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厅长:

    萨仁(女 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厅长:

    丁飞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武玉学

       
     

    党组成员 副厅长:

    乌伟东(蒙古族)

    王燕峰(蒙古族)

    王永明(蒙古族)

       

    林丛虎

    彭来锁

     
     

    党组成员 就业服务局长:

    王又红

       
     

    党组成员 医保资金管理局长:

    王利

       
     

    党组成员 社会保险管理局长:

    张东风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内设机构25个,核定行政编制117名,公务员局内设机构4个,核定行政编制20名。厅属事业单位18个,核定事业编制358个。  

    【就业工作】20136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成立创业就业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厅。人社厅强化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创业就业“五项计划”的落实,认真落实“六个结合”的要求,创业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实现新增就业27.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6%,低于4%的控制目标。  

    就业创业政策  自治区出台实施创业就业工程意见,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出台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构建了比较完备的政策体系。“六个结合”的工作模式,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为2013年地方就业创新十大事件之一。  

    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大学生创业宣讲活动,举办全区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全区共有14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多渠道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59.3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7万人,帮助1 233户零就业家庭中的1 277人就业,保持“动态归零”。  

    职业技能培训  围绕自治区“五大基地”建设和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和打造出一批特色技能培训品牌,全区城乡技能培训28.8万人,职业技能鉴定23.3万人。推进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奖补资金5 550万元,各地申报自治区级、盟市级标准化和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45个。  

    创业带动就业  强化创业服务,加强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奖补资金4 950万元,各盟市申报自治区级、盟市级标准化和示范性创业园区、孵化基地44个。全区投入创业发展资金4.1亿元,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1.4亿元,创业培训5.8万人,培训后创业成功4.4万人,带动就业15.4万人。  

    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  扶持家庭服务企业发展,落实奖补资金800万元,推进区域性公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对包头瑞洁、乌兰察布乌兰美、呼和浩特仁和等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典型企业进行重点支持,打造兴安月嫂等一批家政服务品牌。实施家庭服务特别培训计划,培训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2.8万人。  

    公共就业服务  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区已有51个旗县、204个苏木乡镇纳入全国试点范围。全面实施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信息监测工作连续10个月位居全国第一。打造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平台,创建6个充分就业旗县区和5个自治区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启动“万人培训项目”,培训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3 010人。建成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网,打造了“六位一体”的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一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覆盖面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496.5万人、986.2万人、233.4万人、277.4万人和284.8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扩面任务。全区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达到780.3万人,189.6万人领取养老金,发放率100%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77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28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区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83%71%以上。  

    社会保险基金和经办服务  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5项社会保险费共征缴503.7亿元,同比增加61.4亿元,基金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 521万人。集中式社保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实现基金财务的统一规范管理。开展“经办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自治区本级全面推进柜员制标准化建设。开通网上服务大厅、12333手机服务大厅和公共短信服务平台,经办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人才工作】  

    实施工才强区工程  201310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的意见》,成立人才强区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厅。为保证人才强区工程在全区整体有序推进,人社厅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由成员单位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人才强区工程。  

    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草原英才”工程任务,深入实施“院士柔性引进计划”和“院士援助计划”,推进“1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511人才培养”等人才建设工程,引进83名院士开展科研学术指导,组织“中国博士后西部服务团”和“万名专家基层服务行”等活动。围绕促进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实施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实施百名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建成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7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3个,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系列活动,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7万人。  

    人才开发和平台建设  组织实施国外智力引进项目54项,完成出国(境)培训项目29个,1名外国专家荣获国家“友谊奖”,12名外国专家荣获自治区“骏马奖”。深化区域人才交流合作,与广东省人社厅签订了人才合作框架协议,开通蒙粤远程职业培训服务平台。  

    【人事制度改革】  

    公务员管理工作  加强公务员考录遴选工作,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了全区公务员四级联考,出台了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细则。公安、森林公安、司法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基本完成。开展“公务员素质建设年”活动,不断扩大公务员在线培训覆盖面,继续组织公务员东西部对口培训和京蒙合作培训。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规范。盟市直属事业单位和旗县68%以上的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工作已经完成,大多数盟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基本完成,旗县事业单位的岗位聘用工作现已完成50%左右。出台《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区直事业单位推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试点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有序开展。  

    军转干部安置  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基本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配合财政部门审核批复了盟市第三阶段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开展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前期调研工作,完成了2013年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盟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强了区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  

    企业职工工资制度  认真落实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互查互评互学”活动,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率为14.5%。发布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及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的意见,下发职工高温高寒补贴支付标准。完成全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大检查,对部分区直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进行审计核算。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人社部的肯定。  

    【劳动关系和劳动者权益保护】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开展了规范劳务派遣和劳动用工备案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劳动关系进社区工作,2 610名大学生民生志愿者充实到社区平台担任劳动关系协调员。  

    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  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大中型企业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调解组织建设,均达到70%以上。仲裁机构实体化有序推进,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累计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 551件,审结6 400件,结案率达到95.3%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8个盟市实现“两网化”管理全覆盖。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活动,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7 938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1.5亿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0.44亿元,补签劳动合同19.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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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厅长:

