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卷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任 党委书记:

    苏和(蒙古族)

      
     

    党委委员 副主任:

    司永涛(正厅级)

      
     

    党委委员 巡视员:

    胡匡敬(4月离任)

      
     

    党委委员 副主任:

    魏栓师

    朝克图(蒙古族)

    及永乾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

      
     

    监事会主席:

    王温(蒙古族 11月离任)

    王桂琴(女 12月任职)

     

    【概况】国资委共有行政编制63名(含派驻国有企业监事会编制)。2013年底实有人数56人。国资委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处、企业分配处、业绩考核与综合处、预算与收益管理处、监事会工作处(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党务工作部(机关党委)等12个处室,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设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两个副处级机构。一个直属事业单位国资委信息中心。  

    2013年,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 604.9亿元,同比增长10.1%;所有者权益793.1亿元,同比增长14.1%;实现销售收入1 092.2亿元,同比增长3%;实现利税总额92.6亿元,同比下降35.9%;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6%  

    【坚持稳中求进 确保稳健发展】  

    加强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  针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自治区国资委于年初和年中两次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企业以强化风险管控为核心,采取综合应对措施,监管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定期发布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警示企业经营管理薄弱环节。同时,不断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多次深入到企业调研,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难题。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推动了监管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进一步完善企业发展规划  指导企业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时做好项目规划的适应性调整。制定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综合效益水平。深化与央企的战略合作,提升了自治区企业的发展水平和经济外向度。积极推动党中央企业内蒙古分支公司变更为独立法人,与政府研究室开展调研并形成政策建议上报自治区政府。  

    【扎实推进改革 促进结构调整】  

    深入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  通过对电网企业所属的设计、施工、煤炭资源开发等企业资产进行分离整合,组建了自治区的大型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支持自治区有关部门组建了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和内蒙古矿业集团。稳妥进行了蒙能投公司股权调整工作。经多次谈判沟通达成协议,规范进行资产和股权移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做好企业过渡期内工作。  

    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全力抓好华宸信托公司股权调整工作,由自治区国资控股紧缺的信托资源载体华宸信托公司,落实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意图。对内蒙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司制改造和股权多元化改革,通过增资扩股,扩充了产权交易中心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规模。  

    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至2013年底,包钢集团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任务,已得到党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3.68亿元,安置职工2.2万多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国资委协调有关部门明确资金发放程序和工作要求,2013年一次性拨付三年补助资金3.44亿元,已全部发放到国企退休教师手中。  

    【正确把握定位 提升监管水平】  

    稳步推进国资监管工作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推动《内蒙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列入自治区人大立法规划,并与有关方面开展了联合调研。深入总结监管工作实践经验,修订并新出台了一批企业董事会建设、财务监管、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国资监管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出资人依法开展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对重大事项的监管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国资委以强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为抓手,注重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促进了企业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对出资企业改制重组、重大产权变动、重大投融资、担保、对外借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企业向出资人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决策机制,避免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和经营风险。  

    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认真完成企业负责人2012年度经营业绩与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及20102012年三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定量与定性结合分类考核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各监管企业年度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在研究借鉴国务院国资委、有关省市国资委考核办法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考核办法。  

    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按照各企业盈利水平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调控,核定了2013年出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员工倾斜。研究确定了上一年度出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缩小了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兑现了出资监管企业第三任期的延期绩效薪金及任期奖励办法。确定了企业副职实行薪酬差异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加强企业职务消费管理,组织开展了企业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编报审核和督导、企业办公用房和公车的清理整顿工作。  

    做好企业财务监督和统计分析  开展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质量评价,改变了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付费方式,做好对审计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开展监管企业年度绩效评价,引导企业主要财务指标逐年向行业先进水平靠拢,按照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调整经营发展理念和经营管理效益。  

    不断提高监事会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搞好当期监督,发挥监事会监督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方法和方式。坚持监事会工作全覆盖,对新编入的出资企业及时调整力量派出监事会开展工作。通过依法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等形式,形成监事会检查报告。  

    发挥好产权管理的基础性作用  规范企业资产管理机构和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和改进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产权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按期完成出资企业产权重新登记。开展企业产权管理监督检查,推动企业提升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修订完善《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实物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要求。  

    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2013年,国资委出资企业上交收益4.99亿元,累计上交12.92亿元,占自治区资本预算收益的84%,成为自治区资本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支出方面,累计安排11.77亿元,优先用于支持企业结构调整、重要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企业稳定工作  连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加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国资委系统企业2013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的责任事故,为企业稳健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深入企业针对改革中易发矛盾和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加强国企党建 提供政治保障】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举办了国资委党委系统领导干部十八大精神学习班和国资委系统所有企业中层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班。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正“四风”、改进作风取得明显成效。召开高质量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密切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指导国资委系统企业党组织深入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会同组织部调整充实了包钢集团、电力集团等5家企业的领导班子,一批优秀经营管理者走上了领导岗位。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才强区”工程,制定“百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加大了企业各类人才的培训力度。在浙江大学举办两期“国资委企业中青年干部研修班”,在德国不来梅应用科技大学举办“企业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培训班。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提高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2013年,国资委及出资监管企业共受理信访件495件,初核270件,立案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3人。  

    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多次深入兴安盟开展帮扶工作,全年新投入资金202.1万元,改善了帮扶地区的基础设施。先后派出13名机关党员干部赴帮扶农村蹲点工作锻炼。加大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力度,深入开展“五个一”千村帮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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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任 党委书记:

