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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卷

  • 公安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名录】

        长:李庆玉

    副 厅 长:包力特格尔(蒙古族)    宋建中  阿斯林(蒙古族)  王福森

    纪委书记:张恩

    政治部主任:朱荣

    办公室主任:崔海威

    【概况】  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有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135个,其中自治区公安厅1个,盟市公安局12个,旗县(市、区)公安(分局)101个,呼和浩特铁路局公安局1个,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1个,集通铁路公安局1个,自治区林业厅森林公安局1个。自治区共有民警3万余人。

    是年,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维护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严格治安管理,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积极开展清理整顿、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围绕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良好保障和优质高效服务,积极研究并出台了23条具体服务措施。切实加强公安法制建设和公安科技建设。以三讲活动和公安机关三项教育为动力,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和民警活动,继续大力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圆满完成了以全国和自治区两会两节为重点的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为自治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机构改革】  是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省级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厅机关实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扎扎实实地完成了厅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工作任务。

    精简机构  厅机关内设处(室、总队)由改革前的25个减少到20个、内设科室由改革前的98个减少到85个,分别比改革前精简了20%和13.3%。按照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特点,总队这一机构建制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6个,在面向实战、体现和突出实战方面又前进了一步,厅机关的职能职责划分更趋科学合理。

    优化结构  人员编制由618个减少到446个,拟分流147人,实际分流104人。通过全员竞争上岗,新提任了7名正处级、15名副处级干部,有18名原副处长卸任。厅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业务知识结构明显改善。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的平均年龄由改革前的47.21岁降到44.04岁,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由改革前的88.7%提高到98.55%,少数民族干部比例由改革前的27.5%提高到30.43%,妇女干部比例由改革前的10%提高到14.49%。

    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  通过全员竞争上岗,基本实现了好中选优;通过双向选择官挑兵,兵选官,基本实现了位得其人,人尽其才。班子闹不团结的,不专心工作、不思进取、吊儿郎当混日子的,经常迟到早退、私心杂念重的,眼睛向上、跑官、要官、素质差的干部,在民意测评和工作实绩考核面前受到了一次重新认识自我的教育,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和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民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考试看知识,考核重实绩,测评重民意,任用凭能力。面临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这种大趋势,从处长、科长到科员、办事员,厅机关干部从灵魂深处受到了极大触动,思想观念和纪律作风明显改观,那些纪律散漫、作风漂浮、工作能力低、综合素质差的干部受到了冷遇,而那些平时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富有开拓精神的中青年专业技术干部有了动力,那些勉强被聘用的干部有了压力,大大激发了民警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工作之余无所事事、忙于应酬的少了,自觉学习、系统学习、钻研业务的气氛变得浓厚起来。

    形成良好的氛围和导向  不靠关系靠本事,不靠资历靠能力,不靠感情靠政绩;无所作为不行,安于现状也不行,不学无术更不行。进一步昭示广大有志者:凡缺必考,凡升必竞,这是不可逆转的潮流;进一步激励在岗者:只有负重加压,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埋头苦干,才能永葆竞争优势。

    逐步建立和完善新的选人用人机制  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继续在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实行竞争机制,初步实现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竞争上岗考试更加规范和切合实际,尤其在干部实绩考核量化评分上,大胆设计,谨慎操作,综合测评,量化评分,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的结合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生动的自我教育  机构改革和人员定岗分流,促使每个机关干部对自身的素质、能力、业绩等方方面面进行自我反思、自我剖析、自我定位。干部实绩考核和一聘双选为机关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群众路线教育课、组织纪律教育课和加强团结协作、加强自身修养教育课,促进了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的转变。

    实现热点部门热点岗位干部的轮岗交流  借机构改革的东风,科级以上干部轮岗比例达到71%。这不仅有利于机关干部的全面发展、锻炼和提高,也促进了厅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妥善安置被分流人员  使留岗的和分流的各得其所,促进了人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发挥个人专长,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队伍建设】  是年,全区公安机关以三讲教育和三项教育为主线,加大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力度,狠抓了公安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各级公安领导班子建设。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公安厅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厅机关内设机构、盟市公安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认真进行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的成果。加强指导,配合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精心组织实施旗县(市区)公安机关三讲教育。二是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队伍建设十二条措施的工作意见》,厅党委成员分片联系12个盟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队伍建设十项承诺,建立队伍状况分析制度,厅党委每半年对厅机关和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地对策和措施。三是认真进行首批呼市、包头、乌海、赤峰、通辽和兴安盟五市一盟47个旗县(市区)公安机关三项教育。初步解决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一批后进基层单位,分离培训民警657名,占民警总数的5.35%。四是加强了干部人事管理和从优待警工作。进一步严格盟市公安局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才库,从区内12所、区外8所高校选拔录用216名优秀大学毕业生,经集中强化培训,充实到基层公安机关锻炼培养。圆满完成全年6 485人的选升晋升警衔工作,企业公安转制实现平稳过渡,录用工作顺利完成,筹措民警伤亡抚恤金16万元,审核批准享受公安部英烈基金5人,特别抚恤金17人,伤亡抚恤金6人,核发抚恤金25.5万元,并对全区公安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家属和伤病员进行慰问。五是加强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继续进行民警全员培训工作,办培训班132期,培训12 268人。全面完成民警基本素质考试工作,对1999年基本素质考试中不合格的380名民警进行离岗培训,进行了9个盟市1 186名民警基本素质考试补考工作。对6个盟市旗县(市区)公安机关744名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资格考试。基本完成公安行政执法民警持证上岗工作,12 000名民警申领《行政执法证》。六是加强公安现役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  结合三讲教育和三项教育,全区公安机关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开展对刑讯逼供、滥用枪支、滥用强制措施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三类违法违纪案件总体上下降。积极防治民警涉枪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坚决制止民警涉枪违法违纪案件集中排查活动,建立健全枪支管理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为重点,继续狠抓治理三乱和纠风工作,未出现公路三乱反弹,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和企业减负的成果。按照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检查清理收费项目18项,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5项,已批准取消仍在执行的8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 000多万元。加强执法督察活动,经常组织暗查暗访,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以胡长清、成克杰等为反面教材,在队伍中进行了警示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公安厅对厅直各单位正、副处长、现役团以上干部140人建立廉政档案,部分盟市公安局建立科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公安厅表彰奖励全区公安系统27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公安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暂行办法》,规范和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批评。此举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领导的高度评价。全区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 193件次,其中厅纪委受理1 042件次。厅纪委交办各盟市公安局案件120件,查结95件,未到期23件,查结率97.9%。建立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追究等制度,各级公安纪检、监察、督察、法制、审计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治警,狠抓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民警145人,追究领导责任43人。是年发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122起、166人,比1999年分别下降14.1%和11.7%。

