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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卷

  •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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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教育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自治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等各项教育工作。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内设21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高校工委办公室)、人事处(高校工委组织部)、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高校工委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部)、驻厅纪检组(高校纪工委)、机关党委、发展规划处、政策法制与综合改革研究室、教师工作处、财务处、科学技术与教育信息化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族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基础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党建工作】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部署,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迅速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研究制定厅系统专题教育方案,深入查摆问题。526日,自治区教育厅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部署暨专题党课报告会召开。另外,厅系统干部分别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3个专题进行了4次专题研讨交流,先后有30位同志进行交流发言。按照“四个一”的工作要求,厅系统23个直属党支部(党总支)开展集体学习300余次,102位处级以上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将“1+3”制度体系列入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认真谋划,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五级示范抓引领扎实开展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全年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96次、共计213天。其中,在贫困地区调研26次,共计74天。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落实各类项目资金5483万元,并先后选派2名年轻干部驻村帮扶。进一步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召开了首次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增加了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在高校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指标权重。

    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发挥高校党校教育党员主阵地作用,各级组织轮训高校党支部书记3800多人次。高校工委评选表彰了66个基层党组织、6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30名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全区高校发展党员10 322人,同比减少21%,党员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厅系统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控制内设机构和干部职数,对内蒙古大学等10个单位内设机构和处级干部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核备案。先后派出5名干部到其他单位挂职锻炼,抽调18名高校干部到厅机关进行岗位锻炼。2015年,全区高校共有12个创新团队、40名创新人才、20名教学名师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1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召开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自治区直属高校党委书记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和《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由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内蒙古大学共同组建的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在内蒙古大学成立。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制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同步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等系列配套文件。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减少1个加分项目,调低了5项加分分值。取消了“本科二批C”录取批次,录取时间同比缩短4天。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稳步推进,高职院校通过非统一高考方式录取学生比例达到34%2015年,除少数民族加分外,自治区共有加分考生144人,占考生总数的0.07%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学校新型关系,制定《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实施意见》,以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

    办学体制改革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制定《关于规范本科高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理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将管理权全部下放到盟市政府。规范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撤销不合格函授站点43个。

    教育对外开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不断加强与俄蒙教育合作交流。1024日,中蒙博览会高等教育发展论坛在呼和浩特市开幕,蒙古国多所高校与内蒙古部分高校签署了多方面的合作协议。2015年,自治区专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增加到15个。

    校园足球改革启动实施《校园足球三年推进计划(20152017年)》,出台《校园足球运动风险管理办法》,保障校园足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2015年,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足球特色学校613所,全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全年共举办8312场次,参赛运动员达6.3万人次,各级各类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6900余人,培训校长、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等5000余人次,聘请外籍教练15名。

    【依法治教】

    依法行政1117日,《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一审通过。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废、改、立”,修订《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编制《规范性文件汇编》。制定、修订《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标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使用及换发管理办法(试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等行业规范。

    简政放权2015年,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共下放4项行政审批权,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编制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政务公开对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程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拓展了网站互动功能。

    法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入日常教学,推动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展了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名家普法进课堂等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世界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法治队伍自治区教育厅先后组织盟市、高校50余人参加教育部举办的法治培训班,全年各级组织培训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1200余人、举办法治讲座15 000多场次。不断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中小学校全部聘任了法治副校长,厅机关设立了政策法制与综合改革研究室,配备工作人员4人。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完成了“双千计划”第二批互聘人员的遴选聘任工作,选派了7名高校法律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2名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任教。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推进“全面改薄”计划开始实施“全面改薄”计划,全区共76个旗县的2084所学校纳入项目实施范围。至2015年,累计投入资金37.9亿元,完成了五年规划总投入的45.2%,累计竣工校舍面积128.94万平方米,购置教学仪器、生活设施设备等900余万台(套),农村牧区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改善,城乡、区域、校际办学差距显著缩小。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0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旗)督导检查反馈会。2015年,全区共25个旗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累计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旗县达到27个,达标率居全国第20位。

    普通高中招生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明确要求示范性高中60%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区域内初中学校,持续给中小学“择校热”降温。

    特殊教育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指导意见》,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5000元。

    教师队伍建设12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针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短板,从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19项具体措施。深入实施“特岗计划”,为4个盟市的8个旗县(市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特岗教师381名。2015年,共发放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341万元,惠及9700余人。910日,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全区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特岗教师”颁奖晚会,表彰优秀乡村教师、特岗教师120名。强化教师培训,各级组织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教师82 437人次。

