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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卷

  • 国土资源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领导名录】

      长:韩云彬(蒙古族)

    副厅长:黄·阿拉腾别立格(蒙古族 2月任职 正厅级)

    郭战英

    王庆良

    ***(蒙古族 2月任职)

    元重举(蒙古族 2月任职)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是根据国家政府机构改革精神,由原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厅合并,自治区测绘局并入组建的政府组成部门。于200047日批准成立,机关设17个处室,共86人。现有直属事业单位11个,其中正厅级1个、副厅级2个,处级8个。职工总数20 969人,其中在职职工12 330人,离退休职工8 639人。职工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86人,具有中级职称的2 368人,具有初级职称的1 784人。

    内蒙古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部边疆,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降水量小,自然条件较差,具有土地面积大,但可供利用面积少,瘠薄地多、基本农田少,草场退化、土地沙化问题比较严重等特点。全区共有耕地75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人均4.8亩;牧草地6 660.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3%,人均42.3亩;林地2 04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3%,人均13亩;建设用地148.1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3%,人均0.9亩;未利用土地1 745.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人均11.1亩。

    内蒙古自治区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品种齐全,储量丰富。已发现各类矿产(矿种)134种,探明一定储量并列入储量表的矿产有92种。有63种矿产的保有储量居全国前十位,其中有29种矿产的保有储量居全国前三位。稀土矿占全国储量的93.63%,铌矿、钽矿分别占全国储量的71.83%24.19%,锗矿占全国储量的30.77%,煤矿占全国储量的22.42%,萤石矿占全国储量的21.29%,天然碱占全国储量的17.12%,铬铁矿占全国储量的17.32%。全区各类矿产保有储量潜在总价值为13.41万亿元。其中能源矿产为11.52万亿元,占潜在总价值的85%;金属矿产为0.7万亿元,占5.2%;非金属矿产为1.19万元,占8.8%。全区人均拥有矿产资源的潜在价值为56.73万元。全区矿产资源具有贫矿多、富矿少,共伴生矿多、难选难冶矿多的特点。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利用  2000年,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完成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和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两个旗县级农用地分等定级试点工作,召开分等定级现场会,交流和推广试点经验。完成土地大调查的野外作业工作,并进入成果整理阶段。土地变更调查任务全面完成。完成5盟、96个旗县(市区)的地籍调查工作。

    土地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12个盟市、92个旗县以及1 521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完成编制任务并全部进入实施阶段。编制西部大开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2000年至2010年全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退耕、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牧业结构调整与基本农田、基本草牧场保护、土地综合整治、旅游资源开发与用地、土地整理与复垦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规划,为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了决策依据。

    耕地保护  是年,全区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法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0.3%。开展了基本农田、基本草牧场的划区定界工作,重点对以往划区定界成果进行检查和修正。加大耕地的保护力度,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全年审查办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项目177件,共占用耕地580.2公顷,实际补充耕地588.3公顷,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由于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建设工程,全区2000年度耕地总量有所减少,保持耕地、草地、林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加强对存量土地的开发整理工作,研究、论证并上报8个复垦项目,实施复垦整理项目3项,争取国家投资300万元,盘活了存量土地。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

    建设用地  2000年,共审批建设用地2 742.5925公顷,重点满足了公路、桥梁、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支持了全区的经济建设。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缴工作开始启动,有效控制了供地规模,抑制盲目的用地需求,增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能力,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

    土地市场  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管理,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全年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年地租等土地收益6.86亿元。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用地的处置工作,全年审批办理包钢集团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事宜,对9家国有企业改制中涉及到的3 234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结果确认,依法处置土地资产22 754万元。重点查处土地二级市场的非法转让,清理闲置土地,遏制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现象。