    【公安宣传】  全区公安机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三讲教育和三项教育,积极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和公安文化建设,为完成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舆论保证。全年在党中央级各类新闻媒体上稿137条,自治区各类新闻媒体上稿407条。在公安部开展的宣传战役竞赛中,第一、二季度位列前15名,三、四季度保持了中游水平。在《内蒙古日报》开辟扎扎实实搞好三项教育’”专栏,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理解、支持三项教育活动,为实行开门搞教育,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与北京东方影视文化艺术公司联合拍摄了反映自治区公安民警为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同刑事犯罪分子英勇斗争的20集电视连续剧《草上飞鹰》;成功地组织了《为了母亲的微笑》2000年大型电视文艺晚会;主办主题为《颂中华人民共和国、铸警魂》大型文艺演出,活跃了厅机关业余文化生活;在第五届全国公安系统金盾文化工程优秀作品评选中,自治区推荐的两部作品《血染契丹王陵》和《女孩子从五楼掉下以后》分别荣获金盾文学奖二等奖和新闻奖三等奖。完成了《警察》杂志全年12期和《交通安全报》全年52期的编辑和发行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济犯罪侦查】  是年,全区公安经侦部门共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 901起,涉案金额13.8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4.88亿元,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3 414名。全年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三个战役4月至9月,开展反假币联合行动,全区共破获制贩假币案件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8名,收缴假人民币156万余元。10月底至12月,开展了打击涉税犯罪专项斗争,全区立案侦办涉税案件46起,涉案金额2 582万元,涉税金额1 942万元,抓获涉税犯罪嫌疑人48名,挽回税款损失3 344万元,扣押犯罪嫌疑人资产价值2 000余万元;10月底至12月20日,开展了打击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专项斗争。全区查办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案件1 382起,追缴恶意透支款1 436万元。

    【治安管理】  是年全区公安机关共受理治安案件64 293起,查处61 963起,查处各类违法人员99 714人,治安处罚91 442人,其中警告15 430人,罚款56 438人,拘留19 574人。全年全区发生44起群体性治安事件,均得到稳妥处置。继续开展争创枪爆管理三无地区活动。在1999年实现一无(无超范围配枪)的基础上,逐地区、逐单位、逐人员对超范围、超标准配枪进行了审核,收回不符合标准配枪379支,收缴各类非法枪支140支,子弹10 562发,基本实现了创三无的第二无目标。认真吸取区内外严重爆炸事故的教训,全年对烟花爆竹、危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4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整顿。对全区45个烟花爆竹生产厂和113个经营单位反复进行检查,发现并整改隐患单位32家,收缴各类烟花87 500件、爆竹9 570万挂、黑火药1 000公斤、原材料685.5公斤,取缔非法生产厂点、作坊158个,打击处理违法人员716人,没收非法所得11万元。对全区范围内涉及放射源的178个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大检查,进一步摸清了涉源底数,发现丢失放射源案件1起,各类安全隐患194处,对其中的170处提出了立即整改意见,限期整改24处。积极推广建立民爆服务站,全区在农村三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已建立民爆服务站50个。全面整治娱乐服务场所。公安机关共查处存在违法经营问题的娱乐服务场所5 784家,其中取缔1 833家,吊销证照763家,责令停业整顿1 622家,限期整改1 027家,罚款和其它处理539家;查处违法案件2 122起,查处违法人员6 822名。与娱乐服务场所签订责任状7 146份。加大扫除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工作力度。部署开展了打痞除霸整顿农村社会治安专项行动。共打击各类痞霸3 473人,打掉痞霸团伙225个,成员888人;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 3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 637名;查处治安案件5 137起;整治治安混乱村(屯)628个、路段254条,整治农村治保会29 337个,整顿农村三小企业1 380个;收缴非法民用枪支359支,子弹10 481发,炸药51 981公斤,导火索27 305米,雷管26 333枚;查处迷信骗财案件73起,取缔各类邪教组织活动点126个,查处成员1 170名;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29起、赌博案件944起、毒品案件134起,查处涉毒人员387名。继续加强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围绕企业内部稳定工作,不断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立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责任制。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管理与整顿。按照金盾工程总体规划,启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首先在呼市地区进行试点。建立和加强出租汽车出城登记站的工作,呼市、包头、乌海、通辽、锡盟、兴安盟、乌盟等地共建立出城登记站49个,加大治安防控力度,直接防范、堵控严重侵害出租汽车犯罪案件17起。对保安服务业进行清理整顿。全区共查处各类黑保安36家、非法保安培训机构2家、清退不合格保安人员189人。制定并启动旅馆业住宿登记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划,在呼、包两地先行实施。

    【刑事犯罪侦查】  是年,全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 758起,其中现案25 639起,年前积案6 388起,外省区市案件5 731起,破案绝对数同比上升15.8%。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9 840名;打掉刑事犯罪团伙767个,成员2 916名;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总计7 9268万元。全区各级刑侦部门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技术手段,快速反应,重拳出击,有力地打击了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系列犯罪,及时侦破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手段惨忍的大案要案。认真开展刑警中队等级评定。通过考核评比,全区建成合格中队145个,优秀中队18个,其中3个申报全国模范刑警中队。充分依靠科技强警战略,推动刑侦专门手段和基础业务建设。全年全区刑事技术投入总计近2000万元,是历年来投入最大的一年。以基础业务建设年为契机,将规范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作为刑侦基础业务建设的重点,并狠抓工作制度机制氛围三个环节,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刑侦部门侦办案件的批捕率84.7%,移送起诉率93.5%,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地提高。

    【边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边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改进方法,强化工作落实。总队党委分别与各边防支队、边检站、指挥学校和总队机关司、政、后三个部门签订了《2000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级也将全年任务目标进一步量化细化、层层分解,逐级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在部队上下建立起横向到底、责任到人、赏罚分明的目标化管理体系。扎实做好各项边防业务工作。一是强化信息调研工作,掌握了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管边控边能力。破获刑事案件207起,查处治安案件337起,查处人员越界涉外事件13起19人(同比分别下降18.8%和51.3%),截获边境偷渡案件2起6人。三是严把口岸查控关,深化业务规范化建设。共检查出入境人员178万余人次(同比增长25.7%),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27万余辆(列、架、艘)次(同比增长14.9%),查获边控对象18人,查获偷渡案件108起、118人。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加快了基层建设步伐。全年下拨经费1.47亿元,保证了基层边防官兵正常的执勤、训练和生活开支。

