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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卷

  • 民政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领导名录】

        长:庞启

    副 厅 长:达喜道尔吉(蒙古族)  冯品英  王永命(4月免职)  杨吉良(蒙古族)  孟瑞

    纪检组长:李桂琴(女 蒙古族)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民间组织管理局全年审核、批准筹备登记的社会团体21家,审核、批准成立登记的32家。

    【气功类社会团体清理整顿】  根据国家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类社会团体组织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00年4月,自治区民政厅报请自治区党委同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对气功类社会团体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民政电传〔2000〕6号),各盟市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安排,至8月30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32家气功类社会团体已全部完成注销登记工作。12月底,民政厅对部分盟市的气功类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从检查验收情况看,各盟市工作认真、扎实、负责,清理整顿工作效果良好,气功类社会团体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圆满结束。

    【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  按照国家民政部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试点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民政厅确定呼和浩特市和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为自治区试点单位。二市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阶段实施。至12月底,呼市共调查摸底民办非企业单位925家,核准登记40多家;乌兰浩特市共调查摸底民办非企业单位520多家,已核准登记证的201家,为全面启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打下基础。

    (盛安彪)

    【抚恤补助】  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从1月1日起,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在1999年标准的基础上,特等每人每年提高660元,一等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二等每人每年提高360元,三等每人每年提高150元;在职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保健金,特等、一等每人每年提高180元,二等、三等每人每年提高60元;烈属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每人每月提高2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份别提高50元、20元。党中央财政增拨全区抚恤事业费289万元。

    【双拥工作】  全区深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拥军支训活动。据统计,各地为部队提供粮、煤、水、电和其它各项建设资金960多万元。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自治区主要领导分别率团赴各盟市慰问驻地部队,各级财政全年投入慰问经费300多万元。各地还广泛开展了爱心献功臣行动,特别是在抗美援朝出国作战50年之际,普遍对入朝参战的志愿军老战士和烈士遗孀进行慰问。为配合北京军区27、63集团军来自治区驻训演习和国家921科学试验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军地协调会。驻训演习期间,自治区代主席乌云其木格,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白志健等还专程走访慰问部队。

     驻自治区部队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在东部地区遭受严重雪灾的关键时刻,各军警部队组织大量的兵力投入到抗灾救灾斗争中。仅内蒙古军区出动官兵5 000多人次,各种车辆2 000多台(次),运送受灾群众5 000多人,清雪开道1 000多公里,抢救转运牲畜4 000余头(只),帮助200多户受灾牧民转移牧场,全体指战员还慷慨解囊,为灾区捐款81万多元。

    【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各地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使解决部分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工作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提高整体水平。据统计,全区基本解决住房难问题,消灭了危漏房屋;95%以上的旗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及时兑现,其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78%的旗县制定了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对解决医疗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史丽英)

    【退伍安置工作】  全区共接收退役士兵12 009人,其中义务兵10 924人,转业士官956人,复员干部105人,特一等伤残义务兵、退休士官24人。按照政策规定应在城镇安排工作的7 572人,占接收总数的63.05%。已安置7 204人,安置率为95.1%。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有突破,共有58人办理了手续,得到补偿。接收回乡退役士兵两用人才1 394人,开发使用1 343人,开发率96.3%。五个军供站共完成军供接待转运任务54 958人次。

    【军休干部】  9月7日在呼市召开华北地区暨部分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军休处处长金钊讲话,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达喜道尔吉致欢迎词。

    10月26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新城宾馆隆重举行庆祝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50周年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发表重要讲话,自治区政府代主席乌云其木格主持。自治区党、政、军领导黄高成、张珍、白志健、任亚平、张国民、、宋志民出席大会。

    (其木格)

    【社会事务工作】  是年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人员和三民生活补助费标准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效地保障了他们的生活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推动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民政厅等15部门《关于大力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投入。自治区民政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福利事业十五发展计划》,进一步规范全区十五期间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刘国刚)

    【社区建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1月19日下发《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这是全国社区建设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9月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两办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通知》(内党办发〔2000〕28号)。《通知》就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内容、改革基层管理体制及开展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对全区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自治区民政厅确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为自治区建设实验区。(马忠华)

    【灾情】  是年全区遭受了自1957年以来最为严重的旱灾,局部地区还发生了雪灾、风雹、洪涝、病虫害、低温冷冻等灾害。据统计,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6 735万亩,成灾面积5 745万亩,绝收面积2 685万亩,全年粮食产量124.2亿公斤,比1999年减产18.7亿公斤。受灾人口946万人,成灾人口908万人,因灾死亡53人。倒塌房屋23 015间,损坏房屋23 302间。受灾草牧场8.28亿亩,受灾牲畜4 314万头(只),死亡牲畜61.68万头(只)。因持续干旱,一度造成220万人、2 700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7亿元,其中农牧业经济损失87.5亿元。

