解决市场上的无证代理问题。
        加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按照《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经资格审查和考察谈话,完成对辖内22位盟市分公司经理与副经理的任职资格审核工作,杜绝先任后审现象,迈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范管理的第一步。建立了全区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基础档案,摸清全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基本情况及数据,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意见,为进一步规范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奠定基础。
        加强信访投诉工作严格执行保监会保险信访投诉管理办法,建立起信访投诉的受理、回复规程,确保保险信访投诉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4件(另有来电、来访10件,均为咨询),保监办直接处理4件,转保险公司处理8件,留存2件。保监会交办的信访件共5件,均进行处理和上报。在对投诉案例进行归类、分析、总结的基础上,针对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按季向各家保险公司通报,起到警示作用。
    规范保险条款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保险条款备案管理规程,结合全区实际,于10月12日制定并下发《财产保险条款备案管理规程》、《人身保险产品备案管理规程》,统一辖区保险条款备案的申报、受理、审核等程序。二是要求各保险公司对现用条款及废止条款按规程全面履行备案手续,共备案条款316个,其中现用条款308个,废止条款8个,完善保险条款备案的档案管理。三是为促进辖区保险产品的转型,对9家保险分支机构开办新产品前的制度建立状况、人员状况、电脑系统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准予开办的分红型保险产品11个,丰富了全区保险产品。
        促进行业自律协调在呼和浩特保监办的指导下,经广泛协调,于8月3日正式组建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为建立政府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奠定基础。加强对行业协会日常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协调、监督、服务的积极作用。
        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严厉查处违规违纪经营行为按照保监会关于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呼和浩特保监办立足于内蒙古保险市场实际,以对保险市场的调查研究和清查摸底为基础,以对重点公司、重点地区和重点业务的整顿为手段,以促进保险业的规范和发展为目标,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经营行为,对全区保险市场秩序进行认真的整顿和规范。一是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确立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10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并成立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二是于5月11日组织召开全区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动员大会,认真传达中国保监会和自治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成立了本系统整顿规范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并按照查纠并重、边整边改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区保险系统参与自查自纠工作人员达700余人,占总人数的25%,组织巡回检查组32个,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有效进行提供组织保障。三是确立重点,全面开展抽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从7月17日至8月20日,全办共出动现场检查人员15人,组织3个工作组,累计投入191个有效工作日,检查面涉及人保公司、人寿公司、平安财险、平安寿险4家单位,检查分支机构8家,共查阅各种账表123份、会计凭证661本、保险单证10 225份、各项规章制度562份,填制检查表格76份,全面完成检查任务。四是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保险市场的规范运行。抽查工作结束以后,呼和浩特保监办进行认真总结,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10日召开辖内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抽查和重点检查情况通报会,向辖内各保险公司通报前一阶段抽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向辖内3家省级分公司分别下发关于全区财产险、人身险、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的3个抽查情况通报,要求各公司对照问题,在本系统认真组织整改;向各被检查单位分别下发了整改意见书,要求各被检查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意见:针对平安保险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财险)存在的内部管理混乱、违规问题比较严重的实际,召集其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要求该公司加大内部整顿规范力度,并限期上报整改报告。
        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查处,在全区保险系统引起较大反响,促进了各家公司的规范经营,也促进了内蒙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年末,全区保费收入246 1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 538万元,增幅达14.6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87 7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 012万元,增幅达8.68%;人身险保费收入158 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 526万元,增幅达18.32%,各项业务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办事处大事】2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盟市行署、政府及有关委、办、厅、局下发《关于支持呼和浩特保监办尽快开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支持呼和浩特保监办加强保险监管工作,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推动保险事业更好地为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3月7日,呼和浩特保监办组织召开了首次保险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保险公司班子成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保监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保监办副主任智鹏飞在会上通报了2001年保险监管工作安排,并向各家保险公司聘请廉政监督员。
    3月7日至20日,呼和浩特保监办对辖区保险公司进行了非现场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是:保险公司机构、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在任职资格审查方面存在的问题,2000年度业务经营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年检摸清了辖区保险市场的基本状况,健全保险监管资料。
        4月2日,呼和浩特保监办副主任刘甄带工作组深入伊盟,对东胜市德力格尔保险咨询有限公司超业务范围办理保险业务以及平安保险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财险)未经批准异地展业情况进行核查,在当地工商部门配合下,吊销了东胜市德力格尔保险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给予平安保险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财险)全区通报批评、进行书面检查、罚款的处罚。
    9月10日,呼和浩特保监办组织召开辖内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抽查和重点检查情况通报会,向辖内各保险公司通报了前一阶段抽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发生问题的原因,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12月14日,呼和浩特保监办邀请各驻呼新闻单位举办保险监管工作座谈会,向各新闻媒体通报全区保险业发展现状及保监办成立以来开展的主要监管工作,分析加入WTO以后给内蒙古保险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保险监督
  • 【领导名录】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智鹏飞
    副 主 任 纪检书记:刘甄
    【成立办事处】2001年1月10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保监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简称呼和浩特保监办,副厅级)正式成立。2月16日,呼和浩特保监办召开成立大会,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易智竣为呼和浩特保监办成立揭牌并讲话,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成立大会。