    【消防管理】  是年,全区共发生火灾2 096起,死25人,伤59人,直接经济损失1 365.4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5%,死人下降50%,伤人下降2%,损失上升39%。全年全区部队共接警出动2 956次,其中扑救火灾1 928次,参加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重大执勤活动821次,共出动车辆5 447台(次),出动警力32 789人(次),抢救138人,抢救财产价值4 182.4万元。全区消防部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厅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大消防监督力度,保持了火灾形势的相对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6次大规模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地共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222次,落实整改经费6 031.3万元,集中整治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全年共开展大型安全检查300次,检查单位22 664个,填发各类法律文书22 778份,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57 374处,查处56 631处,查处率达98.7%,其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169处,查处169处,查处率达100%。责令停业整改143家,罚款12.78万元。全年共查处各类火灾1 531起,查处率达97.1%。全年共举办大型宣传活动204次,散发宣传材料77.34万份,组织文艺演出80场(次),有846万人次接受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技术监督和建审工作力度,严把消防设计、施工、验收关。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装修工程和建筑消防设施开展了检查和治理。全区各级消防部门共审核工程建筑面积741.28万平方米,总投资66.47亿元,参与审核项目1 232项,竣工验收685项、693.93万平方米,发审核意见书1 324份,提出整改意见4 025条,共检测消防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筑消防工程18个。

    【监管工作】  是年,全区监管工作紧紧围绕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监管民警队伍自身建设,保安全、促管理,全面实施监管场所等级化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展。顺利完成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安康医院三所一院归口监管部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监管场所等级化管理和看守所等级评定活动,监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提高了安全度。全年全区看守所共发生各类事故10起10人,比上年分别下降33.3%和50%,看守所事故率为0.32,低于目标值2.68个千分点。年内,评定一级看守所7个,二级看守所25个,三级看守所41个。

    【禁毒工作】  是年,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禁毒工作。自治区党委刘明祖书记主持召开常委会,亲自听取全区禁毒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全区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层层签订12.7万份禁毒工作责任状,基本上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继续加强调查摸底工作,将吸毒人员全部纳入工作视线并实行动态化管理。全区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为11 116名,其中新滋生(发现)的吸毒人员679人。全区共强制戒毒1 713人(次),劳教戒毒317人。进一步发挥社区禁吸戒毒监控帮教体系作用。强化缉毒侦查措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全区共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633起,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827名;缴获海洛因1.5千克,收缴鸦片7.1千克,缴获冰毒201.5千克,大麻成品、半成品及麻籽549千克,麻黄毒片38千克,安纳咖、安眠酮等毒品1 146千克。对全区麻黄草资源状况进行了调查,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加强麻黄素资源管理的意见,并对麻黄草的种植收割、运输一律实行许可证管理。禁毒宣传工作拓宽了领域,扩大了覆盖面。年内,全区禁毒宣传教育五个一工程全面启动,声势大、效果好。自治区公安厅投入101万元补贴资金,在全区101个旗县市区分别建起禁毒教育基地并已投入使用,受教育群众达165万余人。积极开展了无毒社区创建试点工作,对各旗县(区)、乡镇(办事处)和居(村)委会涉毒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取得了一定成效。

    【交通管理】  一是呼市、包头、通辽、海拉尔、东胜五个首批实施畅通工程的城市,认真贯彻公安部、建设部有关畅通工程的部署,党政重视,广泛宣传,很快掀起工作声势。五城市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二是深入推进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年内全区又创建平安大道11条,共计3 824公里。全区公安交警部门增设6个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强化对路面的控制力度。据统计,仅110国道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查处各类交通违章382 637起,救助遇险、危急人员1 756人(次),处置治安案件204起,查处刑事案件43起。三是启动实施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部分地区开始对驾驶员交通违章进行记分。四是加强源头管理,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各级交警部门始终把预防交通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抓源头、抓重点,严格驾驶员队伍的教育整顿,严格机动车年检审。围绕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协调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制作了一批有声势、有影响、有内容的宣传作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建设,全区共建交通安全文明村205个,交通安全文明学校237个。进一步深化处理交通事故阳光作业运行机制,指导并协助呼市、包头等地培训事故处理人员共580人,对290名事故处理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对部分地区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工作进行指导。五是圆满完成全国和自治区两会、春运等重大交通安全保卫任务。六是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围绕服务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公安交警部门制定了7条具体措施并付诸实施,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七是进一步清理整顿蒙O车辆和警车号牌,年内收回违反规定使用的号牌1 244副,注销档案的车辆187台,清理各类违规使用号牌车辆1 421台。八是加大对公路三乱的治理力度,多次派出工作组对民警执勤执法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继续保持了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公安科技】  是年,全区公安机关继续深入推进科技强警战略。成立了全区金盾工程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完成金盾工程的规划立项任务,形成《全区金盾工程设计方案》。向自治区政府申报并经主席办公会议决定,将金盾工程纳入西部大开发信息产业重点工程。加大对基层科技强警的支持力度。厅党委决定,将924万元国家财政专项扶贫款,用于贫困旗县的公安科技建设,为33个贫困旗县公安局配发了短缺、适用的科技器材。配合内蒙古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委、科协等部门,成功地组织第五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参加自治区赴赤峰宁城县科普万里行和科普下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科技强警金盾工程公安科技等科学知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科委的表扬。加强技术预防管理工作。依照国家《98强制性标准》,对全区50家防盗安全门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检测,检测率达100%。对合格的防盗安全门品牌分别在呼市晚报和内蒙古经济报上进行了公告。与呼市会展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举办2000中西部地区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展览会。完成盟市上报的安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材料审查工作。根据公安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实施细则。确定并向公安部申报内蒙古电子产品检验所为全区安防工程检验机构。

    【法制建设】  全区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借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机,结合三五普法考核验收和正在开展的三项教育活动,全区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成功地召开全区公安法制工作会议,总结全区十年来公安法制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研究分析公安法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法制工作的任务。二是认真作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的力度。据统计,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23起(含1999年未结15起),其中新受理608起,比1999年略有上升。年内已审结601起。各级公安机关出庭应诉84起,年内人民法院已审结69起,其中公安机关胜诉44起,占审结总数的6376%;变更7起,占10.14%;败诉9起,占13.04%;原告撤诉9起,占13.04%。年内发生国家赔偿案件4起,赔偿总金额为20.784万元。三是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追错力度,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和超期羁押、减刑、假释执法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对自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6月31日超期羁押的1 151人和对看守所、拘役所减刑、假释的1 022人的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找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使超期羁押和不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办理减刑假释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年内,全区公安机关办理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案件85起100人。有83名公安民警被追究违法办案责任,其中给予党纪、政纪或警纪处分28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此外,对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主体进行了重新确认并考核,有12 000余名民警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领了《行政执法证》,初步完成公安行政执法民警持证上岗工作。四是做好劳动教养审批工作,增强打击力度。2000年,全区共批准劳动教养3 099人,比1999年增加了6.3%。