    【民族教育】

    优先重点发展方针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对民族教育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举措,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蒙古语授课学生培养和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国家“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稳步提升了蒙汉兼通人才培养质量。

    双语教育完成了蒙古文版本中小学教学资源开发建设任务,实现多学科、高标准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免费培训民族学校校长、教师5000余人次。审查蒙古语授课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等691种,审定和编译大中专蒙古文教材60种。

    【高等教育】

    优化布局结构经教育部批准新设1所应用技术学院、1所艺术学院和1所高等职业学院。调整4个、新增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批准35个学士学位授权点,计划新增36个本科专业,已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质量工程发布《高等教育质量报告》,遴选资助重点建设专业40个、精品课程88门、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78名,投入645万元支持建设26个优势特色学科。

    学分制改革13所本科高校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学分制收费管理;开展了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研究生培养在6所高校启动课程建设改革试点,资助100项教改项目,设立11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进“医教协同”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实现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和学位论文备案抽检等相关制度。

    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通过拓宽就业渠道、就业帮扶、引导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等多种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至20159月,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6.47%,同比增长0.54个百分点;指导1048名毕业生和在校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2856人。

    提升高校创新能力依托高校优势重点学科,联合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在草原畜牧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蒙医药等领域培育组建了6个协同创新中心。实施“创新平台培育项目”,在非直属高校布局6个重点实验室、3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继续实施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资助科研骨干37名。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资助了200项研究生创新项目。

    【职业教育】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联合制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国家和自治区两级累计投入资金6.43亿元,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实训基地、数字化校园、师资队伍和基本建设。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26所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其中3所被教育部批准为试点单位;支持集团化办学,已组建10个职业教育集团,参与企业和学校总数超过200家;新增4所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

    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推进中、高职与本科衔接贯通,试点举办专升本职业本科教育的高职院校达到11所;录取“3+2”五年制高职学生同比增加11.7%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修订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全年选派240名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128名青年骨干教师到企业生产实践;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培训校长、教师230余名。

    职业技能培训与自治区农牧业厅联合制定《新型职业农牧民培养实施方案》,完成招生1000人;职业学校积极承担各类转岗、再就业培训项目,累计培训80万人次。

    【学校安全】

    应急体系首次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盟市教育考核目标,与直属高校签订《维护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目标责任书》;成立学校安全应急专家组,组织制订、修订6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预警制度针对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印发7个预警通知,编发41期《要情简报》;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举办信息员培训班。

    防控体系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警务室建设的意见》,将呼和浩特高职园区列为自治区治安整治重点区域。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敏感时期、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安全防控,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反恐、网络安全等专项督查,向盟市、高校下达了3141058项整改意见,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经过不懈努力,全区教育系统连续26年保持和谐稳定。

    【教育惠民工程】

    “十个全覆盖”校舍建设与安全改造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15.6亿元,开工项目学校993所,竣工学校981所,占三年规划的77.42%,明显改善了农村牧区学校办学条件,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满足了农村牧区孩子就近上学需要。

    学生资助体系继2014年启动实施低保家庭大学新生资助政策之后,又补齐了学前教育资助短板,自治区本级设立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已列入2016年预算,从而使自治区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完备。其中,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和民族教育的资助力度大、覆盖面广,走在全国前列,有力保障了自治区各族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夯实了基础。

    学前教育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多措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年共下达学前教育资金17.58亿元。其中:投入6.54亿元新建公办园102所;投入7.1亿元改善公办园办学条件;投入3.47亿元扶持民办园110所。截至2015年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3516所、在园幼儿59.34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1.97%6.15%

    教育考试全年组织完成31次共计118万人次参加的17类教育考试,4类考试实施招生录取,共录取近30万人。“内蒙古招生考试”官方微信开通以来,关注人数已达到21万人,在全国教育管理类微信新榜指数排行榜中位列第一。