        内设综合管理处、机构管理处、稽核检查处3个处,基本职责是: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拟定辖区有关商业保险的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公司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监管工作】呼和浩特保监办成立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打好基础起好步的工作思路,一手抓自身建设,一手抓市场监管,以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为契机,切实加大对辖内保险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努力开创内蒙古保险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规范保险机构管理 解决近年监管遗留问题 针对近年保险监管断档,保险市场上存在证、照、牌、章不规范以及无证代理等问题,呼和浩特保监办从3月7日至20日,以非现场检查为主要形式,对辖内保险机构进行非现场年检,准确掌握主要监管资料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摸清市场底数。在此基础上,先后完成辖内8个盟市分公司营业部的设立初审、上报工作,55家保险分支机构的更名审批工作,198家旗县支公司的名称规范工作。批准兼业代理机构1 240家,审核、换发了9 818本个人代理人资格证书,基本解决市场上的无证代理问题。
        加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按照《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经资格审查和考察谈话,完成对辖内22位盟市分公司经理与副经理的任职资格审核工作,杜绝先任后审现象,迈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范管理的第一步。建立了全区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基础档案,摸清全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基本情况及数据,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意见,为进一步规范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奠定基础。
        加强信访投诉工作严格执行保监会保险信访投诉管理办法,建立起信访投诉的受理、回复规程,确保保险信访投诉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4件(另有来电、来访10件,均为咨询),保监办直接处理4件,转保险公司处理8件,留存2件。保监会交办的信访件共5件,均进行处理和上报。在对投诉案例进行归类、分析、总结的基础上,针对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按季向各家保险公司通报,起到警示作用。
    规范保险条款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保险条款备案管理规程,结合全区实际,于10月12日制定并下发《财产保险条款备案管理规程》、《人身保险产品备案管理规程》,统一辖区保险条款备案的申报、受理、审核等程序。二是要求各保险公司对现用条款及废止条款按规程全面履行备案手续,共备案条款316个,其中现用条款308个,废止条款8个,完善保险条款备案的档案管理。三是为促进辖区保险产品的转型,对9家保险分支机构开办新产品前的制度建立状况、人员状况、电脑系统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准予开办的分红型保险产品11个,丰富了全区保险产品。
        促进行业自律协调在呼和浩特保监办的指导下,经广泛协调,于8月3日正式组建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为建立政府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奠定基础。加强对行业协会日常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协调、监督、服务的积极作用。
        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严厉查处违规违纪经营行为按照保监会关于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呼和浩特保监办立足于内蒙古保险市场实际,以对保险市场的调查研究和清查摸底为基础,以对重点公司、重点地区和重点业务的整顿为手段,以促进保险业的规范和发展为目标,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经营行为,对全区保险市场秩序进行认真的整顿和规范。一是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确立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10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并成立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二是于5月11日组织召开全区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动员大会,认真传达中国保监会和自治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成立了本系统整顿规范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并按照查纠并重、边整边改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区保险系统参与自查自纠工作人员达700余人,占总人数的25%,组织巡回检查组32个,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有效进行提供组织保障。三是确立重点,全面开展抽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从7月17日至8月20日,全办共出动现场检查人员15人,组织3个工作组,累计投入191个有效工作日,检查面涉及人保公司、人寿公司、平安财险、平安寿险4家单位,检查分支机构8家,共查阅各种账表123份、会计凭证661本、保险单证10 225份、各项规章制度562份,填制检查表格76份,全面完成检查任务。四是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保险市场的规范运行。抽查工作结束以后,呼和浩特保监办进行认真总结,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10日召开辖内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抽查和重点检查情况通报会,向辖内各保险公司通报前一阶段抽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向辖内3家省级分公司分别下发关于全区财产险、人身险、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的3个抽查情况通报,要求各公司对照问题,在本系统认真组织整改;向各被检查单位分别下发了整改意见书,要求各被检查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意见:针对平安保险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财险)存在的内部管理混乱、违规问题比较严重的实际,召集其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要求该公司加大内部整顿规范力度,并限期上报整改报告。
        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查处,在全区保险系统引起较大反响,促进了各家公司的规范经营,也促进了内蒙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年末,全区保费收入246 1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 538万元,增幅达14.6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87 7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 012万元,增幅达8.68%;人身险保费收入158 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 526万元,增幅达18.32%,各项业务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办事处大事】2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盟市行署、政府及有关委、办、厅、局下发《关于支持呼和浩特保监办尽快开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支持呼和浩特保监办加强保险监管工作,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推动保险事业更好地为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3月7日,呼和浩特保监办组织召开了首次保险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保险公司班子成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保监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保监办副主任智鹏飞在会上通报了2001年保险监管工作安排,并向各家保险公司聘请廉政监督员。
    3月7日至20日,呼和浩特保监办对辖区保险公司进行了非现场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是:保险公司机构、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在任职资格审查方面存在的问题,2000年度业务经营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年检摸清了辖区保险市场的基本状况,健全保险监管资料。
        4月2日,呼和浩特保监办副主任刘甄带工作组深入伊盟,对东胜市德力格尔保险咨询有限公司超业务范围办理保险业务以及平安保险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财险)未经批准异地展业情况进行核查,在当地工商部门配合下,吊销了东胜市德力格尔保险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给予平安保险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财险)全区通报批评、进行书面检查、罚款的处罚。
    9月10日,呼和浩特保监办组织召开辖内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抽查和重点检查情况通报会,向辖内各保险公司通报了前一阶段抽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发生问题的原因,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12月14日,呼和浩特保监办邀请各驻呼新闻单位举办保险监管工作座谈会,向各新闻媒体通报全区保险业发展现状及保监办成立以来开展的主要监管工作,分析加入WTO以后给内蒙古保险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