    【打拐专项斗争】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是年4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体参战民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严打方针,不断加大打击、解救工作力度,打拐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战果。专项斗争期间,全区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859起;查获拐卖妇女犯罪团伙62个,涉及成员450人;抓获拐卖妇女儿童的在逃人员及犯罪嫌疑人11 065名,其中网上在逃人员124名,人贩子868名,买主10 073名;在抓获的11 065名在逃人员及犯罪嫌疑人中,刑拘49名,逮捕379名,劳教9 531名,移交外省37名,其他处理1 069名;解救被拐卖妇女10 848名,其中本国妇女10 735名,外国妇女27名;已遣返回原籍的350名,其中本国妇女331名,外国妇女19名;就地安置10 389名;解救被拐卖、失踪儿童86名。在打拐专项斗争全国评比中,自治区名列第13,受到了公安部的表彰奖励。在专项斗争中,自治区两名民警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赛音巴雅尔被自治区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称号。

    【出入境外事管理】  是年,全区公安出入境外事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实施西部大开发这一中心,不断完善和提高出入境外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是强化了境外人员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和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开放旗、县外管基层基础达标工作。全年又有16个开放旗县外管基层基础工作达到公安部《规范》要求,顺利完成了三年达标目标,全区81个开放旗县区全部达标。以住宿登记、户口申报为重点,加强了对临时来自治区境外人员住宿和社会面管理工作,对全区旗县区所在地以上涉外饭店、招待所严格落实了住宿登记、前台核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大、中城市涉外饭店住宿登记计算机管理建设。2000年,临时来自治区境外人员202 964人(次),比1999年增加2%。加强了常住境外人员管理。2000年,全区常住境外人员共454人,主要集中在16所大专院校和国家重点工程。在实现微机联网的基础上,重点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和信息反馈制度,提高了管理能力。依法及时查处了各类涉外案(事)件。年内,全区共发生涉外案(事)件119起、198人。其中,刑事案件21起、26人,治安案件17起、27人,涉外交通事故4起、5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76起、139人(非法旅行2起、3人,非法就业6起、17人,非法居留30起、54人,非法入境20起、35人,违反住宿管理规定18起、30人)。

    二是进一步深化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改革。以简化手续,放宽条件,减少审批层次为目标,下放多数因私出国审批权,减少了审批层次,进一步方便了申请人。审批办证照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遇有紧急特殊情况,可在3日办结或随到随办。淡化境外材料审核,以境内材料为主。2000年,全区共审批发证54 593人(次),比1999年33 247人(次)增加64%。进行了审批工作改革,实行分工负责、相互监督的审批程序。将受理、审批、制证分离,单设机构,分工负责,互相监督,完善了内部制约制度。进一步强化警务公开,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加强了赴港澳定居审批工作,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及《关于2000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审批办法的通知》规定,全年共批准自治区公民赴港澳定居50人。在加强赴港澳定居审批工作的同时,着眼于服务西部大开发,放宽了自治区企业人员赴港商务签注条件,受到了企业界人士好评。全年共审批赴港商务签注31人,比上年6人增加25人。按照公安部要求,经组织培训和具体部署,于12月15日顺利启用97版护照,完成了新、旧护照的过渡。加大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力度,重点查处了弄虚作假、制贩假证及偷渡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全年共发现和查处外省、市公民弄虚作假、在自治区企图异地办证等案件17起、31人,查处率100%。

    三是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公安外事工作。2000年是自治区公安外事工作实现上台阶的一年。在继续巩固发展边境地区警务交往与合作基础上,重点加强与俄、蒙警方的实质性交往与合作,二连、满洲里等口岸地区两国警方互相协助追捕逃犯;边境旅游和边贸交通车辆管理方面制定了一些协议;举办了首届蒙古国刑事警察业务培训班,在内蒙古警校为蒙古国10名高、中级刑事技术人员举办一期为期15天的刑事技术培训班,在刑事技术合作领域开辟了新的合作途径。实现俄远东地区警方与内蒙古公安厅高层次互访。8月份,公安厅副厅长宋建中为团长的内蒙古公安厅代表团访问了俄赤塔州内务局。11月份,俄赤塔州内务局副局长达维登卡·阿里别尔·伊万诺维奇为团长的代表团回访了内蒙古公安厅。6月份,公安厅接待了泰国警方代表团,交流和商谈了合作事宜。8月份,呼市公安局组团出访蒙古国乌兰巴托。11月份,满洲里市公安局派代表队参加了俄赤塔州内务局举办的警方体育运动会。

    四是进一步加强出入境情报信息工作。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普遍确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情报信息工作,重点加强了重特大涉外案(事)件和影响较大的涉外问题及重要情况的及时收集、上报、跟踪、反馈和续报工作。加强了对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编辑上报工作,不断提高情报信息的利用率。全年基层公安机关向厅出入境管理处上报信息310条。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深化争创人民满意活动。狠抓业务培训,年内多数盟市都举办以会代训、座谈会等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对盟市级专职出入境管理干部进行了业务知识测评,合格率达100%。在窗口单位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下大力抓了警务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设立了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意见簿(箱),强化外部监督。同时在受理、审核、审批、制证、用印、发证等各个环节相互制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凡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于特别紧急的,在当日就办结完毕,兑现了服务承诺。

    【典型经验】  公安部10月31日至11月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警衔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内蒙古公安厅做了警衔管理经验交流典型发言:《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规范管理,使警衔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我区公安队伍正规划建设服务》。

    公安部11月29~3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召开部分省(区、市)公安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会上内蒙古公安厅作了《突出重点,规范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行全员竞争上岗》的典型发言。

    国家禁毒办4月28日召开全国禁种铲毒工作电话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在会上介绍近几年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情况和经验。

    公安部发出《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取缔非法经文班的情况通报》(公发〔2000〕919号),向全国部分省市公安机关推广了内蒙古自治区取缔非法经文班的情况和做法。

    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9月24~26日在深圳召开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内蒙古综治委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厅)在会上作了题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积极开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局面》的经验介绍。

    公安部6月13~16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全国户口整顿工作会议,内蒙古公安厅在会上作了题为《积极行动,充分准备,为全面完成第五次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任务奠定基础》的经验介绍。

    公安部3月14日出入境管理局召开的全国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会议上,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作了大会发言,介绍了近年来抓边检干部队伍建设的做法与经验。

    2月份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在广西南宁召开全国公安现役工作座谈会,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在会上介绍了现役干部定量科学考核方法。

    12月19日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召开的全区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公安厅办公室就信息工作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经验。

    6月初在自治区召开的全区档案利用工作会议上公安厅办公室介绍了经验;10月31日,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公安档案工作会议上,公安厅办公室代表西部地区作了典型发言。

    公安厅分别在全区企业减负工作会议、全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区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和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12月在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呼市地区中专学校校长会议上,内蒙古警校介绍了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杨文  高建英  胡峰  刘乃成  李润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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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名录】