    【政风行风】  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召开了厅际联席会议,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针对个别盟市补课收费举报数量上升势头,约谈了有关教育部门负责人,对8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加强教育考试执纪监督,全年查处各类教育考试违规考生1300余人次,清退和查处“高考移民”1517人。完善举报案件登记和查处制度,印发《高校纪工委自办案件工作程序规定》。年内,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449件次,均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大自行查办案件力度,自办案件23件,同比增长20件,特别是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和自治区审计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专门力量查办,先后给予8名高校处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窦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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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教育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自治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等各项教育工作。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内设21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高校工委办公室)、人事处(高校工委组织部)、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高校工委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部)、驻厅纪检组(高校纪工委)、机关党委、发展规划处、政策法制与综合改革研究室、教师工作处、财务处、科学技术与教育信息化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族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基础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党建工作】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部署,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迅速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研究制定厅系统专题教育方案,深入查摆问题。526日,自治区教育厅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部署暨专题党课报告会召开。另外,厅系统干部分别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3个专题进行了4次专题研讨交流,先后有30位同志进行交流发言。按照“四个一”的工作要求,厅系统23个直属党支部(党总支)开展集体学习300余次,102位处级以上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将“1+3”制度体系列入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认真谋划,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五级示范抓引领扎实开展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全年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96次、共计213天。其中,在贫困地区调研26次,共计74天。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落实各类项目资金5483万元,并先后选派2名年轻干部驻村帮扶。进一步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召开了首次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增加了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在高校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指标权重。

    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发挥高校党校教育党员主阵地作用,各级组织轮训高校党支部书记3800多人次。高校工委评选表彰了66个基层党组织、6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30名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全区高校发展党员10 322人,同比减少21%,党员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厅系统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控制内设机构和干部职数,对内蒙古大学等10个单位内设机构和处级干部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核备案。先后派出5名干部到其他单位挂职锻炼,抽调18名高校干部到厅机关进行岗位锻炼。2015年,全区高校共有12个创新团队、40名创新人才、20名教学名师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1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召开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自治区直属高校党委书记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和《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由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内蒙古大学共同组建的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在内蒙古大学成立。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制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同步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等系列配套文件。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减少1个加分项目,调低了5项加分分值。取消了“本科二批C”录取批次,录取时间同比缩短4天。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稳步推进,高职院校通过非统一高考方式录取学生比例达到34%2015年,除少数民族加分外,自治区共有加分考生144人,占考生总数的0.07%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学校新型关系,制定《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实施意见》,以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

    办学体制改革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制定《关于规范本科高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理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将管理权全部下放到盟市政府。规范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撤销不合格函授站点43个。

    教育对外开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不断加强与俄蒙教育合作交流。1024日,中蒙博览会高等教育发展论坛在呼和浩特市开幕,蒙古国多所高校与内蒙古部分高校签署了多方面的合作协议。2015年,自治区专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增加到15个。

    校园足球改革启动实施《校园足球三年推进计划(20152017年)》,出台《校园足球运动风险管理办法》,保障校园足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2015年,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足球特色学校613所,全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全年共举办8312场次,参赛运动员达6.3万人次,各级各类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6900余人,培训校长、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等5000余人次,聘请外籍教练15名。

    【依法治教】

    依法行政1117日,《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一审通过。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废、改、立”,修订《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编制《规范性文件汇编》。制定、修订《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标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使用及换发管理办法(试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等行业规范。

    简政放权2015年,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共下放4项行政审批权,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编制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政务公开对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程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拓展了网站互动功能。

    法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入日常教学,推动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展了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名家普法进课堂等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世界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法治队伍自治区教育厅先后组织盟市、高校50余人参加教育部举办的法治培训班,全年各级组织培训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1200余人、举办法治讲座15 000多场次。不断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中小学校全部聘任了法治副校长,厅机关设立了政策法制与综合改革研究室,配备工作人员4人。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完成了“双千计划”第二批互聘人员的遴选聘任工作,选派了7名高校法律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2名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任教。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推进“全面改薄”计划开始实施“全面改薄”计划,全区共76个旗县的2084所学校纳入项目实施范围。至2015年,累计投入资金37.9亿元,完成了五年规划总投入的45.2%,累计竣工校舍面积128.94万平方米,购置教学仪器、生活设施设备等900余万台(套),农村牧区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改善,城乡、区域、校际办学差距显著缩小。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0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旗)督导检查反馈会。2015年,全区共25个旗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累计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旗县达到27个,达标率居全国第20位。

    普通高中招生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明确要求示范性高中60%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区域内初中学校,持续给中小学“择校热”降温。

    特殊教育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指导意见》,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5000元。

    教师队伍建设12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针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短板,从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19项具体措施。深入实施“特岗计划”,为4个盟市的8个旗县(市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特岗教师381名。2015年,共发放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341万元,惠及9700余人。910日,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全区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特岗教师”颁奖晚会,表彰优秀乡村教师、特岗教师120名。强化教师培训,各级组织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教师82 437人次。