    土地执法监察  是年,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2000年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 592件,涉及土地面积841.44公顷,其中耕地72.4公顷。全年全区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 444件,涉及土地面积812.13公顷,其中耕地71.80公顷。分别占发现的94.3%96.5%99.2%2000年处理结案2 353件,涉及土地面积750.55公顷,其中耕地70.74公顷,分别占立案的96.2%92.4%98.5%。全年追缴罚没款288.14万元。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部分盟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了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继续开展“三无”苏木乡镇和“土地执法模范县”的活动。对中西部6个盟市的26个乡镇(苏木)进行“三无”苏木乡镇评比的检查验收工作,提高“三无”苏木乡镇的工作质量,为自治区依法批地、依法管地、依法用地,预防土地违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土地宣传  625日,全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全国第十个土地日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丰富多彩,达到预期目的。整个活动期间,共张贴标语数十张,悬挂条幅、横幅数百条,发表领导署名文章3篇,接受记者专访两次,发放宣传材料数千份,举办座谈及演讲会各1次。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

    土地大调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大调查的工作部署,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及时进行落实,召开全区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大调查工作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到会并讲话。确保了土地资源大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年共投入资金380万元进行土地资源的调查评价,基本查清全区的坡耕地、耕地后备资源等土地资源赋存情况,并在生态退耕、沙漠治理和生态移民调查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到2000年末,全区共有6°~15°的坡耕地85.7万公顷;15°~25°坡耕地10.1万公顷;大于25°坡耕地0.8025万公顷。耕地后备资源25.4万公顷。

    配合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大调查,进行200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投入170万元,查清全区土地的利用现状。

     

    【矿产资源管理】 

    基础地质工作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2000年共实施基础地质大调查项目14项,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1 545平方公里,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3 000平方公里,1/20万化探扫面8 400平方公里,1/20万区域重力扫面12 520平方公里,1/5万化探3 283平方公里。

    地质找矿  全年实施矿产地质勘查15项,完成钻探5 311米,平巷145.3米,浅井431.2,槽探31 836.3立方米。其中:大青山矿产勘查在卯独庆金矿区揭露2号金矿体,控制长度800,确定了3处矿化层位;阿盟朱拉扎嘎矿产勘查发现多处金矿化点;圈出7处多金属成矿预测区;新发现后达赖沟金矿、水泉铜、铅、锌矿、种地窑子金矿、新地沟金矿、陈家杖子金矿及板户梁方沸石矿等一批重要矿产地。

    水工环地质勘查  全年安排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项目9项,完成水文钻探3 811米,水文调查面积39 226平方公里。其中,卓子山地区通过物探手段,基本掌握水文地质情况,有望实现找水突破;呼市地区第一口地热普查井顺利完成了施工任务,自流量达到110立方米/日,井口温度达50℃,水质较好,有4项指标达到医疗矿泉水标准;环境地质工作开始起步,完成了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对包头市西柳沟、扎兰屯市炭窑沟两处泥石流进行了勘查评价工作,为进一步治理提供依据。

    重大地质成果  是年,新发现产于伊盟泥炭中的腐植酸,这一新矿种的发现,使全区矿种达到134种。油气找矿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在伊盟发现苏里格天然气田,已探明气田总储量达5 000亿立方米,属超大型天然气田,为内蒙古早日成为全国油气大省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地质科学研究  是年,共组织申报国土资源部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项目23项,内容涉及地质科研、环境保护、成果汇编等多方面,上述项目均按计划实施。与区外5家科研机构共同承担了7项科技合作项目,部分项目取得突出成果。

    地勘产业经济  是年,内蒙古地勘局实现总收入30 639万元,人均收入3.18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0.05%5.3%;完成生产增加值14 736万元,较上年增长12.6%,人均生产增加值1.53万元,较上年增长17.7%;全年实现节约与收益54.08万元,比上年净增501万元,实现了扭亏为盈。职工人均年收入6 300元,亏损二级单位由1999年的13个减少到6个。