    【救灾工作】  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重视,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亲自听取自治区的灾情汇报,民政部救灾司的领导先后两次赴自治区视察灾情。刘明祖书记深入灾区,调查灾情,研究部署全区的抗旱救灾工作。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和全区抗旱救灾工作会议。自治区明确提出了:确保人畜饮水不出问题,确保不因旱出现饿死人的问题,确保基础母畜和种公畜不受损失,确保农村牧区的社会稳定的目标。自治区政府成立了抗灾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区的生产救灾和灾民生活救济工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积极主动为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自治区各级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共列支救灾款预算1 790万元。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奋起抗灾救灾,新打各类水源井34 542眼,配套机电井28 064眼,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7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82万亩,抗旱坐水种面积1 33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727万亩,解决了19.46万人,66.2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牧区及早调运饲草料,加大加快牲畜出栏,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灾区还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发动受灾群众积极投身生态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增加收入,减少损失。据初步统计,全区参加生产自救的受灾群众38.26万人,累计创收5.4亿元。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救灾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共六次代自治区政府起草了向国务院申请救灾款请示,多次赴民政部汇报灾情,争取国家救灾款1.48亿元,并根据全区的灾情,五次制定救灾工作方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实施。灾害发生以来,自治区多方筹措救灾资金共计16 560.8万元,衣物497.1万件,累计救济灾民200多万人次,保持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救灾捐助活动】  自治区遭受特大旱灾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救灾捐助活动的通知》,各盟市和区直机关立即进行动员布置,广大干部群众踊跃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区全年收到社会各界捐款2 744.8万元,其中区内捐款1 844.8万元,北京市民捐款900万元。全年收到社会各界捐赠衣物484.5万件,其中区内捐赠衣物56万件,北京市民捐赠衣物428.5万件,为全区开展各项救灾工作和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保敬老工作】  是年,全区敬老院上升到943所,资产合计13 179万元,年末在院人数12 572人,年集体供给金额1 270万元。年末敬老院职工为2 629人,其中医护人员218人,较好地保障了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

    (邢岗)

    【老龄工作】  年初,自治区八位孤寡老人获中国老协资助人民币各500元。7月在通辽市成功地举办了全区第七届老年人“松鹤杯”书画赛。8月,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以党厅发〔200063号文调整了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白志健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兼任,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由民政厅厅长庞启兼任。9月,西部地区暨五个自治区老龄工作联席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白志健做了重要讲话。

    (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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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领导名录】

        长:庞启

    副 厅 长:达喜道尔吉(蒙古族)  冯品英  王永命(4月免职)  杨吉良(蒙古族)  孟瑞

    纪检组长:李桂琴(女 蒙古族)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民间组织管理局全年审核、批准筹备登记的社会团体21家,审核、批准成立登记的32家。

    【气功类社会团体清理整顿】  根据国家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类社会团体组织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00年4月,自治区民政厅报请自治区党委同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对气功类社会团体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民政电传〔2000〕6号),各盟市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安排,至8月30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32家气功类社会团体已全部完成注销登记工作。12月底,民政厅对部分盟市的气功类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从检查验收情况看,各盟市工作认真、扎实、负责,清理整顿工作效果良好,气功类社会团体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圆满结束。

    【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  按照国家民政部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试点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民政厅确定呼和浩特市和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为自治区试点单位。二市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阶段实施。至12月底,呼市共调查摸底民办非企业单位925家,核准登记40多家;乌兰浩特市共调查摸底民办非企业单位520多家,已核准登记证的201家,为全面启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打下基础。

    (盛安彪)

    【抚恤补助】  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从1月1日起,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在1999年标准的基础上,特等每人每年提高660元,一等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二等每人每年提高360元,三等每人每年提高150元;在职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保健金,特等、一等每人每年提高180元,二等、三等每人每年提高60元;烈属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每人每月提高2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份别提高50元、20元。党中央财政增拨全区抚恤事业费289万元。

    【双拥工作】  全区深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拥军支训活动。据统计,各地为部队提供粮、煤、水、电和其它各项建设资金960多万元。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自治区主要领导分别率团赴各盟市慰问驻地部队,各级财政全年投入慰问经费300多万元。各地还广泛开展了爱心献功臣行动,特别是在抗美援朝出国作战50年之际,普遍对入朝参战的志愿军老战士和烈士遗孀进行慰问。为配合北京军区27、63集团军来自治区驻训演习和国家921科学试验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军地协调会。驻训演习期间,自治区代主席乌云其木格,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白志健等还专程走访慰问部队。

     驻自治区部队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在东部地区遭受严重雪灾的关键时刻,各军警部队组织大量的兵力投入到抗灾救灾斗争中。仅内蒙古军区出动官兵5 000多人次,各种车辆2 000多台(次),运送受灾群众5 000多人,清雪开道1 000多公里,抢救转运牲畜4 000余头(只),帮助200多户受灾牧民转移牧场,全体指战员还慷慨解囊,为灾区捐款81万多元。