    【民族教育】

    优先重点发展方针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对民族教育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举措,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蒙古语授课学生培养和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国家“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稳步提升了蒙汉兼通人才培养质量。

    双语教育完成了蒙古文版本中小学教学资源开发建设任务,实现多学科、高标准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免费培训民族学校校长、教师5000余人次。审查蒙古语授课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等691种,审定和编译大中专蒙古文教材60种。

    【高等教育】

    优化布局结构经教育部批准新设1所应用技术学院、1所艺术学院和1所高等职业学院。调整4个、新增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批准35个学士学位授权点,计划新增36个本科专业,已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质量工程发布《高等教育质量报告》,遴选资助重点建设专业40个、精品课程88门、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78名,投入645万元支持建设26个优势特色学科。

    学分制改革13所本科高校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学分制收费管理;开展了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研究生培养在6所高校启动课程建设改革试点,资助100项教改项目,设立11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进“医教协同”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实现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和学位论文备案抽检等相关制度。

    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通过拓宽就业渠道、就业帮扶、引导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等多种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至20159月,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6.47%,同比增长0.54个百分点;指导1048名毕业生和在校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2856人。

    提升高校创新能力依托高校优势重点学科,联合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在草原畜牧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蒙医药等领域培育组建了6个协同创新中心。实施“创新平台培育项目”,在非直属高校布局6个重点实验室、3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继续实施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资助科研骨干37名。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资助了200项研究生创新项目。

    【职业教育】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联合制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国家和自治区两级累计投入资金6.43亿元,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实训基地、数字化校园、师资队伍和基本建设。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26所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其中3所被教育部批准为试点单位;支持集团化办学,已组建10个职业教育集团,参与企业和学校总数超过200家;新增4所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

    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推进中、高职与本科衔接贯通,试点举办专升本职业本科教育的高职院校达到11所;录取“3+2”五年制高职学生同比增加11.7%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修订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全年选派240名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128名青年骨干教师到企业生产实践;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培训校长、教师230余名。

    职业技能培训与自治区农牧业厅联合制定《新型职业农牧民培养实施方案》,完成招生1000人;职业学校积极承担各类转岗、再就业培训项目,累计培训80万人次。

    【学校安全】

    应急体系首次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盟市教育考核目标,与直属高校签订《维护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目标责任书》;成立学校安全应急专家组,组织制订、修订6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预警制度针对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印发7个预警通知,编发41期《要情简报》;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举办信息员培训班。

    防控体系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警务室建设的意见》,将呼和浩特高职园区列为自治区治安整治重点区域。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敏感时期、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安全防控,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反恐、网络安全等专项督查,向盟市、高校下达了3141058项整改意见,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经过不懈努力,全区教育系统连续26年保持和谐稳定。

    【教育惠民工程】

    “十个全覆盖”校舍建设与安全改造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15.6亿元,开工项目学校993所,竣工学校981所,占三年规划的77.42%,明显改善了农村牧区学校办学条件,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满足了农村牧区孩子就近上学需要。

    学生资助体系继2014年启动实施低保家庭大学新生资助政策之后,又补齐了学前教育资助短板,自治区本级设立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已列入2016年预算,从而使自治区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完备。其中,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和民族教育的资助力度大、覆盖面广,走在全国前列,有力保障了自治区各族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夯实了基础。

    学前教育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多措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年共下达学前教育资金17.58亿元。其中:投入6.54亿元新建公办园102所;投入7.1亿元改善公办园办学条件;投入3.47亿元扶持民办园110所。截至2015年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3516所、在园幼儿59.34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1.97%6.15%

    教育考试全年组织完成31次共计118万人次参加的17类教育考试,4类考试实施招生录取,共录取近30万人。“内蒙古招生考试”官方微信开通以来,关注人数已达到21万人,在全国教育管理类微信新榜指数排行榜中位列第一。

    【政风行风】  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召开了厅际联席会议,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针对个别盟市补课收费举报数量上升势头,约谈了有关教育部门负责人,对8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加强教育考试执纪监督,全年查处各类教育考试违规考生1300余人次,清退和查处“高考移民”1517人。完善举报案件登记和查处制度,印发《高校纪工委自办案件工作程序规定》。年内,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449件次,均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大自行查办案件力度,自办案件23件,同比增长20件,特别是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和自治区审计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专门力量查办,先后给予8名高校处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窦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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