    矿业开发仍以黄金开发为主,延伸到了铅、锌、萤石、硫铁矿等矿种。全年生产黄金273.87公斤,硫铁矿1.78万吨,实现矿业收入2 400万元。工程勘察施工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增加了投入,使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明显增强,全局施工队伍的资质建设、施工质量和服务领域有较大的加强和拓宽。全年实现收入6 124万元,较上年增长13.4%,实现利润67万元。多种经营状况明显好转,以房地产开发为重点,大力开展经济适用住宅建设和商业用房开发,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全局实现多种经营收入6 121万元,实现利润30万元。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级领导、矿业权人的宣传工作,增强依法管矿、依法办矿的意识。利用“四二二”地球日的宣传机会,开展面向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印发宣传品、报刊近1万份,张贴宣传画近千张,悬挂横幅、标语数十条,使社会各界矿产资源国有意识,依法保护、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矿业秩序治理与维护  是年,把维护全区矿业秩序,引导矿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重点,调整领导小组,制定矿业秩序根本好转规划,指导各盟市及重点旗县开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为实现全区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目标奠定很好的基础。同时,针对河道采砂及钨矿、稀土矿开采的混乱局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整顿力度,扭转局部混乱的局面,对整顿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清理和查处,结案率达到95%

    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矿山年检工作顺利完成,国有矿山自检率为94.3%,抽检率达65.2%;非国有重点矿山自检率达85.3%,抽检率达64.3%;“三率”指标的制订工作进展顺利,国有企业制定率达到100%,乡镇集体企业达到91.2%;对87家矿山企业“三率”指标进行了制订与修订工作,全区“三率”指标考核率达到73%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  是年,全区各级地矿行政管理部门从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益出发,落实三级征收的工作体制,强化稽查、处罚措施,极大地控制了拖欠漏交拒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现象,使全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面达到100%。全年完成资补费征收2 250万元,为计划的150%。返还资补费管理方面,强化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有效地防范了截留、坐支资补费现象。除为强化地矿行政工作所需补充费用外,从取之于矿、用之于矿出发,仅自治区本级即投入矿产资源补偿费111万元,安排地方地质勘查项目18个,有效地解决了一些贫困地区矿产资源家底不清、矿业发展滞后的问题。

    矿业权管理  在依法登记办理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方面,2000年共受理勘查登记260项,颁发勘查许可证210个;受理地质调查登记申请15项,依法颁发地质调查许可证13个。颁发采矿许可证24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9个,划定矿区范围13个。

    采矿证换证工作进展顺利。按换证要求进行资料对比和查证工作,发现240个矿权设置重叠问题,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全年已完成换证4 465家,占应换证的94%

    在矿业权纠纷调处方面,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全年受理矿权纠纷6起,均依法进行了调处。其中,赤峰大井铜矿区长达15年的矿权纠纷问题,经积极协调,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内蒙古与宁夏两个自治区交界处矿业纠纷这一久拖不决的问题,在国土资源部的协调下,出现了向最终解决方面迈进的好势头。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固体矿产储量套改,是内蒙古自治区2000年度储量管理的中心工作。面对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的客观现实,全区地矿行政管理部门克服困难,齐心协力,通过业务培训,现场观摩,为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全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第一阶段33种主要矿产、807处矿产地的固体矿产储量套改工作任务,为最终完成套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地质环境管理  在地质遗迹保护方面,全面加强了全区地质遗迹的调查、保护工作,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地质遗迹调查报告》,基本查清全区地质遗迹的基本情况。编制《内蒙古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完成鄂托克旗恐龙足迹化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阿尔山市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乌盟四子王旗地质剖面自然保护区及犀牛化石自然保护区等7个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任务。

    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组织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重点地区、矿山以及分批恢复生态的计划。根据《规划》,选择“内蒙古石拐矿区环境恢复”和“内蒙古白乃庙铜矿环境恢复”两个影响较大、较为典型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并通过国土资源部的审查,上报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待批。

    西北找水  72日,国土资源部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了西北七省区找水座谈会。会议总结西北找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找水工作,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副部长鹿心社,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出席了会议。在这次会议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在调整退耕指标,保护耕地、林地、草牧场总量动态平衡,在缺水地区以及鄂尔多斯盆地地下水勘查方面,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

     

