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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卷

  • 检察
  •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名录】

    检 察 长:王尚罗

    副检察长:马云凌(蒙古族)  于江  管炳东  周忠清

    【概况】  2000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自觉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高检院和自治区党委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确定的坚持方针,强化职能,深化改革,抓好基层的总体思路,积极参与、主动服务西部大开发,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五好两满意建设全面推进,为全区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开创新世纪检察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刑事检察】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旗帜鲜明地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积极参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痞除霸、反走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假币犯罪、打击骗取国家退税、扫黄打非等严打整治斗争和治理行动,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及时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8 957件13 368人,经审查批捕7 505件10 869人,其中重特大犯罪嫌疑人3 80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9 769件14 616人,经审查,起诉7 965件11 41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被告3 829人。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发现漏犯余罪追捕36人,追诉47人。

    【反贪工作】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健康发展。全年共初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 073件,立案侦查745件。同比分别上升28.8%、30.7%,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罪案634件,同比上升21.5%,查办渎职罪案111件,同比上升131.3%。

    【诉讼监督】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顺应人民群众解决司法不公的呼声,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05件,公安机关直接立案60件,两项同比上升60.7%;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依法不批捕2 489人,不起诉754人,退回补充侦查4 450人,纠正侦查中的违法现象81件;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对法院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依法抗诉130件,法院已审结42件,改判25件;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超期羁押的依法纠正1 063件,查处监改场所干警职务犯罪案件7件;进一步加强刑事申诉检察:共立案复查221件,在已办结的133件中;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共受理案件2 413件,立案审查129件,抗诉315件,法院已审结304件,发回重审188件,改判93件。各地把发现和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作为强化诉讼监督的重要措施,全年共查办司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罪案80件113人,其中滥用职权、私放在押人员的9件11人;玩忽职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的13件18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枉法追诉裁判的21件25人;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的32件53人。

    【检察改革】  为激发活力,促进机制创新,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实施高检院《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以及自治区院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经过资格考试、能力测试和考核,在起诉部门确定275名主诉检察官,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各盟市(分)院和基层院全面推行。自侦部门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控申部门、民行部门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开始在部分盟市(分)院和基层院试行。检务公开进一步拓展,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开始试点,民行抗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全面推行。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及时提供咨询服务,为依法正确处理疑难案件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落聘待岗,领导干部分工轮换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干警轮岗,任职回避等项人事改革在各地进一步深化。目前,自治区院和10个盟市(分)院,82个基层院实行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7个盟市(分)院和72个基层院实行双向选择,8个盟市(分)院和68个基层院实行岗位交流,科技强检工作在不少地方开始起步,自治区院与高检院一线专线网数字化改造工程已经完工。

    【队伍建设】  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各盟市(分)院和基层院分别集中进行三讲教育,在思想、组织、纪律上取得明显进步,广大干警从中受到深刻教育。深入开展坚持和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学习大讨论,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若奋斗三个教育,广大干警普遍增强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机遇意识、服务意识。在强化打击、监督、预防、保护四项职能,为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制环境、管理服务环境、投资创业环境,保障国企改革发展等方面形成共识。自治区院参与组织部、政法委对盟市(分)院领导班子进行的届中考察。年内先后调整充实了46个院的领导班子,使32个院配备了35岁左右的班子成员,24个院的班子充实了法律专业人才。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先后选派22人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组织824人到自治区检察干校培训,各盟市(分)院分别培训2 551人,选派8人到高检院及区内外基层院挂职锻炼。年内有483人法律大专毕业,有315人法律后期本科毕业。目前,50岁以下检察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达70%,法律大专的达449%,同比分别上升8和98个百分点,另有1599名干警参加法律函授、电大学习。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进行警示教育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办案责任制和违法办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坚持不懈地狠抓各项从严治检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办案第一线和8小时以外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广大干警严格遵守中政委4条禁令和高检院9条卡死硬性规定,廉洁从检10项纪律,严格执法,文明办案,违法办案现象明显减少。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17人,占干警总数的2.6。其中受党政纪处理的1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被调离检察机关的3人。年内共有1 480名干警和429个集体受到表彰,其中地方党政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414名,先进集体225个。

    【争创活动】  从检察工作重在基层,功在基础的实际出发,把全面推进五好两满意争创活动作为载体凝聚人心,统揽全局,拉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围绕从1999年起,用3年时间把绝大多数基层院建成五好院的总体目标,按照自治区院提出的重点突破,全力攻坚,坚持标准,丰富内涵,动态管理,滚动发展的要求,各地在攻坚上加力度,在落实上用气力,在成效上上功夫。自治区院和各盟市(分)院继续坚持检察长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定点联系、责任到人,业务处室包项指导,对口帮扶,两级院共抽调141人组成51个工作组进驻38个院进行具体帮促,下派5名干部兼任基层院副检察长,帮助开展工作。贫困地区检察院和后进检察院变压力为动力,攻坚力度不断加大,干警精神风貌和机关形象明显改变。全区1999年建成49个五好院,20个人民满意院之后,是年又建成42个五好院,20个人民满意院,涌现出30名人民满意检察干警。自治区院和盟市(分)院机关争创五好处室活动全面铺开,扎实进行,共有30个处室达到五好标准,有力地推动了机关形象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随着五好两满意争创活动的不断深化,其载体作用在全区检察系统日益凸现:一是促进了办案工作,强化检察职能;二是规范办案工作,严肃执法纪律;三是得到党政领导重视支持,优化执法环境;四是促进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自治区院协同党委宣传部、政法委、内蒙古记协及数十家新闻单位于去年11~12月共同开展公正执法草原行活动,收到较好效果。