        长:李庆玉

    副 厅 长:包力特格尔(蒙古族)    宋建中  阿斯林(蒙古族)  王福森

    纪委书记:张恩

    政治部主任:朱荣

    办公室主任:崔海威

    【概况】  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有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135个,其中自治区公安厅1个,盟市公安局12个,旗县(市、区)公安(分局)101个,呼和浩特铁路局公安局1个,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1个,集通铁路公安局1个,自治区林业厅森林公安局1个。自治区共有民警3万余人。

    是年,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维护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严格治安管理,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积极开展清理整顿、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围绕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良好保障和优质高效服务,积极研究并出台了23条具体服务措施。切实加强公安法制建设和公安科技建设。以三讲活动和公安机关三项教育为动力,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和民警活动,继续大力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圆满完成了以全国和自治区两会两节为重点的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为自治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机构改革】  是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省级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厅机关实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扎扎实实地完成了厅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工作任务。

    精简机构  厅机关内设处(室、总队)由改革前的25个减少到20个、内设科室由改革前的98个减少到85个,分别比改革前精简了20%和13.3%。按照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特点,总队这一机构建制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6个,在面向实战、体现和突出实战方面又前进了一步,厅机关的职能职责划分更趋科学合理。

    优化结构  人员编制由618个减少到446个,拟分流147人,实际分流104人。通过全员竞争上岗,新提任了7名正处级、15名副处级干部,有18名原副处长卸任。厅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业务知识结构明显改善。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的平均年龄由改革前的47.21岁降到44.04岁,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由改革前的88.7%提高到98.55%,少数民族干部比例由改革前的27.5%提高到30.43%,妇女干部比例由改革前的10%提高到14.49%。

    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  通过全员竞争上岗,基本实现了好中选优;通过双向选择官挑兵,兵选官,基本实现了位得其人,人尽其才。班子闹不团结的,不专心工作、不思进取、吊儿郎当混日子的,经常迟到早退、私心杂念重的,眼睛向上、跑官、要官、素质差的干部,在民意测评和工作实绩考核面前受到了一次重新认识自我的教育,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和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民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考试看知识,考核重实绩,测评重民意,任用凭能力。面临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这种大趋势,从处长、科长到科员、办事员,厅机关干部从灵魂深处受到了极大触动,思想观念和纪律作风明显改观,那些纪律散漫、作风漂浮、工作能力低、综合素质差的干部受到了冷遇,而那些平时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富有开拓精神的中青年专业技术干部有了动力,那些勉强被聘用的干部有了压力,大大激发了民警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工作之余无所事事、忙于应酬的少了,自觉学习、系统学习、钻研业务的气氛变得浓厚起来。

    形成良好的氛围和导向  不靠关系靠本事,不靠资历靠能力,不靠感情靠政绩;无所作为不行,安于现状也不行,不学无术更不行。进一步昭示广大有志者:凡缺必考,凡升必竞,这是不可逆转的潮流;进一步激励在岗者:只有负重加压,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埋头苦干,才能永葆竞争优势。

    逐步建立和完善新的选人用人机制  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继续在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实行竞争机制,初步实现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竞争上岗考试更加规范和切合实际,尤其在干部实绩考核量化评分上,大胆设计,谨慎操作,综合测评,量化评分,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的结合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生动的自我教育  机构改革和人员定岗分流,促使每个机关干部对自身的素质、能力、业绩等方方面面进行自我反思、自我剖析、自我定位。干部实绩考核和一聘双选为机关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群众路线教育课、组织纪律教育课和加强团结协作、加强自身修养教育课,促进了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的转变。

    实现热点部门热点岗位干部的轮岗交流  借机构改革的东风,科级以上干部轮岗比例达到71%。这不仅有利于机关干部的全面发展、锻炼和提高,也促进了厅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妥善安置被分流人员  使留岗的和分流的各得其所,促进了人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发挥个人专长,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队伍建设】  是年,全区公安机关以三讲教育和三项教育为主线,加大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力度,狠抓了公安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各级公安领导班子建设。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公安厅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厅机关内设机构、盟市公安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认真进行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的成果。加强指导,配合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精心组织实施旗县(市区)公安机关三讲教育。二是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队伍建设十二条措施的工作意见》,厅党委成员分片联系12个盟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队伍建设十项承诺,建立队伍状况分析制度,厅党委每半年对厅机关和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地对策和措施。三是认真进行首批呼市、包头、乌海、赤峰、通辽和兴安盟五市一盟47个旗县(市区)公安机关三项教育。初步解决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一批后进基层单位,分离培训民警657名,占民警总数的5.35%。四是加强了干部人事管理和从优待警工作。进一步严格盟市公安局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才库,从区内12所、区外8所高校选拔录用216名优秀大学毕业生,经集中强化培训,充实到基层公安机关锻炼培养。圆满完成全年6 485人的选升晋升警衔工作,企业公安转制实现平稳过渡,录用工作顺利完成,筹措民警伤亡抚恤金16万元,审核批准享受公安部英烈基金5人,特别抚恤金17人,伤亡抚恤金6人,核发抚恤金25.5万元,并对全区公安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家属和伤病员进行慰问。五是加强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继续进行民警全员培训工作,办培训班132期,培训12 268人。全面完成民警基本素质考试工作,对1999年基本素质考试中不合格的380名民警进行离岗培训,进行了9个盟市1 186名民警基本素质考试补考工作。对6个盟市旗县(市区)公安机关744名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资格考试。基本完成公安行政执法民警持证上岗工作,12 000名民警申领《行政执法证》。六是加强公安现役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  结合三讲教育和三项教育,全区公安机关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开展对刑讯逼供、滥用枪支、滥用强制措施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三类违法违纪案件总体上下降。积极防治民警涉枪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坚决制止民警涉枪违法违纪案件集中排查活动,建立健全枪支管理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为重点,继续狠抓治理三乱和纠风工作,未出现公路三乱反弹,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和企业减负的成果。按照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检查清理收费项目18项,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5项,已批准取消仍在执行的8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 000多万元。加强执法督察活动,经常组织暗查暗访,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以胡长清、成克杰等为反面教材,在队伍中进行了警示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公安厅对厅直各单位正、副处长、现役团以上干部140人建立廉政档案,部分盟市公安局建立科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公安厅表彰奖励全区公安系统27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公安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暂行办法》,规范和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批评。此举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领导的高度评价。全区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 193件次,其中厅纪委受理1 042件次。厅纪委交办各盟市公安局案件120件,查结95件,未到期23件,查结率97.9%。建立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追究等制度,各级公安纪检、监察、督察、法制、审计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治警,狠抓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民警145人,追究领导责任43人。是年发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122起、166人,比1999年分别下降14.1%和11.7%。