    【测绘行政管理】  2000年是全区测绘行政进一步加强的一年。一年来,开展了测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完成10个甲级测绘单位的初审和80%的乙级测绘单位审查换证工作。基础测绘工作进展顺利,累计完成1/1万比例尺地形图测量1 092幅;研究制订《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测绘“十五”计划和2050年长期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卫星应用测绘领域“十五”计划和15年长期规划》。审核了20幅地图编制出版项目,组织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地图。

     

    【省级国土资源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4号)精神,由原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土地管理局撤并、内蒙古测绘局行政职能并入组建的内蒙古国土资源厅于72日正式挂牌成立。国土资源部田凤山部长、鹿心社副部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出席了挂牌仪式。机构改革中精简比例达56%,实现了机关干部政治素质高、学历高、知识结构优化的改革目标,形成了集中、统一、高效的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法制建设】  2000年,在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调研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地热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全区实施土地资源管理和地热资源管理,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起草《内蒙古自治区矿泉水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已分别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人大环资委,要求列入2001年的立法计划。“三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任务,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普法办的抽查和验收,获得较高评价。

     

    【行风建设】  重点加强了树行业新风建设,对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法制观念、改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的教育,制订了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将办事程序、条件、所需要件及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把行政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通过一年的努力,有效地杜绝了权力部门“吃、拿、卡、要”现象,清除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避免和防范了权力的滥用,做到了群众满意和社会满意。

     

    【定点包扶工作】  经过全年的不懈努力,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对口包扶贫困村的任务全面完成,在呼盟莫力达瓦旗哈列图村投资10万元,为该村打了深水井,购置了种籽、化肥、柴油,协助开办了采矿场;在通辽市科左中旗乌兰花苏木张家窑村投入12万元,购置了种籽、化肥、柴油,打深水井10眼,改造基本农田、整理土地2 900亩;在乌盟察右中旗投入支教专款79 000元,改善了该旗职业高中的办学条件。通过一年的扶贫工作,包扶村农民吃、穿、住、医疗及子女上学问题基本解决,达到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提出的扶贫工作“五个确保”要求,受到包扶村农民的赞誉。

    (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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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领导名录】

      长:韩云彬(蒙古族)

    副厅长:黄·阿拉腾别立格(蒙古族 2月任职 正厅级)

    郭战英

    王庆良

    ***(蒙古族 2月任职)

    元重举(蒙古族 2月任职)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是根据国家政府机构改革精神,由原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厅合并,自治区测绘局并入组建的政府组成部门。于200047日批准成立,机关设17个处室,共86人。现有直属事业单位11个,其中正厅级1个、副厅级2个,处级8个。职工总数20 969人,其中在职职工12 330人,离退休职工8 639人。职工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86人,具有中级职称的2 368人,具有初级职称的1 784人。

    内蒙古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部边疆,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降水量小,自然条件较差,具有土地面积大,但可供利用面积少,瘠薄地多、基本农田少,草场退化、土地沙化问题比较严重等特点。全区共有耕地75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人均4.8亩;牧草地6 660.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3%,人均42.3亩;林地2 04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3%,人均13亩;建设用地148.1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3%,人均0.9亩;未利用土地1 745.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人均11.1亩。

    内蒙古自治区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品种齐全,储量丰富。已发现各类矿产(矿种)134种,探明一定储量并列入储量表的矿产有92种。有63种矿产的保有储量居全国前十位,其中有29种矿产的保有储量居全国前三位。稀土矿占全国储量的93.63%,铌矿、钽矿分别占全国储量的71.83%24.19%,锗矿占全国储量的30.77%,煤矿占全国储量的22.42%,萤石矿占全国储量的21.29%,天然碱占全国储量的17.12%,铬铁矿占全国储量的17.32%。全区各类矿产保有储量潜在总价值为13.41万亿元。其中能源矿产为11.52万亿元,占潜在总价值的85%;金属矿产为0.7万亿元,占5.2%;非金属矿产为1.19万元,占8.8%。全区人均拥有矿产资源的潜在价值为56.73万元。全区矿产资源具有贫矿多、富矿少,共伴生矿多、难选难冶矿多的特点。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利用  2000年,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完成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和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两个旗县级农用地分等定级试点工作,召开分等定级现场会,交流和推广试点经验。完成土地大调查的野外作业工作,并进入成果整理阶段。土地变更调查任务全面完成。完成5盟、96个旗县(市区)的地籍调查工作。