    萨仁(女 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厅长:

    丁飞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武玉学

       
     

    党组成员 副厅长:

    乌伟东(蒙古族)

    王燕峰(蒙古族)

    王永明(蒙古族)

       

    林丛虎

    彭来锁

     
     

    党组成员 就业服务局长:

    王又红

       
     

    党组成员 医保资金管理局长:

    王利

       
     

    党组成员 社会保险管理局长:

    张东风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内设机构25个,核定行政编制117名,公务员局内设机构4个,核定行政编制20名。厅属事业单位18个,核定事业编制358个。  

    【就业工作】20136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成立创业就业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厅。人社厅强化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创业就业“五项计划”的落实,认真落实“六个结合”的要求,创业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实现新增就业27.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6%,低于4%的控制目标。  

    就业创业政策  自治区出台实施创业就业工程意见,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出台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构建了比较完备的政策体系。“六个结合”的工作模式,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为2013年地方就业创新十大事件之一。  

    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大学生创业宣讲活动,举办全区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全区共有14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多渠道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59.3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7万人,帮助1 233户零就业家庭中的1 277人就业,保持“动态归零”。  

    职业技能培训  围绕自治区“五大基地”建设和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和打造出一批特色技能培训品牌,全区城乡技能培训28.8万人,职业技能鉴定23.3万人。推进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奖补资金5 550万元,各地申报自治区级、盟市级标准化和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45个。  

    创业带动就业  强化创业服务,加强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奖补资金4 950万元,各盟市申报自治区级、盟市级标准化和示范性创业园区、孵化基地44个。全区投入创业发展资金4.1亿元,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1.4亿元,创业培训5.8万人,培训后创业成功4.4万人,带动就业15.4万人。  

    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  扶持家庭服务企业发展,落实奖补资金800万元,推进区域性公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对包头瑞洁、乌兰察布乌兰美、呼和浩特仁和等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典型企业进行重点支持,打造兴安月嫂等一批家政服务品牌。实施家庭服务特别培训计划,培训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2.8万人。  

    公共就业服务  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区已有51个旗县、204个苏木乡镇纳入全国试点范围。全面实施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信息监测工作连续10个月位居全国第一。打造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平台,创建6个充分就业旗县区和5个自治区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启动“万人培训项目”,培训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3 010人。建成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网,打造了“六位一体”的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一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覆盖面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496.5万人、986.2万人、233.4万人、277.4万人和284.8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扩面任务。全区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达到780.3万人,189.6万人领取养老金,发放率100%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77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28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区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83%71%以上。  

    社会保险基金和经办服务  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5项社会保险费共征缴503.7亿元,同比增加61.4亿元,基金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 521万人。集中式社保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实现基金财务的统一规范管理。开展“经办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自治区本级全面推进柜员制标准化建设。开通网上服务大厅、12333手机服务大厅和公共短信服务平台,经办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人才工作】  

    实施工才强区工程  201310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的意见》,成立人才强区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厅。为保证人才强区工程在全区整体有序推进,人社厅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由成员单位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人才强区工程。  

    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草原英才”工程任务,深入实施“院士柔性引进计划”和“院士援助计划”,推进“1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511人才培养”等人才建设工程,引进83名院士开展科研学术指导,组织“中国博士后西部服务团”和“万名专家基层服务行”等活动。围绕促进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实施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实施百名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建成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7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3个,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系列活动,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7万人。  

    人才开发和平台建设  组织实施国外智力引进项目54项,完成出国(境)培训项目29个,1名外国专家荣获国家“友谊奖”,12名外国专家荣获自治区“骏马奖”。深化区域人才交流合作,与广东省人社厅签订了人才合作框架协议,开通蒙粤远程职业培训服务平台。  

    【人事制度改革】  

    公务员管理工作  加强公务员考录遴选工作,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了全区公务员四级联考,出台了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细则。公安、森林公安、司法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基本完成。开展“公务员素质建设年”活动,不断扩大公务员在线培训覆盖面,继续组织公务员东西部对口培训和京蒙合作培训。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规范。盟市直属事业单位和旗县68%以上的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工作已经完成,大多数盟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基本完成,旗县事业单位的岗位聘用工作现已完成50%左右。出台《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区直事业单位推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试点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有序开展。  

    军转干部安置  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基本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配合财政部门审核批复了盟市第三阶段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开展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前期调研工作,完成了2013年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盟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强了区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  

    企业职工工资制度  认真落实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互查互评互学”活动,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率为14.5%。发布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及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的意见,下发职工高温高寒补贴支付标准。完成全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大检查,对部分区直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进行审计核算。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人社部的肯定。  

    【劳动关系和劳动者权益保护】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开展了规范劳务派遣和劳动用工备案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劳动关系进社区工作,2 610名大学生民生志愿者充实到社区平台担任劳动关系协调员。  

    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  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大中型企业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调解组织建设,均达到70%以上。仲裁机构实体化有序推进,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累计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 551件,审结6 400件,结案率达到95.3%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8个盟市实现“两网化”管理全覆盖。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活动,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7 938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1.5亿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0.44亿元,补签劳动合同19.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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