    【公安宣传】  全区公安机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三讲教育和三项教育,积极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和公安文化建设,为完成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舆论保证。全年在党中央级各类新闻媒体上稿137条,自治区各类新闻媒体上稿407条。在公安部开展的宣传战役竞赛中,第一、二季度位列前15名,三、四季度保持了中游水平。在《内蒙古日报》开辟扎扎实实搞好三项教育’”专栏,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理解、支持三项教育活动,为实行开门搞教育,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与北京东方影视文化艺术公司联合拍摄了反映自治区公安民警为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同刑事犯罪分子英勇斗争的20集电视连续剧《草上飞鹰》;成功地组织了《为了母亲的微笑》2000年大型电视文艺晚会;主办主题为《颂中华人民共和国、铸警魂》大型文艺演出,活跃了厅机关业余文化生活;在第五届全国公安系统金盾文化工程优秀作品评选中,自治区推荐的两部作品《血染契丹王陵》和《女孩子从五楼掉下以后》分别荣获金盾文学奖二等奖和新闻奖三等奖。完成了《警察》杂志全年12期和《交通安全报》全年52期的编辑和发行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济犯罪侦查】  是年,全区公安经侦部门共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 901起,涉案金额13.8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4.88亿元,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3 414名。全年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三个战役4月至9月,开展反假币联合行动,全区共破获制贩假币案件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8名,收缴假人民币156万余元。10月底至12月,开展了打击涉税犯罪专项斗争,全区立案侦办涉税案件46起,涉案金额2 582万元,涉税金额1 942万元,抓获涉税犯罪嫌疑人48名,挽回税款损失3 344万元,扣押犯罪嫌疑人资产价值2 000余万元;10月底至12月20日,开展了打击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专项斗争。全区查办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案件1 382起,追缴恶意透支款1 436万元。

    【治安管理】  是年全区公安机关共受理治安案件64 293起,查处61 963起,查处各类违法人员99 714人,治安处罚91 442人,其中警告15 430人,罚款56 438人,拘留19 574人。全年全区发生44起群体性治安事件,均得到稳妥处置。继续开展争创枪爆管理三无地区活动。在1999年实现一无(无超范围配枪)的基础上,逐地区、逐单位、逐人员对超范围、超标准配枪进行了审核,收回不符合标准配枪379支,收缴各类非法枪支140支,子弹10 562发,基本实现了创三无的第二无目标。认真吸取区内外严重爆炸事故的教训,全年对烟花爆竹、危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4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整顿。对全区45个烟花爆竹生产厂和113个经营单位反复进行检查,发现并整改隐患单位32家,收缴各类烟花87 500件、爆竹9 570万挂、黑火药1 000公斤、原材料685.5公斤,取缔非法生产厂点、作坊158个,打击处理违法人员716人,没收非法所得11万元。对全区范围内涉及放射源的178个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大检查,进一步摸清了涉源底数,发现丢失放射源案件1起,各类安全隐患194处,对其中的170处提出了立即整改意见,限期整改24处。积极推广建立民爆服务站,全区在农村三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已建立民爆服务站50个。全面整治娱乐服务场所。公安机关共查处存在违法经营问题的娱乐服务场所5 784家,其中取缔1 833家,吊销证照763家,责令停业整顿1 622家,限期整改1 027家,罚款和其它处理539家;查处违法案件2 122起,查处违法人员6 822名。与娱乐服务场所签订责任状7 146份。加大扫除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工作力度。部署开展了打痞除霸整顿农村社会治安专项行动。共打击各类痞霸3 473人,打掉痞霸团伙225个,成员888人;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 3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 637名;查处治安案件5 137起;整治治安混乱村(屯)628个、路段254条,整治农村治保会29 337个,整顿农村三小企业1 380个;收缴非法民用枪支359支,子弹10 481发,炸药51 981公斤,导火索27 305米,雷管26 333枚;查处迷信骗财案件73起,取缔各类邪教组织活动点126个,查处成员1 170名;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29起、赌博案件944起、毒品案件134起,查处涉毒人员387名。继续加强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围绕企业内部稳定工作,不断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立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责任制。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管理与整顿。按照金盾工程总体规划,启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首先在呼市地区进行试点。建立和加强出租汽车出城登记站的工作,呼市、包头、乌海、通辽、锡盟、兴安盟、乌盟等地共建立出城登记站49个,加大治安防控力度,直接防范、堵控严重侵害出租汽车犯罪案件17起。对保安服务业进行清理整顿。全区共查处各类黑保安36家、非法保安培训机构2家、清退不合格保安人员189人。制定并启动旅馆业住宿登记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划,在呼、包两地先行实施。

    【刑事犯罪侦查】  是年,全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 758起,其中现案25 639起,年前积案6 388起,外省区市案件5 731起,破案绝对数同比上升15.8%。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9 840名;打掉刑事犯罪团伙767个,成员2 916名;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总计7 9268万元。全区各级刑侦部门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技术手段,快速反应,重拳出击,有力地打击了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系列犯罪,及时侦破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手段惨忍的大案要案。认真开展刑警中队等级评定。通过考核评比,全区建成合格中队145个,优秀中队18个,其中3个申报全国模范刑警中队。充分依靠科技强警战略,推动刑侦专门手段和基础业务建设。全年全区刑事技术投入总计近2000万元,是历年来投入最大的一年。以基础业务建设年为契机,将规范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作为刑侦基础业务建设的重点,并狠抓工作制度机制氛围三个环节,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刑侦部门侦办案件的批捕率84.7%,移送起诉率93.5%,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地提高。

    【边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边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改进方法,强化工作落实。总队党委分别与各边防支队、边检站、指挥学校和总队机关司、政、后三个部门签订了《2000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级也将全年任务目标进一步量化细化、层层分解,逐级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在部队上下建立起横向到底、责任到人、赏罚分明的目标化管理体系。扎实做好各项边防业务工作。一是强化信息调研工作,掌握了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管边控边能力。破获刑事案件207起,查处治安案件337起,查处人员越界涉外事件13起19人(同比分别下降18.8%和51.3%),截获边境偷渡案件2起6人。三是严把口岸查控关,深化业务规范化建设。共检查出入境人员178万余人次(同比增长25.7%),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27万余辆(列、架、艘)次(同比增长14.9%),查获边控对象18人,查获偷渡案件108起、118人。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加快了基层建设步伐。全年下拨经费1.47亿元,保证了基层边防官兵正常的执勤、训练和生活开支。