    苏和(蒙古族)

      
     

    党委委员 副主任:

    司永涛(正厅级)

      
     

    党委委员 巡视员:

    胡匡敬(4月离任)

      
     

    党委委员 副主任:

    魏栓师

    朝克图(蒙古族)

    及永乾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

      
     

    监事会主席:

    王温(蒙古族 11月离任)

    王桂琴(女 12月任职)

     

    【概况】国资委共有行政编制63名(含派驻国有企业监事会编制)。2013年底实有人数56人。国资委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处、企业分配处、业绩考核与综合处、预算与收益管理处、监事会工作处(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党务工作部(机关党委)等12个处室,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设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两个副处级机构。一个直属事业单位国资委信息中心。  

    2013年,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 604.9亿元,同比增长10.1%;所有者权益793.1亿元,同比增长14.1%;实现销售收入1 092.2亿元,同比增长3%;实现利税总额92.6亿元,同比下降35.9%;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6%  

    【坚持稳中求进 确保稳健发展】  

    加强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  针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自治区国资委于年初和年中两次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企业以强化风险管控为核心,采取综合应对措施,监管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定期发布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警示企业经营管理薄弱环节。同时,不断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多次深入到企业调研,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难题。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推动了监管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进一步完善企业发展规划  指导企业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时做好项目规划的适应性调整。制定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综合效益水平。深化与央企的战略合作,提升了自治区企业的发展水平和经济外向度。积极推动党中央企业内蒙古分支公司变更为独立法人,与政府研究室开展调研并形成政策建议上报自治区政府。  

    【扎实推进改革 促进结构调整】  

    深入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  通过对电网企业所属的设计、施工、煤炭资源开发等企业资产进行分离整合,组建了自治区的大型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支持自治区有关部门组建了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和内蒙古矿业集团。稳妥进行了蒙能投公司股权调整工作。经多次谈判沟通达成协议,规范进行资产和股权移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做好企业过渡期内工作。  

    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全力抓好华宸信托公司股权调整工作,由自治区国资控股紧缺的信托资源载体华宸信托公司,落实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意图。对内蒙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司制改造和股权多元化改革,通过增资扩股,扩充了产权交易中心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规模。  

    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至2013年底,包钢集团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任务,已得到党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3.68亿元,安置职工2.2万多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国资委协调有关部门明确资金发放程序和工作要求,2013年一次性拨付三年补助资金3.44亿元,已全部发放到国企退休教师手中。  

    【正确把握定位 提升监管水平】  

    稳步推进国资监管工作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推动《内蒙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列入自治区人大立法规划,并与有关方面开展了联合调研。深入总结监管工作实践经验,修订并新出台了一批企业董事会建设、财务监管、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国资监管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出资人依法开展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对重大事项的监管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国资委以强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为抓手,注重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促进了企业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对出资企业改制重组、重大产权变动、重大投融资、担保、对外借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企业向出资人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决策机制,避免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和经营风险。  

    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认真完成企业负责人2012年度经营业绩与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及20102012年三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定量与定性结合分类考核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各监管企业年度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在研究借鉴国务院国资委、有关省市国资委考核办法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考核办法。  

    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按照各企业盈利水平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调控,核定了2013年出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员工倾斜。研究确定了上一年度出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缩小了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兑现了出资监管企业第三任期的延期绩效薪金及任期奖励办法。确定了企业副职实行薪酬差异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加强企业职务消费管理,组织开展了企业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编报审核和督导、企业办公用房和公车的清理整顿工作。  

    做好企业财务监督和统计分析  开展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质量评价,改变了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付费方式,做好对审计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开展监管企业年度绩效评价,引导企业主要财务指标逐年向行业先进水平靠拢,按照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调整经营发展理念和经营管理效益。  

    不断提高监事会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搞好当期监督,发挥监事会监督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方法和方式。坚持监事会工作全覆盖,对新编入的出资企业及时调整力量派出监事会开展工作。通过依法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等形式,形成监事会检查报告。  

    发挥好产权管理的基础性作用  规范企业资产管理机构和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和改进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产权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按期完成出资企业产权重新登记。开展企业产权管理监督检查,推动企业提升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修订完善《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实物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要求。  

    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2013年,国资委出资企业上交收益4.99亿元,累计上交12.92亿元,占自治区资本预算收益的84%,成为自治区资本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支出方面,累计安排11.77亿元,优先用于支持企业结构调整、重要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企业稳定工作  连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加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国资委系统企业2013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的责任事故,为企业稳健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深入企业针对改革中易发矛盾和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加强国企党建 提供政治保障】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举办了国资委党委系统领导干部十八大精神学习班和国资委系统所有企业中层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班。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正“四风”、改进作风取得明显成效。召开高质量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密切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指导国资委系统企业党组织深入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会同组织部调整充实了包钢集团、电力集团等5家企业的领导班子,一批优秀经营管理者走上了领导岗位。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才强区”工程,制定“百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加大了企业各类人才的培训力度。在浙江大学举办两期“国资委企业中青年干部研修班”,在德国不来梅应用科技大学举办“企业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培训班。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提高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2013年,国资委及出资监管企业共受理信访件495件,初核270件,立案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3人。  

    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多次深入兴安盟开展帮扶工作,全年新投入资金202.1万元,改善了帮扶地区的基础设施。先后派出13名机关党员干部赴帮扶农村蹲点工作锻炼。加大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力度,深入开展“五个一”千村帮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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