    土地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12个盟市、92个旗县以及1 521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完成编制任务并全部进入实施阶段。编制西部大开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2000年至2010年全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退耕、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牧业结构调整与基本农田、基本草牧场保护、土地综合整治、旅游资源开发与用地、土地整理与复垦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规划,为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了决策依据。

    耕地保护  是年,全区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法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0.3%。开展了基本农田、基本草牧场的划区定界工作,重点对以往划区定界成果进行检查和修正。加大耕地的保护力度,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全年审查办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项目177件,共占用耕地580.2公顷,实际补充耕地588.3公顷,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由于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建设工程,全区2000年度耕地总量有所减少,保持耕地、草地、林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加强对存量土地的开发整理工作,研究、论证并上报8个复垦项目,实施复垦整理项目3项,争取国家投资300万元,盘活了存量土地。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

    建设用地  2000年,共审批建设用地2 742.5925公顷,重点满足了公路、桥梁、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支持了全区的经济建设。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缴工作开始启动,有效控制了供地规模,抑制盲目的用地需求,增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能力,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

    土地市场  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管理,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全年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年地租等土地收益6.86亿元。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用地的处置工作,全年审批办理包钢集团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事宜,对9家国有企业改制中涉及到的3 234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结果确认,依法处置土地资产22 754万元。重点查处土地二级市场的非法转让,清理闲置土地,遏制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现象。

    土地执法监察  是年,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2000年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 592件,涉及土地面积841.44公顷,其中耕地72.4公顷。全年全区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 444件,涉及土地面积812.13公顷,其中耕地71.80公顷。分别占发现的94.3%96.5%99.2%2000年处理结案2 353件,涉及土地面积750.55公顷,其中耕地70.74公顷,分别占立案的96.2%92.4%98.5%。全年追缴罚没款288.14万元。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部分盟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了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继续开展“三无”苏木乡镇和“土地执法模范县”的活动。对中西部6个盟市的26个乡镇(苏木)进行“三无”苏木乡镇评比的检查验收工作,提高“三无”苏木乡镇的工作质量,为自治区依法批地、依法管地、依法用地,预防土地违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土地宣传  625日,全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全国第十个土地日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丰富多彩,达到预期目的。整个活动期间,共张贴标语数十张,悬挂条幅、横幅数百条,发表领导署名文章3篇,接受记者专访两次,发放宣传材料数千份,举办座谈及演讲会各1次。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

    土地大调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大调查的工作部署,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及时进行落实,召开全区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大调查工作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到会并讲话。确保了土地资源大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年共投入资金380万元进行土地资源的调查评价,基本查清全区的坡耕地、耕地后备资源等土地资源赋存情况,并在生态退耕、沙漠治理和生态移民调查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到2000年末,全区共有6°~15°的坡耕地85.7万公顷;15°~25°坡耕地10.1万公顷;大于25°坡耕地0.8025万公顷。耕地后备资源25.4万公顷。

    配合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大调查,进行200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投入170万元,查清全区土地的利用现状。

     

    【矿产资源管理】 

    基础地质工作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2000年共实施基础地质大调查项目14项,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1 545平方公里,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3 000平方公里,1/20万化探扫面8 400平方公里,1/20万区域重力扫面12 520平方公里,1/5万化探3 283平方公里。

    地质找矿  全年实施矿产地质勘查15项,完成钻探5 311米,平巷145.3米,浅井431.2,槽探31 836.3立方米。其中:大青山矿产勘查在卯独庆金矿区揭露2号金矿体,控制长度800,确定了3处矿化层位;阿盟朱拉扎嘎矿产勘查发现多处金矿化点;圈出7处多金属成矿预测区;新发现后达赖沟金矿、水泉铜、铅、锌矿、种地窑子金矿、新地沟金矿、陈家杖子金矿及板户梁方沸石矿等一批重要矿产地。