    (薛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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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名录】

    检 察 长:王尚罗

    副检察长:马云凌(蒙古族)  于江  管炳东  周忠清

    【概况】  2000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自觉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高检院和自治区党委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确定的坚持方针,强化职能,深化改革,抓好基层的总体思路,积极参与、主动服务西部大开发,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五好两满意建设全面推进,为全区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开创新世纪检察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刑事检察】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旗帜鲜明地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积极参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痞除霸、反走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假币犯罪、打击骗取国家退税、扫黄打非等严打整治斗争和治理行动,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及时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8 957件13 368人,经审查批捕7 505件10 869人,其中重特大犯罪嫌疑人3 80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9 769件14 616人,经审查,起诉7 965件11 41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被告3 829人。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发现漏犯余罪追捕36人,追诉47人。

    【反贪工作】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健康发展。全年共初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 073件,立案侦查745件。同比分别上升28.8%、30.7%,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罪案634件,同比上升21.5%,查办渎职罪案111件,同比上升131.3%。

    【诉讼监督】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顺应人民群众解决司法不公的呼声,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05件,公安机关直接立案60件,两项同比上升60.7%;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依法不批捕2 489人,不起诉754人,退回补充侦查4 450人,纠正侦查中的违法现象81件;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对法院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依法抗诉130件,法院已审结42件,改判25件;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超期羁押的依法纠正1 063件,查处监改场所干警职务犯罪案件7件;进一步加强刑事申诉检察:共立案复查221件,在已办结的133件中;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共受理案件2 413件,立案审查129件,抗诉315件,法院已审结304件,发回重审188件,改判93件。各地把发现和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作为强化诉讼监督的重要措施,全年共查办司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罪案80件113人,其中滥用职权、私放在押人员的9件11人;玩忽职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的13件18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枉法追诉裁判的21件25人;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的32件53人。

    【检察改革】  为激发活力,促进机制创新,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实施高检院《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以及自治区院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经过资格考试、能力测试和考核,在起诉部门确定275名主诉检察官,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各盟市(分)院和基层院全面推行。自侦部门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控申部门、民行部门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开始在部分盟市(分)院和基层院试行。检务公开进一步拓展,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开始试点,民行抗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全面推行。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及时提供咨询服务,为依法正确处理疑难案件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落聘待岗,领导干部分工轮换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干警轮岗,任职回避等项人事改革在各地进一步深化。目前,自治区院和10个盟市(分)院,82个基层院实行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7个盟市(分)院和72个基层院实行双向选择,8个盟市(分)院和68个基层院实行岗位交流,科技强检工作在不少地方开始起步,自治区院与高检院一线专线网数字化改造工程已经完工。

    【队伍建设】  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各盟市(分)院和基层院分别集中进行三讲教育,在思想、组织、纪律上取得明显进步,广大干警从中受到深刻教育。深入开展坚持和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学习大讨论,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若奋斗三个教育,广大干警普遍增强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机遇意识、服务意识。在强化打击、监督、预防、保护四项职能,为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制环境、管理服务环境、投资创业环境,保障国企改革发展等方面形成共识。自治区院参与组织部、政法委对盟市(分)院领导班子进行的届中考察。年内先后调整充实了46个院的领导班子,使32个院配备了35岁左右的班子成员,24个院的班子充实了法律专业人才。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先后选派22人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组织824人到自治区检察干校培训,各盟市(分)院分别培训2 551人,选派8人到高检院及区内外基层院挂职锻炼。年内有483人法律大专毕业,有315人法律后期本科毕业。目前,50岁以下检察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达70%,法律大专的达449%,同比分别上升8和98个百分点,另有1599名干警参加法律函授、电大学习。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进行警示教育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办案责任制和违法办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坚持不懈地狠抓各项从严治检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办案第一线和8小时以外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广大干警严格遵守中政委4条禁令和高检院9条卡死硬性规定,廉洁从检10项纪律,严格执法,文明办案,违法办案现象明显减少。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17人,占干警总数的2.6。其中受党政纪处理的1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被调离检察机关的3人。年内共有1 480名干警和429个集体受到表彰,其中地方党政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414名,先进集体225个。

    【争创活动】  从检察工作重在基层,功在基础的实际出发,把全面推进五好两满意争创活动作为载体凝聚人心,统揽全局,拉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围绕从1999年起,用3年时间把绝大多数基层院建成五好院的总体目标,按照自治区院提出的重点突破,全力攻坚,坚持标准,丰富内涵,动态管理,滚动发展的要求,各地在攻坚上加力度,在落实上用气力,在成效上上功夫。自治区院和各盟市(分)院继续坚持检察长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定点联系、责任到人,业务处室包项指导,对口帮扶,两级院共抽调141人组成51个工作组进驻38个院进行具体帮促,下派5名干部兼任基层院副检察长,帮助开展工作。贫困地区检察院和后进检察院变压力为动力,攻坚力度不断加大,干警精神风貌和机关形象明显改变。全区1999年建成49个五好院,20个人民满意院之后,是年又建成42个五好院,20个人民满意院,涌现出30名人民满意检察干警。自治区院和盟市(分)院机关争创五好处室活动全面铺开,扎实进行,共有30个处室达到五好标准,有力地推动了机关形象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随着五好两满意争创活动的不断深化,其载体作用在全区检察系统日益凸现:一是促进了办案工作,强化检察职能;二是规范办案工作,严肃执法纪律;三是得到党政领导重视支持,优化执法环境;四是促进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自治区院协同党委宣传部、政法委、内蒙古记协及数十家新闻单位于去年11~12月共同开展公正执法草原行活动,收到较好效果。

    (薛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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