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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卷

  • 证监局
  • 【内蒙古证监局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局长:

    陈家琰(1月任职)

     

    纪委书记 副局长:

    郑振国

    【概况】主要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监管辖区范围内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  

    机构设置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内蒙古证监局内设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上市公司监管处、机构监管处、稽查处、期货监管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正值国家经济结构转型时期,正值证监会监管工作转型之际,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证监会党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和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机关的制度化管理。修订了五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勤俭、节约、高效的机关文化建设。以群众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四风”问题,改进了会风文风,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将转作风工作落到实处。与2012年同期相比,会议次数明显减少,会议费用更加合理。干部勤俭节约意识明显提高。  

    【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提高公司透明度。截至201310月底,累计关注、审核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1 549条,关注媒体质疑、股价异动等11家次,及时将相关审核、关注的信息撰写监管日志,实现了监管信息及时互通。以加强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完善公司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力保证。全面排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历年来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推动公司尽快兑现。年内共发现公司治理问题55个,已要求公司及时整改。加大中介机构问责力度,推动中介各方归位尽责。2013年证监局对8家会计师事务所、2家保荐机构、1家律师事务所的延伸监管中发现42个问题,分情况已采取了责令整改和约见谈话的措施。  

    【期货监管工作】分别从行政许可、业务备案、重大事项报告、报表审核分析、现场检查、监管措施适用等方面,制定多项业务指引及工作规程,使监管工作做到统一、透明、规范。拓宽了与监管对象的沟通交流渠道。通过FISS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监管工作效率。会同鄂尔多斯、包头等地方政府领导赴郑商所、大商所调研考察,为期货行业与地方实体经济地对接奠定基础。  

    【检查工作】2013年证监局对8家上市公司实施了现场检查,对全部2家证券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全部10家期货营业部进行了重点检查。延伸检查了中介机构项目8个,核实上市公司问题157个;视检查情况分别对被检查公司采取了申请立案稽查、约见谈话、责令整改、责令公开说明等监管措施,并跟踪整改进度。  

    【投资者保护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类信访投诉事项,认真做好 “12386”热线的投诉工作。年内共处理投资者投诉事项3件。强化客户适当性制度及投资者教育活动备案制度,关注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会同交易所和地方政府先后在呼市、包头、鄂尔多斯、乌海等地,针对国债期货、动力煤期货、焦煤焦炭期货、金属期货等重点品种,举办4期期货市场宣传推介报告会,共计900余人参加。配合上交所开展“我是股东”中小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系列活动,参加了该系列活动之走进包钢稀土的活动内容。  

    【稽查执法工作】全年共办理内幕交易类非正式调查案件4项。派员协助系统内单位及香港证监会进行案件查办工作。根据打非工作形势的需要,协助自治区政府做好自治区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  

    【资本市场服务】是年,证监局积极引导自治区重点企业和上市公司参与期货市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动了期货市场发展。郑商所确定内蒙古博源化工、新能能源等2家企业为甲醇期货交割仓库,填补了自治区在期货交割仓库设立方面的空白。结合动力煤期货上市,配合郑州交易所在内蒙古进行了多次考察、调研,内蒙古伊泰煤炭公司被指定为动力煤期货交割仓库。对自治区政府设立股权交易中心给予政策支持,为构建内蒙古多层次资本市场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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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证监局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局长:

    陈家琰(1月任职)

     

    纪委书记 副局长:

    郑振国

    【概况】主要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监管辖区范围内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  

    机构设置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内蒙古证监局内设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上市公司监管处、机构监管处、稽查处、期货监管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正值国家经济结构转型时期,正值证监会监管工作转型之际,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证监会党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和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机关的制度化管理。修订了五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勤俭、节约、高效的机关文化建设。以群众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四风”问题,改进了会风文风,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将转作风工作落到实处。与2012年同期相比,会议次数明显减少,会议费用更加合理。干部勤俭节约意识明显提高。  

    【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提高公司透明度。截至201310月底,累计关注、审核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1 549条,关注媒体质疑、股价异动等11家次,及时将相关审核、关注的信息撰写监管日志,实现了监管信息及时互通。以加强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完善公司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力保证。全面排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历年来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推动公司尽快兑现。年内共发现公司治理问题55个,已要求公司及时整改。加大中介机构问责力度,推动中介各方归位尽责。2013年证监局对8家会计师事务所、2家保荐机构、1家律师事务所的延伸监管中发现42个问题,分情况已采取了责令整改和约见谈话的措施。  

    【期货监管工作】分别从行政许可、业务备案、重大事项报告、报表审核分析、现场检查、监管措施适用等方面,制定多项业务指引及工作规程,使监管工作做到统一、透明、规范。拓宽了与监管对象的沟通交流渠道。通过FISS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监管工作效率。会同鄂尔多斯、包头等地方政府领导赴郑商所、大商所调研考察,为期货行业与地方实体经济地对接奠定基础。  

    【检查工作】2013年证监局对8家上市公司实施了现场检查,对全部2家证券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全部10家期货营业部进行了重点检查。延伸检查了中介机构项目8个,核实上市公司问题157个;视检查情况分别对被检查公司采取了申请立案稽查、约见谈话、责令整改、责令公开说明等监管措施,并跟踪整改进度。  

    【投资者保护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类信访投诉事项,认真做好 “12386”热线的投诉工作。年内共处理投资者投诉事项3件。强化客户适当性制度及投资者教育活动备案制度,关注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会同交易所和地方政府先后在呼市、包头、鄂尔多斯、乌海等地,针对国债期货、动力煤期货、焦煤焦炭期货、金属期货等重点品种,举办4期期货市场宣传推介报告会,共计900余人参加。配合上交所开展“我是股东”中小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系列活动,参加了该系列活动之走进包钢稀土的活动内容。  

    【稽查执法工作】全年共办理内幕交易类非正式调查案件4项。派员协助系统内单位及香港证监会进行案件查办工作。根据打非工作形势的需要,协助自治区政府做好自治区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  

    【资本市场服务】是年,证监局积极引导自治区重点企业和上市公司参与期货市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动了期货市场发展。郑商所确定内蒙古博源化工、新能能源等2家企业为甲醇期货交割仓库,填补了自治区在期货交割仓库设立方面的空白。结合动力煤期货上市,配合郑州交易所在内蒙古进行了多次考察、调研,内蒙古伊泰煤炭公司被指定为动力煤期货交割仓库。对自治区政府设立股权交易中心给予政策支持,为构建内蒙古多层次资本市场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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