    水工环地质勘查  全年安排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项目9项,完成水文钻探3 811米,水文调查面积39 226平方公里。其中,卓子山地区通过物探手段,基本掌握水文地质情况,有望实现找水突破;呼市地区第一口地热普查井顺利完成了施工任务,自流量达到110立方米/日,井口温度达50℃,水质较好,有4项指标达到医疗矿泉水标准;环境地质工作开始起步,完成了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对包头市西柳沟、扎兰屯市炭窑沟两处泥石流进行了勘查评价工作,为进一步治理提供依据。

    重大地质成果  是年,新发现产于伊盟泥炭中的腐植酸,这一新矿种的发现,使全区矿种达到134种。油气找矿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在伊盟发现苏里格天然气田,已探明气田总储量达5 000亿立方米,属超大型天然气田,为内蒙古早日成为全国油气大省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地质科学研究  是年,共组织申报国土资源部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项目23项,内容涉及地质科研、环境保护、成果汇编等多方面,上述项目均按计划实施。与区外5家科研机构共同承担了7项科技合作项目,部分项目取得突出成果。

    地勘产业经济  是年,内蒙古地勘局实现总收入30 639万元,人均收入3.18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0.05%5.3%;完成生产增加值14 736万元,较上年增长12.6%,人均生产增加值1.53万元,较上年增长17.7%;全年实现节约与收益54.08万元,比上年净增501万元,实现了扭亏为盈。职工人均年收入6 300元,亏损二级单位由1999年的13个减少到6个。

    矿业开发仍以黄金开发为主,延伸到了铅、锌、萤石、硫铁矿等矿种。全年生产黄金273.87公斤,硫铁矿1.78万吨,实现矿业收入2 400万元。工程勘察施工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增加了投入,使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明显增强,全局施工队伍的资质建设、施工质量和服务领域有较大的加强和拓宽。全年实现收入6 124万元,较上年增长13.4%,实现利润67万元。多种经营状况明显好转,以房地产开发为重点,大力开展经济适用住宅建设和商业用房开发,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全局实现多种经营收入6 121万元,实现利润30万元。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级领导、矿业权人的宣传工作,增强依法管矿、依法办矿的意识。利用“四二二”地球日的宣传机会,开展面向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印发宣传品、报刊近1万份,张贴宣传画近千张,悬挂横幅、标语数十条,使社会各界矿产资源国有意识,依法保护、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矿业秩序治理与维护  是年,把维护全区矿业秩序,引导矿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重点,调整领导小组,制定矿业秩序根本好转规划,指导各盟市及重点旗县开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为实现全区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目标奠定很好的基础。同时,针对河道采砂及钨矿、稀土矿开采的混乱局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整顿力度,扭转局部混乱的局面,对整顿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清理和查处,结案率达到95%

    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矿山年检工作顺利完成,国有矿山自检率为94.3%,抽检率达65.2%;非国有重点矿山自检率达85.3%,抽检率达64.3%;“三率”指标的制订工作进展顺利,国有企业制定率达到100%,乡镇集体企业达到91.2%;对87家矿山企业“三率”指标进行了制订与修订工作,全区“三率”指标考核率达到73%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  是年,全区各级地矿行政管理部门从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益出发,落实三级征收的工作体制,强化稽查、处罚措施,极大地控制了拖欠漏交拒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现象,使全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面达到100%。全年完成资补费征收2 250万元,为计划的150%。返还资补费管理方面,强化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有效地防范了截留、坐支资补费现象。除为强化地矿行政工作所需补充费用外,从取之于矿、用之于矿出发,仅自治区本级即投入矿产资源补偿费111万元,安排地方地质勘查项目18个,有效地解决了一些贫困地区矿产资源家底不清、矿业发展滞后的问题。

    矿业权管理  在依法登记办理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方面,2000年共受理勘查登记260项,颁发勘查许可证210个;受理地质调查登记申请15项,依法颁发地质调查许可证13个。颁发采矿许可证24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9个,划定矿区范围13个。