    【消防管理】  是年,全区共发生火灾2 096起,死25人,伤59人,直接经济损失1 365.4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5%,死人下降50%,伤人下降2%,损失上升39%。全年全区部队共接警出动2 956次,其中扑救火灾1 928次,参加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重大执勤活动821次,共出动车辆5 447台(次),出动警力32 789人(次),抢救138人,抢救财产价值4 182.4万元。全区消防部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厅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大消防监督力度,保持了火灾形势的相对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6次大规模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地共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222次,落实整改经费6 031.3万元,集中整治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全年共开展大型安全检查300次,检查单位22 664个,填发各类法律文书22 778份,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57 374处,查处56 631处,查处率达98.7%,其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169处,查处169处,查处率达100%。责令停业整改143家,罚款12.78万元。全年共查处各类火灾1 531起,查处率达97.1%。全年共举办大型宣传活动204次,散发宣传材料77.34万份,组织文艺演出80场(次),有846万人次接受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技术监督和建审工作力度,严把消防设计、施工、验收关。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装修工程和建筑消防设施开展了检查和治理。全区各级消防部门共审核工程建筑面积741.28万平方米,总投资66.47亿元,参与审核项目1 232项,竣工验收685项、693.93万平方米,发审核意见书1 324份,提出整改意见4 025条,共检测消防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筑消防工程18个。

    【监管工作】  是年,全区监管工作紧紧围绕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监管民警队伍自身建设,保安全、促管理,全面实施监管场所等级化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展。顺利完成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安康医院三所一院归口监管部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监管场所等级化管理和看守所等级评定活动,监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提高了安全度。全年全区看守所共发生各类事故10起10人,比上年分别下降33.3%和50%,看守所事故率为0.32,低于目标值2.68个千分点。年内,评定一级看守所7个,二级看守所25个,三级看守所41个。

    【禁毒工作】  是年,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禁毒工作。自治区党委刘明祖书记主持召开常委会,亲自听取全区禁毒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全区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层层签订12.7万份禁毒工作责任状,基本上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继续加强调查摸底工作,将吸毒人员全部纳入工作视线并实行动态化管理。全区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为11 116名,其中新滋生(发现)的吸毒人员679人。全区共强制戒毒1 713人(次),劳教戒毒317人。进一步发挥社区禁吸戒毒监控帮教体系作用。强化缉毒侦查措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全区共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633起,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827名;缴获海洛因1.5千克,收缴鸦片7.1千克,缴获冰毒201.5千克,大麻成品、半成品及麻籽549千克,麻黄毒片38千克,安纳咖、安眠酮等毒品1 146千克。对全区麻黄草资源状况进行了调查,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加强麻黄素资源管理的意见,并对麻黄草的种植收割、运输一律实行许可证管理。禁毒宣传工作拓宽了领域,扩大了覆盖面。年内,全区禁毒宣传教育五个一工程全面启动,声势大、效果好。自治区公安厅投入101万元补贴资金,在全区101个旗县市区分别建起禁毒教育基地并已投入使用,受教育群众达165万余人。积极开展了无毒社区创建试点工作,对各旗县(区)、乡镇(办事处)和居(村)委会涉毒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取得了一定成效。

    【交通管理】  一是呼市、包头、通辽、海拉尔、东胜五个首批实施畅通工程的城市,认真贯彻公安部、建设部有关畅通工程的部署,党政重视,广泛宣传,很快掀起工作声势。五城市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二是深入推进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年内全区又创建平安大道11条,共计3 824公里。全区公安交警部门增设6个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强化对路面的控制力度。据统计,仅110国道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查处各类交通违章382 637起,救助遇险、危急人员1 756人(次),处置治安案件204起,查处刑事案件43起。三是启动实施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部分地区开始对驾驶员交通违章进行记分。四是加强源头管理,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各级交警部门始终把预防交通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抓源头、抓重点,严格驾驶员队伍的教育整顿,严格机动车年检审。围绕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协调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制作了一批有声势、有影响、有内容的宣传作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建设,全区共建交通安全文明村205个,交通安全文明学校237个。进一步深化处理交通事故阳光作业运行机制,指导并协助呼市、包头等地培训事故处理人员共580人,对290名事故处理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对部分地区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工作进行指导。五是圆满完成全国和自治区两会、春运等重大交通安全保卫任务。六是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围绕服务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公安交警部门制定了7条具体措施并付诸实施,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七是进一步清理整顿蒙O车辆和警车号牌,年内收回违反规定使用的号牌1 244副,注销档案的车辆187台,清理各类违规使用号牌车辆1 421台。八是加大对公路三乱的治理力度,多次派出工作组对民警执勤执法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继续保持了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公安科技】  是年,全区公安机关继续深入推进科技强警战略。成立了全区金盾工程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完成金盾工程的规划立项任务,形成《全区金盾工程设计方案》。向自治区政府申报并经主席办公会议决定,将金盾工程纳入西部大开发信息产业重点工程。加大对基层科技强警的支持力度。厅党委决定,将924万元国家财政专项扶贫款,用于贫困旗县的公安科技建设,为33个贫困旗县公安局配发了短缺、适用的科技器材。配合内蒙古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委、科协等部门,成功地组织第五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参加自治区赴赤峰宁城县科普万里行和科普下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科技强警金盾工程公安科技等科学知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科委的表扬。加强技术预防管理工作。依照国家《98强制性标准》,对全区50家防盗安全门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检测,检测率达100%。对合格的防盗安全门品牌分别在呼市晚报和内蒙古经济报上进行了公告。与呼市会展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举办2000中西部地区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展览会。完成盟市上报的安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材料审查工作。根据公安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实施细则。确定并向公安部申报内蒙古电子产品检验所为全区安防工程检验机构。

    【法制建设】  全区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借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机,结合三五普法考核验收和正在开展的三项教育活动,全区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成功地召开全区公安法制工作会议,总结全区十年来公安法制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研究分析公安法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法制工作的任务。二是认真作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的力度。据统计,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23起(含1999年未结15起),其中新受理608起,比1999年略有上升。年内已审结601起。各级公安机关出庭应诉84起,年内人民法院已审结69起,其中公安机关胜诉44起,占审结总数的6376%;变更7起,占10.14%;败诉9起,占13.04%;原告撤诉9起,占13.04%。年内发生国家赔偿案件4起,赔偿总金额为20.784万元。三是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追错力度,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和超期羁押、减刑、假释执法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对自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6月31日超期羁押的1 151人和对看守所、拘役所减刑、假释的1 022人的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找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使超期羁押和不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办理减刑假释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年内,全区公安机关办理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案件85起100人。有83名公安民警被追究违法办案责任,其中给予党纪、政纪或警纪处分28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此外,对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主体进行了重新确认并考核,有12 000余名民警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领了《行政执法证》,初步完成公安行政执法民警持证上岗工作。四是做好劳动教养审批工作,增强打击力度。2000年,全区共批准劳动教养3 099人,比1999年增加了6.3%。