    【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各地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使解决部分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工作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提高整体水平。据统计,全区基本解决住房难问题,消灭了危漏房屋;95%以上的旗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及时兑现,其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78%的旗县制定了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对解决医疗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史丽英)

    【退伍安置工作】  全区共接收退役士兵12 009人,其中义务兵10 924人,转业士官956人,复员干部105人,特一等伤残义务兵、退休士官24人。按照政策规定应在城镇安排工作的7 572人,占接收总数的63.05%。已安置7 204人,安置率为95.1%。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有突破,共有58人办理了手续,得到补偿。接收回乡退役士兵两用人才1 394人,开发使用1 343人,开发率96.3%。五个军供站共完成军供接待转运任务54 958人次。

    【军休干部】  9月7日在呼市召开华北地区暨部分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军休处处长金钊讲话,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达喜道尔吉致欢迎词。

    10月26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新城宾馆隆重举行庆祝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50周年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发表重要讲话,自治区政府代主席乌云其木格主持。自治区党、政、军领导黄高成、张珍、白志健、任亚平、张国民、、宋志民出席大会。

    (其木格)

    【社会事务工作】  是年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人员和三民生活补助费标准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效地保障了他们的生活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推动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民政厅等15部门《关于大力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投入。自治区民政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福利事业十五发展计划》,进一步规范全区十五期间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刘国刚)

    【社区建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1月19日下发《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这是全国社区建设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9月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两办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通知》(内党办发〔2000〕28号)。《通知》就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内容、改革基层管理体制及开展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对全区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自治区民政厅确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为自治区建设实验区。(马忠华)

    【灾情】  是年全区遭受了自1957年以来最为严重的旱灾,局部地区还发生了雪灾、风雹、洪涝、病虫害、低温冷冻等灾害。据统计,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6 735万亩,成灾面积5 745万亩,绝收面积2 685万亩,全年粮食产量124.2亿公斤,比1999年减产18.7亿公斤。受灾人口946万人,成灾人口908万人,因灾死亡53人。倒塌房屋23 015间,损坏房屋23 302间。受灾草牧场8.28亿亩,受灾牲畜4 314万头(只),死亡牲畜61.68万头(只)。因持续干旱,一度造成220万人、2 700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7亿元,其中农牧业经济损失87.5亿元。

    【救灾工作】  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重视,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亲自听取自治区的灾情汇报,民政部救灾司的领导先后两次赴自治区视察灾情。刘明祖书记深入灾区,调查灾情,研究部署全区的抗旱救灾工作。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和全区抗旱救灾工作会议。自治区明确提出了:确保人畜饮水不出问题,确保不因旱出现饿死人的问题,确保基础母畜和种公畜不受损失,确保农村牧区的社会稳定的目标。自治区政府成立了抗灾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区的生产救灾和灾民生活救济工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积极主动为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自治区各级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共列支救灾款预算1 790万元。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奋起抗灾救灾,新打各类水源井34 542眼,配套机电井28 064眼,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7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82万亩,抗旱坐水种面积1 33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727万亩,解决了19.46万人,66.2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牧区及早调运饲草料,加大加快牲畜出栏,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灾区还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发动受灾群众积极投身生态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增加收入,减少损失。据初步统计,全区参加生产自救的受灾群众38.26万人,累计创收5.4亿元。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救灾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共六次代自治区政府起草了向国务院申请救灾款请示,多次赴民政部汇报灾情,争取国家救灾款1.48亿元,并根据全区的灾情,五次制定救灾工作方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实施。灾害发生以来,自治区多方筹措救灾资金共计16 560.8万元,衣物497.1万件,累计救济灾民200多万人次,保持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救灾捐助活动】  自治区遭受特大旱灾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救灾捐助活动的通知》,各盟市和区直机关立即进行动员布置,广大干部群众踊跃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区全年收到社会各界捐款2 744.8万元,其中区内捐款1 844.8万元,北京市民捐款900万元。全年收到社会各界捐赠衣物484.5万件,其中区内捐赠衣物56万件,北京市民捐赠衣物428.5万件,为全区开展各项救灾工作和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保敬老工作】  是年,全区敬老院上升到943所,资产合计13 179万元,年末在院人数12 572人,年集体供给金额1 270万元。年末敬老院职工为2 629人,其中医护人员218人,较好地保障了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

    (邢岗)

    【老龄工作】  年初,自治区八位孤寡老人获中国老协资助人民币各500元。7月在通辽市成功地举办了全区第七届老年人“松鹤杯”书画赛。8月,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以党厅发〔200063号文调整了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白志健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兼任,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由民政厅厅长庞启兼任。9月,西部地区暨五个自治区老龄工作联席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白志健做了重要讲话。

    (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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