    采矿证换证工作进展顺利。按换证要求进行资料对比和查证工作,发现240个矿权设置重叠问题,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全年已完成换证4 465家,占应换证的94%

    在矿业权纠纷调处方面,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全年受理矿权纠纷6起,均依法进行了调处。其中,赤峰大井铜矿区长达15年的矿权纠纷问题,经积极协调,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内蒙古与宁夏两个自治区交界处矿业纠纷这一久拖不决的问题,在国土资源部的协调下,出现了向最终解决方面迈进的好势头。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固体矿产储量套改,是内蒙古自治区2000年度储量管理的中心工作。面对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的客观现实,全区地矿行政管理部门克服困难,齐心协力,通过业务培训,现场观摩,为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全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第一阶段33种主要矿产、807处矿产地的固体矿产储量套改工作任务,为最终完成套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地质环境管理  在地质遗迹保护方面,全面加强了全区地质遗迹的调查、保护工作,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地质遗迹调查报告》,基本查清全区地质遗迹的基本情况。编制《内蒙古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完成鄂托克旗恐龙足迹化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阿尔山市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乌盟四子王旗地质剖面自然保护区及犀牛化石自然保护区等7个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任务。

    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组织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重点地区、矿山以及分批恢复生态的计划。根据《规划》,选择“内蒙古石拐矿区环境恢复”和“内蒙古白乃庙铜矿环境恢复”两个影响较大、较为典型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并通过国土资源部的审查,上报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待批。

    西北找水  72日,国土资源部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了西北七省区找水座谈会。会议总结西北找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找水工作,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副部长鹿心社,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出席了会议。在这次会议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在调整退耕指标,保护耕地、林地、草牧场总量动态平衡,在缺水地区以及鄂尔多斯盆地地下水勘查方面,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

     

    【测绘行政管理】  2000年是全区测绘行政进一步加强的一年。一年来,开展了测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完成10个甲级测绘单位的初审和80%的乙级测绘单位审查换证工作。基础测绘工作进展顺利,累计完成1/1万比例尺地形图测量1 092幅;研究制订《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测绘“十五”计划和2050年长期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卫星应用测绘领域“十五”计划和15年长期规划》。审核了20幅地图编制出版项目,组织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地图。

     

    【省级国土资源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4号)精神,由原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土地管理局撤并、内蒙古测绘局行政职能并入组建的内蒙古国土资源厅于72日正式挂牌成立。国土资源部田凤山部长、鹿心社副部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出席了挂牌仪式。机构改革中精简比例达56%,实现了机关干部政治素质高、学历高、知识结构优化的改革目标,形成了集中、统一、高效的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法制建设】  2000年,在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调研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地热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全区实施土地资源管理和地热资源管理,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起草《内蒙古自治区矿泉水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已分别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人大环资委,要求列入2001年的立法计划。“三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任务,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普法办的抽查和验收,获得较高评价。

     

    【行风建设】  重点加强了树行业新风建设,对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法制观念、改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的教育,制订了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将办事程序、条件、所需要件及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把行政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通过一年的努力,有效地杜绝了权力部门“吃、拿、卡、要”现象,清除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避免和防范了权力的滥用,做到了群众满意和社会满意。

     

    【定点包扶工作】  经过全年的不懈努力,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对口包扶贫困村的任务全面完成,在呼盟莫力达瓦旗哈列图村投资10万元,为该村打了深水井,购置了种籽、化肥、柴油,协助开办了采矿场;在通辽市科左中旗乌兰花苏木张家窑村投入12万元,购置了种籽、化肥、柴油,打深水井10眼,改造基本农田、整理土地2 900亩;在乌盟察右中旗投入支教专款79 000元,改善了该旗职业高中的办学条件。通过一年的扶贫工作,包扶村农民吃、穿、住、医疗及子女上学问题基本解决,达到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提出的扶贫工作“五个确保”要求,受到包扶村农民的赞誉。

    (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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