    【打拐专项斗争】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是年4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体参战民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严打方针,不断加大打击、解救工作力度,打拐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战果。专项斗争期间,全区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859起;查获拐卖妇女犯罪团伙62个,涉及成员450人;抓获拐卖妇女儿童的在逃人员及犯罪嫌疑人11 065名,其中网上在逃人员124名,人贩子868名,买主10 073名;在抓获的11 065名在逃人员及犯罪嫌疑人中,刑拘49名,逮捕379名,劳教9 531名,移交外省37名,其他处理1 069名;解救被拐卖妇女10 848名,其中本国妇女10 735名,外国妇女27名;已遣返回原籍的350名,其中本国妇女331名,外国妇女19名;就地安置10 389名;解救被拐卖、失踪儿童86名。在打拐专项斗争全国评比中,自治区名列第13,受到了公安部的表彰奖励。在专项斗争中,自治区两名民警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赛音巴雅尔被自治区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称号。

    【出入境外事管理】  是年,全区公安出入境外事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实施西部大开发这一中心,不断完善和提高出入境外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是强化了境外人员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和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开放旗、县外管基层基础达标工作。全年又有16个开放旗县外管基层基础工作达到公安部《规范》要求,顺利完成了三年达标目标,全区81个开放旗县区全部达标。以住宿登记、户口申报为重点,加强了对临时来自治区境外人员住宿和社会面管理工作,对全区旗县区所在地以上涉外饭店、招待所严格落实了住宿登记、前台核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大、中城市涉外饭店住宿登记计算机管理建设。2000年,临时来自治区境外人员202 964人(次),比1999年增加2%。加强了常住境外人员管理。2000年,全区常住境外人员共454人,主要集中在16所大专院校和国家重点工程。在实现微机联网的基础上,重点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和信息反馈制度,提高了管理能力。依法及时查处了各类涉外案(事)件。年内,全区共发生涉外案(事)件119起、198人。其中,刑事案件21起、26人,治安案件17起、27人,涉外交通事故4起、5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76起、139人(非法旅行2起、3人,非法就业6起、17人,非法居留30起、54人,非法入境20起、35人,违反住宿管理规定18起、30人)。

    二是进一步深化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改革。以简化手续,放宽条件,减少审批层次为目标,下放多数因私出国审批权,减少了审批层次,进一步方便了申请人。审批办证照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遇有紧急特殊情况,可在3日办结或随到随办。淡化境外材料审核,以境内材料为主。2000年,全区共审批发证54 593人(次),比1999年33 247人(次)增加64%。进行了审批工作改革,实行分工负责、相互监督的审批程序。将受理、审批、制证分离,单设机构,分工负责,互相监督,完善了内部制约制度。进一步强化警务公开,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加强了赴港澳定居审批工作,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及《关于2000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审批办法的通知》规定,全年共批准自治区公民赴港澳定居50人。在加强赴港澳定居审批工作的同时,着眼于服务西部大开发,放宽了自治区企业人员赴港商务签注条件,受到了企业界人士好评。全年共审批赴港商务签注31人,比上年6人增加25人。按照公安部要求,经组织培训和具体部署,于12月15日顺利启用97版护照,完成了新、旧护照的过渡。加大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力度,重点查处了弄虚作假、制贩假证及偷渡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全年共发现和查处外省、市公民弄虚作假、在自治区企图异地办证等案件17起、31人,查处率100%。

    三是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公安外事工作。2000年是自治区公安外事工作实现上台阶的一年。在继续巩固发展边境地区警务交往与合作基础上,重点加强与俄、蒙警方的实质性交往与合作,二连、满洲里等口岸地区两国警方互相协助追捕逃犯;边境旅游和边贸交通车辆管理方面制定了一些协议;举办了首届蒙古国刑事警察业务培训班,在内蒙古警校为蒙古国10名高、中级刑事技术人员举办一期为期15天的刑事技术培训班,在刑事技术合作领域开辟了新的合作途径。实现俄远东地区警方与内蒙古公安厅高层次互访。8月份,公安厅副厅长宋建中为团长的内蒙古公安厅代表团访问了俄赤塔州内务局。11月份,俄赤塔州内务局副局长达维登卡·阿里别尔·伊万诺维奇为团长的代表团回访了内蒙古公安厅。6月份,公安厅接待了泰国警方代表团,交流和商谈了合作事宜。8月份,呼市公安局组团出访蒙古国乌兰巴托。11月份,满洲里市公安局派代表队参加了俄赤塔州内务局举办的警方体育运动会。

    四是进一步加强出入境情报信息工作。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普遍确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情报信息工作,重点加强了重特大涉外案(事)件和影响较大的涉外问题及重要情况的及时收集、上报、跟踪、反馈和续报工作。加强了对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编辑上报工作,不断提高情报信息的利用率。全年基层公安机关向厅出入境管理处上报信息310条。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深化争创人民满意活动。狠抓业务培训,年内多数盟市都举办以会代训、座谈会等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对盟市级专职出入境管理干部进行了业务知识测评,合格率达100%。在窗口单位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下大力抓了警务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设立了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意见簿(箱),强化外部监督。同时在受理、审核、审批、制证、用印、发证等各个环节相互制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凡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于特别紧急的,在当日就办结完毕,兑现了服务承诺。

    【典型经验】  公安部10月31日至11月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警衔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内蒙古公安厅做了警衔管理经验交流典型发言:《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规范管理,使警衔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我区公安队伍正规划建设服务》。

    公安部11月29~3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召开部分省(区、市)公安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会上内蒙古公安厅作了《突出重点,规范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行全员竞争上岗》的典型发言。

    国家禁毒办4月28日召开全国禁种铲毒工作电话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在会上介绍近几年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情况和经验。

    公安部发出《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取缔非法经文班的情况通报》(公发〔2000〕919号),向全国部分省市公安机关推广了内蒙古自治区取缔非法经文班的情况和做法。

    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9月24~26日在深圳召开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内蒙古综治委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厅)在会上作了题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积极开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局面》的经验介绍。

    公安部6月13~16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全国户口整顿工作会议,内蒙古公安厅在会上作了题为《积极行动,充分准备,为全面完成第五次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任务奠定基础》的经验介绍。

    公安部3月14日出入境管理局召开的全国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会议上,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作了大会发言,介绍了近年来抓边检干部队伍建设的做法与经验。

    2月份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在广西南宁召开全国公安现役工作座谈会,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在会上介绍了现役干部定量科学考核方法。

    12月19日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召开的全区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公安厅办公室就信息工作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经验。

    6月初在自治区召开的全区档案利用工作会议上公安厅办公室介绍了经验;10月31日,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公安档案工作会议上,公安厅办公室代表西部地区作了典型发言。

    公安厅分别在全区企业减负工作会议、全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区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和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12月在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呼市地区中专学校校长会议上,内蒙古警校介绍了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杨文  高建英  胡峰  刘乃成  李润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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